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的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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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诊断标准

弱视诊断标准

弱视诊断标准弱视是指在明确的病因下,矫正视力后仍不达到正常人的水平,但仍能利用各种辅助手段进行学习和生活。

弱视的诊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影响着孩子们的教育和未来发展。

因此,正确的诊断标准对于弱视患者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弱视的诊断需要通过专业的眼科医生进行。

医生会进行详细的眼部检查,包括视力检查、眼底检查等,以确定患者的视力情况。

在进行检查时,医生需要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包括家族遗传史、既往眼部疾病史等,这些信息对于确定弱视的病因和诊断非常重要。

其次,弱视的诊断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弱视是指在最佳矫正状态下,最佳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18,或者最差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60。

在中国,弱视的诊断标准是指在最佳矫正状态下,最佳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18,或者最差眼的最佳视力不达到6/60,并且不能通过眼科手术或其他治疗手段完全恢复到正常水平。

此外,弱视的诊断还需要排除其他眼部疾病对视力的影响。

有些眼部疾病也会导致视力下降,如白内障、青光眼等,因此在诊断弱视时,医生需要排除这些疾病对视力的影响,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最后,弱视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弱视患者在学习和生活中会面临很多困难,因此在诊断时,医生还需要了解患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包括对远近视力的要求、对色彩对比度的要求等,以确定患者的实际视力水平。

综上所述,弱视的诊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需要通过专业的眼科医生进行,符合一定的标准,并排除其他眼部疾病的影响,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只有通过正确的诊断,患者才能得到正确的治疗和帮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学习能力。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弱视是常见的儿童眼科疾病之一,指的是因眼部解剖、生理或病理发生异常,导致视觉功能发育不全的情况。

早期发现和治疗弱视对于孩子的视觉发育和学习能力的提高至关重要。

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包括早期诊断、病因治疗、眼科治疗和视觉矫正,并且需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

1.早期诊断:早期发现和诊断是治疗弱视的关键,因此对儿童的视觉进行定期检查尤为重要。

一般情况下,儿童在6岁前进行视觉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弱视。

2.病因治疗:在治疗弱视时,需要针对引起弱视的原因进行治疗。

例如,如果弱视是由屈光不正引起的,那么需要配戴适当的眼镜或角膜塑形镜来纠正这个问题。

3.眼科治疗:眼科治疗主要包括使用眼罩或滴眼液来促进弱视眼的视觉发展。

眼罩用于遮盖正常视力较强的眼睛,强迫弱视眼进行视觉训练。

滴眼液含有特殊的药物成分,可以扩大瞳孔,使视网膜接收到更多的光线,从而帮助弱视眼的视觉发展。

4.视觉矫正:视觉矫正是指使用眼镜、角膜塑形镜或角膜塑形镜等视觉辅助器具来帮助弱视眼进行视觉矫正。

这些辅助器具可以提高弱视眼的视力,使其更好地适应学习和生活。

在治疗弱视时1.定期复查:治疗弱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定期进行视觉检查以评估治疗效果。

复查的频率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3-6个月1次。

2.家庭配合:治疗弱视需要家庭的积极配合。

家长需要帮助孩子正确佩戴眼镜或视觉辅助器具,保证孩子良好的视物距离和光线环境,并鼓励孩子按时进行视觉锻炼。

3.坚持治疗:治疗弱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耐心。

因为弱视的复发率较高,所以即使在治疗期间视力有所改善,也需要继续坚持治疗,直到视力稳定。

4.注意眼部保护:为了保护弱视眼,孩子需要注意避免眼部受伤,如避免猛烈运动时接触球类或其他尖锐物品,避免长时间盯着电子屏幕看等。

总之,治疗弱视的基本原则包括早期诊断、病因治疗、眼科治疗和视觉矫正。

家长需要与医生密切合作,保证孩子进行有效的视觉治疗,同时要注意相关的事项,如定期复查、家庭配合、坚持治疗和眼部保护等。

偏心注视性弱视的诊断和治疗分析

偏心注视性弱视的诊断和治疗分析

偏心注视性弱视的诊断和治疗分析张瑶洁摘要:弱视是较为常见的儿童眼病,我国儿童弱视人群高达一千多万,发病率在4.32% 左右。

弱视的形成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患者双眼视功能的正常发育,临床上,弱视的诊断和治疗往往着重于弱视形成的病因以及根据病因进行分类,对偏心注视性弱视的诊断和系统的治疗不够重视,导致大部分偏心注视的患者被误诊、漏诊甚至延误治疗,从而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

