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003车间换线、清线管理办法(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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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在生产进料开始到成品出货前,发现之质量异常及制程问题均适用之。
3.0责任
3.1制造单位:发现异常,主动发出异常及停线要求义务.制造技术单位负责异常分析处理及停线后,不良问题之初次分析,负责改善自行造成异常的临时对策、预防措施具体事项执行。
3.2工程单位:对制造单位初次分析对策无效或分析无结果的异常处理,提供技术支援,给出临时、长期改善措施。
5.3.3分析过程:制造技术单位初步分析为制程条件、人员作业造成则由其自行提出临时对策如为来料不良,则转交IQC处理。
5.3.4工程单位分析为来料不良,则转交IQC处理.如为产品技术、工程、设计等问题则自已提出临时对策,如有制造不良造成,则由制造单位提出临时对策。
5.3.5再次分析:制造技术单位经分析后提供的临时对策无效或分析不出原因时,须工程技术支援单位分析时,但写出自已的分析过程在初次分析栏位,供支援单位参考.然后转QE给工程技术支援单位。
3.7制造部:负责因停电与停气造成停线之问题解决。
4.0制程异常及停线标准:
4.1:异常及停线标准项目各阶段反馈时间见附件一
4.2:生产过程中若达到异常标准时,生产线必须先管制及减量生产,且班组长需将各异常现象填写在【异常/停线处理单】上,由主管级以上人员确认后转发到QE,若异常在2Hrs内得到解决,生产线将恢复正常生产,若2Hrs内无法解决,经主管级以上人员确认后停线处理。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请提前知会QE延后时间备案,否则做逾期处理.
5.6.2确认长期对策无效的异常单由QE重新开出,交由相关单位分析。
5.7【异常/停线处理单】状况之追踪和确认:
5.7.1异常处理单由QC与QA单位进行追踪确认持续一周时间,其重点如下:
(1)临时性处理对策有无及时提出。
(2)临时性处理对策之执行状况和改善效果是否具有有效性。
4.10:停线后恢复正常条件:临时对策执行已恢复到正常水平,依分析单位之决议,此时需将决议内容记录于【异常/停线处理单】临时性处理对策栏内。
4.11:异常及停线事实确认:
4.11.1各单位在出发【异常/停线处理单】时,应在10分钟内由现场相关连或上制程的人员对异常现象栏中描述之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确认,如果发文单位所填写之异常现象内容不足以表达异常发生时之详细情况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须注明确认结果在【异常/停线处理单】确认栏并退回之发文单位重新填写,如经确认无误,则在相对应的栏确认,如确认单位在10分钟内未确认其内容且不回复给发单位,则视其默认属实,发文单位记录送至的确认人、时间后直接转给QE即可,至少包括:
4.5:异常核准时限:停线发生后1H内将此单核准完后提交给QE;异常发生后2H内将此单核准完后提交给QE.晚班发生的停线及异常须在第二天早上10时提交给QE ,时效以记录在异常单异常现象栏位的异常/停线时间点为准算起,如超过此时限, QE注明接受时间退回发文单位,可不受理。
4.6:试产中达到停线标准时,工程师60分钟内反馈给经理处理;经理在10分钟内无法解决反馈给协理试产所发现的制程、工程及其它作业异常时,记录在[试产状况反映表]上,于试产总结会对异常进行检讨改善,如有停线或异常工时,则由ME记录给各部门,可不需[发异常/停线处理单] ;对试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来料不良及检查首件不合格则依停线/异常标准项目执行。
3.3 IPQC :稽核发现异常,提出异常及停线要求,协助异常分析处理及停线后不良问题之分析,临时、长期对策追踪与确认。
3.4品质部:停线及异常处理的主导,协助异常/停线后分析处理,临时、长期对策追踪与确认。
