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系数多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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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系数,实系数,有理系数多项式

复系数,实系数,有理系数多项式
第四节
复系数、实系数、 有理系数多项式
一、多项式函数
在这一节, 我们将从函数的观点来考察多项式. 设 f (x) = anxn + an-1xn-1 + … + a1x + a0 (1) 是 F[x] 中的多项式,α 是 F 中的数,在 (1) 中用 α 代 x 所得的数 anα n + an-1α n-1 + … + a1α + a0 称为 f (x) 当 x = α 时的值,记为 f (α ) . 时的值 此时,多项式 f (x) 就定义了一个数域 F上的函数. 我们称为数域F 上的多项式函数. 当F是实数域时,就是数学分析中讨论的多项式函数.
每个次数 ≥ 1 的复系数多项式在复数域上都可 以唯一地分解成一次因式的乘积. 因此,复系数多项式具有标准分解式
f ( x ) = an ( x − α 1 ) ( x − α 2 )
l1
l2
( x − αs ) ,
ls
其中 α1 , α2 , … , αs 是不同的复数,l1 , l2 , …, ls 是正整数. 标准分解式说明了每个 n 次复系数多
二、复系数多项式
以上我们讨论了在一般数域上多项式, 下面 考察在复数域与实数域上多项式. 复数域与实数域既然都是数域,因此前面所 得的结论对它们也是成立的. 但是这两个数域又有 它们的特殊性,所以某些结论就可以进一步具体化. 对于复数域,我们有下面重要的定理:
定理 4.4(代数基本定理) 每个次数 ≥ 1 的复系数多项
f (x) = ( x -α ) q(x) + f (α )
如果 f (x) 在 x = α 的函数值 f (α ) = 0,那么α 就称为 f (x) 的一个根或零点. 由余数定理: 零点 f (x) = ( x -α ) q(x) + f (α ) , 得到根与一次因式的关系:

有理系数多项式

有理系数多项式

有理系数多项式有理系数多项式(Rational Coefficient Polynomials)是数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

它是指系数为有理数的多项式,即多项式中的各项系数都是有理数。

在代数学中,有理系数多项式的研究与应用广泛,涉及到多个领域,如代数几何、代数拓扑、数论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有理系数多项式的相关内容。

一、有理系数多项式的定义与性质有理系数多项式是指形如P(x) = a_nx^n + a_{n-1}x^{n-1} + ... + a_1x + a_0的多项式,其中a_i为有理数,x为变量,n为非负整数。

有理系数多项式具有以下性质:1. 多项式的次数:多项式的次数是指最高次项的次数。

例如,P(x) = 2x^3 + 3x^2 - 4x + 1的次数为3。

2. 多项式的系数:多项式中的系数是指各项中变量的系数。

例如,P(x) = 2x^3 + 3x^2 - 4x + 1中的系数为2、3、-4和1。

3. 多项式的加法与乘法:多项式的加法是指将两个多项式相加,乘法是指将两个多项式相乘。

例如,P(x) = 2x^3 + 3x^2 - 4x + 1和Q(x) = x^2 - 2x + 3的和为R(x) = 2x^3 + 4x^2 - 6x + 4,积为S(x) = 2x^5 + 4x^4 - 7x^3 - 14x^2 + 13x - 3。

4. 多项式的因式分解:多项式的因式分解是指将一个多项式表示为多个因式的乘积。

例如,多项式P(x) = x^2 - 4可以分解为P(x) = (x- 2)(x + 2)。

有理系数多项式在数学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的应用领域:1. 代数几何:代数几何是研究代数方程与几何图形之间关系的数学分支。

有理系数多项式在代数几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研究曲线、曲面的方程、性质等。

2. 代数拓扑:代数拓扑是研究代数结构与拓扑空间之间关系的数学分支。

有理系数多项式在代数拓扑中被广泛应用,如研究拓扑空间的同调群、同伦群等。

有理系数不可约多项式的判别

有理系数不可约多项式的判别

有理系数不可约多项式的判别在多项式环中,一个多项式是不可约的,如果它不能被分解为两个次数较低的有理系数多项式之积。

在数学领域中,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不可约性判断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问题。

以下是关于有理系数不可约多项式判别的详细解答。

1.定义与性质有理系数多项式是指系数为有理数的多项式。

对于一个有理系数多项式f(x),如果存在两个有理系数多项式g(x)和h(x),使得f(x)=g(x)⋅h(x),则称f(x)是可约的,否则称为不可约的。

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不可约性是一个重要的代数概念,具有重要的性质和实际应用价值。

一个不可约多项式不能被分解为两个次数较低的有理系数多项式之积。

因此,判断一个有理系数多项式是否不可约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1.艾森斯坦准则艾森斯坦准则是一种判断有理系数多项式不可约的有效方法。

根据艾森斯坦准则,一个有理系数多项式f(x)可约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存在某个素数p,使得p能整除f(x)的每一个系数。

如果f(x)是不可约的,那么它的每一个系数都不能被同一个素数整除。

艾森斯坦准则提供了一种判断有理系数多项式是否不可约的有效方法。

然而,这种方法需要计算出多项式的每一个系数,并检查它们是否能被某个素数整除。

因此,当多项式的系数较大时,这种方法可能会变得非常复杂和耗时。

1.辗转相除法辗转相除法是一种常用的求解两个多项式最大公因式的算法,可以用来判断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不可约性。

