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第二章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教学大纲(2013)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3101208适用专业工商企业管理课程类型职业选修课学分数2总学时数32第一部分总纲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1.课程的性质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学是一门交叉学科。
其中劳动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它研究的对象是以劳动法及其发展规律。
劳动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因此,劳动法学在我国法学体系中也占有重要地位,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
劳动关系则国家层面的劳动政策的制定以及企业层面的劳动关系的操作管理。
2.课程的任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重点掌握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习者运用所学的劳动法理论和知识以及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3.前导课程与后续课程前导课程: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概论后续课程:创业课程二、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考核方式:考试成绩评定:平时成绩10%,实训成绩30%,期末成绩60%。
三、推荐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推荐教材:夏志强、杨红,《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四川大学出版社,2007年四、大纲执行说明执行时在不违反大原则的基础上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做出部分调整。
第二部分理论教学一、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重点掌握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习者运用所学的劳动法理论和知识以及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二、教学方法与手段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以案例教学等实训内容,利用多媒体教学。
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和互动。
教学方法采用教师课堂讲授、案例教学、学生讨论等多种形式,运用多媒体、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模拟练习等多种教学手段,使学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4、柏林会议是第一次由各国政府正式派出 代表讨论国际劳动立法的会议。 5、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成立, 国际劳动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柏林会议于1890年3月召开,有15个国家参 加。但由于所通过的议案内容过于空泛, 而且缺乏国际公约的效力,所以并没有付 诸实施,然而,柏林会议是第一次由各国 政府正式派代表讨论国际劳动立法的会议, 因此,对于促进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仍然 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 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劳动法的产生 (一)前提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别归属于不同主体, 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 占有者不是同一主体,双方主体为实现劳 动过程才会形成劳动关系。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具备劳动法产生的 前提。到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农民被 驱出土地而成为除了载于自己人身的劳动力 以外一无所有的自由人,生产资料被集中于 少数人也即资本家手中。 无产者为谋生存,只得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 给资本家使用,以取得用于购买生活资料的 工资;资本家为使资本增值,就必须以支付 工资的方式购买无产者的劳动力,使之与其 生产资料结合,以实现劳动过程。至此,才 大量出现了劳动关系,从而具备了劳动法产 生的前提。
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包括( A.国际劳工组织章程 B.国际劳工公约 C. 建议书、区域性有关文件 D. 联合国有关文件
)。
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机构主要有 ( )。 A.国际劳工大会 B.理事会 C.仲裁局 D.国际劳工局
在国际劳工各种组织和会议上,各国 代表团必须由( )各方代表组 成。 A.政府 B. 雇主 C.工会 D.工人
(7)关于疾病、年老、失业及综合性社会 保障方面的规定; (8)关于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的规定; (9)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规定; (10)关于劳动检查与劳动行政方面的规 定等。 (11)关于移民工人、土著工人、非本部 领土工人、海员、渔民、内河航运工人等 特殊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解读一、前言在当今社会,劳动法是最基本的劳动法规,它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劳动关系,同时也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了稳定的劳动力资源。
本文将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全文解读,以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和应用这部法律。
二、《劳动法》全文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评述:本条为《劳动法》的总则,旨在说明《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
通过完善和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可见《劳动法》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而制定的。