本文旨在针对弱视的注视性质分类、检查方法、治疗措施、疗效观察以及由此引发的思考进行探讨和分析,希望能对弱视的正确诊断治疗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弱视;注视性质;偏心注视1 弱视的基本概念弱视是由于先天性或在视觉发育关键期,进入眼内的光刺激不足,剥夺了黄斑部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视觉剥夺)和(或)双眼视觉输入不等引起清晰物像与模糊物像之间发生竞争(双眼不良相互作用)所造成的单眼或双眼视力低于同龄健康人群的现象,一般眼科临床检查无明显器质性病变。

2 病因诊断缺陷对弱视治疗方法和疗效的影响弱视根据病因和发病机制可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根据注视性质分为中心注视性弱视和偏中心注视性弱视。

在临床诊断中,人们大多重视根据病因作出的分类,而忽略根据注视性质作出的分类,更谈不上在治疗过程中对注视性质的重视,以至于大量的偏心注视患者得不到正确的诊断和治疗而贻误最佳治疗时机。

研究表明,以黄斑中心凹为中心向周边发散的过程中,视锥细胞的分布数量呈渐进性减少,黄斑中心凹周边0.25°以内视网膜视锥细胞数量为15万个/mm2,具有1.0的视锐度;黄斑中心凹周边0.5°、2.5°及5°以内的视锐度分别为0.5、0.3和0.2;黄斑中心凹周边10°以内视网膜含视锥细胞数仅为200个/mm2。

由此可见,在视网膜上形成的注视部位不同,产生的视敏度也有很大差异。

因此,对注视性质的忽略是弱视治疗过程中值得关注的部分。

弱视治疗方案

弱视治疗方案
3.关注患者心理和生理健康,提高其治疗依从性。
三、治疗方案
1.诊断与评估
-详细询问病史,了解患者年龄、性别、病程、症状等信息。
-进行全面的视觉检查,包括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眼压、屈光状态等。
-眼科检查,排除其他眼部疾病导致的视力下降。
-视觉功能评估,包括调节功能、集合功能、立体视等。
2.治疗原则
-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抓住视觉发育关键期,提高治疗效果。
-光学矫正:根据患者屈光状态,选用合适的眼镜或隐形眼镜进行矫正。
-遮盖疗法:针对单眼弱视患者,采用遮盖疗法,促使弱视眼得到更多使用,提高其视力。
-生理和心理干预:关注患者生理和心理健康,提高治疗依从性。
4.治疗周期与流程
-初期治疗:治疗周期为3-6个月,期间定期复查,调整治疗方案。
-巩固治疗:治疗周期为6-12个月,期间加强视觉训练,提高治疗效果。
3.治疗方法
(1)药物治疗:根据患者病情,选用具有改善视力的药物,如左旋多巴、视神经营养药等。
(2)视觉训练:通过针对性的视觉训练,提高患者的调节功能、集合功能、眼球运动功能等。
(3)光学矫正:根据患者视力情况,选用合适的眼镜或隐形眼镜进行矫正。
(4)遮盖疗法:对于单眼弱视患者,采用遮盖疗法,促使弱视眼得到更多使用,提高其视力。
四、方案实施与监管
1.实施主体: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士负责实施治疗方案。
2.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药品监管部门等对治疗方案的执行进行监管。
3.患者权益保障: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享有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
五、总结
本方案针对弱视患者,制定了一套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通过综合治疗、长期坚持、个性化调整等原则,旨在帮助患者改善视力,提高生活质量。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权益得到保障。希望本方案能为弱视患者带来福祉,助力我国视觉健康事业的发展。