辗转相除法的思想是不断用较小的多项式去除较大的多项式,直到余数为零或无法继续分解为止。

如果最终得到的余数为零,则说明原始的两个多项式互质,即它们没有公因式。

如果辗转相除法无法得到余数为零的结果,则说明原始的两个多项式之间存在公因式,即它们不互质。

通过将一个有理系数多项式分解成若干个互质的多项式之积,可以判断该多项式是否不可约。

如果分解后得到的每个互质多项式都是不可约的,则原始的多项式也是不可约的。

1.判别法判别法是一种判断有理系数多项式是否不可约的方法。

有理数域上多项式的因式分解

有理数域上多项式的因式分解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有理数域上多项式的因式分解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指导教师:完成日期:年月日有理数域上多项式的因式分解内容摘要多项式理论是学习高等代数和解析几何必不可少的内容,它具有独立完整不基于其他高代理论基础的体系,并且为学习代数和其他的数学分支提供理论依据.因式分解,也叫做分解因式,是我们研究有理数域上多项式理论的核心之一,也是进一步学习代数和科学知识的必备基础.因此,在这里我们要对有理数域上多项式的因式分解进行研究.本文讲述了有理数域上多项式因式分解的条件和方法,通过多个判别方法判断多项式因式分解的充分条件;在多项式可以因式分解的基础上,总结出应用于多项式因式分解的简便算法,给出实例供参考;并在实际应用中融入因式分解的意义和目的.关键词:有理数域多项式因式分解Rational polynomial factorization domainAbstractPolynomial theory is the study of Higher Algebra and analytic geometry essential content, it has independent and complete not system based on other generation of high theoretical basis and algebra and other branches of mathematics learning and provide a theoretical basis. Factorization, also called factorization, we study the rational number field polynomial theory is one of the core, also for further study of the essential basis of the algebra and scientific knowledge. Therefore, here we want to factor the polynomial over the rational number field decomposition was studied.This paper tells the factorization of polynomial factorization of rational number field conditions and methods, through multiple discriminant method to determine sufficient conditions for polynomial factorization; in polynomial can factorization based, summed for simple algorithm for polynomial factorization, give an example for reference; and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into factorization of meaning and purpose.Key words:Rational number field polynomial factoring目录一、多项式的相关概念 (1)(一)一元多项式和一元多项式环的概念 (1)(二)多项式整除的概念 (2)二、有理数域上的多项式的可约性 (3)(一)有理数域与实数域和复数域的区别 (3)(二)多项式的可约性和因式分解的相关理念 (3)(三)本原多项式的基本内容 (4)1.本原多项式的概念 (4)2.本原多项式的性质 (4)(四)判断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的可约性 (5)1.爱森斯坦(判别法 (5)2.布朗判别法 (6)3.佩龙判别法 (6)4.克罗内克判别法 (7)5.反证法 (7)6.有理法(利用有理根) (8)7.利用因式分解唯一性定理 (8)8.综合分析法 (8)三、多项式的有理根及因式分解 (9)(一)求根法 (9)(二)待定系数法 (9)(三)重因式分离法 (10)(四)应用矩阵的初等行变换法 (10)(五)利用行列式的性质 (11)四、结论 (12)参考文献 (13)序言代数问题是方程问题,方程问题就是求解问题.低阶方程的求解具有一般的代数方法(一次到四次)[1],而对于高次方程的求解关键在于掌握多项式的因式分解.因式分解是集分解变形为之意,综合应用以前所学的知识,是解决许多数学问题的有力工具.它是研究各种运算和代数的恒等变形,采用了大部分相同的变形技能和技巧,如常用的因子提取、公式化配方等.因此,因式分解不只是数学上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在本文中,研究的有理数域上多项式的因式分解实际上是整系数多项式的分解.整系数多项式是一个无限集,如何判断它可约迄今为止还没有精确和易操作的方法,所以文中针对这个难点进行研究讨论.一、多项式的相关概念(一)一元多项式和一元多项式环的概念多项式是代数学中重要的基础知识,它不仅与高次方程有密切联系,在其他方向为学习代数知识也做了很好的铺垫,因此,我们必须清楚多项式的基本内容.定义1设是一非负整数,表达式其中全属于数域,称为系数在数域中的一元多项式,或者简称为数域上的一元多项式.[2]多项式可以加、减、乘,例如:根据上述式子的计算,可以看出数域上的两个多项式通过加、减、乘等运算后,其结果仍然是数域上的多项式.接下来,我们引入一个概念.定义2 所有系数在数域中的一元多项式的全体,称为数域上的一元多项式环,记为,称为的系数域.[3]之后我们要讨论的有理数域上多项式的因式分解是在一个固定的数域上的多项式环中进行的.(二)多项式整除的概念我们讨论过一元多项式可以容易地进行加、减、乘法运算,但是多项式之间的除法并不像其他运算那样可以普遍地做.因此整除运算就成为了两个多项式之间区别于其他运算更值得探讨的课题.和高中代数一样,作为一种表达式,可以用一个多项式去除另一个多项式,求得商和余式,如:设接下来,我们作除法:于是,求得商为,余式为,所得结果可以写成下列形式:定理1(带余除法)对于中任意两个多项式和,其中,一定有中的多项式存在,使成立,并有或,并且这样的是唯一决定的.证明(唯一性)设另外有多项式使成立,其中或,于是有即如果,就假设,那么即可得出又因为所以上述式子不可能成立,这也证明了,同时定义 3 数域上的多项式通常称作整除,存在数域上的多项式使等式成立,我们用表示整除,用表示不可以整除.当时,就称为的因式,称为的倍式.事实上,整除多项式原理使我们很轻松的了解多项式因式分解的原理.二、有理数域上的多项式的可约性(一)有理数域与实数域和复数域的区别我们知道,有理数域,实数域和复数域的范围不同.为了能更好的分析有理数域上多项式的因式分解,我们要区分有理数域,实数域和复数域的概念,只有将单项涵义牢记于心,我们才能知道多项式在各个数域中需要分解到何种形式,这里先做简要介绍.首先,有理数包括:(1)整数:正整数,负整数和;(2)分数:正分数,负分数;(3)小数: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4].所有有理数组成一个集合,即为有理数集.而有理数集是一个域,可以在其中进行四则运算(0作除数除外),用字母表示.其次,实数可以包含所有的轴点数量,直观的看作是有限小数和无限小数,是有理数和无理数的统称,用字母表示.再次,是写成如下形式的数,和是,是,是实数和虚数的统称,用字母表示.(二)多项式的可约性和因式分解的相关理念定义4 数域上次数的多项式称为域上的不可约多项式,如果它不能表成数域上两个次数比的次数低的多项式的乘积.定理2(因式分解及唯一性)数域上每一个次数的多项式都可以唯一地分解成数域上一些.而是指,若有那么必有,根据因式的次序适当排列得到其中属于非零常数.多项式因式分解看似简单,实质蕴含了许多深奥的理论.多项式在不同数域上分解程度是不同的,我们不应该想当然的提出多项式因式分解后,就说它已经不能再分,并完成了多项式分解.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复数域、实数域和有理数域上的差异.如:分别求多项式在复数域,实数域以及有理数域上的因式分解.①在复数域上这个多项式的因式分解为②在实数域上这个多项式的因式分解为()③在有理数域上这个多项式的因式分解为(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对于一个多项式能否因式分解,不能单独考虑它是否满足因式分解的定理.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理数域的多项式的因式分解比较困难.因为在有理数域上多少次的不可约多项式都存在,我们有时还认不出其究竟是否可约,所以研究非常麻烦.故而确定有理数域上多项式是否可约是麻烦的,掌握多项式因式分解不如想象中那么简单.(三)本原多项式的基本内容1.本原多项式的概念定义 5 设是非零的整系数多项式,如若的系数互素,就称是本原多项式.所以,任何一个非零的有理系数多项式都能表示为一个有理数与一个本原多项式的乘积,即.由此证明,这种表示法除了差一个正负号是唯一的,可以说,若,且是有理数,是本原多项式,那么必定有.因为多项式和本原多项式只相差一个非零的常数倍,他们都有着相同的整除性质,因此的因式分解问题可以归结为本原多项式的因式分解问题.所以我们可以讨论原多项式的性质,之后考虑整系数多项式的因式分解问题.2.本原多项式的性质性质1高斯引理设与为两个本原多项式,那么他们的乘积也是本原多项式.性质2设是非零整系数多项式,若分成为两个有理数域上的多项式与的乘积,且那么定能分解成两个次数较低的整系数多项式乘积.例1:设是两个整系数多项式,且是本原多项式.证明:若,且是有理数域上的多项式,那么一定是整系数多项式.证明:根据本原多项式的性质来证明,设其中都是本原多项式,是整数,是有理数.于是有因为是本原多项式.故,即是一个整数,所以是整系数多项式.(四)判断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的可约性基于,我们需要判断它是否可约,这是我们讨论有理数域上多项式因式分解的重点,接下来列出一些判别整系数多项式不可约的方法.1.爱森斯坦(判别法定理3设是一个整系数多项式,若找到一个素数,使⑴与不可约;⑵与是可约的;⑶与不可约,那么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证明:如果=可找到素数满足|所以,根据爱森斯坦判别法可知,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5].特别注意的是,爱森斯坦判别法的条件只是充分条件,即满足三个条件的多项式不可约.如:,满足爱森斯坦判别法的三个条件,故而不可约.但并不是说所有不满足定义要求的多项式都可约,因为有很多多项式不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但却是不可约的,譬如.当然,也有可约的多项式,如:不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但却可以分解为有时,对于某个多项式来说,爱森斯坦判别法不能直接应用,但我们可以把其适当变形.设和是两个有理数,且,整数系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当且仅当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6].例2:证明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证明:因为的系数都是1,无法应用爱森斯坦判别法.因此,我们令= + 1 并把其代入,则多项式变为根据爱森斯坦判别法判别,取=3,即证上式不可约,故而可知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2.布朗判别法定理4设为次整系数多项式,令其中表示中1的个数,表示质数的个数,令,则在上不可约.例3:证明在上不可约.证明:因为无法找到素数来判断满足爱森斯坦判别法的条件,因此我们无法根据爱森斯坦判别法来判别可约性,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布朗判别法判断多项式的可约性.因此,我们可以得到:=47故而,所以得到由此根据布朗判别法可知,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3.佩龙判别法定理5设是整系数多项式,若此系数满足,则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例4:证明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证明:因为无法找到素数来判断爱森斯坦判别法的条件,因此我们不能用爱森斯坦判别法,但是我们可以看出满足佩龙判别法的条件.因此根据佩龙判别法定理以及题目得出4>1+1+1,所以该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4.克罗内克判别法定理6设是一个整系数多项式,可以在有理数域上将分解成两个不可约多项式的乘积.例5:证明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证明:=52,取,则有,,因此,的因子为0,的因子为1,的因子为1,2故令,,;,,应用插值多项式得由带余除法可知:不能整除,不能整除,从而得到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此方法是一个通过有限次数计算判定整系数多项式可以分解成若干个次数低的整系数多项式的方法[7].然而,有大量的文献资料显示,整系数多项式的因式分解过程中往往不采用克罗内克方法[8],因为对于工作量来说,克罗内克方法的使用非常大,通常选择使用其他的分解技巧实现.因此克罗内克方法只是一种理论上可行的方法,不能用于因式分解的实际操作,实用价值不大5.反证法上述判别法判别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的条件并不是所有题目都适用,因此,我们不确定不满足爱森斯坦判别法的多项式是不是可约的,或在无法找到满足判别法中的素数时,我们选择反证法.例6:设()是()上一个次数大于零的多项式,如果对任意,都有∈(),且()|,并且()|或者()|,那么()不可约.证明:若()可约,则有,其中,令,则()|由题可得:|或|,与前面整除矛盾,故()不可约.6.有理法(利用有理根)对于一些次数不超过三次的多项式,利用有理根方法进行判别会更简便,若没有有理根,则该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例7:在有理数域上是否可约?解:假设可约,那么至少有一个一次因子,即有一个有理根.但的有理根只可能是±1,因此带入验算得(±1)≠0.说明该多项式没有有理根,因此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例8:在有理数域上是否可约?解:若可约必有有理根,而的有理根中只能是±1或±127.因为(±1)(±127)所以无有理根,解得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7.利用因式分解唯一性定理将有理数域看作实数域的一部分,多项式可以分解成几个实数域上的不可约因子.由于其不可约因式的系数不都是有理数,所以通过因式分解唯一性定理,则该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例9:证明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解:多项式在实数域上分解为不可约因式的乘积为根据可知,如果在有理数域上可约,应该为上述的分解形式,但上述不可约因式的系数不全为有理数,故而.8.综合分析法在多项式因式分解过程中,我们有时不能只用一种方法判断其是否可约,因为有时靠一种方法并不能推断出来,所以我们采取综合分析法.例10:证明(是整数)在有理数域上是否可约?解:的有理根只能是±1,且±1)≠0.所以无一次因式,如若可约,只能是两个二次因式乘积。

