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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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承揽商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一、目的:为防止职业灾害发生,并保障承揽商人员及本公司员工安全健康和维护设施安全,订定本管理办法,以确定承揽商及公司员工有关安全卫生及环保事项之责任。

本管理办法,公司员工及承揽商有遵守之义务。

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进入爱丽思生活用品(苏州)有限公司从事业务活动的承揽商。

三、定义:3.1承揽商:凡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合约或订单之厂商,本公司将承揽商分为施工商及供应商。

注:对于该作业是否已经对完成订单或合约由需求及权责单位核实。

3.1.1 施工商:各类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厂商(含厂房建设、装修、维修、改造等,设备设施的安装、维修、改造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执行抢修抢险施工作业的厂商,承揽商施工管制范围如下所列:3.1.1.1厂内之设施/ 设备/ 土木/ 办公室隔间/ 安全系统等装设/ 修改或大型保养作业。

3.1.1.2.可能触动安全监控系统(会产生热、烟及火花)之作业。

3.1.1.3.厂区清洗外墙作业.3.1.1.4.制程/制造/设备承揽业务:3.1.1.4.1.装机/移机作业。

3.1.1.4.2.设备维修/保养涉及到危险作业(设备/机台参数调试、修改程序等不涉及危险作业之类型不在管制范围。

)。

3.1.1.5.厂务工程/ 二次配施工。

3.1.1.6.年度维修工程合约3.1.2供应商:含餐饮供应商、清洁服务商、绿化服务商、废弃物处理商、原辅材料及配件供应商、成品、物料的运输商等。

3.2 紧急抢修作业:不能提前预知或不紧急处理将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作业。

3.3 项目负责单位:为公司内部(含基建部)直接负责承揽商合同内容实施和管理的单位。

3.4 监工:指施工现场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监工即负责该项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四、职责:4.1 总务:为承揽商厂内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承揽商厂内作业的环境、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提出隐患及整改措施。

4.2项目负责单位:为合约厂商的直接管理及责任单位,负责本部门合约厂商施工作业申请,作业现场全程施工监督检查及相关沟通协调事项,违约处理,违约金追踪,违约金扣工程款,违约申诉协助等。

分公司对外承揽工程管理办法

分公司对外承揽工程管理办法

分公司对外承揽工程管理办法为了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扩大市场占有率,作大作强企业品牌,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公司鼓励各分公司对外承揽工程。

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分公司对外承揽工程管理办法。

一、对外承揽工程的分公司:是指专业化分公司、劳务分公司、检修分公司和华泽检修分公司,不包含广西分公司和所有项目部。

二、对外承揽工程的原则:1、专业化分公司和劳务分公司不允许涉及现在检修分公司和华泽检修分公司的业务板块。

2、检修分公司和华泽检修分公司不允许互相侵占对方业务板块。

3、不允许侵占公司现有的大修、技改、更改板块。

4、对外工程在有收入以后方可发生成本,公司不予垫付任何资金。

三、对分公司承揽工程的管理1、对需要用公司资质的大型工程的管理由承揽单位所属分公司提出申请交项目管理委员会。

项目管理委员会经过风险评价后,决定是否委托分公司组织投标,中标后由经营部代表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

项目管理委员会决定成立以作业队负责人为项目经理的项目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给公司上缴3-8%的净利润,其余按公司对外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对需要用劳务(专业)资质的分包工程的管理专业化分公司和劳务分公司所属作业队伍在外部承揽分包工程,需要公司劳务资质签订分包协议,分公司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由经营部与甲方签订分包协议。

工程管理由分公司负责,职能部室不管理,有收入后,方可发生成本。

3、检修工程的管理两个检修分公司在山西企业外承揽检修任务,需要公司签订协议,经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部办理手续。

只需要分公司就可签订的协议,经总经理或授权人同意后签订。

工程收入由检修分公司随协议交经营部,经营部按照年初经济责任目标制定的对外承揽任务指标完成后,多完成部分按上缴比例下降3%收取管理费后给分公司批付收入。

4、提供劳务分包的管理专业化分公司施工处和劳务分公司各队由各分公司制定管理细则,报公司备案。

四、优惠政策1、分公司承揽工程成立项目部,可以从公司现有技术人员中经人力资源部同意挑选人员,按照协议支付工资奖金分红和各项福利待遇。

承揽商施工管理办法3

承揽商施工管理办法3

作 业 指 示 书文件编号 版本 W-AD-0033Rev3.0 页数 P8制/修订日期2013/03/14作成/变更履历: 版序日期变 更 内 容 说 明总页数 承认 审核 作成1.0 2013/01/10 新规制定 62.0 2013/01/22 变更理由:完善承揽商管理8变更要点:加入承揽商施工完毕后5S 要求及承揽商施工罚则明细 3.0 2013/03/14 变更理由:完善承揽商管理8变更要点:加入3.2.3承揽商进出管制,更新罚则文件编号 版本W-AD-0033Rev3.0 页数 P1/8作业指示书制/修订2013/03/14日期承认审核作成适用工程承揽商施工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承揽商入厂施工会签单位适用品目全品目1.目的:为有效管理承揽商/厂商入厂施工作业质量及作业安全,以维护劳工安全与健康,故订定本作业指示书。

