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准入制度 (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5.31•【文号】劳社厅发[2000]12号•【施行日期】2000.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关于贯彻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
贯彻实施《规定》对于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就业质量,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各地要组织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全面理解和正确掌握《规定》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
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机构要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共同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切实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的各项要求。
各职业介绍机构要把贯彻落实《规定》的要求作为职业介绍机构的基本业务,在显著位置公告国家规定的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范围。
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职业资格等级水平的项目。
在发布技术工种人员招聘广告时,对应聘人员条件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
在办理职业介绍时,对国家规定实行持证上岗的工种(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
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技术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并公示。
三、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以就业准入的职业为重点,认真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各环节工作。
大学生就业政策须知
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2)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政策 《通知》提出了完善落实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工作要求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清理影响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主要是包括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 职称评定及权益保障等方面,要认真清理现行制度,简化手续,做好服务工作,形成高校毕业生 到企业就业的有利环境。 2)取消落户限制。对企业招用非本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 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3)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这里的“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包括对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定额 税收减免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的比例,可享受最高200万 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1)企业人才聘用制度 随着人才聘用制度的实施,我国国有企业人才资源配置已由传统的行政计划配置转变为 市场配置。国有企业实行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公开竞争、择优上岗。除少数应 由出资人管理和应由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的企业领导人员外,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招 聘各类人才,包括到高等学校招聘应届毕业生。凡招聘人员,都要签订劳动(聘用)合 同。企业在人才流动中发生争议,由有关当事人按劳动(聘用)合同规定的条款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可向政府劳动人事部门申请仲裁。
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3)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及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为提高骨干企业人力资源质量和科研项目质量,对于有技术专长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等,要采取相 应的鼓励政策。《通知》提出三项措施: 1)鼓励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要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 毕业生。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要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掌 握现代化知识和技术,符合这类单位的用人需求,因此《通知》提出要鼓励吸纳毕业生以加强人 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鼓励措施。 2)鼓励困难企业更多保留高校毕业生。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企业减负稳岗的措施中, 应支持困难企业更多地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3)鼓励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一是给予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经费由项 目经费列支;二是参与项目期间,毕业生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三 是聘用期满,可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聘用期间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高校毕业 生参与科研项目,既可以促进科研的发展,又可以延长毕业生学习和研究时间,对缓解当前的就 业压力有积极作用。
简述我国就业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就业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一、我国就业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就业准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职业范围:就业准入制度覆盖的职业范围比较广泛,包括 10 大类职业,分别是:矿山开采、危险物品制造、餐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铁路交通运输、民航运输、水路运输、学前教育和物业管理。
2.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准入制度要求从事这些职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职业培训和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就业。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备相关职业能力的重要凭证。
3.培训考核: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培训和考核是由政府指定的培训机构和考核机构进行的。
这些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培训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4.资质认证:对于通过职业培训和考核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相应的资质认证,证明其具备相关职业能力。
二、我国就业准入制度的意义
就业准入制度对于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保障劳动者权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促进就业:就业准入制度要求从事一些特殊职业的人员必须接受职业培训和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就业,可以有效地促进就业。
2.提高劳动者素质:就业准入制度要求劳动者必须接受相关的职
业培训和考核,可以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从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3.保障劳动者权益:就业准入制度能够确保劳动者具备相关的职业能力,从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给予相应的资质认证,也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就业准入制度是我国就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保障劳动者权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解释就业准入制度
