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实务学习资料
《不动产登记实务》PPT课件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 木等定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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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由谁进行 登记
登记什么
.
6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部门 人
第6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 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 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11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 知识和业务能力。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 技术培训。
重要变化:登记机. 构是部门,不再是人民政府。
7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自然状况 不动产的坐落、界址、 空间界限、面积、用 途等
不动产权利限制 如预告登记、查封登 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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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不动产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5.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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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类型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依申请的程序
申请 受理 审核 登簿
依嘱托的程序
嘱托 受理 登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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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权的程序
决定 审核 登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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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的程序
申请
受理
登记审核
登簿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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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依嘱托的程序
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 记的;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 记的; 人民政府依法做出没收、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后,要求不动产 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登记实务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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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种登记模式
1、契据登记制度 登记不是生效要件,但可对 抗第三人。
2、权利登记制度 德国首创,物权变动经登记 发生效力。
3、托伦斯登记制度 澳大利亚首创,除登记产 生效力外,还需要发证,登记采用强制登记制度
(4)公证机构、仲裁机构 (5)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3)(4)(5)均可查询与有关案件或 公证、仲裁事项有关的权属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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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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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为是原登记有遗漏,就可以以更正登 记办理;
(2)若本为双方共有的转为一方的,应按转 移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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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前财产婚后转给夫妻另外一方,应办 理转移登记;
(4)夫妻财产的分割,若离婚协议中明确房 屋归一方的,应当双方共同申请,对方不 配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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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财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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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所 应遵循的顺序原则:
(1)初始登记遵循的是先地后房原则, “房随地走”。
(2)转移登记遵循的是先房后地原则, “地随房走”。
(3)例外情形:在农村房屋登记中无论 是初始登记还是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均应遵 循先地后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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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登记簿 权属证书 登记证明 登记时 限
种,是以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来提高自己的不 动产效益的一种权利。其中为他人的土地提 供便利的土地成为“供役地”,需要利用他 人土地以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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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1)性质不同,相邻关系是所有权的体 现;地役权是用益物权。 (2)产生原理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律规 定;地役权是合同约定。 3、地役权的效力:合同生效即产生效 力,登记可对抗第三人。
不动产登记审查实务
读书笔记
01 思维导图
03 精彩摘录 05 目录分析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阅读感受 06 作者简介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登记
登记
基本概念
不动产
结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进行
案例
不动产
审查
审查 介绍
实践经验
实务
过程中
操作
同时
原则
包括
