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签证洽商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洽商管理办法
一:关于对甲方的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部成本管理目标,规范变更、工程洽商管理程序、提高全员成本管理意识,结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指定本办法。
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出现技术变更、工程洽商及索赔事宜时,项目部均按以下流程进行管理。
(一)、发生设计变更、洽商:工程室、技术室、预算室会审,对其经济性、操作性、技术性进行分析;2.会审完毕后总工程师确定如何编制设计变更、洽商技术内容;3.由技术室办理相关的技术变更、洽商文件(签字齐全),并将有效力的文件交存资料室:4.资料室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及时下发给预算室,涉及专业同时发专业工程师;5.预算室及专业工程师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对因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进行计算,三天之内完成预算书的编制6.形成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报项目成本经理审核;7.成本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核;8.审核完预算室将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上报监理、甲方(确保收到变更7日内预算书上报甲方);9.预算室负责向监理、甲方催批《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
10。
甲方签字批准后将有效文件存档,同时通知工程室实施变更。
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1:需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甲方委托项目、设计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函的项目、甲方改变设计标准的项目、非我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超出文明施工标准而进行的文明施工项目、按甲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设备二次以上倒运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赶工及窝工的情况、非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我方合同范围内全部项目。
2:办理签证的基本要求2。
1签证的办理要及时:对于已施工完成且需要办理签证的项目,技术人员要做好现场记录,留存现场照片等证据便于签证及时办理;2。
2签证内容要全面:能绘制图纸的尽量画出图纸,现场实量的内容工程量要准确,文字描述要明确.签证在文字描述上一定要把事情的因由完全描述清楚,计列的工程量或者人工、材料、机械等要全面,预算人员要认真查看保证签证的工程量能够计算费用。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1. 目的:确认合理的工程变更与签证程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工程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工程主管对变更及签证实施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及说明原因。
3.1.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工程量的审查。
3.2.计划部是签证及变更的审核部门。
3.2.1.预算员对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3.2.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费用的审查。
3.3.公司主管副总负责变更及签证的最后审批。
3.4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及签证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2. 程序:4.1.工程变更4.1.1.工程部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较大设计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由副总召集设计、工程、预算、财务等人员,分析问题原因并确定变更措施。
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在公司规定的费用以内,对一般性问题,工程部可以直接确定变更措施。
4.1.2.工程部委托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4.1.3.主管副总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并下发给工程部和计划部。
4.1.4.预算员根据变更单确定核实变更费用,经部门经理审查后,将结果制定汇总表送财务部和主管副总。
4.1.5.主管副总对计划部提供的变更汇总表进行最后审批。
4.1.6.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4.2.签证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主管要及时进行确认,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一式五份由监理、工程主管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
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计价参照当时当地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若按定额站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员、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商定单价。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一、目的与范围本管理措施旨在明确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的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本管理措施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洽商和签证管理。
