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A_GC4_2017_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完整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1.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等编制的。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协会·2009-11
第7张
1总则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 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主动控制与分析, 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应主动 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 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 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2.0.17 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 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协会·2009-11
第14张
3一般规定
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3.3 风险管理
3.4 信息管理 3.5 质量管理 3.6 档案管理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协会·2009-11
第6张
1总则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 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主动控制与分析, 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应主动 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 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 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XXX目录1.总则本规程旨在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2.术语为了便于理解和适用本规程,本章节对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和解释。
3.一般规定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包括前期咨询、招标咨询、合同管理咨询和施工过程咨询四个阶段。
每个阶段的任务、内容和工作重点都有所不同。
3.2 项目组织与实施在项目组织与实施方面,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配置咨询人员和资源,确保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3.3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等方面。
咨询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能力和经验。
3.4 信息管理信息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的基础,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等方面。
咨询人员应当掌握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技能。
3.5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的核心,包括质量的保证、监督和评价等方面。
咨询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
本规程旨在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为了便于理解和适用本规程,本章节对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和解释。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包括前期咨询、招标咨询、合同管理咨询和施工过程咨询四个阶段。
在项目组织与实施方面,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配置咨询人员和资源,确保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风险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等方面。
信息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的基础,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等方面。
质量管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的核心,包括质量的保证、监督和评价等方面。
3.6 档案管理在项目管理中,档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
欢迎共阅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GC4-2009条文说明1.0.8本条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关注质量、工期等影响工程造价的要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当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发生变化时,应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及时调整。
1.0.9本条明确了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
3.一般规定3.1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欢迎共阅3.1.1本条明确了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任务。
3.1.2本规程将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五个阶段,内容和要求在其他章节中均有具体体现。
3.1.3本条规定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主要工作一般包括的内容,共18项,根据委托人与咨询人合同的要求可能会有增加或减少,该内容应在合同或工作大纲中加以明确,以此来约定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程度。
3.1.43.1.53.1.63.2.13.2.23.2.33.2.43.2.5情况编制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实施方案。
3.3风险管理3.3.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根据咨询合同的要求参与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以发挥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作用。
3.3.2本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担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时,应在项目计划或工作欢迎共阅大纲编制中即要拟定建设项目风险管理方案。
3.3.3本条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风险管理的目的和要求。
3.4信息管理3.4.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利用计算机及网络通讯技术为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时应从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建立、工程造价软件使用及咨询企业管理系统建设的三方面着手,全面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系。
(2)为保证工程造价软件之间数据交换,应采用标准数据接口。
(3)在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施工、竣工各阶段应采用先进的网络信息化技术,进行全过程造价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工程造价软件的充分利用。
全过程工程造价软件主要包括服务于决策阶段的估算编审软件;服务设计阶段的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审软件;服务于交易阶段控制价编审软件及招投标管理软件;服务于施工阶段欢迎共阅的变更、计量及合同管理软件;服务于竣工阶段竣工结算软件;服务于工程计价、计量、审核的基础数据管理软件。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审定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一般规定 (4)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4)3。
2 项目组织与实施 (5)3.3 风险管理 (5)3.4 信息管理 (6)3。
5 质量管理 (6)3。
6 档案管理 (8)4。
决策阶段 (9)4。
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9)4。
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9)5。
设计阶段 (10)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10)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10)6。
交易阶段 (12)6。
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12)6。
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13)6.3 投标报价分析 (14)6.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14)7。
施工阶段 (15)7。
1 工程预付款 (15)7。
2工程计量支付 (15)7。
3 工程变更 (15)7。
4 工程索赔 (16)7。
5 偏差调整 (16)8。
竣工阶段 (17)8.1 工程竣工结算 (17)8。
2 工程竣工决算 (17)1.总则1.0。
1 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0。
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制的.1.0。
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范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