2.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承揽单位以其工程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揽时,应于事前告知该承揽人有关其事业工作环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应采取之措施.并查核承揽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3.内容:3.1.权责:3.1.1.施工申请单位:3.1.1.1.施工申请单位为该项工程施工申请单位。

3.1.1.2.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承揽商于施工期间之施工及安全卫生事宜。

3.1.1.3.协助承揽商处理施工问题。

3.1.1.4.告知承揽商公司内相关承揽商施工管理规定。

3.1.1.5.于承揽商承揽期间进行安全卫生及环保稽核。

3.1.2.6.监控承揽商于施工期间之施工质量。

3.1.2.施工地点主管:3.1.2.1.监督承揽商于施工期间之施工及安全卫生事宜。

3.1.2.2.监控承揽商于施工期间之施工质量。

3.1.3.环安部门:3.1.3.1.由警卫依公司门禁管制相关办法,进行施工厂商及人员入厂施工管制。

3.1.3.2.负责承揽商施工安全卫生管理作业规划及修订,并监督全厂推动情形。

对外承揽业务管理制度

对外承揽业务管理制度

对外承揽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对外承揽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业务范围公司对外承揽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代理销售公司产品;2. 代理采购原材料;3. 承接外部委托项目;4. 其他涉及公司利益的业务。

三、承揽条件1. 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承揽对外业务;2. 对外承揽业务必须符合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政策;3. 对外承揽业务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

四、业务流程1. 业务申请:由相关部门或员工提出业务承揽申请;2. 业务审核:相关部门审核业务申请,确认是否符合条件;3. 业务洽谈:与委托方进行业务洽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4.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明确业务内容、费用、责任等;5. 履约监管:对承揽业务进行监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6. 结算结算: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确保公司权益。

五、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在承揽业务前,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应对措施;2. 合同监管: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监管,确保双方权益;3. 资金控制:对业务所需资金进行控制,避免风险;4. 绩效考核:对承揽业务的绩效进行评估,奖惩分明。

六、不正当竞争公司严禁通过打价格战、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业务。

七、监督检查1. 相关部门对对外承揽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2. 定期对承揽业务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业务策略。

八、违规处罚对违反承揽业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停止合作、追究法律责任等。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修订,以公司颁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承揽业务是公司发展的重要一环,对外承揽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将有助于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该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公司承揽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承揽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承揽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承揽合同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承揽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承揽合同管理活动,具体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承揽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加强合同管理各环节的监督和控制。

第四条公司承揽合同管理应该依法行政,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公司承揽合同管理应该加强内部协调沟通,形成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公司承揽合同管理应该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合理设定合同管理目标和任务。

第七条公司承揽合同管理应根据公司业务情况,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八条公司承揽合同管理应重视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合同管理意识和素质。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九条公司承揽合同签订必须经过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或领导的批准。

第十条公司承揽合同签订应确定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双方、数量、价格、交货期、质量标准等。

第十一条公司承揽合同签订应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加强风险评估和管控。

第十二条公司承揽合同签订应建立合同档案,定期更新并备份保管。

第十三条公司承揽合同签订应加强信息保密,避免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公司承揽合同签订应建立合同变更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核准变更。

第十五条公司承揽合同签订应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承揽合同签订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七条公司承揽合同签订应建立考核机制,对合同履行情况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十八条公司承揽合同签订应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及时调整合同管理策略和方式。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十九条公司承揽合同履行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第二十条公司承揽合同履行应建立项目管理团队,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

第二十一条公司承揽合同履行应加强供应链管理,确保原材料供应充足和质量可靠。

承揽管理办法

承揽管理办法

承揽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承揽业务,确保承揽零件满足客户需求,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承揽业务的管理。

3、职责3.1事业部总经理负责承揽件合同、《承揽件计划表》、《零星铸件报价单》的批准。

3.2生产运营部部长负责《承揽件计划表》的审核。

3.3事业部总经理、生产运营部、技术部、品控部、木模车间、大件车间(小件车间)、熔炼车间负责《承揽件合同评审表》的评审。

3.4生产运营部3.4.1生产运营部部长a)负责对事业部承揽件的技术、品控、生产、服务等业务的总体协调。

b)负责对《承揽件合同评审表》和《承揽件计划表》的评审和审核。

负责对承揽按计划执行情况的总体协调。

3.4.2承揽业务主管a)负责承揽件合同的拟定,根据客户订单或合同编制详细《承揽件合同评审表》,并报相关部门评审以及领导审核批准;《承揽件合同评审表》编制时需注明材料牌号、件数、技术要求、有无木模等信息。

