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科级管理人员聘任实施细则
嘉应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3:嘉应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做好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根据《嘉应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坚持以教师队伍为主体,兼顾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现状,合理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教师岗位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章岗位设置一、岗位设置原则(一)总量控制、分类管理。
学校在人社厅核准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制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二)按需设岗、优化结构。
坚持从服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设岗,建立合理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促进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相应的岗位上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三)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岗位设置要统筹兼顾、重点倾斜,要有利于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岗位设置要适当向教学实验、科技创新平台等一线技术支撑队伍倾斜,同时兼顾一般需要。
(四)岗位调节,动态管理。
学校在人社厅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
岗位年度使用计划,首先要保证现实工作需要,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一)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师工作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三级,其高级岗位比例按主系列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降低5 个百分点确定,中级岗位比例按不高于主系列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比例确定。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四个层级共11个等级,即正高级(三〜四级)、副高级(五〜七级)、中级(八〜-级)、初级(一〜-三级)。
嘉应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条件
嘉应学院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条件一、学科领军人才岗位基本条件:年龄在50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资格;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较快提升所在学科某一研究领域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一)A 岗条件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 项。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级科技项目1项以上。
(2)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含)以上1 项(排名第三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1 项(排名第二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1 项(排名第一)。
(3)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本学科(专业)国际顶尖杂志或SCI二区及以上收录论文5 篇。
国(境)外知名大学教授参照以上条件。
(二)B 岗条件1、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 项。
(2)主持国家级科技项目1 项。
(3)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含)以上1 项(排名第三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1 项(排名第二或以上),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1 项(排名第一)。
2、要求具备下列条件3 项且累计达6 分及以上(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计3 分,国家级科技项目课题1 项计3 分)。
(2)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省部级一等奖第二名计3 分、第三名计1 分;省部级二等奖第一名计4分、第二名计2分;省部级三等奖第一名计3 分)或国外同等级别奖励。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 收录论文(一区1 篇计2 分;二区1 篇计1 分)。
(4)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的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或学术专著(国际发明专利1 件计1 分,国内发明专利1 件计0.5 分;学术专著1 部计1 分)。
国(境)外知名大学教授参照以上条件。
二、学科骨干人才岗位基本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学历背景,有在海外知名研究机构、企业或国家重点学科平台从事前沿科学研究的经历,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且具有团队合作能力。
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
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作风优良、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科级干部队伍,促进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四)依法办事、有效监督原则;(五)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科级干部是指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适用于聘任学校党群和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直属单位的科级干部。
团总支书记等选举产生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聘任为科级干部的团总支书记按照本办法执行。
中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参照本办法组织遴选、考察,提出科级干部拟聘人选,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后,由本单位实施聘任。
三、岗位职数确定学校根据各单位、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确定科级干部岗位职数,具体标准是:内设机构人数在5人以下的,科级干部岗位职数1人;内设机构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科级干部岗位职数不超过2人。
四、聘任基本条件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学校与本单位、部门改调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熟悉有关法规、政策,遵纪守法。
(二)具有全局观念,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善于总结,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做好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奋,办事认真,努力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作风朴实,公正廉洁,真抓实干,讲究工作方法。
(四)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特点,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业务研究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独立撰写本单位的公文、文稿和相关论文;具有组织、协调、指导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关于印发嘉应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院长办…2002‟23号关于印发嘉应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系、室,各部门:现将《嘉应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院长办公室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嘉应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规定为了深化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嘉应学院教职工全员聘任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岗位设置原则(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必须围绕学校的定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内,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任务及教育教学辅助等工作需要设置。