解释就业准入制度1. 就业准入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就业准入制度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对不同行业、职业、岗位的就业者制定的一系列准入条件和标准,以保障就业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就业准入制度在各国得到广泛应用。
在中国,就业准入制度是劳动力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促进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劳动者素质、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就业准入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产权改革以及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然而,在市场经济体系建设过程中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劳动力市场不稳定和不健康。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逐渐建立了以就业准入为核心的调控机制,并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3. 就业准入条件与标准根据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就业准入条件和标准主要包括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健康状况等方面。
学历要求是就业准入的基本条件之一,不同行业和职业对学历的要求不同。
专业技能是衡量个人是否适应岗位的重要指标,对于一些特定职位还需要通过相关资格考试。
工作经验是衡量个人工作能力和经验积累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提高个人适应新岗位的能力。
健康状况是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的重要考虑因素。
4. 就业准入制度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就业准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促进了公平竞争。
通过设定合理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可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水平,并促使企事业单位提升招聘标准。
此外,就业准入制度还可以引导劳动力流向优先发展行业和地区,并有利于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
5. 就业准入制度面临的挑战尽管就业准入制度在保障公平竞争和促进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就业准入制度需要不断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其次,就业准入制度需要与其他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最后,就业准入制度的执行和监管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以确保其公正性和透明度。
铁道部印发《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印发《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3.15•【文号】铁劳卫[2000]29号•【施行日期】2000.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铁道部印发《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年3月15日铁劳卫〔2000〕29号)部属各企业单位:现将《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并将实施办法报部备案。
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各单位要落实劳动定员标准,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快职业技能开发,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积极推进职工竞争上岗,不断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一、实施就业准入制度根据国家关于实施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自2000年起,对国家已公布的就业准入职业和铁路特有工种(见附件),均作为铁路实施就业准入工种的范围。
凡在就业准入工种范围内的新录用人员,必须符合录用基本条件,并持有相关毕业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新录用人员,需对口安排试用,试用期满达到岗位标准后方可正式上岗。
达不到岗位标准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未取消统配政策前的专业学校毕业生可进入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参加培训。
按政策规定接收的复员退伍军人,拟进入准入工种范围的,原则上都要进行学历培训或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毕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根据职业资格等级和岗位标准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二、推行职工竞争上岗、上等制度各单位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竞争上岗方式,总结经验、完善办法,逐步建立起职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用工机制。
要按照岗位标准,加强考试、考核工作,将理论考试与实作考试结合起来,将日常经常性考核与定期全面性考核结合起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内部下岗人员;对其他人员,可依据考试、考核成绩确定等次,并适当拉开分配收入差距。
第三章 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
在吕某某决定和杭州一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之前,她得知丽水市庆元县现正面 向应届毕业生招聘镇长助理。庆元县属于浙江的欠发达地区,很多浙江的大学毕业生 都不愿意到那里工作。
第三章 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
第一节 就业制度
案例导入
2019年毕业的李同学,在毕业前夕就业过程中特别烦恼。 原来,李同学的父亲当年在企业和机关的就业选择中选择了当 时待遇看起来更高的企业,现在与当初选择了机关的同学相比, 从待遇与各项福利上来看,要差了不少,因此,强烈建议李同 学报考公务员,而李同学自己想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匹配的企业 就业,从而发挥所长,父子俩各执一词,李同学一时不知如何 是好。
(一) 就业工作管理体制 (二) 完善尚未就业毕业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 大学生就业的服务保障体系 (四) 就业见习制度 (五) 就业准入制度 (六) 大学生人才市场
第二节 就业政策
案例导入
吕某某,浙江省温州苍南人,浙江林学院2004届毕业生,在基层工作努力,深 得地方干部群众的欢迎,后任浙江省庆元县黄田镇副镇长,是当地最年轻的干部之一。
计划经济体制下就业制度的 “统包统分”体现了它的历 史特征,在当时的历史条件 下,发挥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 (1)这种制度在建国初百 废待兴的建设时期,保证 了国家重点建设地区、重 点建设项目的人才需求, 发展了当时的经济。
• (2)“大学生包分配”这 种体制是与计划经济紧密 结合在一起的。在当时பைடு நூலகம் 社会条件下,有着它深刻 的社会心理支持。
经过慎重考虑,她决定去参加庆元县人事部门组织的面试。没想到,抱着试试 看的心情去面试的吕某某由于踏实、活泼、综合素质优秀,一下子就被庆元县人事部 门看中,“你被录用了。” 后来她才知道,她是庆元县当年招聘的镇长助理中唯一的本省大学生。
简述我国就业准入制度的内容
简述我国就业准入制度的内容
就业准入制度是指对于一些特定的职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该职业的制度。
我国就业准入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职业培训制度:国家建立了职业培训制度,规定劳动者在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定的职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职业培训制度包括了职业培训计划、职业培训标准、职业培训教材、职业培训教师等方面的制度。
2.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指对于从事一些特定职业的劳动者,必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该职业。
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了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证书等多个等级。
