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技能专家管理办法
专家管理办法

专家管理办法引言专家是在特定领域具有高度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他们的存在对于组织和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为了能够有效地利用专家资源,并在组织内部实施专家管理,制定一套科学的专家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一套全面且可行的专家管理办法,以确保专家能够发挥最佳水平,并帮助组织和项目取得成功。
一、专家管理的目标专家管理旨在最大限度地利用专家资源,提高组织和项目的效能和竞争力。
它的主要目标包括:1. 确保专业知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对专家进行定期培训和持续学习,以确保他们的专业知识始终保持最新和准确。
2. 促进专家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为专家搭建交流和合作平台,促进经验和知识的共享,提高专家团队的整体水平。
3. 确保专家的职业发展:为专家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晋升通道,激励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 提高专家满意度和组织忠诚度:通过良好的管理和激励措施,提高专家对组织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减少人才流失。
二、专家招募和选拔专家的招募和选拔是专家管理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步骤,可以帮助组织选择适合的专家:1. 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根据专家的专业领域、工作经验、学术背景等要素,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以确保选出最合适的专家。
2. 广泛招募专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招募消息,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家参与选拔。
3. 评估和筛选: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和筛选,包括面试、考试、案例分析等环节,以找到最优秀的专家。
4. 权衡专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除了专业能力,还要考虑专家的团队合作能力,并确保其与团队的配合度。
三、专家培训和发展专家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中,需要持续学习和发展自己的技能。
以下是一些培训和发展的关键措施:1.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专家的个人发展需求和组织的战略目标,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源。
2. 定期举办培训课程:定期组织各类培训课程,包括学术研讨会、技术讲座、业务培训等,以帮助专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正文:---------------------------------------------------------------------------------------------------------------------------------------------------- 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2009年03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专家(以下简称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是指由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工考办)聘任,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对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工考办负责专家的聘任、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及相关通用工种技能标准和鉴定考评的技术方法。
(二)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长期从事本职业(专业)工作,并具有本职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本职业(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五条申报专家资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后,填写《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并附有关资历证明,报工考办审核。
第六条专家候选人的资历证明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证明本人工作业绩、技术革新等方面的材料。
第七条工考办按照资格条件的要求,研究确定专家拟聘人选,报请工考委秘书长审批同意后,聘任为工考委专家,并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
第八条专家聘任期满,经本人申请、工考办审核后可根据需要续聘。
未经聘任的专家,不得从事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专家、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专家、技术带头人及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为员工搭建一个快速成长的平台,以满足公司高速发展对技术人才的需求,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发挥作用的情况,分别设立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岗位。
第三条专家是指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行业权威性,其学术及专业技术属行业领军水平,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统帅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带头人是指在学术上、专业技术上有较深造诣,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能力较强,能发挥带头人的作用,对公司有突出的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带头人是指在专业技术上有较深的造诣,能更多地解决他人不能解决的专业技术问题,对公司贡献较大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的选拔或外聘由公司组织,人文处具体负责实施,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的设立。
根据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要求设立相应的专家岗位;在地质井矿、制盐技术、化工技术等专业设立专家岗位,在地质井矿、制盐技术、化工技术、锅炉技术、汽机技术、化学技术、电气技术、仪控技术、信息技术、设备技术、安全技术、土建技术和精细化工技术等专业设立技术带头人岗位;根据公司生产技术的相关要求和员工能力素质的提升在工程技术专业领域适时设立专业带头人岗位。
第二章基本要求及条件第六条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应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且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学术水平或工作技能较高、知识面广、能掌握现代技术,勤于学习、精于钻研、善于实践、勇于创新。
专家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术上、专业技术上有很深造诣,其专业技术在行业内有影响力、在公司内有权威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
职业技能评估专家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评估专家管理办法一、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职业技能评估专家的管理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性,提高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二、评估专家的选拔与注册1. 选拔条件评估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 注册要求评估专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注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资料;- 提供个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证明材料;- 参加统一组织的评估专家培训和考核。
3. 注册管理评估专家注册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定期更新评估专家的注册信息;- 定期进行评估专家的绩效考核;- 根据评估专家的绩效,进行注册的续期、暂停和注销。