二、职责与分工1.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管理措施,对项目变更、洽商和签证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设计单位:负责提出设计变更方案,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估和经济分析,并提交项目管理部审核。
3.施工单位:负责提出施工洽商方案,按照项目管理部的要求进行实施,并提交相关资料。
4.现场签证负责人:负责办理现场签证手续,核实签证内容,及时上报项目管理部审批。
三、变更申请与评估1.施工单位应提前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影响范围、技术方案和成本预算。
2.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估和经济分析,评估其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3.项目管理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决定是否批准。
四、洽商记录与审批1.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施工洽商内容,包括洽商原因、方案、实施过程和结果等,并及时提交给项目管理部。
2.项目管理部应对施工洽商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重要或重大洽商应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五、现场签证办理流程1.现场签证应在发生前向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相应表格,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项目管理部应对现场签证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3.经批准的现场签证应由签证负责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费用结算。
4.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后补办现场签证手续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管理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关手续。
5.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现场签证申请,项目管理部有权不予批准,并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重新办理。
六、变更实施与跟踪1.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确保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一、前言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对于建设项目来说,是常见的管理活动。
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与设计文件不符合或不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的情况,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活动。
工程洽商是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合同各方对工程进展和技术问题进行交流和协商的活动。
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对于设计文件的变更进行确认和登记的活动。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达标,有必要对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进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设计变更管理规定1.变更管理程序(1)变更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提出。
(2)可行性分析:总包单位应对于变更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评估变更对工期、造价和质量的影响。
(3)变更评审:总包单位应召开相关人员评审变更需求,分析各项影响因素,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编制:总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2.变更管理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进行。
(2)效益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施工效益的前提下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4)特殊性原则:设计变更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殊性进行,避免盲目变更和不必要的设计修改。
三、工程洽商管理规定1.应洽商事项范围(1)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方案制定。
(2)工程进度的调整和变更。
(3)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变更。
(4)合同履行中的其他问题。
2.洽商方式(1)召开工程洽商会议:由总包单位组织召开,邀请各方参会,并在会议上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
(2)书面洽商:一些问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洽商和沟通,各方在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
3.洽商结果确认(1)洽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各方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2)洽商结果反映到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中,并进行合同的修改和注册。
1.现场签证程序(1)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书面向总包单位提出。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三方)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条:分包人对于发包人正式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发包人应按照变更、洽商、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确认变更、洽商、签证结算资料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人变更、洽商、签证的价款。