并由生产运营部、技术部、品控部、木模车间、大件车间(小件车间)、熔炼车间、事业部总经理分别评审;(附:《承揽件合同评审表》《承揽件计划表》)b) 负责编制《承揽件计划表》,并报生产运营部部长审核,报事业部总经理批准。

负责编制《零星铸件报价单》,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并交需方确认。

c)负责按承揽计划的要求进行计划进度的检查跟踪;对工艺编制、木模制作、生产过程、划线过程、发货过程中出现需要承揽客户确认的情况负责联系客户。

d)负责承揽件的发货和结算并填写相关记录;对承揽件的重量准确性负责。

e)负责办理承揽件的发票和收款等相关手续;3.4.3技术部a)接到《承揽件合同评审表》时,根据图纸和技术要求以及木模情况进行评审;b)负责按照生产周期要求进行承揽件工艺的编制,对有木模的承揽件,要负责对照木模进行工艺标识并确定必要的工艺参数;c)负责承揽件制作过程中的技术服务;3.4.4品控部a)接到《承揽件合同评审表》时进行评审。

b)负责根据承揽件图纸进行承揽件的首件划线验证;c)负责根据划线通知单进行承揽件首件划线验证以及中途抽检;d)负责对合格承揽件贴合格证。

承揽商安全卫生环保作业管理办法

承揽商安全卫生环保作业管理办法
5.3.2每日進入本公司前於警衛室辦理入廠登記,並由本公司監工人員帶領入廠。
5.3.3每天施工結束後,需將背心交還給本公司,若有丟失或損壞者照價賠償。
5.3.4指派現場管理人員,於工作日必須在作業場所,並接受本公司監工人員、環安人員及工程主辦單位主管之合理督導。
5.3.5現場管理人員若請假需另行指派其他現場管理人員代理相關工作。
5.8.6承攬商對其雇用人員之工作意外傷亡,應負全部職業災害賠償與補償責任。
5.8.7承攬商所屬工作人員,如有造成本公司及其他承攬商設施或機具毀損或人員傷亡狀況,承攬商應負連帶賠償與補償責任。若承攬商不賠償、不補償則由工程合約款中扣繳,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5.8.8承攬商不慎發生火警之失火責任,及造成本公司之損失(包括由本公司支援之滅火器材),均由肇事之承攬商負擔。
四、權責:
4.1環安部:
4.1.1本辦法制訂、修訂與執行;
4.1.2監督工程施工現場環保、安全、衛生之相關事項;
4.1.3召開施工前安全會議或危險因素告知;
4.1.4與承攬商簽署《承攬商安全管理協議》,並交付《承攬商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4.2採購關務室:與承攬商簽署合同或下訂購單時,需確認廠商資質等材料是否齊全
本公司承諾確實閱讀、瞭解該守則之內容,轉知本公司所僱用之員工,並保證本公司所僱用之員工於施工期間及貴公司廠區確實遵守下列事項:
1.「承攬商安全衛生環保工作守則」全部內容、貴公司之管理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2.本公司現場負責人員與貴公司之監工、環安等人員密切聯繫。
3.接受貴公司監工、環安等人員合理督導及改善建議。
5.5.1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及協調之工作。
5.5.2工作之聯繫與調整。
5.5.3工作場所之巡視。

承揽业务管理制度

承揽业务管理制度

承揽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承揽业务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承揽业务是指公司依据合同法规定,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完成的各项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承揽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承揽业务应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坚持顾客至上,服务至上的宗旨。

第五条公司承揽业务应遵循市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公司承揽业务应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原则。

第七条公司承揽业务应遵循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第八条公司承揽业务经营应注重风险防范,防止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业务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公司设立承揽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公司承揽业务。

第十条公司承揽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公司承揽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承揽业务的全面运作,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业务策略和措施;(三)负责对承揽业务的投资、项目、风险的评估和决策;(四)负责承揽业务的关键岗位人员选拔、考核、培训和管理;(五)负责承揽业务的资金计划、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六)负责承揽业务的市场调研、客户关系管理、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七)负责承揽业务的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业务流程优化等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承揽业务管理部门设立若干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承揽业务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十二条公司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应符合承揽业务管理的需要,切实保障承揽业务的正常运作。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承揽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对承揽业务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承揽业务应遵循市场需求,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十六条公司承揽业务应遵循客户利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十七条公司承揽业务应遵循合理定价,提高利润水平,保障公司经济效益。

产品承揽管理制度

产品承揽管理制度

产品承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产品承揽行为,提高产品承揽效率和质量,保护客户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承揽活动。

三、管理原则1.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所有产品承揽人员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2. 客户至上原则:公司产品承揽人员应始终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真诚对待客户,满足客户需求。