(二)岗位设岗既要保证重点,又要兼顾一般。
重点保证教师和科研主系列的需要,同时又要兼顾其他系列的需要。
(三)岗位设置必须兼顾队伍的现状和长远发展。
首先要保证现实工作的需要,同时又要根据学校“十五”发展目标,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二、岗位设置的范围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任务和性质,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分高校教师、科学研究、兼职高教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出版、档案、卫生技术、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工程技术共12个系列设置。
其中高校教师和科学研究系列为学校的主系列,其它专业技术系列为学校的非主系列。
三、岗位设置比例(一)我校以二级学科为教师职务岗位设置的基本单位,在二级学科中设置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岗位。
高、中、初级岗位的比例为4:4:2。
(二)教辅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设置以所在部门为基本单位。
高、中、初级岗位的比例为2:4:4。
(三)根据我校目前实际情况,较高职务岗位职数有空缺时,可用作较低职务岗位职数,较高职务岗位职数不够时,也可动用较低职务岗位数。
考虑到学校以后发展的实际情况,目前超编的教学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不足时,经申请批准,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增加一定的岗位职数,由学校掌握。
(四)“双肩挑”的校级领导和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人事处处长担任教授、副教授,岗位指标由学校直接下达给有关系室,不占所属系室岗位职数。
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大学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明确大学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益,建立良好的管理体系,从而确保高效的大学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细则旨在对大学管理岗位进行细致的设置和聘用程序的规定,以实现岗位需求与人才引进的有机结合。
一、岗位设置1. 本文所指的大学管理岗位指的是对大学整体管理起到重要作用的职位,包括但不限于校长、副校长、院长、副院长、部门主任等。
2. 大学管理岗位的设置应根据大学的组织架构和发展需求进行,结合国家和地方的教育管理政策,确保岗位与职能的相互契合,避免冗余和重复。
3. 大学管理岗位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并具备相关管理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岗位要求应明确,并公开向校内外招聘人才。
二、聘用程序1. 大学管理岗位的聘用程序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2. 大学管理岗位的聘用程序包括招聘、评审和聘用三个环节。
3. 招聘环节:a. 学校应发布相关招聘公告,明确岗位需求和职位要求。
b. 招聘公告应包括岗位名称、薪资待遇、招聘条件、应聘材料等内容。
c. 学校应设立招聘委员会,负责收集应聘材料、筛选候选人,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开透明。
4. 评审环节:a. 招聘委员会应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审。
b. 评审应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学历背景、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因素,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判。
c. 评审结果应经过招聘委员会讨论后形成评审意见,并向学校提出聘用建议。
5. 聘用环节:a. 学校根据评审意见和聘用需求,决定是否聘用候选人。
b. 学校应与候选人进行沟通,并向其发放聘用通知书。
c. 聘用通知书应明确岗位职责、薪资待遇、工作期限等内容,并约定双方权益和义务。
三、职责与权益1. 大学管理人员应履行相应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 制定和执行大学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b. 组织和协调各项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c. 监督和评估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质量。
学院人〔2003〕2号
学院人〔2003〕2号关于印发嘉应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系、室,各部门:现将《嘉应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1、嘉应学院教职工思想品德年度考核内容与标准;2、嘉应学院教师年度考核暂行办法;3、嘉应学院科研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4、嘉应学院实验、教辅系列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5、嘉应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6、嘉应学院工人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嘉应学院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主题词:教师职工考核暂行办法通知院长办公室2003年5月28日印发(共印80份)嘉应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制定本办法的指导思想是:在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用人机制和人事管理运行模式,尊重教职工的辛勤劳动、奖勤罚懒、优胜劣汰,正确评价我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员工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爱岗敬业精神,发挥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同时为全体教职员工的聘任、晋级(职)、提薪、培训、评先选优、奖惩等提供依据。
第二条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是:1、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等部门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文件和法规;2、全国教育人事工作会议(1998年4月)有关精神;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暂行办法》;4、《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5、本校制订的有关条例、规章制度。
第三条制定本办法应遵循的原则:1、尊重教职工劳动价值与严格考核相结合;2、自我评价与同行评价、学生或工作对象评价、领导评价相结合;3、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4、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5、客观公正、公开民主。
第四条本办法实施对象为以下各系列人员:1、在编在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2、在编在职的党政机关专职管理人员;3、在编在职的实验和图书资料等教学辅助人员;4、在编在职的工勤人员。
大学学院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XX学院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22年3月一、总则为了实现学院中长期发展目标,进一步调动全院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教师的教学与科研特长,努力做强学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根据学校新一轮岗位聘任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成立理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其职责是:制定理学院岗位设置、聘任和考核办法;教职工聘期考核;确定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推荐人选,确定理学院岗位聘任人员。