三、评估专家的权利与义务1. 权利评估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参与评估项目的选择和分配;- 依法获取评估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独立、客观地进行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提出评估工作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2. 义务评估专家应承担以下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和评估规则,确保评估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忠实履行评估工作的职责,保守评估项目的商业秘密;- 独立、客观地进行评估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
四、监督与管理1. 监督机构评估专家的工作应受到监督,监督机构应设立评估专家管理部门,并负责评估专家的日常监管工作。
2. 监督措施监督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定期对评估专家进行工作质量的抽查和评估;- 接受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评估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对违反评估规则和职业道德的评估专家进行处理和惩处。
五、法律责任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评估专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注销注册等。
六、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的相关规定和文件同时废止。
以上为《职业技能评估专家管理办法》的内容,供参考使用。
最新整理公司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公司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公司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选聘的范围及限额第二条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工程、质量、定向、钻井液)、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公司副科级(包括责任工程师、责任地质师)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不包括在各级别技术比赛获奖者中,被直接聘任为岗位操作能手的人数)。
第三章选聘的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
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
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XX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XX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一支专业素养高、业务技术精、创新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技术专家队伍,为建设国际一流石油工程公司提供人才保证,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专家是指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岗位上工作,并被选聘为公司各级技术专家的人员。
公司建立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及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技术专家(下称专家)四个层级的技术专家队伍。
第三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遵循的原则1.坚持主体业务突出、规模适度与结构优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与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考核激励与动态管理的原则。
5.坚持调动积极性与制造性,发挥技术优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及专家的管理。
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的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建立公司统一领导、人力资源处牵头实施、有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公司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信息,发挥人才特长,共同做好公司技术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处是公司技术专家的归口管理部门,要紧职责为:1.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推荐人选的申报,公司技术专家选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组织公司技术专家岗位职责及年度与任期工作目标的拟定工作,并配合做好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工作目标的拟定、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年度业绩考核与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司技术进展处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科研项目考核指标的确定,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处做好年度与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职责1.负责本单位(部门)技术专家参评人选的推荐工作。
公司技能专家和技能骨干管理办法

公司技能专家和技能骨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激励广大操作岗位员工学习技能、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技能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是指具有高超的专业技能水平,在企业生产及重点技改项目攻关、解决关键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培养后备技能人才、推广使用新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经评选产生的技能带头人和优秀的操作技能人才。
第三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管理遵循的原则:(一)坚持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二)坚持注重质量、突出业绩的原则;(三)坚持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置一级技能专家、二级技能专家和技能骨干三个层级。
第五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实行聘任制。
技能专家每届聘期为两年,技能骨干聘期为一年。
聘任期满自行终止,重新评聘。
第六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设置在公司主体工种的关键岗位,具体设置情况依据公司下达的评选指标确定。
第七条技能专家、技能骨干职责:参与公司重点技改项目攻关;开展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活动;解决本专业(职业或工种)生产过程或新产品开发、设备检修等过程中关键操作技术和工艺难题;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
第八条管理职责分工(一)人事处是公司技能专家、技能骨干队伍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技能专家、技能骨干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确定技能专家、技能骨干队伍建设目标;负责技能专家的评审、聘任与考核;负责对各单位技能骨干评聘与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所属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技能专家的推荐参评、技能骨干的评聘与考核;负责技能专家、技能骨干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评审第九条申报条件(一)一级技能专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在一个聘期及以上的在聘高级技师或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参评:1.有被公认的绝招绝技,在公司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最新-公司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 精品

