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扬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8
四等
平山堂东路以南、长春路以东、以北,瘦西湖路以西
6
五等
扬溧高速以东、沪陕高速以北、宁启铁路南、凤凰河和廖家沟以西(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土地除外),江都区仙女镇的其他地方
4
六等
邗江区、广陵区、经济开发区的其他地区、江都区其他地区(仙女镇除外)
3
宝应县
一等
县城城区规划范围内土地,具体范围:西至苏中路,东至新淮江大道,南至南园路,北至宝胜路
6
二等
县城城区规划范围内土地,包括安宜镇和开发区,具体范围:西至京杭运河,东至京沪高速,南至新民大沟,北至八浅路,除一等土地以外的范围;还包括望直港耿耿工业园和山阳镇城西工业园区
4
三等
乡镇范围内的土地,包括望直港镇(不含耿耿工业园区)、黄塍镇、泾河镇、山阳镇(不含城西工业园区)、曹甸镇、范水镇和安宜镇的沿河、中港、柳堡镇、射阳湖镇、夏集镇、广洋湖镇、鲁垛镇、小官庄镇和西安丰镇
2
仪征市
一等
东至石桥河、西至万年大道、南至仪城河、北至沿山河路
8
二等
东至S333省道、西至万年大道、南至长江、北至328国道(除去一等土地)
5
三等
真州镇(除去一、二等土地)、化学工业园(不含青山镇)、汽车工业园、经济开发区(不含原朴席镇)、十二圩办事处
4
四等
化学工业园(青山镇)、枣林湾生态园(含铜山办事处)、新集镇、新城镇、原朴席镇、马集镇、月塘镇、刘集镇、陈集镇、大仪镇
2
高邮市
一等
东至屏淮路,西至金桥路,南至海潮路,北至花湾路
8
二等
大寨河以北、北澄子河-新河南路-民生路以南、盐河以西、京杭运河以东(一等土地除外)
6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城镇⼟地使⽤税税率表
城镇⼟地使⽤税采⽤分类分级有幅度的定额税率计税,即采⽤幅度差别税额,按四个档次,分别规定每平⽅⽶⼟地的年应纳税额。
具体标准如下:
适⽤范围计税依据年税额
⼤城市实际占⽤的⼟地⾯积每平⽅⽶⼟地年税额为0.5~10元
中等城市实际占⽤的⼟地⾯积每平⽅⽶⼟地年税额为0.4~8元
⼩城市实际占⽤的⼟地⾯积每平⽅⽶⼟地年税额为0.3~6元
县城、建制镇、⼯矿区、实际占⽤的⼟地⾯积每平⽅⽶⼟地年税额为0.2~4元
注:1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实际占⽤的⼟地⾯积(平⽅⽶)×适⽤税率
2、凡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矿区范围内使⽤⼟地的单位和个⼈都是⼟地使⽤税的纳税⼈(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外籍⼈员)。
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土地增值税是一种针对土地增值所征收的一种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档:15%、30%和60%。
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税率。
下面将详细介绍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表。
一、15%税率:1.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自建房屋的使用权,从取得之日起超过5年的,适用15%的税率。
2. 农业用地依法转让的,适用15%的税率。
3.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体企业用地出让或者顶替征地的,适用15%的税率。
二、30%税率:1. 城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城市土地使用权,适用30%的税率。
2. 自建房屋使用权,从取得之日起超过2年的,适用30%的税率。
3. 未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30%的税率。
4.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适用30%的税率。
三、60%税率:1. 初次取得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价格超过土地备案价格三倍的,并且从取得之日起不满10年的,适用60%的税率。
2. 一处或者多处房产一次性收回的,在每一次性收回的土地的取得日期起不满3年的,适用60%的税率。
3. 土地返还、收回、征用的,在土地返还、收回、征用之日起不满3年的,适用60%的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税率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有可能会有调整,具体的税率应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此外,对于某些免税、减税的土地增值,也需要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具体的申报和审批。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是国家用来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一种重要手段,在限制土地投机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税率的设定考虑了不同情况下土地增值的程度和对经济的影响,既保障了国家财政的收入,又维护了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需要强调的是,个人和企业在进行土地交易和资产转让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相关税费,确保合法合规。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提供便利和准确的纳税指导,确保税收征收的透明和公正。