2.理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确定岗位聘任或推荐人选,按照组成委员人员的三分之二通过为有效。
三、人员聘任的办法与程序(一)学校二级、三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学院机关职员的聘任办法与程序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学校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办法与程序:1.聘期考核。
岗位聘任前必须对前一聘期进行考核。
期满考核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按聘约检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进展的程度。
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教职工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岗位聘任考核表》,对照前一聘期的岗位聘任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总结聘期内的工作业绩,由所在系(实验中心、办公室)负责考核并报学院审批。
聘期内引进教师按实填报,不设考核等级。
2.公布方案。
公布岗位设置的方案,包括岗位名称、上岗条件、岗位职责、任期目标等。
3.个人申请。
申请者应写明对岗位职责的承诺和对任期目标的执行计划,并将申报材料递交学院。
4.确定名单。
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充分讨论,投票表决,聘任或推荐各级岗位人员名单。
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5.发文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请学校,经学校批复后,签发聘任表,由学院聘任。
四、投诉和申诉1.成立理学院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监督聘任过程,调解聘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接受教职工的投诉和申诉,并对投诉和申诉进行调查,提出意见,调查结果送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审议。
学院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学院分工会。
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办法
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办法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办法根据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在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结束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科级干部聘任工作。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开阔识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以及后备干部资源。
二、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部门推荐、择优选聘原则。
三、聘任岗位列入本次聘任的是指按院办发﹝2014﹞15号文件规定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学辅助机构的科级干部职位。
其中教学系(部)科级岗位为: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
四、聘任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
3、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严格的组织观念、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勤奋工作,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团结同志。
5、工作实绩明显,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二)资格条件1、原任正、副科级干部(含正、副科级主任科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0周岁以上且未达到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科级干部,视情安排工作,保留原职级待遇。
3、聘任中涉及提拔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5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其中,聘任正科级职位的,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副科级职位的,一般应具有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应聘教学系(部)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职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职位条件。
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领干选拔任用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干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贯彻实施和我院改、发展、稳定,根据《政领干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领干,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三条领干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主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坚决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方针、政策同学校及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主。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主,反对任何滥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四条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
岗位聘任周期考核实施办法
岗位聘任周期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岗位聘任与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聘期考核评价机制,经研究,特制定学校岗位聘任周期(以下简称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岗位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岗位聘期考核作为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强化竞争意识,逐步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奖罚分明的用人机制,为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与升本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二、考核原则1.集中考核与分散考核相结合。
学校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领导、宏观指导与审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业绩成果的考核,各二级单位作为考核主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2.注重公平与突出成果相结合。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考察岗位基本素质能力,突出三年聘期内的工作业绩考核。
3.以人为本与促进工作相结合。
以推动业务工作开展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设置聘期考核标准。
通过聘期考核,实现过程推动,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4.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等多方面进行考核。
5.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
除每年参加年度考核外,聘期期满还要参加聘期考核。
三、考核周期首轮聘期考核设置3年准备期,首次聘期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进行首次聘期考核。
四、考核范围1.凡聘期内受聘到学校相应岗位至期满考核当年底仍在岗的教职员工,均须参加聘期考核。
2.本次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不参加本轮考核。
五、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排、核准、确定上一聘期考核结果。