公司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选聘的范围及限额第二条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工程、质量、定向、钻井液)、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公司副科级(包括责任工程师、责任地质师)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不包括在各级别技术比赛获奖者中,被直接聘任为岗位操作能手的人数)。
第三章选聘的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
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
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选聘的范围及限额第二条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工程、质量、定向、钻井液)、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公司副科级(包括责任工程师、责任地质师)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不包括在各级别技术比赛获奖者中,被直接聘任为岗位操作能手的人数)。
第三章选聘的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
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
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技能专家管理制度

技能专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技能专家的管理工作,提高技能专家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我单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技能专家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激励技能专家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的技能专家,包括全职技能专家、兼职技能专家以及合作技能专家等。
三、技能专家的选拔、评定和激励1. 技能专家的选拔(1)技能专家的选拔以实际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为主要依据,主要通过考试、面试、绩效评价等方式进行。
(2)选拔的条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专业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有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成绩;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团队成员协调工作。
2. 技能专家的评定(1)技能专家的评定主要通过绩效考核、客户评价、专业能力考核等多方面进行。
(2)评定标准:技能专家需具有很强的专业技能,能够解决各类技术难题;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出色的完成各项任务,并在团队中起到积极的表率作用。
3. 技能专家的激励(1)技能专家的激励主要包括薪酬激励、荣誉激励、职称评定等。
(2)激励政策:技能专家的薪酬待遇将与其实际贡献相匹配,表现优秀者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加薪和奖金;评定为技能专家的人员将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技能专家的岗位管理1. 技能专家的工作内容(1)技能专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指导和培训新人员。
(2)技能专家需要定期进行技术交流,与同行业中其他技能专家保持联系,及时获取最新技术信息。
2. 技能专家的工作时间(1)技能专家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正常工作时间,但必要时需加班处理特殊情况。
(2)技能专家需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不得擅自缺席。
3. 技能专家的工作态度(1)技能专家需要以身作则,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技能专家需要与团队成员和其他部门及时沟通,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的管理,并提高鉴定工作
的质量和效率。
以下是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专家,旨在加强对
专家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鉴定工作能够得到科学、公正、准确
的进行。
二、专家资格审核
1. 申请成为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的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具备相关的职业技能和经验。
2. 专家资格审核由鉴定机构负责,审核结果应公示。
三、专家培训
1. 初次成为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的人员需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包
括职业技能鉴定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流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2. 定期进行进修培训,以跟踪最新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方法。
四、专家考核
1. 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应定期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
和实际操作。
2. 不合格的专家应及时接受再培训,补充专业知识和能力。
五、专家管理
1. 鉴定机构应建立专家管理制度,明确专家的权责和管理流程。
2. 对于表现出色的专家,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
六、监督与评估
1. 鉴定机构应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鉴定结果的
质量和准确性。
2. 监督和评估结果应作为专家管理的重要参考。
以上为《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建立
一个健全的职业技能鉴定专家管理体系,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
健康发展。
集团公司技术专家评选及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技术专家评选及管理办法西北电力建设集团公司技术专家评选及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与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改善公司的人才结构,稳固公司的科技优势,培育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1.2技术专家是指在专业技术、工程管理技术、技术经济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并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取得突出工作成绩和科研成果的专门人才。
1. 3技术专家设首席专家、专家和后备专家。
1. 4 专家评审委员会是专家评审和管理的常设机构;专家委员会是专家推荐和展开业务活动的组织机构。
2专家的评选条件(见下表)基本条件专业技术条件首席专家 1、热爱祖国,热爱集体;2、善于团结,有较强的协调和合作能力;3、爱岗敬业,学风正派;4、具有科学态度和献身精神;5、本科以上正规学历和副高级以上职称;6、具有在专业技术、工程管理技术和技术经济方面的突出贡献;7、现职技术干部。
(专业技术条件和个人贡献特别突出时,可适当放宽基本条件) 1、具有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在课题中起关键作用(总排序前三名);2、具有解决基建和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业绩,并为电力建设和生产带来明显的安全、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3、本人是所从事专业的技术带头人和集团公司业务骨干;4、具有指导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历;5、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二篇以上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或者为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主编者;6、具有编写专业技术标准、规范或编辑专业教材、论著的经历及业绩。
专家 1、热爱祖国,热爱集体;2、善于团结,有较强的协调和合作能力;3、爱岗敬业,学风正派;4、具有科学态度和献身精神;5、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6、具有在专业技术、工程管理技术和技术经济方面的突出贡献;7、现职技术干部。
