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政府采购经验看我国政府采购的瓶颈和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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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韩国、芬兰经验看自主创新中的政府作为

从韩国、芬兰经验看自主创新中的政府作为

摘要:近年来,自主创新能力薄弱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而创新的成功离不开政府的科学计划和有效组织。

本文在与韩国、芬兰的对比中分析我国在自主创新中政府作为存在的问题,提出在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中政府作为的建议。

关键词:自主创新,后发国家,政府作为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个国家实现经济快速赶超,大多都要经历或长或短的模仿创新阶段,待各方面条件具备后,自主创新理应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而政府在自主创新中决不只是“旁观者”,政府在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中起关键性的作用。

本文通过分析韩国、芬兰各具特色的自主创新模式,探寻对我国的启示。

一、韩国:制度先行,全力推进“两个支持”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韩国开始实施经济增长五年计划,引进大量国外先进技术,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

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这个原本落后的农业国已实现由引进模仿向自主创新的成功转型。

目前,韩国船舶占世界市场的40%,居世界第一;手机占世界市场的22%,居世界第二;纳米技术跻身世界四强;汽车年产量突破500万辆,居世界第五。

以上成绩得益于韩国政府在自主创新进程中对法律的高度重视以及在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支持。

(一)对高新技术产品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作为重要的市场购销活动,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鼓励和扶持国内高新技术发展的作用。

韩国政府推动高新技术发展的一个颇具成效的做法是通过立法的强制力对高新技术产品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如,《科学技术促进法》、《科技振兴法》以及以总统令形式发布的《政府合同法实施细则》和以总理令形式发布的《关于特定采购的《政府合同法》的特殊实施规则》等。

对尚处于市场发展早期需重点扶持的本国高新技术产品,法律规定,在性能相近的情况下,即使价格高于国外同类产品,政府仍应优先采购。

1983年公立学校率先购买当时价格昂贵的5000台国产计算机成为推动韩国计算机产业发展的原动力;2004年韩国政府为扶持民族工业发展,以十倍于同类进口汽车的价格采购了数百辆现代公司新研制的清洁燃料汽车。

TPP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迈向国际化的启发

TPP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迈向国际化的启发

TPP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迈向国际化的启发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是一个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跨国经济合作协定,旨在促进亚太地区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

其中对政府采购领域的开放和规范是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政府采购体制的国际化进程,在TPP协议的影响下,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围绕TPP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带来的启发展开探讨,以期为我国政府采购的国际化进程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TPP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体制的启发在于开放和规范。

作为跨国经济合作协定,TPP要求加入国家在政府采购领域实行开放的原则,对外国企业提供平等的市场准入和竞争机会。

对我国政府采购来说,这意味着潜在的增加进口商品和服务的机会,也意味着对国内供应商的竞争压力。

TPP还要求加入国家在政府采购领域制定和实施透明、公平、非歧视的采购程序和规则,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这些要求对我国政府采购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政府采购的国际化进程提供了新的规范和标准。

针对以上分析,我国政府采购迈向国际化的启发应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和法规的改革,以适应和响应TPP协议的要求和规范。

二是提升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能力,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三是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和竞争,以提升采购市场的竞争度和效率。

四是鼓励政府采购主体和供应商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以拓展采购市场和提升采购能力。

TPP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迈向国际化提供了重要的启发和助推。

政府采购体制的开放和规范、采购效率和质量的提升、采购市场的开放和竞争,这些都是TPP协议对我国政府采购的积极影响。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体制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阶段,应该认真借鉴和吸收TPP协议的有益经验和做法,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国际化进程,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合作做出新的贡献。

政府绿色采购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政府绿色采购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注释:
①②⑥万秋山。全球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发展现状和我国的对策[j].环境科学动态,2005,(3):23-24.
③陈军。世界各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发展现状[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4,(11):43-44.
④沈晓悦。政府绿色采购对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义[j].环境经济杂志,2005,(9):33.
三、国外政府绿色采购对我国的借鉴及其启示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和方法建立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行政府绿色采购
从美、欧等发达国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经验来看,通过立法强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是他们的共同做法。因此,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绿化”政府消费行为的首要措施。从长远来说,我国应像许多发达国家一样,制定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对政府实行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采购标准和绿色采购清单的制定和发布进行明确规定。我国《政府采购法》刚刚颁布两年并在法中已有相关原则性规定,因此现阶段可以在该法的框架下,制定和颁布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条例或办法,从政府绿色消费的要求出发完善和细化目前的政府采购法,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主要发达国家的政府绿色采购
1.日本
日本被认为在绿色采购方面作出了很多有影响力的工作。1994年日本制定实施了绿色政府行动计划,拟定了绿色采购的基本原则,鼓励所有中央政府管理机构采购绿色产品。为推动此项行动计划,1996年日本政府与各产业团体组成了日本绿色采购网络组织(gpn),参与该组织的会员团体承诺将通过购买环境友善物品及服务,减少采购活动对环境的不良影响。gpn的活动主要包括颁布绿色采购指导原则、拟定采购指导纲要、出版环境信息手册、进行绿色采购推广活动等。这种由政府部门、民间企业、社团组织共同组成的绿色采购团体和联盟,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宣传绿色采购观念、提供绿色采购信息以及会员间的信息交流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2000年日本颁布了绿色采购法,这是日本为建立循环型社会颁布的六个核心法案之一。绿色采购法规定,所有中央政府所属的机构都必须制定和实施年度绿色采购计划,并向环境部长提交报告;地方政府要尽可能地制定和实施年度绿色采购计划。目前全日本有83%的公共和私人组织实施了绿色采购。②