第二条: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定义(一)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已经交付给发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以及根据我公司要求的功能改变所做出的相应变更。
(二)技术洽商:由非设计单位(即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施工图纸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
(三)现场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其中1)经济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某种特殊原因而造成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的增加,对增加的工作内容、工程量等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文件,包括签字认可的合同界面遗漏或施工界面调整签证、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样板点评或开放日后新增工作内容签证、新增零星工程签证等。
费用大于5万元时应转成补充协议或签订合同。
2)见证签证: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
(属于因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造成现场工作增加的,如拆除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按照变更、洽商规定的内容重新实施的,应归属于对应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中,在签署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时应将需拆除的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附图并清楚标示拆除范围。
)第三条:关于变更、洽商、签证办理的约定(一)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以本合同指定的发包人代表签字生效,否则分包人可以不接受。
需纳入竣工备案的变更、洽商将在竣工备案时由发包人统一补盖发包人公章。
(二)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洽商、签证单都应使用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分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三)双方均应对变更、洽商、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变更、洽商、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9.1 目的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制定本管理规定。
9.2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子公司及各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
9.3 定义9.3.1设计变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协商一致须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由设计单位发出并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设计文件。
9.3.2 工程洽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经协商一致调整原施工合同中的非设计文件事项,在无需另签订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根据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并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9.3.3 现场签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图纸完成了施工内容,且工程质量合格,但建设单位又发生了设计变更,导致实际施工现场已完工程拆除,根据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核实现场后共同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9.4 内容要求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内容要求9.4.1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内容的描述要客观、真实、准确。
9.4.2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要附上简图,标明部位、项目、作法,标明几何尺寸,并且附图需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确认。
现场签证内容首选示意图、简图或草图,其次用计算公式表述。
确实不适合采用示意图及公式时,用实测数据加文字说明予以表述,但监理及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需明确实测数据已现场核实。
9.4.3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涉及材料设备的需注明材质、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涉及机械运输需注明运距、车型、载重或载荷体积,涉及人工搬运需注明难易程度、运距。
9.4.4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涉及零星用工,除按合同约定及有关定额含量核定实际用工量外,还应注明用工类别及人工工日标准。
9.4.5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应量价分离。
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发生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成本管理人员共同确认现场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由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在《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记录》中签字确认,并及时督促监理、业主签字确认。
