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最完整课件汇总.
国际公法学第十一章国际海洋法ppt课件
领海基线有三种:正常基线、直线基线和混合基线。
(二)领海宽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
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界限为止。
领海的外部界限是一条其每一点同基线最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
确定领海的外部界限的三种方法:平行线法、圆弧法、直线法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如因历史性所有权或其他特殊情况而有必要按照与上述规定不同的方法划定 两国领海的界限,则不适用上述规定。
包括政治、经济、地质等在内的特殊情况必须予以慎重考虑,而且要在中间 线或等距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特殊情况,以便通过谈判求得公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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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第一节 国际海洋法的发展 第二节 领海与毗连区 第三节 专属经济区 第四节 大陆架制度 第五节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及群岛水域 第六节 公海 第七节 国际海底区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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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海洋法的Leabharlann 纂与发展图中文字黑体,14pt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获得通过
(一)国际海洋法的编纂
1930年海牙国际法编纂会议
第七章海洋法 国际法课件
三、海湾
• 概念:海湾是指海洋深入到陆地而形成的明显水 曲。
• 要求:该水曲的面积大于或等于以其入口宽度为直
径所作的半圆的面积
• 法律地位:
若海湾的湾口宽度不超过24海里,湾口封闭线所 包围的水域为内水
若湾口宽度超过24海里,海湾内24海里的直线 基线所包围的水域才是内水
• 例外:历史性海湾
第四节 领海
法院认为:
• 1、科孚海峡是位于希腊科孚岛和阿尔巴尼亚海 岸之间。在和平时期各国军舰对于连接两部分公海 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具有无害通过的权利,这是 获得普遍承认和符合国际惯例的。除国际条约另有 规定外,沿岸国无权在和平时期禁止通过海峡。
• 2、与此同时,法院又一致认为,英国军舰在
1946年11月的扫雷活动,这是在阿尔巴尼亚的领水 内并违反其意愿的情形下进行的,国际法不允许外 国军舰不经一国同意而在其领海内收集证据,这破 坏了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的主权。
第三节 内水
一、内水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 内水是一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水域,包括
一国的港口、海湾、内海峡、河口以及其他位于 海岸与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
• 内水是一国领水的一部分,沿海国对其具有同
领陆一样的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二、港口
• 海洋法上的港口是指在海岸线上具有天然
条件和人工设备而便于船舶停泊和上下客 货的海域。包括陆域(如码头、仓库、船坞) 和水域(如航道)两部分。
一、领海的概念
•
领海是一国领海基线以外毗邻一国领陆或内水的一定
宽度的海水带。
二、 领海的宽度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
海宽度,直至从按照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 的界限为止”
《国际法》课件10——海洋法.ppt.Convertor
第二部分国际法分论1第十章海洋法第一节概说第二节海域的划分第三节内海第四节领海第五节毗连区第六节专属经济区第七节大陆架第八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2第十一章海洋法第九节群岛水域第十节公海第十一节国际海底区域3第一节概说一、海洋法的概念二、海洋法的历史发展三、海洋法的编纂四、中国的海洋立法4一、海洋法的概念海洋法就是规定海洋各个海域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并调整各国在其中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是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海洋法的内容主要包括:1、区划各种不同的海域;2、确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3、规定在海洋中的各种活动;4、明确各国在海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5二、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发展(一)公海和领海制度的确立在古罗马时代,海洋被认为是“共有之物”,各国都有利用海洋的权利。