实践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不动产登记审查实务》是一本关于不动产登记审查的实务性书籍,旨在帮助读者了解不动产登 记审查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和实践操作。本书对不动产登记审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 同时也结合了大量的案例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书首先介绍了不动产登记审查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包括审查的目的、原则、依据、标准等。同 时,还对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概念、历史沿革、重要意义等进行了简要介绍。 本书接着介绍了不动产登记审查的流程和方法,包括审查的前期准备、申请材料的审核、现场勘 查、审批流程等环节。同时,还对审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和防范,对审查过程中的常 见问题进行了总结和解答。 本书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登记,分别介绍了其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包括土地使用权登记、房 屋所有权登记、林地使用权登记等。
内容摘要
同时,还结合了具体的案例和实践经验,对不同类型不动产登记的审查要点进行了详细阐述。 本书最后介绍了不动产登记审查的实践操作,包括审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审查报告的撰写、 审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等。还结合了具体的案例和实践经验,对不动产登记审查的实践操作 进行了详细阐述。 《不动产登记审查实务》是一本关于不动产登记审查的实务性书籍,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 性。本书不仅对不动产登记审查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和实践操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 还结合了大量的案例和实践经验,对不同类型不动产登记的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阐述。
不动产登记必读书籍
不动产登记必读书籍
(实用版)
目录
1.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
2.不动产登记的基本知识
3.不动产登记的流程
4.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
5.推荐书籍及阅读建议
正文
一、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
不动产登记是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对于购房者来说,了解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知识,掌握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购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不动产登记的基本知识
不动产登记是指在不动产管理部门的登记簿上记载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事项。
不动产登记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等。
在我国,不动产登记分为土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等。
三、不动产登记的流程
1.准备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
2.申请登记:将材料提交至不动产登记部门。
3.缴纳登记费: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不动产登记费。
4.受理审查: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审查通过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不动产登记进行了详细规定。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购房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推荐书籍及阅读建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释义》:本书详细解读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各个条款,对于学习和研究不动产登记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2.《不动产登记实务》:本书从实际操作角度出发,介绍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适合购房者阅读。
不动产权利登记PPT课件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类型、身份证或者户
口簿等号码发生变更的;
登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自然状况变更的;
记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类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建登记
2021
不
动
条产 例权
1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的利
基本制登 记
度 构 架
2021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申请人
1
(一)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集 (二)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
2021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1
(一)转移登记的原因:互换、土地调整等
(二)应提交的材料:
集
体
(1)不动产权属证书;
土
地
(2)互换、调整协议等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所 有 权
(3)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 同意的材料;
登
(4)其他必要材料。
记
2021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
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2021
1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 记
5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 记
不
动 条产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6 海域使用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实务专题培训课件学习资料共90页
1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12、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
13、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 情。——弗劳德
14、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5、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56、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
拉
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不动产登记实务专题培训课件学习资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地役权首次登记
适用场景
1. 因用水、排水、通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2. 因铺设电线、电缆、水管、输油管线、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利用他人不动
产的; 3. 因架设铁塔、基站、广告牌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4. 因采光、通风、保持视野等限制他人不动产利用的; 5. 其他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按照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情形。
不动产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3. 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4.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5.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抵押权变更登记