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党委书记、校长副组长: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名单如下:主任:主管人事副校长副主任:组宣部、党政办、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科研处负责人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聘期考核工作人员2.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及结果上报。
(最新版)学院科级干部聘用管理办法
学院科级干部聘用管理办法为了积极推进学院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学院在科级干部选拔、聘用、管理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优化、精干、高效,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队伍,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及我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在参照执行《XX学院关于系、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对科级干部的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科级干部的范围1、科级干部职级分为正科级和副科级。
2、学院主要从事党、政、群、团管理工作的科级部门负责人。
3、学院后勤所属未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科级部门负责人。
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6、依法办事和按程序任免的原则。
三、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件1、政治条件:参照《XX学院关于系、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相关条件;2、学历条件:担任科级干部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属于新提拔的科级干部,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中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在聘用时不能任满半届即到任职限龄的一般不予聘用。
4、其他条件: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应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提任正科级职务的,要具有两年以上副科级岗位的任职经历,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科级干部的任免要求1、科级干部实行任期制。
每届任期为3年,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连任。
2、科级干部的考察工作由所在部门负责。
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五、科级干部的任免审批程序科级机构的设置、职数由学院人事处负责核定,在学院确定的科级机构及干部职数范围内。
中层干部聘任规定
中层领导干部聘任考核管理办法文号:组发[2002]1号(2006年8月修订)日期:2002年3月18日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为加快学院的发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依据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农委人事处及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条件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中做出成绩。
(三)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 为政清廉,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谦虚谨慎,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二聘任第三条学院中层干部中的科级干部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由院党委管理,报省农委人事处备案.学院中层干部中的副处级干部,按省农委党组对副处级干部管理的规则,由省农委人事处和院党委共同进行聘任和日常管理。
学院副处级单位根据需要可设正副科长,所设职数由学院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原则统一安排。
第四条聘任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聘为副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两年以上教学或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嘉院办〔2004〕1号 - 广东嘉应学院
嘉应学院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校行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嘉应学院行政公文(以下简称“公文”),是学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六条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校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学校行政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全校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行政职能部门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我校行政公文的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学校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及决策,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告运用于公布全校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三)通知适用于批转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各行政职能部门办理和需要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四)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十条学校公文一般由“嘉应学院”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数量等部分组成。
大学管理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大学管理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根据《XX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一条管理岗位是指在学校、学院(中心、部)以及其他内设机构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第二条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
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第三条学校管理岗位分为八个等级。
学校现行的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四条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与服务意识。
3、熟悉有关管理工作的政策与规定,具备满足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5、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新进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第五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的聘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条五级职员推荐聘任条件1、被学校聘任(任命)为正处级干部即为五级职员。
2、在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8年及以上,历年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在岗位控制数内可以择优推荐晋升五级职员。
1)系统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本部门全面工作或主要方面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2)具备岗位需要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起草相关文件、撰写重要的工作计划与方案、工作总结等。
3)有良好的工作成效,业绩突出。
第七条六级职员推荐聘任条件1、被学校聘任(任命)为副处级干部即为六级职员。