3. 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是指劳动者在就业前和失业前需要先进行登记,获得相应的登记证明。
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对于促进就业和失业调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 就业准入制度:就业准入制度是指对于一些特定的职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该职业的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包括了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证书等多个等级。
劳动者只有获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该职业。
就业准入制度对于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素质,促进就业和失业调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就业准入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资格证书颁发不规范、就业歧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劳动法第二编 第七章 就业促进
3、 4、 (四) (五)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规范与管理
一、劳动力市场的概念
• 广义的劳动力市场,是按照市场规律和劳动力 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自觉运用 市场竞争机制调节、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一种机 制,是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狭义的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流动和交换的 场所,在劳动力管理和就业领域中,具体而言, 是指我国劳动管理部门筹建的为劳动力供求双 方相互选择进行运作的场所。
(二)
• 1953年至1992年是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 这一时期就业促进立法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1、1953年至1965年,就业促进立法形成阶段 2、1966年至1976年就业促进立法停滞阶段 3、1977年至1992年就业促进立法恢复与初步 发展阶段
(三)
一、
•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 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种有报酬或经营收入
(三)就业训练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就业 训练的专门机构。
三、
•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指承担安置城镇失 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 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经济 组织。
• 特征:
1、以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为主。
2、其由国家和社会扶持兴办的经济组织。
3、其的经营具有自救性的特点。
劳动法第二编 第七章 就业促进
一、就业促进的概念
• 就业促进,是指国家为实现充分就业的目 标,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所采取的创造 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 称。
• 主 要包括:制定劳动就业方针,确定劳动 就业原则,开辟就业途径,拟定劳动就业 计划,设置就业基金,提供就业服务、职 业指导、职业培训,实施失业保护等措施。
二、就业服务机构
(一)劳动行政部门就业服务机构
职业技术教育学名词定义
职业技术教育学名词定义1.职业技术教育vocational-technical education中国对受教育者在不同水平的文化和专业基础上进行专业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的总称,其目标是培养各级各类合格的技术员、技术工人和其他劳动者,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的术语“技术和职业教育”基本同义。
2.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techn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TVET国际较为公认的对各级各类培养技术员和技术工人等应用人才的教育及培训的总称。
3.职业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以技术工人为主要培养目标,传授某种技能性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态度等的教育,参见“技术工人”。
4.技术教育technical education传授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态度的教育,以技术员为主要培养目标,参见“技术员”。
5.专业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传授某种专业性职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态度的教育,以律师、医生、工程师或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培养目标,参见“专业技术人才”。
6.生涯与技术教育career and technical education-CTE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对帮助各年龄段的学生和成人为工作做好准备的各层次、各种形式、有组织教育的总称。
7.继续职业教育continuing vocational education国际上对受教育者在首次就业后所继续接受的与职业态度、知识、技能相关的教育或培训的总称,类似我国的“职后培训”。
8.中学后教育与培训post-secondary education and training受教育者在完成中学阶段学习后,所接受的教育与培训。
既包括全日制高等教育,也包括为想进入就业市场的学生所提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9.高等职业教育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中国在中等教育基础上,由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实施的旨在培养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教育。
劳动就业概论名词解释
28、就业服务
29、职业介绍
30、职业指导
31、公共就业服务
32、人本服务
33、并轨
34、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就业
28、就业服务:是劳动力市场的载体连接劳动和用人单位满足双方的需求,直接为促进就业服务。
29、职业介绍:是指一定的主体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提供中介服务的活动。
30、职业指导;是指职业介绍机构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咨询和服务帮助其进行职业选择,帮助用人单位招聘用人的活动。
31、公共就业服务:是指政府出资向劳动者提供的公益性的就业服务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社会就业岗位开发服务和其他服务内容
8、创业培训:是对具有创业愿望和相应的条件的人员所进行的开办小企业或自谋职业所必须的基础知识和必备能力培训。
9、职业分类:是以工作性质的同一性为原则,对社会职业进行的系统划分与归类。
10、技能:是指完成给定工作所涉及的任务和职责的能力。
11、国家职业标准:是指在职业分类基础上对某一职业所需的能力水平所作的规定是从业资格的主要依据。
25、隐形失业:是指经济部门中存在着边际劳动生产力等于或小于零的人员现象。
26、经济体制:是一系列的经济制度的有机结合,通过这一体制中活动的人的具体行为表现出来,因而是权力机构、运行机构和经济行为的行为目标三者的有机统一体。
27、对某类劳动力的需求弹性:工资率每增长百分之一所引起的劳动力雇佣量变化的百分比
32、人本服务:就是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把满足服务对象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3、并轨;是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简称。
34、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就业:是指港澳台人员依法应聘受雇于内地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社会劳动报酬或经营性收入的行为。
解释就业准入制度
解释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对外国人在其境内就业所设立的一
系列规定和措施。
就业准入制度旨在管理外国人的就业活动,保障本
国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公平竞争。
其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外国人可以从
事的职业范围、提供就业许可证明、设立就业服务机构等。
就业准入制度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职业准入和工作准入。
职业准入是指国家或地区根据经济发展需求和本国劳动力市场供需情况,确定外国人可以从事的职业范围和条件。
一些国家对某些职业设
