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建【2015】91号文

合集下载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城建〔2015〕192号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城建〔2015〕192号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城建〔2015〕192号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11月6日武汉市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273号)和市消安委《关于印发<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消委〔2015〕15号)的工作部署,市城建委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结合行业职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实现全市建设工程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的目标,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及“两会”期间全市建设工程火灾形势整体平稳,为“四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市城建委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夏平副主任任组长,建管办杨凡主任任副组长。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1.06•【字号】武城建〔2015〕193号•【施行日期】2015.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5〕193号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实施“净地蓝天”行动的要求,持续推进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现就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治理的组织领导空气质量关系民生、关乎城市形象,开展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硬任务。

当前我市空气质量状况有所改善,但是面临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各单位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按照“一年做几件事,两、三年做成一件事”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市城建委成立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林文书主任任组长,夏平副主任、建管办杨凡主任任副组长,建管办、质安处、安全站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站,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各区建设局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相关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各施工现场项目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责任体系,施工扬尘控制的各项要求要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奖惩措施明确。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一)严格落实裸露土方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固化、绿化处理;市政道路铺装、管线施工要做到收工清场,留存建筑垃圾及待处理花坛裸土应及时覆盖,逐步实现绿色防尘网布的全覆盖。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7.29•【字号】武城建安许审示[2015]8号•【施行日期】2015.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结果的公示武城建安许审示[2015]8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省住建厅《关于下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批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14]129号)及市城建委《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4】171号)文件,我委对武汉第五建工集团劳务有限公司等116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

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7日。

企业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民之家市城建委D区17号行政审批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报送至市民之家市城建委2A021室。

窗口电话:65770200 市城建委2A021室电话:65770093附件: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结果公示2015.7.29 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结果公示序号流水号单位名称主项资质审查意见1201501140001294武汉第五建工集团劳务有限公司砌筑作业分包壹级同意2201503170005763武汉辉宏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不分等级同意3201503200006117武汉市华中化工医药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同意4201504010007331武汉长江航道救助打捞局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同意5201504020007461武汉企发绿化道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同意6201504080007988武汉中电联科技有限公司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同意7201504200009360武汉市今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抹灰作业分包不分等级同意8201504240010077武汉威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木工作业分包壹级同意9201504300010780武汉东阳建筑劳务咨询有限公司模板作业分包壹级同意10201505070011475武汉奇力源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同意11201505110011850湖北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同意12201505110011892武汉安雅饰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同意13201505130012101武汉德华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砌筑作业分包壹级同意14201505150012413太平洋国际装修工程(武汉)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贰级同意15201505180012569武汉鑫世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同意16201505260013628湖北江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同意17201505280014069武汉市冉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不分等级同意18201505290014140武汉市永鑫生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不分等级同意19201505290014145武汉祥远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砌筑作业分包壹级同意20201506030014514湖北楚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砌筑作业分包壹级同意21201506050014914武汉珀尔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同意22201506050014822湖北东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混凝土作业分包不分等级同意23201506080015034武汉市鑫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砌筑作业分包贰级不同意。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19•【字号】•【施行日期】2018.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委),市审查办,各相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市城建委拟于近期开展2018年下半年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联合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企业资质的检查(一)检查相关依据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令第160号);2.《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3.《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令);5.《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14〕9号)。

(二)检查形式及内容1.检查形式采用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利用双随机系统在市属勘察设计企业中按10%比例随机抽取;在全市图审机构中按30%比例随机抽取。

2017年及2018年中期已受检的勘察设计企业和图审机构本次不检查,在承诺期限内未补齐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人员及受到投诉的勘察设计企业和图审机构在本次检查范围内。

2.检查内容勘察设计企业和图审机构的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达标、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是否健全等。

(三)企业需提交的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具体见附件1。

(四)检查安排12月20日-24日,受检企业将书面检查资料递交到武汉勘察设计大厦一楼(台北路106号)。

12月26日-27日,组织专家对书面材料进行评审。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9.21•【字号】武城建规〔2017〕7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各区建设局,在汉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市〔2017〕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函〔2016〕18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就我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试点,分阶段、分步骤推行BIM技术。