第三条:劳动者在受用劳动的报酬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正当的劳动报酬。
评述:这一条款强调了劳动者的权利,即在享受劳动报酬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正当的劳动报酬。
这里所提的“正当的劳动报酬”,不仅包括工资、奖金等直接报酬,还包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体现了劳动者的全面权益。
【第二章用人单位】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减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按劳动的数量、质量和所从事的工种确定。
评述:这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强调了劳动报酬应该按劳动的数量、质量和工种来确定。
这表明了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应当注重劳动的实际贡献和价值,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因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关系等活动中,不得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评述:这一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关系等活动中,不能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体现了用人单位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应当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权利,规范了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评述: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并强调了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章节练习题附答案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分章习题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单项选择题1.在劳动关系内涵中,劳使关系的称谓源自()A.美国B.日本C.英国D.德国2.下列不属于雇员范畴的是()A.蓝领工人B.教师C.教师D.农业劳动力3.从广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①雇员②雇主③雇员团体④雇主组织⑤政府A.①②③⑤B.①②③④⑤C.①②④⑤D.①②③④4.雇员团体最主要的形式是()A.雇员协会B.职业协会C.工会D.职工代表大会5.下列不属于雇主范畴的是()A.低层管理者B.中层管理者C.高层管理者D.经营负责人6.医院的清洁工、看门人与医生拥有的势力不同,清洁工和看门人谈判实力较弱,一旦离开,雇主很容易找到替代者,这体现了劳动关系的()特点。
A.法律的平等性B.经济的依赖性C.权益的冲突性D.实力的差异性7.劳动关系的实质是()A.雇佣与被雇佣B.冲突与合作C.对抗与和解D.利用与被利用8.()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员工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A.合作B 冲突C 成本D 沟通9. 下列哪些不属于劳动者“获得满足”的原因()。
A.建立在员工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这种信任来自对立法公正的理解和对当前管理权力的限制实施。
B.大多数工作都有积极的一面,是人员从工作中获得满足的更重要的原因。
C.管理方也努力使员工获得满足。
D.员工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秘籍雇员如果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
10.冲突的根本根源不包括()A.异化的合法化B.广泛的社会不平等C.客观的利益差异D.雇佣关系的性质11.以下不属于冲突的背景根源的是()【2013.4.1】A.广泛的社会不平等B.客观的利益差异C.劳动力市场状况 D.工作本身的属性12.()是冲突最明显的表现形式,是工人被压抑的敌视情绪的宣泄方式。
A.权利义务的协商B.游行示威C.罢工D.诉诸法律手段13.影响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包括()(1)经济环境(2)政策环境(3)技术环境(4)法律和制度环境(5)社会文化环境A.(1)(2)(3)(4)B.(1)(2)(3)(5)C.(2)(3)(4)(5)D.(1)(2)(3)(4)(5)多项选择题1.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双方()的相互交织。
最新自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6089)考纲解读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本科)(课程代码6089)考纲解读※课程自学教材1、《劳动关系》程延园主编,教育部面向21世纪人力资源管理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1月第二版。
2、《劳动法》关怀主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第三版。
※不作要求:因两门课程合并为一门课程应合理精简的内容,主要有:(1)《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四章(第一、二、三节)、第八章。
(2)《劳动关系》第五章、第七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
考试内容安排:《劳动法》占70%,《劳动关系》占30%《劳动关系》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第一节劳动关系的概念重点:劳动关系的本质、主体与特点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劳动关系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呵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用人单位)。
其中,劳动者也称劳动主体,用人单位亦称用人主体。
从狭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一方是员工及以工会为主要形式的员工团体,另一方是管理方以及雇主协会组织。
二者构成了劳动关系的主体。
劳动关系的特点1,个别性与集体性。
个别性指个体劳动关系;集体性集体劳动关系。
2,平等性与隶属性。
平等性,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劳动条件的维持或提高与管理方协商时,无服从的义务。
