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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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战争
宗教战争是战争中的一个类别,泛指以宗教名义进行的战争。
宗教战争由于宗教原因或宗教目的所引发,或者宗教武装势力之间发生的战争。
宗教战争也是宗教斗争中的一种形式。
在西方国家,宗教战争是常见的历史现象。
而在东方国家,则相对罕见。
简介
在古代,宗教战争以欧洲、阿拉伯国家为甚。
中世纪时,在欧洲基督教已不单纯是意识形态,而且逐渐成为封建统治阶级中的强大的政治力量。
教会把哲学、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都置于神学控制之下,有权直接调动军队来镇压和屠杀异端分子。
宗教影响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几乎每一个人都是基督教徒。
在阿拉伯穆斯林国家,宗教与政治是合为一体的。
伊斯兰教从7世纪初创立起,就奠定了政教合一体制的基础,宗教领袖就是政治领袖。
在这种情况下,各种阶级的和民族的政治斗争,也往往都是以宗教斗争的形式进行,由此产生一系列宗教战争。
欧洲历史
宗教改革期间,新旧教徒尚不知宽容,常藉异端之名,彼此迫害,再加上各国间复杂的政治关系与利益的纠葛,致使欧洲在十六、十七世纪间战争不断,这些战争也常披着宗教的色彩。
例如:西班牙为了保护其与美洲之间的贸易独立地位,派遣“无敌舰队”征英,便是以捍卫旧教,讨伐新教为名。
最惨烈的一场宗教战争莫过于“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一开始只是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的新、旧教争执,起因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镇压境内的新教徒,激起波希米亚(Bohemian)新教徒的叛变,并意图寻求独立。
后来丹麦、瑞典、法国等也都因为各自的利益而加入了战团,最后竟演变成全欧洲的大战争。
西元1618年,信仰新教的波希米亚人民发动判变之后,当时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二世迅速派兵镇压,事后并迫害新教徒,下令废止一切宗教自由。
波希米亚战争的结果,让英国、荷兰、瑞典、丹麦等新教国家感到震惊,担心旧教的势力会因此而壮大,有意派兵干涉。
丹麦在英国的支持下,在1625年派出六万大军,进军神圣罗马帝国。
表面上,丹麦是同情神圣罗马帝国的新教徒,实际上,争取新领土才是丹麦出兵的主因。
波希米亚贵族出身的华伦斯坦(Wallenstein)意识到这是一个攸关国家存亡的战争,乃自费招募军队,力阻丹麦侵略国土。
1629年,两军讲和,签订了《律贝克和约》(Peace of Lubeck)。
战事至此,旧教徒占尽上风,斐迪南二世趁胜追击,颁布一项法令:要求新教徒归还在西元1552年之后所取得的教领地及教产。
丹麦失败后,西元1630年,因为对神圣罗马帝国的势力进出波罗的海同样感到不安的瑞典,也组织了一支新教军向神圣罗马帝国宣战。
素有“北欧雄狮”之称的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Gustavus Adolphus)是位军事天才,他以“步兵五列,骑兵四列”的新战法大败神圣罗马帝国的军队,正当战事顺利推进之际,阿道夫却惨遭大炮击毙,瑞典军情告
急。
为了支援友邦,原本在幕后支持的法国也派兵加入战局。
法国虽然是典型的旧教国家,却因为想要削弱邻国—神圣罗马帝国,进而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而一直默默地支持新教国家。
当时的神圣罗马帝国唯一强大的盟邦是西班牙,因为两个国家的皇帝同为哈布斯堡家族成员,但西班牙本身的麻烦不少,征英之役失败后,还得应付国内接连独立的葡萄牙和荷兰;雪上加霜的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二世又在西元1637年驾崩,而且境内的新教徒早已明白这场战争是针对统治者哈布斯堡家族而来,因而纷纷宣布中立。
神圣罗马帝国的旧教军队只能苦撑应变。
其实早从1644年以来,参战各国的代表便在西发里亚地方开始讨论如何结束这场大战。
谈叛内容主要是由法国主导,谈叛期间,打打谈谈,一直到1648年才正式签订《威斯特伐利亚》(Treaty of Westphalia),和约中最重要的意义是承认新、旧教同获平等地位。
法国篇
法国宗教战争(法文:Guerres de religion),又名胡格诺战争。
是发生在十六世纪法国连续八次的宗教战争,最终它对十六世纪的法国造成了破坏。
战争类别
按照发生战争的武装势力的宗教类别,可以分为宗教对外战争、宗教内部战争。
1、宗教对外战争是一种宗教势力对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群(“异教徒”)进行的战争。
例子﹕十字军、圣战
2、宗教内部战争一般是同一种宗教内不同教派势力之间的战争。
例子﹕三十年战争
产生原因
不同宗教和教派之间为各自利益而进行的战争。
其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极为复杂。
通常是在宗教与社会政治生活发生密切联系的特定条件下产生的,是宗教因素与政治、经济、军事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宗教战争反映了不同社会集团的政治、经济利益的对立,本质上“是为着十分明确的物质的阶级利益而进行的”它以虔诚、狂热的宗教信仰为思想基础,以精神因素激起信徒强烈的复仇心理,使战争异常激烈和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