随着罗马势力的扩张,出现了罗马统治者对海洋拥有管辖权的主张;进入中世纪以后,封建君主如同对于土地一样,也对海洋提出了领有权或者主权主张。
进入资本主义发展时期,资本主义国家出于追求巨大的航海贸易利益,提出了海上自由航行的要求,1609年格老秀斯发表了《海洋自由论》,提出了海洋自由原则,至19世纪上半叶,法、英、美、俄等当时的大国都接受了公海自由自由原则,公海制度由此形成。
17世纪初意大利学者真提利斯提出了国家领土包括毗连的海域的主张,开始形成领海的概念,从而将海洋区分为领海和公海。
之后,荷兰学者宾刻舒克提出了陆地上的控制权“以其炮火射程所及的范围为限”的主张,即所谓“大炮射程论”,进而确定领海宽度为3海里。
二、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发展至19世纪上半叶,在公海制度形成的同时,由沿海国对其沿岸一带狭窄海域行使主权的领海制度也逐渐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直至20世纪中叶,国际海洋法一直把地球海洋基本上分成领海和公海两部分,因此,有“领海以外即公海”之说。
(二)大陆架和200海里海洋权制度的确立第二次大战结束以后,国际海洋法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沿海国的管辖权不再局限于领海,而是扩展到了原先实行公海制度的广阔海域。
国际法课件7章第七章 海洋法
第二节 基线
二、群岛基线 (一)群岛和群岛国的定义 (二)群岛基线的划定
第三节 内海水
一、内海水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1. 内海水是指一国领海基线内的一切水域。它包括 一国的港口、海湾和海峡以及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 的海域。 2. 内海水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1)所有外国船舶不得驶入内海; (2)外国商船如获准进入内海,必须驶入指定的港 口并遵守该国的有关法律和规章; (3)对于遇难或基于履行条约义务或按照国际公约 规定行事的目的,外国商船被允许驶入内海时,要 遵守沿岸国的法律; (4)在内海中不得享有无害通过权。
海洋法的编撰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一次海洋法会议:1958年2月24日在日内瓦召开 会议通过了4个公约:《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公海 公约》、《捕鱼与养护生物资源公约》和《大陆架公约》 第二次海洋法会议:1960年3月17日在日内瓦举行 争议较大,未获任何结果
第三次海洋法会议:1973年12月3日在纽约开幕,历时9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当代第一部国际海洋法典 海洋宪章
第四节 领海与毗连区
(三)领海的外部界限 1. 平行线法 2. 共同正切线法 3. 交圆法 (四)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领海的分界线 一般以中间线为界
第四节 领海与毗连区
二、领海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一) 沿海国对领海的主权权利 1、属地优越权 2、捕鱼和开发利用领海内资源的权利。 3、对领海上空的专属权利。 4、制定和颁布有关领海内的规章制度的 权利。
古代 “共有之物” 海上霸权
殖民帝国
扩展贸易
分割可利用资源
第一节 海洋法概述
国际法课件(完整的备份)
我国《领海与毗连区法》中规定了对外国军舰 的批准制度。“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海,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 它还规定,外国船舶通过我国领海,必须遵守 我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我国的和平、安全和 良好秩序。我国政府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以防止对领海的非无害通过。
三、毗连区 毗连区制度的历史比较久远,其产生的主要原 因是沿海国为了自己实际利益的需要,希望将 其某些权利扩大到领海之外的一定区域。 指领海以外邻接领海,沿海国在其中对特定事 项行使必要管制的一带海域。这些事项包括: (1)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海关、财 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2)惩治在 其领土内违犯上述法律和规章的行为。实践中 有的国家还对安全、污染等实行管制。
第一节 概况
一、国际海洋法的概念 海洋对人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国际海洋法是关于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 和调整国与国之间在海洋活动中发生的 种种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是当代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各种海域的 法律地位及其制度;
(2)国家在不同海域中的权利和义务; (3)各国在利用海洋方面应进行的合作 和共同遵守的规则,以及争端的解决方 法等(海上武装冲突的法律规范属于战 争和武装冲突法,不包括在作为平时法 的国际海洋法范围中。) 二、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和编纂
沿海国可以在其领海内采取必要的界限 以防止非无害的通过,但沿海国不应妨 碍外国船舶无害通过领海。 沿海国还应将其所知的在其领海内航行 有危险的任何情况公布。 军舰是否有无害通过权?