(专业技术条件和个人贡献特别突出时,可适当放宽基本条件) 1、具有网省公司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在课题中起较为关键作用(总排序前五名);2、具有解决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为电力建设和生产带来较为明显的安全、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在行业内有知名度;3、本人是所从事专业的技术带头人和集团公司业务骨干;4、具有指导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5、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二篇以上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或者为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参编者;6、具有编写手册、大纲、方案、总结的能力。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专家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家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家管理制度是指建立一套科学、公正的认定职业技能等级的制度,并由专家进行管理和评定的体系。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准确地评估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中的技能水平,并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该制度通常由相关职业协会、行业组织或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家管理制度中的主要内容:
1. 专家资格认定:设定专家资格认定的条件和标准,确定专家的资格要求,如学历、工作经验、职业水平等。
2. 专家培训和考核:对具备一定资质的专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正确的评估和认定个人职业技能等级的能力。
3. 评定标准和方法:制定评定职业技能等级的标准和方法,确保评定流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评定标准可以包括技能要求、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要求。
4. 评定流程和程序:规定评定的流程和程序,如申请资格审核、实际评定、评定结果反馈等。
确保评定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5. 评议委员会:建立评议委员会,由专家组成,负责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和决策。
评议委员会可以根据个人的申请材料、实际考核结果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评定,并给出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
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家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帮助个人在职业发展过程中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业技能水平,为个人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提供更准确的指导和支持。
东电一公司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暂行)

东电一公司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全面实施人才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选聘的范围及限额第二条公司固定职工及长期合作伙伴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专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5人;专业技术带头人评选名额不超过35人;技术能手评选名额不超过70人。
第四条公司副总师(含享受副总师待遇的人员)及以上人员、分公司副总师(含享受副总师待遇的人员)及以上人员、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期间不参加选聘。
第三章选聘的条件及标准第五条专家选聘的条件及标准(一)专家人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全大局,忠诚企业,愿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2.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12年以上,现仍从事本专业工作。
4.在本专业领域中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专业法规,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科学、果断的决策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在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在管理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群众公认。
6.工程技术类专家应主持过1台或主要参与过2台规模在300MW以上机组工程整体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重大施工方案制定或整体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营管理类专家应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公司或项目经理部重要管理制度的编写,实施后获得较好效益;或主持过机组规模在300MW及以上或合同额在1亿元以上两个项目经理部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专家人选在评审期内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集团公司及以上管理领域或科技领域成果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专家、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精选

专家、技术带头人及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为员工搭建一个快速成长的平台,以满足公司高速发展对技术人才的需求,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发挥作用的情况,分别设立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岗位第三条专家是指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行业权威性,其学术及专业技术属行业领军水平,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统帅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带头人是指在学术上、专业技术上有较深造诣,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能力较强,能发挥带头人的作用,对公司有突出的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带头人是指在专业技术上有较深的造诣,能更多地解决他人不能解决的专业技术问题,对公司贡献较大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的选拔或外聘由公司组织,人文处具体负责实施,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的设立。
根据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要求设立相应的专家岗位;在地质井矿、制盐技术、化工技术等专业设立专家岗位,在地质井矿、制盐技术、化工技术、锅炉技术、汽机技术、化学技术、电气技术、仪控技术、信息技术、设备技术、安全技术、土建技术和精细化工技术等专业设立技术带头人岗位;根据公司生产技术的相关要求和员工能力素质的提升在工程技术专业领域适时设立专业带头人岗位。
第二章基本要求及条件第六条专家、技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应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且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学术水平或工作技能较高、知识面广、能掌握现代技术,勤于学习、精于钻研、善于实践、勇于创新。
专家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术上、专业技术上有很深造诣,其专业技术在行业内有影响力、在公司内有权威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
技能专家管理制度

技能专家管理制度一、概述技能专家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培养和培训技术专家而建立的管理规定。
