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
新课程背景下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革新
新课程背景下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革新作者:王志凤来源:《职教论坛》2010年第32期摘要:在新课程背景下,课程评价对课程改革的导向作用越来越被学界重视,而在新的评价体系下,以《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为例,其传统的教学方法必须以案例教学为导向,以多媒体课件建设为支撑,以实践教学促进理论教学来实现及时革新。
教学方法的新探索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新课程;课程评价;教学方法;革新作者简介:王志凤(1972-)女,江苏淮安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学、资源与环境管理学。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10)32-0029-03课程评价是指对课程教学的基本条件建设、教学环节、教学水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作出价值判断。
在高等教育领域,随着教学评估的实践和精品课程项目的建设,课程评价对课程改革的导向作用日益为学界所重视,研究的视角逐步从课程评价的理论描述、现状与问题推进到其在教学改革中的应用。
《经济法》课程是经管类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在新的评价体系下,其传统的教学方法必需及时予以革新。
一、传统《经济法》教学方法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主要采用说教的方式进行,一味强调教师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学生的参与作用。
而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它与实际生活联系密切,且该门课程知识点多,内容丰富,比较繁杂。
实践表明,说教为主的教学方式并没有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表现在:(一)学生的应变素质难以得到有效提高。
课堂讲授模式下,教师偏重于法律条文的解释与阐述,学生实践感知率低,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对课程的兴趣度自然也大大降低。
即使平时教学教师采用了案例教学,由于所使用的案例大都是已知或教师虚拟的简单案件,学生没有太多的思考空间,无法锻炼学生的应变能力;(二)学生缺乏应有的竞争意识,难以激发其参与兴趣。
《经济法》课程标准
《经济法》课程标准一、前言(一)课程定位《经济法》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基础课,也是相关专业的选修课。
《经济法》这门课程,以市场经济活动中最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则为内容,含盖了经济法、民商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课程,对于学生未来学习相关的法律与从事实际经济工作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经济法是作为经济管理类的基础课来设置的,是各专业的基础课之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框架、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以作为学习其它专业课程的基础。
这门课程的授课对象为非法律专业的高职生,是经济学、管理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校选课。
课程中主要包括法律关系、所有权法律制度、公司法、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破产法等内容,以及与理论教学像配套的案例分析,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培养学生应用法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设计1.课程设计理念本课程的设计理念在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对于调整我国现实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有系统的认识和了解,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相关的经济法律问题。
基于我国经济立法的实际发展状况,本课程以经济法原理的理解为重点,阐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和财产权法律制度;以公司法律制度为核心,阐述我国各类企业法律制度;以合同法律制度为重点,阐述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相关法律制度;在市场调控与监督法律制度方面,主要阐述税收法律制度和产品质量等技术监督法律制度;在仲裁与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方面,则是在阐述解决经济纠纷的两种基本方式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
本课程的设计紧紧围绕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建设、教学条件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建设全面展开,以达到最好教学效果。
经济法是一门与社会经济生活紧密联系的社会科学。
学习经济法的最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学会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知识梳理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也要求自己懂法守法。
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研究
项 目任务。项 目 任务环节是任务驱动法 的关键 环节。项 目任务设计 的 实质是模拟性 质的实践活动 。教师 的角色是任 务的构建者 ,课程 的成 功很大程度 取决 于项 目任务 的设计。 项目 任务设计前 ,要充分考虑教学具体 目标 , 确保 项 目任务 的设 计能够实现教学 目 标 。项 目任务设计后 ,形成项 目任务书。任务 书的 内容包括四个部分 即对项 目任务背景和 内容、项 目任务实施步 骤 、项 目任务要求 和项 目 任务考核。 仍然以物 流管理类专业为例 ,上面五大学习情境 又可以细分 为十 个项 目任务 , 如项 目任务一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 、项 目任务二设 立 家合伙企业 ;项 目任务三设立一家公 司等 十个项 目任务 。 三、经济 法课程任务驱动法教学的开展 教学 中,项 目任务的开展实质 上是教学实施步骤 。作者 按照任务 驱动教学 的思想为指导来设 置教学 实施步骤 ,考虑 到学科 的特殊性 , 并没有严格按照六步法进行设计 。作 者把教学实施步骤 分为六步 即项 目 任务下发 、相关知识讲解 、制定 实施计划 、项 目 指导 与实施 、项 目 任务检查和项 目 任务评价。 下 面以项 目 任务书面经营合同的签订 为例来全面 阐述教 学实施 步 骤。开始项 目任务之前 ,学生 自由分组 ,选 出 “ 项 目经理” 负责项 目 任务 。首先 ,第一个环节是 项 目任 务下发 ,在 新的学 习 内容 开始前 , 我们会发给学 生项 目任务 书。教师领 着学 生一起 熟悉 项 目任务 的背 景、让学生清楚需要查阅的资料 以及分析 完成此次项 目 任务 需要的法 律知识 。第二个环节是相关 知识讲解 ,上个 环节分析 了完成项 目任务 需要具备的法律知识 ,这个环节就要 对这些知识展开课 堂讲 解。课堂 讲解环节坚持 以知识够用为原则’ ,坚 持教学方式多样化 。通过 开展案 例教学 、法律文书范文展示 等方式把 法律条文讲清楚讲 透彻 。第三个 环节是制定计划并确认 , 这个环节 中,各小 组要 充分利用上个 环节 中 所获取 的充足的信息来 制定项 目任务 的工作计划草案 ,包括分 工及职 责 、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工作计划草案 最终 经过教师和全 体组员 的一致通过 。第四个 环节是项 目指 导与实施。这个环节 中,按 照计划 的安排 ,小组之间两两组合 ,分别选择项 目背景下 的角 色 ( 甲方和 乙 方) ,组员各负其 职,查 阅相关资料 ,进行合 同各条款 的磋 商 ,最后 形成书面商务合同。整个环节 以学生 为主体,在 教师指导下完成 项 目 任务 。第五个环节是项 目 任务检查 。这个环 节中 ,小组之间通 过幻灯