3.5 IQC :负责来料不良异常/停线的临时对策、长期对策的提供。
3.6 PMC单位:负责缺料而停线的问题解决。
5.3.6工程单位为再次分析单位,对与制造单位分析不出来或对策无效的部份,由工程单位参考制造单位分析过程或结果再分析,如为来料不良则由IQC处理;如有制造不良造成,则由制造单位提出临时对策;如为产品技术、工程、设计等问题则自已提出临时对策。
5.3.7生管物控单位在事先已通知的欠料、无排程,及管理部提前通知停水、停电、施工、维修等造成停线,制造单位发出停线异常单后,由生管、物控、管理部在初次分析栏位出证明,并确认停线时间是否与要求相符,可不用提交临时、长期对策,直接交还QE即可.但物控单位欠料影响到停线时,须用电话通知制造单位的课级以上主管人员知悉。若客人因其产品的工程问题、材料质量异常、销售等问题须紧急停止生产时,业务收到通知后,先通知制造停线处理,再知会生管安排,制造发出的停线处理单由生管在初次分析栏位确认停线时间,由业务在再次分析栏位写明客人要求停线的原因做确认.可不用提交临时、长期对策,直接交还QE即可。
5.3.2分析单位确认:异常为产品电气性能部份、工程文件问题时,制造单位在发出异常之前,先行确认人员作业是否正确、设备治具是否正常、外观是否有明显不良,如果无这些问题,须在异常单上注明已
确认以上项目,直接由工程单位分析;缺料无排程的部份则由生管及物控单位分析;如有生产制造
技术、设备治具故障则制造部单位先行分析。
(3)异常原因分析有无回复。
(4)分析及责任单位是否于规定时间内回复根本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
5.7.2异常/停线处理单文件运作流程﹕(1)异常/停线处理单处理OK后﹐由长期对策单位转QE存档,(2)文件流程﹕发文单位→确认单位→QE→分析单位→临时对策单位→QE
7.相关文件:
7.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3:生产中达到停线标准时,作业员立即反馈给班组长;班组长在10分钟内无法解决反馈主管;组长在15分钟内无法解决反馈给经理;并同时停止生产,经理在60分钟内无法解决反馈给协理;发生异常的同时发出异常停线处理单给相关责任单位处理。
4.4:品质部门在稽核及检验过程中发现有超出异常标准或停线标准,必须按照标准发出【异常/停线处理单】。
(1)异常发生之时间、机种、线别、料号、品名、进料日期、厂商﹑停线时间﹑人力等….。
(2)异常现象描述(有无法用语言描述请附图片、文件、实物样品……)。
(3)异常产生之不良率或影响度。
4.12停线异常时,停线单位需在停线时间处记录讫始时间,问题解决后,需记录结止时间、人力、工时,并送相关单位确认。
5.质量异常处理内容.
制程异常及停线管理办法
编制:
______谢佳________
审核:
_____夏礼春_______
批准:
_____邓新正_______
修订记录
修订日期
修订项目
生效版本
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
27/09/2017
全部
A0
新版发布
谢佳
1.0目的:
确保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及制程问题时,以及时得到控制,避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1)特急件: 4hrs的分析时间, 8hrs再分析时间, 12hrs内回复临时对策. 2天内回复长期对策(造成停线)
(2)急件: 8hrs的分析时间, 12hrs再分析时间, 24hrs内回复临时对策. 5天内回复长期对策(影响出货)
普通件: 12hrs的分析时间, 24hrs再分析时间, 48hrs内回复临时对策. 7天内回复长期对策. (其它异常)
【不合格品管制程序】
8.表单:
8.1异常/停线处理单
8.2质量异常追踪表
9.附件:
9.1停线标准项目&异常标准项目
9.2异常停线工时周报
9.3异常停线责任归属表
9.4异常处理流程ຫໍສະໝຸດ Baidu
4.7:生产过程中因缺料、停电、施工、停气,机器故障造成停线时,制造停线并同时报告主管级以上负责人且发出异常/停线处理单给相关单位处理。
