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法三部曲
行政处罚法
十三、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具体行政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 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 表现形式包括: 行政征收、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 裁决、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赔偿 等。通常以具体、完整的行政决定的形 式表现出来。具体行政行为通常具有个 别效力。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 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发布 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包括行政主 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也 包括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措施、发布行政 命令、通知、通告、决议、决定的行为 等。
Biblioteka 地位《行政处罚法》、《行政 复议法》、《行政许可 法》, 被称为行政“法典三部 曲”,是规范政府共同行 为的重要法律。
一、行政处罚的内涵
行政处罚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 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所给予的一种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 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 其他行政主体。(受委托 的不是处罚主体,是实施 主体) 2、具有客观存在的、有 事实的侵犯行政管理秩序 的违法行为 。 3、对象为行政相对人。 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 4、是损益性的具体行政 行为。即以惩戒为目的、 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 为。
五、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 1、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包括经国务院批
准或者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例如中国足协)
•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023年江西省新余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
2023年江西省新余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多选题(10题)1.()并称我国“行政法典”三部曲。
A.行政强制法B.行政处罚法C.行政程序法D.行政许可法2.要加强军队党的建设,确保党从()上、()上、组织上牢牢掌握部队。
A.思想B.政治C.行动3.规范市场秩序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要以()。
A.道德为支撑B.行政为主导C.产权为基础D.法律为保障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是()A.李大钊的理论B.毛泽东思想C.邓小平理论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5.2016年8月3日,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办的中国南海网正式开通上线。
下列有关该网站的说法正确的有()。
A.该网站为国内外了解南海问题提供一个可靠的平台B.该网站目前已开通中、英文版C.该网站旨在通过全面介绍南海问题,正面宣传我国的南海政策D.该网站展示的内容包括南海的地理位置、资源环境、主权依据等6.资源危机主要表现在()A.非再生性资源的枯竭、短缺、污染B.非再生资源的保护C.可再生性资源的锐减、退化、濒危D.可再生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7.改革开放40年,我国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构建了()互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联动的大扶贫格局。
A.政府B.市场C.社会D.个人8.实践告诉我们,()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奋斗基点,()是我们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必由之路。
A.艰苦创业B.自力更生C.自主创新9.推动()和()协调发展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A.经济发展B.社会和谐C.物质文明D.精神文明10. 公安机关自觉地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就是要积极主动地创造便于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条件,把接受党委的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加以制度化,长期全面地贯彻执行,在这方面公安机关要做到()。
A.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B.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C.将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工作及时报告党委,并依靠党委的领导去贯彻落实D.接受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严禁把侦查手段用于党内二、单选题(10题)11.()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
第一章 行政行为概述
#
(一)行政行为的服务性
近代行政法 人文精神 价值取向 人性本恶 现代行政法 强调社会的和谐、发展, 强调社会的和谐、发展,是以人性本善为 基本价值取向的 利益一致 服务与合作的关系 是一种互相合作、 是一种互相合作、信任的关系
关系状态上 利益冲突的 行为上 观念上 对抗的关系 相互不信任
行政行为被认 行政行为 为是一种主权 者的命令 特征 ——命令性 命令性