总结起来,土地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情况分为15%、30%和60%三档,税率的设定旨在合理调节土地增值的程度和对经济的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徐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区域
土地等级
范围
年税额
(元/平方米)
市区
(含铜山、
贾汪)
一等
东至黄河西路,西至西安路,南至建国路,北至黄河南路的区域
16Βιβλιοθήκη 二等东至复兴路,西至苏堤路、铜沛路、西安路(沿苏堤路向北,至铜沛路交汇处向东,至西安路交汇处向北与环城路交汇),南至和平路,北至环城路除一等地区以外的区域
10
二等
东至沭河,西至新华路,南至新戴河,北至城中引水河除一等以外的区域
6
三等
新安、墨河、唐店、北沟四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内除去上述一等、二等以外的区域
4
四等
新沂所辖各建制镇
2
3
丰县
一等
东至东环路,西至西环路,南至南环路,北至北环路的区域
6
二等
中阳里办事处、凤城办事处、孙楼办事处所辖除一等地区以外的区域及常店镇电动车产业园区
4
三等
丰县所辖的其他建制镇
2
沛县
一等
东至东外环路,西至徐沛铁路,南至南外环路,北至樊哙路的区域
6
二等
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南至南外环路,北至天津路及其延长线除一等地区以外的区域
4
三等
沛县所属建制镇、工矿区
2
睢宁县
一等
东至西渭河河界,西至睢河路,南至青年路,北至永安路的区域
6
二等
经济开发区、睢城街道、睢河街道、金城街道所辖除一等范围以外的区域及八里机电产业园的区域
4
三等
睢宁所辖的其他建制镇
2
邳州市
一等
主城区:东至陇海大道,西至大运河,南至大运河及连霍高速,北至250省道及官湖河界
武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武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武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在武汉市城镇范围内,对土地使用权人或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武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下面将对武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表进行详细解读。
一、工业用地对于工业用地,包括工矿用地、仓储用地、物流用地等,其税率为每亩每年500元。
这意味着每亩工业用地每年需要缴纳500元的土地使用税。
二、商业用地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等用途,如商场、写字楼、酒店等。
对于商业用地,其税率为每亩每年1000元。
这表示每亩商业用地每年需要缴纳1000元的土地使用税。
三、住宅用地住宅用地用于居民住宅建设,是城市中人们居住的地方。
对于住宅用地,其税率为每亩每年200元。
这意味着每亩住宅用地每年需要缴纳200元的土地使用税。
四、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公园、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
对于公共设施用地,其税率为每亩每年100元。
这表示每亩公共设施用地每年需要缴纳100元的土地使用税。
五、其他用地除了上述四类用地外,还有一些特殊用地,如农田改造用地、特殊用途用地等。
对于这些其他用地,其税率为每亩每年200元。
这意味着每亩其他用地每年需要缴纳200元的土地使用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税率仅作为参考,实际纳税金额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此外,武汉市还对一些特定领域的土地使用征收差别化税率,如旅游用地、交通用地等,具体税率可根据相关政策进行查询。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是为了调节土地资源的利用,鼓励合理利用土地,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纳税人应按时足额缴纳土地使用税,以维护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武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是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而制定的,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各自对应不同的税率。
纳税人应根据自身土地使用情况,按照相关税率计算并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履行自己的税收义务。
全国耕地占用税税额信息表