隶属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服从管理方指示的义务。
3,对等性与非对等性。
对等性义务,属于双方利益相互交换,而非对等性义务则属于伦理上的要求。
4,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
分别指:报酬和福利,劳动契约及雇员的体面、尊严、归属感、成就感和满足。
第二节冲突与合作重点:冲突与合作的根源一、合作的根源1、合作: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劳动法案实施条例【全文】
劳动法案实施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条例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与此相关的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的处理等活动。
第二章劳动关系的建立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社会保险;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劳动关系的变更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1. 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2. 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化;3. 劳动合同期限发生变化;4. 劳动报酬发生变化;5.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2.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3.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4.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5.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章 劳动法的立法目的
典型案例
• 职场性骚扰中的雇主责任 • 我国相关立法 在我国,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 0次常务会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 条为:“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 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可以看 作是对职场性骚扰中雇主责任的一种认 定。
• 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的人身权可以表现为非法关押劳 动者,非法限制、拘禁劳动者,也可以表现为非法搜 查劳动者的身体。对于劳动者人身权的侵犯可以通过 多种法律予以救济。 • 我国《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罪”中,明确将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 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规定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 罪行为。我国民法确定人身自由为一种人格权,在这 种权利受到侵害时,采取民事赔偿的办法对受害人的 损害提供救济
• 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中的赔偿损失,包括精神 损害赔偿。当侵害人身自由权给自然人造成精神损害 时,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0条规定,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 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 侵犯了劳动者人身权利,给劳动者人身安全带来影响 和损害时,侵害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 规定,并直接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 有关规定
• 由法律维持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方式决定,劳动法应 当担负起维护作为“弱者”一方的劳动者合法权益 的任务。 • 对于生存能力相对弱小的社会成员,由法律来帮助 其达成平等。法律帮助社会成员达成平等的手段是 对侵犯弱者的强者行为进行制约和制裁,从而完成 弱者自身不能与强者达成平等或者平衡的社会目标。 人类社会的法律从根本上说就是弱者的法律,“法 律关切的是争制度下的不幸的受害者,而不是那 些获得利益的幸运儿。”
劳动法 第二章 劳动法概述
3.劳动法的兴起—— 独立劳动法阶段(20世纪以来)
法国《劳动法典》(第一卷,1910年)、 《苏俄劳动法典》(1922年)、美国《国家
劳动关系法》(1935年)等。
各国劳动法相继脱离民法,开始独立发 展,并在世界各国普及。
二、中国劳动立法
(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二)新中国的劳动立法
(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3)国际劳工公约的批准情况
(二)劳动服务关系
(三)劳动团体关系
(四)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第三节
劳动法的地位
一、劳动法地位的含义
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 位,即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是否属 于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以及它与其他 法律部门有何关系的问题。
二、关于劳动法地位的分歧
(一)劳动法是社会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劳动法是经济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动立法
1. 国际劳工组织简介
1919年成立。是联合国下属的负责
全世界劳工事务的专门机构 。
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 :通过促进
全世界劳动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 高,最终在实现社会正义的基础上建立 世界的持久和平。
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原则:
(1)劳动不是商品; (2)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是不断进步的必要条件; (3)任何地方的贫穷对一切地方的繁荣构成危害; (4)反对贫困的斗争需要各国在国内以坚持不懈 的精力进行,还需要国际间作持续一致的努 力,在此努力中,工人和雇主代表享有和政 府代表同等的地位,和政府代表一起参加自 由讨论和民主决议,以增进共同的福利。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 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 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题及答案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题及答案【篇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章节练习题带答案】章习题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单项选择题1.在劳动关系内涵中,劳使关系的称谓源自()a.美国b.日本c.英国d.德国2.下列不属于雇员范畴的是()a.蓝领工人 b.教师c.教师 d.农业劳动力3.从广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①雇员②雇主③雇员团体④雇主组织⑤政府a.①②③⑤ b.①②③④⑤c.①②④⑤ d.①②③④4.雇员团体最主要的形式是()a.雇员协会 b.职业协会c.工会 d.职工代表大会5.下列不属于雇主范畴的是()a.低层管理者 b.中层管理者c.高层管理者 d.经营负责人6.医院的清洁工、看门人与医生拥有的势力不同,清洁工和看门人谈判实力较弱,一旦离开,雇主很容易找到替代者,这体现了劳动关系的()特点。
a.法律的平等性 b.经济的依赖性c.权益的冲突性 d.实力的差异性7.劳动关系的实质是()a.雇佣与被雇佣 b.冲突与合作c.对抗与和解 d.利用与被利用8.()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员工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a.合作 b 冲突 c 成本 d 沟通9. 下列哪些不属于劳动者“获得满足”的原因()。
a.建立在员工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这种信任来自对立法公正的理解和对当前管理权力的限制实施。
b.大多数工作都有积极的一面,是人员从工作中获得满足的更重要的原因。
c.管理方也努力使员工获得满足。
d.员工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秘籍雇员如果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
10.冲突的根本根源不包括()a.异化的合法化 b.广泛的社会不平等c.客观的利益差异 d.雇佣关系的性质11.以下不属于冲突的背景根源的是()【2013.4.1】a.广泛的社会不平等 b.客观的利益差异c.劳动力市场状况 d.工作本身的属性12.()是冲突最明显的表现形式,是工人被压抑的敌视情绪的宣泄方式。
a.权利义务的协商 b.游行示威c.罢工 d.诉诸法律手段13.影响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包括()(1)经济环境(2)政策环境(3)技术环境(4)法律和制度环境(5)社会文化环境a.(1)(2)(3)(4) b.(1)(2)(3)(5)c.(2)(3)(4)(5) d.(1)(2)(3)(4)(5)多项选择题1.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双方()的相互交织。
劳动关系学(第二章)
相应的劳动关系 的学派
主要的社会形式 潜在的发展趋势
产出
法律制度
环境
管理方和管 经济环境 理方协会 政策环境 法庭裁决 管理方权力 调解 / 仲裁 工作环境 集体谈判 工资和福利
社会文化
环境 员工与员工 团体 技术环境 工会与管理方 的合作(如, 联合委员会) 生产率 流动率
/ 缺勤率
政治行动
态度
对“产业关系系统”的改进:安德森模型
第二章 劳动关系理论
了解一元论与多元论
理解劳动关系调整模式
第二章 劳动关系理论
本章内容提要第一节 劳源自关系理论:各学派的观点第二节 劳动关系理念溯源
第三节 劳动关系调整模式
第二章 劳动关系理论
第一节
劳动关系理论:各学派的观点
西方五大理论学派:
新保守派
正统多 元论学派
激进派
管理主 义学派
自由改革 主义学派
共同点:承认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目标和利益差异
3、马克斯·韦伯和工业资本主义理论
精于计算的理性和官僚制的广泛传播 劳动力市场和雇佣关系
阶级和阶级斗争
第二章 劳动关系理论
第二节 劳动关系理念溯源
矛盾的结论 :
一方面,社会具有了高水平的效率、相当的经济和社会能 力,最终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但另一方面,工业资本主义 的物质利益伴随着大量的社会文化的腐化和堕落。
第二章 劳动关系理论
劳动法律关系
1.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经济 基础的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则是思想意志关系 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五)辞退职工权
辞退职工权是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的 有机组成部分。它与招收录用职工权相 配合,解决职工能进能出的问题。用人 单位有权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 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解除劳动 合同的方式来实现辞退权。
劳动力支配与被
支配关系
8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 隶属性交错共存特点。
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 人的双重意志。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劳动者 二、用人单位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劳动者
(一、 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 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自然 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成为合法主体,必 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 和劳动行为能力。
(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概念