国内外招投标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国内外招投标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国内外招投标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国内外招投标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招投标是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招投标研究已经成为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热点,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本文将从国内外招投标研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内外招投标研究现状1.国内招投标研究现状在国内,招投标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采购领域。

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招标方式的选择、招标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管理等。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国内招投标研究逐渐扩展到其他领域,如建设工程招投标、能源领域招投标等。

2.国外招投标研究现状国外招投标研究相对较早,研究内容也较为丰富。

研究领域涉及政府采购、国际招标、竞争性招标等。

国外研究主要关注招标制度的设计、招标过程的规范和效率、评标标准的制定和应用等问题。

同时,国外学者也对招投标中存在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有效的治理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1.理论研究不深入目前,国内外招投标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招投标理论的研究还不够深入。

虽然有一些理论模型被提出,但对于招标制度的设计、招标过程的规范和效率等方面的研究还相对薄弱。

2.实证研究不充分其次,招投标实证研究不充分。

招投标研究主要依靠案例分析和理论模型,缺乏对实际数据的充分利用。

实证研究能够更好地揭示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对于制定更有效的政策和管理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3.缺乏对招投标的监督和评价此外,招投标的监督和评价体系还不完善。

由于招投标涉及到大量的公共资源和利益,因此对于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价至关重要。

然而,目前国内外对于招投标的监督和评价体系还不完善,存在一定的盲区和漏洞。

4.腐败问题仍然存在最后,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问题仍然存在。

由于招投标涉及到大量的利益分配,容易引发腐败行为。

虽然国内外学者已经提出了一些治理措施,但是腐败问题仍然存在,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治理。

关于我国政府采购的特征问题与建议探析畅琳

关于我国政府采购的特征问题与建议探析畅琳

Vol.9No.102012年10月第9卷第10期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Oct.2012一、政府采购的内涵政府采购的定义有很多,本文采用的是我国《政府采购法》中的描述。

政府采购是指,以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为主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意义和特征(一)政府采购的重要意义一是政府采购将资金集中、采购对象集中,节约财政资金,合理控制成本。

政府采购一般都是通过公开的招投标方式,竞标者公平竞争,市场供应较为充分;同时政府采购一般采购数额较大,而且信息公开透明,所以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在竞标价格方面能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了资金效率。

二是政府采购对民族产业的支撑作用不可小视。

基于政府采购的资金优势,多国政府都对扶持民族产业提出了要求和规定。

例如,美国政府规定,政府采购资金中,应该购买一定比例的国内产品,承担支持民族产业的义务;以色列政府在相关法规中规定,政府采购中至少要约有1/3在国内购买;波兰政府规定,国内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得到1/5的价格优势;澳大利亚政府规定,出于保持汇率稳定、维持外贸交易平衡、环境保护等原因,防止在采购名单中出现国外商品。

综上可见,各个国家都通过一系列法律上的保护措施,来保证国内民族产业的良性发展。

三是政府采购可以促进新兴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的腾飞发展。

通常对于新兴产业和中小型企业,在采购价格上给予一定程度的折扣,使其具有价格优势。

这对于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活力和动力,促进微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有良好的鼓励和支持作用。

实践中,有的国家规定了政府采购里中小企业最低份额占比、高新技术产业销售一定程度的税收和价格优惠政策等方面,来起到扶持作用。

以美国为例,自20世纪中后期就开始为技术创新型企业提供充分的市场空间,在1995~2000年的5年时间,美国政府直接对信息系统等高科技新产品的采购资金总额高达近百亿美元,通过一系列支持新产品开发、销售的措施,带来了创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

政府采购工作如何突破“瓶颈”谋发展

政府采购工作如何突破“瓶颈”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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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其结 果是办不好也办不 了,服务质量大打折扣。其 另外 ,只有 各部 门预算编 制好 了 ,采购部 门 才能分 门
次 , 对 一 些 财 政 安 排 的 专 项 资 金 , 由于 其 政 策 性 、 时 别 类 汇 总 整 理 部 门 采 购 计 划 , 发 挥 集 中 采 购 的 优 势 , 效 性 要 求 很 强 , 如 一 些 科 技 、 教 育 、 支 农 类 资 金 ,实 提高 采购 效 率 ,降 低采购 成 本 。
就 失 去 了其 存 在 的 意 义 ;没 有 一 定 的 采 购 效 率 ,政 府 首 先 要 扩 大 规 模 。 没 有 规 模 ,其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采 购就 会挫 伤 采购 人 的积极 性 ,难 以健 全持 续 发展 。 就 无 从 谈 起 。 集 中 统 一 采 购 作 为 政 府 采 购 的 主 要 组
新 ,查遗 补 缺 ,努 力做好 以下 两个 方 面的工作 。