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新思考
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新思考[摘要]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是管理类和财经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在培养应用性人才的目标指引下,其改革应体现实用性特质。
因此,经济法课程的改革在教学内容上应与专业相契合,教学模式上应融合理论与实践案例两大因素,考核机制上应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应用性技能考核指标。
[关键词]经济法;高职;教学模式;考核机制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是管理类和财经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在培养应用性人才的目标指引下,为了改变传统不符合培养目的的教学方式,各校及专业教师们都采取了各种不同的应对措施,但从现实看,能真正实现其改革目的的案例较少。
原因很多,除了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本身特点与其所追求的目标有相当的差距外,改革的方法缺乏操作性是另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因此,面对新的形势,结合具体实际环境,笔者尝试有针对性地对经济法课程改革提出富于实用性的新思考,以期对今后整个经济法课程的改革起到积极性的影响。
一、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存在的问题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开设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实际的情况是当前经济法课程教学与这个目标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冲突,这体现在教材选取,内容安排,教学模式以及考核机制等各个环节上,这严重制约该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实现。
具体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教材泛化,内容繁杂市场上针对高职高专所编的经济法教材很多,但具体到各个教材的内容,多数还是按照传统本科教材的体例去编排,章节较多,追求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内容繁杂,而高职院校学生急需的实训案例却在教材中严重欠缺。
即使是所谓的“权威”版本在内容和体例编排上也存在诸多问题。
同时,目前市场上的教材都是泛泛地针对高职学生所编,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所要掌握的内容的差异性,[1]因此这些经济法教材无法真正适应高职院校不同专业培养学生专业应用能力的需要。
(二)教学模式僵化,缺乏活力首先教师的思维模式与高职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之间存在差异。
高职院校的经济法教师多数接受的是正统的经济法的教育,他们的思维与所能接触到的教育方式都是传统法科教育模式,而传统的法科教育强调的是理论的阐释,知识体系的完整,论证的严密等,这些经济法教师给高职学生传授的知识,不管是模式上还是具体知识上都会与传统法科教育相同或类似,这就与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特点与目的存在相悖之处。
高职院校“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析
【 基金项 目】 安徽 省教 育厅教学研 究项 目 (0 03 2 。 2 1 18)
【 作者简介】 李洁丽(9 6 ,女 ,安徽 五河人 ,淮北职业技 术学院讲师 ,硕 士,从事企业法研 究。 17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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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法 课程 是 经济 类专 业 必修课 ,不 同 的专业 对法 律 知识 的需 求有 一 定差 异 ,但 目前所 使 用 的教 材并
不能满足这种要求 ,往往是 同一本教材 ,所有的经济类专业都在使用 。同时 ,教师在授课过程 中也并未针
对不 同专业课 程设 置 特点 和未来 的就业需 要对 教材 内容作 出相应 调整 。 三、 《 经济 法概 论》 教学 改革 措施
( 一)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学校可以选派教师进修 ,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和经济知识 ,使经济法教师们既懂法又懂专业 。同时鼓励 授课教师走出狭小 的课堂 ,走 向广 阔的社会 ,到司法机构 、律师事务所或企业去实践 、兼职 ,使其拥有较
【】 2 宋文 霞. 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J 教育与职业, 0 72 ) J 2 0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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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作中的。这部分教师相对熟悉经济方面的知识 ,但未接受统 的法学教育 ,具有一定 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 ,但往往缺乏相应 的
经 济学 知识 ,在授 课过 程 中难 以将 理论 与实 际相联 系 。 ( 二)传 统授课 方 式令学 生厌倦
目前 , “ 经济法概论 ”课程的教师基本上采用传统的课堂讲授法 。这种教学方法偏重于教师讲解 ,忽
视 学生 学习 的 自主性 、主动性 与创 造性 的发挥 ,因此教 学过程 枯燥 ,压抑 了学 生 的学 习兴 趣 。
( 三) 教材不 能适 应不 同专业 需求
试论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路与措施
