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诉讼法的证明标准
证明标准
证明标准一、了解:1、证明标准的意义;2、证明标准的理论概括与争论。
二、领会:1、外国立法中的证明标准。
三、掌握:1、证明标准的概念;2、我国证明标准的特点;3、我国证明标准的适用。
四、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意义1.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意义(1)证明标准的概念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证明任务,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
(2)证明标准的意义证明标准在诉讼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诉讼证明活动的方向和准绳,指导着当事人和事实认定者实施正确的诉讼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证明标准是当事人履行证明责任的灯塔,凭借证明标准的衡量,当事人知道何时应当举证,何时可以暂停举证;对方当事人也可以知道何时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进行反驳,何时可以停止举证性的反驳,而等待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继续提供证据。
第二,证明标准是事实认定者决定具体事实能否认定的行为准则,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如果事实认定者认为这些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达到了证明标准,则认定该事实为真;反之,如果证明责任承担者提供的证据未能满足证明标准,则认定该事实为伪。
事实之真伪,就在于与证明标准是否吻合。
2.证明标准的理论概括与争论对于案件事实能够证明到什么程度,或者说达到证明标准的事实的性质是或者应当是什么,国内外在学理上有不同的概括和争论。
概括来说,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客观真实说、主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
客观真实说认为,诉讼中对事实的证明,应当达到客观真实的程度。
查明案件的客观真实,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
这是因为:第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存在决定意识;人类具有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能够通过调查研究认识案件的客观真实。
查明客观真实具有科学的理论根据。
第二、客观上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必然在外界留下这样或那样的物品、痕迹,或者为某些人所感知,为查明案件客观真实提供了事实根据。
电大一体化平台2021年春《证据学》1-4平时作业(含答案)
电大一体化平台2021年春《证据学》-4平时作业(含答案)作业11.定罪权只能由()统一行使。
A.人民检察院B.人民法院C.公安机关D.监察委机关参考答案:B2.()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A.证据裁判原则B.无罪推定原则C.直接言词原则D.自由心证原则参考答案:A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这一规定体现了()oA.意见证据规则B.最佳证据规则C.传闻证据规则D.补强证据规则参考答案:B4.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
这体现了()oA.意见证据规则B.补强证据规则C.最佳证据规则D.传闻证据规则参考答案:A5.诉讼中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材料()。
A.都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B.在明确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C.由法院依职权决定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D. 一律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参考答案:D6.证据裁判原则的含义有哪些?()A.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B.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C.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的证据D.保证了程序的公开性,证人、鉴定人都必须到庭作言词陈述参考答案:ABC7.直接言词原则由()合并而来。
A.直接原则8.言词原则C.自由心证原则D.无罪推定原则参考答案:AB8.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是()oA.客观性B.合法性C.关联性D.明白性参考答案:ABC9.证据规则具有哪些法律属性?()A.明显的程序性B.明确的指导性C.证据规则的强制效力D.明显的公正性参考答案:ABC10.直接言词原则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讯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
()A.对参考答案:A11.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A.对B.错参考答案:A12.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
证据学填空题
单项选择题(公民个人)具有证人资格。
(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否定),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被害人陈诉)是刑事诉讼中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
(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
(证明标准)是指司法人员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需要达到的程度(结果意义上的证明)是指运用已知事实查明案件事实的结果,特别是指司法人员对案件事实形成确信的心态。
(优势证据标准)是指执法人员认定案件事实成立的可能性大于其不成立的可能性的标准。
B---办案人员对人身进行勘验、检查后所作的文字记载是----勘验、检查笔录本证与反证的划分同(举证责任的分担)基本一致,但却是两个不同范畴的问题,二者不能混淆。
被告人供述一般都是----直接证据被告人张某被指控犯有杀人罪。
被告人张某要求在开庭时传唤其妻子出庭作证,证明案件发生时他在家里睡觉。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张某的妻子可以充当证人被害人陈述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法定证据种类。
不能反映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书证是----间接证据笔录的表现形式(可以表现为文字的,也可以表现为录音、录像的形式)。