数论中的多项式

数论中的多项式

数论中的多项式问题一.有理系数多项式的因式分解定理1:设I 是][x Q 的一个子集,满足如下性质。

,)(),(I x g x f ∈∀有Ix g x f ∈+)()(][)(,)(x Q x c I x f ∈∈∀,有Ix c x f ∈)()(则存在I x p ∈)(使得})()(|)({的因式是x q x p x q I =证明:取I 中次数最低的非零多项式)(x f ,如果有多个,任取其中一个。

若)(x f 为常数,根据第二条性质,显然I =][x Q 满足条件。

若1deg ≥f ,假设存在一个多项式)(x g 不是)(x f 的倍式,设)()()()(x r x f x q x g +=,f r deg deg <,)(x r 非零。

则)(x r I ∈,与)(x f 次数最低矛盾。

所以I 的一切多项式都是)(x f 的倍式,证毕。

定理2:对任意)(x f ∈][x Q ,)(x f 可唯一分解为)()...()(21x p x p x cp n 形式,其中c 为)(x f 首项系数,)(x p k 为次数不低于1的首一不可约多项式。

存在性是显然的,只需证明唯一性,设)(x f 还有一种分解式)()...()(21x q x q x cq m 。

我们先证明一个引理。

引理:设不可约多项式)(x p 是)()(x g x f 的因式,则或者)(|)(x f x p ,或者)(|)(x g x p ,二者至少有一个成立。

证明:令]}[,),()()()()(|][)({2121x Q c c x g x c x p x c x q x Q x q I ∈+=∈=则I 满足定理1中的条件,故I 中存在一个次数最低的多项式是I 中每个多项式的因式。