弱视是怎么回事,又该如何治疗

弱视是怎么回事,又该如何治疗

医诊通眼科弱视是一种常见的眼疾,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有极大影响。

此疾病的发生可能与多种因素有关,例如屈光不正、屈光参差、先天性眼部疾病和斜视等。

在孩子被诊断弱视后,家长们需要了解如何进行治疗及采取适当的护眼措施。

弱视是一种常见的眼部疾病,表现为单眼或双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正常儿童,且在眼部检查中没有发现器质性病变。

弱视与多种异常视觉经验有关,如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

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视力正常值下限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3至5岁儿童的视力正常值下限为0.5,而6岁及以上儿童的视力正常值下限为0.7。

若儿童的视力低于这些正常值下限,则可能患有弱视。

弱视是一种严重的眼病,会对儿童的视功能造成极大的危害。

若不及时治疗,弱视可能会加重,甚至导致永久性的视力下降。

弱视的发病机制和分型1.弱视发病机制弱视的发病机制较为复杂,目前有两种理论来解释其发病机制,即形觉剥夺和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

(1)形觉剥夺。

这种理论认为,弱视是由于单侧或双侧形觉刺激不足,导致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被剥夺而形成的。

例如,在先天性白内障患儿中,有白内障的眼睛存在形觉剥夺,使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被剥夺,患眼出现弱视。

(2)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

这种理论认为,弱视是由于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引起的。

例如,在斜视性弱视中,斜视导致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进而引起弱视。

2.弱视分型(1)斜视性弱视。

病因是斜视,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为阳性,形觉剥夺为阴性,通常发生在单眼性斜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

病因为屈光参差,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为阳性,形觉剥夺为阴性,其屈光不正较为严重,特点为一眼存在形觉剥夺,从而出现弱视。

(3)屈光不正性弱视。

病因是屈光不正,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为阴性,形觉剥夺为阴性,多发生于存在中、高度屈光不正而未及时矫正视力的患儿。

(4)单侧形觉剥夺性弱视。

病因是形觉剥夺,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为阳性。

由于单侧形觉刺激不足,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而形成弱视。

弱视的诊断和治疗

弱视的诊断和治疗

弱视的治疗评估
• 视力矫正到1.0
• 双眼调节等量同步 • 双眼有同时视和融合功能 • 双眼有立体视 • 经过三年随访,视力保持正常
实例分析
• • • • • • 患儿,女性,5岁,左眼曾有先天性上睑下垂病史,半年前行矫正术。现父母 带患儿行眼部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除左眼上睑位置较右眼稍低外,无明显其他器质性病变 裸眼视力(远用) OD:0.8 OS:0.15 裸眼视力(近用) OD:1.0 OS:0.15 遮盖试验 远用:正眼位 近用:5△内隐斜 睫状肌麻痹扩瞳验光: OD:+1.50DS~-0.50DC×10 1.0 OS:+1.25DS~-0.25DC×180 0.25 立体视检测:100 Worth 4 Dots:双眼无明显抑制 注视性质:中心注视 半年随访 裸眼视力:OD:1.0 OS:0.4 遮盖试验 远距:正位 远距:4△内隐斜 立体视检测:60
初步裸眼视力(远、近)
眼部健康检查(外眼检查、眼底及注视性质检查) 眼位检查 客观检查(散瞳验光、角膜曲率测量、眼轴长度测量) 主观验光(综合验光仪验光) 视功能检查 结合上述检查,进行弱视诊断 制定弱视矫正方案
初步问诊(除了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
• 有无近距离视物?外头视物?眯眼?视物重影? • 斜眼?偏斜性质、程度、发生时间与频率
弱视对双眼视觉的影响
• 双眼视觉:一个外界物体的形象分别投射到两眼视网膜对 应点上(主要是黄斑区),神经兴奋沿视路传入大脑,大 脑高级中枢(视皮层)把来自两眼的视觉信号分析、综合 成为一个完整的、具有立体感觉的印象。 • 双眼视觉形成的基本条件:知觉条件、运动条件、中枢条 件 • 双眼视觉的发育:双眼视觉2个月时开始发育、立体视觉 3-6个月时开始发育 • 双眼视觉的检查方法:障碍阅读法、Worth四点实验、 Bagolini线状镜、三棱镜试验、同视机检查、红玻璃试验、 融合储备力测定、立体视检查