变更洽商审核管理流程[方案]
工程变更洽商审核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开发过程中洽商、变更、签证的费用控制,对其合理性进行全面掌控并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原则上要求洽商变更须经预算部(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完毕确定造价影响,经工程部经理或者项目总经理批准后再实施;工程洽商记录表需要增加预算部及造价咨询公司签署。
二、变更、洽商分类及提出(一)、变更、洽商分类1、产品变更:以销售为目的,使产品更接近于销售需求的变更,称为产品变更。
2、工程变更:以生产为目的,使产品满足竣工需求的变更,亦称为洽商变更。
2.1、设计变更2.2、工地洽商及签证2.2.1 工程现场洽商签证2.2.2 应急洽商签证2.2.3 零星用工洽商签证(二)、变更、洽商提出1、产品变更之提出1.1公司全员及客户根据项目产品情况均可提出产品变更要求。
1.2产品变更经我司工程部经理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在3日内以设计变更形式发出,经项目工程部发送至工程监理及总承包商和相关分包商。
2、工程变更之提出2.1 设计变更为由项目工程部提出使用要求,由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方案或修改图纸,由设计项目负责人确认后2日内发予工程部,由项目工程部说明原因转预算部(造价咨询公司)确定造价影响后再由工程部决定是否变更,如果变更金额在3万元以上时,须报项目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变更;由项目工程部分送至承包商(分包商由总承包商分发)、工程监理及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公司。
2.2 工地洽商之提出工地洽商可由项目工程部、工程监理(需对洽商进行技术及经济评估)、设计单位及总承包商(分包商)等各方代表提出,经工程部经理(于洽商单签字)审批并经专业工程师、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如需要)及总承包商(如与专业分包商有关需专业分包商同时签署)等各方代表签字(各方代表签字时必须同时签署签字日期)后,由项目工程部说明原因转预算部(造价咨询公司)确定造价影响后再由工程部决定是否变更,如果变更金额在3万元以上时,须报项目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变更;由项目工程部分送至承包商(分包商由总承包商分发)、工程监理及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公司。
2.1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程序实施说明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洽商(变更)、签证办法实施说明一、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总体原则1、合同范围内所有涉及到工程造价增减或费用增减或工期增减的事项,必须走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程序,并按本要求经过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审批后,方可作为竣工结算审计的依据,否则发包人不予办理竣工结算,所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2、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管理文件包括:(1)“工程洽商(变更)现场审批记录表”、“工程洽商(变更)公司领导审批意见表”(简称洽商记录)、“工程变更通知单”。
(2)“工程量签证草签原始记录表”(简称草签表)。
(3)“长沙市雨花区工程建设签证单”(简称正式签证单)。
(4)现场测量记录文件。
(5)以上文件的格式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签证草签本”(简称草签本)。
3、工程草签必须使用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预结算(合约)部统一制定的草签本。
4、签证必须说明签证原因,实行编号管理,不得漏页,且注明相对应的工程变更洽商资料。
5、现场洽商、签证项目要及时全面,做到一事一商、一事一签,及时处理,防止遗漏。
6、现场签证内容要明确真实,实测实量,要素齐全。
7、草签表要求数据清晰,草签涂改后的数据必须经所有人员重新确认,并加盖数据涂改人所在部门公章,签名前不能留空白,并注明日期。
8、承包人应按顺序签证并妥善保管草签本,作为日后向建设单位补办正式签证单的主要依据,草签本不得遗失、撕毁,否则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隐蔽工程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预结算(合约)部提供清晰可辨认的照片或者其他影像资料记录(含电子版),否则竣工结算审计中所带来的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10、所有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管理文件必须及时办理,不搞事后补签。
二、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管理文件的大体要求:1、总体要求:(1)工程洽商(变更)、签证的管理文件之间的关系解释:①洽商记录:用于发包人审核该事项是否同意实施,为竣工结算审计中可依据的文件。
吉林首地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吉林省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版)第一部分管理办法细则1.目的为了加强吉林省首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计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正规化、标准化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对动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的有效管理,及结合目标成本对动态成本实施行之有效的成本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2.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3.分类定义3.1 设计变更(简称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的因以下原因对施工图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的工程变更,如图纸、设计院变更通知单等称之为设计变更。