单位:元/平方米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地区 上海 北京 天津 江苏 浙江 福建 广东 辽宁 湖北 湖南 河北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重庆 四川 广西 海南 贵州 云南 陕西 山西 吉林 黑龙江 内蒙古 西藏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平均税额 45 40 35 30 30.5 22.5 22.5 22.5 20 20 20 20 20 17.5 17.5 17.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具体明细
上海耕地占用税明细 北京耕地占用税明细 天津耕地占用税明细 江苏耕地占用税明细 浙江耕地占用税明细 福建耕地占用税明细 广东耕地占用税明细 辽宁耕地占用税明细 湖北耕地占用税明细 湖南耕地占用税明细 河北耕地占用税明细 安徽耕地占用税明细 江西耕地占用税明细 山东耕地占用税明细 河南耕地占用税明细 重庆耕地占用税明细 四川耕地占用税明细 广西耕地占用税明细 海南耕地占用税明细 贵州耕地占用税明细 云南耕地占用税明细 陕西耕地占用税明细 山西耕地占用税明细 吉林耕地占用税明细 黑龙江耕地占用税明细 内蒙古耕地占用税明细 西藏耕地占用税明细 甘肃耕地占用税明细 青海耕地占用税明细 宁夏耕地占用税明细 新疆耕地占用税明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镇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8
二类
三茅街道适用一类土地等级之外的地区、开发区范围内
5.5
三类
新坝镇、油坊镇、八桥镇和西来桥镇范围内
3.5
四类
环岛江堤公路外围滩涂改造用地(含雷公岛、西沙岛)
3
4
六类
丹徒区茅山革命老区的上党镇、宝堰镇
3
丹阳市
一类
西至城河路,东至丹凤路,南至东门外大街,北至中山路,在此范围内的土地
8
二类
东起开发区齐梁路接122省道,南起122省道接西二环,西由西二环接北二环路,北由北二环路经迎宾路接丹桂路至齐梁路,在此范围之内除一类土地以外的土地
5
三类
开发区312国道以东、京沪高铁以西、241省道以南、312国道以北;云阳、司徒、延陵的312国道以东、京杭运河—丹金溧漕河以西、沪宁高速以南、312国道以北片区除一、二类以外的土地
镇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区域
土地等级
范围
年税额
(元/平方米)
市区
(含丹徒区)
一类
北府路以南,团山路以北,九华山路——南徐大道——枣林路以西,檀山路以东地区
16
二类
庄泉路以东、北府路以北、达信街以西、黄山西路以南地区以及双井路以东、中山东路――市政路以北、解放路以西、宋官营――大八叉巷以南地区
10
三类
4
四类
上述范围以外的地区
3
句容市
一类
市区崇明街道区域范围
8
二类
西起石狮路-向北转122省道-向南转弘景路-转西转原104国道至洪武路-向西转通宁路-石狮路
5
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高淳区:高淳经济开发区(含古柏街道)、淳溪街道
4
七类
溧水区:除六类其他各镇
高淳区:除六类其他各镇
3
江南市区:除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以外地区(含八卦洲、江心洲)
高新技术开发区
沿江工业开发区(现六合区的西厂门、山潘、卸甲甸、葛塘、长芦,包括化工园)山、顶山、沿江、盘城、汤泉、桥林街道
六合区:雄州、龙池街道及六合经济开发区
5
六类
浦口区:除五类以外的区域
六合区:除五类以外的区域
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区域
土地等级
范围
年税额
(元/平方米)
市区
一类
新街口商业区(东至抄纸巷,南至石鼓路-羊皮巷-户部街一线,西至螺丝转弯,北至汉中路-管家桥-长江路-青石街-中山东路一线);湖南路;山西路;中山北路D段(云南路至青春剧场北侧);狮子桥步行街;珠江路西段(东鼎大厦东侧至中山路);中央路南段(鼓楼广场至新模范马路);中山路;丹凤街;东至总统府-东箭道,南至长江路,西至太平北路,北至长江后街
夫子庙核心区(东至平江府路,南至琵琶街,西至四福街、来燕路一线,北至建康路)
建宁路东段(中央门立交至金陵装饰城);钟阜路;中央北路南段(建宁路至沪宁铁路);龙蟠路北段(黄家圩路至中央门立交)
18
二类
中山北路B段(新模范马路至虎踞北路);中山北路C段(南京三乐电气总公司至新模范马路);中山北路E段(鼓楼广场至云南路);中央路北段(新模范马路至黑龙江路);长江路(太平北路至中山路);太平北路;管家桥;汉中路(螺丝转弯至汉中门广场);牌楼巷;永庆巷;拉萨路;中山南路A段(九条巷至羊皮巷);户部街;太平南路北段(小火瓦巷至中山东路);中山东路A段(长白街至抄纸巷);洪武路(白下路至户部街);建康路西段(平江府路至中华路)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级别 大城市
人口(人) 每平方米税额 每平方米税额 (元) (2007) (元) (2008)
50万以上 0.5~10万
1.5 ~30
中等城市
20~50万 0.4~8
1.2~24
小城市
20万以下 0.3~6
0.9~1.8
县城、建制镇、 工矿区
0.2~4
0.6 ~ 12
•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 计算公式: • 年应纳税额= •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 若分季或月缴纳时: • 季度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4 • 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
