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对有关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意见建议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对有关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意见建议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进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已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成为当前政治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此,本文将结合社会现状,从若干规定对有关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意见建议的角度来谈谈如何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定程序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首先需要借鉴先进的经验,创造性地制定相应的制度。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需要规定审查程序以及规定被解职的条件和程序,让每一位领导干部在担任职务之前就知道自己应该遵守的规则,避免踩红线。
另外,也要加强组织调查,对于有不当行为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追究责任,使制度更有力度,更有威慑力。
二、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也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考核机制,来确保干部的工作需要健康稳定的发展。
建议建立多层级、多维度的考核机制,包括工作成果、个人品行、人际关系等方面,来全面评估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和潜在风险。
三、推进领导干部素质提升当前领导干部队伍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往往反映了领导干部队伍自身素质的缺陷。
因此,要想真正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必须推进领导干部素质提升。
建议加强领导干部培训,注重提升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政治素质,紧盯干部风险,让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念,让他们更好地服务国家和人民。
四、加强信息透明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也需要加强信息透明度,让干部的履职和工作情况被公众监督,这有助于形成更加有力的舆论监督。
建议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示干部的工作动态和突发事件的情况,同时把“暗箱操作”等现象进行曝光,这样能够有效地避免一些干部利用权力进行腐败行为。
五、鼓励民主参与,加强风险预警为了让制度更加完善,鼓励民主参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风险预警也是非常必要的。
建议完善相关机构,如省级纪委、市级纪委等,让他们负责监督领导干部的工作,省级、市级、县级需要透明化,更好地参与全球化挑战与合作计划,以及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评估领导干部的风险情况,对于风险较大的干部及时纠正,防范干部的腐败现象发生。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报告题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报告概述:自《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颁布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将其贯彻执行作为重要任务。
这一规定旨在激励干部们不断努力工作,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与创新能力。
本报告将总结贯彻执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的改进措施,以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落实。
一、贯彻执行情况总览:1. 全面贯彻执行的意识不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的理解和认同度。
2. 干部选拔任用公开透明:各个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现了权力的阳光运行。
3. 效果初步显现: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干部考核评价和提拔任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一些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态度有了显著改善。
二、存在的问题:1. 贯彻执行力度还需要加大:有一部分地区和单位在落实《规定》方面存在不足,对于不称职的干部处理得不够果断,导致干部队伍的质量仍然不高。
2. 评价体系亟待完善:现有的干部评价体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完全体现出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精神,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3. 纪律约束不够严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仍然存在,纪律约束机制还不完善。
三、改进措施:1. 加强培训和宣传:继续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干部对于《规定》的理解和执行意识。
2. 完善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评价体系,将工作成果、廉政情况、群众评议等因素纳入评价指标,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 加强纪律约束: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干部纪律约束机制,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四、未来工作展望:1. 持续落实《规定》: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作为一个长期、持续的工作任务,并加大对于干部考核评价和提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
2. 增强执行力度:加大对于规定的宣传力度,增强干部队伍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河北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县以上领导机关秘书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提出的要求,也适用于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
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是指直接为领导干部服务的秘书、警卫、司机等人员。
第三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商务活动,包括在异地注册后,再回到该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商务活动。
(二)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三)不准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他人从事商务活动提供便利,从中谋取私利。
(四)不准以自己的特殊身份干预该领导干部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公务。
(五)不准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六)不准违反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必须遵守的其他规定。
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执行上述条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如有违犯上述规定的事实发生,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四条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备坚强的党性观念,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具备严谨、认真、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以及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五条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选配,由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办公厅(室)提名,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合格,并征得领导干部同意后任用;领导干部本人也可推荐,但必须按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程序办理,不得指定自己的亲属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身边工作人员。
不得超职数配备身边工作人员。
对在职领导干部,其身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确需延长的,由所在单位研究决定。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2015年7月19日起施行)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
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主要规范对有关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
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要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又要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的工作力度。