C---从法律推定在诉讼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来看,可将法律上的推定分为(不可反驳的推定和可反驳的推定)。
从证据分类上说,凡是减轻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都是(无罪证据)。
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称为-----证明标准传闻证据是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使用的一个概念。
)D---当事人的陈述包括-----案件事实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一旦有效作出,当事人便不得再就所承认的事实进行争执,也不得任意撤销。
这是由当事人该类诉讼行为的有效性所决定的,也是诉讼中(禁止反言)的体现。
当事人在诉讼中向审判人员作出的认同对方当事人事实主张的意思表示称为-----自认对被告人的口供不能轻信,但经过查证属实后,( 可以 )成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证据不仅仅是案件的基础,也是法院审理案件和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
因此,刑事诉讼的证明
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主要包括了合法性、充分性和确实性三个方面。
首先,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取得和使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
违反法律规定。
证据的取得必须合乎法律程序,不能通过非法手段
获取,否则将被排除。
证据的使用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
法律规定的证据排除原则。
只有合法的证据才能成为证明案件事实
的依据,否则将被法院排除在证据之外。
其次,充分性是指证据必须充分证明案件事实的存在。
在刑事
诉讼中,法院需要根据证据来认定被告人是否犯罪以及犯罪的事实
和情节。
因此,证据必须充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存在。
如果证
据不充分,不能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院将无法作出判决。
最后,确实性是指证据必须真实可靠,不能虚构或歪曲事实。
证据的确实性是刑事诉讼中最为基本的证明标准,也是最为重要的
一个方面。
只有真实可靠的证据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否则将不能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有效证据。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合法性、充分性和确实性是三个不可或缺的证明标准。
只有符合这三个标准的证据才能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有效依据,才能对被告人作出公正的判决。
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遵守这三个证明标准,确保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证据学试题与解答
证据学试题与解答(一)一. 填空. (共10 小题,10.0 分)1. 证据法的目的主要是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为适用法律和作出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 1.0 分)2. 一般认为,弹劾式诉讼与神示证据制度紧密相连并将后者作为前者的特征之一。
( 1.0 分)3. 行政机关(或行政诉讼被告人)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1.0 分)4.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 1.0 分)5.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能确定有罪。
( 1.0 分)6. 本证对当事人的主张起肯定性的作用。
( 1.0 分)7. 在我国古代,刑讯是获取证据(口供)的主要合法手段。
( 1.0 分)8.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 1.0 分)9. 物证的表现形式是实物或者痕迹。
( 1.0 分)10. 以其外形、数量、质量等客观存在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是物证。
( 1.0 分)二. 单选. (共10 小题,10.0 分)1. 水审、火审主要存在于___ D ____之下。
( 1.0 分)A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B .法定证据制度C .形式证据制度D .神示证据制度2.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___ C ____。
( 1.0 分)A .优势证据B .排除合理怀疑C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D .合理根据3. 能够单独、直接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是___ C ____。
( 1.0 分)A .原始证据B .传来证据C .直接证据D .间接证据4. 下列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中,不存在回避问题的有_____ D __。
( 1.0 分)A .翻译人B .鉴定人C .书记员D .证人5. 口供的收集方法主要有___ D ____。
( 1.0 分)A .鉴定B .检验C .辨认D .讯问6. 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___ A ____到场。
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为了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或者抗辩,所必须提供的证据的种类、数量和证明的要求。
证明标准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法律制度,它直接关系到民事诉讼的公正、合法和效率。
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主要包括证据的确定、证据的举证责任和证据的认定三个方面。
首先,证据的确定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所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具有真实性、合法
性和有效性的。
具体来说,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或者可以证明客观存在的事实的各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在确定证据时,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采纳并形成认定。
其次,证据的举证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由谁来提供证
据支持的问题。