3. 依法承揽原则:公司产品承揽活动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4. 诚信合作原则:公司产品承揽人员在与合作方进行承揽活动时,应遵守诚信原则,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产品承揽程序1. 报名申请:公司产品承揽人员首先需要向公司提出产品承揽申请,包括产品信息、承揽计划以及相关资质证明等。

2. 审核批准:公司将对产品承揽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质、产品市场需求、承揽计划等,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批准。

3. 承揽合同签订:经过审核批准后,公司产品承揽人员与公司将签订产品承揽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执行承揽计划:产品承揽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产品承揽计划,确保产品按时完成并达到质量标准。

5. 结算及归档:产品承揽完成后,公司产品承揽人员将与客户进行结算,将承揽合同及相关资料归档。

五、产品承揽管理1. 市场调研:公司产品承揽人员需不断进行市场调研,了解产品需求,找准目标客户。

2. 客户沟通:产品承揽人员需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合适的产品方案。

3. 合同管理:公司产品承揽人员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产品承揽活动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4. 质量控制:产品承揽人员需重视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达到客户要求,并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

5. 监督检查:公司将对产品承揽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不良承揽行为处理1. 假冒伪劣:公司发现产品承揽人员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承揽行为,将取消其承揽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 违法违规:公司发现产品承揽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停止相关承揽活动,并追究其责任。

供方与承揽商管理办法

供方与承揽商管理办法

1. 目的为合理选择承揽商与供方,并对其施加影响,增强承揽商与供方的环境与安全意识,提高其环境与安全健康管理水准,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为公司提供设备、原物料及其它产品的供方;在公司内进行厂房建设、装潢、设备安装、改造等工程和为公司提供清洁、储运等服务的承揽商。

3. 定义无4. 职责4.1采购组负责对供方的统筹管理。

4.2各单位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的供方及承揽商的管理。

4.3管理课负责公司所有供方与承揽商的管理规划与监督。

5. 管理规定5.1供方选择要求选定供方时,不仅要考虑其产品质量、生产能力、价格及交期等,还要重点考虑设备、产品的安全性能和对环境的影响。

在同等条件下,应选取设备、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好,对环境影响小的供方。

并要求供方提供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5.2承揽商选择要求选定承揽商时,应选择设施先进、管理规范、证件齐全的单位,同时还要重点考虑其环境与安全行为。

在同等条件下应选择环境与安全行为好的承揽商。

5.3供方管理5.3.1对可能造成环境与安全健康较大影响的供方,如涂料、溶剂等化学品,油品、液化气、乙炔、氮气等气体和压力容器等,在签订供货合同时应签订《供方与承揽商环境安全协议》。

5.3.2供方在提供机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设备安全性能、操作注意事项等数据资料,采购组应将资料交管理课文管员,由文管员分发给相关部门。

5.3.3供方在提供油品、涂料、溶剂等化学危险品时,应同时提供产品的物质安全资料(MSDS),采购组应将资料交管理课文管员,由文管员分发给相关部门。

5.3.4供方提供的原物料产品应有资料证明符合环保与安全的要求,包装材料坚固,标示明确,符合环保与安全要求。

对环境有影响的包装物应有回收的承诺。

5.3.5 对供方提高环保意识并与公司一道为环保贡献心力,将环境方针与重大环境因素列入《供方与承揽商环境安全协议》作为遵守环境安全要求的一条准则。

5.3.6发现供方违反《供方与承揽商环境安全协议》时,采购应按协议条款处理,并报管理课备案。

公司业务承揽管理制度

公司业务承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业务承揽管理,规范业务承揽流程,确保业务承揽的科学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承揽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项目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业务承揽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依法合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原则;2.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公司整体效益为目标;3. 坚持内部协调、高效运作,确保业务承揽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业务承揽流程第四条业务承揽前准备:1. 市场调研:对潜在客户的需求、竞争对手、行业动态等进行全面调研,为业务承揽提供依据;2. 制定承揽方案: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具体的承揽方案,包括产品或服务、价格、时间、人员安排等;3. 评估风险:对业务承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五条业务承揽实施:1. 提交承揽申请:业务部门根据承揽方案,向公司领导层提交承揽申请;2. 审批:公司领导层对承揽申请进行审批,同意后,业务部门可正式开展业务承揽工作;3. 拜访客户:业务人员按计划拜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宣传公司产品或服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4. 签订合同:业务部门与客户协商一致后,签订业务承揽合同。

第六条业务承揽后的工作:1. 跟进项目进度:业务部门负责跟踪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2. 质量控制:对承揽业务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客户要求;3. 沟通协调: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解决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 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公司设立业务承揽监督小组,负责对业务承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业务承揽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八条对业务承揽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承揽业务的完成情况;2. 项目质量;3. 客户满意度;4. 财务管理情况。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承揽加工管理规定(3篇)

公司承揽加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承揽加工管理,规范承揽加工业务流程,提高承揽加工质量,确保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承揽加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加工、零部件加工、材料加工等。