—1—第五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
第六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任期年限、届数和最高任职年限,一般不得延长。
加强任期内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
干部任期内免职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
除《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一)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二)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决策,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三)抓作风建设不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比较突出的;(四)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用人上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五)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2—当利益的。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
行)》
佚名
【期刊名称】《北京支部生活》
【年(卷),期】2015(000)008
【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总页数】2页(P42-4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262.6
【相关文献】
1.审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 [J],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J], ;
3.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制度规范——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J], 王庆五;陈蔚;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J], ;;
5.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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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报告,以下为具体内容:一、背景介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是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而制定的重要文件,旨在形成正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导向,推动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能者上、庸者下。
二、具体落实情况1. 纪委监委发挥监督作用:根据规定,纪委监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执纪,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干部及时启动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2.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各单位根据《规定》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选拔上级领导干部,确保任人唯贤。
3.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领导干部的任期进行全面评估,将表现不佳者及时调整下岗,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4. 改进选人用人方式: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方式,重视干部培训和能力培养,确保领导干部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优秀的领导能力。
三、存在问题1. 个别地方对《规定》认识不足:由于该规定刚刚出台,一些地方对其认识不够深入,对推进工作存在一定的困惑。
2. 选拔机制仍有瑕疵:在一些单位中,部分领导干部的选拔仍存在不透明、不公正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3. 对干部任期评估不够科学:有些地方仍然依赖传统评估方式,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没有充分发挥《规定》的精神。
四、改进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培训、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解读《规定》,增强干部对该文件的正确理解。
2. 强化督促指导:各级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3. 完善评估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任期评估机制,注重考核工作实效,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结语《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在全国范围内逐渐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改进选拔机制、完善评估机制等措施,我们有信心进一步推进该规定的贯彻执行,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答记者问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22.09.20•【分类】问答正文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答记者问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规定》修订和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次修订《规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高度,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专门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好、保护好。
从实际情况看,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但也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尤其是有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发展。
党中央决定修订,就是要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
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能上能下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根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下”的问题,通过规范“下”的情形、程序、方式,切实解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第三条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坚持依法合规、积极稳妥。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党委管理的中层干部,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干部“下”的情形第五条中层干部“下”的情形主要包括:(一)正常退出。
因年龄、健康以及公司深化改革、班子结构调整等原因,根据相关制度要求,干部须退出现职。
(二)强制退出。
因涉及违纪违法、被问责和责任追究,根据党纪国法相关规定,须终止现任职务。
(三)调整退出。
因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须进行组织调整。
第六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正常退出:1.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1年以上的;或患重大疾病,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虽未达到1年,但对所负责或者分管工作有严重影响的;2.干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含),公司认为有必要安排其退职转岗或本人自愿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退职转岗的;3.所在单位(部门)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编减员需要调整其职务岗位的。
第七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强制退出:4.严重违纪违法或被问责和责任追究,须强制终止其现任职务的;5.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
第八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仍未改正或者问题严重的,应当予以调整退出:(一)政治上不过硬,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及时予以调整:6.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7.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8.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自行其是,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或者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破坏所在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的;9.组织观念淡薄,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2022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新旧规定对比全文内容教学PPT课件