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是 公民(即自然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必须具备的 基本资格或者说一般资格,不具备这一资格的 公民则不允许参加劳动法律关系成为合法主体 。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受劳动权利 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它是公民参与劳动法 律关系成为主体的前提条件。劳动行为能力是 指公民能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实 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2.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发生在现实 社会劳动过程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 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 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解读《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它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文中,我将对《劳动法》全文进行深度解读,探讨其中的关键内容,并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份高质量、深度和广度兼具的文章。
1. 引言《劳动法》是一项关乎全体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对于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极大的积极意义。
作为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劳动关系的进步和完善。
2. 《劳动法》全文解读(1)第一章总则在《劳动法》的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劳动法的基本任务和原则。
其中包括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建立健全的劳动制度等。
这些原则为劳动法的具体实施提供了基本遵循。
(2)第二章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内容、变更、解除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第三章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收入的重要来源。
《劳动法》对劳动报酬的计发、支付、调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收入。
(4)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工作时间和休息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的重要规定。
《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安排、加班、休息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5)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是关乎劳动者生命和健康的重要问题。
《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3. 总结与回顾《劳动法》全文涉及内容繁多,但无一不体现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和对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倡导。
只有当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劳动关系才能走向和谐稳定,社会才能更加公平正义。
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劳动法》,自觉遵守《劳动法》,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共同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者,是指在用人单位依法与其订立了劳动合同,以及合同期满后继续从事工作的人。
第三条本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等雇佣劳动者的单位。
第四条国家实行劳动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标准、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协调处理、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等制度,发展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保护未成年人、女工和其他劳动者的特殊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五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议确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
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上建立。
第六条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二)劳动合同的期限;(三)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四)劳动合同内容的补充条款;(五)劳动报酬;(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事项;(七)劳动纪律和劳动纠纷处理办法;(八)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向劳动者明确交付劳动合同副本。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经劳动者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合同:(一)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二)实习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劳动完成情况和工作量、质量,以及劳动者在工作中的贡献确定工资额。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工资支付期限。
第十一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或者其他经济补偿,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正文内容继续).........【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劳动合同范本》2.《劳动合同变更申请表》3.《劳动合同终止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建立在劳动合同基础上。
劳动法(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就业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章劳动争议第十一章监督检查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02章劳动关系论