它是不可约多项式)(x p 的因式,则它或者为常数,或者为c )(x p 。

如果是常数,令)()()()(21x g x c x p x c c +=,两边乘)(x f ,由)(x p |右边,推出)(x p |)(x f 。

线性代数:第一章多项式2

线性代数:第一章多项式2

线性代数:第⼀章多项式2§6 重因式⼀、重因式的定义定义9 不可约多项式称为多项式的重因式,如果,但.如果,那么根本不是的因式;如果,那么称为的单因式;如果,那么称为的重因式.注意. 重因式和重因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要混淆.显然,如果的标准分解式为,那么分别是的重,重,… ,重因式.指数的那些不可约因式是单因式;指数的那些不可约因式是重因式.不可约多项式是多项式的重因式的充要条件是存在多项式,使得,且.⼆、重因式的判别设有多项式,规定它的微商(也称导数或⼀阶导数)是.通过直接验证,可以得出关于多项式微商的基本公式:同样可以定义⾼阶微商的概念.微商称为的⼀阶微商;的微商称为的⼆阶微商;等等. 的阶微商记为.⼀个次多项式的微商是⼀个次多项式;它的阶微商是⼀个常数;它的阶微商等于0.定理6 如果不可约多项式是多项式的⼀个重因式,那么是微商的重因式.分析: 要证是微商的重因式,须证,但.注意:定理6的逆定理不成⽴.如, ,是的2重因式,但根本不是是因式.当然更不是三重因式.推论1 如果不可约多项式是多项式的⼀个重因式,那么是,,…,的因式,但不是的因式.推论2 不可约多项式是多项式的重因式的充要条件是是与的公因式.推论3 多项式没有重因式这个推论表明,判别⼀个多项式有⽆重因式可以通过代数运算——辗转相除法来解决,这个⽅法甚⾄是机械的.由于多项式的导数以及两个多项式互素与否的事实在由数域过渡到含的数域时都⽆改变,所以由定理6有以下结论:若多项式在中没有重因式,那么把看成含的某⼀数域上的多项式时, 也没有重因式.例1 判断多项式有⽆重因式三、去掉重因式的⽅法设有重因式,其标准分解式为.那么由定理5此处不能被任何整除.于是⽤去除所得的商为这样得到⼀个没有重因式的多项式.且若不计重数, 与含有完全相同的不可约因式.把由找的⽅法叫做去掉重因式⽅法.例2 求多项式的标准分解式.§7 多项式函数到⽬前为⽌,我们始终是纯形式地讨论多项式,也就是把多项式看作形式表达式.在这⼀节,将从另⼀个观点,即函数的观点来考察多项式.⼀、多项式函数设(1)是中的多项式,是中的数,在(1)中⽤代所得的数称为当时的值,记为.这样,多项式就定义了⼀个数域上的函数.可以由⼀个多项式来定义的函数就称为数域上的多项式函数.因为在与数域中的数进⾏运算时适合与数的运算相同的运算规律,所以不难看出,如果那么定理7(余数定理)⽤⼀次多项式去除多项式,所得的余式是⼀个常数,这个常数等于函数值.如果在时函数值,那么就称为的⼀个根或零点.由余数定理得到根与⼀次因式的关系.推论是的根的充要条件是.由这个关系,可以定义重根的概念. 称为的重根,如果是的重因式.当时,称为单根;当时,称为重根.定理8 中次多项式在数域中的根不可能多于个,重根按重数计算.⼆、多项式相等与多项式函数相等的关系在上⾯看到,每个多项式函数都可以由⼀个多项式来定义.不同的多项式会不会定义出相同的函数呢?这就是问,是否可能有,⽽对于中所有的数都有由定理8不难对这个问题给出⼀个否定的回答.定理9 如果多项式,的次数都不超过,⽽它们对n+1个不同的数有相同的值即,,那么=.因为数域中有⽆穷多个数,所以定理9说明了,不同的多项式定义的函数也不相同.如果两个多项式定义相同的函数,就称为恒等,上⾯结论表明,多项式的恒等与多项式相等实际上是⼀致的.换句话说,数域上的多项式既可以作为形式表达式来处理,也可以作为函数来处理.但是应该指出,考虑到今后的应⽤与推⼴,多项式看成形式表达式要⽅便些.三、综合除法根据余数定理,要求当时的值,只需⽤带余除法求出⽤除所得的余式.但是还有⼀个更简便的⽅法,叫做综合除法.设并且设. (2)其中⽐较等式(2)中两端同次项的系数.得到这样,欲求系数,只要把前⼀系数乘以再加上对应系数,⽽余式也可以按照类似的规律求出.因此按照下表所指出的算法就可以很快地陆续求出商式的系数和余式:表中的加号通常略去不写.例1 ⽤除.例2 求使能被整除注意 :若缺少某⼀项,在作综合除法时该项系数的位置要补上零.四、拉格朗⽇插值公式已知次数的多项式在的值.设依次令代⼊,得这个公式叫做拉格朗⽇(Lagrange)插值公式.例3 求次数⼩于3的多项式,使.下⾯介绍将⼀个多项式表成⼀次多项式的⽅幂和的⽅法.所谓次多项式表成的⽅幂和,就是把表⽰成的形式.如何求系数,把上式改写成,就可看出就是被除所得的余数,⽽就是被除所得的商式.⼜因为.⼜可看出是商式被除所得的余式,⽽.就是被除所得商式.这样逐次⽤除所得的商式,那么所得的余数就是.例4 将展开成的多项式.解令,则.于是.问题变为把多项式表成(即)的⽅幂和,-2 | 1 2 -3 1 5+) -2 0 6 -14--------------------------------------------------------2 | 1 0 -3 7 | -9+) -2 4 -2-------------------------------------------------------2 | 1 -2 1 | 5+) -2 8------------------------------------------------2 | 1 -4 | 9+) -2----------------------------------1 | -6所以.注意:将表成的⽅幂和,把写在综合除法的左边,将的⽅幂和展开成的多项式,那么相当于将表成的⽅幂和,要把写在综合除法的左边.§8 复系数和实系数多项式的因式分解⼀、复系数多项式因式分解定理代数基本定理每个次数的复系数多项式在复数域中有⼀个根.利⽤根与⼀次因式的关系,代数基本定理可以等价地叙述为:每个次数的复系数多项式在复数域上⼀定有⼀个⼀次因式.由此可知,在复数域上所有次数⼤于1的多项式都是可约的.换句话说,不可约多项式只有⼀次多项式.于是,因式分解定理在复数域上可以叙述成:复系数多项式因式分解定理每个次数的复系数多项式在复数域上都可以唯⼀地分解成⼀次因式的乘积.因此,复系数多项式具有标准分解式其中是不同的复数,是正整数.标准分解式说明了每个次复系数多项式恰有个复根(重根按重数计算).⼆、实系数多项式因式分解定理对于实系数多项式,以下事实是基本的:如果是实系数多项式的复根,那么的共轭数也是的根,并且与有同⼀重数.即实系数多项式的⾮实的复数根两两成对.实系数多项式因式分解定理每个次数的实系数多项式在实数域上都可以唯⼀地分解成⼀次因式与含⼀对⾮实共轭复数根的⼆次因式的乘积.实数域上不可约多项式,除⼀次多项式外,只有含⾮实共轭复数根的⼆次多项式.因此,实系数多项式具有标准分解式其中全是实数,,是正整数,并且是不可约的,也就是适合条件..代数基本定理虽然肯定了次⽅程有个复根,但是并没有给出根的⼀个具体的求法.⾼次⽅程求根的问题还远远没有解决.特别是应⽤⽅⾯,⽅程求根是⼀个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是相当复杂的,它构成了计算数学的⼀个分⽀.三、次多项式的根与系数的关系.令(1)是⼀个(>0)次多项式,那么在复数域中有个根因⽽在中完全分解为⼀次因式的乘积:展开这⼀等式右端的括号,合并同次项,然后⽐较所得出的系数与(1)式右端的系数,得到根与系数的关系.其中第个等式的右端是⼀切可能的个根的乘积之和,乘以.若多项式的⾸项系数那么应⽤根与系数的关系时须先⽤除所有的系数,这样做多项式的根并⽆改变.这时根与系数的关系取以下形式:利⽤根与系数的关系容易求出有已知根的多项式.例1 求出有单根5与-2,有⼆重根3的四次多项式.例2. 分别在复数域和实数域上分解为标准分解式.§9 有理系数多项式作为因式分解定理的⼀个特殊情形,有每个次数≥1的有理系数多项式都能分解成不可约的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乘积.但是对于任何⼀个给定的多项式,要具体地作出它的分解式却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即使要判别⼀个有理系数多项式是否可约也不是⼀个容易解决的问题,这⼀点是有理数域与复数域、实数域不同的.在这⼀节主要是指出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两个重要事实:第⼀,有理系数多项式的因式分解的问题,可以归结为整(数)系数多项式的因式分解问题,并进⽽解决求有理系数多项式的有理根的问题.第⼆,在有理系数多项式环中有任意次数的不可约多项式.⼀、有理系数多项式的有理根设是⼀个有理系数多项式.选取适当的整数乘,总可以使是⼀个整系数多项式.如果的各项系数有公因⼦,就可以提出来,得到,也就是其中是整系数多项式,且各项系数没有异于±1的公因⼦.如果⼀个⾮零的整系数多项式的系数没有异于±1的公因⼦,也就是说它们是互素的,它就称为⼀个本原多项式.上⾯的分析表明,任何⼀个⾮零的有理系数多项式都可以表⽰成⼀个有理数与⼀个本原多项式的乘积,即.可以证明,这种表⽰法除了差⼀个正负号是唯⼀的.亦即,如果,其中都是本原多项式,那么必有因为与只差⼀个常数倍,所以的因式分解问题,可以归结为本原多项式的因式分解问题.下⾯进⼀步指出,⼀个本原多项式能否分解成两个次数较低的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乘积与它能否分解成两个次数较低的整系数多项式的乘积的问题是⼀致的.定理10(Gauss 引理) 两个本原多项式的乘积还是本原多项式.定理11 如果⼀⾮零的整系数多项式能够分解成两个次数较低的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乘积,那么它⼀定可以分解两个次数较低的整系数多项式的乘积.以上定理把有理系数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是否可约的问题归结到整系数多项式能否分解成次数较低的整系数多项式的乘积的问题.推论设,是整系数多项式,且是本原多项式,如果,其中是有理系数多项式,那么⼀定是整系数多项式.这个推论提供了⼀个求整系数多项式的全部有理根的⽅法.定理12 设是⼀个整系数多项式.⽽是它的⼀个有理根,其中互素,那么(1) ;特别如果的⾸项系数,那么的有理根都是整根,⽽且是的因⼦.(2)其中是⼀个整系数多项式.给了⼀个整系数多项式,设它的最⾼次项系数的因数是,常数项的因数是那么根据定理12,欲求的有理根,只需对有限个有理数⽤综合除法来进⾏试验.当有理数的个数很多时,对它们逐个进⾏试验还是⽐较⿇烦的.下⾯的讨论能够简化计算.⾸先,1和-1永远在有理数中出现,⽽计算与并不困难.另⼀⽅⾯,若有理数是的根,那么由定理12,⽽也是⼀个整系数多项式.因此商都应该是整数.这样只需对那些使商都是整数的来进⾏试验.(我们可以假定与都不等于零.否则可以⽤或除⽽考虑所得的商.)例1 求多项式的有理根.例2 证明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有理数域上多项式的可约性定理13 (艾森斯坦(Eisenstein)判别法) 设是⼀个整系数多项式.若有⼀个素数,使得1. ;2. ;3. .则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由艾森斯坦判断法得到:有理数域上存在任意次的不可约多项式.例如.,其中是任意正整数.艾森斯坦判别法的条件只是⼀个充分条件.有时对于某⼀个多项式,艾森斯坦判断法不能直接应⽤,但把适当变形后,就可以应⽤这个判断法.例3 设是⼀个素数,多项式叫做⼀个分圆多项式,证明在中不可约.证明:令,则由于,,令,于是,由艾森斯坦判断法,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也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第⼀章多项式(⼩结)⼀元多项式理论,主要讨论了三个问题:整除性理论(整除,最⼤公因式,互素);因式分解理论(不可约多项式,典型分解式,重因式);根的理论(多项式函数,根的个数).其中整除性是基础,因式分解是核⼼.⼀、基本概念.1.⼀元多项式(零多项式),多项式的次数.多项式的相等,多项式的运算,⼀元多项式环.2.基本结论:(1) 多项式的加法,减法和乘法满⾜⼀些运算规律.(2)(3) 多项式乘积的常数项(最⾼次项系数)等于因⼦的常数项(最⾼次项系数)的乘积.⼆、整除性理论1.整除的概念及其基本性质.2.带余除法.(1) 带余除法定理.(2) 设.因此多项式的整除性不因数域的扩⼤⽽改变.3. 最⼤公因式和互素.(1) 最⼤公因式,互素的概念.(2) 最⼤公因式的存在性和求法------辗转相除法.(3) 设是与的最⼤公因式,则.反之不然.(4) .(5)三、因式分解理论1.不可约多项式(1) 不可约多项式的概念.(2) 不可约多项式p(x)有下列性质:(3) 整系数多项式在有理数域上可约它在整数环上可约.(4) 艾森斯坦判断法.2.因式分解的有关结果:(1) 因式分解及唯⼀性定理.(2) 次数⼤于零的复系数多项式都可以分解成⼀次因式的乘积.(3) 次数⼤于零的实系数多项式都可以分解成⼀次因式和⼆次不可约因式的乘积.3.重因式(1) 重因式的概念.(2) 若不可约多项式是的重因式,则是的重因式.(3) 没有重因式.(4) 消去重因式的⽅法:是⼀个没有重因式的多项式,它与具有完全相同的不可约因式.四、多项式根的理论1.多项式函数,根和重根的概念.2.余数定理.去除所得的余式为,则3.有理系数多项式的有理根的求法.4.实系数多项式虚根成对定理.5.代数基本定理.每个次复系数多项式在复数域中⾄少有⼀个根.因⽽次复系数多项式恰有个复根(重根按重数计算).6.韦达定理.7.根的个数定理.F[x]中次多项式在数域F中⾄多有个根.8.多项式函数相等与多项式相等是⼀致的.重点:⼀元多项式的因式分解理论.难点:最⼤公因式的概念,多项式的整除,互素和不可约多项式等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本章主要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下列图表表⽰:。