变更原因:◆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的变动;◆由于公司提出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的变动;◆由于工程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洽商)事项的变动;◆由于市场销售部、购房业主要求提出变更(洽商),而导致做法变更(洽商)、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洽商)事项的变动。
3.2 工程洽商(简称洽商)由公司自行提出的对工程内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完善、优化的不需要设计单位出具正式文件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的变化而引起的变更;工期调整等称之为工程洽商。
3.3 现场签证(简称签证)工程项目内或由于与工程相关的因素导致出现的拆改;施工现场情况变化,营销的需要,导致出现的突发、意外等风险情况,或其它人为或非人为因素出现导致的事项,称之为现场签证。
主要类型:◆因设计变更(洽商)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洽商)编号);◆现场简易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洽商)事项;◆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
5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签证、派工单的管理规定
中建建筑承包公司合约手册5-1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 签证、派工单的管理规定1 目的 规范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签证及派工单的管理,确保工程 质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 2.1 2.2 3. 3.1 3.2 编制依据 公司《分包商选择程序》 公司《过程控制程序》 职责 合约估算部归口管理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签证及派工单。
各项目合约商务经理分别负责本项目发生的工程洽商、设计变更、 索赔、签证及派工单的工作。
管理程序 工程洽商 工程洽商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根据实际及需要,经监理单 位通知项目, 项目再转发给相应分包商具体实施的工程变更; 另 一种是项目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所提出的, 需经业主(或 监理)批准的工程变更。
4.1.2 4.1.2.1 由业主提出的工程洽商 项目接到业主经监理传送来的工程洽商后,由资料员进行收文登 记,加盖收文章后交项目经理批处。
4 4.1 4.1 .15-2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鉴证、派工单的管理规定4.1.2.2所有工程洽商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合约 商务经理评审后批转。
评审方式可为:传递评审和会议评审。
传递评审:项目经理在签署栏中确定传递评审的人员,而后有关 人员分别评审,并在收文章上签名;若有疑议,应在文件上简单 注明问题所在。
项目经理汇总各位的评审意见,并做出结论:若 无问题将其返回资料员;若有问题,项目经理批示做进一步处理。
会议评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合约、物资等管理人员共 同对工程洽商进行评审, 并填写评审记录 (参见 《合同管理程序》 。
) 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见《合同评审程序》4.1.2.2.14.1.2.2.24.1.2.34.1.2.4 4.1.2.4.1评审后处理 对于评审后有疑议,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回复函,经项目经理和合 约商务经理联签后,与监理(业主)交涉解决。
4.1.2.4.2对于评审后无疑议的,资料员依据《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规定 按受控文件登记发放至有关人员和分包商执行。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变更洽商签证管理,促进工程项目进展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工程项目中进行变更洽商签证管理的工作。
三、工程项目变更洽商签证管理流程1. 变更申请:项目组成员及相关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2. 变更分析:项目组成员根据申请内容,对变更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初步意见。
3. 变更洽商:项目组成员与相关单位进行变更洽商,协商确认变更内容、影响及补偿等事项。
4. 变更签证:变更洽商达成一致后,由相关单位出具变更签证,确认变更内容及责任。
5. 变更执行:项目组成员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工程实施,保障施工质量。
6. 变更验收:项目组成员对变更部分进行验收,确认变更达到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要求。
7. 变更审计:项目组成员对变更工程进行审计,确认变更费用及效益,并做好记录。
四、责任分工1. 项目组成员:负责申请变更、进行变更分析、参加变更洽商、执行变更、完成验收及审计等工作。
2. 相关单位:负责出具变更签证、参加变更洽商、协助项目组成员完成变更及验收等工作。
五、变更签证管理1. 变更签证应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影响、变更费用及变更责任等事项。
2. 变更签证应盖章、签字、日期,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签字确认。
3. 变更签证应及时传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以便工程实施。
六、保密制度本制度内容为公司内部机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露。
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视情况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拥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能认真遵守,确保工程项目能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随时提出。
感谢配合!。
房地产开发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房地产开发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的管理一、定义:1、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设计变更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建设单位自身提出或根据销售要求进行改变或修改;依据政府部门要求而进行的改变和修改。
