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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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年)

文本

沧州市城乡规划局

沧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年月

项目名称:沧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年)

委托方:沧州市城乡规划局

承担方:沧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院长:边健全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主管副院长:王中昌高级城市规划师

城乡规划编制技术专用章:

沧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员:

项目负责人:王中昌高级城市规划师

王绍煊城市规划师

项目组成员:边健全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王中昌高级城市规划师

南洪路高级城市规划师

王绍煊城市规划师

郭飞城市规划师

杨梅荣城市规划师

耿凌燕助理工程师

刘欣龙助理工程师

秦芳林助理工程师

鄢芮助理工程师

李建睿助理工程师

任秀婷助理工程师

王猛助理工程师

合作方:沧州市城乡规划局

项目组成员:杨万众副局长

满勇副调研员

周雅清城乡规划科科长

苏怀军市政规划科科长

乔广卷城乡规划科副科长

刘涛城乡规划科科员

徐颖城乡规划科科员

贺艳城乡规划科科员

梁丙周城乡规划科科员

高猛市政规划科科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缓解愈发突出的停车问题,需要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弥补公共服务的短板,增加有效停车设施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等有关规定,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为前提,分区域满足停车需求,引导理性拥车和合理用车。

2、以停车设施布局引导动态交通分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系统。

3、优化停车供给,逐步形成“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总体格局。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重点为中心城区核心区。其中:

中心城区面积为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核心区为朝阳街永济路黄河路千童大道围合区域,面积为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次专项规划为近远期规划,近期为—年,远期为年。

第二章停车发展趋势

第五条发展策略

、停车设施供应分区化

在停车设施的供给上,以城市停车需求现状为依据,细化分区,针对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停车供给策略。

一类区为限制供应区,位于核心区,现状停车需求高,配建停车欠账严重,

路内与路外停车供应与需求严重不均衡,对停车位供给适度控制,通过停车需求管理适度控制机动车的使用,鼓励公共交通发展。二类区为适度供应区,主要包括核心区外围区域和高铁周边地区,现状停车供需矛盾小,提高停车设施供给,结合交通枢纽布置停车场以截留进入限制供应区的车辆。三类区为弹性指导区,主要为其他地区,现状停车供需矛盾尚未显现,可适度满足停车需求,考虑城市发展需要,采取高标准配建停车设施,基本依靠配建车位解决停车需求,前瞻性的提前预留停车设施用地

表停车设施发展分区规划条件

第三章路外公共停车场

第六条布局方案

沧州市城市核心区,主要包括永济路永安大道黄河路千童南大道围合区域。沧州市核心区是目前人口、就业岗位密度最高,出行最集中的区域,居民出行和机动车出行大部分集中于该区域,城市主要交通矛盾也集中于该区域内的东西向交通走廊以及相邻周边道路上。由于旧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却相对滞后,停车设施与机动车保有量之间的供需比例进一步失衡,导致停车难、乱停车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运行和居民生活环境。

核心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方案提出的总体思路为:结合沧州市核心区停车现状和上面的分析,对于沧州市核心区公共停车设施的近期规划与建设,主要结合区域现有土地规划,在现状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优先建设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上土地资源增设停车泊位,扩大停车场总体服务范围,提高停车泊位使用率,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同时,尽可能恢复已建停车场的功能,扩大停车供给。远期规划与建设在结合停车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在满足居民出行基本停车需求的同时以停车供给引导居民出行线路与出行方式的选择,充分利用地下资源,鼓励多种停车设施供给方式。

规划路外公共停车场处,提供泊位约万个,公共停车场设置形式主要包括与公建合建、广场改造、独立占地、绿地改造、结合地块改造等。

()落实总规、控规中的停车场用地

本类停车场为独立用地停车场,共处,共计万个泊位。

()结合规划绿地,建设地下停车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本类停车场为绿地改造公共停车场,共处,共计设置万个泊位。

()结合现有广场,建设地下停车设施

规划广场改造设置公共停车场处,共计万个泊位。

()结合地块改造,提前预留停车场地

共规划变更用地性质为公共停车场用地共处,共计规划万个泊位。

()结合项目建设,联合建设地下停车场

规划结建设置公共停车场处,共计规划万个泊位。

第四章路内停车设施

第七条布局原则

路内停车应考虑道路宽度条件的条件,主要设置在支路、交通负荷较小的次干路上,避免对道路交通产生过多的影响。同时,与路外停车设施相协调,随着路外停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路内停车应当做相应的调整。

第八条路内停车设置影响因素

路内停车原则上主要承担临时性短暂停车功能(其设置规模不宜过大),属公共停车场及配建停车场的补充形式,不作为主要停车场模式之一。其设置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路内停车需求总量;

②路内停车时间分布;

③路内停车空间分布;

④路内停车管理政策;

⑤道路条件和形式;

⑥路边停车对道路的影响;

⑦停车收费方式。

第九条路内停车的特点及作用

路内停车是利用城市道路空间进行停车的场所,主要设置在支路、交通负荷度较小的次干道上以及有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上,其规模主要由停车需求、道路形式、道路交通流量和交通管理情况等因素决定。

路内停车主要提供短时间停车,所以路边停车需求数量可以按照区内不同时段可以提供路边停车的道路空间决定,需求特征根据路内停车的使用特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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