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有关物质检查中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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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有关物质检查中的一些问题
孔英梅杨伯群
作为一个新药,对其纯度的检查是保证安全有效的重要指标之一,而纯度检查的内容,根据各个药物的性质和特点有些不同,但基本上均要涉及各自的“有关物质”检查研究。关于有关物质的检查,在国际上已早为“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规范协调会(ICH)”所关注,国内在新药的有关文件中也提出了供参阅的一些具体要求,并逐渐引起研制新药者的重视。
由于一个新药从合成原料药到制备有关的制剂,再经贮藏、运输、使用,要经历一段较为复杂和漫长的过程,在此期间,每一过程都有可能产生有关的物质,如生产中可能带入起始原料、试剂、中间体、副产物和异构体等;在贮藏和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降解产物、聚合物或晶型转变等特殊杂质。为保证药物的安全有效,同时也要考虑到生产实际情况,因此,国内外对药物的研究,可允许含有一定限量的无害或低毒性的有关物质,但对毒性较大,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无效的或能影响药物稳定性的有关物质则必须严格控制。
因有关物质的量微小,故检测方法至关重要,必须选择专属性强、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的方法。目前,首选的是色谱法,可根据新药的具体品种及其有关物质的性质采用TLC,HPLC及GC等,有的还应采用其他有关的色谱或波谱法。对于一、二类新药更应重视,必要时可采用HPLC/UV二极管阵列、HPLC/MS或GC/MS 等联机技术,对有关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现将有关物质检查中常见到的一些问题讨论如下。
1 未提供研究方法的专属性
申报资料中常见到有关物质检查的结论是“未检出有关物质”,甚至在稳定性各影响因素考察中,样品颜色已明显变化,但其结果仍是“未检出降解产物”,因而提供的TLC图上只有1个斑点,HPLC图上只有1个主药的峰。对于此类情况,应考虑方法的专属性,如采用的是HPLC,则在方法研究中可按中国药典附录的要求,进行系统适用性试验,考察方法的专属性,具体方法有:①如有关物质为已知的某中间体、副产物或降解产物,则可在原料药中加入该杂质适量进行试验,以证明能达到分离;②如有关物质为未知,可用含有杂质的粗品进行试验,以证明能达到分离;③将精制品经强光、高温、高湿、氧化剂或酸碱等分别处理,使样品光解、分解、氧化或水解后进行试验,以证明能分离出杂质。经上述方法试验能分离出杂质,即证明采用的方法具有一定的专属性。
2 未提供研究方法的灵敏度
申报资料中,有的把试验的最低浓度作为灵敏度,甚至有的只有文字叙述而无任何数据和图谱,而未提供详细方法学研究资料和图谱来证明该最低浓度为最低检出量。因此,提供的灵敏度缺乏试验依据,不能反映所采用方法的真实检出灵敏度。对此,研究者在研究的方法具有专属性后,应考虑方法的灵敏度。如采
用HPLC分析时,一般使最低检出量相当于基线噪音的3倍峰高时注入的样品量;如采用TLC分析时,应将样品配制成一系列的不同浓度,分别点样、展开、显色,以确定灵敏度和最低检出量。
3 未提供定性和定量的依据
在申报资料中,除极少数用已知杂质作对照,对样品中有关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外,多数强调了制备杂质对照品的困难。因此,对有关物质的定性和定量是用主成分自身对照法或面积归一化法,但因未提供所检测的杂质在设置的检出波长处的响应因子,而不同杂质的的响应因子有可能不同,且差别较大,至使虽有定性和定量结果,但可靠性较差。因此,有关物质定性、定量的最佳方法是采用已知对照品的方法,使所提供的定性和定量有充分依据。
4 未提供有关物质的来源及其性质
申报新药中的有关物质,绝大多数为未知,即使其有关物质含量大于2%或一类创新药,也常把在HPLC主峰以外的各杂质峰统归为未知的杂质,而未研究其杂质的来源、性质及其确切的含量。为保证新药应有的纯度,特别是一类新药,对有关物质检查应严格要求,对其主要杂质要确证化学结构,对主要杂质和其他杂质要分别定出限量。
