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思想

合集下载

简述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

简述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

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正文
孟德斯鸠(Montesquieu)是法国启蒙思想家,他对政治学领域的贡献被誉为“政治学之父”。

他的代表作《法政论》中阐述了分权学说,提出了三权分立的观点,对现代社会政治体制的建立和运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主张将国家的三个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独立运行,以实现权力的制衡和平衡。

他认为,如果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或一群人手中,就会导致滥权和专制。

因此,通过将权力分散给不同机构或部门,可以有效地避免权力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益。

首先,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提醒我们,政治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

在现代社会,权力的分散和制衡机制已成为民主政治的基础。

通过分权,每个机构都扮演着特定的角色和职责,相互制约,互相监督,从而维护了政府的稳定性和公正性。

其次,分权学说对于法治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孟德斯鸠认为,司法权应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权,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

在现代社会,司法独立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正的关键。

只有在司法独立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

最后,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提醒我们,民主政治需要公民的参与和监督。

分权不仅仅是将权力分散给不同机构,更重要的是让公民参与政治决策和监督政府行为。

只有通过公民的参与和监督,政府才能
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综上所述,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对于现代社会政治体制的建立和运行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意义。

权力的分散和制衡,司法独立以及公民的参与和监督,都是构建公正和稳定社会的关键要素。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之一,其主要作品是《法政论》,这部作品成为进一步推动法国大革命的重要因素之一。

孟德斯鸠在该作品中论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他认为政治权力应该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个独立的部门,从而实现权力的制衡和保障个人自由。

本文将就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进行分析探讨。

1.权力的分立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是围绕政治权力的分立展开的。

他认为政治权力应该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个部门,确保这三个部门是彼此独立的,并相互制衡。

这样可以避免一个部门的权力过大,导致政治体系崩溃。

2.权力的制衡孟德斯鸠认为,这三个部门的权力应该相互制衡,通过相互制衡可以保护个人的自由和权益,避免滥用政治权力。

他具体提出,立法权通过立法法律来限制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权力行使,行政权通过行政管理来限制立法和司法权的权力行使,司法权则通过审判来限制立法权和行政权的权力行使。

这种制衡机制使政治权力的管理更加公正、透明,并且避免了滥用政治权力的现象的发生。

3.个人自由的保障孟德斯鸠认为,三权分立的目的是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避免政治权力对个人的滥用。

他认为,政治权力的滥用会导致人们的自由受到限制,无法得到自由的发挥和施展。

而三权分立可以限制各个权力部门的权力行使,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不被剥夺。

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思想,在欧洲和美国成为创造现代民主政治体系的重要思想,对人民的自由和平等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在欧洲,英国对三权分立的理解与实践,成为欧洲现代民主体制的楷模。

英国的议会制度,明确了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立,使英国成为一个相对稳定的国家。

在美国,三权分立理论成为美国政治体系的根基,它确立了美国政府特别代表自由的价值观。

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在美国实现了权力的平衡和制衡,确保了民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思想与全球历史的发展息息相关。

它启示人们,政治权力的分配、制衡和保障个人自由的重要性。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孟德斯鸠(Montesquieu)是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之一,其代表作《法国精神》中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思想。

三权分立是指政府权力被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独立的部门,并且这三个部门之间拥有制衡和相互控制的关系。

下面我们将从历史背景、思想内容和影响等方面来研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我们来了解一下历史背景。

孟德斯鸠生活在18世纪的法国,当时的法国处于绝对君主制的统治下,国王拥有绝对的权力,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都掌握在国王手中。

这种权力的集中导致了专制和滥用的现象频发,孟德斯鸠试图通过提出三权分立来限制国王的权力,保护人民的权益。

我们来了解一下三权分立的思想内容。

孟德斯鸠认为,政府权力应该被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并且这三个部门应该相互独立、互相制约。

立法部门负责制定法律,行政部门负责执行法律,司法部门负责审判和解决纠纷。

这样的分立可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专断,同时也能确保法律的公正和人权的保护。

我们来了解一下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对后世的影响。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深刻地影响了西方国家的政治理论和制度建设。

美国的宪法中就明确规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确保了行政、立法和司法的独立。

孟德斯鸠的思想也对法国大革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革命过程中的人权宣言中也包括了对三权分立原则的重视。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在当时的法国社会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通过将政府权力分为独立的部门,并实行相互制衡和相互控制,有效地限制了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保护了人民的利益和权益。

这一思想对于现代民主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参考。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孟德斯鸠(Montesquieu)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重要思想家之一,他的主要著作《论人类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Laws)中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思想。

这一思想主张将国家政权分为三个独立的部门,分别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以实现权力的相互制衡和平衡,从而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本文将对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进行详细研究。

我们需要了解三权分立思想的由来和背景。

孟德斯鸠生活在18世纪的法国,那时法国王权的专制统治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和政治问题。