突破 “ 颈 ” 瓶 ,规范 操 作 ,理顺 五 个 关 限 额 标 准 时 , 要 充 分 考 虑 各 单 位 的 特 殊 需 要 和 临 时 需
要 , 适 度 放 开 一 些 采 购 项 目 , 让 各 单 位 在 统 一 限 价 的
的 。 效 益 是 政 府 采 购 的 长 处 所 在 ,也 是 政 府 采 购 的 生 购 的 两 种 方 式 ,二 者 相 辅 相 成 ,选 择 何 种 采 购 方 式 , 应 命 力 所 在 。 但 是 , 由于 片 面 或 过 度 地 追 求 效 益 ,往 往 该 坚持 因地制 宜 、因事 制 宜 、实 事求 是 的原 则 ,在 充 会 忽 视 或 影 响 了 效 率 。 要 解 决 效 率 的 问 题 ,除 了 需 要 分 考 虑 集 中 采 购 拓 空 间 、 扩 规 模 的 同 时 , 要 适 当考 虑 政 府 采 购 部 门 转 变 作 风 ,增 强 素 质 外 ,还 需 要 转 变 观 采购单 位 及 当事 人 的切 身 利益 。 另外 , 由于 政府采 购 念 , 创 新 方 式 , 简 化 程 序 ,完 善 服 务 。 政 府 采 购 的 形 涉 及 的 范 围 广 、 品 种 多 ,而 政 府 采 购 机 构 人 员 少 、 专 式 要 灵 活 多样 , 不 搞 一 刀 切 , 在 制 定 集 中 采 购 目录 和 业 知 识 有 限 , 一 味 强 调 或 追 求 集 中统 一 采 购 , 搞 包 办

借鉴国外经验促进我国政府采购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借鉴国外经验促进我国政府采购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借鉴国外经验促进我国政府采购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一、国外政府采购规范化的经验1. 立法法规健全。

在国外许多国家,政府采购领域都有着严格的立法法规和制度规范,例如美国的《联邦采购法》、英国的《政府采购法》等。

这些法律和规定严格规范了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标准,同时也规定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2. 信息公开透明。

在国外,政府采购的信息都会进行公开透明,政府采购的文件和标书等信息都可以在相关网站上进行查询和查阅。

这样做不仅增加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也方便了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了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3. 注重社会责任。

在国外的政府采购中,往往会注重供应商的社会责任,例如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

政府会优先选择那些有环保认证、社会责任感强的供应商,从而促进社会责任意识的传播和实践,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政府采购中的贯彻落实。

二、我国政府采购现状相对于国外的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我国政府采购规范化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 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领域还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涵盖全面、细化具体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标准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不规范现象的出现。

2. 信息公开不够透明。

我国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程度相对较低,政府采购的文件和标书等信息并不够及时、全面地进行公开,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的监督能力较弱。

3. 社会责任意识不强。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中往往忽视了供应商的社会责任,只注重价格和质量,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三、借鉴国外经验的必要性借鉴国外的政府采购规范化经验对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意义重大。

国外的政府采购规范化经验成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国际政府采购的先进理念和做法。

借鉴国外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借鉴国外经验可以促进我国政府采购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政府采购的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1. 加强立法法规建设。

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摘要:政府采购制度是西方国家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公共财政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出台,我国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政府采购实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由于观念上没有转变,配套措施尚不健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另外,某些法律条文规定的不明确、不具体,原则性强,弹性大,容易造成执行中的主观臆断。

由此可见,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只是初具雏形,整个体系还相当不完善、不健全,带来了改革的空间。

我国政府在WTO 谈判中虽未明确承诺在近期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但从实际情况看,受经济全球化影响,中国与各《政府采购协议》成员国缔约已在所难免。

而将我国政府采购现状与该协议具体规定相比较,不难发现中国政府采购正面临诸多严峻挑战。

步入“十三五”规划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正在经历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深刻调整,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整合等一系列新情况,政府采购制度如何进一步完善,如何积极有效应对新变化、新情况,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仍然需要继续探讨和加深认识。

一、我国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制度现状(一)政府采购的内涵政府采购,也即一般意义上的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

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招标方式为主的政府采购制度诞生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作为一套完整的制度规范,其核心是公开、公正和有效竞争。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全面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遏制采购活动中的腐败行为,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力,化资源配制的重大举措。

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尹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财政局【摘要】文章分析了政府采购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提出了合理性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建议政府采购制度在西方国家实行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由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因而还是一项新事物。

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从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运作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透明度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中仍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采购单位意识不强。

出现这种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采购法》宣传力度不够,对采购人没有约束力。

另一方面是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些单位是领导说了算,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难以体现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性效应。

还有一方面就是有少数单位认为财政揽权、管事多,实行政府采购收回了单位自行采购的权利。

因此,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有抵触情绪,甚至有意规避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的范围窄、规模小,效益有待提高。

我区政府采购按照采购项目分为三大类,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

货物类主要集中在办公用品等项目上,服务类主要是公务车的加油、维修等项目上,工程类量小的工程无法吸引供应商,公开招标有困难。

总之,采购品种单一。

采购规模小,总体采购量可塑性不大,难以发挥政府采购整体优势,以致纳入政府采购与不纳入政府采购差异性不大,采购资金节约不到位。

因此,资金节约率有待提高。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滞后,采购活动计划性不强。

目前,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刚刚起步,尚在探索和完善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采购预算和部门预算脱节,没有同步编制。

二是政府采购编制简单粗糙,公共支出项目不够细化,政府采购工作难以从全局上把握全年政府采购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随意性、临时性、盲目性。

三是有的部门政府采购资金没有实行财政集中支付,而是将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中的项目进行了变更,或要求只进行集中支付,不进行政府采购,影响了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肃性。

