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发盘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题
1.某公司拟对美国出口某商品1万公吨,对外报价为每公吨(以毛作净)300美元FOB上海。
国外回电要求改报CFR旧金山,货物由美船只装运,该船运价表每运费吨为50美元(按短吨2.我方10日电讯出售货物限15日复到有效,13日收到受盘人答复“价格太高”,如果每件低于发盘价格1.5美元可接受。
15日又收到受盘人来电“你方10日发盘我接受”。
此时市价上3.某进出口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支付,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4.我某出口企业于8月2日向法商发盘供应东北大豆2000公吨,限8月8日复到,法商表示接受的电传于8月9日上午送到我方,当时我方即电话通知对方其接受有效,并着手备货,一5.某公司按C I F鹿特丹向荷兰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品,合同规定:买方必须在九月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果货轮迟于12月1日抵达目6.我某公司向意大利某商报盘出售某产品,在发盘中除列明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用麻袋包装”。
在发盘有效期内意大利商人复电称:接受你方发盘条件,新麻袋包装。
我方收到上述。
8.某货轮在航运途中货舱起火并蔓延到机舱,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往仓中灌水灭火,火虽然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货轮无法继续航行。
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9.我国江苏省南通市某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小家电产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某分行开立一份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10.我国山东某出口公司按C I F条件与韩国某进口公司签订了一笔初级产品的交易合同。
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卖方备妥了货物,安排好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事项。
在装船时,卖方考虑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11.我某出口公司以C I 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2年12月交货。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我A公司于6月1日向国外B公司以电传发盘销售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6月2日A公司收到B电传称“接受你方发盘,但价格减5%”,A公司收到B公司电传后未予答复,此时恰逢该商品价格巨涨,6月3日A公司又收到B公司电传称:“无条件接受你方6月1日发盘,请告合同号”。
试问,在此情况下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1996年11月,我国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菜籽的合同。
合同采用FOB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
合同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负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尽快派船接货,但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
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
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
这时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由拒绝赔偿损失。
问:卖方是否有权拒绝交货并提出赔偿?为什么?3.买卖双方按照FOB条件达成一笔大麦种子买卖合同,合同规定大麦种子的发芽率必须在90%以上。
卖方在装船前对货物进行了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然而货到目的港后,却发现种子的发芽率不到60%。
于是,买方要求退货并提出索赔。
卖方予以拒绝,其理由是:卖方在装船前进行过检验,证明所交货物是合格的;买方在目的地发现质量有问题,说明货物品质的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按照FOB 条件,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转移,运输途中品质变化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
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庭审理时发现,大麦种子包装用的麻袋上沾有虫卵,正是这些虫卵在运输途中孵化成虫,咬坏了种子的胚芽,造成发芽率降低。
问:应当由谁承担后果?为什么?4.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价格术语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第三章 习题(P64)案例分析1. (1)中、美均是《公约》的成员,故适用《公约》规定;(2)根据《公约》规定,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另外,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发盘,也可以撤回,撤回的通知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3)鉴于我国与美国存在12小时时差。
因此:如是在当天下午发现,如是在当天下午发现,此时发盘尚未生效,此时发盘尚未生效,此时发盘尚未生效,可以撤回发盘,可以撤回发盘,可以撤回发盘,但须保证撤回通知早于或与但须保证撤回通知早于或与发盘同时达到受盘人。
如第二天上午9时发现,发盘已经生效,发盘已经生效,但因客户尚未接受,但因客户尚未接受,但因客户尚未接受,我方可撤销发盘,我方可撤销发盘,我方可撤销发盘,但须保但须保证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前送达受盘人。
如第二天上午9时发现,且客户已接受发盘,且客户已接受发盘,此时交易已经成立了,此时交易已经成立了,此时交易已经成立了,双方都要承担履行双方都要承担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但在正式签署合同前,我方可与外商协商允许我方更正错误。
