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英人名看文化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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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英人名看文化差别
叶广秋发布时间: 2009-7-5 19:55:48
【摘要】人名,是人类社会中普遍的语言现象,是人们利用语言符号区别他人的特定标志。同其它的语言现象一样,人名也是一个系统,是词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的形式和结构都有一定的规律。同时,人名系统也与外部复杂丰富的社会现象有着紧密的联系。由于人名派生形式的多样性,除了具有自身的词汇意义外,还有丰富的感情色彩,每一个人名背后都蕴含着一定的理据,通过对人们背后的透视,能使我们充分反映一个民族的历史发展、宗教信仰、文化传统、价值观念、伦理观念等各方面的信息,是了解民族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文将从中西方存在的一些差异,来看中英人名的背后的文化差异。
【关键词】人名文化信仰观念思想
中国作为东方一个古老的民族,文化历史悠久,与西方国家从个性到信仰等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人名也不例外,除了形式上的差异外,其背后也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同,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般来说,人名由姓(姓氏)与名(名字)两部分组成。中国人与美国人在人名排列顺序上却截然相反。中国人姓名排列排序是姓在前,名在后,姓重名轻;而美国人则是名在前,姓在后,而且美国人名可以有中名,如Linda Jane Smith (林达.简.史密斯),其中“Jane”就是中名,它往往采用母性,也有借用其他亲属名的,或所仰慕的人的姓或名字。众所周知,姓是一个家族的代号,它代表着宗族、群体、血缘关系,而名则是一个人自己的代号。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的是共性至上、三纲五常。强调集体主义、集体利益。当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倡导牺牲个人利益以保护集体利益。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理所当然地把代表宗族、群体、血缘关系的“姓”放在前面,而代表个体、个性的“名”在后;西方人强调的是个性,重视个体独立的性格与个体意识,所以在姓名排序上
就把代表个性观念的名放在前面。
西方人信仰基督教,他们多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中人物的名字给自己的孩子命名,以此表示对神的崇拜并寄托他们的信仰。如:John(约翰)是“上帝是仁慈的”之意;Elizabeth(伊丽莎白)是“上帝的祭品”之意;Angela(安琪拉)是“天使”之意等等,这些名字的来源都是由于基督教有关的。而在中国,更偏重于瑞祥、长寿的灵兽禽鸟等动物,包括龙、凤、麒麟等。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中国人自称是龙的传人。受这种民族心理的驱使,以龙为名成为一种风气尤其是给男孩起名,龙的使用更多,凤字则多用在女名上,被视为美丽、德贤和安宁的象征。
我国古代思想家企图用“五行”——金、木、水、火和土来说明世界万物的起源,一切事物都是由这五种物质变化构成,这五种物质相生克,相互促进又相互抑制。人要有和谐的生活就要这五行应该处于一个平衡的状态,因此如果缺少哪行,名字就应该以这一行为名,欲作为补充,达到平衡。考察中国人的名字,有很大的比例有着这五行中的某一行,给这个人取名时就用该行的字,如缺水,就取名福水、泽川等或取代水的字,如泉、河、池、江、海、洪、潘等。出现这种情况
是由于中国传统的思想观念认为人与自然是不可以分割,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人天合一。这一点也是中国名字所区别于英语名字的,是中国所特有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由于传统社会等级非常分明,亲属的名字、上辈亲属的名字、官员或其他要员的名字,最普通中国人来说就是禁忌,没有人敢用这些名字给自己的孩子起名。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在君主专制的统治下,实行“避国讳”制度,所有人对君主及君之祖辈、皇太子所使用的名字,其他人取名应一律回避,若已取得也得改名,不得雷同。而英语人名的取法则不以为然,在美国历史上,美国总统和民族英雄受到人民的推崇,不少人给自己的孩子取名叫“华盛顿”、“林肯”或“富兰克林”等,孩子们还可以和自己的长辈同名,他们经常在前面加“小”字加以区别。因为他们希望孩子能继承伟人的美德。
由于审美观念的不同,中英人名的选取也受到其影响。中英名字中都有以大自然中的事物为名字,但中国人多以气势恢宏、永恒不灭的的自然现象作来喻人的博大胸怀、无穷浩气和万古不朽的精神;以花草命名的也多以某种高贵品质和值得赞予的性格,如:松、梅、兰、菊等赋予人格化的事物。而英语名字中以大自然起名的,更注重事物本身,如:Rose(玫瑰)、Pigeon(信鸽)Churchill(丘吉尔),他们认为一草一木一山一草皆为上帝所造,皆有灵气,值得热爱、眷恋和崇敬。这类名字虽没有恢宏的气势和华美的色彩,却富有生活气息、泥土的芬芳和田园色彩,给人以朴实、醇美和贴近自然之感。由此可见,在以物喻人取名方面,英语国家更注重特征,他们的文化趋向是具体、客观、自然的,而中国人注重内涵,追求的是具有磅礴气势的“崇高美”。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英语名字更注重个性的张扬,而中国则已中庸思想为准。例如: Cherry (彻里):with lips and skin the color of ripe cherries (白皙的皮肤,鲜红的嘴唇,像熟透的樱桃);Moore (莫尔):having dark and hom esome eyes(皮肤黝黑但相貌动人);Lloyd (劳埃德):with gray hair,states manship and quality (灰色的头发,有政治家的气质和风度)。中国人则没有这样的名字,这是因为在他们看来长相与众不同是个性化的表现,不带有任何褒贬之分,而且越是有个性,人越与众不同,越值得自豪。中国人喜欢中庸,对待任何事物都不能太突出,对待相貌更是如此。中国人喜欢自己的长相大众化、标准化而不喜欢独具特色,以免与众不同,引人注意。如果出现生理缺陷,经常会因此而遭到别人的议论,感到难堪。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自然不会因人的相貌特征来取名字了。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两者之间价值观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作为词汇有机组成部分的人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与复杂的社会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英人名文化的研究是一个复杂的事情,文化内涵十分丰富,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李红 1998 《从人名看中西文化差异》文学翻译与翻译史研究
王建华 1991 《人名系统的社会语言学研究》语言·社会·文化语文出版社
朱永涛 1991 《英美文化基础教程》.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顾嘉祖,陆晟 2002《语言与文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