政府采购制度运行弊端及改进

政府采购制度运行弊端及改进

政府采购制度运行弊端及改进政府采购制度自1782年在英国创立以来,已有200多年的历史。

但在我国,它仍属于新生事物。

自1995年深圳市率先拉开“政府采购”的序幕后,特别是1998年以来,这一制度开始在我国很多省市试行。

本文对其运行中的出现的弊端及其改进的措施做一探讨。

标签:政府采购;理论界;采购制度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都积极地参与了对政府采购问题的研究,现将近期的研究情况综述如下。

一、“政府采购”的特征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所属实体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和为公众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按国际规范一般应以竞争性招标采购为主要方式),从国内、国际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公共部门购买所需商品和劳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政府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采购管理等的总称。

与私人采购相比,政府采购具有以下明显的特征:(1 )政府采购所支出的资金是公共资金,而不是公司业主或公司法人的资金,因此只能按法律的规定进行开支。

为此,要实施严格的预算限制和公共审计程序。

(2)政府采购和分配的物品是为了几个请购机关之用, 通常不是用于制造或转售之目的。

(3 )从事和管理政府采购职能的人员没有公司雇员需要赢利的动机。

(4 )政府采购过程是或者应该是完全公开下进行的。

(5)政府采购程序事先经过严格的规定,同私营领域不同, 它没有多少灵活性,因此创新发生得相当缓慢。

(6)公共官员、管理者受到公众和新闻媒介的监督,渎职、失误都要曝光。

在私营领域,只有重大失误或欺诈才被曝光,其它则内部处理。

(7)政府可以、而且确实具有至上的能力,政府采购承担着执行国家政策的使命。

(8 )政府采购对象十分广泛,采购数量巨大。

政府始终是各国国内市场最大的用户。

有些同志论述到政府采购与控购(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区别:控购主要是通过直接的行政性的财政计划抑制社会集团对某些商品的需求,实现社会商品的供求平衡;政府采购制度是通过法律手段和竞争机制,规范公共采购部门的采购行为,以实现政府预期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2第二章 政府采购的发展与演变

2第二章  政府采购的发展与演变

0.60
0.84 1.22 1.34 1.59 1.75 1.62 1.96 2.18 2.12
2011
11332.5
471564
108930
2.4
1998-2010年全国政府采购总规模和地方采购规模图(金额:亿元)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标志性的事件




1996年,政府采购试点第一份政府采购简报 1997年,制定《政府采购条例》的立法请示 1998年,全面推行,确立了我国政府采购的主管 部门 1999年,颁布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入世,同时成为GPA的观察方 2002年6月《政府采购法》颁布,2003年正式 实施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制逐步理顺

管采分离 集中采购机构的主导地位得到确立




不断创新采购组织形式。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网上竞价和批量集中采购。 青岛、厦门等地实行大宗货物集中采购,北京、 广东、上海等地运用协议供货的网上竞价等。

2010年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1137.8 14% 部门集中采 购 1539.8 18%




2009年10月份出台了《关于开展2009年国 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2009年11月26日,广东省通过了《广东省实 施<政府采购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 法》),这是《政府采购法》实施后出台的首 部政府采购的地方性法规。 2010年1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 布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2010年1月,财政部举办了“全国政府采购信 息统计和计划执行编报培训班”,部署政府采 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管理改革工作。

当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梁莉莉(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审计局,河南 焦作 454150)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各地陆续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和优化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在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国内企业、支持优势企业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近几年,政府采购频遭非议,随着高价采购、暗箱操作等问题的不时出现,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相对滞后,约束力有待加强。

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最基础的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采购预算形同虚设,基层财力有限不能满足需要。

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法不够科学,各预算单位多数采购项目没有按要求分类别和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给政府采购规范化操作带来一定困难,更难以形成规模,节资效果也不明显。

三是采购缺少计划,随意性大。

采购机构一般是将经财政批准的资金计划作为采购的依据,财政何时批准,采购中心就何时采购,缺乏计划性和操作进度,致使零星采购多,小额采购多,重复采购多。

四是预算调整频繁,一些单位计划考虑不周,采购项目调整或增加时常发生。

(二)政府采购范围窄,规模小。

政府采购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政府采购对象从汽车、家具、办公用品到武器、航天飞机等无所不包、数额巨大,而且政府采购的潜在范围非常宽泛。

我国的政府采购实践活动,虽然涉及了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领域,但在每一领域中的项目十分有限。

根据国际经验,一国政府采购的规模一般为GDP的10%以上,或为财政支出的30%左右。

无论从哪个口径看,当前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都明显偏小。

(三)采购方式随意,规避政府采购。

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各式各异,但主要特征就是利用种种借口和方式回避或变相回避政府集中采购,以便达到自己设计的目的。

浅谈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分析及发展趋势

浅谈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分析及发展趋势

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分析及发展趋势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我国的政府采购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市场扩张,用“飞速发展”四个字来形容,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不过分的。

中国公共采购网提供此篇文章。

从财政部国库司统计的数字看,自1998年至2003年,政府采购规模从31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659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38%。

我国的有关制度和法规的建设也在短短的几年间,从无到有,不断完善。

我们已经有了比较多的经验积累,应该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回顾,以便使我国的政府采购在今后能步入更加理性化和科学化的发展道路。