处理方法有:提供近期与其他客户的成交证明,提供近期与其他客户的成交证明,请对方原谅;请对方原谅;请对方原谅;用其他方法争取对方同意我方更正错误。
用其他方法争取对方同意我方更正错误。
用其他方法争取对方同意我方更正错误。
如如对方拒绝我方的请求,则我方只能吸取教训了。
2、(1)双方所在国均是《公约》的成员,故适用《公约》规定;(2)根据《公约》规定,发盘的终止有下列情况:①受盘人将拒绝的通知送达发盘人手中;②发盘的撤回;③发盘的合法撤销;④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3)本例中中方在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故5月份发盘已失效,中方发盘约束力已失,下半年外商复电表示接受是逾期接受,半年外商复电表示接受是逾期接受,除非中方同意逾期接受有效,除非中方同意逾期接受有效,除非中方同意逾期接受有效,否则无法律效力,否则无法律效力,否则无法律效力,只能视只能视作一个新的发盘,而此处中方没有理睬,视为不同意,故逾期接受无效;(4)因此,合同不成立,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进出口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与答案解析
1.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
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
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2.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
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
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3.我方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
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
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
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4.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4月15日前。
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
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5.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
商法案例分析
商法案例分析1、在FOB价格术语下,卖⽅出售的货物遭遇政府禁令致使⽆法装船交运,⽽卖⽅在买⽅订⽴运输合同的5天前得知这⼀消息,但是由于卖⽅没有及时将禁运的消息通知买⽅,导致买⽅按原计划订舱后违约。
那么你应如何处理?分析:卖⽅违约是因为他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但是这并不解除卖⽅应向买⽅履⾏通知义务。
因此尽管买⽅⽆权要求卖⽅承担迟延交货给买⽅带来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却有权要求其承担因为没有及时通知⽽导致⾃⼰违约的违约损失。
此外,如果买⽅愿意,依旧可以在卖⽅解禁后向其⽀付货款。
3、卖⽅于履⾏期到来前听说买⽅发⽣信⽤危机,恐怕⽆法收取货款,于是将本已划归合同项下的货物转卖他⼈,买⽅要求其承担违约的责任。
卖⽅辩称⾃⼰为中⽌履⾏,那么你认为呢?分析:不认可。
卖⽅的不履⾏是基于“听说”买⽅发⽣信⽤危机,但并没有证据证明买⽅届时将不履⾏合同,因此卖⽅采⽤中⽌履⾏的救济措施并⽆根据。
根据《公约》规定,订⽴合同后,⼀⽅当事⼈由于下列原因显然不履⾏其⼤部分重要义务,对⽅当事⼈可以中⽌履⾏义务:①⼀⽅履⾏义务的能⼒或信⽤有严重缺陷;②准备履⾏合同或履⾏合同中的⾏为显⽰其将不履⾏主要的义务。
此外,即使卖⽅的中⽌履⾏可以成⽴,他也必须“⽴即通知”买⽅,⽽不是径⾃专卖货物。
3、2006年,我某机械进出⼝公司向⼀法国商⼈出售⼀批机床。
法国⼜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些欧洲国家。
机床进⼊美国后,美国的进出⼝商被起诉侵权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专利⼈损失,随后美国进⼝商向法国出⼝商追索,法国商⼈⼜向我⽅索赔。
问题: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分析:作为卖⽅的我某机械进出⼝公司应该向卖⽅——法国商⼈承担所出售的货物不会侵犯他⼈知识产权的义务,但这种担保应该以买⽅告知卖⽅所要销往的国家为限,否则,卖⽅只保证不会侵犯买⽅所在国家的知识产权⼈的权利.4、2008年6⽉10⽇,出⼝商A公司以CIF贸易术语和进⼝商B公司签订合同。
A公司投保后,安排货物出运,并到银⾏办理托收。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十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十第一篇: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十《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十答案索赔、仲裁1、某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近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受货款。
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检发现下列情况,(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标准。
(2)收货人只实收998箱,短少2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千克。
评析:(1)应当向卖方索赔,因原装货物有内在缺陷。
(2)应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清洁提单,他就要在目的港如数交足。
(3)可向保险公司索赔,货物短少属于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但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不足,也可向卖方索赔。
2、有一份出售茶叶的合同,按卖方仓库交货条件买卖,数量为10000千克,总值为25000美元。
合同规定买方应于10月份提取货物,卖方于10月1日已将提货单交付给买方,买方也付清了货款。
但是买方直到10月31日尚未提走货物,于是卖方将货物搬移至另一不适当的地方存放。
由于茶叶与牛皮合存在同一地方,当买方与11月15日提货时,发现有10%的茶叶已与牛皮串味而失去商销价值。