7.4有理域上的多项式

7.4有理域上的多项式

bics+bi+1cs-1+bi+2cs-2+…
(*)
由题设,这个系数应为p整除。
但p不整除bics,而(*)中其余各项都为p整除,可 见p又不能整除这一系数,此为矛盾。证毕。 7
➢注意:并不是每一个有理域上的多项式都 可 用 Eisenstein 定 则 判 定 是 否 可 约 , xn+x+1就是一例。
9
例2:
➢ ➢
证证因明明此f:,(x若只)=3f需(xx5证)+在7明xR2f0+(上x5)在在可有R约2理,上域则不Rf可0(x上约)在不,R可则2约上可。可知约f(。x)
在(分R析0上,不5次可多约项。式而若在可R2约上,,有f(x如)=下x5可+x能2+:1。
1)可分为5个一次质因式乘积
2)可分为3个一次质因式和1个二次质因式乘积
16
习题
➢ 下面给出的多项式是R0上的质式吗? 1)x3+x2+x+1
➢ 解:因为-1是x3+x2+x+1的根,即 x3+x2+x+1=(x2+1)(x+1),所以,x3+x2+x+1不 是质式。
2)x4+x2-6
➢ 解:x4+x2-6没有一次因式,因为±1,±2,±3, ±6都不是x4+x2-6的根。根据定理7.4.5, x4+x2-6没有有理根。而x4+x2-6=(x2+3)(x2-2), 所以x4+x2-6不是质式。
f(x);
3)考察这些数中是否有f(x)的根,由此判定f(x±3,an=1,它的因子有 ±1,所以,如果f(x)有有理根,则只能为±1, ±1/3,

