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8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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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账的建账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 大阶段:
(一)科目与凭证设置方面,有 两个思路,一是设置“研发支出” 一级科目,二是在“管理用”下 设置“研发费用”
(二)在原始凭证收集方面,如下:
• 1. 研发人员工资薪金等,以职能部门(财务或人事部
门)按月单独编制的工资清单(或分配表),作为有效凭 证;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财税〔2015〕119号)8大变化
蜀山区国家税务局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是我国《企业所得税
法》(第30条)层面确立的重要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力度大,政策确定性强,财税〔2015〕119 号的出台并非偶然,而是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 发展战略的体现,更准确的说,是贯彻今年年初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
• 2. 为研发项目直接耗用的原材料,以领料单(需注明
领用的研发项目)作为有效凭证;
• 3. 燃料、动力等间接费用,以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 4. 租赁费以租赁合同、发票及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 5. 折旧费等,以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 6. 摊销费,以摊销表作为有效凭证; • 7. 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凭相关有效凭证进行归集。
变化一:适用企业
变化பைடு நூலகம்:适用行业
变化三:研发活动范围
变化四:研发费用范围
变化五:由“专账”到“辅助账”
变化六:设置3年的追溯期
变化七:减少审核程序
变化八:委托研发处理
总结:三部委联合发文,后续检查
将常态化
• 新政是由财政部、国税总局、科技部三部门联合发文,
相比较于国税发〔2008〕116号由国税总局单独发文,在 法律的层级上有所提高,同时也意味着后续的管理,不仅 有税务机关的参与,还有财政部、科技部门的全面参与, 这对企业研发费用申请及后续管理提出更高了的要求,尤 其在研发项目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将会面临来自财政 部、税务总局、科技部门的检查。同时,按照新政第五条 第5款的规定,“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 20%”,由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续的部门检查将会常 态化,企业应该加强相关凭证资料的准备和归档。
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体现,该 《意见》明确指出:“统筹研究企业所得税加计 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 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 用范围。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 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 在此背景下,财税〔2015〕119号在规范管
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上,政策基本取向是 让更多的企业、更多的研发活动、更多的 研发费用支出能够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 扶持,鼓励各类型企业重视研发,提升创 新能力。在管理上,减少审批环节,加强 后续管理,提高对企业合规性的要求,从 而让更多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顺利享 受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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