弱视的定义及治疗

弱视的定义及治疗

弱视的治疗弱视是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受到形觉剥夺和(或)异常双眼相互作用,所造成的单眼或双眼视力低下。

其治疗方针恰与弱视形成原因相反,主要靠矫正屈光异常、给予弱视眼中心凹清晰的形觉刺激;改善屈光参差和/或斜视造成的双眼视觉输入不等,及其引起的清晰物像和模糊物像间发生的竞争;遮盖优势眼和(或)矫正斜视来减轻异常双眼相互作用的影响。

其次还可以对难治性弱视进行辅助性训练。

治疗弱视不能忽视患者的治疗环境,例如患者的智力,父母的重视程度,学校及幼儿园的通力合作等。

应当强调对3岁儿童普查视力,进行积极筛选,以及对弱视患儿早期治疗是今后我国少儿保健和眼科工作者努力的方向。

(一)屈光矫正一般情况下屈光矫正的目的是为了增视,而弱视患者除了增视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辅导患儿视觉发育,所以屈光矫正是弱视的治疗基础。

注意事项如下:1、正确诊断弱视 7岁前儿童屈光生理值的偏远视,但是这种偏远视不等于病理性远视(表9-2);正常儿童4岁前矫正视力若达不到0.8时可能属于低常视力(表9-3),视力低常不等于视力异常,不一定必须进行过多视觉干预或“治疗”表9-2 7岁前儿童屈光生理值年龄(岁)屈光生理值年龄(岁)屈光生理值4 +2.19±0.40D 6 +1.65±0.45D5 +2.17±0.44D 7 +1.40±0.59D表9-3 各月/年龄幼少儿童的视力月/年龄视力月/年龄视力2~3月 0.01 2岁 0.54~5月 0.02 3岁 0.76~8月 0.06 4岁 0.89~12月 0.1 ≥5岁 1.01岁 0.22、必须戴镜矫正的非生理性远视眼视觉发育期儿童,如果远视眼:①屈光度及散光度超过了生理值;②存在明显的屈光参差;③睫状肌充分麻痹后内斜视消失或减轻;④完全矫正后视力达不到正常值时,属于非生理性远视,必须进行屈光矫正。

3、儿童眼屈光参差一般教科书均认为双眼屈光度相差2.00D以上为屈光参差,但是临床经常见到屈光度相差小于2.00D,但是两眼的矫正视力却相差较大,而且遮盖优势眼能提高另眼视力。

弱视演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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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原因
弱视的发病原因主要包括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 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其中,斜视性弱视和屈光 参差性弱视较为常见。
弱视类型及特点
• 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同时伴有弱视,但无眼底异常。目前 认为这是因为患者存在斜视时,双眼不能同时注视一个目标,双眼黄斑中心凹 接受的物像受到抑制,从而导致视力下降。
适用人群
适用于轻中度弱视患者, 尤其是不适合遮盖治疗的 患者。
注意事项
需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合适 的药物或光学手段;治疗 期间需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
视觉刺激治疗法
原理
通过特定的视觉刺激训练,促进弱视 眼视觉功能的发育。
注意事项
需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训练过程 中需注意保护眼睛,避免过度疲劳。
适用人群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弱视患者,尤其是 儿童患者。
视力比较法
将患者双眼分别与正常眼进行视 力比较,以判断是否存在视力低 下。
屈光检查法
电脑验光
通过电脑设备对患者的屈光度进行初 步测量,了解患者的屈光状态。
检影验光
使用检影镜对患者的屈光度进行精确 测量,确定患者的屈光度数及散光度 数。
注视性质检查法
中心注视检查
通过观察患者注视目标时的眼位及眼球运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中心注视异常。
效果评估指标及方法
评估患者在不同空间频率下的对 比敏感度,反映视觉功能的改善 情况。
通过视觉电生理检查,如视觉诱 发电位等,客观评估患者的视觉 功能改善情况。
视力检查 对比敏感度检查 注视性质检查
电生理检查
通过视力表检查患者的裸眼视力 和矫正视力,评估治疗效果。
观察患者的注视性质,如中心注 视或旁中心注视,评估治疗效果 及预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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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的诊断和治疗
令狐采学
一、概述
弱视的患病率为2%~4%,为视觉发育相关性疾病,所以了解视觉发育对弱视的诊断、治疗及预防有重要意义。