2、在七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12年及以上,历年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在岗位控制数内可以择优推荐晋升六级职员。
1)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承担本部门重要工作的经验和能力。
2023广东省梅州市嘉应学院事业编招聘公告
2023广东省梅州市嘉应学院事业编招聘公告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2023年嘉应学院事业编制辅导员、专职团干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10、报考辅导员岗位需满足以下要求:(1)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职务一学年以上。
(2)报考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11、报考专职团干岗位需满足以下要求:(1)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或担任过校聘兼职班主任、校聘兼职辅导员。
(2)报考年龄为28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嘉应学院职位表
2
嘉应学院
√
பைடு நூலகம்高级
不限
1
临床医学 (内科)
年龄40周岁及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 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二甲 面试(实操)考试 及以上医院有10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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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序 号 经费来源 招聘单位 核拨 核补 自筹 招聘岗位级别 专技岗 招聘 对象 招聘 人数 专业 招聘条件 备注
1
嘉应学院
√
高级
不限
1
临床医学 (外科)
年龄40周岁及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具 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二甲 面试(实操)考试 及以上医院有10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分享干部管理权限实施细则
文件编号: 7C -40-DB -EB -AD整理人 尼克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12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干部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党委(党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科级干部的职责。
学校机关职能部门以及无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的科级干部,其选拔任用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经学校党委授权的具有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党委(党工委),按照“事前沟通,事后报备,过程监督”的原则,根据学校确定的机构和职数,在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选拔配备科级干部工作。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毕业的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提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身体健康,且经过一定的岗位培训。
因故提任前未培训的,提任后须补上。
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初次提任科级职务的,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初任科级干部能力测试”。
(四)提拔担任科级团干部,还须符合团章的有关规定。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提任科级职务不受任职经历的限制,但一般须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验。
第四条科级干部一般不得双肩挑。
第五条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六级以上职员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满55岁)的科级干部,一般不再担任实职岗位,保留相应级别。
第六条人事代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符合标准条件的,可以选拔任用到科级管理岗位。
第三章选拔任用的程序步骤第七条任免工作程序和步骤:(一)党委组织部负责任免的科级干部:1.酝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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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科级管理人员、科员、办事员聘任实施细则
为了优化我院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建立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专业扎实、善于管理、廉政高效的高素质的科级管理人员、科员、办事员队伍,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嘉应学院教职工全员聘任实施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党校办公室
1
制定全校教职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及教职工学生党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人事科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
1
(科员)
起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校教职工年度补充计划;负责引进人才和教职工调配、退休、辞职管理;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
负责学校富余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富余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外用工的管理;负责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测试、定级管理工作。
(六)推荐人选。各系、室,各部门领导班子根据本单位科级岗位的职数以及竞岗者的德才情况,演讲和民意测验情况拟定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报告,向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提出拟任用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和考察报告。科员、办事员人选由各中层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报组织部、人事处发文。
(七)组织汇报。组织部和人事处对各科级岗位候选人的情况,向学院党委汇报。
负责安排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的各项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起草学院的重要文稿和领导的重要讲话稿;安排落实学院领导的专题办公会,负责学院行政文件和院长办公会等会议纪要的草拟、编号、签批、校对、印发、归档等工作;并为学院领导搜集、整理、反馈和提供各种信息。
信息科
1
1
(科员)
负责学院综合性信息的汇总、统计、审核、发布和有关工作协调,负责学院办公室网页的设计、开发、维护和数据更新等工作;和网络中心配合,推进全校办公自动化工作。
校报编辑室
1
负责校报的组稿、审稿、排版、校对和发行工作;参和学校重大活动报道;负责学生编辑及记者的管理和培训。
统战科
1
1
(科员)
协助部门领导开展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归侨侨眷及校友会工作,协助部门领导检查、督促全校统一战线的落实情况,参和统战工作的调研。
4
纪委、监察审计处
纪委办
1
负责对违反党纪的案件进行检查和审理;深入基层了解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反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教育。
(八)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九)后勤服务集团的科级设置及竞岗办法由后勤服务集团另行制定,报党委批准后执行。后勤服务集团科级干部确定后必须报党委审批。
(十)正式聘任。科级(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管理人员由院长聘任,后勤集团科级干部由集团总经理聘任,科员、办事员由各中层单位行政负责人聘任,任期均为二年。
(四)资格复查。学院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依据科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符合竞争条件和资格者名单。
