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船舶雾航安全监管
环卫船舶轮机员大雾施工详细保护措施
环卫船舶轮机员大雾施工详细保护措施在大雾天气下,环卫船舶轮机员需要采取详细的保护措施来确保安全操作。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保护措施:1. 定期检查船舶设备在大雾天气下,船舶设备容易受到损坏或故障。
为了确保安全操作,轮机员应该定期检查船舶的设备,包括引擎、传动系统、油水分离器和电子设备等。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通知维修人员。
2. 加强通信大雾天气下,通信变得更加困难。
轮机员应该加强与其他船员、港口管理人员和海事局的通信。
使用各种适当的通信设备,如无线电、照明信号和声音信号等等。
3. 充分了解路线和天气状况在大雾天气下,航行可视距离非常低。
轮机员必须充分了解船舶航行路线以及天气状况,包括风速、风向、水流和海浪等。
对天气变化要及时了解,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航行路线,保证航行安全。
4. 船舶艏向保持稳定在大雾天气下,航行时船舶可能会因为受到风、水流或其他影响而偏离航行路线,轮机员应该时刻掌握船舶的艏向状态。
如果发现偏移,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船艏向,保持稳定。
5. 加强安全意识在大雾天气下,操作环境危险系数增加。
轮机员应该加强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惕,注意观察船舶的各种指标,如船速、发动机功率、轴扭力等。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该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
6. 增强人员防护大雾天气下,湿气大,空气质量差,人员容易受到感冒等呼吸道疾病的影响,轮机员应该增强防护措施,包括穿透气、防滑、防水的作业服、戴口罩等等。
7.注意调度计划,避免高峰时段作业大雾天气下,整个航运系统可能因为能见度的问题而出现高峰时段,那么在航运高峰时段有可能会造成船只停缆等待,造成航运直接损失,也会影响救援力量的调度,造成误寻人情况,应该避免高峰时段的船舶作业来保障环卫船舶和轮机员的安全。
结论大雾天气下,轮机员应该采取详细的保护措施来确保安全操作。
定期检查船舶设备,加强通信,充分了解路线和天气状况,保持船舶艏向稳定,增强人员防护等措施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风险。
琼州海峡船舶雾航安全管理
船 舶 在 雾 中 航行 , 由于 能 见 度 低 ,嘹 望 、定 位 困 难 ,极 易发生海 上 交通事故 ,造 成人 员 、船 舶 的经济 损 失 及海洋 环境 的污 染。据 统计 ,在 雾航 中发生 的船舶 碰
起 ,造成 沉船4 ,死亡 或失踪 9 ,直接 经济损 失高 达 艘 人
4 69 元 人 民 币 。 6 .万
琼 州 海 峡 水域 是 我 国 的多 雾 地 区 ,冬 春 季雾 多。
1 月至 次年4 为雾季 ,其 中2、3 2 月 月份 雾最 多 ,年 平均 雾 日约3 天 ,持续 时 间最 长可 达 1 天 。 琼州 海 峡 的海 5 3
雾属平 流雾 ,浓度 和厚 度均 很大 ,且 出现 速度快 ,曾出
琼州海峡 船舶雾舟L 几 安全管理
S f t o to fs i sn v g tn n a ey c n r lo h p a i a i g i
te o g h uSrii g ywete h n z o t tnf g a r Qi a o h
刘照 民, 康 琮
交管 或他船 联 系不畅 ,不 能及时预 警和及 早作 出危 险判
断 ,浪费反应时间而造成紧迫局面。据统计 ,在近几年琼 州海峡发生的8 起雾航 事故中,有5 起是 因为船员疏忽嘹望 造成 的,占所有事故的6 %。 3 船 员对避碰规则缺 乏正确 解读。 《 9 2 国际海 上 17 年
滚船发生连续相撞 ,四百多旅客的安全受到威胁 ,所幸没 有人 员伤亡。随着经济的发展 ,琼州海峡水上交通流越发
船 员责任 心不强 ,安全意识薄弱 ,致使船舶雾航时 ,
缺 乏对雾情的戒备 ,盲 目自信、麻痹大意。值 班人员擅 离
职守 ,疏忽嘹望或 嘹望 不认 真 ,V 或雷达 无人监 守 ,与 HF
一切为了航运安全——广东各地海事部门切实做好雾天航运安全监管
司 、 惠 州 市 金 桥 海 运 有 限 公 司 、 中海 船 舶代 理 有 限 公 司 、 惠 州 航 鹏 环 保 服 务 公 司 等 近 3 家 气 象 和 港 航 部 门 负 责 人 , 召 0 开 2 1年 度 雾 季 惠州 水 上 交 通 安 全 工 作 0O 会 议 ,分 析 近 期 天 气情 况 ,进 行 雾季 水 上 交 通 安 全 部 署 , 保 障 雾 季 船 舶 航 行 安
爽 的通 航 环 境 。 由 于 广 东海 事 局应 对 措
十 点 半 左 右 ,能 见 度 好 转 ,广 州 海 事 及
时 解 除 能 见 度 不 良 水 上 交 通 管 控 措 施 并
红 海 湾 海 事 处 向辖 区各 航 运 公 司 、码 头
业 主 、 乡 于 1 0 , 清 各 船 舶 耍 落 实 好 雾 航 安 全 措 施 , 加 O米 强 了望 ,谨 慎 驾 驶 , 以 策 安 全 。 如 发 生 水 上 交 通 事 故 ,请 及 时 拨 打 海 事 救 援 电 话 1 3 51 ” 正 是 听 到 这 样 的 警 示 , 准 备 2 9
