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范文
病案借阅制度范文病案借阅是指医疗机构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有关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医疗机构借阅、查阅病案信息的制度。
它是病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医疗机构的临床研究、质量控制、医患纠纷处理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病案借阅制度的意义1.提供病案信息支持:通过病案借阅制度,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获取到医疗机构存储的病案信息,为临床研究、学术探讨和医学教育提供支持和便利。
2.提供证据支持:病案是医疗机构对患者诊治工作的记录,通过借阅病案,可以为医患纠纷处理提供重要的证据支持,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加强质量控制:通过借阅病案,可以进行质量控制分析,找出存在的不足之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
4.促进临床研究:借阅病案可以提供大量真实的临床病例,为科研人员提供临床研究数据,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二、病案借阅的程序和要求1.借阅申请:借阅人员需要向医疗机构提交书面的借阅申请,申请中需明确借阅的目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审查和批准:医疗机构需要对借阅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借阅人身份和目的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对符合要求的借阅申请进行批准。
3.登记和归档:医疗机构需要将批准的借阅申请进行登记和归档,记录借阅人员的相关信息和借阅的病案档案编号。
4.借阅管理:医疗机构需要对借阅的病案进行管理,明确借阅的时间、地点和归还的要求等,确保病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5.归还和销毁:借阅人员在借阅期限内,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病案;对于已经不再需要借阅的病案,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归档或销毁。
三、病案借阅制度的管理要点1.保护患者隐私:医疗机构在借阅病案时,应尽量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避免泄露患者隐私。
2.严格控制借阅范围:医疗机构应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对借阅申请进行审查,严格控制借阅范围,避免滥用病案信息。
3.加强档案管理: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病案的档案管理,确保病案的安全、完整,并严格控制病案借阅的环节。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1. 引言病案借阅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规范病案借阅行为,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机构信息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管理规定。
本制度旨在确保病案借阅的合法性、准确性和保密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与病案借阅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3. 借阅申请与审批3.1 借阅申请流程•借阅人填写《病案借阅申请表》,包括个人信息、借阅目的、借阅期限等内容;•借阅人提交申请表至相关科室或部门;•相关科室或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交至质控科进行最终审批。
3.2 审批标准•借阅目的必须合法合规,符合病案借阅的需要;•借阅期限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设定;•借阅量必须与借阅目的相符,避免过度借阅。
3.3 审批结果通知质控科在审批完成后,将通知借阅人申请结果。
审批通过的借阅人可前往病案管理科领取病案。
4. 病案借阅管理4.1 病案登记医院病案管理科对每份病案进行登记,并为其分配唯一的编号。
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4.2 病案存储医院应建立专门的病案存储区域,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病案安全。
存储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并设有监控系统和保密措施。
4.3 病案归档与保管医院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对已结算或出院超过一定期限的病案进行归档。
归档后的病案需经过专门人员确认并密封存储。
4.4 病案借阅登记每次病案借阅都必须进行登记,记录借阅人、借阅目的、借阅日期等信息。
登记表应保存至少两年。
4.5 病案保密措施医院应加强对病案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借阅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相关培训;•病案借阅区域应设有监控摄像,并进行定期检查;•病案复印需经过审批,并由专人负责。
4.6 病案归还与销毁病案借阅期满或完成后,借阅人需将病案及时归还。
医院可根据需要设立独立的病案归还处,方便借阅人归还病案。
对于已经过期或无法归还的病案,医院应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并保留相应的销毁记录。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病案借阅行为,保障病案信息的安全与完整,提高病案利用率,根据《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病案的借阅管理。
三、病案借阅权限1. 本院医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借阅病案。
2. 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保险公司、法务部门等外部单位或个人,确需查阅病案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病案借阅手续1. 借阅病案时,应填写《病案借阅申请表》,注明借阅人、借阅原因、借阅时间等。
2. 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提交病案管理部门审核。
3. 病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病案借阅凭证。
五、病案借阅规定1. 病案借阅实行实名制,借阅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
2. 病案借阅期限一般为30天,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60天。