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在上述情况下,各方应负何种责任?为什么?评析:按照本例的情况,买卖双方都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各方都应各付其责。
卖方应对10%的茶叶负责,而买方应对因延迟15天提货而用去的额外费用负责。
因为,(1)买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提货,这是买方的违约行为。
但是,买方在10月1日已付清货款,也拿了有效的提单,这10000千克茶叶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但在买方尚未提走货物之前,该批茶叶继续放在卖方仓库,那么这批茶叶仍然在卖方占有之下,因此卖方对该批茶叶负与保全货物和防止损失的责任。
《公约》第85条规定“如果买方推迟收取货物,或在支付价款和交付货物应同时履行时,买方美誉支付价款,而卖方仍拥有这些货物或控制这些货物的处置权,卖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已保全货物。
期货案例分析之大豆期货市场套期保值
买⼊套保实例: 9⽉份,某油⼚预计11⽉份需要100吨⼤⾖作为原料。
当时⼤⾖的现货价格为每吨2010元,该油⼚对该价格⽐较满意。
据预测11⽉份⼤⾖价格可能上涨,因此该油⼚为了避免将来价格上涨,导致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风险,决定在⼤连商品交易所进⾏⼤⾖套期保值交易。
交易情况如下表: 现货市场 期货市场 9⽉份 ⼤⾖价格2010元/吨 买⼊10⼿11⽉份⼤⾖合约(多开仓):价格为2090元/吨 11⽉份 买⼊100吨⼤⾖:价格为2050元/吨 卖出10⼿11⽉份⼤⾖合约(平多空仓):价格为2130元/吨 套利结果 亏损40元/吨 盈利40元/吨 最终结果 净获利100*40-100*40=0元 注:1⼿=10吨 从该例可以得出:第⼀,完整的买⼊套期保值同样涉及两笔期货交易。
第⼀笔为买⼊期货合约,第⼆笔为在现货市场买⼊现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对冲原先持有的头⼨。
第⼆,因为在期货市场上的交易顺序是先买后卖,所以该例是⼀个买⼊套期保值。
第三,通过这⼀套期保值交易,虽然现货市场价格出现了对该油⼚不利的变动,价格上涨了40元/吨,因⽽原材料成本提⾼了4000元;但是在期货市场上的交易盈利了4000元,从⽽消除了价格不利变动的影响。
如果该油⼚不做套期保值交易,现货市场价格下跌他可以得到更便宜的原料,但是⼀旦现货市场价格上升,他就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相反,他在期货市场上做了买⼊套期保值,虽然失去了获取现货市场价格有利变动的盈利,可同时也避免了现货市场价格不利变动的损失。
因此可以说,买⼊套期保值规避了现货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
卖出套保实例:(该例只⽤于说明套期保值原理,具体操作中,应当考虑交易⼿续费、持仓费、交割费⽤等。
) 7⽉份,⼤⾖的现货价格为每吨2010元,某农场对该价格⽐较满意,但是⼤⾖9⽉份才能出售,因此该单位担⼼到时现货价格可能下跌,从⽽减少收益。
为了避免将来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该农场决定在⼤连商品交易所进⾏⼤⾖期货交易。
案例分析总结
1、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我国对外出口1000公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装运港为天津新港。
我出口方在规定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我方是否违约?银行是否有权拒付?【正确答案】:我方没有违约。
银行无权拒付。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了第十章第二节国际贸易合同中的运输条款。
分批装运就是运输条款中应该规定的一项内容,按照《UCP600》的规定: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时,只要显示相同目的地,将不视为分批装运,即使运输单据上标明的发运日期不同或装卸港、接管地或发送地点不同。
依据上述规定可知我方没有违约,银行无权拒付。
参见教材P230。
2、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某进出口公司从某雨伞生产商处获得报价单后向其美国客户报价成交。
美国客户按合同约定开出信用证并强调一定要按合同约定的7月底之前装运。
7月初,雨伞厂仓库发生火灾,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均被烧毁,无法交货。
该进出口公司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美国客户不接受并提出索赔。
请分析美国客户的索赔是否合理并具体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美国客户的索赔是合理的。
理由:7月初,雨伞厂仓库发生火灾,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均被烧毁,、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我国对外出口1000公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装运港为天津新港。
我出口方在规定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我方是否违约?银行是否有权拒付?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山东某公司向国外出口600公吨大枣,国外客户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
该公司因货源不足,于5月5日在青岛港将300公吨大枣装“东风”轮,取得一套提单;5月10日又在烟台港将另外300公吨大枣装于同一轮船并取得有关提单。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案例分析
第四章交易磋商1、1990年6月27日,中国甲公司应荷兰乙商号的请求,报出C514某产品200吨,每吨CIF 鹿特丹人民币195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但对方接到中方报盘,未作还盘,而是一再请求中国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还盘有效期。
中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CIF鹿特丹减至人民币1900元,有效期经两次延长,最后期限为7月25日,荷兰乙商号于7月22日来电,接受该盘,并提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即期装船,按装船量计算。
除提供通常装船单据外,需供卫生检疫证书、产地证、磅码单、及良好合适海洋运输的袋装"。
但中方接到该电报时.已发现该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中方甲公司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的变化,货物在收到电报前已售出"。