有理系数多项式不可约

有理系数多项式不可约

有理系数多项式不可约在代数学中,多项式的概念十分广泛。

除了无理数系数的多项式之外,还有一种重要的类型是具有有理数系数的多项式。

对于有理系数多项式来说,一个重要且有趣的性质就是它的不可约性问题。

本文将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多项式的不可约性。

多项式的不可约性是指该多项式不能被分解为几个一次或二次因式的乘积的形式。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多项式可以被表示为一个长度的多项式的乘积形式,那么这个多项式就被称为可约的;反之,则被称为不可约的。

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不可约性的重要性在于它与代数基本定理有着密切的关系。

代数基本定理指出任何次数大于1的多项式在复数域上都可以被分解成一次因式的整数次幂的和。

这意味着对于给定的有理系数多项式,如果能证明它是不可约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代数基本定理将其转化为一些简单的因式和指数运算来解决相关问题。

因此,理解并解决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不可约性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探究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不可约性,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定义的理解:需要仔细阅读和理解关于多项式的定义以及相关的数学知识,以便能够正确地处理和处理涉及有理系数多项式的问题。

二、方法的应用:由于有理系数多项式的特殊性,可能需要使用不同于无理数系数的多项式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例如,可以通过观察特殊情况下的例子或者借助其他工具如几何方法和矩阵知识等来寻找规律和方法。

三、数值模拟实验:通过具体的数值模拟实验可以直观地看到某些有理系数多项式的行为,从而帮助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其性质和特点。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将以一个具体的有理系数多项式为例来进行说明和分析。

假设我们有这样一个多项式f(x)=x^4+2x^3-5x^2+6x+7, 它是一个四次多项式。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发现它没有公因子(即不是可约的),并且无法通过合并同类项的方式将它化简到更高次的单项式之和的形式。

这就意味着这个多项式是不可约的。

高等代数第二版课件§1[1].9_有理系数多项式

高等代数第二版课件§1[1].9_有理系数多项式

② v an , u a0
第一章
多项式
由定理1.9.3,要求整系数多项式 f x 的有理根, 只要求出最高次项系数的因数 v1 , v2 ,, vk 以及常数项 ui 这样的 a0 的因数 u1, u2 ,, ut 。然后对形如 vj 有理数用综合除法来检验,如果最高次系数为1,则 整系数多项式f的有理根只能是整根。
第一章
多项式
二、整系数多项式的有理根 定理1.9.3:设
f x an xn an1xn1 a0 ,
是一个整系数多项式,若有理数 u v 是整系数 多项式 f x 的一个根,这里u,v是互素的整数, 则
u ① f x x q x , q x Z x , v
第一章 多项式
引理(高斯定理): 两个本原多项式的乘积仍是本原多项式。
第一章
多项式
问题: C上不可约多项式只能是一次,R上不可约多项 式只能是一次和含非实共轭复根的二次多项式,Q上 不可约多项式的特征是什么?下面的Eisenstein的判 别法回答了这个问题。 定理1.9.2(Eisenstein判别法):
f x 2x4 5x3 7 x2 7 x 1 的有理根。 例1.9.3:求
解:2的因数是1, 2, 1的因数是 1,
1 故 f x 可能的有理根只能是 1, 2 1 对1, 用综合除法逐一检验知:
f x 的有理根只能是 1 2 。
第一章 多项式
§9
有理系数多项式
本节讨论有理数域上多项式的可约性,以及如 何求Q上多项式的有理根,由于 f x 与 cf x 在 Q x 上的可约性相同。因此讨论 f x 在Q上的可约

9 有理系数多项式

9  有理系数多项式

§9 有理系数多项式教学目的:讨论有理系数多项式因式分解问题教学重点:本原多项式课时:3教学方式:讲授式教学内容:对于任一个多项式,要具体做出其分解式很困难。

在此之前,我们主要先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有理系数多项式的因式分解问题可归纳为整系数多项式的因式分解问题;二是有理系数多项式环中有任意次数的不可约多项式。

一、1、][)(0111x Q a x a x a x a x f n n n n ∈++++=-- ,选取适当的)(),(x cf x f Z c 总可使乘∈是一整系数多项式,如果)(x cf 的各项系数中有公因子,就可提取出来,得:)()(),()(x g cd x f x dg x cf ==即 其中是整系数多项式,且各项的系数无异于1的公因子。

例:)355(152522322424x x x x x x --=-- 2、本原多项式:如果一个非零的整系数多项式的系数没有异于1的公因子,就称该多项式为一个本原多项式。

3、任一非零的有理系数多项式均可表成一个有理数与一个本原多项式的积,并且这种表法除了相差一个正负号是唯一的。

如果 )()()(11x g r x rg x f ==其中)(),(1x g x g 都是本原多项式,那么必有)()(,11x g x g r r ±==因为)(x f 与)(x g 只差一个常数倍,所以有理系数多项式)(x f 的分解问题可以归结为本原多项式)(x g 的分解问题。

为此,我们先引入:二、高斯引理(定理10):两个本原多项式的积还是本原多项式。

证明:设 01110111....)(....)(b x b x b x b x g a x a x a x a x f m m m m n n n n ++++=++++=----是两个本原多项式,而011...)()()(d x d x d x g x f x h m n m n m n m n +++==-+-+++ 是它们的乘积。

有理系数多项式

有理系数多项式

有理系数多项式
有理系数多项式是指多项式的系数都是有理数的多项式。

在代数学中,多项式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数学对象,它可以用来描述各种数学问题,如方程的解、函数的性质等。

有理系数多项式在代数学中也有着重要的应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有理系数多项式可以用来解决方程的问题。

我们知道,一元n次方程的一般形式为:
a0x^n + a1x^(n-1) + ... + an-1x + an = 0
其中,a0, a1, ..., an都是实数或复数。

如果我们将a0, a1, ..., an都限定为有理数,那么这个方程就是有理系数多项式方程。

对于这种方程,我们可以使用代数学中的基本定理,即任何一个有理系数多项式方程都可以分解为一些一次或二次多项式的乘积。

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求解一次或二次方程来求解原方程。

有理系数多项式还可以用来描述函数的性质。

我们知道,函数的导数是描述函数变化率的重要工具。

对于有理系数多项式函数,我们可以通过求导数来研究它的性质。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通过求导数来确定函数的最大值、最小值、拐点等重要性质,从而更好地理解函数的行为。