借阅期限内不能归还的,应提前申请续借。
3. 病案借阅期间,借阅人应妥善保管病案,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随意涂改、损坏病案。
4. 病案借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归还时,借阅人应出示病案借阅凭证,经病案管理部门核验无误后,办理归还手续。
5. 病案借阅过程中,如发生病案遗失、损坏等情况,借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病案借阅纪律1. 借阅人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病案管理部门的管理。
2. 借阅人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利用病案借阅之便进行不正当行为。
3. 借阅人应尊重病案内容,不得擅自泄露患者隐私。
七、监督管理1. 病案管理部门负责病案借阅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借阅行为予以查处。
2. 病案管理部门定期对病案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医院病案管理提供依据。
3. 医院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对病案借阅进行监督。
八、法律责任1. 借阅人违反本制度的,病案管理部门可根据情节,暂停或取消其病案借阅权限。
2. 借阅人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病案管理部门。
3. 原有病案借阅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一、本院医师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时可办理借阅手续(允许借出病案室);其它类型的病案借阅只允许在病案阅览室进行。
二、本院医师须凭病案借阅卡并填写借阅申请后,方可借阅病案(借出病案室)。
三、病案借阅(借出病案室)最长时间为3天。
四、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须填写病案借阅申请,经病案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病案室)。
五、电子病历系统可以满足临床医疗活动或质量监控活动时,相应的病案资料不再借出病案室。
六、病案借阅卡办理对象仅限于本院正式在编临床医师。
七、在办理借阅卡前需填写〃病案借阅卡申请表〃。
八、科研病案借阅数量超过50份时,应提前一天在病案室办理预约。
九、除紧急情况外(如医疗救治),病案须归档以后方可借阅。
十、我院研究生、进修生与实习生查阅病案须经所属科室主任或导师签字同意,医务科、病案室主任批准后进行查阅。
十一、外单位来我院查阅病历,须经医务科与病案科领导批准备案(包括介绍信)。
十二、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病历可由当事人双方
在场封存,医务科负责保存。
十三、科研查阅者只允许查阅本科室的病案,非本科病案须经相关科室主任、医务科、病案科主任批准。
十四、阅览室内禁止吸烟。
十五、阅览室内禁止大声喧哗。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一、住院病案不得外借。
二、本院医教研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后即予归还。
必须借出时,应当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借阅病历一般不超过30份(特殊情况除外)
借阅病案应在5天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时间不得超过3天。
病案借阅应有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借、专人专还”。
针对少量病历借阅(30本以内),做好借阅登记记录;病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借阅病案情况,督促借用人按期归还借阅的病案,逾期未说明正当理由及时归还的,按照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案统计质量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
已扫描入库电子病历借阅,需由借阅科室负责人提交申请,待申请通过后,方可通过电子拷贝借阅。
借阅病历(纸质版)必须保持完整和整洁,不得损毁、涂改或者遗失。
如有损毁或遗失者,按照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案统计质量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
本院非医教人员(含本院实习生、规培生),不能借阅或查阅病案。
如确有特殊需要,须经科主任签字批准,并由带教老师签字代办借阅手续,方可借阅。
其他特殊情况由病案科处理执行。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病案借阅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规范病案借阅管理,保障病案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准确,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病案是医疗服务中患者的重要信息载体,对于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医疗质量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科学严格的病案借阅制度对于完善医疗隐私保护、规范医务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病案借阅的目的和意义病案借阅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医疗质量和医疗机构的安全。
具体而言,病案借阅制度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患者隐私权:病案中包含了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包括身份信息、病史、诊断、检查结果以及治疗方案等。
建立病案借阅制度有助于规范借阅的权限和程序,确保患者个人隐私的保密和安全。
2. 提高医疗质量:病案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的重要参考依据,有效的病案借阅制度有利于医务人员获取患者的完整病史和治疗过程,从而提高医疗决策的准确性,避免重复检查和治疗,提高医疗质量。
3. 规范医务工作:病案借阅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医务工作流程,明确病案借阅的权限、程序和责任,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病案借阅的主体和权限病案借阅的主体包括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以及外部的相关组织或个人。
不同主体的借阅权限应有所区别,具体权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内部医务人员: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借阅病案,获取患者的治疗信息,但需在借阅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按规定归还。