可是荷兰乙商号不同意中方的说法,认为他是在发盘有效期内接受发盘,坚持要按发盘的条件执行合同,否则要中方赔偿差价损失人民币23万元,接受仲裁裁决。
问题:1.中方甲公司6月27日的发盘是实盘是虚盘?2.中方在荷兰未作还盘但一再请求增加数量和降低价格,延长有效期的情况下,于7月17日复电称:将C514增加至300吨,每吨CIF鹿特丹价格人民币1900元,有效期延至7月25日的报盘是实盘还是虚盘?3.荷方于7月22日来电内容,是否可以作为承诺的意思来表示认可?为什么?4.中方在接到荷方7月22日来电后,于7月24日发出拒绝成交的复电,是否符合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为什么?5.本案应如何解决?2、2004年2月1日巴西大豆出口商向我国某外贸公司报出大豆价格,在发盘中除列出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编织袋包装运输”。
在发盘有效期内我方复电表示接受,并称:“用最新编织袋包装运输”。
巴西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并准备在双方约定的7月份装船。
之后3月份大豆价格从每吨420美元暴跌至350美元左右。
我方对对方去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作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1、我与美商达成的合同中采用的术语为FOB上海,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为2001年3-4月份,该船于5月2日到达并装运,由此为保存货物而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谁负担?2、A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A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A 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消合同。
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3、某年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0公吨,每公吨按90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成交,支付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并应于2月28日前开达,装船期为3月份。
我方于2月20日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一张18万美元的信用证。
2月28日美商来电称:“信用证已收到,但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元备用。
否则,有关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用,由你方另行电汇。
”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无理要求,随即回电指出:“按FOBVessel条件成交,卖方应负责有关的出口税捐和签证费用”。
美方又回电称:“成交时并未明确规定按《Incoterms2000》办,根据我们的商业习惯和《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的规定,前电所述的费用应由进口方承担。
”恰巧这时国际市场钢材价格上扬,我方又急需这批钢材投产,只好通过开证行将信用证金额增至19万美元。
请问,我方为何造成如此被动的局面?美方的要求合理吗?4、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面粉。
国外卖方按期租船将货物发往我方目的港。
货到目的港后,发现该批面粉严重霉变。
经调查,原因是运货船舶是艘超龄服役的船,设备老化,航行速度慢,且船方又沿途招揽货物,致使航期延长了一个多月。
由于是高温、潮湿季节,长时间在船舱中,面粉因此发生霉变。
对此损失,我方应向谁索赔?5、我某公司以CFR条件出口一批瓷器。
我方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将有关单据寄交买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
过后,业务人员才发现,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此时,买方已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因为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
货代大题
货代复习题计算1 出口商A公司委托货代B公司将一批人造纤维从广州黄埔运往欧洲某港口、该票货物体积为20立方米、毛重17.4公吨,A公司要求选择卸货港为Humburg,这两个港口都是基本港口,运费率为USD80/FT,附加费为每运费吨加收USD3,计费标准为W/M。
(1)该货代B公司应向托运人A公司收取多少运费?(2)如果改用集装箱运输、海运费的基本费率为USD1100/TEU,货币附加费为10%,燃油附加费为10%,此时,该托运人该交多少运费?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3)若不计杂货运输和集装箱运输的其他费用,托运人从节省海运费的角度考虑是否该选用集装箱?2 我方出口商品共100箱,每箱体积为30厘米*60厘米*50厘米,毛重为40千克,计费标准是W/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为109港币,另收燃油附加费20%,港口拥挤费20%,货币贬值费10%,试计算该货物的运费为多少港币?3 一批手动工具需要集装箱从广州运往英国南安普顿,重量为16.4吨,体积为20立方米,采用CY to CY的条款订了一个20英尺的集装箱,采用中国—欧洲航线费率,整箱运价为2050美元/20英尺,燃油附加费为20%,试计算:货主为该批货物要支付多少运费?4 广州某公司向日本进口鸡肉23公吨、共需装1200箱,每箱毛重20KG,每箱体积为20厘米*20厘米*20厘米,该货物对应广州到神户的航线为运价100美元/运费吨,计费标准是W/M,另加收燃油费10美元/运费吨,港口附加费12美元/运费吨,该批鸡肉的运费应为多少?5 已知广西冠通钢构建筑公司的货物是130吨钢构配件,总体积为350立方米,假设集装箱箱容利用率为80%,在不允许与其他货物混拼的情况下,需要装多少个40’HC柜?集装箱规格见下表集装箱种类最大载货重量kg集装箱容积m3容积利用率是100%时的单位容重(kg/m3)容积利用率是80%时的单位容重(kg/m3)提单填制1 深圳东方进出口公司向英国ABC 公司出口玩具6000件,每件6.5美圆CFR伦敦,12件/纸箱,每箱毛重 5.5KGS ,箱的规格为(20x30x30)cm, 唛头为:ABC/LONDON/NOS :500。
商品期货案例
商品期货案例商品期货是一种金融衍生品,是指以标的商品为基础物,按照期货合约约定的价格、数量、质量和交割地点等条件,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日期交割的一种标准化合约。