私行为; 私行为; 行政事实行为; 行政事实行为; 重复处理行为; 重复处理行为; 准备行为; 准备行为;
(一)私行为 行政机关未行使行政职权,主体身 份出现所进行的行为。(商品买卖行为) 份出现所进行的行为。(商品买卖行为) 。(商品买卖行为 #
(二)行政事实行为
#
四、行政活动 行政活动是指行政主体利用行政职权所实施的影响 利用行政职权所实施的影响行政相 行政活动是指行政主体利用行政职权所实施的影响行政相 公法活动。 对人合法权益的公法活动 对人合法权益的公法活动。
1、行政活动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行政活动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2、行政活动是公法上的,运用行政职权的活动; 、行政活动是公法上的,运用行政职权的活动; 3、行政活动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行政活动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直接影响:行政主体以自己的意思表示希望产生某种法律效果, 直接影响:行政主体以自己的意思表示希望产生某种法律效果,而 行政行为 且依其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某种法律效果——行政行为 且依其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某种法律效果 间接影响: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不以对相对人的权利、 间接影响: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不以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 生某种特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其目的只是某种事实状态——行政事实行为 生某种特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其目的只是某种事实状态 行政事实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行政通知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行政通知行为。
行政正当性需求的回归_中国新行政法概念的提出_逻辑与制度框架
清华法学Tsinghua La w ReviewVol 13,No 12(2009)行政正当性需求的回归———中国新行政法概念的提出、逻辑与制度框架王锡锌3摘 要 从形式上看,行政法所关注的是行政活动的“合法律性”,但这种对形式合法性的关注,本质上却是为了解释和评价行政活动的民主正当性。
传统行政法的逻辑是通过形式合法性而解释行政正当性,其核心技术是评估行政与法律的一致性。
随着行政内部功能变异和外部环境变迁,传统模式的解释框架所需的前提条件,在当代行政现实中已很难满足,这导致通过形式合法性而向行政活动“传送”正当性的模式面临功能障碍。
因此,当代行政提出了行政正当性回归的直接吁求。
回应这一现实,应当在反思传统行政法合法化逻辑与制度框架基础上,引入直接面向行政正当化需求的资源,拓展“新行政法”的制度框架和模式。
关键词 行政合法性 行政正当性 行政法模式 新行政法一、正当性需求的回归:问题和概念界定正当化问题在行政法领域是一个核心问题。
尽管从形式上看,行政法所关注的是行政活动的合法性而非正当性,但在本质上,行政法所面对的根本性问题是:非民选的、无需对选民负责的行政系统及其官员,其行使权力的活动如何才能得到正当化?〔1〕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之所3〔1〕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田飞龙为本文写作提供了诸多支持,特此致谢。
这里所使用的“合法性”概念,综合《当代牛津简明英语词典》和《朗文当代英语词典》的解释,是指“拥有为普遍的行为标准所承认的正当理由状态”。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对合法性的解释是:“任何一种人类社会的复杂形态都面临的一个问题,即该社会的秩序是否合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的忠诚。
”参见〔英〕米勒、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39~440页。
在本文中,笔者用“正当化”或者“合法化”指称获得正当性的过程。
王锡锌:行政正当性需求的回归以最终需要回溯到政治意义上的正当性,是因为在涉及公共权力行使的公法的背后,总是存在一种关于国家的政治理论。
行政法专题讲解(二):行政行为三部曲+
所有的行政强制措施,均须由行 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须由行政机关具备 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
无
【案例】 案例一:因城市急速发展的缘故,带来了企业事务繁多,也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常显 得不堪重负。A 区工商局因近期业务量骤增,遂委托 A 区城管局实施餐饮行业经营许可职能。 瑞瑞遂向 A 区城管局申请开火锅店。 【问题】 (1)在案例一中,A 区工商分局可以将其工商营业的许可权委托给管理公共事务的事 业组织吗?委托 A 区城管局行使许可权,是否需要公告?若需要公告,则是应当公告还是可 以公告? (2)如果 A 区工商分局委托区城管局实施行政处罚,是否需要公告?A 区工商分局可 以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吗? (3)对于餐饮行业的消防、工商、卫生、环保等许可职能,省政府可否决定由城管机 关统一行使?相应的处罚权呢?
行政法专题讲解(二):行政行为三部曲
舒扬 崔学文
1.司法部的考试大纲,以及司法部的三大本教材等都是先讲许可,再讲处罚,最后讲强 制。但是我们今天的三部曲却是先讲处罚,再讲许可,最后讲强制。为什么这么安排行政行 为法的体系结构呢?
2.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问题、实施问题、听证制度设计、程序问题。 (1)关于设定:
案例三:经调查,瑞瑞果然是违法经营,区城管局以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对其作 出罚款 20 万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没收了所有生产经营设备。瑞瑞拒不履行该处 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
【问题】 (1)瑞瑞可否申请听证?听证是否需要公告?听证笔录是否排他?A 区城管局可否依 职权主动启动听证程序?能否总结一下三部曲的公告制度? (2)城管局认为,扣押行为系过程性行政行为,瑞瑞对扣押行为不服,不得行政诉讼, 你认为这一理由成立么? (3)若瑞瑞拒不履行该处罚决定,则区城管局该怎么办?