孟德斯鸠对于权力滥用和专制统治深感不满,他希望能够通过制度设计来避免权力集中和滥用。

他借鉴了古希腊和罗马的历史经验,尤其是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制度,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思想。

根据孟德斯鸠的理念,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应该是相对独立的,互相制衡和平衡。

立法权负责制定法律,行政权负责执行法律,司法权负责审判和解释法律。

每个部门都应该有一定的独立性,而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涉或操控。

这样可以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孟德斯鸠进一步阐述了三权分立的具体作用和效果。

他认为通过权力的相互制衡和平衡可以避免专制和暴政。

如果国家的权力全部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部门手中,必然会导致权力滥用和专制统治。

而通过三权分立,可以使各个部门相互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和暴政的发生。

孟德斯鸠认为三权分立可以保护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他指出,如果国家的权力集中在一处,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就会受到侵犯。

而通过分立权力,可以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保护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立法权可以制定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律,行政权可以保障人民的日常需求,司法权可以保证人民的正当诉求得到公正审判。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对当代国家和政府的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在现代社会中,权力滥用和腐败依然是重要的问题,而三权分立可以提供一种有效的制约机制。

各国可以借鉴孟德斯鸠的思想,通过分立权力,建立相互制衡和平衡的政府机构,以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孟德斯鸠的政治哲学

孟德斯鸠的政治哲学

孟德斯鸠的政治哲学孟德斯鸠(Montesquieu)是法国启蒙运动时期一位重要的政治哲学家,其最著名的作品为《论法的精神》和《波斯书信》。

他的政治哲学对于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探讨孟德斯鸠的政治哲学。

一、三权分立孟德斯鸠最为著名的政治思想就是三权分立。

他认为,政府应该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并且它们应该相互制衡和独立运作。

这种机制可以有效避免一个人或一群人独揽权力,进而导致权力滥用和专制的现象。

三权分立的哲学根源在于孟德斯鸠对人性的理解。

他认为,人性本恶,容易受到权力的诱惑,因此需要用权力来制约权力。

这种制衡机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僵化的划分。

孟德斯鸠认为,立法部门应该有决定权,行政部门应该执行政策,司法部门应该对政府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决,三管齐下才能保证政府的公正和有效性。

二、民主的必要性孟德斯鸠虽然不是民主主义者,但他十分重视公众的意见和参与。

他认为,政治权利不属于一小部分人,而应该属于整个社会。

他主张既不是君主专制,也不是民主专制,而是一个寻求平衡的制度。

在孟德斯鸠看来,制度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信任和参与。

他写道:“在发挥建树作用、保卫安全和维护公共权利这三个方面,互相合作的权力设立了我们这种政治的制度,保为民主。

”孟德斯鸠强调,政治力量的真正源头在于人民,国家的目的应该是公共利益而非特定阶级的利益。

三、宪政的保障孟德斯鸠认为,宪政是政治制度的重要保障。

在宪法下,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政府机构和职能都应该被准确规定。

这种制度可以保障政府的稳定性,减少政治冲突以及权力滥用。

宪政的本质在于限制政府权力。

孟德斯鸠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但人民必须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

宪法不仅规定了政府的权责,也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制定宪法,人民可以参与政治决策,监督政府行为,同时保障自身的权利。

结语孟德斯鸠是欧洲启蒙运动时期最杰出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他的思想不仅对欧洲的政治制度、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全球的政治发展产生了引领作用。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是一位法国政治学家和法学家,被誉为政治学的创始人之一。

他的三权分立思想被广泛应用于现代民主国家的政治制度中。

本文将就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进行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政治体制。

古希腊的政治体制是由贵族议会、民众大会和主持司法的人民法官三部分组成的。

这三部分之间的制衡和互相制约就成为了后来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主要包括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三个方面。

他认为这三个权力应该相互制衡和互相制约,从而达到避免政治权力过度集中的目的。

1. 行政权
行政权是指国家管理和组织社会生活的权力。

孟德斯鸠认为行政权应该由专门的政府机关负责,这些政府机关要行使国家的行政职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 立法权
立法权是指制定法律的权力。

孟德斯鸠认为立法权应该由立法机关负责,立法机关要保证法律的公正和合理,同时尊重和维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为现代民主国家的政治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义,它避免了政治权力过度集中的危险,保障社会公正和平等。

三权分立制度的实施能够建立一个法治和民主的政治体制,保障公民自由和权利,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分权制衡与现代法治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历史反思与现实启示