(五)民意测验。召开各系、室,各部门教职工会议,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民意测验。在民意测验前,报名上岗的人员先进行演讲,主要内容是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主要优点和不足及工作设想,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演讲和民意测验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各系、室,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应聘科级管理人员的民意测验结果由各系、室,各部门指定未参加竞岗的人员(至少2人)统计好后由各系、室,各部门负责人及统计人员签上名密封后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应聘科员、办事员民意测验结果由各中层单位用作是否聘任参考。
附:1、嘉应学院科级机构设置方案
2、嘉应学院系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3、嘉应学院系办公室教务秘书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4、嘉应学院科员、办事员岗位职责
5、竞岗时间安排
嘉应学院
二00二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聘任细则
发至:全体教职工
院长办公室2002年7月5日印发
(共印900份)
附1:
嘉应学院科级机构设置方案
序号
部门
4、副科级政治辅导员仍按有关规定执行。担任副科级政治辅导员满三年以上,各方面表现好,仍继续在辅导员岗位,可定为主任科员。
(三)科员应聘的资格
1、年龄要求:应聘科员岗位人员的年龄男性为194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为194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应聘科员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科员资格,或普通大专毕业一年以上,或具有干部编制且在办事员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校卫队
1
负责校卫队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校重点部位的防范及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校园车辆管理和校门门卫工作。
7
教务处(本科合格评估办)
教学研究科
1
1
(科员)
负责起草学校教学方面重要文件和校领导重要讲话稿;负责本专科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教学计划的管理和研究工作;负责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价和管理;负责教学情况的调查;负责教学改革的立项及项目管理;负责新专业的申报;负责学校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和推荐;编辑和出版《教学研究》。
5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学生思想教育科(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2
1
(科员)
负责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工作;负责新生入学教育;提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建议、意见,负责学生工作网站设计、维护和更新。
学生事务管理科
1
2
(科员)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学生奖惩的相关工作;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1
1
(科员)
负责毕业生就业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派遣、调配、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编制落实就业计划;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负责毕业生的评优和表彰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科
1
2
(科员1人,办事员1人)
制定并完善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和开展“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负责学生外宿的管理;负责学生宿舍作息制度的实施和检查;负责学生早操的管理。
监察科
1
负责对违反政纪的案件进行检查和审理;深入基层了解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反馈。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监督。
审计科
1
2
(科员)
起草和制定学校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起草和制定审计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对学校的财务、经营、管理活动履行监督、评价、公证职能;负责全校基建、修缮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实施开工前概预算审核、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合同实施工程合同审核,对合同执行情况实施审核,对项目结算和决算进行审核;对学院有关系处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核。
教务科
1
2
(科员)
编排校历和全校课表;实施每学期各专业的开课计划并备案;制定并完善教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安排各学期开学前的教学检查和阶段性教学秩序检查;协助处、校领导做好任课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制作教师任务书;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负责全校教室资源的调配;组织安排学生电脑选课。
综合档案室
1
2
(科员)
规划全校档案工作,制定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校档案及有关资料;开展档案开放和利用;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2
组织部
人事处
组织干部科
1
负责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干部;编制全校党员名册,建立数据库;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及材料的归档;协助党校做好有关培训;协助做好处级干部的考察、配备及监督管理干部;负责干部基本情况统计,安排各级干部的进修、培训。
(二)公布科级、科员、办事员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和资格。
(三)公开报名。每人可报1-2个同级别或不同级别的岗位。报名以各中层部门为单位,经各中层行政负责人进行资格初审后将应聘科级人员以各中层部门的名义统一向学院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推荐人选,科员、办事员资格由各中层单位负责。参加报名人员应填写《嘉应学院科级管理人员、科员、办事员竞岗报名表》。
(一)科级管理人员、科员、办事员聘任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高教事业,懂得教育规律,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条件和实际的工作能力;
4、勇于创新、求真务实、严以律己、公正廉洁、有全局观念,能团结同事;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6
武பைடு நூலகம்部保卫处
办公室(政保科)
1
2
(科员1人,办事员1人)
负责国安工作,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负责全校师生员工及部分家属的户籍协管和身份证明管理。
治安科
1
2
(科员)
负责校园保卫工作;外来人员管理;制定并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负责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上报校内重大政治、刑事、治安案件情况。
综合科
(行政科)
1
5
(办事员1人)
(司机4人)
组织安排全校范围内的主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会务工作;负责安排学院领导的出行、用车等事务;负责学院对外联络和来访接待;负责机关办公用房及家具的分配和管理。负责学院的24小时值班工作。
计生办
1
协助学院领导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起草学院计生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计生工作检查、考核和培训。
师资科
1
负责全校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执业资格测试及教师资格认定。
劳资科
1
1
(科员)
负责全校教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津贴、福利的管理工作;按月落实工资计划;完成年度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