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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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普通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考核细

苍南县普通中小学规范化管理考核细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选拔的形式招收学生(扣1分);
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规进行跨施教区招生(扣1分);
3.超计划招生(扣1分);
4.义务教育学校分重点班、快慢班或擅自举办实验班(扣3分);
5.高中择校生未执行“三限”政策(扣3分)。
1.召开师生座谈会;
2.看任课教师一览表和班主任工作手册;
3.看学校对教师评价方案;
1.综合档案无专人管理或管理制度不健全(扣1分);
2.综合档案不齐全或整理归类不及时(扣0.5分);
3.电子学籍数据库不完善或数据不准确(扣0.5分);
4.电子政务管理不规范或公文流转不及时(扣1分);
5.学校没有建立门户网站(扣1分)或未能及时更新(扣0.5分)。
1.看综合档案管理情况;
2.抽查电子学籍录入情况;
1.无发展规划(扣1分),规划未经校教代会通过(扣1分);
2.规划思想性、科学性、针对性较差或与学校实际、形势要求明显不符(扣1分);
3.相关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或行事历不全(缺1项扣0.5分);
4.计划、总结、行事历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或重点不突出(扣0.5分);
5.规划未能逐年实施或年度(学期)计划未认真落实(扣1分)。
1.在校上课时间不按规定(扣1分);
2.考试次数或作业量不符规定(扣1分);
3.公布考试成绩并排名次(扣1分);
4.小学、初中每学期开学一周内未公示教学活动安排(扣1分);
5.小学、初中学校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校的晚自修(扣3分);
6.学校违规组织文化课补习(扣3分)。
1.看行事历和校务日志;
2.看作息时间表和功课表;
3.查看义务教育电子政务文件签收情况。
办公室、

苍南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综合评价标准

苍南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综合评价标准

附件2:
开(结)题论证的课题方案或结题报告以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论文同等计分(必须是负责人或执笔人),已结题的课题获奖按论文2倍计分、正式出版的论著以4倍计分,随笔以论文1/2计分,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必须属于学科、教育管理、德育等内容,同篇论文获多项奖只取最高一项计分,多篇论文可以累计。

2、除省级及以上先进、县级及以上三坛外,其余奖励、荣誉和成果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截止时间是
2009年10
月底前,各项计分均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3、学区、直属学校推荐评审时可设附加分进行推荐,附加分可包括乡镇、学区、直属学校级别的各类先进和各类教
育教学比赛成绩和专项特长(最高为10分),以及对教师的工作投入、责任心、特殊业绩和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最高为20分)量分。

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以评估和提升小学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

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学队伍中的中坚力量,对于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考核办法的制订旨在激励骨干教师,促进其教学创新和成长。

二、考核指标1. 教学能力:考核骨干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效果。

评估教学设计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学生学习特点,教学实施是否富有活力和创新,教学效果是否显著。

2. 专业素养:考核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储备和学科知识掌握。

评估骨干教师对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的了解和应用,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

3. 教育教学研究:考核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科研成果。

评估骨干教师是否关注教育教学前沿问题,是否能够开展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以及科研成果是否丰富。

4. 团队协作:考核骨干教师的团队协作和组织能力。

评估骨干教师是否能够积极参与团队工作,是否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教研活动,以及是否能够与同事和谐相处。

5. 师德师风:考核骨干教师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评估骨干教师是否遵守职业规范,是否关心学生全面发展,以及是否在学生道德品质培养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三、考核方法1. 教学观摩:安排骨干教师进行教学观摩活动,让其他教师和管理员对其教学能力进行评估。

2. 教学评价:结合学生评价和专家评价,对骨干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考核其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3. 成果展示:要求骨干教师展示其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教学设计,通过评委会的评审,对其研究能力和学科水平进行评价。

4. 团队合作评估:骨干教师通过参与团队教研活动,展示其团队协作和组织能力。

通过同事和上级的评价,对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5. 业务答辩:要求骨干教师参加业务答辩,由专家组对其教育教学理论储备和学科知识掌握进行评价。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1. 优秀骨干教师:综合评价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提供更多的专业发展机会。

2. 合格骨干教师:综合评价达到基本要求的骨干教师,予以肯定和奖励,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

县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县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县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县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局精神,进一步规范骨干教师管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进一步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对骨干教师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我校县级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下发文件为准)。

二、考核内容主要从师德修养与工作表现、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示范作用等方面,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性及量化考核。