第三条承揽加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承揽加工业务的合法性;(二)质量优先原则:确保承揽加工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四)责任追究原则:对承揽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承揽加工流程第四条承揽加工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承揽申请1. 部门或项目提出承揽加工申请,填写《承揽加工申请表》;2. 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送采购部门。

二、供应商选择1. 采购部门根据《承揽加工申请表》内容,制定采购计划;2. 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3.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具备承揽加工的能力。

三、签订合同1.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承揽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2. 合同签订后,报送公司审批。

四、生产加工1. 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生产加工;2. 公司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

五、验收与交付1. 供应商完成生产加工后,将产品送至公司指定地点;2. 公司组织验收,确认产品质量合格;3. 验收合格后,办理交付手续。

六、售后服务1. 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满足客户需求;2. 公司对售后服务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五条质量管理是承揽加工管理的核心,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供应商选择1. 优先选择具有良好质量管理体系和业绩的供应商;2. 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确保其具备质量控制能力。

二、生产加工过程控制1. 供应商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质量要求;2. 公司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承揽商、供应商管理办法

承揽商、供应商管理办法

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 CO.,LTD.编号:FDH-QP-PW-4400-03 版本:1.1修订日期:2013.07.28拟案单位:xxx课发行章:修订记录一、目的为有效管理承揽商、供货商(包工商、协力厂商)入厂作业状况,避免工安及环境污染等事件发生并落实作业前、中、后之安全管制与点检确认,以维护厂区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本厂区内所有承揽商与供货商。

三、定义无四、职责4.1工程担当单位(管理部、营运部、制程等工程发包单位):4.1.1规划公司项目工程或建厂、拆迁工厂或修缮保养等工事。

4.1.2召集相关权责单位共同筹组工程小组,负责相关工程进度掌控与协议。

4.1.3不定时进行工程巡查与安全确认。

4.1.4承揽商与供货商安全纪律之要求。

4.1.5承揽商与供货商环境卫生纪律之要求。

4.2工程监工:厂商施工时段工程担当者(工程监工)须负监督之责。

4.2.1工程安全督导。

4.2.2用电确认。

4.2.3承揽商与供货商安全纪律之要求。

4.2.4承揽商与供货商环境卫生纪律之要求。

4.2.5监工人员还需做好现场全程安全环境卫生管理监督4.2.6作业场所危害性确认,若涉及存在风险之场所或设备,须确认防护工作是否齐全,并作全程监督,若无法确认,则通知环安协助;4.3被施工单位:厂商施工时段配合人员(被施工单位)须负监督之责。

4.3.1现场危险物品隔离与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迁移。

4.3.2作业许可确认。

4.3.3承揽商与供货商安全纪律之要求。

4.3.4承揽商与供货商环境卫生纪律之要求。

4.3.5 作业场所危害性确认,若涉及存在风险之场所或设备,须确认防护工作是否齐全,并作全若无确认,则通知环安协助;4.4管理部环安:4.4.1负责承揽商与供货商入厂申请资料审核。

4.4.2负责承揽商与供货商入厂前作业之危害告知及环境、安全与卫生讲习&倡导。

4.4.3相关作业许可、延长工时、废弃物物品出入放行、监工异动等相关资料之行政控管、签核、确认。

公司承揽工管理办法

公司承揽工管理办法

四、承揽工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二条本公司外包工作(营建工作除外)的承包人及其雇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承揽工)的管理第三条本公司原物料及产品的包装、搬运、装卸、厂区环境清洁以及其他以由外人承包较适第四条承揽工概不属于本公司编制内正式人员和本公司无主雇关系,不得享有本公司一切津第五条各部门内工作需外包时,由主办部门填写“外包工作申请书”并会人事、会计部门及第六条承揽书应视外包工作的性质拟订,但应包括下列要点:工作项目、酬金、工作规定、验收、安全、罚则、承揽期限、保证等(请参考“工作承揽书范式”)第七条承揽工由承包人负责雇用,并依“出入厂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具“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代工作人员名册)第八条承包人及其雇用的承揽工出入厂门经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呈经理核准后比照从业人员第九条承揽工的劳工保险应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已列入工作承揽书条款内)第十条承揽工由承包人负责指挥及管理,主办部门亦应派员指导并检查其工作质量,必要时第十一条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每日或每件工作完成后会同承包人检验工作量及质量,签具工作验收单(格式由主办部门依工作性质自订)第十二条每月定期(依承揽书所载付款条件)由承包人检具发票或合法收据,经主办部门呈经理第十三条表19.5.2 ××股份有限公司外包工作申请书申请部门:部厂处申请日期:年月日总经理经理厂处长工作承揽书立承揽书人兹向××公司承揽工作,愿依照下列各项条款规定办理,并以为连带保证人,如承揽人未能履行下列条款,由连带保证人负责连带赔偿贵公司一切损失,(一)工作项目:工作项目如下(按工作性质及内容详细填列)(二)(三)1.工具规定:承揽人在工作上所需的设备、工具及使用材料悉由××公司供给,如有毁损或遗失,承揽人愿照价赔偿。