4.8 :停线状况下立即启动紧急品保机制,以电话召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处理或临时性会议处理,各负责人接到通知后5分种之内须到现场处理。
4.9 :由于特殊的生产状况﹐或产品不能符合相关的制程规格﹐又有出货的需要﹐可召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临时性会议处理,并将会议决议记录在【异常/停线处理单】临时性处理对策栏内。
5.3.11临时对策执行经确认已恢复正常的生产水平,则交还异常处理单给QE。
5.3.12各单位在提报临时对策应考量到在制品/成品/材料之处理方式.6.3.13 QE依原因分析的结果,确认须提出长期改善对策的单位在须提供对策单位的栏位,并复印至各单位提报,各收文单位应对自已的问题提出长期对策并回复给QE。
5.1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5.2异常产生不合格品管制:
针对异常现象产生之不良品制造单位应将不良品区分放置,QA部依实际状况贴红色标签,
以确保制程良品与不良品的区分,若处理此不良品时责任部门必须知会QA ,改善OK后, QC将红色标签改为PASS贴纸。
5.3分析、临对对策、长期对策单位之确定:
5.3.1 QE收到【异常/停线处理单】后依标准项目确认现象为异常或停线,则QE必须实时依据此异常现象确定分析单位,并将分析单位填写于“收文单位”栏内,同时将其记录于【质量异常追踪表】上。
5.3.14各单位收QE裁定的不论是原因分析、再次原因分析、临时对策、长期对策回复单位,都不可拒收,如认为不应由自已提供回复,则须在相应回复栏位说明理由及原因经部门理级主管核准后再交还给QE .否则以拒收论处。
5.3.15所有原因分析、临时对策、长期对策由各部门理级主管核准方有效。
5.4原因分析和临时性对策之追踪与确认:
5.4.1 QA应追踪和确认分析单位收到QE转发的质量【异常/停线处理单】后,是否对异常发生之直接原因进行分析并在异常发生后提出不良现象的临时性处理对策。
5.4.2 QA单位需及时对分析单位提出之临时对策的执行状况及其改善效果进行追踪确认。
5.6作业时效之追踪及确认:
5.6.1 QE单位需及时对分析、临时对策、长期对策单位的时效状况及其改善效果进行追踪确认,应视问题之性质,要求回复时效如下。
5.3.8因异常的欠料、无排程,及管理部的停水、停电、施工、维修等造成停线,由生管物控、管理部提出临时及长期改善对策。
5.3.9来料不良由IQC确认后,需协调物控、仓管单位进行处理,并处理结果知会制造、物控单位。
5.3.10所有临时对策交由制造单位恢复生产开始执行,经确认如2H内无改善,则需再次停线须工程单位再次分析对策。
凡本公司在生产进料开始到成品出货前,发现之质量异常及制程问题均适用之。
3.0责任
3.1制造单位:发现异常,主动发出异常及停线要求义务.制造技术单位负责异常分析处理及停线后,不良问题之初次分析,负责改善自行造成异常的临时对策、预防措施具体事项执行。
3.2工程单位:对制造单位初次分析对策无效或分析无结果的异常处理,提供技术支援,给出临时、长期改善措施。
5.3.3分析过程:制造技术单位初步分析为制程条件、人员作业造成则由其自行提出临时对策如为来料不良,则转交IQC处理。
5.3.4工程单位分析为来料不良,则转交IQC处理.如为产品技术、工程、设计等问题则自已提出临时对策,如有制造不良造成,则由制造单位提出临时对策。
5.3.5再次分析:制造技术单位经分析后提供的临时对策无效或分析不出原因时,须工程技术支援单位分析时,但写出自已的分析过程在初次分析栏位,供支援单位参考.然后转QE给工程技术支援单位。
3.7制造部:负责因停电与停气造成停线之问题解决。
4.0制程异常及停线标准:
4.1:异常及停线标准项目各阶段反馈时间见附件一
4.2:生产过程中若达到异常标准时,生产线必须先管制及减量生产,且班组长需将各异常现象填写在【异常/停线处理单】上,由主管级以上人员确认后转发到QE,若异常在2Hrs内得到解决,生产线将恢复正常生产,若2Hrs内无法解决,经主管级以上人员确认后停线处理。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请提前知会QE延后时间备案,否则做逾期处理.