• A.15元 B.10元
• C.5元 D.2元
• 8. 自2007年2月1日起,南方海盐、湖盐、 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 )征收。 (166)
• A.15元 B.10元
• C.5元 D.2元
• 8. 自2007年2月1日起,液体盐资源税暂 减按每吨( )征收。(166)
• A.15元 B.10元
税收优惠 非常重要P175
• 一、、对以下土地的使用免税: •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
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 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指这 些单位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如从事生产、经营 则不属免税范围)。 •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款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 的土地。 •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 B.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建 税和教育附加
• C.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建 税和个人所得税
• D.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建 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
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
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级别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元)
大城市50万以上1.5~30
中等城市20万~50万1.2~24
小城市20万以下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1)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1)附件: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单位:元/平方米市、县一级土地二级土地三级土地四级土地五级土地六级土地七级土地建制镇工矿区济南市市区16.008.00 4.00 2.40 章丘市 4.00 3.00 2.40 2.40 2.40平阴县 4.00 3.00 2.40 2.40 2.40济阳县 4.00 3.00 2.40 2.40 2.40商河县 4.00 3.00 2.40 2.40 2.40青岛市市区24.0014.0012.0010.008.00 6.00 4.00即墨市 6.00 4.00 2.00 2.40 2.40胶州市 6.00 4.00 2.00 2.40 2.40胶南市 6.00 4.00 2.00 2.40 2.40平度市 6.00 4.00 2.00 2.40 2.40莱西市 6.00 4.00 2.00 2.40 2.40淄博市市区8.007.00 4.00 2.00 桓台县6.00 3.00 3.00高青县 6.00 3.00 3.00沂源县 6.00 3.00 3.00枣庄市市区8.00 6.00 3.00滕州市6.00 3.00 3.00东营市市区8.00 6.00 4.00 广饶县4.00 3.00 3.00垦利县4.00 3.00 3.00利津县4.00 3.00 3.00烟台市市区8.00 6.00 4.00龙口市 4.00 3.00 3.00莱阳市 4.00 3.00 3.00莱州市 4.00 3.60 3.00 3.00蓬莱市 4.00 3.00 3.00招远市 4.00 3.00 3.00栖霞市 4.00 3.00 3.00海阳市 4.00 3.00 3.00长岛县 4.00 2.00潍坊市市区8.00 6.00 4.00高密市 6.00 4.00 3.00 3.00安丘市 6.00 3.00 3.00青州市 6.00 3.00 3.00寿光市 6.00 3.00 3.00诸城市 6.00 4.00 3.00 3.00昌邑市6.00 3.00 3.00临朐县 5.00 3.00 3.00昌乐县 5.00 3.00 3.00济宁市市区8.00 6.40 4.80 兖州市 6.00 3.20 3.20曲阜市 6.00 3.20 3.20邹城市 6.00 3.20 3.20泗水县 4.80 3.20 3.20微山县 4.80 3.20 3.20鱼台县 4.80 3.20 3.20金乡县 4.80 3.20 3.20嘉祥县 4.80 3.20 3.20汶上县 4.80 3.20 3.20梁山县 4.80 3.20 3.20泰安市市区8.00 6.40 4.00 新泰市 6.00 3.20肥城市 6.00 3.20 3.20宁阳县 4.80 2.40 2.40东平县 4.80 2.40 2.40威海市市区8.007.00 4.00荣成市 4.00 3.00 3.00文登市 4.00 3.00 3.00乳山市 4.00 3.00 3.00 3.00日照市市区8.00 6.40五莲县 4.80 3.20 3.20莒县 4.80 3.20莱芜市市区8.00 6.00 4.00临沂市市区8.00 6.00郯城县 5.00 3.00 3.00苍山县 5.00 3.00 3.00莒南县 5.00 