一般来说,原告主张的事实,由原告举证;被告主张的事实,由被告举证。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例外情况,比如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或者权利状况无法提供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
最后,证据的认定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认
定的过程。
法院在认定证据时,应当依法进行举证负担的转移、证据的调查和审查,并形成认定的结论。
在证据认定过程中,法院应当贯彻证据规则,保障当事人的举证权利,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终形成公正的裁判结果。
总之,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法律制度,它直接关系到
民事诉讼的公正、合法和效率。
在实践中,各级法院应当依法正确适用证明标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三大诉讼法
我国三大诉讼法定证据的种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法定证据有: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法定证据有: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的法定证据有: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三大诉讼法证据种类的比较:①行诉法只比民诉法、刑诉法多一个“现场笔录”;刑诉法只比民诉法、行诉法多一个“检查笔录”。
②刑诉中其实也有“当事人陈述”,只不过被拆分成“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③三大诉讼完全相同的证据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④我把法条列在下面,假如你能抽出1分钟的宝贵时间,请亲自进行比较一下,这样印象会更深刻。
【刑诉法】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民诉法】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行诉法】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证明是沟通实体法和诉讼法的纽带,是横跨两大法域的综合概念。
国家开放大学网上形成性考核证据学参考答案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被告代理律师收集证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选择一项:A. 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B. 经原告和证人同意可以向该原告或者证人收集证据C. 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D. 经被告委托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反馈正确答案是: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这一规定体现了( )。
选择一项:A. 直接言词原则B. 非法证据排除原则C. 自由心证原则D. 证据裁判原则反馈正确答案是:证据裁判原则以下不属于言词证据的有()选择一项:A. 鉴定结论B. 视听资料C. 刑事被告人的陈述D. 证人证言反馈正确答案是:视听资料不属于诉讼证据基本特征的是( )选择一项:A. 科学性B. 合法性C. 客观性D. 关联性反馈正确答案是:科学性英美法系国家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立法表述是()。
选择一项:A. 高度的盖然性B. 排除合理怀疑C. 盖然性的优势D. 内心确信反馈正确答案是:排除合理怀疑诉讼中的绝对真实体现在对()的认定应当而且能够做到确定性和唯一性。
选择一项:A. 关键事实B. 全部事实C. 案件细节D. 基本事实反馈正确答案是:关键事实下列各项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有()选择一项:A. 被告人认罪的供述B. 证人听到被害人喊救命的证言C. 赃物D. 鉴定结论的复印件反馈正确答案是:被告人认罪的供述无罪推定原则经历了一个()的演变过程选择一项:A. 由刑事司法活动准则到政治思想原则,再到宪法原则B. 由宪法原则到政治思想原则,再到刑事司法活动准则C. 由政治思想原则到宪法原则,再到刑事司法活动准则D. 由政治思想原则到刑事司法活动准则,再到宪法原则反馈正确答案是:由政治思想原则到宪法原则,再到刑事司法活动准则()是刑事诉讼证明所特有的重要原则选择一项:A. 证据裁判原则B. 程序法定原则C. 无罪推定原则D. 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反馈正确答案是:无罪推定原则下列不属于物证的有()选择一项:A. 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B. 对嫌疑人的猜测C. 作案的工具D. 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与物品反馈正确答案是:对嫌疑人的猜测下列不属于证据法渊源的是()选择一项:A. 部门规章B. 宪法C. 诉讼法D.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反馈正确答案是:部门规章在刑事诉讼中,任何被怀疑或者受到刑事控告的人未经司法程序最终确认为有罪之前,应在法律上被假定为()选择一项:A. 无罪B. 有罪C. 轻罪D. 待定反馈正确答案是:无罪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证据学
一、填空题1.在我国古代,口供被确定为最主要的证据。
2.证明标准和证明客休一起,构成了证明目标。
3.证明对象指的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对诉辩请求产生法律意义的、应当由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证证人及近亲属的安全。
5通过传来证据可以发现并获得原始证据6.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7. 根据诉论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
8.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1.各国证据学中具有代表性的体系主要有(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和(大陆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
2.证据学大研究方法很多,但(唯物辩证法)是证据学的基本研究方法。
3.证据属于历史范畴,证据是伴随着(诉讼)活动发展而来的。
1.现代证据制度可以分为(.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和(行政诉讼证据制度)。
2.对外国历史上出现过和现实中仍然存在的证据制度,可以划分为几种:(神示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3.水审又分为(冷水审)和(沸水审)两种。
4.自由心证的主要内容有两点:一为(法官的理性和良心);二是(心证达到确信的程度)。