一、我国政府采购市场规模达到空前的水平分析市场规模主要是按照种类统计汇总和按照部门统计汇总两种方式。

由于我国的经济统计系统中还没有专门对政府采购进行单独统计,所以只能通过部门从事的政府采购汇总中分析政府采购规模。

目前,除了财政部正式统计和发布政府采购的数据之外,我们还必须注意到其他部门没有纳入统计数据中的政府采购。

所以,这里分析的政府采购市场,包括财政部方面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和对其他部门估算出的政府采购规模。

我国的政府采购可从财政资金使用、基本建设和体制改革三方面反映市场的规模:1、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

国内目前的政府采购统计数字仅限于使用财政拨款的项目:1998年,我国政府采购量为31亿元,1999年为13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3.2倍。

2000年为328亿元,比前一年增长1.5倍。

2001年653亿元,比前一年增长1倍.其中,中央单位采购突破100亿元。

2002年约1000亿元,比前一年增长53%。

其中,中央单位为200亿元,地方800亿元。

2003年为1659.4亿元比前一年增长65%。

(平均每年增长138%)其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为949.7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57.2%。

2、基本建设方面的政府采购基础设施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点领域,也是经济发展的“瓶颈”。

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增长幅度快于GNP的增长,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的增长。

当前政府采购法规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

当前政府采购法规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

当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政府采购制度是在长期的政府采购实践中形成的旨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和惯例。

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的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已有200多年历史。

目前,政府采购制度被世界许多国家广泛采用,已经成为这些国家公共支出管理中普遍采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在我国,上海率先于1995年运用政府采购方式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以来,其他省市也纷纷试行政府采购。

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已经从无到有,开始进入探索和实践的新阶段。

特别是《政府采购法》于2003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以来,政府采购工作在探索中得到大力推进,虽然进展很快,但也突现了法律制度上亟待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1、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滞后从1995年,上海市首开我国政府采购活动先河以来,现在全国各省、市乃至县级政府都已进行了政府采购活动。

但是各自为政、自行制订相关操作规则的情况则是普遍现象,操作法则呈现出立法层次不高、地域性强、内容分散、权威性不够的特点。

迄今为止,我国政府采购法规体系仅拥有2003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以财政部的名义颁布的18号令、19号令等规定,而一套全国统一的具有较高法律地位、约束力强的政府采购的基本法规体系一直未能形成,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至今也没有出台,上海市于1998年实施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也与法律法规不相衔接,这对全面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极为不利。

反之,政府采购搞得较好的国家,无不将政府采购行为置于一套严密、完整、有效的政府采购法规体系之下。

如美国,其《美国国会大典》中涉及许多规范政府采购的条款,此外,诸如《全国竞争法案》、《联邦采购政策司法案》、《小案采购业务法案》等单独法律多达10余个,这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巨大作用,引导和推动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发展。

此外,虽然我区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本区各项政府采购制度,一是制订完善《黄浦区政府采购工作操作规程》、《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

瓶颈 机遇 发展

瓶颈 机遇 发展
科学决策 ,攻克坚难 。那么,影响政府采 购发展 的最大 难题 、最关 键的 因素是 什 么?财政部张通部长助理 曾指 出, 当前 , 政
府 采 购领 域 存 在 的 问题 主 要 有 以下 几 个 方
采 购部 门不紧抓这一机遇做好 服务工作 ,
在 当前 的经济社 会环境 之下 , 扩大 内需 的
所长 , 并主动行使 自身职责 , 心、 耐 细致 ,
府采购法》 招标投标法 两法冲突 ,科 、 学理顺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为全 国政府采
购改革的推进提供 良好的制度保证 ;广大 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从业人 员应进一 步树立全局意识 ,增强创新动 力,相互学
习 、 磋 , 大 交 流 、合 作 , 难 而 上 , 切 扩 迎 认
让我们来看一看何谓瓶颈。瓶颈原理
又 叫线性 关系,即瓶颈大小决定瓶子的最 大流量 ,瓶身再大 ,装的再 多,影响进 出 口速度的第一 因素是瓶 口的直径 ,瓶 口的 流量与直径呈线性关系。这一原理告诉 我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新这两个关键要素 ,政府采购才能突破瓶
颈 ,规范发展 。
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 推动政府采购改革 的 大发展 。 馆
面临国际先进水平的参 照、存在与人们期 望水准的落差 ,又难免使人们注意并强烈 地感受到政府采购改革进程 中出现 的诸 多
问题 。这 些 问题 盘 根错 节 ,同 时 受 到 当前
面 :规避政府采购的问题比较突出,政府 采购制 度执行不到位 比较普遍 ,政府采购 预算编制不完全 ,大量工程项 目未实行政 府采购 ,部分政府采购结果价格高、效率 低 ,部分代理机构采购活动不规范。产生 上述问题的原 因是多方面 的, 有法律制度 、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采购⽬录确定了政府采购实施的项⽬范围,是执⾏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所在,是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和操作执⾏的依据,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制度改⾰的⼴度和深度。

下⾯是⼩编整理的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欢迎阅览。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1 ⼀、政府采购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审批现象时有发⽣。

政府采购必须坚持以公开招标采购⽅式为主,并且通⽤类项⽬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现实中,有些单位⼀味强调特殊性,有些采⽤改变项⽬名称等⼿段,想⽅设法规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些部门游离于监管部门的控制⽽⾃⾏采购或变相⾃⾏采购,既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影响了“制度效益”的实现,也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和本应达到的社会经济效果。

2、代理机构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却⽆监督⼈员监标;有的代理机构把⾃⾝经济收益放在第⼀位,对采购程序等有关规定能松则松、能宽则宽;有的采购机构缺乏应有的责任⼼和把关意识,对有可能发⽣的违法违规现象,放任⾃流。