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可以有效地激励员工的学习动力,提升组织的整体技能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技能专家角色定义1. 技能专家的基本要求•具有专业领域的深厚知识和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拥有教学或培训经验者优先2. 技能专家的职责•参与制定或更新技能培训计划•担任技能培训课程讲师或辅导员•协助解决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3. 技能专家的评定标准•技能专家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级别•评定标准包括知识水平、技能掌握程度、实践经验等方面三、技能专家管理流程1. 技能专家选拔•企业内部员工可以自愿申请成为技能专家•也可以通过领导推荐或技能评定系统选拔2. 技能专家培训•技能专家应参加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可以参加外部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技能水平3. 技能专家评定•经过一定周期的表现评估和技能测评后,技能专家可以申请评定•评定结果应公示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作为晋升或职级调整的依据四、技能专家管理效果评估1. 技能专家参与企业项目的贡献度•评估技能专家在企业项目中所起到的作用和贡献•反馈技能专家的工作表现和效果2. 技能专家的个人发展情况•关注技能专家在技能水平、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变化•鼓励技能专家参与继续教育和学习,保持领先优势五、结语技能专家管理制度是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可以有效地促进员工技能的提升,推动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技能专家管理制度,可以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上是关于技能专家管理制度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专家及专业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专家及专业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1 目的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技术能力强、具有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专家及专业技术带头人队伍,发挥其技术优势,调动各类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3.1 专家评审委员会公司设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资部,负责公司专家评选,审核批准三级单位技术带头人评选意见,组建和管理公司专家人才库。
3.2 各部门协助开展公司专家人才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3.3 各单位负责对专家及技术带头人的日常管理和培养,负责向公司推荐专家人选及报送技术带头人评选意见,为专家及技术带头人参加各种活动提供支持和保证。
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专家及技术带头人人才库的组建4.1.1 人才库的专业类别:生产技术人才库、工程技术人才库、财务专业人才库、企业管理人才库、党群管理人才库。
4.1.2 按照适当比例在重点专业建立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具有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专家及技术带头人队伍。
4.2 资格条件4.2.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协作能力强,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遵纪守法。
4.2.2 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
具有从事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技术职务和扎实的基础知识。
在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4.2.3 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的贡献、总结出的管理方法给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带来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2.4 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4.3 专家选拔的程序和规定4.3.1 组织报名。
各单位按照公司专家选拔要求组织报名,并提供代表其能力和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
4.3.2 初选。
各单位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形成推荐人选意见。
4.3.3 资格审核。
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4.3.4 评审。
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形成拟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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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技能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开辟宽广的职业平台,培养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核心业务人才,确保流域检修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专业技术、技能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分类、层次、聘任条件、选拔程序、权利和义务以及考核管理等。
第三条专家属于公司内部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等级称号,与“136”、“168”人才同为公司优秀人才范畴,以公开选拔方式产生,以兼职形式履责。
第四条专家分专业技术、专业技能2大类别,专业技术类专家由低到高分为高级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和首席工程师3个层级,专业技能类专家由低到高分为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3个层级。
第五条专家每届聘期2年,届满自然终止聘任,可以连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被聘用到公司专业技术、专业技能类兼职专家的人员。
第二章选拔和聘任
第七条选拔范围
专家在中层及以下岗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中进行选拔,高层级专家须从现任前一层级专家中产生,其中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专家须从现任生产单位(或生产性职能部门)技术主管岗位、生产一线班组技师岗位中产生。
第八条专家评选条件
(一)专业技术类专家评选条件
1.忠诚事业,忠诚集团,认同集团公司、公司及公司企业文化,积极投身公司流域检修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丰富,熟练掌握专业领域内设备原理、技术标准、规章制度等,并能结合生产实际严格执行和运用。
3.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难题的能力,能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行业先进技术,针对实际检修难题,创造性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和措施。
4.具备专业对口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3年及以上。
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5.申报高一层次的专业技术专家至少要有1届(聘期2
年)被聘为前一层次专家的经历,申报高级工程师专家须具有生产单位(或生产性职能部门)技术主管岗位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
6.长期从事水电检修技术管理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多次成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技术难题,专业技术能力与水平得到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充分认可。
7.首席工程师除应具有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明显高于主任工程师的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内技术造诣明显处于领先水平。
(二)专业技能类专家评选条件
1.忠诚事业,忠诚集团,认同集团公司、公司及公司企业文化,积极投身公司流域检修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长期直接从事水电检修一线生产岗位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多次成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施工工艺、缺陷处理等工作难题。
3.检修技艺过硬,在培养徒弟、工艺或流程改进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得到企业和广大职工充分认可。
