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合集下载

《固体复合调味料》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固体复合调味料》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固体复合调味料》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我公司生产的固态复合调味料是以食用盐、白砂糖、冰糖、葡萄糖、乳糖、味精、大蒜粉、洋葱、白胡椒粉、香辛料、酱油粉、酵母抽提物、水解植物蛋白粉、鸡肉精粉、鸡肉香膏、猪油精粉、牛肉精粉、猪油、牛油、猪肉精膏、牛肉精膏、蔬菜粉、虾粉、蟹粉、鱼粉、水产品提取物、蛋黄粉、大豆粉、花生粉、芝麻粉、米粉、淀粉、麦芽糊精、鸡肉粉、食用鸡油、植物油、洋葱粉、肉味调味粉、香辛料、酿造酱油、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粉)、植脂末、小麦粉中两种或几种为原辅料,添加或不添加5’-呈味核苷酸二钠,姜黄粉,柠檬黄,胭脂树橙,食品用香精,L-丙氨酸,琥珀酸二钠,焦糖色(加氨生产) ,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β -胡萝卜素,经原料处理、调配、混合、干燥(或不干燥)、包装工序制成的固体复合调味料(非即食)。

为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我公司的生产,现依据标准化法的要求,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交货的依据。

现将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如下:1.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2.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根据产品的特征而定,其理化指标是根据多次实测数据而确定的。

3.食品安全指标按照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的规定,其中铅指标严于国标。

食品添加剂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

4.本标准中的试验方法均采用国家有关的试验方法。

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数量符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

5.本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已经过测试,能满足产品的生产的需要。

主要技术要求科学、合理,能够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福建吉百年食品有限公司2021.08.13。

固态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2

固态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2

固态复合调味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355 小麦粉(内含1号修改单)GB 188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六偏磷酸钠GB 1886.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GB 1886.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已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 1886.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GB 1886.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姜黄素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1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GB 1886.18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T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GB/T 8884 马铃薯淀粉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GB/T 20884 麦芽糊精GB/T 22493 大豆蛋白粉GB 255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果胶GB 255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GB 255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GB 255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硅GB/T 27125 天然香辛料分类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3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发酵法)GB 283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GB 28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瓜尔胶GB/T 29343 木薯淀粉GB 299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醋酸酯淀粉GB 29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酯双淀粉GB 29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氧化淀粉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香精(含1号修改单)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 产品分类3.1 香辛料类固态复合调味料以香辛料((罂粟种子除外)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盐、味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白砂糖、小麦粉、玉米淀粉、小麦淀粉、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麦芽糊精、葡萄糖、大豆蛋白粉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醋酸酯淀粉、磷酸酯双淀粉、氧化淀粉、辣椒油树脂、姜黄、辣椒红、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瓜尔胶、黄原胶、果胶、二氧化硅、食用香精等,经配料、混合、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用于各种海鲜、肉制品、蔬菜等的去腥、除膻、解腻、增香、增鲜等作用的产品,为非即食类食品。

固态复合调味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味精为主料,添加食用盐、5’-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玉米淀粉、麦芽糊精其中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山梨酸钾为辅料,经混合、搅拌、制粒、干燥等工序制成的固态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3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5009.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39-2003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009.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GB/T5461-2016食用盐GB/T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885-2008食用玉米淀粉GB/T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GB/T20884-2007麦芽糊精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39-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琥珀酸二钠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QB/T2845-2007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料3.1.1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GB/T8967-2007的规定。

固态复合调味粉(非即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粉(非即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粉(非即食)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粉(非即食)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孜然、小茴香、辣椒、花椒、麻椒、黑胡椒、肉桂、白胡椒、蒜片)为主要原料,配以芝麻、食用盐、味精、白砂糖、大米、食用玉米淀粉为辅料,经筛选、粉碎、配料、搅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固态复合调味粉(非即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54大米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7900白胡椒GB/T7901黑胡椒GB/T8885食用玉米淀粉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SB/T10371鸡精调味料GB/T11761芝麻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2457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T12729.9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979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GB/T22267整孜然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30381桂皮GB/T30391花椒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按产品名称、配料不同分为:3.1椒盐:花椒、芝麻、小茴香、食用盐、味精(非即食)3.2麻辣鲜:食用盐、味精、辣椒、白砂糖、花椒、麻椒、黑胡椒、肉桂(非即食)3.3孜然粉:孜然、芝麻、味精、食用盐(非即食)3.4白胡椒粉:白胡椒、大米、辣椒(非即食)3.5蒜香粉:蒜片、食用玉米淀粉(非即食)4要求4.1原料要求4.1.1芝麻:应符合GB/T11761的规定。