置了限制,外国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从事这些职业,例如具备
相关专业技能、学历、经验或通过特定的考试等。
工作准入是指外国
人在取得相应的职业准入资格后,还需获得就业许可证明才能合法地
在国家或地区境内就业。
就业准入制度的设立可以有效地管理外国人的就业活动,对本国
劳动力市场起到保护作用。
它可以确保本国劳动力优先就业,减少外
国人对本国工作岗位的竞争压力,防止出现外国劳工过度流入的情况。
同时,就业准入制度也可以帮助国家或地区控制外国人的数量和质量,有效规范外国人的就业行为,防止出现非法就业和滥竽充数的情况。
此外,就业准入制度还可以加强对外国人的社会保护和劳工权益保障,确保他们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就业准入制度应该是公平、透明和可操作的,避
免任意歧视和不合理限制。
国家或地区在制定就业准入制度时应充分
考虑国际规则和外国人的合理权益,保证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此外,就业准入制度也需要根据国家或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
的调整和优化,以实现更好的管理效果和经济发展目标。
就业制度
大学生就业制度就业制度是指关于人们合法获取就业机会、维护社会就业行为的根本规定。
大学生就业制度是指导国家为规范大学生行为,确保就业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的一系列直接或间接约束大学生就业的规则和程序的总称。
我国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制度由一系列的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劳动人事制度、就业管理体制组成,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制度、就业准入制度、人事代理制度等。
一、劳动合同制度(一)劳动合同制度的概念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和法律形式。
它的法律特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或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也就是说,劳动关系是在拥有生产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之间形成的。
2.劳动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是双方意志一致的产物,劳动合同的订立,真正实现了企业的用工自主和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
3.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仅仅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过程十分复杂,其成果也多种多样。
有的劳动成果当时就可以衡量,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才能衡量;有的劳动有独立的成果,有的劳动物化在集体劳动成果中。
无论劳动成果属于哪一种,只要劳动者按时按量完成了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量,企业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总之,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构成具体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形式常常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划分。
《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与此相适应,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种形式: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对劳动合同履行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就业指导-大学生模板
(2)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市场由“卖方”走向“买方”。 (3)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式由单一性走向多样性。 (三)金融危机形势下的大学生就业机遇与挑战 1、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挑战 (1)从国家宏观角度看:由于国家连续扩招,毕业生人数始终保持较快 增长,待就业毕业生数目巨大。
(2)从用人单位角度看:金融危机、性别及工作经验等、《劳动合同法》
三、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 施,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2005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 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就做好引 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提出意见。 (一)基层就业的概念 (二)基层就业的意义 (三)基层就业的有关项目
(二)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
1、教育对象大众化 2、高等教育终身化 3、高等教育国际化 4、人才素质综合化 5、教师队伍专业化 6、办学模式多样化 7、教育技术信息化 8、教育管理科学化
二、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因素
(一)宏观因素 1、劳动力总量供给过剩与结构形失业长期并存是影响大学生就 业的根本原因 2、经济发展状况及产业结构调整是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关键因素 3、高等教育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不适应是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主 要原因 (二)微观因素 1、高等教育招生和培养的计划管理与就业市场化之间的矛盾是 大学生就业难的体制原因 2、高校毕业生择业观念滞后,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社会原因 3、社会资源的缺失是影响毕业生到边远地区、非公企业就业的 制度原因
(5)高新科技的发展提高了经济增长对人才创新能力的需求。
(6)名牌效应、学历层次、专业设置等也是影响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因素。 (7)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人事制度对人才流动还存在一定的束缚。
(1)了解职业世界2
了解职业世界授课班级:143学前123456789班、初等123班、数学123班、历史12班、政治、体育、科学、美术12、装饰、英语123班授课时间: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6、7周教学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相关的职业和行业,加深对职业内涵的理解;了解;根据设定的职业发展目标确定职业探索的方向。
教学重点、难点:1、我国对产业、行业的划分及概述;国内外职业分类方法;2、当今职业变化的特点和趋势;3、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与就业准入制度;教学方法:讲授教学课时:2课时教学过程:一、了解职业(一)职业概述1、职业的内涵职业是参与社会分工,利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并满足精神需求的工作,是一种社会劳动岗位。
2、职业的特性(1)社会性——即是从业人员在特定社会生活环境中所从事的一种与其他社会成员相互关联、相互服务的社会活动;职业的本质特征是劳动力与社会的结合,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职业的社会性反映出不同的职业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责任。
(2)经济性——职业活动是以获得谋生的经济来源为目的。
(3)稳定性——劳动者连续稳定地从事某种社会工作,或者相对稳定地从事某项工作,这种工作才能成为劳动者的职业。
如果不固定地、间断地从事某项专门工作,就无所谓职业了。
(4)技术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职业的技术性标示了职业的专业色彩。
尽管每一种职业所表现出来的技术性要求程度不同,甚至有的差异很大,但它们都是职业得以存在的基本表现形式。
(5)规范性——即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是国家确定和认可的。
(6)群体性——必须具有一定的从业人数。
凡是达不到一定数量从业人员的劳动,都不能称其为职业。
3、职业的意义(1)对个人而言,职业活动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问题解决的如何,直接关系到个人一生的发展职业活动为人们提供物质生活的基本条件,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手段,是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职业能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促进个性的健康发展。
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2008-08-22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保障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方面的基本工作情况。