(一)定性考核由学校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的师德修养与工作表现进行定性考核,考核结论为优秀或合格格次的人员,方可参加量化考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出现不服从学校管理、拒不完成学校分配任务、拒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经批评教育仍未及时改正的。

2.出现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组织学生购买非学校规定的教辅资料,向家长索取钱物,出现言语、人身攻击行为造成较坏影响,受党纪或行政处分或有其他损害教师形象被上级点名批评等情况的。

(二)量化考核对定性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格次的人员,由学校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示范作用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积分。

三、考核办法1、考核工作由校统一组织,一自然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2、被考核对象要对照考核细则,认真提供相关材料(各类证书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材料时间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所有材料均为同一学科)。

四、学习培训1、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活动。

原则上是参与该课题研究的实验教师优先参加。

2、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与科研相关的讲座或研讨活动。

3、教科室组织好教师的科研培训工作,教师要积极参加科研培训,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

五、监督指导1、教科室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要定期检查、督促,对各课题组制定的方案、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对原方案或计划中的不妥之处及时调整,对遇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温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价量化标准

温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评价量化标准

附件2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价量化标准一、综合业绩(55分)(一)评先评优(满分15分)1.市级及以上劳模,国家级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计10分;2.师德楷模、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荣誉,省、市、县、校级分别计8、6、4、2分;3.国家、省、市、县级单项先进分别计5、4、3、2分。

4.近五年年度考核,每一个优秀计1分。

(二)教学效果与能力(满分25分)1.教学获奖(满分10分):教学能力比赛、优质课、课件制作、基本功竞赛、命题竞赛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7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7、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6、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校级计2分;2.教学效果(满分8分):教学效果好,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特别是后20%学生);分ABCD四个等第,A(前20%)B(20%-50%)分别计8、4分;3.学生成果(满分7分):指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奖;在科技活动、文学创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体育、文娱汇演、竞赛中获奖;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等在同类学校班级中领先;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6、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其中,所指导的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习作的计5分,在市级学生刊物,如《学生时代》发表的计4分。

发表的文章没有指导师姓名的不计分。

指导师有点评的外加1分。

(三)教科研能力和教师教育工作(满分15分)1.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专题报告或讲座;上公开课、示范课;承担教师培训授课任务;受聘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课题研究(主持或执笔)结题等。

国家级(含核心期刊)计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满分8分)2.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课题评比获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6、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满分7分)3.指导的青年教师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

苍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修订)-2018.11

苍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修订)-2018.11

附件苍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修订)为稳定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关于规范对骨干教师考核及奖励的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参加考核的优秀人才主要指获得以下五个层次荣誉对象,并在我县教育系统从事相应教育工作的在职人员。

(一)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市骨干班主任;(二)县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县名校长、县名教师、县名班主任(简称“三名”);(三)县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县教坛新秀、县教坛中坚、县教坛宿将(简称“三坛”);(四)县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县学科骨干、县骨干班主任;(五)县学科带头人和县专业骨干。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中小学教学第一线和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二)县学科带头人和县专业骨干连续参加目标考核满3年,其余对象连续参加目标考核满6学年者(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年度也计入考核年限);(三)考核时调离苍南或辞职或已退休的骨干教师。

二、考核原则(一)正向激励原则。

坚持绩效挂钩、优劳优酬、奖勤奖优的激励导向,切实把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引导到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示范辐射上来;(二)公平公开原则。

在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履职考核的基础上,坚持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公开公平。

考核标准、考评过程、考评结果、表彰奖励均向全县教师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三)考核奖励原则。

按照申报、考核、审核、公示、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层层把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本职工作”、“专业发展”和“引领辐射”三个方面。

本职工作包括工作量、校内示范、教育教学效果;专业发展包括综合荣誉、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培训晋升;引领辐射包括教师培养、知名度影响力。

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11学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11学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11学年度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现将《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11学年度目标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11学年度目标考核方案为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一)师德修养。

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

权重20分。

(三)课堂教学及开设公开课、讲座。

权重20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

权重10分。

(五)读教育专著。

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

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

权重20分。

从2013年开始,评上市名师(名班主任)、“三坛”满5年的必须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任学科指导员。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四、考核办法(一)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局直属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局直属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一、教学能力考核教学能力是中学骨干教师的核心素质之一,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以及教学评价等。

具体评价指标如下:1. 教学设计教学设计要符合教学要求,体现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评价指标包括:- 教学目标明确,符合学生的学习需求;- 教学内容科学合理,注重知识的分类和融汇;- 教学方法多样化,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 教学资源充分利用,活化教材内容。