(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GC4-2009条文说明1.总则1.0.1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以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
1.0.3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且规定中价协依据本规程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1.0.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应主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和分析,确保建设项目于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1.0.5本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签订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于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具体要求。
1.0.6壹般大型或复杂的建设项目,多委托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此时委托单位应指定且明确主体承担单位,主体承担单位应负责具体咨询业务的总体规划、标准的统壹、各阶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单位负责其所承担的各个单项、单位或分部分项工程或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使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完整全面、时间基准统壹、价格取定时点壹致。
1.0.7本条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签章要求和责任。
1.0.8本条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关注质量、工期等影响工程造价的要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当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发生变化时,应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及时调整。
1.0.9本条明确了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
3.壹般规定3.1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3.1.1本条明确了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任务。
3.1.2本规程将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五个阶段,内容和要求于其他章节中均有具体体现。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审定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目录1.总则 (1)2.术语 (2)3.一般规定 (4)3.1 任务、容和阶段划分 (4)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5)3.3 风险管理 (5)3.4 信息管理 (6)3.5 质量管理 (6)3.6 档案管理 (8)4.决策阶段 (9)4.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9)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9)5.设计阶段 (10)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10)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10)6.交易阶段 (12)6.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12)6.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13)6.3 投标报价分析 (14)6.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14)7.施工阶段 (15)7.1 工程预付款 (15)7.2工程计量支付 (15)7.3 工程变更 (15)7.4 工程索赔 (16)7.5 偏差调整 (16)8.竣工阶段 (17)8.1 工程竣工结算 (17)8.2 工程竣工决算 (17)1.总则1.0.1 为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容、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等编制的。
1.0.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审定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目录1.总则 (1)2。
术语 (2)3.一般规定 (4)3。
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4)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5)3。
3 风险管理 (5)3。
4 信息管理 (6)3。
5 质量管理 (6)3。
6 档案管理 (8)4。
决策阶段 (9)4。
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9)4。
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9)5。
设计阶段 (10)5。
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10)5。
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10)6.交易阶段 (12)6.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12)6.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13)6。
3 投标报价分析 (14)6。
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14)7。
施工阶段 (15)7.1 工程预付款 (15)7。
2工程计量支付 (15)7.3 工程变更 (15)7.4 工程索赔 (16)7.5 偏差调整 (16)8。
竣工阶段 (17)8。
1 工程竣工结算 (17)8。
2 工程竣工决算 (17)1.总则1。
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
0。
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制的.1。
0。
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范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CECAGC4-2009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审定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目录1.总如此 (1)2.术语 (2)3.一般规定 (4)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4)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5)3.3 风险管理 (5)3.4 信息管理 (6)3.5 质量管理 (6)3.6 档案管理 (8)4.决策阶段 (9)4.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9)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9)5.设计阶段 (10)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10)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10)6.交易阶段 (12)6.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12)6.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13)6.3 投标报价分析 (14)6.4 工程合同价款确实定 (14)7.施工阶段 (15)7.1 工程预付款 (15)工程计量支付 (15)7.3 工程变更 (15)7.4 工程索赔 (16)7.5 偏差调整 (16)8.竣工阶段 (17)8.1 工程竣工结算 (17)8.2 工程竣工决算 (17)1.总如此1.0.1 为规X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X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某某国建筑法》、《中华人民某某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某某国合同法》、《中华人民某某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X性文件等编制的。
1.0.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视检查。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X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展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GC 4-2009条文说明1.总则1.0.1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编制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以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
1.0.3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并规定中价协依据本规程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应主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价值分析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1.0.5 本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签订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具体要求。
1.0.6 一般大型或复杂的建设项目,多委托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此时委托单位应指定并明确主体承担单位,主体承担单位应负责具体咨询业务的总体规划、标准的统一、各阶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单位负责其所承担的各个单项、单位或分部分项工程或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使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完整全面、时间基准统一、价格取定时点一致。