1.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是:(证据的客观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
2.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3.证据的意义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1.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收集调查物证的方法可归纳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提供与调取)等几种方法。
2.审查判断物证的方法,通常采用(交付辨认)、(技术鉴定)和(比较印证)等方法。
3.《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三大诉讼制度变革
《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三大诉讼制度变革一、认罪认罚从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自愿认罪和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实体和程序上予以从宽处理的制度。
要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必须要把握如下几点:1.认罪必须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
2.认罪必须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对认罪的实质要求。
3.是“认罚”而不是“认罪”,有助于消弭认罪认罚从宽不适用于侦查阶段的误解,有助于鼓励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减少对抗。
4.认罪认罚从宽已经成为诉讼法的重要原则,意味着认罪认罚已经成为法定的从宽情节,量刑时应予考量。
5.从宽处理必须是依法从宽,而不是法外从宽。
6.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不适用速裁程序,未成年被告人本人认罪认罚,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其认罪认罚无异议的,只能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判。
7.应注意区分案件性质,充分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做到宽严相济。
从试点情况看,值班律师制度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以正当运行的关键制度。
权利告知是程序正当性的必然要求,以保障认罪或者自白的任意性。
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保障,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正当性的基础。
审判环节增设对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审查程序,对于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2款规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认罚是非自愿的甚至是受到刑讯、胁迫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做出的,那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失去了正当性基础,而且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规定程序转化机制赋予被告人反悔权,是认罪认罚自愿性的反向保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或者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应当转程序重新审理。
有关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标准有多种学说:一是“同一标准说”,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能动摇或者降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二是“坚持同一标准,证据规则适当从简说”,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坚持法定证明标准,但在证据规则上可以适当“从简”;三是“证明标准隐性降低说”,即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在证据调查程序上较不认罪案件做一定程度的降低,达到实质上降低证明标准的效果;四是证明标准分层说或者证明标准差异说,即区分认罪与否或者区分不同程度构建差异化标准。
我国诉讼证明标准及其缺陷分析
收稿日期: 2008-05-03基金项目: 本文系张显伟主持的广西教育厅2006年研究课题,批准文号:桂教科研[2006]26号。
作者简介: 张显伟(1969~),男,山东微山县人,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与诉讼法;蒋玮玮(1981~),女,安徽淮北人,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2005级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我国诉讼证明标准及其缺陷分析张显伟,蒋玮玮(广西民族大学 政法学院,广西南宁 530006)摘 要: 诉讼证明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内容,长久以来,基于种种原因,我国采用的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绝对确定的一元化诉讼证明标准,然而这一诉讼证明标准曲解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无视三大诉讼以及相关诉讼证据制度的特点,有碍程序自身伦理价值的实现,同时又与法治国家的司法实践相左。
绝对确定的一元化诉讼证明标准存在缺陷,因此一元化证明标准必然向多元化证明标准进行转变。
关键词: 诉讼证明标准;绝对确定;一元化;缺陷分类号: DF7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8233(2008)04-0052-05Analysis on Standards of Proof inLitigation and Their B lemishes in ChinaZ H A N G X i an 2w ei ,J I A N G W ei 2w ei(Colle ge of Politic s a nd La w ,Gua ngxi Universit y for Na tio nalitie s ,Na nning Gua ngxi ,530006.China ) Abstract :Standards of Proof in Litigation lie in t he core of t he p roof system.Traditionally ,t he absolute determinacy of t he cent ralized p roof standards in litigation "t hat t he case fact s are clear and t he proof is definite and f ull"has been adopted in China