(2)设计变更的提出单位为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2、工程洽商:(1)工程洽商是指原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并未错漏,而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的细化或进行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2)工程洽商的提出单位为施工单位。
3、现场签证:(1)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由承包人与发包人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2)现场签证的范围: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施工周期及其他变更。
②因设计文件发生变化造成的返工、窝工及拆改等工作。
③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
二、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的管理:1、设计变更主办者为项目公司设计经理、工程洽商主办部门为项目公司工程部。
2、主办部门判断变更洽商时,依据以下原则进行:(1)对设计变更及洽商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具体如下:✧设计类:A.设计错漏B.补充图纸C.二次设计D.现场条件变化E.超成本目标✧现场施工类:A.施工错误 B.施工困难 C.施工进度要求✧营销类: A.客户需求 B.策划补充修改✧其它: A.领导要求 B.政府要求C其他(2)对设计变更及洽商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对现场工程进度及质量的影响。
✧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判断设计变更及洽商是否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预测报告》、《预售许可证》及《销售手册》的销售承诺相矛盾,如存在必须上报项目总经理,统筹相关部门后确定处理意见。
6、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6.7.5.2.2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及原则为了规范签证(含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管理,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严格控制合同外成本支出,特制定本签证管理制度。
遵循原则:一单一算、先算后做、一月一清、一单一分析、完工确认、原件结算、两级审核、标准统一、季度抽查等原则。
(2)签证变更单的相关名词解释设计变更类签证:主要指由原设计单位或设计中心(需设计中心负责人签批)下发,项目公司按照设计变更执行的相关文件,设计变更必须事先测算成本,经流程审批通过后才能施工;工程指令类签证:主要指由甲方发给乙方的工程联系单、工作联系函等相关文件;签证变更单(见附件一):依据工程指令类文件和设计变更类文件作为附件,对签证的变更合理性、签证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归类,签证牵涉的相关费用进行确认的单据;完工确认单(见附件二):签证审批完成后,区域公司(项目公司),工程部、预算部等相关部门对签证已完成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费用进行再次确认的的单据。
完工必须予以确认,避免重复计算或“变而不做或少做”。
(3)签证管理的权责及上报流程的相关规定①金额≥1万元(审批制流程)A.一般性签证审批原则上应采用先进行审批确认,然后项目公司组织实施;a.设计变更类签证:由项目公司工程部发起,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区域公司预算部事先计算费用后及时以签证变更单的形式上报至区域公司总经理,区域总经理确认后报集团建设管理本部审核后进行最终确定;b.工程指令类签证:由项目公司工程部发起,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核后,区域公司工程及成本相关负责人事先制定施工方案及计算费用后以签证变更单的形式及时上报区域公司总经理和集团建设管理本部审核后进行确认。
c.其他相关说明:(a)无区域公司的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公司工程部、预算部、项目总经理确认后报集团建设管理本部进行确认;(b)项目公司或区域公司需在施工前至少10个工作日以签证变更单的形式报送签证费用(时间以集团接收日期为准),费用经集团建设管理本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1.变更签证控制的总体原则1.1.限权签证:经办人按规定的工程变更签证权限办理洽商内部审核会签手续,未按规定完成内部审核前,不得越权签证。
1.2.即时签证:经办人按规定的工程变更、洽商、签证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后补。
1.3.先定后干:原则上对所有签证都要先定价后实施,只有特殊情况下才能例外。
特殊情况是指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1.4.每单一算:每份变更、洽商、签证单只能记录一项事件,对应一份合同,并且须单独编制预算。
1.5.一月一清:次月应完成对上月变更签证的核对、洽谈、确认、成册与存档。
1.6.完工确认:当变更、洽商、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隐蔽工程须在覆盖之前确认。
1.7.原件结算:只有工程变更签证的原件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8.复审:变更签证费用经预算部专业工程师确定后再由预算部经理确认审核。
1.9.法律约束:除非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为闭口包死合同,其它均须将《关于变更签证事项的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或在合同条款中体现。
2.变更意向确认程序2.1.变更意向来自公司内部:提出部门将变更意向提交技术部,技术部协调预算合同部专业工程师对变更内容进行估价,并据此估价在OA上填写<变更签证内部审批单>说明变更内容及变更原因→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完成OA审批流程→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对外办理变更签证手续。