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花椒粉、姜粉、八角粉、小茴香粉、辣椒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味精、玉米淀粉、白砂糖,经精选,研磨、过筛、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7652 八角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GB/T 30383 生姜GB/T 30391 花椒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按产品配方不同分为凉拌王、炒菜王、麻辣鲜、半斤香。

固态复合调味料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料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料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料是一种通过混合不同的香料和调味料制成的固态产品,通常用于增添食物的风味和口感。

在制作固态复合调味料时,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固态复合调味料的标准,以及其制作过程和应用方法。

首先,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原材料选择至关重要。

我们应选择新鲜、优质的香料和调味料作为原料,并严格控制原料的质量和来源。

在选择原料时,要确保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避免使用过期或受污染的原料。

其次,制作固态复合调味料的生产工艺也需要符合标准。

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

同时,要确保生产设备的清洁和消毒,以防止细菌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

另外,固态复合调味料的配方和配比也需要遵循标准。

在配方设计时,要根据不同的产品需求和食物。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固态复合调味料》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企业名称:沈阳市绿善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标准名称:固态复合调味料标准编号:Q/SLS 0001S-2017固态复合调味料由沈阳市绿善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生产。

本企业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的规定,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有关规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一、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本公司是进行固态复合调味料加工的企业,根据消费者对食品原料安全健康的要求,本公司适应市场需要研制开发了以下产品:固态复合调味料:以花椒、八角、草果、桂皮、小茴香等香辛料为主要原料,以麦芽糊精为辅料,经配料、过滤分选、粉碎、筛分、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香辛料含量85%以上的非即食固态复合调味料。

固态复合调味料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生产,经部分消费者食用,普遍反映口感风味好。

经查询检索,目前尚未见有本产品适用的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确保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生产指导的依据,并作为监测检验本企业固态复合调味料产品安全性的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过程我公司在制定标准过程中,进行了详实的调研,反复试验、验证后,确定产品生产工艺,查阅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引用标准,起草制定本标准。

(一)调研1、配料:花椒、八角、草果、桂皮、小茴香、麦芽糊精2、工艺:以花椒、八角、草果、桂皮、小茴香等香辛料为主要原料,以麦芽糊精为辅料,经配料、过滤分选、粉碎、筛分、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香辛料含量85%以上的非即食固态复合调味料。

技术合理,安全可靠,能够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依法生产:我公司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各项证照齐全,依法生产意识强。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有害健康的违禁原辅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固态复合调味料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料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料标准固态复合调味料是一种用于食品加工工艺中的添加剂,它由多种类型的成分组合而成,常见的固态复合调味料包括盐、糖、酱油、醋、辣椒粉、香草粉、香料、等多种原料制成,口感丰富多样,多用于各种腌制食品、烧烤食品、肉类食品和一些现代酱汁处理等就餐准备过程中,可以满足不同种类口味做出多种美味。

固态复合调味料通常根据其使用功能及其成分组成进行分类。

1.盐调味:包括普通盐、固体风味盐、风味盐、混合盐、盐粉、海盐、清酒盐等;2.糖调味:包括黑糖粉、白糖粉、发糖粉、糖粉、玉米糖精、蔗糖晶等;3.醋调味:包括苹果醋粉、葡萄醋、蒜酱醋等;4.酱油调味:包括海鲜泡沫酱油、褐酱油、豆酱油等;5.调料调味:包括大葱粉、蒜末粉、葱花粉等;7.味精调味:包括速溶味精、盐酸味精等;1.拌炒粉:由淀粉、食盐、味精、糖、葱花粉、胡椒粉、大蒜粉等调味料组成,服务于炒菜时使用;3.腌制剂:以盐、鸡粉、玉米淀粉、胡椒粉、八角粉、花椒粉、料酒等多种调味料为主要成分,用于腌制蔬菜;4.调饮剂:由食盐、砂糖、味精、料酒和白醋等香料混合而成,服务于鸡汤、蛋汤及米汤的加工;5.特色酱汁:由芝麻粉、芥末粉、豆瓣酱、芝麻油、白醋、大蒜粉、糖、酱油等组成,用于拌菜调味;3.口味颗粒:由桂皮粉、桂枝粉、胡椒粉、五香粉、葱末、扁豆酱、糖、淀粉等多种调味料混合而成,用于各种腌制食品、肉类加工饮品和���上饭中调味。