到2018年底,制定推行BIM技术的政策、标准,建立基础数据库,对装配式建筑采用BIM技术进行试点,试点BIM 技术建设项目监管方式,总结BIM技术应用情况。

到2019年6月底,全部装配式建筑优先采用BIM技术。

到2020年末,以下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设施、保障性住房、交通设施、水利设施、标准厂房、市政设施等项目);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社会资本投资额(建安造价)在6000万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本市主要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普遍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并与企业的管理系统等信息技术配套使用,力争我市BIM技术应用和企业信息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5.22•【字号】武城建〔2015〕91号•【施行日期】2015.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城建〔2015〕91号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建管相关站办: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认真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建办〔2015〕70号)要求,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2015〕12号)工作安排,现将《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5月22日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认真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建办〔2015〕70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2015〕12号),为认真落实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工程施工中各类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危大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加强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的组织和管控,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危大工程按照规定组织施工,巩固和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部位重大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的通知各区(开发区)城建局及相关单位:为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 1319-2021)的通知(鄂建文〔2021〕14号)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城建规〔2020〕1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自2021年8月1日起,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开始执行湖北省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 1319-2021)(以下简称《绿建标准》)。

2021年8月1日之前提交审查的施工图文件应优先执行《绿建标准》,8月1日(含)之后提交审查的施工图文件应严格执行《绿建标准》。

二、建设单位依法对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工程施工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技术措施要求。

应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工程联合验收前编制相关技术实施情况的自评价报告,按标准规范规定的验收程序组织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装配率指标专项验收,并负责填报《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信息表》(见附件3),其专项验收资料纳入工程档案资料。

三、设计单位应根据《绿建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标准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应编制设计专篇,设计专篇应涵盖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设计内容。

装配式建筑设计还应符合规划方案中批复的外墙装配式方案和国家、省、市规定的装配式建筑主要指标要求,其设计深度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1.07•【字号】•【施行日期】2017.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56号)、《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行为,强化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数据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市城建委起草了《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市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意见,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档,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书面意见邮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5号,邮编:430023;电子文档发送邮箱whsgwjsglz 。

联系人:左文正联系方式:83350770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以下简称“竣工测量”)行为,归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数据,及时更新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城市管线信息平台”)地下管线数据库信息,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现势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及竣工测量数据归集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平台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城建〔2014〕219号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城建〔2014〕219号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城建〔2014〕219号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至2016年8月份,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现将《武汉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两年行动取得实效。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0月10日武汉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建设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及省住建厅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坚决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规范建筑业企业行为,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22•【字号】武城建〔2016〕191号•【施行日期】2016.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区建设局,各平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管理水平,着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接受中央环保督察,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百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整治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

二、整治内容对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检查标准(2016版)》(市城建委[2016]54号文件附件1)开展集中整治。

(一)严格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加强围挡封闭管理,保持围挡(墙)齐整、牢固无脏污破损;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材料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地面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及时清理、覆盖或绿化非作业区裸露土方;处于收尾阶段的工地要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严禁高空抛撒和焚烧建筑垃圾;加大现场道路与场地清扫保洁,严控场区扬尘。

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二)开展出土工地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出土工地出门车辆冲洗设施的设置,配备自动冲洗机和高压冲洗枪,设置冲洗检查平台,冲洗检查点与工地大门要保持必要的缓冲距离,并设置止、排水沟和沉淀池;足额配备保洁人员,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加强车轮、车厢冲洗,保持车辆洁净出门,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三)强化市政施工扬尘治理。