2. 病案室管理人员:病案室管理人员负责病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并具有病案借阅审批权限。
借阅人需向其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借阅。
3. 相关部门人员:其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部门人员,如质控科、护理部、药剂科等,需根据工作需要向病案室管理人员提出借阅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4. 外部组织或个人:如司法机关、保险公司等需要借阅病案信息的组织或个人,应提供书面申请,并出具委托、授权等相关证明文件,并经医务部门授权后方可借阅。
病案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病案资料借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信息安全,规范病案资料的借阅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借阅范围及对象1、病案资料的借阅范围包括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资料,如诊疗记录、检查报告、处方单等。
2、借阅对象分为内部借阅和外部借阅两类。
内部借阅对象包括医院医务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等,外部借阅对象包括患者本人、法定监护人、医保机构等。
三、借阅依据1、内部借阅对象需提供工作证明、申请表格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
2、外部借阅对象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由医务机构审核核实后方可借阅。
四、借阅方式1、内部借阅方式包括电子借阅和纸质借阅两种。
电子借阅需在病案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操作人员需输入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进行验证后方可借阅;纸质借阅需在指定地点进行,借阅人员需填写借阅登记表,且不得超过规定借阅时间。
2、外部借阅方式通常为纸质借阅,借阅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前来医院领取病案资料,借阅期限需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五、借阅规定1、内部借阅人员需遵守医疗机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借阅程序进行操作,不得私自复制、外传患者个人信息。
2、外部借阅人员需诚实守信,严守医疗机构规定的借阅时间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病案资料进行其他用途。
3、借阅人员发现病案资料有遗漏、错误等情况时,需及时报告医务部门进行更正。
六、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规定私自获取、外传患者隐私信息的借阅人员,医疗机构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2、对于借阅人员因违规操作导致患者隐私信息泄露、病案资料丢失等后果,医疗机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患者受到的损失。
七、附则1、本制度由医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
2、病案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给医院领导。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逾期需重新制定或修订。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一、借阅权限:
病案的借阅,限于院领导和我院临床各级医务人员。
其他人员(职能部门、公检法等)须持合法有效证件经医务处同意方可查阅。
特殊病案不外借。
二、借阅数量和时限:
每次借出病案数量不超过五份,借用病案数量过多,需提交申请经医务部审批后方可借阅,同时提前通知病案室。
借出病案当日借阅当日返还,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审批。
三、借阅方法:
所有借阅病案需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任何人不得私自入库抽取病案,更不能私藏或携带出病案室。
借出的病案限在本科使用,不得转借或携出院外,不得私自复印。
借用病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私拆、更换、丢失。
医师调离,须还清借用病案并办手续。
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标题: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引言概述: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是医疗机构重要的管理规范,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隐私、确保医疗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这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病案管理制度1.1 病案的建立和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病案管理制度,包括患者就诊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1.2 病案的保密性: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病案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病案信息。
1.3 病案的电子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院应逐步推行病案电子化管理,提高信息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二、借阅制度2.1 借阅权限管理:医院应建立借阅制度,规定借阅病案的权限范围和程序,确保借阅人员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2.2 借阅记录管理:医院应建立借阅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借阅人员的身份信息、借阅的病案信息、借阅的目的等内容,便于追溯和监督。
2.3 借阅时限管理:医院应规定病案借阅的时限,超时未归还的病案应及时追踪和处理,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复印制度3.1 复印权限管理:医院应设立复印制度,规定复印病案的权限范围和程序,避免未经授权的复印行为。
3.2 复印质量管理:医院应规范复印质量,确保复印件清晰、完整,避免信息遗漏或失真。
3.3 复印记录管理:医院应建立复印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复印人员的身份信息、复印的病案信息、复印数量等内容,便于追溯和监督。