固态复合调味料在能够充分发挥调味剂的性能特点及具有良好的卫生安全性质上,应满足以下条件:1、检验项:抗氧化剂含量、抗老化、抗酸素、微生物学安全、典型口感;2、物化检验项:水分、品质、提取物、含油量、灰分、游离氯、总硝酸盐、有机磷、硫酸盐;3、包装质量:防伪、材料要求、包装美观及标签信息;4、安全性质:有毒、有害、不良物质等。

为确保固态复合调味料的质量和安全,出口食品中的固态复合调味料应符合《固体复合调味料产品质量要求》(GB 4718-2018)。

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白砂糖为原料,以麦芽糊精,食用玉米淀粉,鸡肉粉调味料,鸡油,棕榈油,酱油调味粉,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粉,肉味调味粉,鸡肉粉,香辛料(洋葱粉、姜粉)、味精中的数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胭脂树橙、姜黄色素)、5'-肌苷酸二钠、黄原胶、β-胡萝卜素,谷氨酸钠,经配料、混合、灌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肉制品风味的非即食固态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或替代版本均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肌苷酸二钠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8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GB/T8885食用玉米淀粉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80棕榈油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7590铝易开盖三片罐GB/T20884麦芽糊精GB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T2845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QB/T4261食品添加剂5'-肌苷酸二钠SB/T10415鸡粉调味料SB/T10371鸡精调味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白砂糖应符合GB/T317和GB13104的规定。

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Q/12A2191S-2015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445 绵白糖
GB/T 1535 大豆油
GB 188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又名冰醋酸)
应符合 QB/T 2343.2 和 GB13104 的规定。 4.1.4 果葡糖浆
应符合 GB/T 20882 的规定。 4.1.5 食用葡萄糖
GB 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GB/T 5009.185 苹果和山楂制品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T 5009.1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丙醇及其脂肪酸含量的测定

复合调味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绵白糖、赤砂糖、果葡糖浆、番茄酱、番茄粉、黄芥子中的一种或数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辣椒、洋葱、鲜切蔬菜(茄子、西葫芦)、速冻果蔬制品(土豆、胡萝卜、豌豆、甘蓝、菠菜、玉米粒、菠萝、黄桃、芒果、香蕉、榴莲)、椰纤果、脱水蒜片、酱腌菜(野山椒、墨西哥辣椒、韭菜花酱)、浓缩果蔬汁(浓缩柠檬汁、浓缩苹果汁、胡萝卜浓缩汁、洋葱浓缩汁、大葱浓缩汁、姜浓缩汁、番茄浓缩汁)、蛋液(20%加糖蛋黄液)、蛋粉(蛋黄粉)、食用玉米淀粉、湿热处理淀粉、麦芽糊精、小麦粉、玉米糁、食用盐、食用葡萄糖、味精、麦芽糖、咖喱粉、菇精调味料(香菇精粉)、海鲜粉调味料(贝精、甜虾精、鲣鱼风味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品(肉类半固态复合调味品)、酵母抽提物、蚝油、甜面酱、鱼露、米酱、芥末酱、芝麻酱、花生酱、蛋黄酱、腐乳、海藻调味料(海藻调味粉、海藻调味液)、水产品调味料(水产品调味液)、复合调味料系列(鸡汤调味料、骨汤调味料、金华火腿精、杂色蛤精、烤香葱油、鲜香鸡油、甜辣酱、豆瓣酱)、酿造酱油、酿造食醋、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葡萄酒、调味料酒(味醂)、发酵配制酒(料理用清酒)、龙舌兰酒、巴氏杀菌乳、植物蛋白饮料(椰汁)、橘皮(陈皮)、黄芥子、白芷、大豆油、橄榄油、芝麻油、食用猪油、稀奶油、奶油(黄油)、无水奶油、人造奶油、干酪、奶酪粉、加糖炼乳、蜂蜜、香辛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葡萄糖酸-δ-内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冰乙酸、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番茄红素、焦糖色(普通法)、焦糖色(亚硫酸铵法)、5'-呈味核苷酸二钠、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山梨酸钾、柠檬酸、黄原胶、果胶、结冷胶、抗坏血酸(维生素C)、苯甲酸钠、乙酸钠(醋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乳酸、海藻酸丙二醇酯、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辣椒红、β-胡萝卜素、食品用香精数种原料,经称量、加热调配(均质)、装袋密封、杀菌、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和液态复合调味料。