1、弱视:
是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2、儿童视觉发育:
儿童视力是逐步发育成熟的,儿童视觉发育的关键期为0~3岁,敏感期为0~12岁,双眼视觉发育6~8岁成熟。

不同的发育阶段不仅视力有差别,不同检查方法检出的视力正常值也不同(表17-3)。

从不同阶段视力发育的标志,可以看出在弱视诊断时应注意年龄因素。

3、弱视诊断标准:
我国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曾在1987年提出以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测出的0.8为弱视诊断标准,并提出诊断弱视应注意年龄因素。

国外同时期也有类似的标准。

近年来不少国家根据临床研究提出了与视力发育相关的弱视诊断及转诊标准。

我国弱视防治实践也存在类似问题,即有些医生或保健人员不分年龄大小,只用0.8一个标准,又未注意是否存在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单眼斜视、
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等),对凡是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8者均诊断为弱视并给予治疗,出现了弱视诊断泛化的倾向。

弱视诊断时要参考不同年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3岁儿童正常视力参考值下限为0.5,4~5岁为0.6,6~7岁为0.7,7岁以上为0.8。

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差2行或更多,较差的一眼为弱视。

如果幼儿视力不低于同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双眼视力相差不足2行,又未发现引起弱视的危险因素,则不宜草率诊断为弱视,可以列为观察对象。

4、弱视的筛查与预防:
国外以人群为基础的随机对照研究,发现加强筛查组(在出生后~37个月间筛查5次)弱视患病率低于对照组(在37个月筛查1次),分别为0.6%和1.8%,差异有显著性;加强组较差眼平均视力优于对照组,3岁前到眼科门诊治疗弱视的比例高于对照组(4 8%和13%),这些数据有力支持了早期强化筛查可以降低弱视的患病率和减轻弱视的程度。

二、分类
1、斜视性弱视:发生在单眼性斜视,双眼交替性斜视不形成斜视性弱视。

由于眼位偏斜后引起异常的双眼相互作用,斜视眼的黄斑中心凹接受的不同物像(混淆视)受到抑制,导致斜视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

2、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的屈光参差较大,黄斑形成的物像大小及清晰度不等,屈光度较大的一眼存在形觉剥夺,导致发生屈光参差性弱视。

两眼球镜相差1.5DS,柱镜相差1.0DC 即可以使屈光度较高一眼形成弱视。

3、屈光不正性弱视:多发生于未戴过屈光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

主要见于高度远视或散光,常为双侧性,两眼最佳矫正视力相等或相近。

一般认为远视≥5.00DS,散光≥2.00DC,近视≥10DS会增加产生弱视的危险性。

4、形觉剥夺性弱视:多发生在有屈光间质混浊的儿童(如先天性白内障、角膜混浊),完全性上睑下垂,医源性眼睑缝合或遮盖等情况。

由于形觉刺激不足,剥夺了黄斑形成清晰物像的机会而形成弱视。

剥夺性弱视可为单侧或双侧,单侧较双侧更为严重。

形觉剥夺性弱视形成所需要的时间比形成斜视性弱视、屈光不正及屈光参差性弱视的时间要短。

婴幼儿即便短暂地遮盖单眼也可能引起剥夺性弱视,有研究表明,7天不恰当的单眼遮盖就可以形成不可逆的弱视。

应该在视觉发育关键期避免不恰当的单眼遮盖。

三、弱视的发病机制
弱视的发病机制极为复杂,von Noorden将自己和其他实验室的研究成果总结后,从临床上对弱视发病机制以两种理论来解释: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和形觉剥夺(表17-5)。