事 执 法 人 员 针 对 雾 季 情 况 , 加 强 现 场监
频 电 话 、 手机 短信 每 隔 半 小 时 发 布 航 行 警 告 ,加 强船 舶动 态监 管 , 提 醒 各 船 舶
要落 实好 雾航 安全 措 施 ,维 护好 航 道 通
行秩 序 ,力 保 航 行 安全 。大 雾最 浓 时 段 集 中在 早 晨 六 点至 九 点 半 , 到每 天上 午
管 , 提 升 对 辖 区 航 道 、 锚 地 、 通航 桥 区
船舶雾季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根据我国沿海地区雾季特点,每年3月下旬至7月上旬为山东沿海海上浓雾频繁影响海上交通运输安全的重点时段。
大雾天气能见度差,对海上交通安全影响大,极易发生海上险情事故。
为保障船舶雾季航行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船舶雾季航行安全,减少雾季事故发生。
2. 提高船舶雾季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 加强船舶雾季航行管理,确保航行秩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船舶雾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船舶雾季航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船舶雾季航行工作的具体实施。
3. 船舶雾季航行工作职责:(1)船长:负责船舶雾季航行安全,确保船员严格遵守雾季航行规定。
(2)驾驶员:负责船舶雾季航行操作,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3)轮机长:负责船舶机械设备的维护,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4)船员:负责船舶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确保船舶雾季航行安全。
四、船舶雾季航行措施1. 船舶开航前准备:(1)检查船舶机械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检查航海仪器、通信设备、航行灯号、雾号等雾航仪器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3)根据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流情况、通航密度、定位方法等,结合本船性能,制定船舶雾航时的安全措施。
2. 船舶雾航期间措施:(1)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行警告、雾航警报,及时了解雾情变化。
(2)值班驾驶员发现海面能见度降低时,应抓紧时机测定船位,并观察周围海面情况,以利安全航行和避让。
(3)通知机舱备车,以便船舶在应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全速倒车、停船等应急措施。
(4)雾航时,必须使用适合当时环境、条件和本船特点的安全航速。
(5)在视线恶劣、航道复杂、渔船密集、避让困难等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船舶雾航结束后的措施:(1)总结雾航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对船舶进行检修,确保船舶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五、应急处理措施1. 发现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船员进行应急处置。
船舶雾航规章制度最新版
船舶雾航规章制度最新版
《船舶雾航规章制度最新版》
近日,船舶雾航规章制度迎来了最新的更新版本,该版本对船舶在雾天航行进行了更为详细和严格的规定。
根据新规定,船舶在雾天航行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首先,船舶在雾天航行时,必须确保船上的导航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好无损,以及能够正常工作。
这包括雷达、声呐、GPS
等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且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
此外,船上的通讯设备也必须能够畅通无阻,以便与其他船舶和海事部门进行联络。
其次,船舶在雾天航行时,必须加强值班和监测,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和手段确保航行安全。
船员必须高度警惕,及时观察和应对雾天造成的可见度不佳的情况,必要时必须采取措施减速或停船等。
再次,船舶在雾天航行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航行规定和标志,避免发生碰撞和危险情况。
此外,船舶必须注意避开其他船只和障碍物,并积极主动地进行通讯和协调,以确保航行安全。