1958年《领海与毗连区公约》第14条中规定, 所有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对于该 条款有三种解释: 1. “所有船舶”在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包 括军舰; 2. “所有船舶”仅指商舰,因为如果军舰也享 有这种权利,应有明确规定; 3.《公约》对此问题未做规定,因此是习惯法 的问题。1982年的《海洋法公约》中沿用了 1958年公约的规定。反对国可保留或做解释性 声明。
中职教育-国际法学(北大版)课件:第5章 国际海洋法.ppt
1973年12月3日,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在纽约开幕。 这是国际法历史上参加国家最多,历时最长的国际法编纂 会议。通过了由17个部分、320条构成的《联合国海洋法 公约》和9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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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海上的管辖
(一) 船旗国管辖 (二) 普遍管辖 (三) 所有国家进行合作以制止下列非法行为 (四) 登临权(right of visit) (五) 紧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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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国际海底区域
一、 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二、 国际海底区域的勘探和开发制度 三、 国际海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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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和法律地 位
海底区域,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又称“区 域”,是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 底土。
“区域”向所有国家开放,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 国,专为和平目的利用,不加歧视。“区域”内 的活动,应为全人类的利益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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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海底区域的勘探和开发制度
国际海底区域的勘探和开发,由国际海底管理局 予以安排、进行和控制。
第五章 国际海洋法
第一节、国际海洋法的概念、历史发展及编纂 第二节、内水、领海、毗连区 第三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 第四节、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第五节、公海 第六节、国际海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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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海洋法的概念、 历史发展及编纂
一、 国际海洋法的概念 二、 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发展 三、 国际海洋法的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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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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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内水、领海、毗连区
一、 内水 二、 领海 三、 毗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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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水
(一) 内水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二) 海湾 (三) 港口
国际法第八章.ppt
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大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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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分论 第八章 国际海洋法 13
第八章
国际海洋法
ChapterⅧ Law of The Sea
第八章 国际海洋法
( ChapterⅧ Law of The Sea )
摘要:海洋法是现代国际法一个重要的部门
法,它规范了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以及各国 从事海洋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规则和制度。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 立了海洋新秩序的法律框架。
缘各岛和各干礁最外缘各点的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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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分论 第八章 国际海洋法 10
第三节 内海和领海
( ) Section 3 Internal Waters and Territorial Sea 一、内海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内海包括港口、海湾、河口等,…… 港口(port )是指在海岸线上具有天然条件和人 工设备而便于船舶停泊和上下客货的海域。
1982年《海洋法公约》,…… “公平原则”(equitable princi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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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大陆架案”
the North Sea Continental Shelf Case
第二编 分论 第八章 国际海洋法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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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分论 第八章 国际海洋法 18
“ delimitation is to be effected by agreement in accordance with equitable principles, and taking account of all the relevant circumstances, in such a way as to leave as much as possible to each Party all those parts of the continental shelf that constitute a natural prolongation of its land territory into and under the sea, without encroachment on the natural prolongation of the land territory of the other”
国际法学课件第7章 国际海洋法
1996年公布领海基线
二、 内 水(internal waters)
(一)内水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海洋法上的内水是领海基线以内的所有海域:包括邻接海岸之间的 水域、海岸的港口、海湾和海峡。内水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 它与陆地领土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沿海国对其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 主权。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1、一切外国船舶非经沿海国许可不得在其内水航行。 2、外国商船如获准进入一国内水,应遵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 该国指定的港口。 3、在和平时期,外国军用船舶必须经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手续,才 得进入一国的内水。战争时,中立国家的军舰必须得到许可方可进入 沿岸国的内海。军舰在滞留时享有豁免权,沿岸国不得为执行搜查、 逮捕或其他强制措施而进入军舰内部。 4、沿海国对于进入其内水的外国船舶得行使属地管辖权。 使用直线基线法确定领海基线,而使原来不是内水的区域被包围在 内成为内水的情况下,在这种水域内,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
• 中国的渤海湾湾口宽度为57海里,自
古以来该湾就在中国主权控制之下, 带有历史性海湾的性质,历史上一向 被承认为中国的内水。渤海湾湾口有 一系列的岛屿,将湾口分为8段,最宽 的湾口只有22.5海里。因此,将这些 岛屿相连划直线基线,渤海湾仍属中
和大陆架法》
第二节 领海及毗连区
• 一、基线 • 为了测算沿海国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
宽度,需要有一条起算线。这条起算线就称为基线,
• 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是内水,基线向海一面的海洋因
法律地位的不同而区分为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 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海域。
• 国家在不同范围的水域内行使不同的权利。 • 由于基线决定着内水的范围,所以如何划定基线对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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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海
a.概念和法律地位
b.宽度和界限 第三次海洋会议经过多次的反复磋商、讨论之 后,终于在公约中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 海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 十二海里的界限为止”。根据统计,世界上有117 个国家实行了12海里的领海宽度,包括中国。
公约同时规定: 在领海内,潜水艇或者其他潜水器, 必须在海面上航行并展示其国旗。
•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海洋法上的问题, 事实上,事后中美双方谈判时争议的焦 点在于:
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即美国间 谍飞机是否有在中国专属经济区上空飞 越的自由。
•
• 国际海洋法的概念:
• 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关于各种海域的 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国家之间在海洋活动中 发生的各种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渤海湾
哈德逊湾
12海里
领 毗 内 海 领 基 线12海里 邻
200海里
专 属 经 济 区
海 海
区
海 面 划 分 简 易 图
海 洋 各 区 域 的
海洋区域的划分简易图
海洋各区域的
横截面详图
!☆ 图中有一处错误,请找出来
概念对比
☆海洋法上的大陆架
VS.