《规定》的出台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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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规定》的出台背景
千万朵美丽可爱的花朵,置身于你的 身旁, 你会被 这迷人 的花海 给迷住 ,或是 陶醉其 中无法 自拔。
千万朵美丽可爱的花朵,置身于你的 身旁, 你会被 这迷人 的花海 给迷住 ,或是 陶醉其 中无法 自拔。
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8月19日经中共中 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9月8日发布。这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 部能上能下。这是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
(六)组织观念淡薄,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 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
(七)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差,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 不尽力,工作推拖绕躲、贻误事业发展的;
(八)领导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重大战略、重要改革、重点工作推进 不力,所负责的工作较长时间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
《规定》明确的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 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 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这一新增的 情形之一,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增强了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
学习解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规定》的新旧对比
2015年文件
千万朵美丽可爱的花朵,置身于你的 身旁, 你会被 这迷人 的花海 给迷住 ,或是 陶醉其 中无法 自拔。 千万朵美丽可爱的花朵,置身于你的 身旁, 你会被 这迷人 的花海 给迷住 ,或是 陶醉其 中无法 自拔。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研讨发言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研讨发言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分享我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一问题的一些思考。
首先,我想对这一政策的出台表示赞赏和支持。
我认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举措,对于解决领导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能力素质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
然而,在目前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不可否认地存在一些领导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的问题。
这不仅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也损害了党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因此,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于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是一项有力的导向措施,对于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发挥领导干部的先进性示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的一些工作实践中,一些干部被提拔上来后,却因为能力不足或作风出问题而无法解决。
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的权威和威信就会受到挑战,而丧失了对干部的正确引导和激励。
由此可见,我们必须推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通过激励和警示的机制,让那些真正具备能力和品德的干部脱颖而出,为党和人民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
当然,在推进这一规定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要确保干部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我们应该建立一套严谨的考核评估体系,真实、客观地评估干部的能力和作风。
其次,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重点关注干部的能力和潜力,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最后,要加强干部培训和教育,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目标,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干部保障。
总而言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实施对于解决领导干部能力不足、作风不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代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解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解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吏的重大决策。
对于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明确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列出了15种情形。
他指出,规定进一步优化对于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有关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完善了有关调整安排方式,重点措施包括以下6个方面:
一是把年度考核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能力水平、工作实际、作风状态、群众口碑。
二是坚持重大彳王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在实战考验中辨别高下,区分优劣。
三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查、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成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把规定执行t青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
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五是建立及时报备制度,要求每年向上级报备上年度相关情况,推进能上能下常
态化。
六是加强舆论宣传,推动形成有利于能上能下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完整版《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全文PPT
前言
云维保山有机化工有限公司5万/a醋酸乙烯(配套20万/a电石)xxxx d 清除焊渣,防锈处理,氟炭喷涂处理。
第9章 水土保持监测
目 录
型材不能与钢件等硬质材料混装。 不同规格、尺寸、型号的型材不能包装在一起。
第一章节
土地产出率由1996年的每公顷国内生产总值8400元提高到2005年的230.73元,年均增长21.47%,比规划目标年均增长率(26.75%)低5.28个百分点。 (9)高处作业工作平台外侧应设置防护栏;高度超过10米,应设置安全网。
c、外观质量:夹层玻璃外观上不允许存在气泡、裂痕、缺角、夹钳印、以及爆边、磨伤、脱胶等缺陷。 材料堆放地不可露天,具有防雪防雨功能。
主办施工员张韬主要负责xxxx现场的人防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负责产品安装过程中的三检制度及安装完成后技术档案的归档工作。 上层混凝土必须在下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完毕,每层混凝土用振动棒依次振实,振上层混凝土时振动棒必须插入下层5cm,以消除两层混凝土间缝隙,振捣时振动棒不得触及模板、钢筋和模板中设置的对拉螺栓
(十一) 利用流动式起重机安装门式起重机的方案 (9)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第四章节
所有大门、小门的门框柱箍筋均采用密闭箍(含上下左右四周),开口方向不得安装在门框边,且错位安装。 1.2 玻璃:玻璃板块完成后用木箱包装,装箱要规整,不歪斜,立靠装箱,木箱四周用泡沫塞紧,板面相贴,间隔泡沫纸,框面相对,无须间隔材料,封箱后成品在箱内应无窜动或挤折,木箱必须打钢带
第五章节
1、电焊、气焊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执行动火证制度,必须把周围用水泼湿,要用看火员看火,并准备好接火斗和灭火器,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焊; 现已完成了挡土墙开工前的导线点、水准点复测加密;基坑放样;砂浆配合比等前期准备工作(具体资料见附件)。
完整版《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解读全文
(2)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程效益; 就位后应及时找正和找平,工件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
图8-1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图 施工顺序:底板混凝土浇筑沿地下室横向采用"一个坡度、薄层浇筑、循序推进、一次到顶"的浇灌方法。
第四章节