2. 教学实施教学实施要体现师生互动、生动活泼和思维导向。

评价指标包括:- 教学态度端正,注重为学生提供榜样;- 教学情感亲近,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 教学方法灵活,能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个性化教学;- 课堂管理有序,能有效控制教学节奏。

3. 教学评价教学评价要科学客观,体现综合评估和激励引导。

评价指标包括:- 评价方式多样化,能综合运用课堂观察、考试成绩、作业评价等;- 评价准则明确,能根据教学目标进行准确评估;- 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能帮助学生及时调整学习策略。

二、教学研究与创新考核教学研究与创新是中学骨干教师的重要素质,考核内容包括教学研究成果和教学创新探索等。

具体评价指标如下:1. 教学研究成果教学研究成果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评价指标包括:- 研究课题选择合适,关注学科发展和学生需求;- 研究方法科学,能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 研究成果论证充分,能通过实践验证和理论分析进行论证;- 研究成果应用广泛,能对其他教师和学生形成示范和启发作用。

2. 教学创新探索教学创新探索要求在教学实践中能积极探索创新教学方法和策略。

评价指标包括:- 教学手段新颖独特,能创造性地运用多种教学媒体和工具;- 教学效果显著,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教学策略符合教学理论,能有效帮助学生构建知识结构;- 教学分享开放,能与其他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和反思。

三、学科竞赛指导与组织考核学科竞赛指导与组织是中学骨干教师的一项重要任务,考核内容包括学科竞赛指导和组织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影响。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现将《温州市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温州市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办法为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营造骨干教师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示范辐射作用。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教育强市建设的决定》(温委发〔2008〕243号)精神,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2.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3.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1.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2.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可延续享受三年)。

二、考核内容1.师德修养权重15分2.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3.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20分4.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5.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6.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三、考核标准四、考核办法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骨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骨干教师考核办公室(市骨干教师考核办公室与温州市名师办公室合署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第三层次考核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

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

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

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导言:中学骨干教师是中学教师队伍中的中坚力量,对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改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学骨干教师的专业水平,加强他们的教学管理和师德建设,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1. 教学能力考核(占总分60%)教学能力是中学骨干教师的核心素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教学设计:考核教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设计能力;(2)教学实施: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表现,包括教学语言的准确性和生动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等;(3)教学评价:考核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能力,包括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等。

2. 学科素养考核(占总分20%)学科素养是中学骨干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学科知识和理论:考核教师对所授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学科理论的了解程度;(2)学科研究和创新能力:考核教师在学科教学中的研究和创新能力,包括参与学科教育研究、撰写教学论文、组织学科教学活动等方面的表现;(3)学科发展和实践经验:考核教师在学科教学中的发展和实践经验,包括参与学科教材的编写、学科竞赛的指导、学科实验的设计和实施等方面的表现。

3. 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考核(占总分15%)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是中学骨干教师在学校管理中的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组织管理能力:考核教师在学校管理中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包括组织学科教研活动、组织学科教学例会、管理学科教材和教学资源等;(2)教研能力:考核教师在教研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参与教研课题、撰写教研论文、组织教研活动等方面的表现;(3)教务管理能力:考核教师在教务管理中的表现,包括班级工作、学生考勤、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等方面的表现。

4. 师德师风考核(占总分5%)师德师风是中学骨干教师的基本要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包括爱岗敬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2)师德师风:考核教师的日常工作中的师德师风,包括与学生的关系、与家长的交流、与同事的合作等方面的表现。

2023年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2023年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2023年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学骨干教师在教学中具有重要的角色和使命。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学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激发其教学创新能力,制定2023年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旨在促进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核内容1. 教学能力:对中学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课堂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方法与技巧、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的考核。

2. 教育教学研究与创新:评估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投入与成果,包括教学课题研究、教材教法研究、教学改革实验等方面的考核。

3. 班级管理与师德师风:考核骨干教师的班级管理水平、师德表现和师风建设,包括学生评价、家校合作、教师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考核。

4. 学科知识与专业素养:评估骨干教师对所教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专业素养,包括学科知识储备、教学设计与分析能力、教师教育等方面的考核。

5. 个人发展与业绩:考核骨干教师个人的专业发展和学术业绩,包括参与学术研讨、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发表论文等方面的考核。

三、考核方式1. 教学观摩:通过教学观摩的方式评估中学骨干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学方法与技巧。