拉链马路行政组织案例分析
拉链马路行政组织案例分析行政法案例分析题考查范围-舒扬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六项原则中,程序正当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是两个重点。
(一)关于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特别是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应当遵循正当法律程序,推进公开行政,实现公众参与,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权利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与实现。
具体包含行政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以及回避原则。
另外,遵守行政行为所要求的特殊程序,亦属于程序正当原则的基本要求。
正当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在对当事人作出不利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二)关于诚实守信原则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和真实;二是行政机关要信守承诺,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
只有是基于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才可以撤销、变更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并且要给相对人以合理的补偿。
二、行政组织法主要是关于行政主体的界定问题行政主体,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授权组织。
行政主体三要素:“权”、“名”“责”相统一。
只有是行政主体,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成为行政救济行为的主体。
三、行政行为法包含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公开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在抽象行政行为一节,主要关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附带审查问题。
一是注意附带审查的范围和条件,二是附带审查的规范性文件须为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在诉讼中提出附带审查的时限问题。
另外,若行政立法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会造成该立法性文件不合法的问题,进而带来依据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也就是法律适用依据错误的问题。
(二)具体行政行为总论在具体行政行为总论部分,主要关注具体行政行为的界定(主要是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分问题)、成立要件以及合法性要件这三个问题。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是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社会成员进行治理、管理、服务等活动的行为。
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奖励和行政裁决等。
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是国家权力的具体表现。
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着直接的、具体的影响。
行政行为的实施需要符合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发出允许其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证明文件或决定。
例如,公民需要申请驾驶执照、办理护照等都需要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具有明确的合法性,许可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被许可人有权依法进行相应的活动。
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公平、公正、公开,遵循法定原则,不得滥用权力。
二、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是国家机关在法律授权下,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主要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查封、拆除等。
行政强制具有强制性和单方面性,行政机关在行使强制权力时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确保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表现,对其给予肯定、奖励和荣誉的行为。
行政奖励既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是名誉奖励。
行政奖励可以激发公民和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其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奖励时,要公平、公正、公开,遵循法定原则,确保奖励的公正和合理。
四、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纠纷或争议进行裁断的行为。
行政裁决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一般情况下不可再审。
行政裁决的实施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裁决结果应当公正、合理、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1. 合法行政原那么包括:法律优先;法律保留。
两个子原那么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行政机关的行为是不是有法律授权2. 程序合法原那么包括:行政公布;公众参与;回避(口诀:我公布去参与回避)3. 权责统一原那么包括:行政效能;行政责任4. 合理行政原那么包括:公正平等对待当事人;考虑相关因素、不考虑无关因素;比例原那么(用副作用标准、最小侵害标准来判定,专门结合行政强制制度考查)5. 高效便民原那么包括:行政效率;便利当事人6. 老实守信原那么包括:行政信息真实、全面;信任利益爱惜原那么(专门结合行政许可的撤回与补偿制度考查)7. 只有行政主体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补偿的补偿义务机关。
考试中判定行政主体只要确信行政组织符合“权”与“名”两个要件即可8. 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的职能分派:办公厅协助领导处置日常事务;组成部门履行国务院大体行政治理职能;直属机构主管“专门业务”;办事机构办理“专门事项”;部管局主管“特定业务”;议事和谐机构承担组织和谐工作、无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特定情形下经国务院同意规定临时性治理方法9. 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的设置程序:组成部门由中编委提出方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总理提请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决定;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管局\议事和谐机构或机关职能调整由中编委提出方案、国务院决定;司级内设机构由中编委审核方案、国务院批准(与国务院编制增减程序相同);处级内设机构由设立该机构的部门自己决定、报中编委备案10. 公事员的范围条件,同时知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但因犯法受过刑事惩罚、被开除公职的不能成为公事员11. 公事员身份的获取:主任科员以下通过考试录用(试用期 1 年,期内可取消录用);面向社会公布选拔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聘用制公事员12. 聘用制公事员:专业技术职位或辅助职位能够聘用、保密职位不能聘用;能够直接聘用也能够参照公事员考试程序聘用;依据公事员法和聘用合同治理、一样 1-5 年;聘用合同不需要批准、只需向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协议工资、发生争议通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13. 公事员的辞职包括志愿辞职和引咎辞职,可是后者只是用于领导职务的公事员,而且并非退出公事员队伍14. 公事员不准辞职的情形:未满最低效劳年限;涉密职位未满脱密期限。
《行政强制法》讲解
行政强制法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立法 宗旨,也必将成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抵御行政强制权 侵害的有力武器。
既要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又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 行职责。
3、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人类无法律即无秩序”。 现代国家立法的主要目的就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巩固统治者的政权。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均有维护公共利益和
社会秩序的规定。
4、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强制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最青睐、最宠爱的权力, 也是最容易膨胀和最可能威胁公民权利、自由的权力。因 此,必须予以限制,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
4、完善行政强制的程序规定,有利于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5、确立救济和法律责任制度,有利于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
义。
十年磨一剑、千呼万唤始出来!