结合市政施工周期长、工序转换多、线性占道施工等特点,严格落实管线施工、倒边施工的封闭打围,严禁随意开口;留存渣土严格覆盖措施;结合现场条件,合理设置车辆冲洗点,铺设毡布,加强人工冲洗,严禁污染路面;提高临时道路建设标准,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加强工地周边范围清扫保洁力度,定期清洗工地围挡和基脚,防止积灰积尘。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市城建委推进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市城建委推进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市城建委推进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1.30
•【字号】武城建〔2018〕91号
•【施行日期】2018.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市城建委关于印发
《市城建委推进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武城建〔2018〕91号
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603号)和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鄂建办〔2018〕38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市城建委推进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如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委建管办。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第一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督查暨全市在建工程防汛检查情况的通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第一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督查暨全市在建工程防汛检查情况的通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6年第一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督查暨全市在建工程防汛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6.24•【字号】武城建〔2016〕125号•【施行日期】2016.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市城建委关于2016年第一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督查暨全市在建工程防汛检查情况的通报武城建〔2016〕125号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市城建委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督查的通知》(武城建〔2016〕100号)和《市城建委关于做好全市在建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6〕101)工作安排,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于5月24日至5月26日,成立6个检查组,由市城建委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了2016年第一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督查。

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督查采取听汇报、看档案、查现场的方式进行。

督查组听取了各区工作情况的汇报,随机抽查区管在建项目。

对在建项目的相关档案和检查记录,以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体情况、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共抽查在建工程25个,责成区站下达隐患整改单7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区建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二、近期工作情况(一)积极动员部署,传达工作要求。

按照《市城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武城建〔2016〕91号)、《市城建委关于春节后复工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城建委关于做好全市在建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要求》、《2016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承诺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武汉市城建委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土方施工专项治理月工作方案》、《全市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达标月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由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时间节点,结合日常的监督巡查检查,及时将文件精神向参建单位进行了传达、布置,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完善二环线交通配套项目建设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武城建〔2015〕143号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完善二环线交通配套项目建设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武城建〔2015〕143号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完善二环线交通配套项目建设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正文:----------------------------------------------------------------------------------------------------------------------------------------------------市城建委关于加快完善二环线交通配套项目建设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武城建〔2015〕143号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二环线规划及交通配套项目建设,狠抓落实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项目的主要内容根据2015年8月4日市委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的《二环线交通改善方案》,共需完善配套建设项目49项,包括原已列入城建计划并须加快完善的项目42项,新增列入城建计划项目7项,计划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全部建成。

二、项目的责任分工及建设目标根据建设时序的统筹安排,计划2015年完工24项(其中新增2项),2016年完工9项(其中新增2项),2017年及以后完工16项(其中新增3项)。

具体建设责任分解如下:(一)2015年完工24项:城投公司负责8项;地产集团负责1项;江汉区负责4项;汉阳区负责5项;东湖开发区负责1项;市交管局负责1项;地产与江汉区共同负责1项、与光投公司共同负责1项;城投公司与武昌区共同负责1项、与地产集团共同负责1项。

(二)2016年完工9项:城投公司负责2项;地产集团负责1项;江汉区负责4项;汉阳区负责1项;武昌区负责1项。

(三)2017年及以后完工16项:城投公司负责2项;地产集团负责4项;航发集团负责1项;中央商务区控股集团负责1项;商务区股份公司负责1项;江岸区负责2项;江汉区负责1项;武昌区负责2项;洪山区负责1项;城投公司与武昌区共同负责1项。

(上述49项项目建设责任及分年度完工目标详见附表)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市区联动。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1.07.28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城乡建设领域发展环境,现将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整理结果公布如下: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截至目前,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中:11件继续有效(其中1件拟修改,1件拟废止),7件失效。

(详见下表)
失效的市城建局规范性文件(7件)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2021年7月28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4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4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4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7.18•【字号】武城建〔2014〕139号•【施行日期】2014.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4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在企业自查和各区检查的基础上,市城建委根据季度检查制度的规定,对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6月25日至27日,市城建委成立由委领导带队的7个督查组,并邀请起重机械方面的专家,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起重机械情况,以及各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

此次共检查市、区在建工程项目76项,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158处。

对区建设局下达执法建议书15份,责成区建管站(安全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3份,局部停工1份。

未下达执法文书的工程项目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由各区负责督促企业及其工程项目整改落实。