3.00 3.00沂水县 5.00 3.00 3.00蒙阴县 5.00 3.00 3.00平邑县 5.00 3.00 3.00费县 5.00 3.00沂南县 5.00 3.00 3.00临沭县 5.00 3.00德州市市区7.20 5.60乐陵市 4.80 3.20 3.20禹城市 4.80 3.20 3.20陵县 4.00 3.20 3.20临邑县 4.00 3.20 3.20宁津县 4.00 3.20 3.20庆云县 4.00 3.20 3.20齐河县 4.00 3.20 3.20平原县 4.00 3.20 3.20武城县 4.00 3.20 3.20 夏津县 4.00 3.20 3.20聊城市市区8.00 6.00临清市 6.00 3.20 3.20阳谷县 4.50 3.20 3.20莘县 4.50 3.20 3.20东阿县 4.50 3.20 3.20茌平县 4.50 3.20 3.20冠县 4.50 3.20 3.20高唐县 4.50 3.20 3.20滨州市市区8.00 6.00邹平县 6.00 3.20博兴县 6.00 3.20 3.20惠民县 4.80 3.20阳信县 4.00 3.20 3.20 3.20无棣县 4.00 3.20 3.20 3.20沾化县4.00 3.20 3.20菏泽市市区 6.80 3.60 3.00曹县 4.40 3.20 2.40 2.40定陶县 4.40 3.20 2.40 2.40成武县 4.40 3.20 2.40 2.40单县 4.40 3.20 2.40 2.40巨野县 4.40 3.20 2.40 2.40郓城县 4.40 3.20 2.40 2.40鄄城县 4.40 3.20 2.40 2.40东明县 4.40 3.20 2.40 2.40。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Shandong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单 位 : 元/平 方 米
市、县
一级 土地
二级 土地
三级 土地
四级 土地
五级 土地
六级 土地
七级 土地
建制镇 工矿区
济南市市区 16������00 12������80 6������40 4������80
平阴县 8������00 6������40
4������00 4������00
莒南县 6������40
沂水县 6������40
蒙阴县 6������40
四级 土地
五级 土地
六级 土地
七级 土地
建制镇 工矿区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3������20 3������20 3������20 3������20
乳山市 6������40
日照市市区 9������60 7������20 4������80
五莲县 6������40
莒县
6������40
莱芜市市区 9������60 7������20 4������80
临沂市市区 11������20 9������60
郯城县 6������40
兰陵县 6������40
二级 土地
三级 土地
滨州市市区 9������60 8������00
邹平市 8������00 6������40
博兴县 8������00 6������40
惠民县 6������40 4������80
会计实务: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至4元;
上述大、中、小城市是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标准划分的。
其中,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称为大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区人口在20万至50万的,称为中等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在20万以下的称为小城市。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法定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区城
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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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2020
三亚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2020.5
注:
1.以上表格调整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2.土地等级税额标准调整前后之差大于10元/㎡的,按三年时间分阶段到位。
具体如下:
(1)调整前标准为每年2元/㎡,调整后为每年12元/㎡的,调整后第一年按6元/㎡,第二年按9元/㎡,第三年起按12元/㎡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调整前标准为每年2元/㎡,调整后为每年15元/㎡的,调整后第一年按9元/㎡,第二年按12元/㎡,第三年起按15元/㎡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调整前标准为每年2元/㎡,调整后为每年18元/㎡的,调整后第一年按9元/㎡,第二年按12元/㎡,第三年起按18元/㎡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调整前标准为每年6元/㎡,调整后为每年18元/㎡的,调整后第一年按12元/㎡,第二年按15元/㎡,第三年起按18元/㎡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表格2023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L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L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因市、县人民政府需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需要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布的税额标准为依据计算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