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1999年3月全 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式启动行政强制法起草调研和论证 工作。 此后,行政强制法草案经过了五次审议,终获通 过,整整经历了12个年头。
(一)立法目的(第1条)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
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目的有4个: (1)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 (2)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3)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4)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三大具体行为
警告;罚款;挽 留;吊销;限制 出境或驱逐出境 。
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暂缓执行 治安6 (不服的,申请了复议或行政诉讼 个月 的,担保人或每日200元的保证 金)
法律,行政法规 (除限制人身自由 、冻结、其他法律 保留);地方性法 机关实施(法律、法 规(查封、扣押) 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可 以实施);授权实施 (法律、行政法规授 权);委托实施(禁 行政强制执行只能 止);集中实施 由法律创设程序监督检查种类 Nhomakorabea时效
执行
强制执行
行政 许可
申请,受理(当场或五日内 一次性),审查,决定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建停 (20+10,统一办理 用;撤销,撤回,注销,吊销 45+15),颁发证(10日 内)
简易程序(公民50元以下、单 警告;罚款;没 位1000元以下或警告,治安处 收违法所得,没 罚200元以下,一人,当场决 收非法财物;责 一行为不得两 令停产停业;暂 定,当场交付,备案);一般 次罚款 扣或吊销许可证 程序(不适用听证,二人执 和执照;行政拘 法,行政机关决定,当场或7日 留; 内送达) 4、调查(负责人批准,当场发现可口头,一般 8小时,复杂24小时,及时通知家属);5、检 查(2人,女对女);6、扣押;7、决定(派出 所警告500元以下,其他公安,受理日起30+30 日,2日内送达);8、执行(合并执行不得超 过20日); 职权分离(行政 主体决定,银行 一般2 收缴,国家所 年, 有);当场收缴 税务 (适用简易程序 处罚5 的,特殊地域 年。 的,2日内交到 行政机关) 执行罚(每日 3%不超过数 额);行政强制 执行(公安、国 安、海关、工商 、税务外申请法 院执行)
三大具体行为
行为 判断 行为成 名称 标准 立要件
行政强制法专题PPT课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 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 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3.事先催告程序(第35、36条);
❖ 1.设定权的明确规定;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 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限制公民人身自 由)、第四项(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 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 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5.限制人身自由的特别程序;
第二十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 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 列规定: (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 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 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 解除。
六、关于强制执行的具体规定
❖ 1.强制执行体制之争; 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 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截止四稿的版本: 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 件,裁定执行的,由人民法院执行。”
2.救济途径的全新设定;
9.依法拍卖权。
论行政强制中相对人知情权的保护
论行政强制中相对人知情权的保护摘要:《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并称为“行政法典三部曲”。
前两部法律早已实施多年,《行政强制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对行政权力的限制、公民权利的保障构成了更为完整的法律体系。
本文通过归纳分析《行政强制法》中关于对行政强制相对人知情权保护的规定,以期提高行政机关在行政强制中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执法行为。
关键词:行政强制相对人知情权法律保障公民知情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已逐渐为人们所了解,不少单行法当中也逐渐出现有关知情权的法律规定,如行政强制法中信息公开、听证、告知和说明理由制度都有所体现,对更好的保障相对人的权益,达到构建和谐行政、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1 行政相对人知情权概述知情权(Right to Know),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资讯权、信息权或了解权。
广义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
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
从内容上讲,知情权包括接受信息的权利和寻求获取信息的权利;而寻求获取信息的权利还包括寻求获取信息而不受公权力妨碍与干涉的权利以及向国家机关请求公开有关信息的权利。
知情权在中国已逐步引起广泛关注并被有关部门法律规范所接纳,比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
具体而言,行政相对人知情权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政相对人获取信息的权利。
2 行政强制法中相对人知情权的体现在《行政强制法》中关于相对人知情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信息公开制度宪法上的公民知情权,其最重要的方面是获取行政信息,需要行政法上的信息制度予以保障。
对行政相对人而言获取信息是其权利,而对行政主体而言提供信息则是其义务。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
该条规定了未经公告,不得强制执行,正是要让相对人知道行政强制执行的有关信息。
4.1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上课)
(合法行政)
镜头二:某市政府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召 开了一次政府采购竞标大会,以合理的价格 采购到了全市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 位所需的一宗办公用品,既节省了财政开支, 又解决了各部门办公设备紧缺的问题
4、针对“拆迁”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拆迁”等问 题,国务院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草案)》。新条例草寨中,用“搬迁”取代了 “拆迁”这一概念,“拆迁”将成为历史。这体现 了( ) ①我国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②我国政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③公民的权利都要受到法律保护 ④公民行使监督权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 A.①② C.③④ B.②③ D.②④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许可法》 … …