观摩过程由专家委员会组织,包括教育局相关人员、学校校长和其他骨干教师参与。

2. 教学案例研讨:骨干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案例进行研讨,并通过小组讨论和专家提问评估其教学设计与实施的质量。

3. 教师自评与同行评价:骨干教师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并与其他同行教师互相评价,通过多角度的评价来提高公正性。

4. 学生评价:学生对骨干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师德表现进行评价,体现学生的实际感受和对教师的认可程度。

5. 综合评估:由专家委员会根据上述评估方式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对骨干教师进行等级划分,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激励措施。

四、考核评定标准1. 优秀: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表现出色,达到或超过学校、地区以及国家规定的优秀标准,并在学科教学研究和个人发展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苍南县普通中学教育管理规范化考核办法

苍南县普通中学教育管理规范化考核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基本达标或不达标:
1、教代会代表未由学校工会依法推举;
2、教代会未能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3、每学年召开教代会不足一次;
4、学校行政对提案处理落实欠重视;
5、学校重大决策没能经由教代会讨论通过;
6、学期末学校帐目未经教代会代表审查。
1、查教代会制度和近两年教代会材料;
2、查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记录材料;
C16.离退休教师管理
学校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教师服务工作,关心离退休老教师生活,学校召开教代会或研究重大事项时邀请老教育工作者代表参加,做好老教师“返校日”活动,按规定给予老教育工作者享受生活福利待遇。积极配合关工委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基本达标或不达标:
1、没有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工作的;
1、没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电子政务和宣传工作的;
2、没有及时接收文件、通知,上报信息等的;
3、涉密文件在网上传输的;
4、学校门户网站没有及时更新的;
5、漏报或错报紧急信息的。
查阅学校网站、网站管理和信息报送登记本。
B3




C10.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2、没有落实:“两项待遇”的;
3、没有积极配合关工委工作的。
1、召开师生座谈会;
2、查各种福利性补贴;
3、查有关会议记录。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 级 指 标 要 点
认 定 说 明
检查方式
结果
自评
复评
A2管理及绩效
B5




C17.德育常规

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模版

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模版

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模版一、背景和目的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骨干教师更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支撑。

为了全面提高小学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特制定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旨在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激励,为他们提供发展的平台和机会。

二、考核评估内容1.教学能力评估骨干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效果,包括教学目标的设定、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和教学反思。

2.专业知识与能力评估骨干教师的学科知识储备和教学能力,包括学科知识的系统化掌握、教学内容的组织和讲解能力、教材使用的熟练程度、针对学生问题的解答和指导能力。

3.团队合作与师德师风评估骨干教师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师德师风,包括与同事的良好沟通、协助和支持;与家长的有效沟通和家校合作;专业发展和学科交流的积极参与。

4.教育科研与创新评估骨干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包括教育研究的深入和成果的产出、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改进、课程设计的独创性和实效性。

5.综合素质评估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发展,包括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兴趣爱好、社会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和成就。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1.考核方式(1)自评:骨干教师自觉进行全面的自我评价,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和职业发展,并书面报告提交给评审组。

(2)同事评价:由学校组织该骨干教师的同事进行评价,评估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团队合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

(3)学生评价:由学校组织该骨干教师负责班级学生对其进行评价,评估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与学生的关系。

(4)上级评价:学校教育局或教研指导中心安排专家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价,评估其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2.考核程序(1)骨干教师提交自评材料。

(2)学校组织同事和学生评价。

(3)上级安排专家评价。

(4)评估结果汇总和综合评定。

四、考核标准和评定1.考核标准(1)教学能力:教学设计合理,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效果显著。

(2)专业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储备扎实,讲解逻辑清晰,教材使用恰当。

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范本

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范本

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的管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优秀教师的成长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考核的程序和标准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良好业绩的教师给予嘉奖,对教学能力不够的教师提供指导和培训。

2. 鼓励和激励原则:考核应鼓励和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激发其工作动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3. 综合考核原则:考核应综合考察教师的业务素质、学科素养、教学能力、教学团队合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

第三章考核内容小学骨干教师的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能够科学有效地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能够通过科学评价手段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准确评价。

2. 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主动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够深入研究学科教学内容,能够进行教学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策略,提高教学效果。

3. 教育教学经验:教师应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有效地运用自己的经验指导教学工作,能够帮助其他教师积累经验,形成有效的教学共同体。

4. 学科教材与教具运用:教师应熟悉学科教材和教学资源,能够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材和教具选择与使用,能够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5. 团队合作: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积极参与教学团队的工作,能够与同事分享教学经验和资源,能够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形成良好的师生、校家沟通渠道。