有理系数多项式还可以用来描述几何问题。

我们知道,代数学和几何学是密切相关的。

对于有理系数多项式,我们可以将它们看作是
在平面上的曲线,从而研究它们的几何性质。

例如,我们可以通过求导数来确定曲线的切线和法线,从而更好地理解曲线的形状和行为。

有理系数多项式在代数学中有着重要的应用。

它们可以用来解决方程的问题、描述函数的性质和研究几何问题。

因此,学习有理系数多项式是代数学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

(完整版)有理系数多项式

(完整版)有理系数多项式

§9 有理系数多项式作为因式分解定理的一个特殊情形,有每个次数≥1的有理系数多项式都能分解成 不可约的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乘积.但是对于任何一个给定的多项式,要具体地作出它的 分解式却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即使要判别一个有理系数多项式是否可约也不是一个 容易解决的问题,这一点是有理数域与复数域、实数域不同的.在这一节主要是指出有 理系数多项式的两个重要事实:第一,有理系数多项式的因式分解的问题,可以归结为整(数)系数多项式的因式分解问题,并进而解决求有理系数多项式的有理根的问题。

第二,在有理系数多项式环中有任意次数的不可约多项式。

一、有理系数多项式的有理根1.有理系数多项式与整系数多项式 设011)(a x a x a x f n n n n +++=--是一个有理系数多项式。

选取适当的整数c 乘)(x f ,总可以使)(x cf 是一个整系数多项式. 如果)(x cf 的各项系数有公因子,就可以提出来,得到)()(x dg x cf =,也就是)()(x g cdx f =其中)(x g 是整系数多项式,且各项系数没有异于±1的公因子。

2.整系数多项式如果一个非零的整系数多项式011)(b x b x b x g n n n n +++=-- 的系数01,,,b b b n n - 没有异于±1的公因子,也就是说它们是互素的,它就称为一个本原多项式。

上面的分析表明,任何一个非零的有理系数多项式)(x f 都可以表示成一个有理数r 与一个本原多项式)(x g 的乘积,即)()(x rg x f =。

可以证明,这种表示法除了差一个正负号是唯一的。

亦即,如果)()()(11x g r x rg x f ==,其中1(),()g x g x 都是本原多项式,那么必有)()(,11x g x g r r ±=±=因为)(x f 与)(x g 只差一个常数倍,所以)(x f 的因式分解问题,可以归结为本原多项式)(x g 的因式分解问题.3.本原多项式)(x g 的因式分解问题.下面进一步指出,一个本原多项式能否分解成两个次数较低的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乘积 与它能否分解成两个次数较低的整系数多项式的乘积的问题是一致的。

有理系数多项式与整系数多项式的关系

有理系数多项式与整系数多项式的关系

有理系数多项式与整系数多项式的关系示例文章篇一:哎呀呀,啥是有理系数多项式和整系数多项式呀?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咱们先来说说整系数多项式,就好像是一个排得整整齐齐的队伍,里面的每一个数都老老实实的,没有小数、分数这些调皮鬼。

比如说3x² + 5x + 7 ,这里面的3、5、7 可都是整数哟!那有理系数多项式呢?就像是一个有点复杂的大家庭,里面不光有整数,还有分数这样的成员。

比如(1/2)x³ - 2x + 1 ,这里面就出现了分数1/2 。

我就想问问,这两个家伙难道不是很像一对兄弟吗?只不过一个比较老实,一个稍微调皮了一点。

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就问我们:“你们说整系数多项式是不是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一种特殊情况呢?”同学们都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那肯定是啊!”小明大声说道,“整系数多项式不就是有理系数多项式里那些特别规矩的嘛!”“我觉得也是!”小红接着说,“就像水果里的苹果,是水果的一种呀!”老师笑着点点头:“说得没错!整系数多项式就像是有理系数多项式这个大家庭里的乖孩子。

”那反过来,有理系数多项式可就不一定是整系数多项式啦!这就好比在一个班级里,成绩好的同学不一定都是班长一样。

所以啊,整系数多项式是有理系数多项式的一部分,但是有理系数多项式可不都是整系数多项式哟!我觉得呀,搞清楚这两者的关系真的太重要啦!只有明白了它们,咱们在做数学题的时候才能更得心应手,不会被它们给难住!你们说是不是呀?示例文章篇二:哎呀呀,同学们,你们知道有理系数多项式和整系数多项式的关系吗?这可真是个让人有点头疼但又超级有趣的数学问题呢!就好像我们在一个大大的数学花园里,有理系数多项式和整系数多项式就像是两朵特别的花。

整系数多项式呢,就像是一朵端庄大气的牡丹,每一个系数都是整数,规规矩矩的,特别整齐。

而有理系数多项式呢,就像是一朵活泼多变的雏菊,它的系数可以是有理数,更加灵活自由。

那它们之间到底有啥关系呢?比如说,整系数多项式肯定是有理系数多项式呀!这就好比说,所有的熊猫都是哺乳动物一样,是包含在里面的。

有理系数多项式

有理系数多项式

有理系数多项式
有理系数多项式(polynomialinrationalcoefficients)指的是指多项式中各项系数都是有理数的多项式。

有理多项式,通常用字母x表示未知数,用数字表示各项系数,以下面的形式表示:
P = ax^n + bx^(n-1) + cx^(n-2) + ... + dx + e 其中,a、b、c、d和e都是有理数,并且n是正整数。

【表达式】
有理系数多项式的表达式是指多项式中各项系数都是有理数,因此此类多项式的表达式为:
a_nx^n + a_{n-1}x^{n-1} + a_{n-2}x^{n-2} + ... + a_2x^2 + a_1x + a_0
其中,a_i(i=0,1,2,...,n)是任意有理数,n是任意正整数。

【性质】
1、有理系数多项式的系数可以是任意有理数,但指数必须是正整数;
2、有理系数多项式可以是大多数数学问题中的基础,并且它是一个有理函数;
3、有理系数多项式可以用积分来研究它的函数性质,也可以用它来求解有关函数和诸如求局部最小值、极值等问题;
4、有理系数多项式函数可以求解上述问题,从而得到形如
ax^2+bx+c=0的一元二次方程;
5、有理系数多项式可以用牛顿迭代方法求解:斜率=导数/切线
方向。

【应用】
有理系数多项式有很多应用:
1、在统计学中,它常用来建立折线图,表示某些指标随着时间的变化趋势;
2、在物理学中,它可以用来表示各种物体的力学特性;
3、在数学研究中,它也可以用来解决各种有关函数的问题;
4、它还可以用来拟合样本数据,分析和预测某些不可知的变量;
5、它可以用来切割异型物体,求解最短路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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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Z , c ∈ Q,
于是有, 于是有,
f1 ( x ), h1 ( x ) 本原, 本原,
a f1 ( x ) = g ( x )ch1 ( x ) = cg( x )h1 ( x )
⇒ c = ± a,
即 c ∈ Z.
为整系数多项式. ∴ h( x ) = ch1 ( x ) 为整系数多项式.
ak = bk c0 + bk −1c1 + L + b0ck
整除, 上式中 ak , bk −1 ,L , b0 皆能被 p 整除,
∴ p | bk c0 ⇒ p | bk 或 p | c0 .
不可约. 故 f ( x)不可约.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矛盾. 矛盾.
注意
判别法是判断不可约的充分条件, ① Eisenstein判别法是判断不可约的充分条件,而 判别法是判断不可约的充分条件 非必要条件. 也就是说, 非必要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整系数多项式 不满足Eisenstein判别法条件,则它可能是可约的, 判别法条件,则它可能是可约的, 不满足 判别法条件 也可能是不可约的. 也可能是不可约的. ② 有些整系数多项式 f ( x ) 不能直接用 不能直接用Eisenstein 判别法来判断是其是否可约, 判别法来判断是其是否可约,此时可考虑用适当的 代换 ay + b (a , b ∈ Z , a ≠ 0), 使 f (ay + b ) = g ( y )满足 Eisenstein判别法条件,从而来判定原多项式 f ( x ) 判别法条件, 判别法条件 不可约. 不可约.
p! p! 2 p| ,L , p ! , 但 p | p ! , , ( p − 1)! ( p − 2)!
∴ g( x ) 在 Q上不可约, 从而 f ( x )在 Q 上不可约. 上不可约, 上不可约.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说明:
上的多项式来说, 对于许多 Q 上的多项式来说,作适当线性代换后 再用Eisenstein判别法判定它是否可约是一个较好的 判别法判定它是否可约是一个较好的 再用 办法,但未必总是凑效的.也就是说, 办法,但未必总是凑效的.也就是说,存在 Q上的 多项式 f ( x ), 无论作怎样的代换 x = ay + b, 都不能 满足爱森斯坦因判别法的条件, 使 f (ay + b ) = g ( y ) 满足爱森斯坦因判别法的条件, 即找不到相应的素数 p.
p | a1 , L , p | ai −1 , p | ai .
g 同理, 本原, 同理, ( x ) 本原,令 b j 为 b0 ,L , bm 中第一个不能被
p 整除的数,即 整除的数,
p | b0 , p | b1 ,L , p | b j −1 , p | b j .