分权制衡与现代法治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历史反思与现实启示

分权制衡在当前中国法治中的重 要性和必要性
在当今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分权制衡原则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中国政治 体制与西方国家存在差异,但在构建现代法治体系的过程中,分权制衡的理念 是不可或缺的。
首先,分权制衡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通过将国家权力分散到不同的机 构,并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可以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 由。
结论
综上所述,分权制衡与现代法治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之间存在着密切的。通 过历史反思和现实启示,我们可以看到三权分立学说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了重 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在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中,我们应继续借鉴三权分 立学说的精髓,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不断探索适合国情的政治体制发展道路。
参考内容
在当今社会,分权制衡与现代法治已成为民主政治的两大基石。其中,孟德斯 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本次演示将从分权制衡 与现代法治的角度,对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进行历史反思及现实启示。
3、分权制衡原则对于构建现代 国家政治体制的启示
在构建现代国家政治体制的过程中,分权制衡原则为我们提供了以下启示:
首先,应充分认识到权力制衡的重要性,将权力分散到不同的部门和机构中, 以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其次,建立健全的法治体系,明确政府权力边界,规范 政府行为,确保政府权力合法行使。最后,要加强公民参与和社会监督,提高 政治透明度,使政府权力真正服务于公民利益。
历史反思
1、三权分立学说的发展历程和 历史意义
三权分立学说源于古希腊和罗马的政治理论,强调行政、立法和司法三种权力 的分立与制衡。然而,这一学说的真正奠基者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他在 《论法的精神》中详细阐述了三权分立学说,指出只有通过权力分立,才能实 现权力的相互制约与平衡。

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夏卫挺071350728孟德斯鸠(1689――1755年),是近代分权学说的创立者,也是近代法理学和社会学的奠基人。

其政治观点倾向于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

他于1748年发表了积20年心血酝酿而成的巨著《论法的精神》,他在书中猛烈抨击了封建专制制度,系统地提供了政治和法律的制度建设的原则,其中分权学说尤为独创,奠定了孟德斯鸠在近代西方学术界的重要地位,对后世影响深远。

一、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来源每一思想的产生都有其深刻的思想文化背景。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作为分权理论中重要的一页,是在这些西方行政学说思想的基础上进行理论研究以及结合当时政治实践的成果。

(一)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理论来源洛克的三权分立理论是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直接理论来源。

洛洛克认为国家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他认为立法权是最高权力,由国会行使。

行政权和外交权可以结合在一起由君主行使。

洛克极力主张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立和制约,这是防止国家腐败、保障合理健康的社会秩序的最重要的手段。

(二)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实践来源英国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的君主立宪制度,是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实践来源。

17世纪末18世纪初的法兰西,正是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快到转向没落的时代,而当时英国已建立了君主立宪制,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已赢得了相当的国家权力,社会经济、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都得到了迅速发展。

孟德斯鸠他不仅仔细研究了洛克的国家权力理论,而且实地考察了英国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权力划分与制约。

二、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内容(一)三权的划分孟德斯鸠认为每个国家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立法权是制定临时的或永久的法律,他有时又表述为两种基本权利:创制权和反对权。

行政权是“作出讲和或宣战的决定,派遣或接纳使节,维护公共安全,防御侵略”的权力。

司法权是惩罚犯罪和裁决私人诉讼的权力。

三权之中最重要的是立法权。

(二)三种权力由不同的机构行使孟德斯鸠主张三种权力应有不同的人和机构来行使。

浅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浅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浅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摘要: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时期,进步的资产阶级是首先以思想斗争的形式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进攻的。

孟德斯鸠是这一时期的杰出思想家之一;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以英国政体为原型,在继承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第一次系统地阐释和论证了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宪政原则,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并赋予不同的机关。

他认为,只有各种权力间彼此能够相制衡的体制才有可能会创造一个无私的政体。

关键词: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三权分立;权力制衡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时期,进步的资产阶级首先以思想斗争的形式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进攻的。

这时期的进步思想是推动其后的政治革命的重要动力。

孟德斯鸠是这一时期的杰出思想家之一,他的着作是人类进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孟德斯鸠及其《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背景社会现实方面的时代背景孟德斯鸠生活在法国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前半期,是法国腐朽的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发展到最高峰正要急剧转向没落的时代。

这时法国封建地主阶级和专制政府对广大人民的压迫是很极端的,农民的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已非常尖锐。

到了十八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展开,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和专制主义愈加势不两立,革命时机才进一步成熟。

这个历史形势给孟德斯鸠提出了反封建反暴政反教会的时代任务和思想主题,同时也规定了他的思想的“妥协的”、“温和的”、“谨慎的”性格。

思想方面的时代背景第一是某些先驱哲学思想的存在,尤其是英国培根的实验主义和法国笛卡尔的理性主义。

第二是同时代的进步思想家的活动。

这时期站在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的进步历史学家、科学家、哲学家、作家、进步人士等,都先后出来抨击封建主义的腐败社会秩序,或提出新的初期资产阶级的社会理想。

这些活动都是在专制主义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

第三是作为人类近代史的开端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的传播。

这个革命产生了新的社会形态,在那里取得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思想便自然地传播到毗邻的法国。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孟德斯鸠(Montesquieu)是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和政治学家,被誉为三权分立的奠基人之一。