收稿日期22作者简介柳茂(32),女,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法学学士,主要从事工程项目法律方面的研究●职业技术教育●试论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路与措施柳 茂(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四川德阳618000)摘 要: 经济法作为高职院校法律类、经济类专业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对于培养大学生较强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的分析,揭示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革的主要思路及有效措施,以促进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最优化。
关键词: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中图分类号: G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22187(2010)0520079202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
经济法是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它是构成其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法学的教学体系中,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课程,涉及面非常宽,大多数教材既包括企业法律制度,又包括合同法律制度,还包括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等等,因此经济法在高职院校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但在经济法课程教学实践中却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经济法教学的效果,而且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所以找到这些问题,探寻解决办法,进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就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一、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现状及主要问题从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任务和培养目标来看,目前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教材编写缺乏实践性,选用不具适用性当前出版的经济法教材版本繁多,但内容不一,良莠不齐。
这些教材在编写内容和体例上均沿用严格的经济法范围来设计章节内容,理论内容较多,实践性不强。
有一些教材虽然增加了案例、课后练习题甚至案例分析,但很多案例的挑选比较随意,缺乏综合性,不能将相关知识点串联起来。
同时,在教材的选用上,部分教师往往又会犯随意性与雷同性的错误。
论高职经管类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新思考
的 问题 。
目前高 职经 管类 经济 法课 程教 学过程 中存 在 的 问题 .
一
、
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看。 目前在经
济 法教学过程 中高 校在教学 内容、教学计划的 安排 、教 学方法和考 核 制度等方 面都 存在不少 问题有待改进 。 ( ) 同 专 业 经 济 法 课 程 的 教 学 内容 雷 同 一 不 对于不 同专业 的学生,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 象因材施 教, 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 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 。而在教 学 实际中. 教师往往忽视 了这一点。 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 同专业的 相 学生. 了不 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 。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 忽视 将学生最需要 的知识传授给他 们. 收不到好的教学效 果。 , I ) 学 计 划 的 安排 脱 节 二 教 j 经济法的教学 内容离不开一定 的法律基础 知识. 目前高校都 已 而 经 开设 了 ( 法律基础 >课 程 为公 共基础 课, 一般 在一年级 下学期 开 设 。它对 日后学生学 习和 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 门课程 这两 应该 有一 个很好的衔 接。而经济法课 程作为专业基础课一般在三 年 级开设 时 间至少间隔—年, 这无形 中破坏 了这两门课程的继承性. 使学 生在学 习过程 中感到前后 照应不上 。 ( )教 学 方 法 欠 灵 活 三 经济法作 为一 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 如果单靠教 师一 味的说 教来 讲解. 无法调动学 生学习的积极性 。所 以在讲授经济法课程 中。 教
近几年 来。 各高校立足 于2 世纪发展的战略高度。 1 审时度势、与时 俱进地改革人 才培养模式, 以市场为导向。 以提高教学质量为 目的。 对经 济类专业人才模式进行 了积极 的探索与实践 , 将经济类专业人才 的培 养 目标定 位在既要精经 济又要懂法律 的复合型 人才。如何在教学 实 践 中既保 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 又能与其他学科相互衔接。 融为 体. 让学生能够融会贯 通。 自 是在教学 中需要不 断研究和探讨 运用 如.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摘要:《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管理系财务管理、营销与策划等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能力课程模块中的必修课,在课程改革方面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应用特色和能力本位,教学内容应轻理论体系重实际应用,教学方法应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并重,课程考核应当注重应用能力测试。
本文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课程考核等方面进行思考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管理类专业基础能力课程模块中的必修课,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经济法概论、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会计和审计法律制度、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等国家在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
本文结合作者自身的教学实践,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考核等方面进行思考。
1 简化理论教学,重视实际应用1.1 高职《经济法》课程一般在管理系财务管理、营销与策划等专业开设,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只开设一个学期,安排56课时或48课时,学时数有限,不可能过多对经济法理论的学习,而应该是在基础理论部分的学习上以“适度、够用”为限,注重实际实用,结合学生已有的基本法理常识,对社会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剖析和讲解,使学生不仅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而且能对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加以解决。