四、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的监督4.1 监督机制建立:医院应建立病案管理、借阅、复印等制度的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人员。
4.2 定期检查评估:医院应定期对病案管理、借阅、复印等制度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改进。
4.3 违规处理机制:医院应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对于违反病案管理、借阅、复印等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五、结语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是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隐私、确保医疗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本文主要介绍医疗机构中的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病案是医院中记录患者就诊信息和治疗情况的重要文书,为确保病案的安全可靠,规范的借阅管理制度必不可少。
一、病案借阅管理的概述病案是患者就诊全过程的重要记录,包含诊断、治疗、护理、检查等详细信息。
由于病案中包含患者的隐私和有关医院的内部运营信息,所以需要设立借阅管理制度,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
二、病案借阅管理的目的病案借阅管理旨在保护患者隐私,提升医疗机构信息管理水平,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同时,通过合理的病案借阅制度,医院可以更好地对病历进行监管和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病案借阅管理的程序1. 申请借阅:任何人员在未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查阅病案。
患者及其家属可在医院指定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 审核批准:借阅管理部门会对借阅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借阅条件,并核实申请人身份。
3. 领取病案: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借阅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病案。
病案的领取和归还必须经过严格记录,确保病案流转的透明性。
4. 借阅期限:借阅期限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通常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逾期未归还或损坏的病案将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5. 使用规范:借阅人应按规定范围使用病案,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不得进行非法复印、拍照或外传等行为。
必要时,借阅人可以制作病程摘要和统计分析报告,但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6. 归还病案:借阅期满或不再需要借阅的病案需及时归还,借阅证明作废。
四、病案借阅管理的责任和制度1. 借阅人责任:借阅人需妥善保管借阅证明,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在使用病案期间,需确保其安全性和保密性,杜绝病案丢失或外泄的情况发生。
2. 管理责任:医院需要设立病案借阅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发放借阅证明以及监管病案的流转情况。
同时,定期对病案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惩罚制度:对于违反借阅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需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住院病案借阅制度
住院病案借阅制度
一、本院病案室的住院病案只供在岗工作的本院和聘外院及退休反聘的医务人员借阅,其他人员一律不借阅。
二、借阅病案只限在病案室内查阅,不得借出室外。
三、借阅时需本人在借阅登记本和病案追踪卡上签字。
四、供阅数量一次限借15份,时间一周。
一周内未使用完(指在本室内查阅),可办理续借手续。
五、借阅13份病案请提前一天与病案室联系。
借阅3份以上病案,请提前三天与病案室联系,便于准备病案。
科研、教学等需用较大数量病案时,需由本科主任签字批准,并事先与病案室联系商定时间,只限在本室内查阅。
六、出院病案,在未完成装订、编目、登记、填卡、输入计算机、检查病案质量和院内感染情况工作之前,一律不予外借。
七、患者再次住院需用前次住院病案,由主管医师到病案室来借阅,签字登记,借阅期限为7天,过期不还者,1天按1元计算罚款。
使用期间,由主管医师负责保管。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一、借阅规定
本院医教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还,必须借出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10 份以内由医护部批准,10 份以上经业务院长批准。
一次借阅不得超过 30 份,每份交押金20 元后。
借出后,须在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病案丢失处理
借阅病案后要妥善保管,对丢失病案者在批评教育后,要进行处罚。
每丢失 1 份,没收押金 20 元,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住院病案院内交接制度第七条规定)进一步处理。
三、病案查阅规定
(一)院外和本院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
(二)进修医师查阅病案,凭科主任批准证明,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三)患者在门诊需查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住院患者转诊需用病案时,由主治医师开写诊断证明,摘录治疗过程,病案概不外借。
(四)查阅病案涉及医疗纠纷时,须经业务院长批准。
病案室可提供复制材料。
法医鉴定需用病案,凭司法部门函,经院长批准后,交付押金 50 元,可摘录或复制,应当在当日归还病案。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1、病案只限本院医护人员借阅,一般不得携出病案室,如遇病人再次入院、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必须借出时,需由医生签具借据负责归还。
2、科研、教学需借出数量较多的病案时,应经科主任同意签名,经医务科主任批准,与病案室联系借出份数和借阅时间,由病案室按时供应,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周。
3、院外单位或兄弟医院借取病历者,应经医务科主任批准,一般只予病历摘要或部分复印,当必须借出原病案时,须经院领导同意,大病统筹一般限于来院查阅。
4、如遇医疗纠纷、工伤或交通事故、司法部门需查阅病案时,凭单位介绍信由病案室接待,如需借出和复印必须由医务科批准。
5、借阅病案不得涂改、拆散和转借。