通过检查,各区基本能够按照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结合实际,全面明确目标,强化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该项检查工作,确保了监管责任落实。

(一)市、区积极部署相关工作。

各区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根据市城建委检查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辖区阶段性工作要点或方案,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

市城建安全站于6月5日,按照江北、江南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分三片组织市管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对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动员部署。

(二)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绝大多数工程参建各方均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开展项目安全生产自查整改、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预防起重设备和高大模板坍塌等专项整治工作。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下达我市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下达我市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下达我市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22•【字号】武政办〔2015〕123号•【施行日期】2015.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下达我市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下达我市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方案》(以下简称《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明确责任,全面推进。

《责任分解方案》工作任务涉及多个部门,列在首位的部门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要主动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明确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支持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点工作的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认真履责,严格督办。

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在每季度末将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分别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层层深入,狠抓落实。

各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下同)要参照《责任分解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要以制度作保障,强化措施落实,把目标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加以改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精细化的工作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22日省下达我市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完成省人民政府与我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务,强化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订如下责任分解方案。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武汉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技术规定》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武汉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技术规定》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武汉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技术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7.23
•【字号】武城建〔2015〕121号
•【施行日期】2015.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市城建委关于发布《武汉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技术
规定》的通知
武城建〔2015〕121号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推进管线与道路同步建设,市城建委组织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了《武汉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技术规定》(编号:WJG221-2015),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我
市施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反馈(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5号武汉建设大厦;邮编:430023;传真:027-********),以供修订时参考。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7月23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4.29•【字号】武城建〔2015〕74号•【施行日期】2015.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市城建委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5〕74号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委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鄂建办[2015]42号),全面落实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职责,积极推进全市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市、区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 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鄂建办[2014]51号),结合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常设专业委员会,搭建工作平台,定期研究部署全市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一把手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年度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岗、明确到人。

二、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一)市、区各部门应当积极响应省住建厅推行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计分扣分制度,对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行为的项目进行扣分,并曝光公示,将屡教不改的企业纳入消防安全“黑名单”。

(二)市、区各部门应当建立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制度,结合本行业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消防隐患进行抽查,并督促项目按要求进行整改。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春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情况通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春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情况通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春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情况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4.23•【字号】武城建〔2015〕71号•【施行日期】2015.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市城建委关于2015年度春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情况通报武城建〔2015〕71号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市城建委关于做好春节后全市建设工程复工检查的通知》(武城建〔2015〕36号)安排,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于3月31日至4月2日,成立5个检查组开展了2015年度春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抽查了各区建设局组织开展春节后复工检查情况,以及《市城建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武城建〔2015〕1号)文件的落实情况,结合此次检查还开展了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市、区在建工程33个,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198处,下达执法建议书5份(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主要工作情况(一)开展春节后复工检查情况。

据统计截至3月30日,全市在建工程1811项,市、区建管部门按照春节后复工检查的要求,共开展检查3739次,共计出动9918人次,查处各类隐患6156处,下达限期整改807份,停工整改单28份。

(二)开展模板支撑和脚手架专项检查情况。

市、区建管部门按照市城建委开展春节后复工检查的有关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模板支撑和脚手架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高大模板支撑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如武昌区邀请专家对辖区内110台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了专项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危大工程企业自查自纠检查统计表
填报企业(盖章):
企业所在辖区:市(州)区(县)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段:2015年月日至月日,检查时间月日
注:1、企业承建项目按“xx市xx县xx项目”填写。

企业承建的所有项目都必须写报。

2、检查情况填写企业检查各个项目受检查时施工进度、涉及的危大工程
—1 —
种类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附件2
危大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检查统计表
项目名称:施工许可证号:
项目所在辖区:市(州)区(县)
建设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号:
总承包单位(签章):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号:
监理单位(签章):
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号:
项目联系电话:
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企业1:
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企业2:
填报时间段:2015年月日至月日,填报时间:月日
—2 —
—3 —
—4 —
附件3
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
审核人:联系电话: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5月22日印发
—5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