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总论(广东商学院)

知识产权法-总论(广东商学院)

知识产权法-总论(广东商学院)

东财《知识产权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某酒厂的“迷你香”商标使用在其酒类商品上,包括白酒、啤酒、葡萄酒等。现该酒厂欲转让该商标,则( )。 A:该厂可以分别将该商标转让给不同的酒类制造商 B:该厂可以只转让其在白酒上的该商标,保留在其他酒上的该商标 C: 该厂应当将其在各种酒上的该商标均一同转让 D: 该厂不得转让该商标 答案: C 【2】甲乙二人对同一艺术雕刻进行摄影,则二人()。 A:对这两幅摄影作品都享有著作权 B:只有一人对其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 C: 对其各自的摄影作品都享有著作权 D: 对其各自摄影作品都不享有著作权 答案:C 【3】在下列使用中,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 A: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 B: 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自用 C: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D: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答案: B 【4】在专利制度中,( )是指国家专利管理机关不经专利权人许可,通过行政程序,直接允许有关申请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A:专利权的国家计划许可 B: 专利权的穷竭 C: 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D: 专利权的限制 答案: C 【5】转让商标的,由()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A: 受让人 B: 转让人 C:转让人或受让人 D: 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 答案:D 【6】职务发明,申请专利权的权利属于( )。 A:国家 B:职务发明人 C: 职务发明人所属单位 D: 职务发明人与其所属单位共同共有 答案: C 【7】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B: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C: 说明书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一编:总论(选、简) 一、知识产权: 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 广义: 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 即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 一、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知产,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二、特征: 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特征: 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不过,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 2、地域性:知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该处的地域既可是一个国家,也可是一个地区。 3、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现: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从本质上看,只有客体的非物质性才是知产所属权利的共同法律特征。 三、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 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律制度。 2、专利权法律制度。 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 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二)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

参考答案知识产权阶段练习一总论

知识产权阶段练习一 班级:学号: 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1-5:DADAA 6-10:ACBCC 11-13:BCB 1. 知识产权的客体不包括( D )。 A.智力成果 B.经营性标记 C.专利技术 D.特定的行为 2. 知识产权是一种( A )。 A.无形财产权 B.所有权 C.债权 D.诉权 3.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工业产权的是( D )。 A. 专利权 B.商标权 C.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D. 著作权 4、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业产权保护范围的是( A ) A.《日出日落》电影文学剧本 B.可口可乐商标 C.断路器生产工艺专利 D.内联升厂商名称 5、以下诸选项中不属于广义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A ) A.无形财产权; B.产地标记权; C.商号权; D.商业秘密权。 6、国际上第一部专利法(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是( A ) A.英国的《垄断法规》; B.英国的《安娜法令》; C.美国的《专利法》; D.日本的《专利法》。 7、《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期限内之权利法》为称为( C ) A.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B.美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C.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D.世界上第一部国际公约。 8、我国目前业已形成的是以( B )为龙头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A、反不正当竞争法 B、民法通则 C、合同法D著作权法 9、世界上最早的商标法是( C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B、美国兰哈姆法 C、法国备案商标保护法令 D、法国知识产权法典 注:尽管1618年英国就出现了处理商标权纠纷的判例,但最早的商标成文法应当被认为是法国1809年的《备案商标保护法令》。1809年,法国颁布了第二部《备案商标保护法令》,申明商标权应与其他财产权一样受到保护;1857年,法国又颁布了《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记和商标的法律》,首次确立了已注册为基础的商标法律制度,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商标法。此后,许多国家纷纷效仿 10、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 C )。(可以说是“智力成果、知识产品、知识信息”,见附注2) A、有形物 B、无形物 C、信息 D、权利 11、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B )。 A、知识产权法属于经济法 B、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 C、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D、知识产权法属 于行政法 12、侵害知识产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C )。 A、无过错责任原则 B、公平责任原则 C、过错责任原则 D、严格责任原则 13、我国知识产权法确定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赔偿原则是( B )。见附注1 A、惩罚性原则 B、补偿性原则 C、惩罚性原则为主、补偿性原则为辅 D、补偿性原则为主、惩罚性原则为辅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1-5:DADAA 6-10:ACBCC 11-13:BCB 1.BD 2.ABCD 3.ABD 4.CD 5.AC 6.CD 7.AD 8.ABCD 1、对于( BD ),不授予专利权。(产品发明、技术发明) A. 能制造伪钞的复印机 B. 疾病的治疗方法 C. 动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D. 智力活动的规则 2、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包括(ABCD )。 A、宪法 B、合同法 C、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 D、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3、知识产权法调整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ABD )关系。 A、归属 B、利用 C、创造 D、交换 4、属于工业产权的知识产权有(CD )。 A、著作权 B、著作邻接权 C、专利权 D、商标权