固态复合调味料标准[1]

固态复合调味料标准[1]

4.1.7 氯化钾应符合 GB 25585 的规定。
4.1.8 磷酸二氢钾应符合 GB 25560 的规定。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规定。
项目 色泽 组织形态 滋味、气味 杂质
表1
感官指标
指标 浅黄色或浅棕色 均匀颗粒,允许有少量粉末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浓郁滋味,无异味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称取适量试样,称准至 0.001g,加水溶解、过滤,再按照 QB/T 4445-2012 中第 3 条规定执行。 6.2.4.1.2 计算
氯化钾含量按式(1)计算: W1=W2×1.9068 ………………………………………………………… (1)
式中: W1-氯化钾的质量分数,%;
3
Q/JSGF 0028S-2016
5
Q/JSGF 0028S-201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复合调味粉技术指标
以干制水产品(干贝、鲍鱼、虾米)和/或鲜(冻)畜禽肉(年肉、猪肉、鸡肉、鸭肉)、火腿、
食用盐(含碘低钠菇盐、无碘低钠菇盐、普通碘盐)、谷氨酸钠(味精)、食用菌(松茸、姬松茸、香
菇、鸡腿菇、杏鲍菇)、液体复合调味料(水、食用盐、香菇、葵花籽、大豆)、食用葡萄糖、海藻糖

3.0
食盐(以 NaCl 计),g/100g

35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铅(以 Pb 计),mg/kg

1.0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6
Q/JSGF 0028S-2016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复合调味汁技术指标
以酿造酱油、酿造食醋、黄酒、白砂糖、香辛料(桂皮、花椒、八角、小茴香)、食用菌(松茸、

固态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2

固态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2

固态复合调味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355 小麦粉(内含1号修改单)GB 188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六偏磷酸钠GB 1886.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GB 1886.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已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 1886.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GB 1886.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姜黄素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1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GB 1886.18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T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GB/T 8884 马铃薯淀粉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GB/T 20884 麦芽糊精GB/T 22493 大豆蛋白粉GB 255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果胶GB 255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GB 255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GB 255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硅GB/T 27125 天然香辛料分类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3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发酵法)GB 283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GB 28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瓜尔胶GB/T 29343 木薯淀粉GB 299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醋酸酯淀粉GB 29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酯双淀粉GB 29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氧化淀粉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香精(含1号修改单)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 产品分类3.1 香辛料类固态复合调味料以香辛料((罂粟种子除外)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盐、味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白砂糖、小麦粉、玉米淀粉、小麦淀粉、马铃薯淀粉、木薯淀粉、麦芽糊精、葡萄糖、大豆蛋白粉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醋酸酯淀粉、磷酸酯双淀粉、氧化淀粉、辣椒油树脂、姜黄、辣椒红、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瓜尔胶、黄原胶、果胶、二氧化硅、食用香精等,经配料、混合、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用于各种海鲜、肉制品、蔬菜等的去腥、除膻、解腻、增香、增鲜等作用的产品,为非即食类食品。

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花椒粉(或胡椒粉)、味精为原料,以鸡精、白砂糖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

原辅料按比例混合、拌匀、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原料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和GB/T 5461的要求。