3、照顾⼈情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

有的采购⼈在采购⽂件中设定特别参数,倾向性⼗分明显,变相指定中标⼈,有的采购⼈与供应商私下通谋,采取种种⽅式规避法律,帮助陪标、窜标和围标;有的采购⼈代表在参与综合评审活动中,不讲原则,故意照顾⼈情关系,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

4、个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和⽔平有待提⾼。

政府采购的⼀个亮点就是引⼊专家评审机制。

评审专家的⼯作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采购过程的合法性,也关系到整个采购项⽬质量和价格的先进合理公平公正。

有的评审专家对项⽬的技术要求等⽅⾯的内容不熟悉,⽆法合理评价投标⽂件;有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匆匆完成评标,评标质量不能令⼈信服;有的专家不能坚持独⽴评审,过分迁就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有的专家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针政策不熟悉,对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审规则缺乏了解,根据⾃⼰的喜好来裁量;有的专家利⽤⾃⼰的⾝份,主动与采购⼈和供应商联系,为采购⼈“包装”替供应商“代⾔”,直接影响了公平、公正原则。

从国外政府采购经验看我国政府采购的瓶颈和发展路径

从国外政府采购经验看我国政府采购的瓶颈和发展路径

21 0 2年 第 1期 总第 2 8期 7 7 1
【 yI E A c N F
( ) 管体制空 白 三 监 第 一 是 对 采 购 人 的监 管 空 白 . 于采 购 人 单 方 大 都 由
相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应 。
3第三方认证 的网上 投标 。招标公 告和招标文件在 .
互 联 网上 刊登 . 应 商 的投 标 文 件 也 可 以加 密 后 通 过 互 供
共 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以下简 称《 ( 政府采 购法 》 , ) 同年 1 的决定权归属在采购人单方 , O 且对合同变更 、 中止或终止 月 国务 院办公 厅 印发 《 中央 国家机关全 面推行政府 采购 形成 。 目前 , 国政 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 基本形成, 我 采购 明 , 理监督 工作不断加强 的局面 。 管
只需要备 案而无须 审批 ,增加 了其行使 权利的任 意性 。
第 二 , 国 至 今 都 没 有 设 立 对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实 行 直 接 监 我 管 的上 级 监 管 单 位 . 而 无 法 对 政 府 采 购 行 为 进 行 有 效 从 制 约 。第 三 , 参 与 竞 争 的 社 会 代 理 机 构 缺 乏 量 化 考 核 对
( ) 律 法 规 不 完 善 一 法
由于我 国政府采 购法律体 系的基本制 度不够 完善 . 突 出表 现在 政府 采购合 同双方权 利 义务 的不 对等 等两
个 方面 : 第一 ,政府采购法》 《 在对采购人和供应商 的权利 采购 方式 。但是在 实际工作 中,仍然有些地方 政府实行 义务规定上不平等 。 例如 : 缺乏“ 供应商要求采购人付款 ” 行 业 垄 断 、 区垄 断 , 避 政 府 集 中采 购 , 因 就 在 于 《 地 逃 原 政

建设“开放、融合、规范、创新”的电子化采购管理交易平台

建设“开放、融合、规范、创新”的电子化采购管理交易平台

采购管理交 易平台建设的逻辑 起点 , 是完 善和提升社会公共管理质量和效率 , 为市
场提供 “ 公开 、 公正 、 公正 和诚 实信 用” 的 交 易环境 , 以切实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和 供 应 商 合 法 权 益 。落 实 到 组 织 实 施 层
需 明确 何
种 组 织 建 设模 式才是最经济 、
有 序 发 展 的 通 道 ,这 一 点 也
标的权衡上 , 更多地关注 国家和社会 公共
利益 , 关注政 府采购促进 经济社会 良性有 序发展的需要 。 要 明确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 台 需解决什么问题 。 笔者认为 ,电子化政府
是 政府 采购 监 管 各 方和 执 行
主体共同关注 , 并 急 需 实 现 的 系统 建 设 目标 。
府采购工程 、货物、服务的监管 , 进行 了
有益的技术尝试 。 这不仅会 很好地解决分 散监管格局下的管理缺位和越 位 , 也能进

部门监管 的主体地位 ,形成科学的政府采
购循环监督管理机制, 顺应加入 G A要求 P
算 、招标投标 、专家评审 、供应商管理等
制度 。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 府采 购管理交 易平台 , 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
程 电子化 操作。推进招标投标管理改革 。
整合各部 门分散设立的招标投标市场 , 加 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 和公共资源 交易市场 。 结合温总理讲话精神 , ” 在研究 梳理全国各省区 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经验 基础上 , 笔者认为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 易平 台的 建设 ,一 定要 秉持 系统管理思 维 , 高站 位、 “ 广视 角、明思路 、 重实效” ;
建 设 “ 放 融合 规 范 创 新 ’ 开 ’