他的著作《法意》中系统阐述了三权分立思想,成为启蒙运动时期政治学理论的重要代表之一。

在《法意》中,孟德斯鸠提出了人们熟知的三权分立学说,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相互制衡和相互制约。

本文将就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对当代政治制度的影响和启示。

一、孟德斯鸠的生平和思想背景1721年,孟德斯鸠出版了他的第一部作品《波斯书信》。

在这部作品中,他对奴隶制度进行了批判,并倡导保护人的尊严和自由。

之后,他在外交生涯中获得了丰富的政治经验,结合自身实践,深入研究了政治制度和国家管理问题。

在《波斯书信》的思想基础上,孟德斯鸠开始着力探讨政治体制的改革和理想政体的建构。

孟德斯鸠对英国政治制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英国议会的权力制衡、法院的独立性等机制给予了他许多启示。

他深刻领悟到权力的相互制约和制衡是维护自由和社会稳定的关键。

这些思想为他的三权分立理论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照。

二、《法意》中的三权分立思想《法意》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也是他三权分立思想的主要阐释。

他在书中提出了三个主要观点:权力的分立、权力的制约、权力的相互制衡。

这些观点构成了他三权分立思想的核心内容。

1. 权力的分立在《法意》中,孟德斯鸠提出,应该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立开来,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来行使。

他指出,如果这三种权力集中于一人或一团体手中,就很容易产生专制和腐败。

而将这三种权力分开,则可以有效地限制各自权力的滥用,保障人民的权益。

孟德斯鸠认为,权力是需要得到制约的。

他主张立法应该受制于一定的原则和规定,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也应该将互相制约加以限制。

这种制约方式,可以有效防止权力被滥用,并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3. 权力的相互制衡孟德斯鸠认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机构之间应该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关系。

简析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读《论法的精神》

简析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读《论法的精神》

简析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读《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是18世纪上半叶出生的法国启蒙思想家,是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

其代表作《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古老的经典著作之一,对近代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孟德斯鸠政治理论的出发点是社会,他突破了自然法高于人为法的传统见解,在政治社会必须遵守人为法。

他的思想对后世影响最深远就是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学说,他主张权利分立权力制衡。

一、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思想来源分权思想作为一种政治学说,由来已久。

早在之前的亚里士多德、波里比阿以及马基雅佛利都提出过类似“分权”的主张,这些虽然不是近代意义上的分权,但是为后来的分权学说提供了条件。

17世纪的思想家洛克第一次创立了分权学说,这是孟德斯鸠权力制约理论的直接来源。

洛克在《政府论》一书中指出,权力划分为三部分: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但是他认为执行权和对外权“这两种权力几乎总是联系在一起的”[1]。

所以,洛克的权力分立学说实质上是两权分立,即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立。

孟德斯鸠不仅仔细研究了洛克的国家权力理论,而且具体参加和考察了英国立法机关的讨论、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权力划分及其制约,英国的政治体制和权力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对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理论的形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孟德斯鸠的国家权力理论是由国家权力划分和国家权力制约相互联系的理论部分组成。

在国家权力划分的理论问题上,孟德吸收了洛克关于国家权力划分的思想观点和思维方法。

孟德斯将国家的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

二、三权分立的主要内容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移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2]如果滥用权力情况发生,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从而使权力受到牵制,达到权力平衡。

具体而言,就是把国家权力划分为:“(1)立法权力;(2)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3)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之一,他所提出的三权分立思想对于近代西方民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进行简要的分析与探讨。

一、三权分立的概念及由来三权分立,顾名思义,是指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权力机构之间的分立和制衡。

这一概念最早可追溯至17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的著作《论政治制度》。

同时,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美国现代民主制度的奠基者也将三权分立视为核心原则。

然而,孟德斯鸠在他的著作《论法的精神》中,对于三权分立做出了更为深刻的阐述和论述,从而使得这一概念被更加广泛地认知与使用。

孟德斯鸠认为,政治制度最重要的问题在于如何确立清晰、明确的权力分配和制衡机制,从而避免强权的威胁和侵犯。

他提出了以下的三权分立原则:1、权力分立原则政治权力应该分散到不同的机构中,以避免权力的过度集中和滥用。

例如,行政权应掌握在行政部门手中,司法权应归司法机构管理,立法权则应该由议会专职执掌,以减少相关机构之间的利益交叉和冲突。

任何一个政治机构获得太多的权力都会导致其滥用,因此三个机构之间必须互相制衡,以保持相对平衡的状态。

例如,行政部门的决策可以被立法机构否决,法院可以监督和审查行政和立法机构的决策合法性。

3、权力合理化原则权力合理化是指权力必须在规定的程序和合法规格下行使,以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利益,例如,法律必须要经过公开、公正和公认的程序来制定和执行,以便保证人民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

三、三权分立思想的意义与现实应用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原则所提出的制衡机制,其根本目的在于避免政治权力的过度集中和滥用,进而保护个人自由和民主法治的核心价值。