1.2 减少教学内容的重复性。
部分专业管理类都会开设与经济法内容相关的一些课程,因此,在制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大纲时,可参考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内容,做到内容尽量不要重复,这样可在有限的时间内,给学生讲授其它的知识内容。
1.3 利用案例教学法。
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适当增加一些实际生活中的案例,在案例的选择上,要做到“新颖、及时、典型、综合”的原则,教师将案例分析融汇到课程教学内容中,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讲解,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解决实际生活当中的问题,从而达到提高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院关于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方案
学院关于课程考核方式改方案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主要方法。
随着教育教学改的不断深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更新,传统以笔试为主的单一考试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为了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课程考核方式的原则1.坚持课程考核方式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促进学生能力发展和素质提高为指导思想,加强考核的导向、检查、激励、创新功能,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学会学习为目标,使“考核型学习”转变为“学习型考核”。
2.课程考核方式改应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相结合,努力探索建立符合现代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的考核制度。
通过考核了解教学的发展动态和教学效果,测量学生的能力水平,及时分析和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引导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突出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教学质量。
3.课程考核方式的改应有良好的可操作性,符合学校实际情况,考核内容科学合理,考核方式便于组织实施,具有实践意义;考核改要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二、课程考核方式改的思路1.为了综合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科学地评价学生学习的效果,在课程考试中应按照“综合考试”的思路改考核的内容和形式。
“综合考试”从考核内容上应包括一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在融会贯通基础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
2.课程考核形式应包括平时作业完成情况、课堂问答的表现、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及其他检测手段等;对于具体一门课程的考试,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内容采取多种不同的考核形式。
3.教师评价课程的最终成绩应遵循以下原则:基本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为及格成绩;基本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并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为良好成绩;较好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为优秀成绩。
浅议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浅议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苏娟(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陕西延安716000)【摘要】高职院校作为扎根地方经济的高等教育培训单位,他的教育是能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培养高技能专门人才。
经济法作为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其课程教学改革也要符合这一宗旨,教学改革应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并重。
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让他们成为所在领域的专门人才。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8-0265-01__经济法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已经成为实用性强、涉及领域广泛、受益面广且影响面较大的课程之一。
为了全面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适应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并紧密结合专业培养的需要,有效地把经济法知识融入学生未来工作实践之中,本文结合教学实践,就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提出一些看法,供交流与探讨。
一、传统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培养目标不明确。
在传统经济法的教学思维里,认为只要把经济法基本理论框架灌输给学生,学生就可以将经济法概念、经济法原则适用于具体的实际工作中。
“在这样的观念和学科知识体系下,实践教学摆脱不了对理论的依附,实践课成为理论课的演绎和附庸,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冲突和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
2.实践教学的课时安排无法得到完全满足。
经济法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采用案例教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动脑思考,缩短理论与实践的差距,从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但是“由于经济法内容多、课时少、任务重,教师害怕因分析案例占用时间而完不成教学任务,所以就采取满堂灌、一言堂、填鸭式的形式,把大量课时用于理论教学,而实践教学缩短或取消,结果使得学生发现、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难以提高。