第一篇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篇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法学的基本概念,是现代私法中一种十分重要的权利,属于与人身权、物权、债权并列的一种民事权利。 十七世纪法国学者卡普左夫第一次提出 我国译为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或者智力成果更为确切 (一) 广义的知识产权 、概括式定义 它是指智力活动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所产生的合法权利。 ()知识产权是由于智力活动的结果而产生的 ()知识产权是由于智力活动所产生的合法权利 () 知识产权是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所产生的权利 、列举式定义 协定所指知识产权包括以下权利: ()版权和相关权利 ()商标 ()地理标识 ()工业设计 ()专利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

()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 ()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知识产权的范围 包括: () 著作权(含邻接权) () 工业产权 ①专利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②商标权 () 发明权、发现权、其他科技成果权 我国学者对此存有异议: ①种观点认为,发明权、发现权已为国际公约所承认,我国立法专门对 上述权利予以保护并无不当。 ②另一种观点认为,科学发现不宜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世界上绝 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及国际公约都没有科学发现授予财产权利。 ③认为该类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并非是对智力成果的专有使用权,而是一种取得荣誉及获取奖励的权利,该项制度应归类科技法。 二) 狭义的知识产权 文学产权:著作权及与著作相关的邻接权 工业产权:创造性成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 识别性标记权:商标权、商号权、产地标记

知识产权法作业---总论部分(含答案)

作业一 第一编总论部分 一、填空题 1、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的观点,后为比利时著名法学家()所发展。 答案:卡普佐夫;皮卡第 2、“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在我国,“知识产权”曾长期被称之为()。“知识产权”作为正式的法律用语,最早出现在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中。在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 答案: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 3、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 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 答案: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4、狭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包括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另一类是(),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答案:文学产权;工业产权。 5、147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该法相当简单和粗糙,带有浓厚的封建特权色彩。 1624年,英国颁布的(),被人们称之为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注:本教材认为该法为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答案:威尼斯;《垄断法规》 6、1709年,英国颁布的(),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答案:《安娜法令》(全称:《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 7、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商标制度的国家是法国。 1804年法国颁布的《拿破仑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与其他财产权同样受保护。 1857年法国又颁布了一部系统的《商标法》,该部法律的全称为()。 答案:《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 二、判断题 1、知识产权的性质属于公权。(×) 2、知识产权的发生、行使和保护,适用于民法。民法的精神和制度,决定着知识产权的面貌。(√)