2、为什么要依法行政?(为什么)
(1)依法行政的原因(必要性)
a.从根本上讲,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政府性质 决定的。 b.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 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 原则。
(依法行政的区别
城管执法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对 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 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 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 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 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 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 游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
C.是否依法行政关系到政府的权威,人民的利益。
D.有利于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
据《人民日报》报道,为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加快
《行政强制法》讲解
(二)解决行政强制权行使中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
我国行政强制执法领域长期存在着“乱”、“滥”、 “软” 的问题:
1、“乱”。表现为设定行政强制的主体不明确,实施行政强 制的主体比较混乱。
2、“滥”。行政强制的具体形式名目繁多(据统计,有263 种),缺乏规范,“滥”用行政强制普遍。
2005年12月初审; 2007年10月二审; 2009年8月三审; 2011年4月四审; 2011年6月五审。
该法为什么经历了那么长的立法过程?
1、该法涉及公权与私权的平衡,涉及特定相对人权益、自 由、安全与他人、社会公众的权益、自由、安全的平衡, 此种平衡很难把握,必须慎之又慎;
2、该法涉及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权力配置的调整或重构, 各方在立法过程中博弈不断;
(二)定义(第2条)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
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 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 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 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 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 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3、基本原则体系化
该法在第一章规定了行政强制的五大原则,覆盖了行政强制设定、实施、 救济等全过程,构成了完整的基本原则体系,为行政强制制度建构和 运行指明了方向。
4、体系结构科学化
该法将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划分为设定制度、行政强制措施制度、行政机 关强制执行制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五大板 块,符合对于行政强制行为进行分类规范的科学规律和客观要求,有 利于人们的正确理解与适用。
高一下期第二次月考政治试题(201306)
2012——2013学年春期合川大石中学高一第一次月考政治试题第I卷(选择题:共50分)一、选择题(本大题共25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在每个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它选出来并填写在答题卡上。
)1.在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乌鲁木齐市政府依法严惩了“7•5”事件的犯罪分子表明A.当前打击敌对势力已成为我国的中心工作B.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不存在全民的民主C.国家应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保障人民民主D.民主与专政从来就是相互对立的,不可能实现统一2.“7•5”事件后,针对部分西方媒体的歪曲报道,许多网民奋起反击,通过各种途径予以揭露。
公民这样做是①自觉参加政治生活的重要表现②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体现③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表现④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体现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材料:2009年,一大批高官纷纷落马,中央反腐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据此回答7—9题。
3.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题是A、实行民主监督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C、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D、崇尚民主与法制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A、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首位B、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放在首位C、把坚持依法治国放在首位D、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5.高官只要违反法律法规,照样受到惩罚。
这体现了A、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B、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C、公民有接受监督的义务D、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6.实践表明,我国的民主选举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选择不同选举方式的主要制约因素有①社会经济制度②物质生活条件③选民的文化水平④选民和候选人的意愿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7.“你对国家的热爱更高于你对职业和薪水的追求。
”这是某媒体对姚明回国参加奥运会的高度评价。
姚明的行为体现了我国公民A、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B、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一致的原则C、坚持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对等的原则D、把个人命运与国家荣誉紧密联系在一起8.上海市政府的民生部门向市民开放有关文件、法规的查阅。
政府权力依法行使
二 、政府依法行政
1、依法行政的含义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 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注意:主体只是行政机关(政府),不 包括执政党、其他国家机关。
“权由法定”:不失职、不越权、不滥用
D
本题考查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区别