4.取得本专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3年及以上。
5.申报高一层次的专业技能专家至少要有1届(聘期2年)被聘为前一层次专家的经历,申报高级技师专家须具有生产一线班组技师岗位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
6.首席技师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明显高于特级技师的技能水平,在本专业领域技能水平明显处于领先地位。
第九条专家名额分布
各类专家名额采取“突出核心、按需定量”的原则进行分布,评选时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第十条选拔程序
(一)个人自荐
职工个人比照各类专家的评选条件,填写《专业技术、技能专家推荐登记表》,阐明自荐理由,重点是说明自身存在的优势和特点以及被聘任后如何认真履行义务、高效开展工作等。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掌握的职工个人技术、技能水平情况,结合
其综合素养高低,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推荐,填写《专业技术、技能专家推荐登记表》(附件1),阐明推荐理由,重点是说明推荐人选的特点和优势、平常工作表现、以及聘任后的预期等。
(三)专业技术委员会考评
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专家的,可直接比照评选条件,由公司确认。
其他专家评选须由专业技术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的考评。
1.主任工程师、首席工程师考评方式
主要采取理论考试和公开考评的形式进行考评。
重点考察本专业理论功底、技术水平、解决实际技术难题的能力等,其中考试成绩占60%,考评成绩占40%。
2.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考评方式
主要采取技能检测和公开考评的形式进行考评。
重点考察推荐人选实际技能操作水平及解决实际业务难题的能力等。
其中技能检测成绩占60%,考评成绩占40%。
(四)人力资源部综合考察
人力资源部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形式,充分听取基层职工对推荐人选的评价和意见,结合专业技术委员会考评结果,提出各类专家拟聘意见。
(五)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结合考评、考察结果,确定
聘任意见。
(六)聘前公示
各类专家人选实行聘前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任
公示合格后,公司以文件形式明确各类专家聘任结果,召开聘任大会,发放聘任证书,正式予以聘任。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权利
(一)聘任期内,按规定定期领取津贴,标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优先推荐参加外出学习、考察交流等。
(三)作为公司技术、技能专家,担任各类专业技术、技能考评工作的评委。
(四)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每年享受1次省外旅游奖励。
第十二条义务
各类技术、技能专家聘期内均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支持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模范遵章守纪,充分发挥专家的影响力,带动职工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本专业范围内,发挥好传、帮、带作用,至少选择2名后备专业技术、技能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并达到预期培养目标。
(三)全年为本专业领域职工进行培训授课或辅导不少于40学时。
(四)结合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施工工艺、职工培训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或问题,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方案,全年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条数不少于3条。
(五)每年到对外项目部、各流域检修项目部进行技术、技能指导不少于1次,帮助解决实际难题,并及时向公司提出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改进意见或建议。
(六)积极参与所在单位、部门或专业组的培训计划的制订、效果的检测等。
(七)按时完成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八)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每个检修期牵头负责的课题攻关项目不少于1个,在检修期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提交给专业技术委员会,并在汛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的学术交流大会上进行交流。
(九)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任期内在公司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发表技术论文不少于1篇(首席技师可作为主要参与人与他人合作完成)。
第四章考核和管理
第十三条技术、技能专家采取目标责任书的形式进行考核与管理,实行日常考核和届满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评。
第十四条技术、技能专家聘任时同步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目标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课题攻关、人才培养等内容。
第十五条公司不定期抽查技术、技能专家目标责任书及义务履行情况,及时提醒和督促,执行不到位的,应给予相应考核,严重失职的,可随时终止或免去兼任专家职务。
第十六条届满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任期届满后,各类专家对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应当履
行的相关义务进行自我总结,填写《专业技术、技能专家届满考核登记表》。
(二)所在单位考核评价
各类专家所在单位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对考核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考核材料,上交人力资源部。
(三)核实任期目标完成情况
人力资源部和专业技术委员会一道,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照任期目标责任书,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评方式,逐一核对目标完成情况,重点考察考评对象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现状、履行职责情况、企业文化践行情况、人才培养情况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形成人才专家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题报告。
(四)确定考核结论
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项考核结果及有关材料,作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等次建议,报公司确定。
认真履行职责,全部高质量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对公司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人才培养等做出明显实绩者可确定为合格。
基本履行职责,基本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对公司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人才培养等有一定贡献的可确定为基本合格。
没有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
规定的目标任务,在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人才培养等工作中作用不够明显的可确定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为合格者,可继续聘任;基本合格者,可参与下届评选的竞聘,未被续聘的,保留上届人才专家称号;不合格者,取消人才专家称号,不得参与下一届人才专家的评选。
第十八条各类专家聘任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并停止执行相应待遇:
(一)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二)发生负次要及以上责任的人身、设备事故(以安监部门认定为准)。
(三)受到警告及以上党政处分。
(四)严重背离核心价值观,或给公司社会形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五)其它公司认为需要解聘的行为。
第十九条各类专家聘任期内因岗位发生变化,不再属于技术、技能专家评选范围的,自动终止聘任,保留专家称号,停止执行相关待遇。
第二十条各类专家同时被评为其他人才并按规定应定期领取津贴的,不重复享受津贴,津贴标准就高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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