2.2.变更意向来自设计单位:由技术部确认变更可行、必要后转预算合同部专业工程师估算变更费用并OA填写<变更签证内部审批单>说明变更内容及变更原因→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完成OA审批流程→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对外办理变更签证手续2.3.变更意向来自施工单位: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依据施工单位费用预算OA填写<变更签证内部审批单>说明变更内容及变更原因→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完成OA审批流程→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对外办理变更签证手续2.4.现场对外办理变更签证的具体签认顺序由工程部经理负责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讨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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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对甲方的变更、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部成本管理目标,规范变更、工程洽商管理程序、提高全员成本管理意识,结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指定本办法。
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出现技术变更、工程洽商及索赔事宜时,项目部均按以下流程进行管理。
(一)、发生设计变更、洽商:1.当甲方、监理提出设计变更、洽商时,技术室及时反映给项目各科室,并组织工程室、技术室、预算室会审,对其经济性、操作性、技术性进行分析;2.会审完毕后总工程师确定如何编制设计变更、洽商技术内容;3.由技术室办理相关的技术变更、洽商文件(签字齐全),并将有效力的文件交存资料室:4.资料室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及时下发给预算室,涉及专业同时发专业工程师;5.预算室及专业工程师收到变更、洽商文件后对因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进行计算,三天之内完成预算书的编制6.形成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报项目成本经理审核;7.成本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核;8.审核完预算室将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上报监理、甲方(确保收到变更7日内预算书上报甲方);9.预算室负责向监理、甲方催批《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确认单》。
10.甲方签字批准后将有效文件存档,同时通知工程室实施变更。
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1:需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甲方委托项目、设计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函的项目、甲方改变设计标准的项目、非我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超出文明施工标准而进行的文明施工项目、按甲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设备二次以上倒运项目、非我方原因造成赶工及窝工的情况、非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我方合同范围内全部项目。
2:办理签证的基本要求2.1签证的办理要及时:对于已施工完成且需要办理签证的项目,技术人员要做好现场记录,留存现场照片等证据便于签证及时办理;2.2签证内容要全面:能绘制图纸的尽量画出图纸,现场实量的内容工程量要准确,文字描述要明确。
签证在文字描述上一定要把事情的因由完全描述清楚,计列的工程量或者人工、材料、机械等要全面,预算人员要认真查看保证签证的工程量能够计算费用。
所填写的签证内容应使不在现场的人员通过看签证单也能知道具体事件发生的内容,不会给别人造成模糊概念。
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
同时,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
2.3要及时跟踪签证的办理情况,及时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有问题及时反映,保证签证能够及时办理。
3办理签证需注意事项3.1签证单因某些单据发生的(如委托单、缺陷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技术核定单等)要写清楚相关单据单号,做好工程联系单的闭环工作。
3.2签证单若是由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应尽量回避此类字眼,可以写成“应甲方要求”等等。
3.3单据中若涉及到乙供材料,要求在工程计量签证中明确写出,即使此项材料在合同中已说明为乙供,也必须写明,以免结算时发生争议。
3.4签证单中对图纸图号、图纸名称要尽量写清,同时对使用材料的型号、规格、材质、数量等要注意描述清楚,以免产生疑议。
3.5对于某项工程施工已完毕或正在进行中甲方又提出的修改单据,要在签证单上明确注明,拆除、安装多少工程量要写清楚。
3.6签证单中如涉及责任划分的问题,应避免将责任归类到多方原因的可能,如设备的二次倒运等。
3.7专业人员在填写签证单时,要与预算人员沟通协商,保证我们签证内容的完整、准确、可计费。
要求签证单的经办人要由专业人员和预算人员双方签字。
5.3.8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
签证的工程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按照合同相应价款计价的要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单位及方式统;零星项目按照工程量计价不足或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如零星用工、缺陷处理),要签成人、材、机的形式,即按照实际施工所投入的人工数量、材料数量、机械数量进行签证。
3.9监理及甲方专业工程师在签署意见时要签署清楚明白。
如尽量签成“工程量属实”而不要签成“情况属实”。
签证中有几项内容的,如果对某项内容提出修改或不予确认,在写明修改或不同意见的同时要将其他几项的内容给予进行确认,可写为“第3项不予确认,其他各项工程量属实”或“第2项工程量为**”,其他各项工程量属实。
3.10签证单有附件的,要求监理及甲方专业工程师也要在附件上进行签字确以。
4办理签证的流程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签证,预算人员配合技术人员核实措词是否利于工程量的计算,工程经理、成本经理总工程师审批确认无误后,经资料室上报给监理、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签证返还资料室后预算人员根据签证审核情况编制预算并登记台帐归档,最终与业主进行核对并结算。