四、弱视的临床检查
1、视力检查:
2、屈光状态检查:睫状肌麻痹后进行检影验光以获得准确的屈光度数。

3、注视性质检查:直接检眼镜下中心凹反射位于0~1环为中心注视,2~3环为旁中心凹注视,4~5环为黄斑注视,5环外为周边注视。

4、电生理检查:视觉诱发电位(visual evoked potential,VEP)包括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attern reversal visual evoked potentioals; P-VEP)和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lash visual evoked potential;F-VE P),主要用于判断视神经和视觉传导通路疾患,弱视眼表现为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100波潜伏期延长、振幅下降。

婴幼儿可用F-VEP检查。

五、弱视的治疗
一旦确诊为弱视,应立即治疗,否则年龄超过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弱视治疗将变得非常困难。

弱视的疗效与治疗时机有关,发病越早,治疗越晚,疗效越差。

治疗弱视的基本策略为精确的配镜和对优势眼的遮盖。

1、消除病因:矫正屈光不正,早期治疗先天性白内障或先天性完全性上睑下垂等。

2、遮盖治疗:常规遮盖治疗即遮盖优势眼,强迫弱视眼使用已有200余年历史,迄今仍为最为有效的治疗单眼弱视的方法。

用遮盖法治疗时,须密切观察被遮盖眼视力的变化,避免被遮盖
眼发生遮盖性弱视。

复诊时间根据患儿年龄确定,年龄越小,复诊间隔时间越短。

1岁儿童复查间隔为1周,2岁儿童复查间隔为2周,4岁儿童复查间隔才能为1个月。

因为弱视治疗易反复,双眼视力平衡后,要逐步减少遮盖时间慢慢停止遮盖治疗,以使疗效巩固。

3、光学药物疗法(压抑疗法):研究发现,中低度屈光参差的患者,利用一眼视远,另一眼视近,未形成弱视。

基于这一发现,人为造成一眼视远,一眼视近,是压抑疗法治疗弱视的基础。

适于中、低度单眼弱视及对遮盖治疗依从性不好的儿童。

①近距离压抑疗法。

适用于最佳矫正视力≤0.3的儿童。

优势眼每日点1%阿托品散瞳,戴矫正眼镜,使优势眼只能看清远距离。

弱视眼在矫正眼镜上再加+3.00D,使之无需调节便能看清近距离。

②远距离压抑法。

适用于最佳矫正视力>0.3的儿童。

优势眼过矫+3.00D,使其只能看清近距离。

弱视眼只戴最佳矫正眼镜,促进其看远。

美国小儿眼科疾病研究组主持的一项多中心的临床随机对照试验表明,对3~7岁中度弱视(弱视眼视力于0.2~0.5之间)儿童, 遮盖治疗和阿托品压抑疗法产生的效果相似,都可作为此类儿童弱视的初始治疗。

4、其他治疗:后像疗法、红色滤光片(波长640nm)法、海丁格刷也是弱视治疗的有效方法,主要适于旁中心注视者。

视刺激
疗法(CAM)对中心凹注视、屈光不正性弱视效果较好,可作为遮盖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缩短疗程。

5、综合疗法:对于中心注视性弱视,采取常规遮盖疗法,或压抑疗法,联合视刺激疗法(CAM)、辅助精细训练;对于旁中心注视性弱视,可先采取后像、红色滤光片或海丁格刷刺激转变注视性质,待转为中心注视后,再按中心注视性弱视治疗。

也可直接常规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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