6、病案借阅室必须保持整洁、安静,有较好的照明度。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21.1医院应积极参与国际病案管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病案管理理念和方法。
21.2病案管理部门应与国际同行建立合作关系,定期交流病案管理经验,提升医院病案管理水平。
二十二、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22.1本制度的实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有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
22.2在病案借阅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5制度修订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职工的意见,确保修订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5.6修订后的制度应通过正式渠道公布,并确保全院职工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规定。
十六、外部借阅管理
16.1外部单位或个人因公务需要借阅病案,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医院领导批准。
16.2外部借阅病案应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和保密要求,借阅人需签订保密协议,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
1.1为加强病案管理,保障病案安全,规范病案借阅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确保病案安全、完整、准确、及时;
(2)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
(3)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4)合理利用病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19.2病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病案开放范围和程序,明确开放的条件和方式。
19.3借阅人如需获取开放的病案信息,应遵循相关规定,不得侵犯患者隐私。
二十、监督与反馈
20.1医院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病案借阅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接受职工和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20.2病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借阅人、患者及其他相关方的反馈,不断优化病案借阅服务流程。
病案(病历)借阅制度
病案(病历)借阅制度
一、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案(病历)。
二、门诊复查须借用住院病案者,接诊医师负责填写病案借阅申请表,用后当日归还。
三、再入院患者需参阅原病案原件者,由本院医师携带住院处已盖章的住院证及本人签字的借阅申请表到病案科办理借阅手续,三日内归还;如需进修医师等来借取病案,需携带本院医师签字的借阅申请表到病案科办理借阅手续,三日内归还。
四、因科研需借阅病案时,需主任或导师到病案科填写借阅登记。
大批量借阅者分批提供,阅览一律在病案科内,严禁带出。
五、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病历)借出,但须有科主任签字借阅申请表,三日内送还:
1、医疗事故、纠纷病案讨论;
2、示教、尸解病案;
3、教学、会诊病历讨论。
六、未归档病案,概不外借。
七、出院病案资料为临床医、教、研工作服务,非本院临床人员及相应管理人员不得借阅。
八、借阅者不得修改病案任何内容,不得毁损、转借、拆散和丢失,不得擅自转抄、复制病案,按期归还。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九、病案科应建立病案借阅登记表,定期对病案借阅情况进行汇总。
对违反医院规定的科室和个人,纳入科室和个人考核。
十、对借阅病历者,病案管理人员应在30分钟内提供病历。
医院病案室借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医院病案室的管理,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保护患者隐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病案室内部医护人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借阅病案的相关活动。
三、病案借阅原则1. 严格按照病案借阅程序进行,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2. 优先保障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3. 不得将病案带出病案室外,不得私自复印病案。
4. 严格遵守借阅期限,按时归还病案。
四、病案借阅程序1. 借阅申请:借阅者需填写病案借阅申请单,经科主任或其授权人签章同意后方可借阅。
2. 病案检索: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借阅申请单,在病案室内进行病案检索。
3. 病案借阅:借阅者凭有效证件(如工作证、身份证等)到病案室领取病案。
4. 病案归还:借阅者需在借阅期限到期前,将病案归还至病案室。
五、病案借阅期限1. 一般病案借阅期限为5天。
2. 科研病历、死亡专题讨论病例等特殊情况,经病案室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借阅期限。
3. 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病案者,每天扣取五元人民币,并从当月科定奖金中扣除。
六、病案借阅注意事项1. 借阅者应妥善保管病案,不得涂改、拆开、丢失或损坏。
2. 借阅者不得将病案内容随意向外泄露。
3. 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好病案借阅登记工作,确保病案信息准确无误。
七、病案归还1. 借阅者应在借阅期限到期前,将病案归还至病案室。
2. 归还病案时,借阅者应与病案室工作人员共同核对病案,确认病案完好无损。
3. 病案归还后,借阅者应签名确认。
八、病案借阅制度的解释与修改本制度由病案室负责解释,如需修改,需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制度由病案室负责监督执行。
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借阅制度
一、本院医务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管理科内阅毕归还。
必须借出时,应填写借条,实行借阅者与病案管理科经手人双签名。
医保、合作医疗借阅病历需经分管院长签字批准。
二、医保、合作医疗借阅病历一般应在1个月内归还;其它借出病案应在3天内归还,期间如遇有复印病历者,通知借阅者后立即归还;超期后确需续借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借阅者归还病历时直接还到病案管理科签收,病案管理科保存签收的借条备查。
三、借阅病案者,要爱护病历,保持病历完整清晰,严禁在病历上涂改、圈划、增添、抽页、拆换和污损。