• 3、针对“拆迁”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拆迁”等 问题,国务院制定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 偿条例(草案)》。新条例草案中,用“搬迁” 取代了“拆迁”这一概念,“拆迁”将成为历 史。这体现了( ) • ①我国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 ②我国政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 ③公民的权利都要受到法律保护 • ④公民行使监督权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 • A.①② B.②③ • C.③④ D.②④
C
A
4、目前,我国市场上假冒产品盛行.假冒伪劣之所
以屡禁不止,主要原因之一是地方保护.一些地方以招商 引资、增加税收、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为由,阻碍跨地 区的打假行动,不允许执法部门进行检查。从政治生活 角度看,一些地方政府的上述做法( ) ① 没有正确履行管理经济的职能 ② 忽视了市场经济的开放性 ③ 违背了依法行政的要求 ④ 违背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要求 A、 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 D、②④
c
2、行政强制法草案是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之后, 中国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立法三部曲”的最后一部, 将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产生重大影响。依法行政是依 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 其工作人员( ) ①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②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③依法处理国家行政事务 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②③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章 行政立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六章行政立法上次课回顾行政行为的分类按内容分: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 按相对人是否特定分: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按受法律规范拘束程度分:羁束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2第一节行政立法概述一、行政立法的概念二、行政行为的分类教学要求•识记、领会:行政立法概念•应用:运用行政立法分类辨析实践中各类具体规范的属性、特点重点4一、行政立法的概念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它是一种制定立法性文件的活动。
1.动态意义特定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活动。
2.静态意义上述立法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结果形式,即行政法规、行政规章。
行政性质立法性质•所谓立法性文件,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依据或者参照的法律文件。
由于立法性文件的本质是利益的分配,因此,原则上应当由代议机关这一最民主的机构来制定。
•但是,在现代社会中,行政立法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
因为,在这样一个日益复杂的社会,面对不断变化的更多技术性问题,代议机关如果不通过宽泛的一般指令授权的话,就无法完成自己的任务。
•此外,代议机关的民主立法功能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缺陷,需要给行政一定自主塑造空间。
二、行政立法的分类(一)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二)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三)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权力来源不同职权立法授权立法职权立法权限(《立法法》第65条)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2、《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9以行政法规为例职权立法问题:•职权立法是什么?我国可以进行职权立法的有权主体有哪些?•1.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3.省级人民政府•4.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5.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请说明4和5二者职权立法权限的区别授权立法问题:•授权立法是什么?与职权立法的区别?根据立法法,授权立法的具体规则和内容有哪些?授权立法: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权力机关的特别授权,就本应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事项而进行的立法。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三部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概述性质 1.一般许可:无害性审查;2.特许:特权的赋予。
对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惩戒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针对人身和财产的负担性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国家运用强制手段实现另一具体行政行为(先在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特征依申请行政行为;授益性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兼有拘束性与裁量性的行政行为(针对特许)依职权行政行为;负担性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多为裁量性行政行为(有些种类的处罚没有幅度而言)1、预防性2、暂时性3、非惩罚性1、补充性2、有时具有惩罚性(滞纳金)种类 1.五分法: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2.两分法:经常性许可;非经常性许可(许可的实施有无时间限制)自由罚(人身罚)--行政拘留;行为罚(资格罚、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等;财产罚--罚款;声誉罚(名誉罚)--警告1、针对人身(短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强制隔离、留置盘问等2、针对财产:查封扣押等3、针对场所:查封场所等1、间接强制执行:执行罚和代履行2、直接强制执行:划拨;拍卖或变卖;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设定(上位法优先原则)创设和规定法律:设定各类许可行政法规:法律设定的事项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尚未由法律制定的许可事项国务院:设定临时性法律:所有种类的行政处罚行政法规: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除外;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限制人法律:所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法规: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法律设定行政许可,否则应及时制定成法律或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具体规定以及上位法未制定的许可规章:具体规定、临时性许可、一年为限否则转化成法规地方上禁止设定:1.