花椒粉应符合GB/T 30391的要求。

味精应符合GB 2720和GB/T 8967的要求。

3.1.2辅料鸡精应符合SB/T 1037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白砂糖应符合GB 13104和GB/T 317的要求。

3.2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产品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4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3.5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于白色洁净容器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

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表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汞(以Hg计)/(mg/kg)≤0.1GB5009.17总砷(以As计)/(mg/kg)≤0.5GB5009.11铅(Pb)(以P计)/(mg/kg)≤0.8GB5009.12镉(Cd)(以Cd计)/(mg/kg)≤0.5GB5009.154其他4.1产品中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4.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4.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之外的任何物质。

固态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固态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固态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食盐、谷氨酸钠(味精) 、鸡精、白砂糖、白胡椒、芝麻、花生、萝卜干、干大蒜等,经分选、粉碎或不粉碎、加工或不加工、干燥或不干燥、配料、混合、包装等工序制成的不同配方组合、不同类型包装的非即食固态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532 花生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 白胡椒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1761 芝麻GB/T 15691 香辛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9907 萧山萝卜干GB/T 22267 孜然GB/T 22300 丁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381 桂皮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GB/T 30383 生姜GB/T 30391 花椒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H/T 1194 大蒜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根据产品的用途和配料不同,将产品分为两类。

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

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

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固态调味料是现代食品工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固态调味料的质量和安全性,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企业标准,以规范固态调味料的生产和使用。

本文将介绍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的重要性和一些常见的标准要求。

1.确保产品质量: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通过制定产品质量要求,保证了产品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企业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可以减少产品的变异性,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和品质,确保产品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

2.保障食品安全:固态调味料是食品中重要的添加剂,直接影响到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

企业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限量,以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标准还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3.促进市场竞争:企业标准不仅规范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还涉及到生产工艺、原材料选择、包装和标识等方面。

符合标准的企业可以向市场展示其产品的优势和竞争力,提高消费者对其产品的信任度和市场占有率。

标准的制定还可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竞争优势的形成。

1.原材料选择:固态调味料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企业需要选择高质量和符合规定的原材料,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生产工艺:企业标准对固态调味料的生产工艺有明确的要求,包括原料的加工、混合、膨化、干燥等工艺步骤。

标准规定了每个工艺步骤的操作要求和控制要点,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3.包装和标识:标准要求企业对固态调味料进行适当的包装和标识,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可识别性。

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标识应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方便消费者购买和使用。

4.质量控制: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质量记录等环节。

标准规定了质量控制的要求和方法,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食品安全管理: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要求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监测和溯源等环节。

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

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

Q/BLC 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LC 0001S-2011固态调味料2011-12-07发布2011-12-17实施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发布Q/BLC 0001S-2011I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禹国庆、姜华泉、王馨婕、李娜。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Q/BLC 0001S-2011固态调味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等辅料和5’-呈味核苷酸二钠、β-环状糊精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干燥灭菌、粉碎、调配、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固态调味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40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7652 八角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 白胡椒GB/T 7901 黑胡椒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 12729.6 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22267 整孜然GB/T 22300 丁香LY/T 1652 花椒质量等级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LC 0001S-20112 QB/T 2845 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QB 1613 食品添加剂β-环状糊精NY/T 1073 脱水姜片和姜粉DB44/T 604 陈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白砂糖为原料,以麦芽糊精,食用玉米淀粉,鸡肉粉调味料,鸡油,棕榈油,酱油调味粉,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粉,肉味调味粉,鸡肉粉,香辛料(洋葱粉、姜粉)、味精中的数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胭脂树橙、姜黄色素)、5'-肌苷酸二钠、黄原胶、β-胡萝卜素,谷氨酸钠,经配料、混合、灌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肉制品风味的非即食固态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或替代版本均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肌苷酸二钠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8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GB/T8885食用玉米淀粉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80棕榈油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7590铝易开盖三片罐GB/T20884麦芽糊精GB266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T2845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QB/T4261食品添加剂5'-肌苷酸二钠SB/T10415鸡粉调味料SB/T10371鸡精调味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白砂糖应符合GB/T317和GB13104的规定。