四、借阅病案丢失者,按10元人民币/份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和相关责任。
五、对借阅病案未按期归还的,按照《归档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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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病案借阅制度
病案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病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病历资料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存储、供应、分类、编码、索引登记、医疗统计、统计分析和信息提供,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负责检索病案首页的数据资料,为医院的管理、医疗、科研以及保险公司、公安机关、上级医疗部门提供相关的病案资料。
四、负责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病案借阅手续。
五、根据《病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病案复印工作。
六、负责协助质控科的归档病历质量检查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归档病案单项抽查,超时归档、借阅的病案上报医务科,按医院规定进行扣罚和管理。
七、协助做好病案及统计的相关管理工作,保持室内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病案复印制度 1.下列人员和机构如需要可以申请复印或者复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病历资料: (1)患者本人或者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职称评定机构;
(5)公安、司法机关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役军人应提供军人证)原件。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本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役军人应提供军人证)原件。
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近亲属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提供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并提供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工作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6)申请人为公安、司法机关的,应提供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介绍信、执行公务人员的工作证(至少同时两人进行采集),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
3.患方申请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应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由医务科统一审批,由病案室人员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经核对无误后,医务科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4.医院受理复印的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未经医务处批准,病历原件不得拿出医院,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5.复印内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病案的内容有:
(1)门(急)诊病历 (2)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 (3)体温单(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同意书 (8)手术同意书 (9)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10)病理资料 (11)护理记录 (12)出院记录。
6.复印收费复印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
行政部门规定。
复印收费内可包括复印纸张、病案调用、拆装费用,复印机及人工成本等
构成。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1、所有借阅病历均要办理登记手续。
2、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及因科研教
学需要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
3、除再次入院患者的旧病历外,其他病历一律不得外借。
借阅者只准在病案阅览室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准泄露患者隐私。
4、再次入院的病历可以借出病案室,借出的病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5、科研病历一律不借出病案室,有特殊需要者,应经医务科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6、对出院仍在原出院科室保留的病历,其他科室人员急需应用该病历时,可与病案室联系借用,由病案室提前回收后再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归还病案室。
7、病案资料只限相关科室临床医技人员查询、借阅,其他人员须经医务科审批方可借阅。
实习、进修医师借阅病案时须经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后,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借阅。
8、外单位或个人申请查阅、复印病案资料时须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填写申请单,经医务科严格审批,方可查阅病案资料,复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可以复印的病历资料。
9、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在医务科审核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10、患者及家属不得借用病案,如需要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复印手续。
11、.借阅病案过程中,借管双方都应在提交与归还过程中核对病案号与数量是否相符,并签字。
借阅者应妥善保管和爱护病案,任何人不得在原始病案资料上涂改、标注、污损、撕毁或遗失。
不得私自复印、不得超越借阅的目的、不得进
行与医疗无关的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