6. 师德师风: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起到榜样作用,能够带动班级的良好教育教学氛围,能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学纪律,能够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章考核方式小学骨干教师的考核方式应综合运用定期考核、绩效考评、教学观摩、业务技能测试、个人述职等多种方式。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学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中学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的目的是评价教师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表现,确定优秀教师,并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第三条考核的原则是全面、公正、科学、客观。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职业操守等方面。

第五条考核的方法包括教学观察、查阅教案、听课评议、专业考试、学科竞赛等。

第六条考核结果根据教师相应指标的得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七条考核结果将作为骨干教师职称、职务评定、薪资待遇、奖励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八条考核指标主要分为三个方面: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业务水平。

一、教学能力指标包括教学设计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方法与手段运用能力、教学效果评价能力等等。

二、科研能力指标包括科研项目申报能力、科研成果发表能力、科研团队建设能力等等。

三、业务水平指标包括课程开发能力、教材编写能力、学科竞赛辅导能力等等。

第九条考核指标设置参考教育部制定的中学骨干教师标准,并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第三章考核过程第十条考核过程分为申报、评审和公示三个阶段。

一、申报阶段:教师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给学校教务处。

二、评审阶段: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教师进行评审,采用打分制评定教师的各项指标。

三、公示阶段:学校将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对结果的意见和申诉。

第十一条教师在评审过程中可以选择个人申报或者由学校推荐。

第十二条评审组成员由学校确定,由教务处谨慎选聘,评审组必须包含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成员应为奇数。

第十三条评审组要进行公正、客观、科学的评审工作,对教师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的评估。

第十四条对于评审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十五条学校教务处将对教师的申诉进行审查,并结合专家组意见和证据进行决策。

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范本(2篇)

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范本(2篇)

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范本一、考核目的和依据本考核办法旨在全面评估小学骨干教师在教学和教育管理方面的能力和表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整体素质提高。

考核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记录、学生成绩、学生评价、教学观察、教师自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多个方面。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 教学能力考核1.1 教学设计: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能否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

1.2 教学实施:评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组织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运用能力。

1.3 教学效果: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积极性、参与度等方面的评价。

2. 教育管理能力考核2.1 班级管理:评估教师的班级管理能力,包括人员管理、课堂管理、学生行为引导等方面。

2.2 家校合作:评估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能力,以及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能力。

2.3 学生评价:评估教师在学生评价方面的能力,包括对学生学习情况和综合素养的评估。

3. 专业发展考核3.1 教育教学研究: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包括教学观察、课题研究、教育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评价。

3.2 自我提升:评估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反思和改进能力,包括专业学习和自我培训方面的表现。

3.3 师德师风:评估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师德师风,包括执教态度、教育情操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步骤和方法1. 资料收集:根据考核内容,收集教师的教学记录、学生评价、教学观察记录等相关材料。

2. 考核评价:由考核组进行综合评价,采用量化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3. 反馈评议: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师,进行评议讨论,确定教师的优劣势和发展方向。

4. 制定改进计划:根据评议结果,教师制定改进计划,并定期跟进执行和评估成效。

四、考核结果和使用1. 考核结果:根据教师的考核得分和评估意见,评定教师的骨干教师资格,并提供个体化发展建议。

2. 使用方式:考核结果可作为教师职称评审、晋升和岗位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也可用于教师培训和发展方向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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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
为稳定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关于规范对骨干教师考核及奖励的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县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县名校长、县名教师、县名班主任;
(二)县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县教坛新秀、县教坛中坚、县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县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县学科骨干教师、县骨干班主任;
(四)2012年评上县学科带头人和县专业骨干。

非名校长但担任正校长职务的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可参照《名校长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中小学教学第一线和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45周岁及以上
的教坛中坚(到龄享受年限未满的,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县政府文件延续享受);
(三)已退休的三个层次所有骨干教师。

二、考核原则
(一)正向激励原则。

坚持绩效挂钩、优劳优酬、奖勤奖优的激励导向,切实把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引导到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示范辐射上来;
(二)公平公开原则。

在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履职考核的基础上,坚持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公开公平。

考核标准、考评过程、考评结果、表彰奖励均向全县教师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三)考核奖励原则。

按照申报、考核、审核、公示、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层层把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本职工作”、“专业发展”、“引领辐射”和“特色加分”四个方面。