收件材料
1. 不动产登记证明; 2. 抵押权变更材料。
因被担保债权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 顺位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如果该抵押权的变更将对其他抵 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书面同意的材料与身份证或者户口 簿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登记内容
权利信息 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 型、内容、来源、期限、 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提示的事项 如异议、补证或换证 等
不动产登记的原则
工作原则
保护权益 严格管理 方便群众
统一登记原则 合法登记原则 申请登记原则
属地登记原则 稳定连续原则
法律原则
02
不动产登记程序
不动产登记程序
不动产权利登记PPT课件
承 包
的,应当在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一并申请登记。
经
营
权
登
记
-
30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5
依法以承包方式在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生产活动
的,可以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土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由发包
地
方持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等材料申请。
承
包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由承包
-
14
2
国
有
屋 所 有 权 登 记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三、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申请在地上或者地下单独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细化落实《物权法》第136条分层设立精神
-
15
2
国
有
屋 所 有 权 登 记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及
房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为申请;
所
(三)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
有
权
经济组织申请。
登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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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
(一)土、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集
(三)其他必要材料。
体
土
地
所
有
权
登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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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1
(一)转移登记的原因:互换、土地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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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
国
有
屋 所 有 权 登 记
不动产复习资料2.docx
第一章房地产基础知识1•房地产的分类:最基本的方法一一按其存在的自然状态分为土地和房产。
土地按照开发程度又分为生地、熟地、毛地;按照用途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绿化用地、交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特殊用地。
房产按照开发程度分为期房、现房;按照用途分为居住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旅游房地产、农业房地产、特殊目的房地产2.房地产的特性:位置的固定性、经济寿命的可延续性、适应性一易改装、不-•致性一没有相同的房子、需要管理一物业、能从周围社区环境的改善中获得利益。
3.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房地产总体规模一一投资规模增长迅速,社会固定资产的比重逐年增加,房地产开发规模逐年增加;房地产供求状况一一簡品房需求旺盛,销售量持续增长;房地产销售价格平稳上升,部分地区上涨过快;簡品房空置面积变化不大。
4.房地产发展屮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分地区投资增长过快,土地供求增幅过大;供求结构矛盾明显;房价上涨过快,脱离了部分居民的支付能力;房地产开发过度依赖信贷,蕴藏一定的金融风险:住房保障体系不完善;流动人口住房问题突出;住宅质量不高,住宅产业化进度缓慢;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平衡,缺乏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高。
5.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势:根据国际上住宅发展的经验预测房地产发展趋势一一住宅水平和人均GDP的关系;住宅水平和恩格尔系数;住宅水平和住宅需求关系;根据经济发展速度预测房地产发展趋势一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人均住房面积; 城镇化率第二章房地产企业1.房地产企业的特殊属性:资金密集型企业;知识密集型企业;业务运作具备商业企业的特征;业务内容体现服务行业的特性;经营方式具有租赁企业的特点。
2.房地产企业的类型:按照企业经营活动与房地产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紧密相关程度,可将其分为房地产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企业;按照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点可将其分为房地产专营企业、兼营企业和项目型企业。
3.房地产屮介机构的概念:是指在房地产交易的供方和需方之I'可起媒介和桥梁作用,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化机构。
不动产登记实务培训教程
1
集体土地所有权 登记
5
土地承包经营权 登记
不 动 产 条 权 例 的 利 基 登 本 记 制 度 构 架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及房屋所有权登 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 房屋所有权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 权及建筑物、构筑 物所有权登记
登 记 一 般 程 序
3.4询问(情形、内容、做记录) 4.1.2审核中补充材料(物权法12条第二款) 4.2.4有限制性记载的能否办理变更登记 4.5实地查看 (情形、内容、记录) 4.7公告 首次登记前(情形、期限、异议的处理)、依职 权登记、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4.8不予登记情形 6 证书证明的核发及持有
不动产登记的启动:
登 记 一 般 程 序
以依当事人申请为一般原则,以依嘱托和依职权 为例外 依申请:双方申请为原则,单方申请为例外 依嘱托:公、检、法的协助执行;人民政府的 征收或收回决定(《细则》第十九条)注意:要有 嘱托的文件 依职权:依职权更正,依职权注销(《细则》 第十七条(三)(四))
登 记 一 般 程 序
A.2 通知书、决定书、告知 书(7种) A.3 公告文书(4)
三
1 一般规定
10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1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12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13 地役权登记 14 抵押权登记 15 预告登记 16 更正登记 17 异议登记 18 查封登记
登 记 一 般 程 序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后的变化:
6、委托公证问题:现场签订,经公证的除外(《细则》第12条) 境外申请人处分不动产的授权委托保留的认证或公证 7 、难点:继承和受遗赠,因一方主体已不存在,所以如不对继承权 进行公证,登记机构很难把握,风险很大(《细则》第14条) 8、一并登记,主体一致(《细则》第2条),一并登记(《细则》第 47条) 9 、不动产物权未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其他登记,例如:未办理建设 用地使用权登记的不得设定抵押登记 10、* 证书和证明只有《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种; * 证书分为单一版和集成版(见《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 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 *要求:抵押、预告、地役权、异议登记发登记证明,其余发证书; *共有登记可以申请发一本证,也可以申请发多本证 * 查封登记、注销登记不发证书或证明(天津市核发《核准注销通知 书》)
不动产复习资料.doc
不动产复习资料[•不动产:土地及其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能移动位置或移动位置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财产)O2.不动产的特性:不可移动性、耐久性、个别性、数量有限性、用途多样性、涉及广泛性、权益受限性、难以变现性、保值增值性。
3•不动产价格:在某个时点上为取得他人不动产而获得相应权益所支付的代价。
4•不动产价格形成的条件:有用性、稀缺性、有需求、5•不动产价格影响因素:一般因素、地域因素、个别因素。
6•不动产估价:专业人员遵循估价原则利用估价程序运用科学估价方法,充分掌握资料综合评定出某不动产在某一权利状况下的某一时点的价格。
7•不动产估价的原则:合法性原则、最有效使用原则、估价期日原则、替代原则、供求原则、预期收益原则、贡献原则、公平原则。
8•市场比较法: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日期的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不动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不动产的成交价格进行适当的修正,以此作为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的估价方法。
9怎样选取可比实例:区位相同或类似、用途相同、建筑结构相同、权利性质相同、交易类型吻合、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相近、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
10•收益法:将待估不动产未来每年的预期客观净收益以一定的资本化率统一折算到估价时点现值的一种估价方法。
口•实际收益:待估不动产在现状的经营管理水平条件下,实际取得的收益。
12.资本化率:不动产纯收益与不动产价格的比率,实质是资本投资的收益率。
13•成本法: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时的重置或重建价格,然后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14•重置: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工艺、方法等,重新建设一栋与原建筑物功能相同的建筑物。
15•重建:采用与原建筑物完全相同的建筑材料、工艺、方法等重新建造一幢与原建筑物完全相同的建筑物。
丄6•假设开发法: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未来不动产正常的开发成本、利息、利润、税费等后,以剩余之数来确定估价对象不动产价格的一种方法17、标定地价:在基准低价的基础上,选择一系列能代表不同用途、不同区位、形状、大小在同类用地中相对接近的标志性宗地,按各自法定最高年限和基准容积率,同时考虑微观区位和市场行情等而修订评估出的这些标志性宗地的使用权在某一时期的价格18、基准地价:在宗地估价的基础上,评估出的各个级别或区域土地的平均价格19、路线价法:通过对面临特定街道,使用价值相等的市街地,设定标准深度,求取在该深度上数宗土地的平均单价并附设于特定街道上,即得到该街道的路线价9、重置价格10、重购价格二、简答题1>不动产的自然特性A、不可移动性土地的位置固定,不能移动B、耐久性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失或毁灭C、个别性土地异质性,任何两宗地都存在一定的差异D、数量有限性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总量是固定不变和有限的2、不动产的估价意义对不动产进行评估,其意义体现在:可为不动产交易市场提供客观的价格标准,有利于不动产资产的价值显化和资源优化配置,为开发投资及确立科学的收益分配制度,有利于不动产的公平赋税A、为不动产交易市场服务B、有利于提高不动产经济运行效率C、确立公平的收益分配制度的依据D、有利于不动产的公平赋税3、假设开发法的估价步骤A、调查待估不动产的基本情况B、选择最佳的开发利用方式C、估计开发经营期D、预测开发完成后不动产的总价格E、估算成本费用及利税F、求取估价对象价格4、基准地价评估原理A、土地收益是基准地价评估的基础B、各行业对土地质量的要求不同是形成各类用地基准地价的基础C、各类用途在空间地域上都有其最佳区位,使得各类用地的基准地价具有不同的空间分布规律D、土地利用的相对稳定性和动态性是基准地价相对稳定和不断变化的前提5、基准地价评估原则A、以现实的土地利用为主,适当考虑规划的原则B、各类用地分别评估,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原则C、与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合,相协调的原则D、选择合适的评估技术路线的原则6、路线价法的评估步骤A、划分路线价区段(同一路线价区段)B、设定标准深度(各宗土地深度的众数)C、测算路线价(设定路线价上标准地块的单位地价)D、制定深度修正系数表(①深度指数修正的原理②深度修正方法③深度修正表编制)E、编制其它宗地条件修正系数表(①宽度修正②宽深比率修正③容积率修正④年期修正⑤朝向修正⑥地价分配率修正)。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务讲解ppt课件
人
➢人员划转方式:一是全部整体划转,如北京、徐州;二
员
是在编人员划转但聘用人员具体情况具体解决,分别以泸
划
州和荆州开发区为代表。场地设备基本上全部划转到国土
转
部门,个别地区的设备跟人员走,如赣州。
2/2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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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责 机 构 整 合 和 人 员 划 转
2/26/2024
北京市职责机构整合情况
记
三是调整人员配置,开展业务培训。
窗
四是窗口设置要从便捷高效的角度合理设施,尽量保留弹性
口
,减少专用窗口,在人多时可以统一调配。全程服务;提供咨询、引导分流人群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2
不
➢第三阶段:不动产登记进入成熟阶段。 ✓流程再造和新系统开发完成、人员调整到位后,取消AB
2/26/2024
9
1 ➢职责分工:
✓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
职
、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
责
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 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
机
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策略,推进不动产
构
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协同江苏省国
目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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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职责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 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
业务流程再造与登记实务 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
一、职责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
2/26/2024
1
总体情况
职
责
➢截至目前,全国335个市(地、州、盟)、2789个县(市
机
、区、旗)完成职责机构整合,占比分别达到100%和98%。