d i + j = a i b j + a i + 1b j − 1 + L ,
注意
定理12是判断整系数多项式有理根的一个必要条件, 定理 是判断整系数多项式有理根的一个必要条件, 是判断整系数多项式有理根的一个必要条件 而非充分条件. 而非充分条件. 求方程 2 x 4 − x 3 + 2 x − 3 = 0 的有理根 的有理根.
例1
1 3 解: 可能有理根为 ±1, ± 3, ± , ± , 2 2
f (1) = −3,
f ( −1) = 5.
矛盾. 矛盾.
不可约. 所以 f ( x )不可约.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定理13 定理 设
艾森斯坦因Eisenstein判别法 判别法 艾森斯坦因
f ( x ) = an x n + an−1 x n−1 + L + a1 x + a0 ,
是一个整系数多项式, 是一个整系数多项式,若有一个素数 p, 使得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r 的有理根, 证: Q 是 f ( x ) 的有理根, s r 在有理数域上, ∴ 在有理数域上, ( x − ) | f ( x ) , s 从而 ( sx − r ) | f ( x ).
互素, 本原.由上推论, 又 r , s 互素,∴ sx − r 本原. 由上推论,有
f ( x ) = ( sx − r )(bn−1 x n−1 + L + b1 x + b0 )
bi ∈ Z , i = 0,1,L , n − 1.
比较两端系数, 比较两端系数,得 所以, 所以, s | an , r | a .
an = sbn−1 , a0 = − rb0 .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得证. 得证.
推论 是整系数多项式, 设 f ( x ), g ( x ) 是整系数多项式,且 g ( x )是本原 的,若 f ( x ) = g( x )h( x ), h( x ) ∈ Q[ x ], 则 h( x ) 必为整系数多项式. 必为整系数多项式.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证: 令 f ( x ) = a f1 ( x ), h( x ) = ch1 ( x ),
若 bn , bn−1 ,L , b1 , b0 没有
异于 ±1 的公因子,即 bn , bn−1 ,L , b1 , b0 是互素的, 的公因子, 是互素的, 本原多项式. 则称 g ( x ) 为本原多项式.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有关性质
1. ∀f ( x ) ∈ Q[ x ], ∃ r ∈ Q , 使 f ( x ) = rg ( x ), . 为本原多项式. 其中 g ( x )为本原多项式. (除了相差一个正负号外,这种表示法是唯一的). 除了相差一个正负号外,这种表示法是唯一的). 2.Gauss引理 . 引理 定理10 定理 两个本原多项式的积仍是本原多项式. 两个本原多项式的积仍是本原多项式.
有理系数多项式的因式分解
怎么分? 怎么分? 化为 整系数 多项式 的分解 问题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分成什么样? 分成什么样?
有理数 域上多 项式不 可约性 的判定
一、本原多项式
定义
g ( x ) = bn x n + bn−1 x n−1 + L + b1 x + b0 ≠ 0, 设
bi ∈ Z , i = 0,1,2,L , n.
p 2 | a0 , ∴ p 不能同时整除 b0 , c0 . 又
不妨设 p | b0 但 p | c0 .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另一方面, 另一方面, p | an . ∴ p | bl , p | cm . 假设 b0 , b1 ,L , bl 中第一个不能被 p 整除的数为 bk ,
x k 的系数,得 的系数, 比较两端
f ( x ) = x 3 +f ( x ) = an x n + an−1 x n−1 + L + a1 x + a0 定理12 设 定理
r 是一个整系数多项式, 是它的一个有理根, 是一个整系数多项式,而 s 是它的一个有理根,
是互素的, 其中 r , s 是互素的,则必有
s | a n , r | a0 .
一、本原多项式 二、整系数多项式的因式分解
问题的引入
因式分解定理
数域P 数域P上次数 ≥ 1 的多项式都可唯一地 分解成一些不可约多项式的乘积


不可约多项式 仅有一次多项式 存在任意次不可约多项式
复 数域C 有理数域Q 有理数域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实 数 域 R 一次多项式和某些二次不可约多项式
用综合除法可知,只有 为根 为根. 用综合除法可知,只有1为根.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例2
f ( x ) = x 3 − 5 x + 1 在 Q 上不可约. 证明: 上不可约. 证明
可约, 至少有一个一次因式, 证: 若 f ( x ) 可约,则 f ( x ) 至少有一个一次因式, 也即有一个有理根. 也即有一个有理根. 但 f ( x ) 的有理根只可能是 ± 1, 而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证:设整系数多项式 f ( x )有分解式 f ( x ) = g( x )h( x ) 其中 g ( x ), h( x ) ∈ Q[ x ], 且 ∂ ( g ( x ) ) , ∂ ( h( x ) ) < ∂ ( f ( x ) ) . 令 f ( x ) = a f1 ( x ), g ( x ) = r g1 ( x ), h( x ) = sh1 ( x ) 这里,f1 ( x ), g1 ( x ), h1 ( x ) 皆为本原多项式, a ∈ Z , 皆为本原多项式, 这里,
为素数) 上是否可约. ( p 为素数)在 Q 上是否可约. 解: 令 g ( x ) = p ! f ( x )
2
3
p
p! 2 p! x +L+ x p −1 + x p , = p !+ p ! x + 2 ( p − 1)! 为整系数多项式. 则 g ( x )为整系数多项式. Q p | 1,
§1.9 有理系数多项式
证: 设 f ( x ) = a n x n + a n −1 x n −1 + L + a0 ,
g ( x ) = bm x m + bm −1 x m −1 + L + b0
是两个本原多项式. 是两个本原多项式.
h( x ) = f ( x ) g ( x ) = d n+ m x n+ m + d n+ m −1 x n+ m −1 + L + d 0
f ( x ) = (bl x l + bl −1 x l −1 + L + b0 )(cm x m + cm −1 x m −1 + L + c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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