知识产权法专利部分重点版

知识产权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Intellectual Property) 定义方法:列举主义—国际公约,列举保护的权限 概括主义—保护对象的概括抽象描述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智力活动创造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简称WIPO公约,共21条)第2条(8)款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 ?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第一条确定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三、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权利本体—私权(民事权利范畴的基本依据) ?权利客体—无形财产权(不具备外在形体,非物质化)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特征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保护的期限性: 著作权—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专利权—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10年。 第二章专利权 专利权(Patent Right)——是国家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人享有的一种独占权。 第一节专利制度的发展 1、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专利制度——一个国家通过确认发明人对其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的垄断权而促进本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制度。 ?专利制度的特征——科学审查、技术公开 (1)国外 专利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 1474年世界上第一部最接近现代专利制度的专利法颁布(《威尼斯专利法》) 1623年英国通过的《垄断法》是近代的第一部专利法 ?《威尼斯专利法》包括了近代专利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素: (1)只有新颖而实用的技术发明才可以获得专利权 (2)发明人应向专门机构登记并获批准 (3)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相同或相似的技术发明 (4)侵权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英国的《垄断法》 ?授予新产品的真正的第一发明人,体现了新颖性的要求和先发明原则。 ?发明人可以在本国独占地实施或者制造该产品,反映了专利权的内容。 ?发明保护期限为14年。 美国:2011年专利改革法案获得美国参众两院的通过,更名为《美国发明法案》(The America Invents Act) (2)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专利的法规是1898年清政府颁布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知识产权法》练习题---总论部分

第一编总论部分 一、填空题 1、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学者()的观点,后为比利时著名法学家()所发展。 答案:卡普佐夫;皮卡第 2、“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在我国,“知识产权”曾长期被称之为()。“知识产权”作为正式的法律用语,最早出现在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中。在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 答案: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 3、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 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 答案: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4、狭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包括著作权及其邻接权;另一类是(),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答案:文学产权;工业产权。 5、147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该法相当简单和粗糙,带有浓厚的封建特权色彩。 1624年,英国颁布的(),被人们称之为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注:本教材认为该法为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答案:威尼斯;《垄断法规》 6、1709年,英国颁布的(),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答案:《安娜法令》(全称:《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 7、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商标制度的国家是法国。 1804年法国颁布的《拿破仑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与其他财产权同样受保护。 1857年法国又颁布了一部系统的《商标法》,该部法律的全称为()。 答案:《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 二、判断题 1、知识产权的性质属于公权。(×) 2、知识产权的发生、行使和保护,适用于民法。民法的精神和制度,决定着知识产权的面貌。(√)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一章 知识产权总论——第三章 著作权客体)【

第一章 知识产权总论 1.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1.知识产权的由来 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之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 学者卡普佐夫的著作。后来,这一概念被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1893年,欧洲 部分国家为了统一对各国知识产品的界定和保护,成立的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BIRPI ),成为首个统一在国际上使用“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自此,知识产权作为国际通行的概念,开始在各国普遍使用。 知识产权的由来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范围的扩张 知识产权的私权本质 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知识产品范畴的确立 作品及其传播媒介 工业技术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知识产品的类别 工业标志 经营性资信 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创造性、非物质性、公开性 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的体系 知识产权名义下的非物质性财产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权利构成 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制度的民法定位 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体例 主张在民法典中规定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总论

知识产权在我国立法中的确立,始于1986年的《民法通则》。 2.知识产权的定义 (1)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 ①“列举主义” 通过系统地列举所保护的权项,即划定权利体系范围来明确知识产权的概念。“列举主义”方法的优点在于,表述清楚、明确,但用以说明概念则失之烦琐;此外,由于知识产权是个动态的、开放的法律制度体系,列举式难免有遗漏之处。 ②“概括主义” 通过对保护对象的概括抽象的描述,即简要说明这一权利的“属加种差”来给出知识产权的定义。 (2)概念 ①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②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③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支配其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3)概念特征 ①知识产权是区别于传统所有权的另类权利,是产生于精神领域的非物质化的财产权,即基于智力成果、经营标记或知识信息所产生的权利。 ②知识产权不等于智力创造性成果权,以知识产权名义所统领的各项权利并非都来自知识领域,亦非都基于智力成果而产生。 ③知识产权是法定之权,其产生一般须由法律所认可。即并非所有的知识产品都可以成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性质 1、概念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性质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是私权。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知识产权对象的非物质性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2)权利的独占性、排他性程度不同。 (3)物权往往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4)当知识产权和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于物权。 案例:戏虾图 画家张某将其创作的《戏虾图》卖给画店老板李某。后张某所在单位拟举办一次画展,张某去找李某,要求李某把画借给其展览。李某怕张某把画弄丢,拒绝了张某的请求。张某遂派人前去吓唬李某,李某一气之下将画撕毁。张某状告李某侵犯其著作权。 思考:李某撕毁画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只能在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一般不具有域外的效力。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该权利消灭。 三、知识产权的范围和分类 (一)范围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地理标志权、商号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权 (二)分类 1、知识的功能:著作权、工业产权

