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建国先驱们为什么要采取联邦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有多少部宪法?

每次给学生讲授《美国政治入门》,第一堂课总是讲美国宪法,而我总是以这个问题开始。

听到这个问题,学生总是用一种茫然和疑惑的眼光看着我,迟迟没有人回答。美国不就一部宪法吗?老师怎么会问这样一个问题?

很多人都知道“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和“权利法案”,因为它们已经成了美国民主的象征。殊不知,这些概念都源于1787年在费城制宪会议上通过的联邦宪法。因此当谈及美国宪法的时候,很多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联邦宪法。

然而,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50个州组成。除了联邦宪法,这50个州还有各自的宪法,并且和联邦宪法相比,这50部宪法要详实得多:它们不仅对各州政府的权力和各州公民的权利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而且涉及诸多具体的政策领域,如选举、婚姻、教育、税收、财产、财政、环保、公共住房、地方政府的组成和权力等等。因此,要说美国有多少部宪法,正确答案应该是51部。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施行联邦制的国家。根据一项统计,当今世界200多个国家,只有20多个是联邦制。如果光看这个数据,那么美国首创的联邦制作为一种政体似乎并不受欢迎。然而,这20多个国家的人口总数超过22亿,并且它们的国土总面积约占世界二分之一的土地。我们所熟知的国土面积很大的国家(如俄罗斯、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印度)以及一些国土面积很小的国家(如比利时、奥地利、瑞士),以及德国、尼日利亚、南非、墨西哥、委内瑞拉等,都是联邦制。

美国的建国先驱们为什么要采取联邦制呢?美国的联邦制和其他国家的联邦制有什么异同?

从邦联到联邦

要知道美国为什么采取联邦制,必须了解一个最为根本的历史事实,那就是美利坚合众国成立在后,其最初的13个州成立在先。这13个州就是英国于1607年到1733年在北美建立的13个殖民地。虽然这13个殖民地都是经过英国国王授权,并且受英国法律的管辖,但是由于远隔大西洋,“天高皇帝远”,欧洲来的定居者从一开始就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如通过选举产生各级官员,自主制定税收、教育、财产等政策。也就是说,尽管这13个殖民地是英国的属地,并且需要向英国缴纳各种税费,但是它们各自有非常独立和完整的政府机构,犹如13个独立的小王国。

由于当时英国连年战争,国内财政吃紧,于是向海外殖民地大肆增加赋税,包括北美的13个殖民地,最终导致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的爆发。在1774年,来自12个殖民地的代表聚集费城,这就是第一届大陆国会,但是这届国会的中心议题不是从英国独立,而是如何让英国以更公平的方式对待北美殖民地。第二届大陆国会于1775年召开,次年通过了著名的《独立宣言》,并于1777年颁布了美国第一部宪法《邦联条约》,美利坚合众国的名称也因此诞生。该条约于1781年正式生效,于是大陆国会结束,代之的是邦联国会。

长期的高度自治,使得各个殖民地特别警惕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剥夺它们现有的权力,因此《邦联条约》下的中央政府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权力。该条约设立了具有立法权力的国会,却没有设立执行法律的行政机构,结果是法律由各州执行。虽然国会有权宣战、缔结条约、印制货币、任命邦联政府高级官员,但是它没有税收权,没有常备军(军队由各州管辖的民兵组成),也不能管理各州之间的贸易或者各州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国会议员不是普选产生,而是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并且他们的薪水由各州政府支付。总之,《邦联条约》下的中央政府,既没有钱,也没有枪,一个“光杆司令”。国会议员犹如各州派驻邦联政府的大使,而不是代表各州和全国利益的人民代表。

这样的中央政府,根本无法处理独立战争结束后美国所面临的国内外严峻局势。由于独立战争耗费很大,大陆国会和邦联政府不得不四处举债,而战争结束后这些债务必须偿还,否则刚刚独立的美国不仅会在国际上失去信用,而且会导致国内金融动荡。虽然英国承认美国独立,但是它在与美国接壤的加拿大边境上还驻扎着大量军队,对这个新生国家构成了严重的军事威胁。此外,印第安人部

落(有些是在英国的怂恿下)还时常攻击南部各州的边界地区,造成不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就在内忧外患的时候,由退伍军人丹尼尔·谢斯领导的农民武装起义于1786年在马萨诸塞州爆发了。导致此次起义的主要因素包括独立战争后国内经济萧条、硬通货短缺引发的银根紧缩、以及州政府为了偿还战时债务而大幅度提高税赋。由于没有自己的军队,邦联国会面对农民起义举手无措。马萨诸塞州只好依靠民兵来镇压起义,然而,很多民兵同情参加起义的农民,不愿同命相煎。结果州政府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才把起义镇压下去。

谢斯起义让当时的很多有识之士深刻意识到,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美利坚合众国将无法维护国内稳定或者抵御外来威胁,更不可能在国际事务中有所作为。于是修改《邦联条约》的呼声越来越高,并最终促成了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召开。一部崭新的美国宪法从此诞生了,而邦联也由此变成了联邦。

联邦制下的权力分配

新宪法赋予联邦政府诸多重要的权力。宪法第1条规定了国会作为立法机构的各项权力,包括征税、征兵、宣战,制定国内外贸易政策和移民政策等等。第1条第8款还规定:国会有权“制定为执行以上各项权力和依据本宪法授予合众国政府或政府中任何机构或官员的其他一切权力所必要的和恰当的法律”。这个条款也因此被称为“必要和恰当”条款,它相当于一张权力的空头支票,任由国会去填写,并为联邦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来扩大联邦政府的权力埋下了伏笔。

除了国会,联邦政府还有自己的行政机构,其最高领导同时兼任武装部队最高统帅,从而保证了联邦法律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新宪法还设立了联邦最高法院,并且该法院也是美国国内的最高上诉法院,其判决对各州具有约束力。

此外,新宪法第6条还规定:“本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合众国已经缔结及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之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不仅如此,新宪法第1条第10款还对各州的权力有着明确限制,如不得与外国缔结条约或结盟,不得铸造货币;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出口货物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