for various reasons.However ,t his mis 2in 2terp reters t he epistemology of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and ignores t he characteristics of t he proof system of t hree greatest and related litigatio ns.As a result ,it is a hindrance to t he realization of self 2p rocedure of et hics values ,and meanwhile ,it goes against t he judicatory p ractice of law 2ruled count ries.It is obvious t hat some blemishes do exist in t he absolute determinacy of t he cent ralized proof standards in litigatio n ;t herefore ,t he diversified p roof standards will unavoidably replace t he cent ralized p roof standards. K ey w ords :Standards of Proof in Litigation ;Absolute Determinacy ;cent ralized ;blemish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证据制度逐渐为人们所重视,诉讼证明标准作为一个蕴涵着丰富理论和实践争议的问题,已成为证据理论研究的热点。
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与二审事实审查标准的关系——兼评《民事诉讼法》第170条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J ou r n a l of Hu b e i Uni ve r s i t y o f Po l i c e
J a n. 2 01 4
第 1 期 总第 1 4 8 期
NO . 1 S e r . N0. 1 4 8
我 国民事诉讼 证 明标 准 与二审事实审查标 准 的关系
明标准 。原《 刑事诉讼法》 第 1 4 1 条规 定: “ 人 民检察 院认为犯 罪嫌疑 人的犯 罪事实 已经 查清 , 证据确 实、
充分 , 依法应 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 向人 民法 院提起公诉。 ” 第1 6 2 条规 定: “ ……分别作 出以下判决 : ( 一) 案件事 实清 楚, 证据确 实、 充 分, 依据法律 认定被 告人有 罪的, 应 当做出有 罪判决……”因此 , 理论上认为 , 我 国刑事 诉讼 中判决有罪 的证明标准是“ 事 实清楚, 证据确实、 充分” 。新 《 刑事诉讼法》 对此 又作 了更为细 致的规 定。 ① 我国 《 民事诉讼法》未对证 明标准作 出明确规 定 。理论 界通 常认为 , 该标准 间接体现在原 《 民事诉
者之 间是如此单纯 的相等关系吗 ?笔者认为 ,民事 诉讼 的证 明标准是“ 案件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 充分” 这样 的认定应该不是单纯 由民事诉讼法条问接得出 的, 需要结合证 明标准在我 国的发展历程 , 才 能合理 解释这一现象 。
一
讼法》第 1 5 3条第 1 款第 3项 中: “ 第 二审法 院对上
讼领域 内,又可根据不 同的因素适用不 同的证 明标
和主观性的证明标准,认 为那是 资本主义 自由化 的 产物 , 进而认为诉讼上的证明标准必 须客观真实 , 不 可能在审判中出现“ 大概” 、 “ 可 能性” 这样模棱两可 、
三大基本举证原则
三大基本举证原则
(实用版)
目录
1.概述三大基本举证原则
2.具体解释三大基本举证原则:举证责任、举证标准、举证时间
3.总结三大基本举证原则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和应用
正文
在法律实践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我国法律规定了三大基本举证原则,即举证责任、举证标准和举证时间。
首先,举证责任原则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需要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具体来说,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当事人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这一原则体现了公正和公平,确保了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能够平等地行使权利。
其次,举证标准原则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需要达到一定的证明程度,才能被法院采纳。
通常情况下,证据需要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也就是说,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需要得到确认。
这一原则确保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准确判断事实,避免因证据不足而导致的错案。
再次,举证时间原则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
这一原则保证了法院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审理案件,确保了诉讼的效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
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可以不予采纳。
总之,三大基本举证原则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它们确保了诉讼过程的公平公正,有助于法院准确判断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证明标准
2011级法学二班110101016 姚熠证明标准一、证明标准的概述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证明任务,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根据法律规定,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或要求。
也就是说,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主体提出证据进行证明应达到何种程度方能确认待证事实的真伪,从而卸除其证明责任。
当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达到了证明标准,就意味着当事人完成了证明责任,他提出的主张就会成立,也就是不会因为待证事实的证明问题承担不利后果;箱单,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未能达到证据标准,就意味着他没有完成证明责任,他的主张将不会成立,也就是会以为待证事实的证明问题承担不利后果。
证明标准是法官据以确信案件事实得到证明的标准。
它跟证明责任密切相关,是当事人举证的指引。
对于案件事实能够证明到什么程度,或者说达到证明标准的事实的性质是什么或者应当是什么,国内外在学理上有什么不同的理论观点。