这一思想对于发展现代民主制度、促进政治体系改革、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在实际应用上,三权分立原则需要针对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政策,积极推动政治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综上所述,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给我们启示,即权力必须分散、制衡和合理化,并且需要在现实中不断地完善和创新,以实现政治制度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现代化。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孟德斯鸠(Charles-Louis de Secondat, baron de La Brède et de 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法国启蒙思想家、政治学家,人文主义者,被誉为“现代政治学之父”。

他的代表作《法国人的精神》和《论法的精神》等作品,影响深远,其三权分立思想被誉为“政治学三位一体”的最高峰之一。

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的思想在政治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引领了人们对政治制度的认知和理解。

本文将对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思想内涵、产生背景、对后世影响等方面进行剖析,从而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这位伟大思想家的思想贡献。

三权分立是孟德斯鸠政治思想的核心之一,也是他在政治制度方面所做的最为重要的贡献之一。

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首次提出了三权分立的理论,即国家权力应当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部分,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行使,相互制衡,相互制约。

立法权。

立法权是制定法律的权力,它主要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如国会、议会等)行使,是对国家政策的控制和制约,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的基础。

行政权。

行政权是执行政府政策和法律的权力,主要由政府机构行使,包括行政机关、行政部门等,为履行法律、保障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

司法权。

司法权是审理和判决案件的权力,由独立的司法机构行使,如法院、检察院等。

司法权的独立性和中立性是保障法律公正执行和司法权威的基础。

三权分立理论的内涵在于通过分权、相互制衡和相互制约,达到权力的制衡和权力的制约,避免权力滥用和集权的倾向,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产生背景孟德斯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产生背景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受古代政治制度的影响,二是受当时法国政治现实的考量。

古代政治制度的影响。

孟德斯鸠深受古代政治思想的影响,尤其是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政治制度和思想。

孟德斯鸠的权利分立与制衡思想对我们的启示

孟德斯鸠的权利分立与制衡思想对我们的启示

孟德斯鸠的权利分立与制衡思想对我们的启示孟德斯鸠面对当时的社会现实,认为当时所存在的腐烂不堪的封建主义和猛于虎的暴政必须消灭![2]17,这是他的理论所追求的现实目标。

孟德斯鸠决心设计出一套理想的、完善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来保障人们的自然权利,实现政治自由和社会进步到了近代,资产阶级的启蒙思想家洛克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三权分立!和制衡的主张,其成为孟德斯鸠分权制衡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二)孟德斯鸠分权制衡思想所取得的成就。

列宁曾指出: 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

![8]220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丰富和发展了历史上关于分权的思想和理论,其优越之处笔者在此仅介绍如下三个方面:1.孟德斯鸠在理论上首次明确了司法独立!原则,从而把洛克的两权分立论!发展为三权分立论!。

在洛克的思想中, 司法独立!的概念模糊且不彻底,认为司法权是执行权的一部分。

这实质上是权力的混合!,并没有分立,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则明确、彻底的多。

孟德斯鸠强调: 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

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

![2]156可以看出,其认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司法权(指审判权),应该是完全独立的,不受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干涉。

司法独立是三权分立!和以权制权!的重要支柱,它对资产阶级各国的司法制度,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后来它差不多载入了所有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为世界各国所采用[9]60。

2.孟德斯鸠首先明确地阐述了权力制衡!的原理。

所谓权力制衡!,就是立法、行政、司法这三种权力互相分立,互相制约,保持平衡。

他认为只有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才可以避免和防止政府的祸害作用,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和民主权利。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制衡思想的基本内容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制衡思想的基本内容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制衡思想的基本内容孟德斯鸠认为,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着三种权力:有关制定法律的权力,即立法权;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即行政权;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即司法权。

为了防止国家权力因过分集中而产生专制和独裁。

首先必须将国家的三种权力分别置于不同的机构之中,由不同的人分别行使。

如果把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机构之手,自由就不复存在了。

因为立法者就是执行者,如果制定的法律是暴虐的,那么,这种法律会被立刻执行。

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与行政权分立,自由也会不存在。

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产生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果三种权力集中在同一个人或机构手中,则一切都完了。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同一个机关既是法律执行者,又享有立法者的全部权力,它可以用它的“一般意志”去蹂躏全国;因为它还有司法权,它又可以用它的“个别意志”去毁灭每一个公民。

孟德斯鸠极力反对一国之中必须有一个人或一个机构掌握某种至高无上的权力。

相反,他认为只有把政府全力分散到不同的机构和阶层的手中,并通过彼此的渗透和相互制约,才会产生宪政与自由。

立法权表现的是国家的共同意志,应当归属全体人民,由人民全体掌握。

但他又认为人民在统治过程中缺乏议政能力,只具有充分能力来选择具有这样才能的人。

也就是说,人民可以通过选举,选举出代议机构行使立法权。

因此,选举权应赋予一切公民。

为了防止平民阶层通过选举控制议会,通过立法对贵族和特权阶层实施“报复”,立法部分应由代表人民的下院和由贵族组成的上院构成,同时享有立法权,并借相互否决的特权来制约对方。