5.6.2确认长期对策无效的异常单由QE重新开出,交由相关单位分析。
5.7【异常/停线处理单】状况之追踪和确认:
5.7.1异常处理单由QC与QA单位进行追踪确认持续一周时间,其重点如下:
(1)临时性处理对策有无及时提出。
(2)临时性处理对策之执行状况和改善效果是否具有有效性。
4.10:停线后恢复正常条件:临时对策执行已恢复到正常水平,依分析单位之决议,此时需将决议内容记录于【异常/停线处理单】临时性处理对策栏内。
4.11:异常及停线事实确认:
4.11.1各单位在出发【异常/停线处理单】时,应在10分钟内由现场相关连或上制程的人员对异常现象栏中描述之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确认,如果发文单位所填写之异常现象内容不足以表达异常发生时之详细情况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须注明确认结果在【异常/停线处理单】确认栏并退回之发文单位重新填写,如经确认无误,则在相对应的栏确认,如确认单位在10分钟内未确认其内容且不回复给发单位,则视其默认属实,发文单位记录送至的确认人、时间后直接转给QE即可,至少包括:
4.5:异常核准时限:停线发生后1H内将此单核准完后提交给QE;异常发生后2H内将此单核准完后提交给QE.晚班发生的停线及异常须在第二天早上10时提交给QE ,时效以记录在异常单异常现象栏位的异常/停线时间点为准算起,如超过此时限, QE注明接受时间退回发文单位,可不受理。
4.6:试产中达到停线标准时,工程师60分钟内反馈给经理处理;经理在10分钟内无法解决反馈给协理试产所发现的制程、工程及其它作业异常时,记录在[试产状况反映表]上,于试产总结会对异常进行检讨改善,如有停线或异常工时,则由ME记录给各部门,可不需[发异常/停线处理单] ;对试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来料不良及检查首件不合格则依停线/异常标准项目执行。
3.3 IPQC :稽核发现异常,提出异常及停线要求,协助异常分析处理及停线后不良问题之分析,临时、长期对策追踪与确认。
3.4品质部:停线及异常处理的主导,协助异常/停线后分析处理,临时、长期对策追踪与确认。
3.5 IQC :负责来料不良异常/停线的临时对策、长期对策的提供。
3.6 PMC单位:负责缺料而停线的问题解决。
5.3.6工程单位为再次分析单位,对与制造单位分析不出来或对策无效的部份,由工程单位参考制造单位分析过程或结果再分析,如为来料不良则由IQC处理;如有制造不良造成,则由制造单位提出临时对策;如为产品技术、工程、设计等问题则自已提出临时对策。
5.3.7生管物控单位在事先已通知的欠料、无排程,及管理部提前通知停水、停电、施工、维修等造成停线,制造单位发出停线异常单后,由生管、物控、管理部在初次分析栏位出证明,并确认停线时间是否与要求相符,可不用提交临时、长期对策,直接交还QE即可.但物控单位欠料影响到停线时,须用电话通知制造单位的课级以上主管人员知悉。若客人因其产品的工程问题、材料质量异常、销售等问题须紧急停止生产时,业务收到通知后,先通知制造停线处理,再知会生管安排,制造发出的停线处理单由生管在初次分析栏位确认停线时间,由业务在再次分析栏位写明客人要求停线的原因做确认.可不用提交临时、长期对策,直接交还QE即可。
5.3.2分析单位确认:异常为产品电气性能部份、工程文件问题时,制造单位在发出异常之前,先行确认人员作业是否正确、设备治具是否正常、外观是否有明显不良,如果无这些问题,须在异常单上注明已
确认以上项目,直接由工程单位分析;缺料无排程的部份则由生管及物控单位分析;如有生产制造
技术、设备治具故障则制造部单位先行分析。
(3)异常原因分析有无回复。
(4)分析及责任单位是否于规定时间内回复根本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
5.7.2异常/停线处理单文件运作流程﹕(1)异常/停线处理单处理OK后﹐由长期对策单位转QE存档,(2)文件流程﹕发文单位→确认单位→QE→分析单位→临时对策单位→QE
7.相关文件:
7.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3:生产中达到停线标准时,作业员立即反馈给班组长;班组长在10分钟内无法解决反馈主管;组长在15分钟内无法解决反馈给经理;并同时停止生产,经理在60分钟内无法解决反馈给协理;发生异常的同时发出异常停线处理单给相关责任单位处理。
4.4:品质部门在稽核及检验过程中发现有超出异常标准或停线标准,必须按照标准发出【异常/停线处理单】。
(1)异常发生之时间、机种、线别、料号、品名、进料日期、厂商﹑停线时间﹑人力等….。
(2)异常现象描述(有无法用语言描述请附图片、文件、实物样品……)。
(3)异常产生之不良率或影响度。
4.12停线异常时,停线单位需在停线时间处记录讫始时间,问题解决后,需记录结止时间、人力、工时,并送相关单位确认。
5.质量异常处理内容.