商品期货市场是现货市场的延伸和补充,它是为了满足生产者、经销商和投资者对未来价格波动风险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在商品期货市场上,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进行风险管理和投机交易,以实现投资收益。
下面我们以大豆期货为例,介绍商品期货的交易案例。
大豆期货是指以大豆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大豆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是大豆,每手合约的交割数量为10吨。
假设某投资者预计大豆价格将上涨,他可以选择买入大豆期货合约进行投机交易。
假设当前大豆期货价格为每吨3500元,该投资者决定买入10手大豆期货合约,合计投入35万元的保证金。
之后,大豆价格上涨到每吨3800元,该投资者决定平仓,卖出所有合约。
在这个案例中,该投资者通过期货市场成功实现了对大豆价格上涨的投机预期,获得了投资收益。
同时,他也通过期货市场规避了大豆价格下跌的风险,保护了自己的投资。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商品期货市场的作用,投资者可以通过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和投机交易,实现自己的投资目标。
除了投机交易,商品期货市场还可以用于套期保值。
假设某食品加工企业需要大量采购大豆作为原料,为了规避大豆价格上涨的风险,该企业可以选择在期货市场上卖出大豆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当大豆价格上涨时,期货市场上的合约价值增加,这部分收益可以抵消现货市场上大豆采购成本的增加,从而达到规避价格风险的目的。
总的来说,商品期货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可以通过期货合约进行投机交易和套期保值。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灵活运用商品期货市场,实现自己的投资目标。
同时,期货市场也为现实经济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价格发现机制,有利于市场资源的配置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商品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和风险特点,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合理控制仓位和风险,避免盲目跟风和过度杠杆操作,以保障自己的投资安全。
我出口公司对日商报出大豆实盘
我出口公司对日商报出大豆实盘,每公吨CIF大阪150美元,发货港口是大连,现日商要求我方改报FOB大连价,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如果最后按FOB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差别?(1)我出口公司从报CIF大阪价改为FOB大连价时,应将原报价调低,即从原报价中减去货物从大连至大阪的运费和保险费。
(2)当按FOB条件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没有变化,仍然是以船舷为界。
(3)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发生了变化,按CIF大阪条件成交,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和保险费;而改为FOB大连条件成交时,则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货,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我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每公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价格改为CIF伦敦。
问:(1)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2)如果最终按CIF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不同?我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每公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价格改为CIF伦敦。
问:(1)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2)如果最终按CIF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不同?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公式如下:FOB价=生产(或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CFR价=生产(或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CIF 价=生产(或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⑴FOB价换算为CFR 价、CIF价CFR价=FOB价+国外运费CIF 价=(FOB价+国外运费)/ (1-投保加成×保险费费率)⑵CFR价换算为FOB价、CIF价FOB价=CFR价-运费CIF 价=CFR价/ (1 -投保加成×保险费费率)⑶CIF价换算为FOB价、CFR价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费率)-国外运费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费率)美元/听CIF古晋,按发票金额加成10%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0.3%,客户要求该报CFR 价格。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1、A在茶楼与朋友饮茶他对朋友谈到,他有一批中国一级兔毛,现货,共5公吨,每公吨8万港元出售。
B在旁边听到A的谈话。
第2天,B按上述条件向A表示愿意以A的条件购买这5公吨兔毛,在上述情况下,A、B之间的合同是否能成立?为什么?答案:不能。
发盘是指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
是向特定的人发出的,A的条件是向其朋友发出的并不是B 所以合同不能成立。
但是B表示愿意以A的条件购买5公吨的兔毛构成的一项新的发盘。
2、中国A公司于8月10日向荷兰B公司发盘:“可供花生油5000公吨,CIF鹿特丹695美元",该发盘于8月14日送达B公司.8月13日A公司收到B公司来电:“欲向你方购买5000公吨花生油,CIF鹿特丹695美元。
”问A、B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不成立.经双方确认后,合同可以成立.原因:A公司8月14日的发盘才到达B公司生效.B公司8月13日发出的其实也是一个发盘。