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x适用税额。
阿拉善盟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
阿拉善盟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
一、盟行政公署所在地应税土地单位税额标准
阿拉善左旗
一等地:5.6元/平方米;
二等地:4.0元/平方米;
三等地:3.2元/平方米;
四等地:2.4元/平方米;
五等地:1.6元/平方米;
珠拉黄金矿区:L6元/平方米。
二、盟所属旗县应税土地单位税额标准
(一)阿拉善右旗
一等地:5.6元/平方米;
二等地:4.0元/平方米;
三等地:3.2元/平方米;
四等地:2.4元/平方米;
五等地:L6元/平方米。
(二)额济纳旗
一等地:5.6元/平方米;
二等地:4.0元/平方米;
三等地:3.2元/平方米;
四等地:2.4元/平方米;
五等地:L6元/平方米;
赛汉陶来工业区、哈达贺休工业区、东七一山工业加工区:1.6元/平方米。
徐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1
三等
沛县所属建制镇、工矿区
2
睢宁县
一等
东至西渭河河界,西至睢河路,南至青年路,北至永安路的区域
6
二等
经济开发区、睢城街道、睢河街道、金城街道所辖除一等范围以外的区域及八里机电产业园的区域
4
三等
睢宁所辖的其他建制镇
2
邳州市
一等
主城区:东至陇海大道,西至大运河,南至大运河及连霍高速,北至250省道及官湖河界
徐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区域
土地等级
范围
年税额
(元/平方米)
市区
(含铜山、
贾汪)
一等
东至黄河西路,西至西安路,南至建国路,北至黄河南路的区域
16
二等
东至复兴路,西至苏堤路、铜沛路、西安路(沿苏堤路向北,至铜沛路交汇处向东,至西安路交汇处向北与环城路交汇),南至和平路,北至环城路除一等地区以外的区域
10
二等
东至沭河,西至新华路,南至新戴河,北至城中引水河除一等以外的区域
6
三等
新安、墨河、唐店、北沟四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内除去上述一等、二等以外的区域
4
四等
新沂所辖各建制镇
2
10
二等
东湖、运河、戴圩、炮车街道办事处剔除主城区、开发区园区、高新区园区以外的区域和其他建制镇(官湖、碾庄、议堂、铁富、岔河、宿羊山、土山等工业园区除外)
6
三等
仅指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
4
四等
官湖、碾庄、议堂、铁富、岔河、宿羊山、土山等工业园区范围
2
新沂市
一等
东至利民路,西至钟吾路,南至锦绣巷,北至市府路的区域
12
三等
三环路以内除一、二等地区以外的区域及铜山区东沿天津路、海河东路、北京北路(沿天津路向北,至海河路交汇处向西,至北京路向北与学府路交汇),西至上海路,南至同昌路,北至学府路的区域
连云港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三等
除以上一等、二等范围以外的海州区新浦、新南、浦西、新东、路南、新海、海州、朐阳、幸福路九个街道;除以上二等范围以外的连云区墟沟、连岛两个街道
8
四等
海州区花果山、南城、洪门三个街道,新浦经济开发区,海州经济开发区,南云台林场;连云区连云街道,云山街道经六路以西区域;除大浦工业区、临港产业区范围以外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街道(含宋跳高新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起泰山路,沿排淡河-天山路-梅花路-松花江路-昆仑山路-珠江路所围成区域;赣榆区东起青年路,沿金海东路-金海路-金海西路-祝其路-祝其南路-宁海西路-宁海路-宁海东路所围成区域
2
灌云县
一等
县城规划区(东至新204国道、南至徒沟河、西至沂西大道、北至北环路),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北至纬九路、西至经七路两侧、东和南至324省道)
6
二等
临港产业区除去一类区域外剩下区域,燕尾港镇,杨集镇,圩丰镇,四队镇,同兴镇,下车镇
4
三等
伊山镇、侍庄街道办事处、东王集镇中除去一类地区所含区域外剩下区域,龙苴镇,图河镇
2
灌南县
一等
郑于桥以西,鹏程路以北,周口河以东,北环路以南区域
6
二等
堆沟港镇(化工园区),新安镇(除县城一等土地以外的区域)
4
三等
北陈集镇、张店镇、孟兴庄镇、百禄镇、三口镇、新集镇、田楼镇、汤沟镇
2
5
五等
除以上四个等级范围以外的市区其他地区
3
东海县
一等
县城牛山街道北至晶都大道、西至振兴路、南至陇海铁路、东至迎宾大道
6
二等
县城牛山街道一类地区以外区域、开发区(不含北区)、石榴街道、青湖镇、安峰镇、房山镇、黄川镇、平明镇、白塔埠镇、桃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