”3.传统形式下,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是非常少的,教师考评学生,通常是用形式单一的期末考试作唯一的评价标准来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
基于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做乐赛”新型教学模式的探索
基于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做乐赛”新型教学模式的探索【摘要】本文通过对高职经《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分析,针对财经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就业方向,从《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的特点入手,初次提出了“做乐赛”新型教学模式,并对其进行初步探索。
【关键词】高职教育经济法教学方法“做乐赛”模式现今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下,经济法的地位显得愈加重要。
高职经济管理类专业以培养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一线的经济管理类高技能型操作型应用人才为目标。
这就要求在经济法教学中,要以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为首要的教学目标,务必从注重理论教学,灌输理论知识,转变到注重实践,培养经济法应用性、复合型人才。
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需要创新教学模式,采取有效的教学方法,而科学的教学理念是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前提和关键。
因此,本人结合自己切身的经济法课程教学经验,特提出专门针对经济法课程的“做乐赛”新型教学模式。
一、“做乐赛”新型教学模式简析关于“做乐赛”,其是一种强调课堂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师生双向互动的教学模式,其高度重视学生在课堂中的参与性。
学生的学习由原来的被动的“听”变为在“做”中主动的“学”,学生在做中发现问题,获取知识,学生在做事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增长知识,提高能力。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承担“工作任务”的设计、活动的发起和引导、教学的组织和为学生“做”与“学”提供指导和咨询。
所谓“做”,也就是让学生在具体的实践行动中学习,带着兴趣去学,享受体会学习、追求知识的乐趣,并通过竞赛的形式鼓励激励学生学习,“赛”也继而成为评价学习效果的方式。
“做”、“乐”、“赛”三者是同步的,是相辅相成的。
其目的是使师生在欢乐的教学气氛中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打破传统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模式,让学生真正的在实践中领悟理论知识,学懂,会用,并在竞赛中激发求知、探索的欲望,培养其独立思考的能力,将枯燥的学习转化为一种快乐的过程。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
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摘要:经济法课程是为适应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而设立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
然而,当前高职院校中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通过对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手段、教材使用等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能够为经济法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有所裨益。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经济法是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实践性极强。
但是传统的教学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素质的需求,教学中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
因此,如何通过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达到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的效果,是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1.教学手段相对陈旧。
在专业建设中,经济法课程一般是作为专业基础课来进行的。
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由于课程教学学时少与教学内容多之间的矛盾,任课教师往往采用传统、单一的“填鸭式”的课堂讲授方法,无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学生只能被动接受,易感到枯燥无味。
同时,这种教学模式不利于启发学生的发散性思维,难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外实践性教学拓展不足。
经济法课程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其既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又具有突出的实践性。
而后者只有通过学生的实践参与、情感体验和内心感悟才能得到诠释和表达。
但长期以来,经济法课程教学设计偏重于教材内容的理论教学,教学内容时代感、针对性不强,理论与实际联系不密切,缺乏足够的实践教学,难以获得满意的教学效果。
3.传统课程考核方式忽视应用能力测试。
课程考核的目的不应该单纯地检验学生的前期学习效果,更重要的是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为其指明今后的努力方向。
传统的试题内容主要是名词解释、选择、判断、填空、简答题等主观题和客观题。
这些呆板、机械的问题,容易将学生变成一部背书的“机器”,最终导致学生厌恶学习,缺乏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无法达到教育教学的真正目的。
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思路
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思路摘要:经济法是高等职业院校经济与管理类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也是经济管理类专业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必考科目之一。
随着社会对高等职业院校经管类专业人才素质提出的新要求,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即学会经营、善于管理、懂得法律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本文结合多年的教学实践,探讨了高职院校经济与管理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5.166经济法在高等职业院校经济与管理类专业中定位为重要的专业基础课,虽不具有专业核心课程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但是经济法课程的开设对于经济管理类人才职业生涯起着重要作用。