(如工具、设备等由承揽自备,则另予订明)2.人员雇用:工作人员绝不低于××人,由承揽人负责雇用,于工作前造具工作人员3.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为××小时,承揽人及所属工作人员需按时上班,并照贵4.出入厂:承揽人所属人员出入厂区及在工作场所均愿遵守××公司的规定办理,空(四)1.承揽人于每天(或每件,视工作内容而定)工作完毕,需填具工作验收单两份交××2.酬金于每月××日领取,于领取日5日前承揽人开具统一发票(或收据)连同工作验收单送贵公司主办部门请款。

基建承揽商管理作业细则

基建承揽商管理作业细则

1.目的Purpose:( 撰写导引:即文件的用途与宗旨、期望结果)为防止职业灾害发生,并保障基建承揽商人员及本公司负责工程同仁之安全健康和维护设施安全,订定本管理办法,以界定承揽商有关安全卫生及环保事项之责任。

2.适用范围Scope:( 撰写导引:即文件适用的区域、部门、组织、人员或状况)适用于公司及下属部门基建工程之作业。

3.名词定义Terms Definition:( 撰写导引:即对有英文简写或专有名词、符号、公式或在此文件中有特别意义之词句的解释说明) 3.1. 危险作业:包括安全系统中断作业、动火作业、危险管路拆卸钻孔作业、吊挂作业、高架作业、密闭空间/溶剂涂布作业、钻孔/洗洞作业。

3.2. 承揽:与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待工作完成,给付报酬之契约。

4. 作业流程与内容Procedure & Subject Matter:( 撰写导引:指将作业内容之相关作业权责, 步骤以流程图or 文字方式表达, 力求内容简单易懂, 以使执行者容易了解作业之先后关系)流程图权责单位文件/表单承揽商环安和承揽商监工承揽商承揽商4.1.基建承揽商在施工前,请提出本单位安全组织架构,加入承揽商安全管理委员会(见附件一)。

4.2.承揽商计划进厂施工,请报备管理人员,填写『承揽商环安教育训练报名表』『AUSES-21-009-003』安排上课;上课后才能进入工地。

因未能参加承揽商环安教育训练则必须填写『AUS承揽商入场切结书』『AUSES-21-009-011』,承揽商管理人员作好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方能进入厂区施工。

承揽商提前提报『厂商每周工作报告表』『AUSES-21-009-001』,方可进入施工厂区。

所有工作相关所需之证照(含安卫人员),须于开工前提供给环安人员审核,核可后方可开工;施工中如有更换,应随时提出更正审核,未提出或故意假冒他人证照者,除接受本公司处分外,承揽商同意赔偿一切损失及负责法律上之责任。

承揽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承揽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承揽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承揽商的安全管理,确保承揽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承揽合同的各类承揽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揽商、设备安装承揽商、技术服务承揽商等。

3. 承揽商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二、安全管理责任1. 承揽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安全。

2. 承揽商应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承揽商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承揽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5. 承揽商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三、安全管理流程1. 承揽商应按照公司要求提交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 承揽商应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3. 承揽商应按照公司要求缴纳安全保证金,并按照保证金金额的大小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4. 承揽商应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证书。

5. 承揽商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按照检查结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6. 承揽商应按照公司要求提交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安全记录和报告,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7. 项目执行完毕后,承揽商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验收和结算,并按照验收结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8. 若承揽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或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接受公司的处理和处罚。

四、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 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承揽工管理办法

公司承揽工管理办法

公司承揽工管理办法1. 背景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承揽一定的工作给外部承包商或外部公司,为了保证承揽工作的有效性、成本控制和项目进度管理,公司制定了该承揽工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承揽工的过程管理。

3. 职责分工3.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公司与外部承包商或外部公司的主要联系人,他的职责是:•与外部承包商或外部公司协商具体的承揽工作事项;•制定和实施承揽任务计划;•管理承揽工作过程,确保工作质量、进度、成本符合公司要求;•协调内部各部门对承揽工作提供支持。

3.2 内部各部门内部各部门包括采购、财务、技术等部门,他们的职责是:•采购部门:为承揽工作提供采购支持,包括采购设备、原材料、工具等;•财务部门:为承揽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包括支付预算费用、批准付款等;•技术部门:为承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技术指导、技术监督等。

4. 承揽工作的开展4.1 承揽工作需求确定承揽工作需求主要由公司业务部门提出,经过评估后决定是否承揽给外部承包商或外部公司。

4.2 承揽商甄选公司可以选择多个承揽商进行比较,并根据承揽商的技术实力、资质认证、工程经验、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评估,最终确定合适的承揽商。