制程异常及停线管理办法
编制:
______谢佳________
审核:
_____夏礼春_______
批准:
_____邓新正_______
修订记录
修订日期
修订项目
生效版本
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
27/09/2017
全部
A0
新版发布
谢佳
1.0目的:
确保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及制程问题时,以及时得到控制,避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1)特急件: 4hrs的分析时间, 8hrs再分析时间, 12hrs内回复临时对策. 2天内回复长期对策(造成停线)
(2)急件: 8hrs的分析时间, 12hrs再分析时间, 24hrs内回复临时对策. 5天内回复长期对策(影响出货)
普通件: 12hrs的分析时间, 24hrs再分析时间, 48hrs内回复临时对策. 7天内回复长期对策. (其它异常)
【不合格品管制程序】
8.表单:
8.1异常/停线处理单
8.2质量异常追踪表
9.附件:
9.1停线标准项目&异常标准项目
9.2异常停线工时周报
9.3异常停线责任归属表
9.4异常处理流程ຫໍສະໝຸດ Baidu
4.7:生产过程中因缺料、停电、施工、停气,机器故障造成停线时,制造停线并同时报告主管级以上负责人且发出异常/停线处理单给相关单位处理。
4.8 :停线状况下立即启动紧急品保机制,以电话召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处理或临时性会议处理,各负责人接到通知后5分种之内须到现场处理。
4.9 :由于特殊的生产状况﹐或产品不能符合相关的制程规格﹐又有出货的需要﹐可召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临时性会议处理,并将会议决议记录在【异常/停线处理单】临时性处理对策栏内。
5.3.11临时对策执行经确认已恢复正常的生产水平,则交还异常处理单给QE。
5.3.12各单位在提报临时对策应考量到在制品/成品/材料之处理方式.6.3.13 QE依原因分析的结果,确认须提出长期改善对策的单位在须提供对策单位的栏位,并复印至各单位提报,各收文单位应对自已的问题提出长期对策并回复给QE。
5.1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5.2异常产生不合格品管制:
针对异常现象产生之不良品制造单位应将不良品区分放置,QA部依实际状况贴红色标签,
以确保制程良品与不良品的区分,若处理此不良品时责任部门必须知会QA ,改善OK后, QC将红色标签改为PASS贴纸。
5.3分析、临对对策、长期对策单位之确定:
5.3.1 QE收到【异常/停线处理单】后依标准项目确认现象为异常或停线,则QE必须实时依据此异常现象确定分析单位,并将分析单位填写于“收文单位”栏内,同时将其记录于【质量异常追踪表】上。
5.3.14各单位收QE裁定的不论是原因分析、再次原因分析、临时对策、长期对策回复单位,都不可拒收,如认为不应由自已提供回复,则须在相应回复栏位说明理由及原因经部门理级主管核准后再交还给QE .否则以拒收论处。
5.3.15所有原因分析、临时对策、长期对策由各部门理级主管核准方有效。
5.4原因分析和临时性对策之追踪与确认:
5.4.1 QA应追踪和确认分析单位收到QE转发的质量【异常/停线处理单】后,是否对异常发生之直接原因进行分析并在异常发生后提出不良现象的临时性处理对策。
5.4.2 QA单位需及时对分析单位提出之临时对策的执行状况及其改善效果进行追踪确认。
5.6作业时效之追踪及确认:
5.6.1 QE单位需及时对分析、临时对策、长期对策单位的时效状况及其改善效果进行追踪确认,应视问题之性质,要求回复时效如下。
5.3.8因异常的欠料、无排程,及管理部的停水、停电、施工、维修等造成停线,由生管物控、管理部提出临时及长期改善对策。
5.3.9来料不良由IQC确认后,需协调物控、仓管单位进行处理,并处理结果知会制造、物控单位。
5.3.10所有临时对策交由制造单位恢复生产开始执行,经确认如2H内无改善,则需再次停线须工程单位再次分析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