2、知识产权价值的来源:创造成果权、工商业标记权 四、知识产权法 1、概念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地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主要以单行法律形式存在。 3、结构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其他知识产权行政法规 五、我国知识产权的法治现况 (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恢复重建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基本完善阶段 1980————1990——————2000——————至今 (二)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1、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视频:2011年专利授权量排行榜.flv 2012年专利授权量排行榜.flv 2013年专利授权量排行榜.flv 2、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 视频:知识产权保护要打“持久战”.Flv 成龙为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代言宣传片.flv (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增强 1、建立了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 视频: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在京成立.flv 我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敲响首槌.flv 2、健全与完善了知识产权审判规范。 视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Flv 最高法发布“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规定.flv 3、进行了有质量、有效率的知识产权审判活动。 视频: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8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flv (四)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日趋深入和细化 1、出版了大量优秀的知识产权法教材、专著及译著。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知识产权法总论题库参考答案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 知识产权法总论题库参考答案 一、简答题 (一)简述知识产权的含义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在智力创造活动中形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标识类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具体有以下含义: 1、主体通常是从事创造性智力劳动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 2、客体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产生的非物质性成果,其表现为作品、发明创造、商业标志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等。 3、内容体现为对智力成果的直接支配、使用、处分和获取利益的专有权利,即主体对其智力成果享有依自己意志进行的归属性支配、使用与处分行为并获得相应的经济对价。 (二)简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 知识产权的地域是指知识产权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只能在该国地域范围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是它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一个显著区别。 (三)简述《民法总则》对知识产权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123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这是《民法总则》中唯一的一个有关知识产权的条文。2017年《民法总则》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使用了“民事主体”的术语。其中的民事主体,包括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法总则》以列举客体的方式规定知识产权主要类型为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同时该条款也并未完全限制知识产权的范围,以“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开放性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重点内容辅导(精)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重点内容辅导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通过本章的学习,需要大家了解知识产权概念的来源和知识产权的范围,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明确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范围在广义上主要有两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所界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指出,知识产权应当包括:(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化出的范围是:(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其特征表现为:(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第二章知识产权法概述 本章需要大家掌握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明确知识产权法的功能和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了解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执法体系和法律服务机制。 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知识产权涉及的法律关系 1、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方面的法律关系 2、知识产权权利行使方面的法律关系 3、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法律关系 4、侵犯知识产权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P11 三、知识产权法的渊源与体系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P12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1、国内法律规范 2、国际条约

4月《知识产权法》真题答案(部分单项选择题)

4月《知识产权法》真题答案(部分单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题干】狭义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 【选项】 A.专利权、商标权、工业产权 B.工业产权、邻接权、商业标识权 C.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D.文学产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权 【答案】C【解析】知识产权,是指法律赋予人们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狭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不包括发现权和科技成果权。一般讲知识产权,多数是指狭义上的知识产权。 【考点】知识产权总论——知识产权的概念 2.【题干】按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知识产权依国际公约而取得 B.驰名商标的保护不需要国家法律的认可 C.著作权的取得必须经过法定登记程序