1.0.7 本条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签章要求和责任。
1.0.8 本条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关注质量、工期等影响工程造价的要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当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发生变化时,应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及时调整。
1.0.9 本条明确了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
3.一般规定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3.1.1 本条明确了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任务。
3.1.2 本规程将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五个阶段,内容和要求在其他章节中均有具体体现。
CECAGC4-2009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审定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目录1.总如此 (1)2.术语 (2)3.一般规定 (4)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4)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5)3.3 风险管理 (5)3.4 信息管理 (6)3.5 质量管理 (6)3.6 档案管理 (8)4.决策阶段 (9)4.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9)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9)5.设计阶段 (10)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10)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10)6.交易阶段 (12)6.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12)6.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13)6.3 投标报价分析 (14)6.4 工程合同价款确实定 (14)7.施工阶段 (15)7.1 工程预付款 (15)工程计量支付 (15)7.3 工程变更 (15)7.4 工程索赔 (16)7.5 偏差调整 (16)8.竣工阶段 (17)8.1 工程竣工结算 (17)8.2 工程竣工决算 (17)1.总如此1.0.1 为规X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X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某某国建筑法》、《中华人民某某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某某国合同法》、《中华人民某某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X性文件等编制的。
1.0.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视检查。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X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展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CECA/GC 4-2017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说明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建安工程)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计量与支付表 工程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合同价与费用支付情况表(建安工程) 合同价与费用支付情况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材料(设备)询价(核价)表 工程变更台账表 工程签证台账表 工程索赔台账表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执行情况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执行情况表 链接 链接 链接 链接 链接 链接 链接 链接 链接 链接 链接 链接 链接 链接
说明 附录A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参考格 式 工程计量与支付表、工程预 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 (核准)表参考格式 合同价与费用支付情况表参 考格式 材料(设备)询价(核价) 表 表 A.0.1 表 A.0.2 表 B.0.1 表 B.0.2 表 B.0.3 表 C.0.1 表 C.0.2 表 D 表 E.0.1 附录E 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及工程 表 E.0.2 索赔台账表参考格式 表 E.0.3 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表 表 F.0.1
CECAGC42017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完整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 GC 4-2017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17]45 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发布2017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自律管理,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容、围和质量标准,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水平,结合行业最新发展趋势和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对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 GC 4-2009进行了修编,对该规程的容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形成了2017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 GC 4-2017。
现该规程予以正式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行。
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GC 4-2009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7年8月25 日前言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自律管理,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容、围和质量标准,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结合新形势对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以下简称“原规程”)进行修编。
本次修编后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主要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等。
本规程介绍了各阶段的任务、工作容及成果文件要求,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GBZ T 51095-2015相配套,在项目方案比选、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适度前瞻,以详细规指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工作。
本规程同原规程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修改:1•在第3 . 1节“业务围和一般要求”中,调整、细化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围,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阶段的划分调整为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与竣工五个阶段,并明确了全过程和全方位造价控制理念,以及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2.在第3 • 3节“质量管理”中,新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人、审核人和审定人的职责和要求;3•在第3 . 4节“风险管理”章节中,区分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风险来源,明确了承接业务风险、人员与企业部风险管理以及建筑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等容;4•新增第3 . 7节“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明确建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要求,包括招标策划、合同交底,建立合同沟通机制等容;5•新增第5 . 2节“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增加了多方案经济比选及优化设计造价咨询报告,以及相关经济评价指标等要求。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审定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目录1.总则 (1)2.术语 (2)3.一般规定 (4)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4)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5)3.3 风险管理 (5)3.4 信息管理 (6)3.5 质量管理 (6)3.6 档案管理 (8)4.决策阶段 (9)4.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9)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9)5.设计阶段 (10)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10)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10)6.交易阶段 (12)6.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12)6.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13)6.3 投标报价分析 (14)6.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14)7.施工阶段 (15)7.1 工程预付款 (15)7.2工程计量支付 (15)7.3 工程变更 (15)7.4 工程索赔 (16)7.5 偏差调整 (16)8.竣工阶段 (17)8.1 工程竣工结算 (17)8.2 工程竣工决算 (17)1.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制的。