政府绿色采购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政府绿色采购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要 的战略 机遇 。
美 国从 上 世 纪 9 0年 代 初 以来 已经 先 后 制 定 并
实施 了采 购循 环产 品计划 、 能源 之 星计 划 、 态农 产 生 品法 案 、 环境 友 好 产 品 采购 计 划 等 一 系列 绿 色 采 购
计划。
容, 也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而政府绿色采购
是建 立 可持 续 消 费体 系 的重 要 切 人 点 。 可 以说 , 落 实科 学 发展 观 , 建 和谐社会 , 构 大力 发 展循 环 经 济 为 建 立 可持 续 消 费模 式 、 推行 政 府 绿 色 采 购 提供 了重
府要尽可能地制定和实施年度绿色采购计划。 目前
全 日本有 8%的公共 和私人组织 实施 了绿色采 购。 3 ④
[ 收稿 日 ] O6 O 一l 期 20 一 1 8 [ 者简介 ] 作 张瑛 , , 南浏 阳人 , 女 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 院财政学 专业硕士研究生 , 方向: 研究 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
用 。20 年 日 00 本颁布 了绿色采购法 , 这是 日本为建
立循 环 型社会 颁布 的六 个 核 心 法案 之 一 。绿 色采 购 法规 定 , 所有 中央政 府所 属 的机 构都必 须制定 和实施 年度绿色 采购 计 划 , 向环 境部 长 提 交报 告 ; 方政 并 地
些著名的非政府组织 自愿实施绿色采 购, 绿色采购
维普资讯
财政与税
盔财政学院学报( 双月刊
堡第 3 总第8 期 期( 3
பைடு நூலகம்
政 府 绿 色 采 购 的 国 际经 验 与 借 鉴
张 瑛
( 中南财 经政 法 大学 , 北 武汉 湖
[ 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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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ly
HAINAN FINANCE襊 金 融 实 务
从国外政府采购经验看我国政府采购 的瓶颈和发展路径
金 武,林 松,朱振聪,祖 融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 海口 570105)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历程、现状与问题,并在研究总结国外政府采购制度与政策发展经验的
基础上,探讨完善我国采购制度的路径与策略。
(二)管理程序存在漏洞 第一,采购过程不透明。 在采购过程中,由于一些地 方政府出于地方保护意识,通过封锁采购信息、垄断或者 规定供应商的来源来排斥异地供应商。 这种程序上的不 透明,潜在着暗箱操作的风险。 第二,采购方式钻空子。 根 据 2006—2010 年国家政府采购中心数据显示,在实际工 作中,最节约成本的是集中采购方式,五年的平均资金节 约率为 14.1%; 其次是节约率只在 3%至 5%之间的分散 采购方式。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仍然有些地方政府实行 行业垄断、地区垄断,逃避政府集中采购,原因就在于《政 府采购法》 规定的空子:“采购人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 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主实施分散采购”。
相适应。 3.第三方认证的网上投标。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
互联网上刊登,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也可以加密后通过互 联网传递。 对网上投标,法国实行第三方企业认证的机 制,由第三方递交认定书,确认投标商投标的真实性。 无 纸化操作,缩短了企业递交投标书的期限,网上发布公 告更广泛地鼓励竞争,而在网上电子拍卖,大大降低了 竞争成本,因此无纸化操作使政府采购更趋公平。
一、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采购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 效。 但是与国外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还无法达到我国 政府采购的总体目标。 (一)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基本制度不够完善, 突出表现在政府采购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等两 个方面:第一,《政府采购法》在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 义务规定上不平等。例如:缺乏“供应商要求采购人付款” 的主要权利,也没有对采购人的支付合同价款的时间和 方式做出明确的规定,没有从法律上维护供应商的利益。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路径
中 图 分 类 号 :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1-0071-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1.19
2002 年 6 月 29 日,全国人大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以下简 称 《政 府 采 购 法 》),同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 制度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规范体系正式 形成。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形成,采购 规模不断增大,采购引入市场竞争体制,采购信息公开透 明,管理监督工作不断加强的局面。
2.支持中小企业的采购政策。 在保证公平竞争的前提 下,韩国对中小企业并不是走直接支持的路线,而是鼓励 他们协作, 以共同承包的形式参与到国家的大型或特大 型工程项目建设。 此外,为了保障中小企业在投标中不被 大型企业排挤, 韩国采取合同的授予标准主要基于投标 者的技术能力,而不是大企业具优势的投标价格。
道。 地方政府可以尝试以政府采购为桥梁连接中小企业 和银行,依托政府采购提供融资担保。 在政府中标的供 应商可以依托中标通知书获得贷款,完成项目之后以回 款偿还本息。