二、硬化区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为了满足温差时立柱有一定的伸缩范围,每支立柱都是吊装,上端固定,下端可以伸缩,伸缩缝涂注密封胶。
a、定位轴线及标高的测量验收; 施工建设期重点预测区域为表土堆放场,也是水土流失防治和监测的重点区域和时段。
,竖向筋C12@ 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符合规范的规定,并遵守当地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地面填挖、场地平整、人为践踏等因子将破坏原地貌及植被,加剧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区水土流失强度将可能成倍增加。 ②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在施工现场有绝对的领导权力,对现场的资金、材料、人工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根据工程具体施工进度情况有权合理调配资金。 (2)夜间进行混凝土工程施工时,要有本班组人员值班,施工照明充足,自我防护措施可靠,符合施工和安全要求。
④、各种信号灯应有特殊标志,并标示清晰,指示正确。 3 机械伤害:吊装中起重机械、工具的使用不当,作业人员蛮干,造成积压碰伤。
第五章节
e 应对横竖连接件进行检查、测量、调整。 将钢绞线稍加张拉,以清除钢绞线松弛状态,并检查孔道轴线、锚具和千斤顶是否在一条直线上。
十二、注意对超过洞口直径大于200mm的预埋管道位置采用加强筋,具体布置按设计图或标准人防图集。 ,表土临时堆放场为483.39;自然
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
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
作者:暂无
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5年第8期
6 月26 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
定(试行)》。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
决能下问题。
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
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
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
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要坚持推进制度改革,通
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和制度环境。
既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
又要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
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
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情况报告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情况报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情况报告根据党中央的要求,我们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以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现将推进情况向上级机关汇报如下: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我们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前的综合评估,注重综合素质和履职表现的评价,确保能上者上、不能上者下的原则。
通过严格的选拔考试、体检、考察和综合评估等环节,已有若干不适任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被及时下岗调整,避免了他们对工作机构的不利影响。
二、推进领导干部能进能出的机制为保证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实行动态调整和必要的轮岗制度。
经过严密的干部选拔和培养,已有一批优秀干部得以进一步提拔和晋升,担任重要的领导岗位。
同时,我们积极推行干部流动,对于有一定任职经验的干部,通过调整岗位、交叉培养等方式,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为他们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规范化的选拔任用程序为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我们加强了选拔任用程序的规范化。
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我们坚持真实、客观、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依据为准并充分考虑干部的个人素质、履职表现和工作经验等因素。
同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考核和评价机制,确保干部队伍的动态调整和优胜劣汰。
四、加强专业化的培训和辅导为适应新时代对干部的要求,我们加强干部培训和辅导,提高干部的专业素质和领导能力。
通过专家讲座、班子理论研讨和实践活动等方式,不断拓宽干部的知识面和视野,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智慧。
此外,我们注重干部的自我提升和进修学习,营造了学习型组织的环境,为干部的个人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五、改进领导干部评价考核机制为规范干部任职的评价和考核工作,我们加强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以工作实绩为核心,并充分考虑干部在职业道德、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
通过建立健全效能考评体系,结合干部日常工作考核和定期述职等制度,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会议上的讲话提纲尊敬的各位领导干部,大家好!今天在这个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会议上,我非常荣幸地为大家发表讲话。
我们的会议的目的是要推进党的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中央有关文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敬畏意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实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党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是党的一项重大政治制度,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对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其次,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需要我们强化制度创新,由总体设计到具体实施都要各抓落实。
要明确干部选拔的标准和规律,注重专业技能和日常作风,从而把“人的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确保干部任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标准和要求对干部考核和工作绩效进行动态评估,确保落实有效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于那些不能胜任职务的领导干部,我们必须果断实行下岗,坚决不负这个时代的期望。
最后,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政策,需要我们以全局为大局,展开接续攻坚。
我们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发挥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让领导干部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实践中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改革,无疑是一项巨大的工程。
我们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培训、强化考核,从而真正使领导干部能够在岗位上担当尽责、服务群众,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
谢谢大家!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必须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上坚定地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首先,我们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完善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通过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让干部认识到只有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够在工作中作出更好的贡献。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五个步骤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五个步骤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五个步骤作为组织中的关键人物,领导干部的选拔和提升一直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在新时代中,随着改革和发展的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下面将具体介绍五个步骤,以便更好地贯彻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方针。
第一步: 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重要的一步就是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
此举可以促使干部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也可以为更优秀的人才腾出空间。