5 色谱图记录时间太短或进样量过小
在资料中,有不少HPLC图谱不符合要求,表现在主峰的保留时间记录刚完毕,即停止记录,致使一些比主成分峰保留时间大的有关物质不能检出或进样量过小,杂质检不出。由于有的药物与其有关物质分子结构的极性相差较大,因此,在HPLC分析中,有关物质的保留时间可能在主成分峰之后出现,故记录时间应比主成分峰的保留时间延长2~3倍,并应考虑样品配制浓度或进样量致使主成分峰为一矩形峰,以确保样品中的有关物质能全部检出。
6 提供的色谱图不合要求
资料中常见提供的色谱图失真,例如TLC分析提供的是手工绘制的正圆形示意图,或虽是图谱的照片,但无样品点样点,无溶剂前沿,斑点未标示Rf值,样品无批号或文字说明等;HPLC分析中亦有用手工描绘图谱的,有的原图缩得过小以至图上数据模糊不清,或提供的图谱无样品批号,无保留时间,无文字说明,或各峰积分值与列表数据不相吻合等;在稳定性考察降解产物中,上述情况更为严重,致使无法审查。因此,研究者应认真参考新药审批的有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试验,提供符合要求的色谱图。
7 资料前后缺乏相关性
在有关物质检查研究中,有的用HPLC进行了较深入的方法学研究,以已知中间体或杂质作对照,证明方法较好,专属性较强,但在制订质量标准研究中的图谱却未出现相同的杂峰,而是其他杂质峰,致使样品研究中的有关物质与制订标准中的有关物质不相关,且在资料中对此无说明。对此情况,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弄清是产品工艺不稳定带入的其他有关物质,还是产品本身不稳定的降解产物或残留有机溶剂所致,使研究的结果与制订标准的结果一致。
8 未说明有关物质的个数及其总量
资料除极少数研究了有关物质的个数和总量,并放入质量标准外,大多数对有关物质的数和量未做精密研究,对有关物质只是笼统的订为不得大于百分之多少,这就难以保证产品的有关物质是否稳定在规定的限度范围内。因此,在研究并确定了有关物质数和量的基础上,应对若干批工艺稳定后的产品进行分析,积累数据,对有关物质订出个数,并对主要有关物质、未知及总的有关物质分别订出限量,以保证产品质量。
9 对制剂不检查有关物质的问题
申报资料中常有提出因原料药进行了有关物质检查,并已放入质量标准中,因此,对制剂不再进行有关物质研究。关于原料药已有有关物质检查,制剂是否还要检查有关物质的问题,ICH对原料药和制剂已分别制订了杂质的定义、分类、测定方法和要求,国内新药审批的有关规定中,对制剂也有要求。首先,对制剂在筛选处方时,应考虑辅料与主药能否配伍,是否影响稳定性,有无干扰质量检测;在制备过程中和贮藏期间是否会使主药降解、聚合或转晶等。由于制剂过程较复杂,影响因素较多,因此,对制剂一般应以原料药确立的有关物质检查方法,对其有关物质进行检查研究。如原料药较稳定,制剂经考察研究亦较稳定者,可考虑该制剂不必再检查有关物质;但有些原料药稳定的药物,经加工制成制剂后,有关物质有增加;或有的原料药本身稳定性较差,对其制剂则均应检查有关物质,并订出限量。
综上所述,有关物质检查中出现众多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对有关物质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足;二是对有关物质检查的知识技术学习和掌握不够。
由于目前我国大多数新药是仿制药,而仿制药不能单从与被仿制的原料药化学物质一致,制剂剂型和规格相同即可,应考虑原料药由于合成工艺、反应条件或精制方法等的不尽相同,而使终产品所带入的起始原料、试剂、中间体、副产物和异构体等可能有所不同,制剂则往往由于处方中所用辅料品种不同,而可能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要认真对待有关物质的研究,严格控制毒性较大的有关物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99年5月1日施行的新药审批办法中,对第二、四类新药的药理毒理申报资料有的仅要求提供文献或在不需报送试验资料的情况下,对药学申报资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申报新药的单位务必将这部分工作研究完善,以确保新药的质量,为新药在临床研究、生产上市和临床使用上的安全有效提供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