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突发事件应对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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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为了预防 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 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 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 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 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 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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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
事故灾难:交通事故;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中毒事故;环 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电力、通讯和供水、供电、 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事故。
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引起的群体性疾病以及 重大动物疫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时间;重大食 品、药品中毒事故等。
社会安全事件:各类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社会治安案件、恐怖袭击 事件以及因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土地征用、工程 移民、金融“三乱”以及学校安全事故等问题引发 的各类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阻断交通那个、 非法集会和集体静坐、上访情愿等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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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进行有效率的生产和持续 性生活所必需的社会秩序状态 可以称为常态,国家的民主决 策制度和人民的自由权利在很 大程度上都是为常态社会安排 的。因此各国在宪政之初,于 制宪时都会规定“非常状态” 的条款,以便回答常态法律制 度失灵的问题。我们可以将常 态立法称为“晴天法案”,大 多数立法属于“晴天法案”。 一般而言,有关公民权利和国 家制度的现行法都是按常态在 经常性秩序的前提下设计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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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特点
突发事件的特点是具有“社会性、危害性、 严重性”。首先是“社会”的。突发事件只有超 越个案和局部地点,其影响范围足以达到所谓 “社会性”的程度才是本法所称的突发事件;其 次是突发事件具有“危害性”,包括危害性威胁 和危害性损害,主要是对社会、政府、国家安全 利益的威胁和损害;再次是前述突发事件的社会 危害性达到“严重”的程度。
该法律共七章、七十条。
涉及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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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法律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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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部“非常态法”
非常态法
国家和社会也会遭遇不测风云,主要 表现为社会基本安全利益遭受威胁或 者危害,原来的法律安排就得改动, 按照平时那样按部就班地工作和生活 就不行了。因此国家有必要在突发事 件的应对方面作出新的安排,这种立 法可以称为“雨天法案”。突发事件 应对法规制的对象,也就是正常的社 会生产、生活遭受突发事件影响时, 着眼于非常状态下国家与公民活动规 则的基本原则与框架。
规范应急管理 保障公民权益
——解读《突发事件应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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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contents
1 突发事件应对法基本理论 2 突发事件应对法主要内容 3 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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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 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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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发事件应对法》 基本理论
01 什么是突发事件 02 什么是《突发事件应对法》 03 为什么要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 04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主要理念
个国家社会生活与社会秩序的失控,
国家需要运用行政紧急权力,从制
02
限制和保护相统一 度层面上提供保障。应急法律规范
的重要作用就在于调整突发事件应
03
着眼应急管理合法性 对过程中,国家权力之间、公民权
利之间、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
的各种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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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效率优先:赋予政府多项应急权力
人员救助措施 危险源控制措施 抢修公共设施,提供生活必需品、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措施 禁止或限制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关闭相关场所、中止相关活 动等保护措施 启用本级政府预备资金、应急救援物资等措施 征调特定公民或具有特定专长人员提供必需的服务 对生活必需品、相关资金实行特殊的销售购买、周转制度, 征调特定物资
3制度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 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制度、机制不完善,导致 一些能够预防的突发事件未能得到有效预防
4公众
社会广泛参与应对工作的机制还不够健全, 公众危机意识有待提高,自救与互救能力 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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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理念
为防止突发事件的巨大冲击造成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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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效率优先
稳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惩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2007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效实施,这是 中国公共危机立法从单项治理过渡到综合治理的历史 性标志,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应急行为的合法性、正 当性和合理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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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
1体制
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不够明确,统一协调、灵 敏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尚未形成
2意识
一些行政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够强、 危机意识不够高,同时依法可以采取的应急 处置措施也不够充分、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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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部“基本法”
预防
恢复 重建
预备
建立了一个完备、系 统的应急框架体系, 是与应急管理的全过 程相适应的
处置
监测
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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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容上看,它覆盖 了“预防、预备、监测、 预警、处置、恢复重建” 的全过程,实现了“从 预防开始到重建结束” 的整体覆盖,提供了一 个系统、完备的权利、 义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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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概括,《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 部“非常态法律秩序”的“基本法”, 是行政应急管理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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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什么要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3年以前
政府对于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视程度还没有上 升到全面和理性地长期应对的高度,预防机 制薄弱,危机发生后多半只能被动应对。
2006年1月
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此为标 志,我国形成了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总纲, 以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预案以及全国31个省级突发公共事 件总体应急预案为主体的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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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 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 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 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 件。
对应条文:《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
四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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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 事件
自然灾害:洪涝灾害,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山体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地质灾害;森林灾害和重大生 物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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