但上院的立法权是受到限制的,特别是在关于征收银钱之类的法案上。

由世袭权力组成的上院,只有反对权,而不应有创制法律的权力。

这一主张充分反映了他资产阶级立场与贵族倾向的妥协。

行政权应该掌握在国王手中。

因为这一部分的政府权力几乎时时需要急速的行动,所以由一个人管理比几个人管理好些。

孟德斯鸠——三权分立与制衡思想及其对美国宪政的影响

孟德斯鸠——三权分立与制衡思想及其对美国宪政的影响

孟德斯鸠——三权分立与制衡思想及其对美国宪政的影响摘要: 本学期讲述的西方政治思想史,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马基雅维利、洛克、卢梭等人为论述的重点,一来使学生了解西方政治思想的基本脉络和主要思想,二来使学生对政治制度变迁和政治思想之演进的相互关系有所了解。

但是,对于历史,我们不仅仅应该从横向娓娓道来,更应该懂得纵向的对比与思考。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时期,进步的资产阶级是首先以思想斗争的形式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进攻的。

孟德斯鸠是这一时期的杰出思想家之一; 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以英国政体为原型, 在继承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 第一次系统地阐释和论证了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宪政原则,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 并赋予不同的机关。

他认为,只有各种权力间彼此能够相制衡的体制才有可能会创造一个无私的政体。

关键词: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三权分立; 权力制衡1 孟德斯鸠及其论法的精神1. 1 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背景1. 1. 1 社会现实方面的时代背景孟德斯鸠生活在法国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前半期, 是法国腐朽的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发展到最高峰正要急剧转向没落的时代。

这时法国封建地主阶级和专制政府对广大人民的压迫是很极端的,农民的起义此起彼伏, 政治经济危机已非常尖锐。

到了十八世纪中叶, 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展开, 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和专制主义愈加势不两立, 革命时机才进一步成熟。

这个历史形势给孟德斯鸠提出了反封建反暴政反教会的时代任务和思想主题。

1. 1. 2 思想方面的时代背景第一是某些先驱哲学思想的存在, 尤其是英国培根的实验主义和法国笛卡尔的理性主义。

第二是同时代的进步思想家的活动。

这时期站在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的进步历史学家、科学家哲学家、作家、进步人士等, 都先后出来抨击封建主义的腐败社会秩序, 或提出新的初期资产阶级的社会理想。

这些活动都是在专制主义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

第三是作为人类近代史的开端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的传播。

孟德斯鸠的法治思想思想家的理论

孟德斯鸠的法治思想思想家的理论

孟德斯鸠的法治思想思想家的理论孟德斯鸠(Montesquieu)是法国启蒙思想家之一,以其对法治的思考与理论而闻名于世。

他的法治思想为后世的法律制度与政治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影响。

本文将深入探讨孟德斯鸠的法治思想,揭示其思想家的理论。

一、法治的定义及重要性法治是指通过法律来保障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的原则。

它是一个强调法律具有普遍性、立法程序透明、司法独立等特点的社会制度。

在孟德斯鸠看来,法治是维护自由、防止专制以及实现宪政的重要手段,是一个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规制。

二、孟德斯鸠的法治思想基础孟德斯鸠的法治思想建立在对人性和政治权力的深刻思考之上。

他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政治权力是容易被滥用的。

因此,法治应该成为一种防范政府滥用权力的制度。

三、三权分立与制衡孟德斯鸠提出了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应该互相制约、相互独立。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被划分为不同的部门,使得每个部门都有一定的限制和平衡机制,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引发的滥权和专制。

四、地理与法治的关系在《论法律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提出了法律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

他认为地域的物理特点会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与法律体系。

例如,民主的国家适合较小规模的地理区域,而专制的国家适合较大规模的地理区域。

这一观点对于后来的法律学者和政治家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五、法治与宗教的关系孟德斯鸠在《波斯泉》一书中,探讨了法治与宗教之间的关系。

他认为传统宗教对于国家的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影响,而且宗教法律应该被整合到国家法律中,以达到社会秩序的维护。

然而,他也强调了政治与宗教的分离,主张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六、对民主制度的贡献孟德斯鸠的法治思想对于民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他提出的三权分立理论为民主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他的思想也为后世的宪政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总结:孟德斯鸠的法治思想深刻地影响了世界政治与法律制度的发展。

他的理论奠定了法治原则的基础,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权利以及限制政府权力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分权制衡与现代法治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历史反思与现实启示

分权制衡与现代法治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历史反思与现实启示

分权制衡与现代法治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历史反思与现实启示1. 本文概述本文旨在对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进行历史反思,并探讨其在现代法治中的现实启示。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对世界各国的政治体制和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首先回顾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分析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影响和演变。