四、我国政府采购发展路径 (一)推进政府采购法制建设 在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以及各省结合实际出 台 的 相 应 的 办 法 的 前 提 下 ,制 定 一 个 《 补 充 规 定 》, 其 内 容主要有:首先,重点明确采购当事人的职责,将采购文 件、信息公告和采购合同格式以及产品验收等环节的具 体标准和程序要求都标准化。 其次,调整相应的责任承 担,强化采购人的法定义务,补充供应商的权利,尤其是 要明确采购人单方行使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权利的适 用条件,规定采购人对于供应商履约的如采购人的付款 期限、方式等付款条件,以此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利。 (二)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1.对于政府采购中心本身,建议由人大代表、政协 委 员和各单位的纪检、 审计机构选派人员作为政府监督 员,参与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督。 2.对 于 社 会 上 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建 立 可 量 化 的 考 核 体 系,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评包括社会各界投诉举报 情况。 考核一次不合格的代理机构给予机会整改,整改 后第二年再不合格禁止参加竞争,并禁止其在一年以内 参与任何有关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竞争。 3.在 监 管 采 购 流 程 方 面 ,借 鉴 美 国 的 “采 购 合 同 官 制 度”。 对每个政府采购事项设立首席合同官和专属合同 官,供应商可以知道具体是谁及其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 具体作用,达到缩小监督的范围,明确监督对象、具体监 督内容的目的。 (三)采用电子反向拍卖技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美 国 Meakem 在 1993 年 最 早 提 出 电 子 反 向 拍 卖 (Electronic Reverse Auction,简称 ERA)。 电子反 向拍卖 是一种采购单位和一些供应商之间的网上实时动态拍 卖,供应商通过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不断提交价格更低 的投标而相互开展竞争以赢得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方 式。 电子反向拍卖作为电子采购中的一种方式,与传统招 标采购相比较,优势非常明显。 传统的采购流程需花费 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跨度大。 其次,传统招标只是对各 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却无竞价过程,每个供应商在 制作标书时,报价都会有所保留,即使最低一家的报价, 也仍然有一定的降价空间,结果并不能从真正意义上获 得最优价格。 再次,传统的招标因受地域、供应商资料等
(四)缺乏有效的绩效考核 目前,对政府采购行为的效益性,还没有一套完整 的、量化的绩效考核方法,从而无法得知政府采购行为 是否在资金节约方面,资金的有效使用方面,采购成果 的满意度等方面达到要求。 二、国外政府采购经验借鉴 《政 府 采 购 协 议 》(GPA)是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WTO) 的 一 项诸边协议, 目标是促进成员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扩 大国际贸易。 GPA 由 WTO 成员自愿签署。 GPA 成员国的 政府采购在其制度、法律法规、方式和程序等方面都已 趋于完善, 在很多方面有值得我国政府借鉴的地方,从 中寻找中国政府采购走出瓶颈的路径[1]。 2007 年,中国第 一次提交了加入协议申请书,至今仍在为成为《政府采 购协议》的成员国而努力。 (一)欧盟— ——以法国为例 加入 GPA 的欧盟成员国在政府采购时 , 非 常 注 重 “透明”原则,规定其在进行采购时,如果项目在规定的 限额以上, 要在欧盟各成员国的官方媒体上进行公告; 如果采购项目是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规定的项 目,在公告中必须注明,要广泛告知供应商,让竞争机制 充分体现。 现以法国为例看欧盟国家的政府采购经验。 1.描述性的采购目录。 采购人在发布公告时,法国在 描述采购标的时必须参照使用目录代码,即《通用政府 采购词汇目录》(Common Procurement Vocabulary,CPV)。 CPV 是对采购物进行的数字代码描述,如消费电子类产 品主要属于 31000000-6(机器、设备和电子消费品)。 目 的是为了信息的透明和公开,消除各成员国间的语言障 碍。 我国虽然也有《采购目录》,但是实质上是对政府采 购范围的规定。 CPV 只是用数字代码的方式对采购物进 行 描 述 ,在 实 际 操 作 中 不 会 对 采 购 物 品 进 行 限 制 [2]。 2.信息含量丰富的采购指南。 为了降低办公成本,法 国经济部出台了分门别类、有针对性的采购指南。 例如, 就消费电子中的计算机产品, 指南介绍了计算机的功 用、须知和配件等,指出计算机产品要和所在办公环境
收 稿 日 期 :2011-09-01 作者简介:金 武(1961-),男,广东汕头人,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林 松(1968-),男,海南文昌人,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朱 振 聪 (1968-), 男 , 海 南 儋 州 人 , 现 供 职 于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海 口 中 心 支 行 ; 祖 融(1987-),女,河南驻马店人,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总的来看,法国代码式的采购目录、有针对性的采 购指南和通过第三方认证完成网上投标的方式赋予了 法国政府采购“国际化、信息透明化、充分市场化”的三 个特点,它允许世界各国的企业参与进来,公开竞争,并 交给市场来决定输赢。
(二)美国 政府采购在美国已经有 200 多年的历史, 美国的政 府采购不仅保护政府和供应商的权利,尤其保护供应商 的利益。 1.帮助联邦政府实现社会经济目标。 首先体现在购买 美国国货上。 美国国会于 1933 年颁布了《购买美国产品 法 》,要 求 美 国 联 邦 政 府 采 购 要 购 买 美 国 产 品 , 并 明 确 原 产地规美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合同,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通过价 格优惠方式对中小企业给予照顾。 中型企业的价格优惠 幅度是 6%,小型企业是 12%。 再次,对特殊产业进行特别 保护,禁止对美国不友好国家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2.灵活的采购方式。 第一是简化方式。 适用于 10 万 美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具体形式有政府信用卡、订单及 采购协议。 无论何种形式,对于 2500 美元以下的小额采 购,不管向任何公司采购,均无须考虑竞争和价格问题。 对于 2500 美元至 10 万美元之间的采购项目, 必须以最 大程度的竞争向小企业采购。 第二是密封投标方式。 即 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适用于采购单位需要清楚、准确和 全面表述采购需求的项目。 评标标准主要是价格以及与 价格有关的因素。 第三是谈判采购方式。 包括竞争性谈 判和非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征求建议书或评 标标准包括价格因素和非价格因素的采购项目。 美国政府采购中偏向国货和中小企业的采购政策 有助于美国实现社会经济目标,振兴国家经济,维系国 家支柱性产业,保护国家机密产业。 (三)韩国 作为亚洲四小龙的韩国,在执行政府采购时,侧重点 是保护本国利益,大力支持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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