3、例;我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商询售某商品,不久我方接到外商发盘有效期为7月22日.我方于7月24日用传真表示接受其发盘,但对方一直没有音迅,后因行情上涨,8月26日对方突然来电,声称已开出以我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要求我方必须在8月28日发货,否则要我方承担违约责任.1。
若你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如何处理(B )A。
按时发货,因为合同成立 B。
不应发货,因为合同不成立C。
因为行情上涨,故按发盘内容交货D.因为行情看涨,故不应按发盘内容交货2。
本题中我方于7月24日用传真表示接受外商发盘( A )A。
此时原发盘已失效B是对原发盘的接受C。
外商以行为表示合同的成立 D。
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4、例:我出口企业对法国某商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9日法商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
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章
第二章,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案例1,一法国商人某日上午走访我国外贸企业洽购某商品。
我方口头发盘后,对方未置可否,当日下午法商再次来访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上午的发盘,那时,我方已获知该项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有趋涨的迹象。
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为什么?分析:中国与法国均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洽谈过程中,双方对《公约》均未排除或作出任何保留。
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应受该《公约》约束。
按《公约》规定:对口头要约,须立即接受方能成立合同。
据此,我方鉴于市场有趋涨迹象,可以予以拒绝或提高售价继续洽谈。
案例2,买卖双方订有长期贸易协议,协议规定“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订单后15天内答复,若未答复则视为已接受订单。
”11月1日卖方收到买方订购2000件服装的订单,但直到12月25日卖方才通知买方不能供应2000件服装,买方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要求供货。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分析:双方的合同已成立。
双方订有的长期贸易协议规定“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订单后15天内答复,若未答复则视为已接受订单。
”这一规定已在双方之间形成了习惯做法,双方理应遵守这一习惯做法。
卖方应在收到订单后15天内通知买方不能交货,否则,只能认为卖方仍遵从习惯做法。
案例3:某外贸公司与一美商洽谈一笔业务。
我方2001年4月7日的电报发盘中规定4月12日复到有效。
该电报发盘于4月9日到达美方。
对方与4月10日以电报表示接受。
我方于4月14日才收到该项复电。
业务员因其为逾期接受,未予理睬,将货又售于另一客户。
日后美商坚持合同已经成立,要求我方发货。
请问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分析:美商的要求是合理的。
因为根据情况表明对方的电报接受是因为邮寄原因而逾期,且我方在收到该电文时并未及时向对方表示该接受因逾期而失效,所以应为有效的接受,双方的合同成立,我方应履约。
案例4:香港某中间商A,就某商品邀请我方发盘,我方于6月8日向A方发盘并限6月15日复到有效。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我公司与德商签订一出口合同,德商按时开来了信用证,证中规定的装运条款为:1月装100公吨,2月装150公吨,3月装150公吨。
我公司1月份按规定如数装运并顺利收到货款。
考虑到货源分散,经与船公司协商同意,由月亮河号轮于2月10日在烟台、2月11日在青岛共装运150公吨。
当我公司持单据到银行要求付款时,遭到开证行的拒绝。
请问开证行的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答:不合理。
根据《UCP600》,我公司2月份的装运行为并不违反信用证条款。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向韩国出口一批大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数量2000公吨,单价150美元/公吨,允许10%的数量增减。
对方如期开来了信用证,证中规定:总金额300000美元,数量果按发货数量制单我方是否能安全收汇答:不能。
最多发货案例分析:有一份出售成套设备的合同,买方发现交货的品质有严重缺陷,根本达不到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标准。
因此,买方主张全部合同无效。
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答:买方可以宣告全部合同无效。
中一部分设备根本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那么整套设备都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
案例分析:货轮在航行途中触礁,船体一侧裂口,船长命令抛货并将船驶上浅滩,排水抢修裂口,并请求附近港口派拖轮将船拖回港口修理,修好后船舶继续航行。
损失如下:1)船身裂口抛货5)抢修及排水费用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答:(1)、(3)是单独海损;案例分析: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国sight。
当汇票及所付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代收行后,手续。
货抵目的港是,由于用货心切,转售。
汇票到期时,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由我外贸公司向如何处理?答:我方应要求代收行追回货款案例分析:某公司受国内用户委托,以本公司名义与国外一公司签订一项进口某种商品的合同,支付条件为就直接将货物连同单据都交给了国内用户,但该国内用户在收到货物后由于财务困难,无力支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国外卖方认为,我外贸公司作为合同的买方,根据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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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1.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公司在约定日期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理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2.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