第二章劳动关系理论一、劳动关系理论:各学派的观点1、五大理论学派:新保守派、管理主义学派、正统多元论学派、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激进派。
这些学派观点的相似处:都承认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目标和利益差异。
区别在于:⑴对雇员和管理方之间的目标和利益差异的重要程度、认识各不相同⑵在市场经济中,对这些差异带来的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⑶对双方的力量分布和冲突的作用持不同看法,尤其是对冲突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雇员内在力量相对于管理方是否存在明显劣势这两个问题上存在明显分歧⑷在工会的作用,以及当前体系所需的改进等方面各执一词2、新保守派的主要观点①由保守主义经济学家组成②关注经济效率的最大化,主要研究、分析市场力量的作用,认为市场力量不仅能使企业追求效率最大化,而且也能确保雇员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
③劳动关系是具有经济理性的劳资双方之间的自由、平等的交换关系④由于劳动力市场机制可以保证劳资双方利益的实现,所以劳资双方的冲突就显得微不足道,研究双方的力量对比,也就没有意义,工会开展集体谈判只会对经济和社会起到负面作用⑤改进雇员与管理方之间关系的方法:要将市场“规律”引入工资和福利的决定过程,采用额外支付计划,使雇员的收入和绩效联系得更紧密。
应该赋予管理方更大的管理弹性,减少限制管理权力的法律和法规,尤其是减少劳动法对管理方的限制。
⑥以美国模式最为典型。
3、管理主义学派的主要观点①由组织行为学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组成②关注就业关系中员工的动机,以及员工对企业的高度认同、忠诚度问题。
主要研究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政策、策略和实践。
③认为雇员与企业的利益基本是一致的,管理和服从的关系是雇员产生不满的根源。
如果企业能够采用高绩效模式下的“进步的”或“高认同感的“管理策略,冲突就可以避免,并且会使双方保持和谐的关系。
④对工会的态度矛盾,取决于双方合作的愿望⑤改进雇员与管理方之间关系的方法:主张采用新的、更加弹性化的工作组织形式,更强调员工与管理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合作,尤其赞赏高绩效模式中的“高度认同“的内涵,包括工作设计改革、雇员参与改革,以及积极的雇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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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曹菁老师第二章劳动关系理论第二章劳动关系理论西方学者从不同的立场、理念和对现象的认识出发,对劳动关系进行研究,得出了各不相同的结论,形成了比较有代表性的五大理论学派。
按照从政治趋向上的“右翼”(保守)到“左翼”(激进)的顺序排列为:新保守派管理主义学派正统多元论学派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激进派这些学派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承认劳动双方之间存在目标和利益的差异。
(多选题或单选题)一、新保守派的主要观点【020101】——经济效率最大化(1)市场化是解决效率与公平两大问题的最佳途径。
(2)具有经济理性的员工与管理方有不同的利益和目标,但同时他们又能互相协调这些目标。
(3)工会的作用是负面的,减少政府和工会对市场的干扰。
(4)在奉行新保守派思想的国家中,以美国模式最为典型。
(新保守派也被称为新自由派或新古典派,基本由保守主义经济学家组成。
)(5)思想渊源:西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国富论》。
二、管理主义学派的主要观点【020102】——强调劳资平等,对工会态度模糊(1)更关注员工的动机、对企业的认同度和忠诚度,主要研究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政策、策略和实践。
(2)双方利益基本一致的。
(3)该学派对于工会的态度是模糊的,对集体谈判制度的态度是灵活的。
(4)解决方法:高绩效模式,可避免冲突,推进进步的管理实践并增强劳动者和管理方合作。
日本劳动关系模式成为该学派主张的典范。
与管理主义学派主张比较接近的还有英国模式。
三、正统多元论学派的观点【020103】——寻求效率与公平的平衡,提倡工会和集体谈判该学派主要关注经济体系中对效率的需求与雇用关系中对公平的需求之间的平衡,主要研究劳动法律、工会和集体谈判制度。
(1)该学派认为对员工公平和公正待遇的关心,同管理方对生产效率和组织效率的关心是相互矛盾的,员工处于不利地位,工会和集体谈判具有积极作用。
(2)核心假设是:通过劳动法和集体谈判确保公平与效率的和谐发展,是建立最有效的劳动关系的途径。
该学派强调弱势群体的工会化。
(3)解决方法:政府和社会应该实现经济体系中的效率与雇用关系的公平、公正两个目标之间的均衡。
(4)典型国家:德国。
德国模式的特色是强势劳动法,雇员参与制度,工场委员会制度,政府为工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共同决策权等制度。
四、自由改革主义学派的观点【020104】——加大政府和社会的干预力度,减少不公平待遇(1)更具有批判精神,积极主张变革。
(2)管理方凭借其特殊权力处于主导地位。
双方力量差异很大,是不公平的主要来源。
(3)提出“结构不公平”理论,划分“核心”和“周边”部门。
(4)工会、集体谈判是必要的。
但是工会的作用有限,恰恰需要工会的“周边”部门,工会都是最无效的。
(对工会提出批评)(5)解决办法:支持强有力的劳动法和各种形式的工人代表制度,反对市场化,主张强势工会。
瑞典模式是自由改革主义学派观点最具代表性的实例。
瑞典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社会福利国家之一。
(6)思想渊源:马克斯·韦伯工业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理论。
五、激进派的主要观点【020105】(1)更关注劳动关系中双方的冲突以及对冲突过程的控制。
(2)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固有的问题是:双方力量的差异,体现了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力量不均衡。
(3)“和谐的劳动关系”只是一种假象。
冲突是基础性的。
(4)只要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不发生变化,工会的作用就非常有限,要使工会真正发挥作用,必须提高工人对自身劳动权和报酬索取权的认识,开展广泛的与资本“斗争”的运动。
主要由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组成。
(5)实践:西班牙蒙作根体系,南斯拉夫工人自治制度,瑞典梅德尔计划。