本职工作包括工作量、校内示范、教育教学效果、满意度测评;专业发展包括综合荣誉、教学业绩、科研成效;示范辐射包括教师培养、知名度影响力;特色指对象在本学年度取得的特别突出、受到一致公认的成效。

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核程序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臵考核要求。

(二)学校(单位)考核。

符合标准的对象,填报《苍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上交考核证明材料。

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并组织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批准。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表彰奖励。

五、奖励办法
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

根据考核标准对骨干教师进行量化考核,第一层次分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20%为优秀,80%为合格与不合格;第二、三层次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不合格:
(一)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二)从事第二职业,有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宿生、组织或推荐学生参加校外辅导等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本办法自2013学年度起实行,解释权在苍南县教育局。

附件
苍南县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标准(试行)一、本职工作(基础分60分)
(一)工作量(满分5分)
本学年工作量达所在学校(单位)规定要求以及担任班主任(或政教正、副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团委书记;心理健康教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课程专职教师;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信息、学生社团、兴趣小组、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课题活动的指导教师)情况。

(二)校内示范(满分10分)
骨干教师在所任教学校每学年公开课、讲座要求达2次及以上;听课评课达40节及以上,并有听课评课记录。

教研员、师训员要求每学年在所任职的市、县上“下水课”、讲座2次及以上,听课评课在40节及以上。

(三)教育教学效果(满分10分)
1. 名校长
学校校长教育教学管理效果由所在学区(直属校)进行综合评定,本年度校长考核优职为A等,称职为B等,基本称职为C等。

2. 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专业
骨干教育教学效果由所在学校根据本学年度所任教班级学生本学科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后进率等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名次在同一年段列前20%为A等,前20%-50%为B等,后50%为C等。

教研、师训员教育教学管理效果依据所在单位本学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优职为A等,称职为B等,基本称职为C 等。

3. 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
学校对班级管理或班主任工作考核,在同一年段前20%定为A等,前20%-50%为B等,后50%为C等。

(四)满意度测评(满分35分)
参加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教职工大会上进行5分钟述职,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所在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不得少于总数的80%,满分20分)和任教班级学生(其中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测评可由家长代替)(满分15分)。

教研员、师训员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所在单位全体人员(满分20分)和随机抽取的相关学校教研、师训负责人至少10人以上(满分15分)。

以上两项测评满意度分别按百分率统计上报,县考核领导小组对所有参加考核对象的满意度进行排名,按名次赋分。

二、专业发展(满分15分)
(一)综合荣誉(满分5分)
本学年被评为劳动模范、功勋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新闻奖教金奖、终身班主任奖、师德楷模奖,“151人才”、“551人才”、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省级单项先进等。

(二)教学业绩(满分5分)
1.教师:参加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校本课程(或选修课程)设计、课件(软件)制作等各类教学相关比赛获奖,指导学生在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竞赛中获奖,高中学生在五大学科奥赛赛区获奖。

2.教研员、师训员:指导教师参加课堂教学评优活动获省、市奖励,指导教师开设国家级、省级公开课或承担光盘摄制任务(均需指导参加高于本级的活动方可计分)。

(三)科研成效(满分5分)
正式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著,编著(主编)教材、著作;承担各级各类课题研究的负责人或执笔人,并获奖;论文在正式合法报刊发表,获省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或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科、教研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

三、引领辐射(满分25分)
(一)教师培养(满分15分)
1.设立省、市、县名师工作站(室)并有效运行;担任市级名师工作室导师(或方案合格但因组织原因未设立名
师工作室的);被评为优秀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或优秀学员。

2.带教,担任教师培训任务。

3.教研、研训员担任基地(校刊教研、课改、教师培训、学科素养提升等)学校指导师。

4.学员、带教徒弟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省、市级公开课(讲座),骨干层次提升一级。

(二)知名度影响力(满分10分)
1.承担省、市、县级公开课(讲座)。

2.在全国、省、市、县会议、报刊或电视推广交流经验。

3.担任教育部国培计划、浙派名师指导师。

4.担任省、市级人才和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骨干教师评委。

四、特色加分(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证明材料,由县教育局组织审定)。

如被评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功勋教师。

名校长考核标准
2.论文、比赛等所有奖项须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

名师考核标准
备注:1.各项计分均为本学年(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获得;
2.论文、比赛等所有奖项须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

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考核标准
备注:1.各项计分均为本学年(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获得;
2.论文、比赛等所有奖项须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

三坛、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考核标

备注:1.各项计分均为本学年(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获得;
2.论文、比赛等所有奖项须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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