4.3 协商签约公司要与承揽商协商签订一份合适的合同,包括承揽任务范围、工作计划、质量标准、费用预算等,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4 实施承揽工作承揽工作实施过程需要对承揽商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确保承揽工作质量、进度、成本的合理控制。

4.5 完工验收承揽工作完成后,公司要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检查承揽商的工作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确定是否符合结算条件并进行结算。

5. 承揽工作的风险管控承揽工作的风险主要包括安全风险、技术风险、合同风险等。

公司要针对不同的风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以保证承揽工作的顺利进行。

6. 承揽工作的质量保障公司要在承揽工作实施过程中制定和落实质量体系文件,对承揽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相应的控制,以确保工作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承揽商管理办法

承揽商管理办法

承揽商管理办法1. 承揽商承揽本公司各项工作时应就其承揽部份负各厂所在地适用之安全相关法令所定雇主之责任,再承揽人亦同.2. 承揽商之报价内容均须包含所有安全卫生及环保管理费用,一起完成采购程序,不得以实施安全卫生及环保管理为由追加费用或自行停止施工。

3. 承揽商以其承揽之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另一承揽人承揽时,承揽商应告知再承揽人遵守本办法之各项规定,并负再承揽人之安全卫生管理员指挥监督之责。

4. 承揽商必须依照各厂所在地适用之安全相关法令,订定并执行各项灾害防止计划,对于各种可能发生之灾害或意外事故,承揽商必须在入厂前备齐所有作业需要的安全防护、警戒之设备用具,提供所属人员必要之防护设施及器材,以维护施工人员之安全。

5. 承揽商应拟定紧急应变计划,并要求所属员工严格遵行安全作业规定。

如因预防措施不足或所属工作人员之疏失,所引起之一切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法律责任等,概由承揽商负完全责任.若损及本公司或其它第三人之财产时,承揽商应负责赔偿。

6. 承揽商应指派至少符合法定最低标准人数之工安管理人常驻工地﹙施工场所﹚,负责该承揽业务范围内之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及执行自动检查,二家以上厂商共同承揽时,应协调指派至少符合法定最低标准人数之工安管理人,承揽商应于指派时知会本公司主办单位,现场工安管理人异动时,承揽商应主动告知各工程承办单位。

7. 承揽商于作业中所使用之废弃化学物品或污染物不可任意弃置土壤、排水沟中;如有泄漏或污染事件发生,应立即关闭或围堵污染源,并通知各工程承办单位,执行除污作业。

8. 承揽商作业人员要从东门由本公司人员陪同进入,若第一次入厂施工,必须至东门保安处签署{施工人员声明书}方可进入;进厂人员须认真阅读入厂洽工单背面的入厂须知,如有违反则依相关规定处理;离开厂区须接保安检查.9. 承揽商之作业人员未得到管制区有核准权限人员确认不得进入管制区。

进入管制区后不得携带个人手提电脑、数码摄像设备、U盘等数码存储设备;进入厂区后须在指定区内活动,不得随意四处走动。

对外施工及承揽工程管理办法

对外施工及承揽工程管理办法

对外施工及承揽工程管理办法
我公司取得了总承包房屋建筑二级资质,具备对外承揽工程的条件,为了拓宽市场,积极参入市场竞争,特制定对外施工及承揽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一、员工承揽工程,可根据工程性质进行如下奖励:
1、多层住宅工程为总造价的2%;
2、车间工程为总造价的3%;
3、小高层及框架工程为总造价的4%;
3、包清工工程,30万以内的工程只上交设备租赁费(必须用公司的设备),30万以上的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可定为1~3%。

二、项目部承揽的工程,自己施工时,原则上公司不投入资金,根据工程性质上交总造价的4%(不含税金)。

如确需公司投入资金时,需给付公司10%的年息,且要有公司股东担保。

公司承揽的工程,安排给项目部施工,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证金(风险抵押金)
1、各项目部每年提供保证金不低于10万元。

2、根据工程实况,风险抵押金按工程承包价的10%进行确定,具备了这个条件才能签订合同组织开工。

3、保证金可以是项目部往年的结余,结余不够时可请
公司股东担保或进行房产抵押。

4、股东担保时,要确定担保额和担保费用。

5、项目部因贪污、变相贪污或管理不善,致使工程亏损,将视情节扣除其保证金或辞退,严重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青岛滨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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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商管理办法
1. 承揽商承揽本公司各项工作时应就其承揽部份负各厂所在地适用之安全相关法令所定雇主之责任,再承揽人亦同。

2. 承揽商之报价内容均须包含所有安全卫生及环保管理费用,一起完成采购程序,不得以实施安全卫生及环保管理为由追加费用或自行停止施工。

3. 承揽商以其承揽之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另一承揽人承揽时,承揽商应告知再承揽人遵守本办法之各项规定,并负再承揽人之安全卫生管理员指挥监督之责。