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要坚持尽量客观公正,并将制度落实到实际生产生活中。
第二步: 做好人才选调工作做好人才选调工作,对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至关重要。
通过选调,可以将人才拔擢起来,让他们解放思想、扬长避短,迅速成长为高素质领导干部。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需要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和培训课程,让干部轮流参加各种领导职位,提升自己的素质和技能。
第三步: 加强干部培训和学习除了选调,加强干部培训和学习也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途径。
通过培训和学习,可以让干部了解更多新知识、新技能,迅速适应新时代的发展。
要加强干部培训和学习,需要推动干部参与培训,制定针对性强的课程和学习计划,搭建实践平台,以挖掘干部的潜能和专业技能。
第四步: 建立干部履责问责机制建立干部履责问责机制,可以加快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
这也是避免低效、违规、过度等现象的重要途径。
要建立干部履责问责机制,需要完善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明确干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关系,定期对干部进行绩效考核,对于工作不合格的干部,要坚决问责,追究责任,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和报告。
第五步: 推动干部交流和合作推动干部交流和合作,可以促进干部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创造有利于发挥干部才能和工作效率的条件和环境。
要推动干部交流和合作,需要建立多种交流渠道和平台,加强干部之间的跨部门、跨地区和跨领域合作,实现互相借鉴、互相促进,进一步提升干部的整体素质。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
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
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主要规范对有关领导干部的组织调整。
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既要严格执行干部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等制度规定,又要加大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的工作力度。
第五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
确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研讨发言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研讨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们的主题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学习研讨”,这是一项极具意义的工作,也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
“能上能下”是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重要要求。
早在2014年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之时,就已经明确提出了要严格落实“能上能下”原则。
而在2018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更是进一步提出,要通过制定相关规定,让领导干部在专业能力、政治素质、廉洁操守等方面受到更加严格的约束,以提升领导干部的素质和履职能力。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学习研讨,对于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对于提高全体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看到有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遵守相关规定,甚至出现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
这种情况不但不利于工作的推进,还会对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群众的信任度产生负面影响。
只有加强学习、提高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才能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让我们的工作更加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其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学习研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推进党的建设工作。
我们都知道,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从领导干部的各个方面入手,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学习研讨,就是从优化干部队伍中的“精英”人才入手,帮助我们更好地推进党的建设工作,提升党组织的形象和凝聚力。
最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学习研讨,也可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我们所处的时代,不仅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也是一个重建社会信任度、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时代。
只有引导干部们为人民利益而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我们才能更加坚定地迈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征程。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研讨,需要我们深刻反思自己的工作方式,将自己摆进去,以实现自我完善、提高自身精神境界和行为水平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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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政纪党纪11804
【发布部门】中共河北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
【实施日期】2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2016年)
为大力弘扬实干实政精神,激励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调整状态、提升能力、改进作风,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引导广大干部夙兴夜寐、激情工作,全力以赴开创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根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5〕42号)、《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
本办法主要规范对有关领导干部“能下”的组织调整。
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三)以人为本、人岗相适原则;
(四)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应严格按照中办发〔2015〕42号文件明确的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责处理、违纪违法免职、健康原因调整、任期届满离任、到龄免职(退休)等渠道,细化“下”的情形,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政策约束,及时把应该“下”的干部调整下来。
第五条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重点是解决好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问题,对干部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不在状态、工作平平、政绩寥寥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整,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六条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其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相符,组织和群众认可度不高,或者身体状况不适应,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
第七条干部存在下列五个方面情形之一,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予调整。
(一)遵纪守规方面
1.理想信念动摇,共产主义信仰偏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受不住考验的。
2.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妄议中央,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或者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言行不制止不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在领导班子中搞一团和气、团团伙伙或者闹无原则纠纷,导致领导班子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跟组织讨价还价,造成恶劣影响的。
4.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填报甚至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情节严重的。
(二)履职尽责方面
5.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和性格特点与任职岗位不匹配、不适应,较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