不动产登记代理实务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不动产登记代理实务》目录第一部分不动产登记部分 (1)一、不动产登记概述 (1)知识点一、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掌握) (1)(一)不动产登记概念 (1)(二)不动产登记的制度 (1)(三)不动产登记的性质 (2)知识点二、法定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的类型(了解) (4)知识点三、不动产登记的效力(掌握) (5)知识点四、不动产单元的构成要件(掌握) (6)知识点五、不动产登记的管辖(熟悉) (7)1.属地管辖原则 (7)2.跨行政区域不动产的登记管辖 (7)3.特殊不动产登记的管辖 (7)知识点六、不动产登记的基本原则(熟悉) (8)1.依申请原则 (8)2.一体登记原则 (8)3. 连续登记原则 (8)4. 属地登记原则 (8)知识点七、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熟悉) (9)1.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9)2.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9)二、不动产登记簿 (10)知识点一、不动产登记簿的管理机关(掌握) (10)知识点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掌握) (12)知识点三、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的事项(了解) (13)知识点四、不动产登记簿的形式(掌握) (14)知识点五、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的效力(掌握) (15)知识点六、不动产登记簿的保管(了解) (16)三、不动产登记程序基础 (17)知识点一、不动产一般登记程序(掌握) (17)知识点二、不动产登记申请(掌握) (18)知识点三、不动产登记受理(掌握) (21)知识点四、不动产登记审核(掌握) (22)知识点五、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掌握) (24)知识点六、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与查询(掌握) (26)(一)不动产信息的共享机制 (26)(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与复制 (26)知识点七、不动产登记法律责任(熟悉) (28)四、不动产登记程序类型 (29)知识点一、首次登记(掌握) (29)(一)首次登记的概念与类型 (29)(二)当事人申请的首次登记的适用范围 (29)(三)政府组织的首次登记的适用范围 (29)知识点二、变更登记(掌握) (30)知识点三、转移登记(掌握) (32)(一)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含义和类型 (32)(二)转移登记的适用范围 (32)知识点四、注销登记(掌握) (34)(一)注销登记的含义 (34)(二)注销登记适用的情形 (34)(三)需要经过他物权人或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注销登记 (34)知识点五、更正登记(掌握) (35)(一)更正登记的概念与构成 (35)(二)更正登记的适用范围 (35)(三)更正登记的申请材料 (35)(四)予以更正登记的情形和不予更正登记的情形 (36)(五)依职权办理更正登记 (36)知识点六、异议登记(掌握) (37)(一)异议登记的概念 (37)(二)异议登记的申请人 (37)(三)异议登记的申请材料 (37)(四)异议登记的申请内容 (37)(五)异议登记的办理 (37)(六)异议登记的效力 (38)知识点七、预告登记(掌握) (39)(一)概述 (39)(二)预告登记的变更 (40)(三)预告登记的转移 (40)(四)预告登记的注销 (40)知识点八、查封登记(掌握) (42)(一)查封登记 (42)(二)注销查封登记 (42)五、不动产登记程序权利类型 (43)知识点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了解) (43)(一)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43)(二)转移登记的申请材料 (43)(三)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 (43)知识点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掌握) (44)(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44)(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44)(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45)(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45)(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46)(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46)(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46)(八)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移转登记 . 46知识点三、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熟悉) (48)(一)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48)知识点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掌握) (50)(一)首次登记 (50)(二)变更登记 (51)(三)转移登记 (51)(四)注销登记 (52)知识点五、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掌握) (53)(一)首次登记 (53)(二)变更登记 (53)(三)转移登记 (54)(四)注销登记 (55)(五)无居民海岛登记 (56)知识点六、地役权登记(掌握) (58)(一)地役权的设立方式 (58)(二)地役权的首次登记 (58)(三)地役权的变更登记 (58)(四)地役权的转移登记 (59)(五)地役权的注销登记 (59)知识点七、抵押权登记(掌握) (61)(一)首次登记 (61)(二)变更登记 (62)(三)转移登记 (62)(四)注销登记 (63)第二部分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64)知识点一、土地登记代理人与代理机构(掌握) (64)(一)概念 (64)(二)土地登记代理的基本原则 (64)(三)土地登记代理人 (64)(四)土地登记代理机构 (65)(五)土地登记代理活动中的争议与处理 (66)知识点二、土地登记代理内容与程序(掌握) (67)(一)土地登记代理人代理内容 (67)(二)土地登记代理的程序 (67)知识点三、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掌握) (68)(一)土地登记代理合同的涵义 (68)(二)土地登记代理合同的特征 (68)(三)土地登记代理合同的内容 (68)(四)土地登记代理纠纷的规避方法 (69)知识点四、土地登记申请书的填写(掌握) (70)(一)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主要内容 (70)第一部分不动产登记部分一、不动产登记概述知识点一、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掌握)(一)不动产登记概念不动产登记是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与工作实务PPT
A.4 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A.5 询问记录
15 预告登记
A.6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文书
16 更正登记
A.7 授权委托书
17 异议登记
A.8 承诺书
18 查封登记 19 登记资料管理
A.9 具结书
20 登记资料查询
5
讲解 思路
1、总体要求 2、基本概念 3、登记原则 4、登记类型 5、登记能力
6、登记机构和人员 7、登记管辖 8、不动产登记簿 9、登记程序
一般
特殊
协商办理
分区域
分别办理
指定办理
34
登记管辖
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
跨区域的登记
无法分别办理的
协商不成的
跨行政区域的不动 产登记,由所跨行 政区域的不动产登 记机构分别办理
不动产单元跨行政 区域且无法分别办 理的,由所跨行政 区域的不动产登记 机构协商办理
协商不成的,由先 受理登记申请的不 动产登记机构向共 同的上一级人民政 府不动产登记主管 部门提出指定办理 申请。
物权法中关于登记的条款
《物权法》(2007年): 第10条第2款: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
物权法中有关登记条款
第6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 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 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 登记生效原则) 第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 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何时生效) 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 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 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