首先,各类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中都将经济法作为必考科目之一,如,会计职业资格、经济师、金融理财师、人力资源师、市场营销师等。
具备一定的相关职业法律知识并能够简单操作运用,成为衡量经济与管理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
其次,现代社会对高等职业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但是,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模式仍停留在传统的教师讲授,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层面。
只顾纸上谈兵,而没有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能力等,造成了学校教育与现实社会的严重脱节。
不仅影响了经济法的教学效果,也无法实现经济法的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院校生源质量不断下降的总体趋势下,在有限的学时数内如何以市场为导向,提高教学质量,将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成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是经济法教学改革面临的首要任务。
在结合多年的教学实践基础上,笔者对高职院校经济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提出一点看法。
1 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教学现状1.1 学生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及法律基础知识目前,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一般在大学二年级下学期或大三上学期开设,学生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和经济法律基础知识。
法学专业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
考核环节是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合理的考核制度对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和大学生素质的提升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当前法学专业课程考核方式存在着不少弊端,考核方式的改革是一项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当前法学专业课程考核方式现状当前法学专科课程考核方式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考核形式单一,重结果而轻过程从法学专业课程的考核形式看,目前法学专业课程的考核形式单一,总结性考试多,过程性考试少。
在法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中,必修课多采用闭卷考试。
闭卷考试“一股独大”的现象滋生了一些不良后果,一些学生有应付考试心理,个别学生甚至不惜铤而走险,采用作弊的方式轻松达到满意的分数。
选修课采用的考核形式为考查,如果有平时成绩,则多以作业或考勤体现,结课时教师再布置结课论文,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重一般都在20-30%之间。
也有些课程不设平时成绩,仅以结课论文的成绩为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
(二)考核内容多侧重于识记能力考核,灵活性、动态性不强闭卷考试多采用标准化考试方式,题型多是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论文和案例分析题等。
其中客观题占了相当比例,学生只要拥有教材和一份课堂笔记就万事大吉。
为了控制学生不及格率,教师多选择课堂上重点强调的知识点为出题范围,不敢轻易尝试热点问题或者无标准答案的问题,考前划范围现象也为数不少。
这样做虽能体现该课程的重点和难点,但动态性、灵活性不足。
加上个别教师的惰性大,出题时搬来前些年该课程的试卷稍作修改就使用,更加突出了考核内容陈旧的问题。
(三)评价标准呆板,不够客观科学如果一门课程闭卷考试,按要求往往需要制定标准答案。
客观题的答案一般都是唯一的,所以设定标准答案也无可厚非。
但对于主观题,如果也制定标准答案并且按照具体给分点踩点打分,则对于那些有不同理解和表述的学生来说是件不幸的事。
如果一门课程以论文方式考核,其评阅标准则完全相反,教师往往依赖于传统的学术框架,沿着惯性而自发运作,再加以个人观点和喜好来制订评分标准。
高职院校课程考核评价方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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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函授 大学学- (0 2 第 2  ̄ 2 1 ) 5卷第 5 期
将显得过 于偏颇 , 反而不 能对学生的学习过程 进行正确 的评 价 。因此应该注 重学生在学 习过程中所掌握的技能和能力的 塑造 。 考核结果也需要 能反映这种技能 和能力 的塑造 。 ( 课 程考核要 重提 高轻现状 二) 课 程考 核评价 目标 不能 以学生在 综合 能力与 应用 能力 的现状如何 为指 标 , 而在于学习前后学生在 两种能力上 所表 现出来的差异的大小 。课程 考核评价 目的在于促进学生能力 的进一 步提 高 , 而不是 对职业 技能现状 的定位 , 因此 目标 着 力于“ 前后 差异 ” 而不在 于“ 能力现状” 。 ( 课程考核要 重激励轻评 定 三) 课程考 核评 价成绩 的作用 在于激励学生 的学 习积极性 , 而不在 于对 学生 的作业 能力进行“ 贴标签 ” 评价 的意义 在于 ; 对学生 的学 习过程给予 比较有权威 的反馈 , 使得学生意 识到 自己的努力 正受 到别人 的关注从 而对 自己的学 习更为 有兴 趣 。而 以往“ 签式评价 ” 标 旨在对学生 的学习结果 进行定位 ,
【 中图分类号】G62 4 【 文献标识码】A d i1 . 6  ̄i n17 - 9 8 0 2 5 0 9 o:03 9 .s.6 1 5 1. 1 . - 5 9 s 2 0 【 文章编号】17 — 9 82 1 )5 0 — 2 6 1 5 1 (0 2 0 — 15 0 1 【 本刊网址】ht :/ w.bbn t t /ww h x .e p
詹祥 元
(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陕西渭南 7 40 ) 00 1
【 要】现阶段我 国高等职业教 育人 才培养评价机 制大 多沿袭 高等本科教 育的考核 评价方式 , 摘 忽视 了职业教 育 的职 业性 。 考核 评价评价 的客观性受到质疑 , 不利பைடு நூலகம்于教 学质 量的提 高。 应构建适合职业教 育特征 的考核评价标准 。 结合 行业要 求和学校教 育特 点来评价 学生的职 业能力及 学校 办学状 况, 使考核评价有效促进教 学质 量的提 高. 为高职课程 教 学的实施提 供有 效保 障。 【 词】高职教 育 ; 关键 人才培养 ; 考核 评价
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之分析
浅谈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之分析[摘要]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从三个方面就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提出一点看法:一是重实际应用轻理论体系。
二是教学方法与教学理念。
