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525-2014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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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01
Z 04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 12/T 525—2014
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规范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Cleaner Production of industrial park
2014-08-04发布2014-09-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符合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本标准由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协会清洁生产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协助单位:天津市津京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籍金良、李雪、邹继泉、吴克明、董伟、牛秋银、龙强、张雨、窦永慧。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指标计算方法、综合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清洁生产绩效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7119-2006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清洁生产 cleaner production
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工业园区 industrial park
经依法批准,在一定范围的土地予以规划,以专供工业设施设置、使用的地区。
3.3
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用能单位的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3.4
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企业从各种水源提取的水量。
取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和苦咸水等以及企业外供给市场的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而取用的水量。
3.5
清洁能源 cleaner energy
是一个相对概念,这里主要是相对于煤炭(原煤)而言,主要包括: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炼厂干气、可燃废气、电力、热力、余压余热、化学反应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和海洋能等。
3.6
清洁生产先进技术 advanced technology of cleaner production
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行业清洁生产导向目录及从源头削减能耗、物耗和污染防治等先进技术。 3.7
工业重复用水量 industrial reuse of water
企业内部用水中,所有未经处理或经处理后重复使用的水量的总和。 3.8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industrial enterprises above designated size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工业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区域总量控制指标。 4.1.2 工业园区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1.3 工业园区设有清洁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有专人负责,且建有清洁生产专项管理制度。 4.2 指标分级
工业园区按清洁生产水平划分为两级。 4.3 指标要求
工业园区清洁生产的指标要求见表1。
表1 工业园区清洁生产指标
指 标 要 求 类别
指 标 名 称 一级 二级 清洁能源使用率(%)
≥80 ≥60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tce/万元) ≤0.5 ≤0.7 单位工业增加值耗取水量(m 3/万元)
≤8 ≤9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95 ≥90 资源 能源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5 ≥85 单位工业增加值COD 排放量(kg/万元) ≤1 ≤1.2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单位工业增加值S02排放量(kg/万元) ≤1
≤1.2
污染 控制
危险废物处置率(%) 100
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应用率(%)
≥50
≥30 技术 经济 国家明令淘汰落后产能、产品、工艺及设备定期淘汰率(%)
100 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率(%) 100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率(%) ≥30 ≥20 园区 管理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参加清洁生产培训率(%)
≥50 ≥30
DB12/T 525—2014
DB12/T 525—2014
工业企业相关人员清洁生产培训率(%) ≥50
≥30
新扩改建设项目环评、能评执行率(%)
100
5 指标计算方法 5.1 清洁能源使用率
清洁能源使用率的计算,表示为:
%100⨯=
i
c
R E E E ....................................(1) 式中:
E R ——清洁能源使用率,%;
E c ——统计期内园区使用清洁能源综合能耗总量,吨标准煤;
E i ——统计期内园区综合能耗总量,吨标准煤;综合能耗计算方法按照GB/T 2589-2008 中5.2.1条款计算。
5.2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的计算,表示为:
a
i
u V E E =
.......................................(2) 式中:
E u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E i ——统计期内园区综合能耗总量,吨标准煤; V a ——统计期内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
5.3 单位工业增加值耗取水量
单位工业增加值耗取水量的计算,表示为:
a
i u V W W =
(3)
式中:
W u ——单位工业增加值耗取水量,立方米/万元; W i ——统计期内取水总量,立方米; V a ——统计期内工业增加值,万元。 5.4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计算,表示为:
%100⨯=
T
R
Rr W W W ...................................(4) 式中:
W Rr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W R ——工业重复用水量,立方米;
W T ——生产过程中总用水量,为取水量和重复用水量之和,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