不动产实务--2016.6全市基层国土所培训 - 副本 - 复件(2)
3 以宗地或者宗海为单位,向不动产单元延伸。 4 对宗地宗海及不动产单元实施全国统一编号。 5 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实施不动产登记。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概述
概念: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
不 动 产 单 元
立使用价值的空间。(《细则》第五条 )
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 , 以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建设用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 海域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 用权 探矿权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采矿权
矿业权 渔业权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一般抵押权 抵押权 最高额抵押权
担保物权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概述 土 地 权 利 体 系 的 变 化
以前: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利 现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主要变化:
是为了保护产权、保障交易安全。 登记行为其实质是一种公示行为。 登记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承担法律责任。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概述
首次登记: 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发生转移的登记。 不动产权利消灭进行的登记。 对不动产登记错误进行更正的登记。 对不动产登记内容提出异议的登记。 为保全将来不动产权利进行的登记。 对已登记的不动产进行查封的登记。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概述
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
登记机构
• 是指承担不动产登记职责的行政机构,如:**县国土资源局。登记机 构承担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责任,接受上级登记机构的指导。
内设机构
•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内部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行政内设机构,如: **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内设机构代表登记机构具体负责指导 监督本辖区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实务培训教程
不动产登记实务培训教程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利、权属和其他相应事项登记并予以保护的行为。
在不动产登记实务中,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
以下是一份不动产登记实务培训教程,帮助初学者了解不动产登记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巧。
一、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概念和法律法规1.不动产登记的定义和意义:不动产登记是指通过登记机关对不动产的权利状况和其他相应事项进行确认、记录和保护的行为,以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不动产登记的操作流程1.不动产权属调查:收集和核实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不动产交易合同等资料,了解权力状况和权属变动情况。
2.不动产权属登记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提交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申请不动产权属登记。
3.不动产权属登记审查: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证明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不动产登记公告:对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公告期满无异议后进入下一步操作。
5.不动产登记簿册制作:根据登记申请资料,制作不动产登记簿册,记录不动产权利状况和相关事项。
6.不动产登记证明颁发:经审查合格后,登记机关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作为不动产权属和权利状况的证据。
三、不动产登记实务中的注意事项1.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熟悉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地进行登记操作。
2.材料准备的充分性: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避免因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登记失败。
3.登记申请报送的时效性:尽早将登记申请报送给登记机关,确保申请能够及时受理。
4.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保密性:对申请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保密,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
5.信息查询和核实的规范性:登记机关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实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结:以上是一份不动产登记实务培训教程,介绍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以及操作流程。
在不动产登记实务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准备合适的材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保证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不动产登记理论与实务(20151213)
第十七页,共211页。
第1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
利人合法权益,
ü (1)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功
能
ü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
四统一”精神,明确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登
第二十六页,共211页。
1 功能定位
三
2 法定原则
条
例
条的
3 基本概念
例的基制度
本内
4 登记类型
制容
度
构 架
5 登记能力
7 登记管辖 8 不动产登记簿 9 登记程序 10 信息共享保护 11 法律责任
6 登记机构和人员
12 附 则
第二十七页,共211页。
ü第3条:
ü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 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期
计。包括:
工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作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进
2.11月在青岛召开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调度会,部分地方交流
展
了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就四个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同共享规范》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
