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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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5.10.18

•【字号】豫保监发[2005]112号

•【施行日期】2005.10.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保险

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豫保监发〔2005〕112号)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为妥善处理全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实现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我局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按照我局和各保险总公司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遇到突发事件,各公司要按照预案中关于等级划分的规定,及时向我局和总公司报告。我局将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需要我局启动应急预案的,要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按要求保持联络畅通。

三、为了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联络的畅通,请各公司将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办公室或行政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和手机号码)报送至我局。

各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樊懿锋

联系电话:63380612

联系传真:63380611

附件: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附件:

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由突发事件引发的保险市场风险,保障河南省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河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保监局”)统一领导。河南保监局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机关各处室均为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单位,应当服从河南保监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

(2)分级管理。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处置工作按三个等级实施,并实行分级管理。发生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

(3)预防为主、有效应对。河南保监局各处室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依法、科学、合理地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河南保监局各处室应当及时处置,采取法律、法规和预案规定的一切必要措施,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防止事态升级。

(4)信息共享。河南保监局及其他各级应对单位应当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和监测反应处理系统,开展突发事件处理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实现预警、监测和风险控制信息的共享。

(5)保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应当严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与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的信息,并不得利用这类信息牟取私利。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1)可能严重影响保险业正常运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及相应的预警、预防和处置工作。

(2)《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其他突发事件及相应的预警、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河南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河南保监局局长担任指挥中心总指挥,其他局领导均为副总指挥。特殊情况下,河南保监局局长可以指定一名副局长担任指挥中心总指挥。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指挥中心组成人员。

2.1.1指挥中心职责

(1)领导、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制定突发事件应急行动方案;

(3)必要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调动资金、物资和调配相关工作人员;

(4)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1.2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河南保监局办公室承担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保险业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监测工作;收集、分析、上报、通报突发事件有关信息;调查、核实、分析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等。

三、预警机制

3.1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河南保监局各处室通过日常监测,现场、非现场检查或者接收保险企业报告,获取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应当立即报告河南保监局办公室,并随时补充报告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情况。

河南保监局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报告。

河南保监局建立预警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及时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报告以及向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通报和沟通相关信息。

河南省各省级保险分公司,应当按季度报送公司内部的风险状况。河南保监局有关处室据此对辖内保险业的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由办公室负责与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信息沟通。

3.2报告的方式和内容

报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性质、对事件原因和后果的初步判断、已经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和电话。

通常情况下,预警信息应当于2日内报送河南保监局。事态紧急时,应急单位应当以口头形式向河南保监局报告突发事件的简要情况和已采取措施,并于第二日提交上款规定的书面报告。

四、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的具体标准由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

4.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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