不得设定全国统一的认可事项(资格、资质许可);2.不得设定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前置性许可;3.不得设定限制外地的生产、经营、服务、商品进入本地的许可身自由的处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除外;具体规定行政规章:警告和一定数额的罚款;具体规定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以外的事项地方性法规:属于地方性事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实施主体:行政机关实施;授权实施(法律、法规授权);委托实施(1、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2、受委托者必须是行政机关);集中实施(实质是许可权在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重新配置);办公方式改革(办公方式改良,权力并未转移)一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特殊程序:变更或延续程序、听证程序(费用行政机关承担)主体: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授权);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委托个人)规则:1、不处罚规则:无责任能力者不处罚;情节轻微者不处罚;过时未罚者不处罚(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2、不重罚规则:未成年人不重罚、悔改者不重罚、胁从者不重罚、立功者不重罚;3、不再罚规则:一、一事不再罚(罚款、拘留、警告):①一事即一个违法行为;②不再罚:不许给出多次处罚以及不能给出多次同类处罚;二、行政处罚与刑罚相折抵:行政拘留抵拘役或有期徒刑;罚主体:行政机关;授权实施(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委托实施被绝对禁止一般程序:一般规定:报批、表明身份、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现场笔录;例外规定:紧急情况、强制人身、紧急情况下强制人身特殊程序:查封、扣主体:绝大多数行政机关都有间接强制执行权,只有少数机关有直接强制执行权(公安、国安、税务、工商等),没有直接执行权的机关只能申请法院非诉执行一般程序:一般规定:启动、催告、陈述申辩、决定强制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行、执行错误处理(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款折抵罚金一般程序:调查检查环节、决定环节、送达环节简易程序:适用公民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以及200元以下的交通罚款;表现:一人执法(也可多人)、当场决定、当场送达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并且只能由当事人申请启动、听证免费押、冻结等);比例限制:基于执行方式、执行时间、执行手段、执行标的的比例限制特殊程序: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执行罚、划拨或拍卖);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义务的执行(适用条件、适用程序、例外规定)其他许可的撤销、吊销、注销、撤回执行包括两个部分:行政处罚的履行;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行政许可法》第13条规定:可以不设定许可的事项:自主决定;市场调节;行业自律;事后监督法院非诉执行1、执行主体:法院2、执行内容:行政决定3、执行环节:申请、受理、审查、裁定(紧急情况可以立即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行为法三部曲: 行政行为法三部曲: 1、行政处罚法;2、行政许可法;3、行政强制法。
2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是指哪一级国家机关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以何种形式设定行政许可、设定行政许可有哪些限制以及设定行政许可需要遵循哪些规则。
它属于立法行为的范畴。
这是行政许可法需要解决的又一个重要问题。
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行政许可法对此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
第一,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就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国家机关。
行政许可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其他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部门,一律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第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形式,就是什么样的规范性文件才能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第三,行政许可设定权限。
行政许可法对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凡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都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二是,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通过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三是,对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但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第四,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规则。
为了提高设定行政许可的合理性、可行性,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下列规则:
一是,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二是,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级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三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对于随着形势的发展不再需要实施行政许可的,应当对设定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
行政许可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
因此,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同时,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行政许可法又作了两点补充性规定。
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二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另外,为了方便群众,提高行政效率,根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实施体制还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就是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二是,“一个窗口”对外。
就是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三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或者集中办理。
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