1.0.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范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审定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目录1.总则 (1)2.术语 (2)3.一般规定 (4)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4)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5)3.3 风险管理 (5)3.4 信息管理 (6)3.5 质量管理 (6)3.6 档案管理 (8)4.决策阶段 (9)4.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9)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9)5.设计阶段 (10)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10)5.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10)6.交易阶段 (12)6.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12)6.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13)6.3 投标报价分析 (14)6.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14)7.施工阶段 (15)7.1 工程预付款 (15)7.2工程计量支付 (15)7.3 工程变更 (15)7.4 工程索赔 (16)7.5 偏差调整 (16)8.竣工阶段 (17)8.1 工程竣工结算 (17)8.2 工程竣工决算 (17)1.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制的。
1.0.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范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CECA GC 4-2009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审定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目录1.总则 (1)2.术语 (2)3。
一般规定 (4)3.1 任务、内容和阶段划分 (4)3.2 项目组织与实施 (5)3.3 风险管理 (5)3。
4 信息管理 (6)3。
5 质量管理 (6)3。
6 档案管理 (8)4。
决策阶段 (9)4。
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 (9)4.2 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9)5。
设计阶段 (11)5。
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11)5。
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11)6。
交易阶段 (13)6.1 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拟定 (13)6。
2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14)6。
3 投标报价分析 (15)6.4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15)7。
施工阶段 (16)7.1 工程预付款 (16)7。
2工程计量支付 (16)7。
3 工程变更 (16)7.4 工程索赔 (17)7。
5 偏差调整 (17)8。
竣工阶段 (18)8.1 工程竣工结算 (18)8。
2 工程竣工决算 (18)1.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执业质量,制定本规程。
1。
0.2 本规程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制的。
1.0。
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的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应树立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理念,发挥造价管理的核心作用;应针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的不同阶段,依据相关规范编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真实反映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主动地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通过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与分析,确保建设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技术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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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17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17]45 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发布 2017 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自律管理,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容、围和质量标准,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水平,结合行业最新发展趋势和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对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 进行了修编,对该规程的容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形成了 2017 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17。
现该规程予以正式发布,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实行。
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 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7 年 8 月 25 日前言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自律管理,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容、围和质量标准,提高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结合新形势对原《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以下简称“原规程”)进行修编。
本次修编后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主要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等。
本规程介绍了各阶段的任务、工作容及成果文件要求,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GB/T 51095-2015 相配套,在项目方案比选、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适度前瞻,以详细规指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工作。
本规程同原规程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修改:1.在第 3.1 节“业务围和一般要求”中,调整、细化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围,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阶段的划分调整为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与竣工五个阶段,并明确了全过程和全方位造价控制理念,以及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2.在第 3.3 节“质量管理”中,新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人、审核人和审定人的职责和要求;3.在第 3.4 节“风险管理”章节中,区分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风险来源,明确了承接业务风险、人员与企业部风险管理以及建筑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等容;4.新增第 3.7 节“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明确建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要求,包括招标策划、合同交底,建立合同沟通机制等容;5.新增第 5.2 节“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增加了多方案经济比选及优化设计造价咨询报告,以及相关经济评价指标等要求。
6.在第 7.2 节“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中,新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审核及建立相应台账”等容;7.其他新增容:第 7.1 节“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第 7.3 节“询价与核价”、第 7.5 节“合同期中结算、终止结算审核”、第 7.6 节“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第 8.1 节“竣工结算编制”、第 8.4 节“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用监控”等章节。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在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认真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
本规程在编制中难免会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专业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今后修订时补充与完善。