D.在某一国家取得专利权必须依该国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答案】D【解析】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即各国主管机关依照其本国法律授予的知识产权,只能在其本国领域内受法律保护。这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原则之一。 【考点】知识产权总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3.【题干】知识产权制度己有几百年的历史,最早由英国于1624年制定的世界上第一部保护专利的法律是()。 【选项】 A.《安娜法令》 B.《垄断法规》 C.《谢尔曼法》 D.《巴黎公约》 【答案】B【解析】英国在1624年制定的《垄断法规》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意义的专利法。 【考点】专利权——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4.【题干】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著作权与所有权系同义语 B.著作权与邻接权系同义语 C.著作权与文学产权系同义语 D.著作权即版权 【答案】D【解析】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

知识产权法=总论+著作权法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是指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支配该智力成果或标记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1.定义的方法。 2.它属于民事权利(私权private rights) 3.法律事实(创造性智力成果的产生或工商业标记的形成)。法律关系 4.权利的内容(属支配权);与“所有权”的比较。Proper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5.组成范畴。两种分类方法 5.1.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著作权,邻接权,专利权,商业秘密, 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权 v. 商业标记(权):商标权,商号(厂商名称)权, 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商品包装装璜,域名 5.2. 著作权 工业产权 5.3.国际公约与TRIPS协定的分类 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有关项目的权利: (1)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 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 (3) 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 (4) 科学发现; (5) 工业品外观设计; (6) 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 (7) 禁止不正当竞争; 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intellectual property” shall include the rights relating to: – literary, artistic and scientific works, – performances of performing artists, phonograms, and broadcasts, – inventions in all fields of human endeavor,

知识产权法的论述题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 论述题: 1、试述知识产权法的立法模式和内容。 答: 2、试述知识产权的特征并阐述其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答:答:1.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它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之所以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的原因是: 第一由于同样的智力成果可能由不同的人同时完成或先后完成,而智办成果要求具有独创性,因此必须有专门的法律确认其中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的独占性的权利。第二、第二、由于智力成果的非物质性决定的。智力成果的内容是没有形体的,不占有空间。智力成果的完成人要推广应用其成果就必须公开其成果的内容,而一旦公开又容易被他人使用,因此就必须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智力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以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期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A知识产权所有人独占地享有其他权利,这种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没有法律许可,或者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智力成果,否则,知识产权所有人可指控其侵权,并请求排除侵权B同样的智力成果只能有一个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而不允许有两个以上或两个以上的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同时并存。3.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并不是绝对的而只是相对的,因为:第一,许多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确认或授予智办成果完成人享有知识产权,独占其知识产权,知识意味着知识产权所有人有权派斥他人对期智力成果的非法侵犯、仿制、假或剽窃,而并不排斥他人经许可而使用其智力成果。第二,许多国家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文学艺术繁荣,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知识产权法律中还规定了对智力成果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制度,对知识产权所有人行使知识产权作适当限制。4.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权其权利的国家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与法律保护的义务。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是它与有形财产权的一个区别。5.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永久的,而要受到法定有效期的限制。 3、试述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答: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确认发明人、设计人、作者等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专有权,保障他们在物质上的经济利益和精神上的人身权利。这就是国家用法律手段从根本上调动人们从事智力创作和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创造出更好更多的智力成果。②国家依据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发明人、设计人、作者等智力成果完成人的知识财产权不受侵犯,禁止并制裁各种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这不仅体现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而且是法律制度上给予智力成果完成人物质上和精神上提供的法律保障,理所当然地会激发人们创造智力成果的积极性。 (2 )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3 )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4、论述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知识产权总论

知识产权法总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类型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按照内容组成, 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特点 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一)范围1967年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1.著作权: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于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2.邻接权:亦称作品传播者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付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特定的专有权利的统称。 3.专利权:民事主体对于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 4.发明权:发明人依法享有的受到国家机关奖励并承认其发明人资格的权利。 5.发现权:科学原理的发现人就其发现所依法享有的得到国家承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