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李贽童心说美学思想的超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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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李贽童心说美学思想的超越性
【内容摘要】李贽的童心说美学思想诞生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在中国美学史上拥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童心说美学思想的本质特征及其独特价值在于它的超越性。在文艺实践中,童心说的超越性体现为对小说等新文体的美学价值的肯定。
【关键词】童心说超越性新文体独特价值
童心说美学思想诞生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这一时期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进一步激化,政局动荡,政教合一局面开始被打破,士人的政治理想和社会理想无从实现,开始更多地关注个人价值和自我解脱。童心说的美学思想来源于儒家(心学)、道家和佛教(禅宗),也是李贽自身经过理论发展提升的结果和新的时代文化因素影响的体现产物。它重视情感表达的特色,与中国古典美学情理之辩中重情一极的发展线索一脉相承;它的“真心”、“真人”、“真文”对真实的强调,则是中国古典美学尤其是道家美学中“法天贵真”思想的发展;建立在童心说基础上属于童心说美学体系的关于“发愤”的情感强度的美学主张,则是对司马迁以来的创作论思想的继承和改进。然而,继承和发展只是童心说美学思想的一部分价值所在,它的更为重要的思想价值在于它在继承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各种思想元素之后,将他所继承发展的思想都发展和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使得其中一些美学因素甚至的突破了原有的古典美学的和谐范畴,在某种意义上显示出了近代美学因素的性质。童心说重视个人作为审美主体的重要价值,强调人的真实、自然的情感及其合理表达对于文艺创作的重要作用,在个人和社会、情感和伦理关系中强调个人的主体意义与情感的独特价值。这种对传统美学思想在个人与社会、情感和伦理关系上的突破,就是童心说的超越性,也就是它的独特价值所在。童心说美学思想的超越性特征,在理论内容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童心”概念中的私心对道心的超越、强调“真情”的情感对伦理的超越、“发愤”所体现的情感强度对传统情感表现原则的超越。在其直接影响到的文艺实践中,则体现为对小说等新文体的美学价值的肯定。
《童心说》中提到:“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李贽对于“心”的关注,始于他受到的将心作为自立自足本体的心学的影响,然而论其内涵本质,则更多地体现了禅宗和道家思想的影响。这里的“最初一念之本心”,既有禅宗“明心见性,了悟本心”的痕迹,又是受到道家见素抱朴思想启发的结果。李贽认为,只有在人的基本物质欲求的到满足的前提之下,人才可能以真诚、真实的态度对待和处理各种事务。在他的观念体系中,“私心”是真心的前提和基础,这种思路一直延伸到了高举童心和真心的童心说中。“童心”的“私心”和“个体之心”的本质,体现了童心说美学思想在个人和社会,个人欲望和社会伦理关系上的超越性特征,即私心对道心的超越。童心说美学思想在个人和社会及伦理关系中强调个人的一极,显示出了个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断裂倾向,体现出了一种近代色彩。中国古代是“以血缘宗法纽带为特色,农业家庭小生产为基础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1],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血缘根基的强大力量将人连在一起,按照君臣、父子、夫妇的模式结成一个有机整体。个人从属于社会或群体,即这个人所属的家庭、宗族、阶层,个人的概念并不清晰,社会或群体的价值高于个人的价值,个人的思想和欲望必须服从于社会和群体的利益和规范。李贽的童心说反映的就是“私心”对“道心”的反抗和胜利。在童心说美学思想中,代表个人情感欲望的“私心”被赋予了合理的地位,而代表血缘宗法社会的伦理价值的“道心”则被颠覆了,个人与社会之间出现了严重的矛盾。童心说强调了其中的一极——个人的“私心”,个人和社会的和谐关系被质疑并最终打破,产生了断裂。而和谐,恰恰是作为古代的美的形态的狭义的美的本质特征:古代的美的形态是以和谐为标志的美(和谐),
其特征是“把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个性与社会、必然与自由等构成的诸元素和谐、均衡、稳定、有序地组成一个统一整体”。[2]在这个意义上,童心说凭借个人与社会关系中对于个体私心欲望和主体价值的强调和坚持,在实现了对前代美学思想的超越的同时,也突破了古典和谐美形态的范畴,而走向了近代崇高的方向。童心说美学思想对于“私心”即个人的情感欲望的强调,是对市民阶层的“人欲”的肯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个人主体意识的觉醒,是中国古典美学开始将注意转向对于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开始,而审美主体意识的萌生也造成了古典和谐美中个人和社会关系的对立和破裂,使童心说显示出了一种近代的崇高的美学色彩。
童心说美学思想以“童心”(“真心”)为出发点,重视人的天性情感在文艺创作中的作用,认为只有源于人的内心的真实情感并将这种情感真实无伪地表现出来的文学艺术作品,才是合格的、优秀的文艺作品。反之则“假人言假言,而事假事,文假文乎,盖其人既假,则无所不假矣”(《焚书》卷三《童心说》)。“中国美学强调美与善的统一,强调艺术在伦理道德上的作用”[3],在中国古代美学发展史上,涉及情和理(礼)即情感与理智或者伦理之间的关系时,情感的表达常常要遵循理智或礼义的要求,强调二者均衡的中和之美。早在西周末年就出现了和谐为美的观点,史伯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国语·郑语》)认为只有不同的或相对立的声、色、味的一定协调,才有美和艺术的产生和发展,才有美和艺术的多样性。
童心说以“童心”为核心概念,强调童心的价值,实现了私心对道心的超越,引发了审美主体意识的觉醒;强调真情的价值,以情感超越伦理的限制,深化了人们对审美活动的情感特征的认识;发展出“发愤”命题,实现了情感强度对情礼法度的超越,生成了新的情感表现原则。童心说坚持独立审美判断标准,突破古典审美规范的结果,具有近代思想解放的性质。而这种带有近代色彩的超越性,正是童心说美学思想独特价值所在之处。
【注释】
[1]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284页
[2] 周来祥.《论中国古典美学》.齐鲁书社.1987年.第56页
[3] 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先秦两汉编.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