随后,本文将深入探讨三权分立理论在现代法治中的具体应用,以及其在实践中面临的挑战和困境。

本文将提出对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现代反思,旨在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2. 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历史背景与理论基础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诞生于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的高潮时期,这一时期的社会背景是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深刻质疑以及新兴资产阶级对理性、自由和平等理念的热烈追求。

孟德斯鸠深受当时社会变革及前人思想的影响,尤其是约翰洛克的分权理论。

洛克在其著作中首先提出了政府权力应当被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为限制绝对权力、保障个人权利提供了初步的理论框架。

孟德斯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分权理论,他认为,为了避免国家权力集中于一人或一部分人手中所可能带来的暴政与滥用权力,有必要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大基本功能。

在孟德斯鸠看来,立法权负责制定法律,体现普遍意志行政权执行法律,处理日常国家事务而司法权则通过独立审判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这三种权力应当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分别行使,并且彼此之间形成有效的制衡关系。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不仅吸收了早期启蒙思想家关于权力分立的理念,更是在考察各国政治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理论精华。

它不仅是对封建集权统治的一种有力批判,也是对未来国家构建蓝图的积极探索,对后世特别是美国宪法及其联邦体制的形成产生了直接而显著的影响,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构建分权制衡机制的重要理论基石。

3. 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核心内容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作为现代法治和政治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在于对国家权力的合理分配和制衡。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研究孟德斯鸠(Montesquieu),法国启蒙思想家、政治经济学家和法学家,是西方政治学的奠基人之一。

他于1748年出版了《法意》一书,并在其中阐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强调了立宪制度与自由的价值。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一、三权分立概念的来源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来源于古希腊和罗马的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

在古希腊和罗马时期,政治权力被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方面,并且被赋予了相互制衡的功能。

孟德斯鸠认为,这种政治制度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孟德斯鸠还受到英国的政治体制启发。

他认为,英国政治体制的成功在于将政治权力分为国王、议会和法庭三个方面,并且这三个方面之间相互制衡。

此外,孟德斯鸠还受到荷兰共和国政治体制和美国宪法的影响。

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的概念是:政治权力应该被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方面,每个方面都应该拥有独立的职责和权力,并且相互制衡。

行政权力是指领导国家的政府,包括国王、总统、首相等;立法权力是指制定法律的机构,如议会、国会等;司法权力是指审判案件的机构,如法庭、法院等。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原则是:相互制衡、互相独立、各司其职。

相互制衡是指三个政治权力之间应该相互制约,没有一个权力可以完全掌握国家的政治权力;互相独立是指三个政治权力分别独立行使职责和权力,不受其他权力干扰;各司其职是指三个政治权力分别从事自己的职责和工作,不越权和乱权。

三、三权分立的功能和作用孟德斯鸠认为,三权分立制度是保障人民自由和防止专制政治的一种重要方式。

他认为,分权制度可以限制统治者的权力,并避免统治者滥用权力。

因此,三权分立制度的主要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1、制约政治权力三权分立制度可以使政治权力得到有效制约,从而避免一人独断和腐败。

如果所有的政治权力都由一个人或一个机构掌握,则极有可能会出现权力的滥用和腐败。

2、维护法制三权分立制度可以维护法制,防止官员和领导干部的腐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章孟德斯鸠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思想政治教研组安文杰一、孟德斯鸠简介孟德斯鸠,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

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

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

除此包括《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

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1689年1月18日,在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特庄园诞生孟德斯鸠自幼受过良好教育。

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

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16年,继承了波尔多法院院长(他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这个职务)职务,并获男爵封号。

孟德斯鸠博学多才,对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曾经撰写过许多有关论文。

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

这部书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嘴脸,如荒淫无耻的教士、夸夸其谈的沙龙绅士、傲慢无知的名门权贵、在政治舞台上穿针引线的荡妇等。

书中还表达了对路易十四的憎恨,说法国比东方更专制。

这部书受到了普遍欢迎。

1726年,他出卖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

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

1731年回到法国后,潜心著述。

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利用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

1748年,他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

这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

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

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论者。

他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

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

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

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其中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认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间,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认为国家疆域的大小同国家政治制度有极密切的联系。

1755年1月,孟德斯鸠在旅途中感染热病,同年2月逝世。

临终前,他承认上帝伟大,人是渺小的。

埋葬时,哲学家中有狄德罗在场,这使他享受了死后的荣光。

他宣传了启蒙思想,为激发法国大革命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孟德斯鸠主要的思想1、政体理论学说孟德斯鸠对资产阶级国家和法的学说,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这些理论给法国大革命带来了直接的思想影响,而且超越国界,对各国资产阶级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确立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孟德斯鸠把政体分为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

