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

条》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教委青[2017]2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9.06

【实施日期】2017.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的通知

(沪教委青〔2017〕22号)

各区教育局:

近年来,校园欺凌问题对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造成了较大影响,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目前,上海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可控,中小学校园欺凌情况总体平稳,但基于互联网而出现的网络欺凌现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和市领导批示精神,我委在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教育局要将《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落实到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

(含中等职业学校),并以此为切入点,针对中小学生身心特点,认真落实中小学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积极探索新时期中小学生教育管理模式。

二、各区教育局要指导区域内中小学校成立“学校预防与处置校园欺凌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设置举报与投诉电话,建立校园欺凌发现、举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三、对于《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区教育局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至市教委青保处(联系人:张大飞,电话:23116613,传真:23116802)。

附件: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附件

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