4. 承揽商必须依照各厂所在地适用之安全相关法令,订定并执行各项灾害防止计划,对于各种可能发生之灾害或意外事故,承揽商必须在入厂前备齐所有作业需要的安全防护、警戒之设备用具,提供所属人员必要之防护设施及器材,以维护施工人员之安全。

5. 承揽商应拟定紧急应变计划,并要求所属员工严格遵行安全作业规定。

如因预防措施不足或所属工作人员之疏失,所引起之一切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法律责任等,概由承揽商负完全责任。

若损及本公司或其它第三人之财产时,承揽商应负责赔偿。

6. 承揽商应指派至少符合法定最低标准人数之工安管理人常驻工地﹙施工场所﹚,负责该承揽业务范围内之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及执行自动检查,二家以上厂商共同承揽时,应协调指派至少符合法定最低标准人数之工安管理人,承揽商应于指派时知会本公司主办单位,现场工安管理人异动时,承揽商应主动告知各工程承办单位。

7. 承揽商于作业中所使用之废弃化学物品或污染物不可任意弃置土壤、排水沟中;如有泄漏或污染事件发生,应立即关闭或围堵污染源,并通知各工程承办单位,执行除污作业。

8. 承揽商作业人员要从东门由本公司人员陪同进入,若第一次入厂施工,必须至东门保安处签署{施工人员声明书}方可进入;进厂人员须认真阅读入厂洽工单背面的入厂须知,如有违反则依相关规定处理;离开厂区须接保安检查。

9. 承揽商之作业人员未得到管制区有核准权限人员确认不得进入管制区。

进入管制区后不得携带个人手提电脑、数码摄像设备、U盘等数码存储设备;进入厂区后须在指定区内活动,不得随意四处走动。

10. 承揽商出入本公司区域进行施工或设备维修、保养等作业须向环安课提出申报,并接受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施工证。

11. 承揽商之高架、动火、吊挂及密闭空间、等作业须依照本公司《危险作业管制规范》提出申请许可后才可进行作业。

12. 承揽商于施工进行中,如本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实施安全巡检发现有不安全之情事,本公司人员有权要求厂商停止作业,承揽商应依其指示实施并知会责任部门。

13. 承揽商于本公司未经取得安全施工证或未佩带者严禁施工。

14. 承揽商于本公司非经许可不得碰触本公司之机台或机械设备。

15. 承揽商于本公司内,必须遵守本公司之吸烟管理规定,非指定吸烟场所严禁吸烟。

16. 承揽商出入厂内危险机械或化学物品运作区者须依该部门相关管理办法实施。

17. 承揽商携带或载运危险物品进入本公司区域者,须依安全卫生相关规定进行危害标示、
置备物质安全数据表及备妥紧急泄漏或意外之应变器材且须依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办理。

18. 承揽商于本公司厂区内发生需送医治疗住院一天以上之人员伤害事故之意外伤害事
故时,本公司责任部门应立即电话通报部门主管,实施调查分析及提出改善对策于三天之
内实施改善。

19. 承揽商人员如发生重大职业灾害,承揽商应立即采取必要之急救、抢救等措施,以
救人为首要任务,但除必要之急救、抢救外,非经司法机关或检查机构许可,不得移动或
破坏现场,可立即通报警卫协助或直接送医救治,并尽速实施事故调查分析及作成记录。

20. 于本公司各区之作业行为应依本公司之各区规定实施,如有违反下述规定所列之罚
款项目者,承揽商应接受罚款处份,并即行改善以保障劳工安全健康及维护本公司场所之
安全与清洁。

本公司承揽商责任部门、环安课、总务课等相关部门皆有权责对承揽商下列
项目做稽核
21. 本公司将对稽核到得部分缺失做以下罚款惩处:
22. 承揽商在本公司内产生的所有物品,包括施工剩余尾料、施工产生之建材垃圾、承揽商作业人员产生之生活垃圾等,都必须及时妥善清理。

若工程结束时,上述物品未清理,则本公司责任单位不得予以工程验收,否则由责任单位自己处理尾料垃圾。

若工程结束一周,上述物品仍未清理且承揽商负责人无应对性说明,则处以3000元罚款,后以周为单位累加罚款至完全清理。

23. 承揽商在本公司作业造成之物品损坏、人员损伤等财产损失,承揽商都必须在完全修复或赔偿后才能申请工程验收。

24. 本公司对每项承揽商工程一周之稽核状况进行汇总评分,一般缺失每项5分,严重缺失(再发缺失或有人员损伤或财务损失之缺失)每项10分。

承揽商一周得分=100 -缺失总分。

若60分≤承揽商一周得分<80分,则该工程承揽商取消安全施工资格,并参与次周承揽商培训,重新考取安全施工证;若承揽商一周得分<60分,则该项工程之承揽商须立即停工接受整改教育一天以上,直至合格。

25. 本切结书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备存。

以上恐空口无凭,特立本切结书为证。

此致
乙方:公司地址:
代表人: (签章)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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