(地址: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1 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邮政编码:100835)。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第一测量师事务所建经投资咨询参编单位:省工程造价协会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要起草人:吴佐民朱坚黄志挺舒宇王唯王应龙王毅王国彦康雁君富主要审查人:洪学于业伟许锡雁卢立明郭婧娟连仓顾晓辉尤璋晶谌丹1 总则1.0.1 为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活动,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GB /T 51095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性文件等编制。
1.0.3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与咨询成果的管理。
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可以依据本规程。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应树立以工程成本动态控制、价值创造为核心的咨询服务理念,发挥造价管控在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在建设项目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竣工的不同阶段,应依据相关标准规和项目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应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容、围、成果文件表现形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1.0.6 当委托人委托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同承担大型或复杂建设项目咨询业务时,委托人应明确全过程造价咨询企业作为咨询业务主要承担单位,并应由其负责总体规划、统一标准、阶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单位应按合同要求负责其所承担的具体工作。
1.0.7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委托咨询合同要求出具成果文件,并应在成果文件或需其确认的相关文件上签章,承担合同主体责任。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在其完成的相应成果文件上签章,承担相应责任。
1.0.8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同时接受具有利害关系的双方或多方委托进行同一项目、同一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1.0.9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除应遵循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全过程造价咨询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运用现代项目管理的方法,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合同管理为手段,对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进行计价,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建设投资的合理筹措与投入,控制投资风险,实现造价控制目标的智力服务活动。
2.0.2 全方位造价控制指全过程造价咨询企业协助建设单位建立由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参与的造价确定与协同管控机制,并在项目实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对项目各专业造价采用预测、统筹、平衡、确定等手段实现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的管理活动。
2.0.3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过程中为委托人出具的反映各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成果以及管理要求的文件。
2.0.4 合同管理指对项目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
它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0.5 招标策划指对招标活动事先的计划和准备。
2.0.6 价值工程指以提高产品或作业的价值为目的,通过有组织的创造性工作,用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实现使用者所需功能的一种管理技术。
2.0.7 限额设计指按照投资或造价的限额开展满足技术要求的设计工作,即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投资限额进行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按照施工图预算对施工图设计中各专业设计文件做出决策的设计工作程序。
2.0.8 设计方案经济比选指依据价值工程理论。
将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按照建设工程经济效果,针对不同的设计方案,分析其技术经济指标,从中选出经济效果最优的方案。
2.0.9 全寿命周期成本指项目在运作期间所发生的与之有关的所有成本,包括项目前期决策的成本、设计成本、建造成本、采购成本、使用成本、维修保养成本以及处置成本等。
2.0.10 投资估算指以方案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文件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据,对拟建项目所需总投资及其构成进行的预测和估计。
2.0.11 设计概算指以初步设计文件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据,对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进行的概略计算。
2.0.12 施工图预算指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据,在工程施工前对工程项目的工程费用进行的预测与计算。
2.0.13 期中结算指发承包双方按合同付款周期的约定,对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款的调整和确认。
以及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结算节点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分部工程或标段工程完成后工程价款的调整和确认。
2.0.14 终止结算指施工合同未履行完毕而终止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和合同约定,对工程终止时已完成工程价款的调整和确认。
2.0.15 竣工结算指发承包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和合同约定,在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后,对最终工程价款的调整和确定。
2.0.16 竣工决算指在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后,由建设单位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编制综合反映建设项目从筹建到投入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总结性文件的过程。
3 基本规定3.1 业务围和一般要求3.1.1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可划分为决策、设计、发承包、实施与竣工五个阶段。
3.1.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承担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核;2 经济评价的编制与审核;3 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与调整;4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5 方案比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6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7 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8 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9 询价与核价;10 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11 提出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以及各方案对应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12 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13 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14 建设项目后评价;15 工程造价信息咨询;16 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1.3 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对合同中涉及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竣工结算等服务容实施全过程和全方位造价控制。
3.1.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关注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以设计概算不突破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和结算不突破设计概算为原则对工程造价实施全方位控制。
若发生偏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向委托人反馈并建议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2 组织管理3.2.1 对于大型或复杂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情况,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大纲。
工作大纲应包括项目概况、咨询业务围、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总体思路、项目组织架构、工作进度、人员安排、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质量管理、重点和难点分析、客户回访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