分5个方面内容: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2、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3、就业准入制度;4、我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5、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规定。
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职业资格证书概念由于多证并存,理解不同。
广义上:包括职业技能类证书,专业技术类证书。
一般意义上:是指职业技能类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安全操作证,特种作业证,技术岗位上岗证。
狭义上: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即所谓的“国证”。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
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
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就业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其中英文对照版《职业资格证书》)也是境外就业、出国劳务的公证有效凭证。
与学历文凭不同,更多地反映特定职业实际工作标准规范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
由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各职业领域应该是最具权威性的证书,其效用应该超过任何别的证书。
1990年国务院批准劳动部颁发《工人考核条例》,把技术工人等级证书统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证书》,1999年7月1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二)国家职业资格体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分为5个等级:即初级技能、中技能、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证书封面分别用绿色、蓝色、红色、紫褐色、浅紫色标识。
分别对应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结构体系表: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三)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体系1999年5月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把全国的职业划定为8大类、66中类、413小类、1838细类(职业),把此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中的4700多个工种分别合并列入细类。
第六讲 大学生就业政策
第六讲大学生就业政策第一节大学生的就业制度一、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的沿革与变化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的发展需要,制定了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大学生就业制度。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学生就业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经济体制的特征表现为资源的分配、组合不是通过市场,而是通过政府部门的行政指令来实现。
与这种经济体制相适应,大学招生与大学生的就业实行“统招统分”的制度,即国家制定招生计划,并对计划内招收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实行教育培养费全额拨款的制度,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支付,学生毕业时,学校根据主管部门制定的毕业生方案,把每一个毕业生分配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毕业生一般不得跨部门、跨地区分配。
这种就业制度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互不见面,互不了解,但双方都必须服从主管部门下达的分配计划。
对于当时的大学毕业生来讲,“服从国家分配”是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时也是衡量大学毕业生思想的一把尺度。
“统一分配”的大学生就业制度是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它与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体制是相适应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单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在人才非常短缺的情况下避免了人才的浪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教育的迅速发展,这种“统一分配”的大学生就业制度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
(二)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大学生就业制度1978年11月,我们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各个方面的改革全面铺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学生就业制度也开始进行改革,并经历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三个阶段。
“供需见面”是指学校与用人单位通过计划内的供需见面落实毕业生就业,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并不直接见面。
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就业准入制度,是一种为了保护就业市场稳定和劳动者权益的管理措施。
该制度通过设定一定的条件和限制,确保企业招聘时公平合理、遵循法律法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福利。
首先,就业准入制度能够维护就业市场的稳定。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可能会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例如低薪聘用劳动力、违规裁员等。
这样的行为可能导致就业市场失衡,劳动者利益受损。
通过就业准入制度,可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就业市场的稳定和良好秩序。
其次,就业准入制度能够促进劳动力的质量提升。
不同行业和职位对人才的要求不同,一些特定的职位可能需要特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通过就业准入制度,可规定需要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人才才能从事相关工作,这样既能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也有助于推动人才的专业化和技术进步。
总之,通过就业准入制度,可优化人才配置,提高劳动力供给的质量。
此外,就业准入制度还能够防范就业歧视。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就业歧视现象仍然存在,例如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
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规定,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可以明确规定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等原因歧视劳动者,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
然而,就业准入制度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和问题。
首先,制定和执行就业准入制度需要相关的法律和管理机制,需要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
其次,就业准入制度的设立和实施需要权衡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既要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证企业招聘的灵活性和自主权。
最后,就业准入制度要与职业培训、职业发展等政策衔接,以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就业准入制度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就业市场稳定、促进人才质量提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但制定和实施就业准入制度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并需要与其他相关政策相衔接,以实现整体效果的最大化。
就业准入与职业能力
建立健全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规范招聘信息的发布和管理,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对招 聘信息的监管,防止虚假招聘和不良中介的欺诈行为。此外,鼓励企业公开招聘标准和流程,提高招聘的透明度, 促进公平竞争。