三是考核注重应用能力测试。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课程改革在高职院校中,经济法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实用性强,影响面广。
为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为学生未来就业着想,结合教学实践,就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提出一点看法供探讨。
一、重实际应用轻理论体系对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有限的学时数不可能使其过多探讨经济法理论并取得较深的造诣。
经济法教材学习难度大而实际意义有限,对学生的学习热情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轻理论体系应该是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1.经济法课程基础理论部分应注重实用性。
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一般不具备基本法理常识,将来主要从事经济和管理方面的实务工作。
他们学习经济法,只需要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法律体系等与后续学习内容相关的简要知识点就可以。
2.教学内容应与专业其他课程相配合。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需求和其他课程内容适当增减,形成相互呼应的统一体。
实现教学内容的配合并不困难,虽然无法满足每个专业的教材要求,但是只要依据经济法理论体系建立固定课程内容模块,然后适当变化课程内容模块就可以了。
在学习中,可以根据不同专业需求适当增减教学内容,做到因人施教,而不是因教材施教,一本教材到处讲。
二、教学方法与教学理念教学实践中,我们感到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如果单靠以教师讲授、引导为主的教学方法,也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的主体地位也无从实现,那么无论有多么科学的教学大纲、适合的教材、先进的教育技术,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发展仍会受到限制。
为了更好地实践互动式教学理念,一个具体的做法就是教学过程中的案例教学。
就是恰当运用案例教学来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
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摘要:作者以项目化教学理念为指导进行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以岗位职业能力为依据,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应用”为主旨组织课程内容、设计教学方法、确立考核体系,全面探索了高职《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改革的途径。
关键词: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自2006年教育部提出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学质量的文件以来,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热潮中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备受关注。
项目化教学作为一种有利于实现高职教育目标的良好教学理念和方法,在高职院校课程改革中得到广泛应用。
在此种背景下,我们对高职《经济法》课程进行了项目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开展《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改革的背景分析《经济法》课程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在高等职业院校经管类专业已经普遍开设,并已成为经管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或者主干课程。
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指引下,为了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各高等职业院校及专业教师们纷纷探索符合培养目标的教学方式,但长期以来由于课程特点、师资力量、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能力差等多方面的原因,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成功的案例较为少见。
在近几年的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历程中,《经济法》课程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从现实来看,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对课程内容的梳理,主要是知识点的增减,大部分没有摆脱原有学科体系的束缚,依旧沿用原有学科体系。
二是教材的修订,市场上针对高职所编的经济法教材很多,例如《经济法》、《经济法教程》、《实用经济法教程》、《经济法实务》、《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实训指导》等,但具体到各种教材的内容大多数还是按照传统本科教材的体例编写,冠上了项目、模块、任务等名称,实际上还是章节内容,追求的仍然是理论体系的完整性,真正属于高职院校学生需要的实训教材屈指可数。
三是教学方法的改革,为了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高职《经济法》教学方法在不断改变,案例研讨教学法的引入最明显,但由于课时分配不足、案例选取不当、教师引导不恰当等原因导致案例教学效果不理想。
高职经济法课程考核模式探析
高职 经济法课程 考核模式探析
Ex or to fAs e s e od l c to lEc no i w pl a i n o s s m ntM e sofVo a i na o m c La Cou s re
张新 莉 Z a gX ni h n il
s h o h oy o e c i rcie,e c ig a d e tr rs r cie ti fee tfo te ta to a x mia in a d i sr se e n n n p a t e c o lSt e r fta hng p a tc ta hn n ne p ie p a tc .I sdi r n r m h rdi n le a n to n t te s sla i g i rci , f i s efciey e h n ig t n v t n a r cia b ly o t d ns f t l n a cn he ino ai nd p a t la ii fsu e t.Ta n c n mi a c ure a n e a l ti a e a t e n x lrs t e e v o c t kig e o o e lw o s sa x mpe,h sp p rprci s a d e po e h s
a s sme tmeh d fc o eai n,ti lo aprc s fa s sme tfrlanig a pr a h se s n to s o o p rto i sas o e so se s n o e r n p o c Th nie e a nain p o e swi e te it gain o h e e t x mi to rc s l b h n e r t ft e r l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