过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
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3.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我方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
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4.某公司以DES条件进口一批药材。
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日期做好受领货物的准备,却于合同约定交货期的7天后收到货物,经查证是海上风暴太大导致轮船无法按时到达。
因此,该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5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
该公司以此为由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
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5.某公司以EXW条件买进一批茶叶,在受领货物时发现茶叶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据此公司拒绝提货和付款。
问公司的作法是否合理?6.我方按CIP条件进口10吨化肥,其经海上运输,抵达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费,请问卖方行为是否合理?7.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CIF术语,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
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到达目的港。
问买方拒绝支付货款,是否合理?8.我国某公司向德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起所含水分最高为15%,杂质不得超过3%。
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主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
货到德国后,买方验货后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差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6000英镑的损失。
我方是否可以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而拒绝买方索赔?9.一批出口到阿拉伯国家的冻鸡,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规定由出口地伊斯兰协会出具证明书,证明该批冻机是按伊斯兰教的方法屠宰的,但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经检验发现,冻鸡的颈部没有任何刀口的痕迹,不符合伊斯兰教的屠宰方法,因此,买方拒绝收货,并要求解除合同。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
1、A在茶楼与朋友饮茶他对朋友谈到,他有一批中国一级兔毛,现货,共5公吨,每公吨8万港元出售。
B在旁边听到A的谈话。
第2天,B按上述条件向A表示愿意以A的条件购买这5公吨兔毛,在上述情况下,A、B之间的合同是否能成立?为什么?答案:不能。
发盘是指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
是向特定的人发出的,A的条件是向其朋友发出的并不是B所以合同不能成立。
但是B表示愿意以A的条件购买5公吨的兔毛构成的一项新的发盘。
2、中国A公司于8月10日向荷兰B公司发盘:“可供花生油5000公吨,CIF鹿特丹695美元”,该发盘于8月14日送达B公司。
8月13日A公司收到B公司来电:“欲向你方购买5000公吨花生油,CIF鹿特丹695美元。
”问A、B公司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不成立。
经双方确认后,合同可以成立。
原因:A公司8月14日的发盘才到达B公司生效。
B公司8月13日发出的其实也是一个发盘。
3、例;我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商询售某商品,不久我方接到外商发盘有效期为7月22日。
我方于7月24日用传真表示接受其发盘,但对方一直没有音迅,后因行情上涨,8月26日对方突然来电,声称已开出以我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要求我方必须在8月28日发货,否则要我方承担违约责任。
1.若你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如何处理(B )A.按时发货,因为合同成立B.不应发货,因为合同不成立C.因为行情上涨,故按发盘内容交货D.因为行情看涨,故不应按发盘内容交货2.本题中我方于7月24日用传真表示接受外商发盘( A )A.此时原发盘已失效 B是对原发盘的接受C.外商以行为表示合同的成立D.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4、例:我出口企业对法国某商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
9日法商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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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产品发盘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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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reply) 2.邮件分析 针对发盘,应该首先考虑的是价格,如果认为价格可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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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产品发盘案例分析
总结 Summary 对于发盘,应该让学生了解发盘的相关写作步骤,同时强调 发盘的写作重点,针对产品特性写出发盘的具体内容,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