概况来说主要有三种:客观真实说、主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
所谓客观真实是指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必须符合案件发生时的客观情况。
客观真实说认为,诉讼中对事实的证明,应达到客观真实的程度。
司法人员只要依法正确收集和审查判断证据,完全有可能对案件事实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认定。
这种观点在国外也有不少人支持。
但是,客观真实说也有自身的局限性:(1)导致人们陷入认识论上的纯粹客观主义;(2)导致强化法官职权主义的倾向;(3)导致审判人员轻视程序法,认为程序法及证据规则可有可无,片面追求“实体真实”;(4)会使审判方式改革功亏一篑,在体制上出现不可克服的缺陷;(5)导致积案久拖不决。
因此,客观真实说从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案件事实的客观性,但是,如果要求最终证明的案件事实与客观上发生的事实完全一致,则有点理想化了,这在现实中是做不到的。
另外,这种观点完全忽视了人的认识活动的主观性,也是不正确的。
所谓主观认识是指法官或事实认定者发现的事实,并不是诉讼之前在特定时间、地点发生的客观事实。
证据学简答题[1]
1、诉讼证明的特征。
(1)证明的主体是诉讼主体;(2)证明对象是诉讼客体或者案件事实;(3)证明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程序和标准进行。
证明的构成环节有:(1)证明对象;(2)证明主体;(3)证明责任;(4)证明标准;(5)证明方法;(6)证明程序。
2、简述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间接证据的特点有:一是间接证据的依赖性。
二是间接证据的关联性。
三是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过程复杂,必须有一个判断和推理过程。
四是间接证据的排他性。
3、简论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证据在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意义:(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以及定罪判刑和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
(2)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
(3)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案件的事实基础。
此外,证据是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4、简论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
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
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刑事诉讼程序事实。
5、试论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间接证据要证明某一主要事实,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应查证属实;每一个间接证据都与案件事实的某一个方面有客观的联系;各间接证据之间不存在矛盾;各间接证据证明得出的结论是肯定的,并且是唯一的,具有排他性。
继续部分网考简答题:6、试论证据规则的功能。
(1)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功能。
(2)侧重保护其他社会价值的功能。
(3)兼有发现真实和保护人权的功能。
(4)追求诉讼效率的功能。
7、证据学理上的分类有哪些?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根据诉讼证据是否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可将诉讼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根据诉讼证据的来源,可将诉讼证据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的作用,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否定有罪或罪轻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电大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答案二.doc
《证据学》作业2答案问答题1、简要论述三大诉讼证明的异同?答: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证明是沟通实体法和诉讼法的纽带,是横跨两大法域的综合概念。
因为,实体法的抽象规定和一般原则要落实到具体案件上,就必须对实体法规范的要件事实进行证明。
从实体的规定上说,证明源自实体法的要求;从形式的规定上说,证明则是由诉讼法加以调整的。
这一点,是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明的共同特征。
三大诉讼证明的方式也是相同的,都采用逻辑椎理。
司法认知和推定等方法。
另外,三大诉讼证明的主体也是相同的,即都是司法机关或者司法人员。
当事人和律师。
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第一,证明责任的分配不同。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以及刑责轻重的责任由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原告不承担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任。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则不以诉讼地位的特定化决定证明责仟承担的主体,而是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分别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4《证据学》第1、2、3、4次形考作业答案第二,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
书证、物证。
视听资料。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是三大诉讼共同的证据种类。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特有的证据种类。
需指出,刑事诉讼法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陈述”,分解为“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两项。
第三,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对证明标准,我国三大诉讼法采取的术语不同。
《刑事诉讼法》第1 6 2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只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 5 3条规定“事实清楚”,与刑事诉讼法相比,少了“证据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