第六页,共211页。
四
统一信息平台
近
期
3.部与国家林业局进行了国有重点林区登记资料、登记数据的移交;国
工
家海洋局的资料也已经移交给国土资源部,并举行了相关网络的开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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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内容
权利信息 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 型、内容、来源、期限、 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提示的事项 如异议、补证或换证 等
不动产登记的原则
9
工作原则
保护权益 严格管理 方便群众
统一登记原则 合法登记原则 申请登记原则
属地登记原则 稳定连续原则
法律原则
02
不动产登记程序
不动产登记程序
依申请的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
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
查建议。
03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类型
权 利 的 取 得
15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1.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3. 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
、面积等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24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 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 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6
由谁进行 登记
登记什么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7
部门 人
第6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 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 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适用场景
1. 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 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建设公共设施,从事公益事业等的,
可以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类型
25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
申请 受理 审核 登簿
依嘱托的程序
嘱托 受理 登簿
11
依职权的程序
决定 审核 登簿
依申请的程序
12
申请
受理
登记审核
登簿缮证
依嘱托的程序
13
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 记的;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 记的;
人民政府依法做出没收、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后,要求不动产 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2017
新员工培训之业务基础培训
——不动产登记实务
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目录/Contents
01
不动产登记概述
02
不动产登记程序
03
不动产登记类型
04
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01
不动产登记概述
不动产登记概述
4
不动产登 记概述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登记的原则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5
第2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
第11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 知识和业务能力。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 技术培训。
重要变化:登记机构是部门,不再是人民政府。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8
不动产自然状况 不动产的坐落、界址、 空间界限、面积、用 途等
不动产权利限制.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3.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2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3. 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4.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权利的 取得
首次登记 变更登记 转移登记 更正登记
权利的 负担或 限制
16
注销登记 预告登记 异议登记 查封登记
不动产登记的申请类型
权 权利类型 利 的 取 得
登记类型
17 申请类型
不动产登记类型
18
首次登记
概念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的登 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收件材料
1.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由发包方持土地承 包经营合同等材料申请。
2.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由承包方持土地承包 经营合同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类型
27
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
适用场景
1. 依法使用海域,以及在海域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申请海域使 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类型
2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5.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23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 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 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没 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3. 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不动产登记类型
20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细则 规定
1.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未登记的不动 产,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2. 依照前款规定办理首次登记所需的权属来源、调查等登记材 料,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获取。
不动产登记类型
19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人
址、面积等的材料; 4. 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完成后,申请人申请建筑物、构筑物所有 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享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类型
26
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适用场景
依法以承包方式在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生产活动的,可以申请土地 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