各学派的主要观点和代表国家劳动关系学派主要观点和主张代表国家新保守派减少政府税收,强调发挥市场规律对工人收入的调节作用美国日本、英国管理主义学派政府间接干预经济,重视人力资源的培训和开发,用管理手段实现高度认同正统多元论学派政府承担更多的经济结构和培训的责任,主张较庞杂,如工德国人委员会制度等自由改革主义学派强势劳动法、工人代表制度和劳工运动瑞典激进派工会参与社会活动,雇员所有制和企业的雇员控制制度西班牙(蒙作根体系)【单选题】在以下理论学派中,按照政治趋向从“右翼”(保守)到“左翼”(激进)的顺序排列第一位的是()A.新保守派 B. 管理主义学派 C. 正统多元论学派 D. 激进学派【单选题】在以下理论学派中,按照政治趋向从“右翼”(保守)到“左翼”(激进)的顺序排列第一位的是()A.新保守派B. 管理主义学派C. 正统多元论学派D. 激进学派【答案】A【解析】第二章第一节劳动关系理论各学派的观点;按照政治趋向从“右翼”(保守)到“左翼”(激进)的顺序排列:新保守派、管理主义学派、正统多元论学派、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激进派【单选】新保守派主要关注的是()A、品牌价值最大化B、员工福利最大化C、经济效率最大化D、高层权力最大化【单选】新保守派主要关注的是()A、品牌价值最大化B、员工福利最大化C、经济效率最大化D、高层权力最大化【答案】C【解析】新保守派也被称为新自由派或新古典学派,基本由保守主义经济学家组成。
这一学派主要关注经济效率的最大化,研究、分析市场力量的作用,认为市场力量不仅能使企业追求效率最大化,而且能确保雇员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
【单选】正统多元论学派主要分析研究的领域是()A、劳动力市场B、工会、劳动法和集体谈判C、管理政策与实践D、雇员的社会问题【单选】正统多元论学派主要分析研究的领域是()A、劳动力市场B、工会、劳动法和集体谈判C、管理政策与实践D、雇员的社会问题【答案】B【解析】(正统多元论学派)该学派主要关注经济体系中对效率的需求与雇佣关系中对公平的需求之间的平衡,主要研究劳动法律、工会和集体谈判制度。
【单选】管理主义学派主要关注的问题是()A、经济效率的最大化B、人员福利的最大化C、雇员忠诚度的最大化D、高层权力的最大化【单选】管理主义学派主要关注的问题是()A、经济效率的最大化B、人员福利的最大化C、雇员忠诚度的最大化D、高层权力的最大化【答案】C【解析】管理主义学派:该学派更关注就业关系中员工的动机、以及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忠诚度问题,主要研究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政策、策略和实践。
一、一元论与多元论一元论:(1)强调资方的管理权威,要求雇员忠诚于企业价值观。
(2)无论是在劳动者、所有者还是管理者之间,也无论是在提供技术、知识,还是经验的工人之间,都没有利益冲突。
就业组织被视为一个相互合作的利益共同体。
(3)赞美团队精神,主张每个人都应发挥最大能力,为共同目标一起努力。
(4)工会的存在会分散雇员对企业的忠诚感,所以应尽量消除或避免成立工会。
一、一元论与多元论多元论:(1)承认冲突,甚至认为冲突不可避免。
(2)任何工作环境中都存在着不同利益和信念的群体,组织必须要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群求持续的妥协。
(3)集体谈判是规范和调整劳资之间利益关系的最好形式。
(4)强调工会的作用,阐明工会获得合法性的基础。
二、价值观的适用范围和特点一元论和多元论这两种价值观,在不同组织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认可,甚至在同一组织的不同场合、不同阶段,其适用也不同。
(1)传统型企业(2)精明的家长型企业(3)精明的现代型企业(4)标准现代型企业二、价值观的适用范围和特点(1)传统型企业——强调一元论①主张劳动者要服从资方的管理和指挥,剥削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②禁止雇员参加和组织工会,主张用强有力的管理反对工会。
(2)精明的家长型企业——本质一元论①给雇员提供优惠的就业条件和待遇,“购买”劳动者对组织的忠诚感,避免雇员加入企业之外的工会。
②主张花费大量时间和资源确保雇员采取正确态度(否则很快被解雇)。
二、价值观的适用范围和特点(3)精明的现代型企业——坚定的多元论①工会签订集体协议,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的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②鼓励工人加入工会,通过与工会的集体协议覆盖所有雇员。
(4)标准现代型企业——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动态变化①承认工会,接受集体谈判。
②根据劳动力市场或产品市场状态,劳资关系的发展建立在不断变化的机会主义上。
二、价值观的适用范围和特点一元论和多元论这两种价值观,在不同组织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认可,甚至在同一组织的不同场合、不同阶段,其适用也不同。
(1)传统型企业——强调一元论,反对工会(2)精明的家长型企业——本质一元论,购买员工的忠诚感(3)精明的现代型企业——坚定多元论,鼓励工会,由集体协议规范权利义务(4)标准现代型企业——不断变化,机会主义和实用主义台湾学者黄越钦在《劳动法新论》中,将劳动关系的主要调整模式归纳为四类:一、斗争模式二、多元放任模式三、协约自治模式①劳资抗衡②劳资制衡四、统合模式①社会统合模式②经营者统合模式③国家统合模式一、斗争模式【020301】——劳资对立认为劳资关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具有阶级斗争性质的关系,其表现形式是雇佣劳动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其本质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二、多元放任模式【020302】——短期工会,强调市场作用认为市场是决定就业状况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工会或工会运动对市场机制的运行和发展具有副作用或负面影响,主张减少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干预。
三、协约自治模式【020303】协约自治模式具体分为两种形式:劳资抗衡模式和劳资制衡模式。
①劳资抗衡模式以劳资对立抗衡为主轴,完全排除国家干预。
双方签订集体协议,以协约自治原则处理劳资事务。
以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为代表。
②劳资制衡模式劳资制衡的“制衡”是对“抗衡”模式的修正与超越,是劳动者以劳工的身份参与企业经营,其形式包括从“参与决定”到“共同经营”。
即所谓的“产业民主化”。
以德国、奥地利为代表。
四、统合模式【020304】美国劳动关系学者邓洛普最早以统合模式对劳、资、政三者之间的关系加以说明,他认为产业关系系统主要由主体、环境、意识形态、规则四部分构成。
冈德森对产业关系系统进行改进,他将产业关系系统划分为投入、主体、转换过程、产出四部分。
统合模式具体分为社会统合、经营者统合和国家统合模式三类。
四、统合模式【020304】(1)社会统合模式①劳资双方的关系以整个社会为背景;②工会在跨企业的团结权方面具有很强大的力量;③集体意识与阶级认同存在于社会阶层;④劳工对其他劳动阶层的忠诚高于本身的产业。
四、统合模式【020304】(1)社会统合模式①劳资双方的关系以整个社会为背景;②工会在跨企业的团结权方面具有很强大的力量;③集体意识与阶级认同存在于社会阶层;④劳工对其他劳动阶层的忠诚高于本身的产业。
(2)经营者统合模式①劳资关系主要发生在企业层级;②工会在跨企业的团结权方面不具有强大的力量;③集体意识与阶级认同只存在于产业阶层;④劳动者对本产业的忠诚高于对其他劳动阶层的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