3.1.2黄原胶应符合GB1886.41的规定。

3.1.35'-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1886.171和QB/T2845的规定。

3.1.45'-肌苷酸二钠应符合GB1886.97和QB/T4261的规定。

3.1.5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GB2720和GB/T8967的规定。

3.1.6食用盐应符合GB2721和GB/T5461的规定。

3.1.7β-胡萝卜素应符合GB8821的规定。

3.1.8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GB/T8885的规定。

3.1.9鸡油应符合GB10146的规定。

3.1.10棕榈油应符合GB/T15680的规定中成品棕榈油的要求。

3.1.11香辛料(洋葱粉、姜粉)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

3.1.12麦芽糊精应符合GB/T20884的规定。

3.1.13复配着色剂(胭脂树橙、姜黄色素)应符合GB26687的规定。

3.1.14食用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

3.1.15鸡肉粉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3.1.16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粉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3.1.17酱油调味粉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3.1.18鸡肉粉调味料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3.1.19肉味调味粉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3.1.20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的规定。

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粉状或颗粒状。

滋味、气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 5.0氯化物(以NaCl计)/(g/100g)20.0~60.0氨基酸态氮(以N计)/(g/100g)≥0.1总氮(以N计)/(g/100g)≥0.1总砷(以As计)/(mg/kg)≤0.5铅(以Pb计)/(mg/kg)≤0.9*3-氯-1,2-丙二醇/(mg/kg)≤ 1.0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仅限于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的产品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15000大肠菌群/(MPN/100g)≤15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6真实性要求产品中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3.7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4试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品尝滋味并嗅其气味。

4.2理化指标4.2.1水分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氯化物按SB/T10371规定的方法测定。

4.2.3氨基酸态氮按GB5009.235规定的方法测定。

4.2.4总氮按SB/T10371规定的方法测定。

4.2.5总砷按GB276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2.6铅按GB276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2.73-氯-1,2-丙二醇按GB276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2.8净含量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4.3微生物指标4.3.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

4.3.2大肠菌群按GB/T4789.3-2003规定的方法检验。

4.3.3致病菌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按GB29921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志贺氏菌按GB4789.5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5检验规则5.1组批与抽样产品以同一天、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每批产品从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少于200袋(罐)。

抽样数量不少于6袋(罐)。

5.2检验分类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需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成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氯化物、氨基酸态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5.2.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标准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当设备、工艺、配方改变,影响产品特性时;c)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5.3判定规则产品按本标准检验全部符合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微生物指标如出现不合格项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验;他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原批次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6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6.1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6.2包装产品内包装材料采用马口铁罐装时应符合GB/T17590内涂层应符合GB4806.10的规定;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时,应符合GB9683的规定;采用塑料瓶(聚乙烯)或塑料盒(聚丙烯)时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外包装材料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

6.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混运。

6.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仓库内。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混放。

6.5保质期在符合上述贮存运输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未启封保质期以12个月起。

附录A(规范性附录)鸡肉粉质量要求A.1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淡黄色至棕黄色或棕褐色,色泽均匀,无污染,无霉点。

组织形态疏松细腻粉末,可在沸水中分散。

滋味、气味具有鸡肉香气和鸡肉汁的鲜甜味,无异味,无不良口感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异物A.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 4.5蛋白质(以N计)/(g/100g)≥32氯化物(以NaCl计)/(g/100g)≤ 3.0总氮(以N计)/(g/100g)≥ 5.0氨基酸态氮/(g/100g)≥0.2脂肪/(g/100g)40-55灰分/(g/100g)≤ 6.0酸价(以KOH计)/(mg/g)≤ 3.0丙二醛/(mg/100g)≤0.025铅(以Pb计)/(mg/kg)≤ 1.0总砷(以As计)/(mg/kg)≤0.5苯并[α]芘/(μg/kg)≤1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A.3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5000大肠菌群,MPN/100g≤90霉菌及酵母菌,cfu/g≤100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不得检出鸡肉粉质量要求应符合广东富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FN0001S《鸡肉粉》中的规定。

鸡肉粉质量要求应符合青岛有明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QYM0002S-2016《肉制品风味调味料》中的规定。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或替代版本均适用于本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