2、三权分立学说孟德斯鸠继承洛克的分权思想,明确地提出“三权分立”的学说。

这对资产阶级国家的形式和政体构成,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理论依据。

孟德斯鸠把国家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这三种权力应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

这就是所谓的“三权分立”,是要使各种权力相互牵制,彼此均衡。

君主掌握行政权,议会行使立法权,法院专管司法权。

孟德斯鸠还认为,只有划分权力的国家,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才能得到保障。

如果不划分权力,国家就不会有温和的政体,而必然会倾向于专制。

他的分权学说针对专制制度,但以英国的君主立宪为楷模,所以比较温和,妥协色彩很浓。

3、民主权利和政治自由学说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主张言论自由、出版和信仰自由,消除财产的极端不平等,保证公民得到生活资料。

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

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总之,他把自由与法律、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强调法律的作用,认为没有法治,国家就会腐化堕落,法治是国家的灵魂,法治可以保证政治自由。

另外,他还提出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反对肉刑、逼供等一些进步观点。

4、自然环境决定论此外,孟德斯鸠还认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不同而导致的民族精神的差异,也对法律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适合民族精神的法律,才是好的法律。

法律同自然地理环境不同造成的人口、贸易、宗教、货币等差异也有密切的关系,只有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制定出适合需要的法律。

孟德斯鸠一系列政治学说和法律观点,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过重大作用。

三、孟德斯鸠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思想1、提出三权分立的背景三权分立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从亚里士多德著名的政体三要素论(议事、行政、审判)到波里比阿发展这一思想,提出权力制衡的观点等都为“三权分立”学说奠定了理论基础,而洛克的三权分立理论则是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直接理论来源。

英国是世界资本主义的摇篮,也是分权政体的故乡。

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资产阶级的国家分权理论,对政体作了经典性的论述。

他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他极力主张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立和相互制约,并认为这是防止国家权力腐败、保障合理健康的社会秩序的最重要的手段。

按照洛克的分权理论和制衡思想建立起来的英国君主立宪制度,使英国获得了迅速发展。

这一套政治体制和权力体制及运行机制成为了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实践来源。

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以英国政体为原型,在继承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第一次系统地阐释和论证了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宪政原则。

2、三权分立的内容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移的一条经验”。

鉴于此,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并将它们分别赋予不同的机关。

他认为,只有各种权力间彼此能够相制衡的体制才有可能会创造一个无私的政体。

在他看来,立法权属于议会,因为它代表着国家的一般意志,应该由人民集体享有。

行政权执行国家的意志,由君主或国王行使。

因为行政部门需要行动迅速,所以应由一个人管理。

司法权由法院行使。

法院由人民阶层中选出的人员组成。

司法权的例外:第一,贵族不应该被传唤到国家的普通法院,而应该传唤到立法机关由贵族组成的那部分去受审。

第二,国家的法官不过是法律的代言人,既不能缓和法律的威力,也不能缓和法律的严峻。

第三,某个公民在公务上侵犯了人民的权利,而犯了普通法官所不能或不愿惩罚的罪行,在这种情况下,由人民所构成的众议院行使审判权。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还突出了法治原则。

针对法国当时的政治弊端,孟德斯鸠希望法国实现理想的立宪君主制,君主、贵族和资产阶级各阶层都参与政事。

他所开出的解救、改良社会的药方是三权分立,通过政治权力的划分,以一种权力牵制另一种权力,以一种力量和另一种力量相抗衡,在总体上防止过分扩张和专横地行使政府权力。

这实际上是确定了法治原则的重要性和现实性。

当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孟德斯鸠脱离不了他的历史身份,他所谓的“三权分立”不过是阶级分权和分工,这是孟德斯鸠及其学说的局限性。

3、三权相互制衡的思想三权不仅要分立,还要相互制衡。

他指出,在某种意义上,制衡比分立更重要。

具体而言,对立法机关的制约有:立法机关不得随意开会或闭会,由行政机构决定其开会的时间和期限。

对行政机关的限制有:它参加立法机关的讨论,对于立法机关的税收法案,只能表示同意。

在一般情况下,行政权只通过否决权参与立法。

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对行政首脑的违法行为享有弹劾权。

而司法机关对立法机关的活动是否违宪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享有监督权。

对司法机关的限制有:让立法机关也掌握部分的司法权,贵族违法在贵族院受审,不受普通法院的传讯。

4、三权分立学说的影响第一,孟德斯鸠关于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以保障自由、民主、公正的社会秩序的政治理论,是自由民主观的完备理论形态。

第二,孟德斯鸠关于立法权和行政权相互制约的理论,使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制约成为相互的,最终成为一种完备的具有较强现实操作性的权力制约理论。

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第三,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理论,曾经深刻地影响了雅各宾派执政时期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发展和美国政治制度的建立。

课后习题:1、简述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思想。

2、简述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的积极意义和理论缺陷3、分析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对我国今天所进行的改革开放有什么影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