地理上的大陆架
• 二、各海域的法律地位
●内水(internal sea)
a.概念和法律地位 1.按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领海基线 向陆地一面的水域为“内水”,它构成国家 领水的一部分。
2.法律地位
b.海湾
海湾的定义: 公约规定了一个判断海湾的技术性标准:以水 曲曲口宽度为直径划一个半圆,如果这个半圆的 面积等于或小于水曲面积,该水曲就称为“海 湾”。 《海洋法公约》对此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如 果湾口之间的距离不超过24海里,则可在湾口划 一条封口线,该线所包围的水域为内水;如果湾 口超过24海里,则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海湾 内;如果湾口超过24海里,但它是包围在直线基 线范围内的,海湾仍是内水。
第五章
国际海洋法
地球表面的陆地与海洋
陆地面积1.5亿平方公里 海洋面积3.6亿平方公里
引导案例:中美南海撞机事件
•
• ● 2001年4月1日愚人节,一架美国高度精 密的EP-3间谍飞机,在南海中国专属经济区 上空进行军事侦察,中国派出2架歼-8II战斗 机进行监视和拦截,其后间谍飞机与中国的 一架战斗机相撞。中国战机坠毁,飞行员王 伟失踪。美国间谍飞机受损,迫降海南岛机 场。
2.无害通过权 无害通过权(right of innocent passage) 的意 义是: (1)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 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因此,这一权利仅仅 限于船舶,不包括飞机; (2)通过是指为了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 为了驶往或驶出内水而通过领海的航行。这种通过 应当维持不停的迅速进行,在遇到不可抗力或为救 助遇险等情况才可以停船或下锚。 (3)无害的意思是指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 好秩序或安全。
1.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
(1)沿海国的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 (2)沿海国对其领海享有属地优越权,因而对于 领海的人和事物(除《海洋法公约》或国际法的限制 外)行使排他权。 (3)沿海国对其领海内的一切资源享有专属权利, 其他国家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开发和利用。 (4)沿海国有制定和颁布有关领海内航行、卫生、 缉私、移民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的权利。 (5)沿海国有义务使外国的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
☆正常基线VS.直线基线
我国的基点与基线
山东半岛与钓鱼岛的领海基线
英挪渔业案
——直线基线的确立和承认
1935年7月12日,挪威国王颁布一项敕令,宣布
4海里专属渔区。该海域以连接挪威沿岸外缘的高地、 岛屿和礁石(即“石垒”)上的48个基点之间的直线 基线向海平行划出。这些基点之间的距离有的超过10 海里,其中最长的达44海里。英国反对挪威划定基线 的方法,认为直线基线法违反了国际法。在外交谈判 失败后,由于多艘英国渔船被挪威逮捕,英国于是在 1949年9月28日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
•
基本法律文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94年生效)
本章主要讲授内容
• • • • • 一、海洋各海域的划分 二、各海域的法律地位 三、海洋划界问题 四、练习与巩固 五、海洋法热点问题探讨
• 一、海洋各海域的划分
1.两个基本概念:基线与海里
a.基线
测算沿海国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及大 陆架宽度的起算线。基线向陆地的一面的海 域是内水,向海的一面是领海。
领海的外部界线是一条其每一点同基线最近点 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在国际法的实践中,一 般用以下方法划定这一外部界线:(1)平行线法; (2)共同正切线法。当沿海国采用直线基线时,以 每一基点为中心,以领海宽度为半径向外划出一系 列的半圆,然后划出每两个半圆之间的共同正切线, 为领海的外部界线;(3)交圆法。在沿海国采用正 常基线时,在基线上选出某些点为中心,以领海宽 度为半径向外划出一系列的半圆,然后将各交点之 间的弧连接成一条弧线,即为领海的外部界线。 无论使用何种方法划出的外部界线实际上都是 与领海基线基本平行的一条线。
海湾示意图
A
C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D
B
●历史性海湾
所谓历史性海湾是指海湾的湾口宽度远远大 于24海里,但是在历史上一向被公认为沿海国的 内水的海湾。
判断历史性海湾的基本标准是:
有关国家对该水域在长时期内行使主权,并且 其他国家默认了这一事实。
常见的历史性海湾有中国的渤海湾(湾口宽度 57海里),加拿大的哈德逊湾(50海里),俄罗 斯的大彼得湾(120海里)
海 里 的 定 义 ( 增 加 内 容 )
1/60°所对应的地球 表面弧长即为1海里
b.
1/60°
地球横截面
意 的海 思 上 为 航 “ 速 单 1 海 位 里 “ 小 节 时 ” ”
/
2.海域的划分
●内水(internal sea)
●领海(territorial sea)
●毗连区(contiguous zone) ●专属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 ●大陆架(continental shelf) ●公海(high sea) ●国际海底区域(international sea bed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