重大签证,项目领导协调办理。
5附件工程签证办理流程图附件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工程室提出现场签证,并协调技术室形成《现场签证单》;2.工程、技术室组织项目各科室现场签证进行会审,完成《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我方内容,上报监理单位、甲方;3.工程室协助技术室跟踪监理、甲方完成《现场签证单》,必须要有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工程负责人签字,将有效文件交存资料室; 4.资料室及时下发预算部门;5.预算室及水、电专业工程师根据《现场签证单》中内容编制预算书,两天内 确定现场签证的总价或单价形成《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 6.形成的预算书报项目成本经理审核。
7.成本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核;8.审核完预算室将资料存档,并上报监理、甲方(确保收到变更7日内预算书 上报甲方);9.预算室与甲方成本部确认《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中的结算价款,并催 分管副总签字《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
10.当甲方分管副总签完字,预算室将有效文件存档,同时通知工程室实施签证;11.对于不具备条件需要施工完成后办理的签证,工程技术人员留存照片按照上述3-10条实施;12.工程室跟踪签证实施全过程,做好相应的记录,记录下我方实际施工部位,如相对于先前的办理的签证文件工作内容增加,按上述1-10条实施;三、项目内部临杂工管理流程、办法:本工程原则上不产生合同外零杂工,但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各个工种的相互配合,且由于建筑施工的特性,过程中不可预见的情况较多,这就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合同范围之外的零星工作,即合同外用工。
如何管理好合同外用工也是施工成本管理的重点,如果对合同外工作不进行精细化管理,日积月累项目成本在不经意间增大,到最后可能到达无法收拾的地步。
为了减少、控制合同外用工的发生和数量,本项目制订了现场临杂工管理流程和相应的管理办法:项目内部临杂工管理流程:内部临杂工管理办法:经项目部研究决定,各分包及劳务队伍合同范围之外用工及材料使用等费用签认及结算按如下管理办法执行:1、派工程序:所有的零杂用工均由工程经理起草派工单,安排派工任务。
派工单起草完毕后,交成本经理审核确认,审核后的派工单经项目经理签字生效后交分包方执行。
执行完毕的派工单必须在派工任务完成当天交成本经理,由成本经理审核费用,经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计入当月劳务分包结算,报分公司造价管理审批。
项目其它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需临时派遣施工人员完成部分工作时,联系工程经理,由工程经理负责统一办理派工手续。
如遇特殊情况当天不能返回成本室,在派工人员口头说明情况后可后延几天,但是,如果在当月的月结月清开始准备时还没有交给成本室,根据公司文件,所签的一切零杂工成本室不再认可,发生的一切经济矛盾由派工人私人解决。
2、项目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签署杂工。
3、项目工程部人员在无法辨认某项具体工作内容的归属或是否属于杂工范围时,由成本经理根据劳务合同负责解释。
杂工签认标准:1.0-1.5工日/8小时(净工作时间)。
4、所有零杂用工当天填写派工单,当天验收,当天办理完手续。
5、派工单应填写派工原因、工程数量、派工人数、任务完成起始时间,派工数量及人数需采用大写及小写相结合。
6、处罚措施:凡违反上述规定签认的任何工天均属无效,项目部不予结算。
因杂工签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由此导致损失的,提请集团公司决定从责任人风险抵押金或工资奖金中扣款弥补损失。
7、零杂用工的申报:零杂用工当天填写派工单,当天验收,当天办理完手续。
8、零杂用工的结算:零杂用工每月23日结算,下月作废。
9、临时零杂工用工单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
工程技术由总工和工程经理签字,材料由材料主任签字,成本室由成本经理签字,签字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签认工程量,并对所签认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
对可量取计算的工作应签认实际测量工程量,对无法通过面积、体积等计算的零杂工按照每工日8小时计算,不足8小时按照比例计算,项目部针对施工人员出工不出力的情况可以酌情折扣工日。
10、如项目部使用各队伍材料,双方应对材料的数量及单价做好登记,单价由材料室与各队伍协商确定,但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部购买价格。
双方签字的登记记录作为此类材料款结算凭证。
11、经上述程序确认的费用由项目成本室每月结算一次,结算需经过项目经理审核为准,双方签认后当月办理结算审批单。
12、此通知从签发之日起生效,望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严格执行!13、特别注意:本工程原则上不产生零工,项目管理人员应对自己所签认零工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负责。
前天晚上一个作家姐姐突然发消息说,妹妹,钱是挣不完的,别累着自己,身体最重要。
昨晚她发现我又在熬夜,给我发消息说,一定照顾好自己,莫名心疼你。
我很感动,又觉得很可笑。
一个没见过面的人看你熬夜都会心疼,会劝你照顾好自己,但你每天熬夜想着的那个人,没给你发过一条消息。
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都会劝你少喝酒少抽烟,素不相识的微信好友都会让你早点休息,可你抽烟喝酒熬夜在等的那个人,从来都没在意过你,连一句晚安都没有。
我经常给别人讲道理,永远不要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折磨自己。
但这句话其实就像放屁,因为一旦爱上一个人,就没办法控制自己。
我们在爱情里,从来都不是理性的。
后来有人问我,怎么忘记一个人。
我说,把酒喝够,把烟抽完,把黑夜熬成天亮,等你真的感觉疼了,你就忘记了。
不撞南墙不死心,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别人苦口婆心的劝说,其实你一点儿都听不进去。
你害怕失去、害怕背叛、害怕从未拥有,你害怕的太多、心事太多,所以很难入睡。
那你就熬吧,等熬过了这一阵,你又会觉得其实生活还是很美好。
你要记住,所有关于感情的问题,都不要在深夜做决定。
无论分手还是牵手,无论坚持还是放弃。
因为女人啊,从来都不是理性动物,再加上深夜里的一杯红酒,一根香烟,感性越发强烈。
五年前第一次听梁静茹的《问》,歌里唱,如果女人,总是等到夜深,无悔付出青春,他就会对你真。
那时候真的傻到相信,用心爱一个人,就能把他留在自己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