06
就业准入与职业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职业资格认证的国际互认
01
职业资格认证的国际互认将有助于促进劳动力流动和国际交流 合作。
详细描述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保障机制,对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和 监督,确保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相匹配,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和实用性。同时,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监管,确保培训质 量与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相符合。
就业信息服务的透明度与准确性
总结词
提高就业信息服务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是促进就业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措施。
就业准入制度的重要性
提高职业素质
保障劳动者权益
通过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可以促使从业者 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技能水平,从而提高 整个行业的职业素质。
就业准入制度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避免因无证经营、无证上岗等行为导致 的劳动纠纷和权益侵害。
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稳定
就业准入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 经济运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03
就业准入制度的具体内容
职业资格认证
职业资格认证是就业准入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 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并 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认证的目的是确保劳动者具备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劳动者的职 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目的
保障就业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职业素 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企业就业准入制度
企业就业准入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轨迹制度,不遭受一、八岁以下儿童的招工,不遭受四、五岁以上老年人的招工。
2.矿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其他平等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3、必须身体健康,并有二级健康证(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或专业医疗机构)。
4、从煤矿企业劳动人力资源储备中选择时,并有合法身份证明。
5.面试各方面合格后才能开始培训。
6、新工人进矿不遭受少于112小时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承担井下作业。
7.培训期间要遵循培训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无故连续3天请假,培训结束后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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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准入制度
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含义
1、职业资格的概念
职业资格是指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 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常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执业资格通过考试取得。
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同属于职业资格,反映了职业资格含义的不同层次。
获取从业资格只证明已达到从事某职业对人所掌握知识、技能的最低要求,而获取执业资格则反映其专业知识、技能的水平高低。
2(职业资格证书的含义
职业资格证书是职业标准在社会劳动者身上的体现和定位,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的认证。
分为《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3(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含义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
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经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国家授予相应的职
业资格证书,证书由国务院人事部统一印制,各地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核发工作。
”
1( 从业资格证书
从业资格证书是建立在从业资格确认的基础上,从业资格确认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会同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确认从业资格。
第一,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者。
第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已担任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通过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取得初级资格,经单位考核合格者。
第三,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经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者。
2( 执业资格证书
执业资格证书是经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国家授予。
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由于专业不同有所差异,但都是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
目前,我国已有16个专业建立了执业资格制度,其中7个专业实行注册制度,,包括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拍卖师、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监理工程师,其他9个专业还只是实行考试制度,它们是教师、医师、药师、中药师、统计员、造价工程师、国际商务专业技术、法律顾问。
随着职业资格制度的不断发展,将会有更多的专业建立执业资格制度。
到那时,执业资格证书无疑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
1
3、执业资格注册
注册是对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未经注册者,不得使用相应名称和从事有关业务。
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为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注册,并报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对注册工作的监督、检查。
申请执业资格注册,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相应的岗位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知识更新,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必须由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充任的关键岗位及工作规范,并负责检查监督关键岗位的执业人员上岗及执业情况。
对违反岗位工作规范者要进行处罚。
对已在须由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充任的关键岗位工作,但尚未取得执业资格者,必须调离关键岗位。
应特别注意,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逾期不办者,执业资格证书及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另外,不同专业的执业资格注册规定有所不同。
(三)职业技能鉴定
1(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考试。
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作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五个级别: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