最后,船舶在雾天航行时,必须按照最新的天气预报和气象信息进行行动,以便及时调整航行计划和航线,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危险。
总的来说,船舶雾航规章制度的最新版本对船舶在雾天航行进行了更为详细和严格的规定,旨在保障船舶在雾天航行时的安全,减少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船舶公司和船员必须严格遵守,并且加强培训和实践,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航行安全。
船舶雾季安全航行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保障船舶在雾季期间的航行安全,预防可能发生的船舶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国船舶雾季航行特点,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沿海、内河及长江等水域船舶在雾季期间的航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领导小组:由海事、交通、气象、港口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雾季船舶安全航行工作。
2. 应急指挥部:由领导小组下设,负责具体实施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工作。
3. 应急救援队伍:由海事、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现场救援、救助和保障工作。
四、预警与信息发布1. 气象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雾情预警信息。
2. 海事部门应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至船舶,并要求船舶做好防雾准备。
3. 船舶应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航行计划。
五、船舶防雾措施1. 船舶应提前检查机、电、炉设备及其系统运转情况,确保设备正常。
2. 船舶应检查航海仪器、通信设备、航行灯号、雾号等雾航仪器设备能否正常运行。
3. 船舶应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行警告、雾航警报,及时调整航行计划。
4. 船舶应加强瞭望,保持AIS的正常开启状态,守听甚高频。
5. 船舶应备车备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采取应急措施。
六、船舶航行措施1. 船舶应按照规定航速航行,确保安全。
2. 船舶应加强瞭望,保持与周围船舶的通信联系。
3. 船舶应遵守航道规定,按照规定航线航行。
4. 船舶应遵守避碰规则,确保航行安全。
七、应急处置1. 预警响应:当气象部门发布雾情预警时,船舶应立即采取防雾措施,并密切关注预警信息。
2. 应急响应:当发生船舶事故或遇险时,船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
3. 救援行动: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救援请求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4. 后期处理:事故处理后,相关部门应调查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八、总结本预案旨在提高船舶雾季航行安全水平,预防船舶事故的发生。
浅析船舶雾航的注意事项五篇范文
浅析船舶雾航的注意事项五篇范文第一篇:浅析船舶雾航的注意事项浅析船舶雾航注意事项苑靖国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天津市300350 摘要:船舶在海上航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不利的天气因素,比如台风、下雨、下雪、下雾、大风浪、冰区航行等,其中下雾对船舶安全航行的影响不容忽视.本文就船舶雾航时的注意事项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雾航;安全航速;瞭望1一、引言随着海上货运量的日益增大,船舶数量与日俱增,海上通航密度越来越大,客观上船舶碰撞的概率也增大不少,尤其是在能见度下降的雾天航行,如何安全航行,采取什么样的安全措施直接关系到船舶安全、货物损失、人员伤亡、海洋环境污染。
下面本文首先总结船舶雾航的难点,进而根据船舶雾航的难点提出几点应付船舶雾航的建议。
二、船舶雾航的难点根据国际雾级的规定,凡能见距离在4000m以下者,称为能见度不良(poor visibility),包括因雾、降雨、下雪、霾等能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在内。
所谓雾航(navigating in fog),是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航行的一种习惯叫法。
船舶在雾中航行会遇到很多困难,也会表现出如下难点:1.雾航时,能见度不良,视线受到限制,从而无法在足够的距离上发现周围的船舶和碍航物,难以迅速判断他船动态以及他船所采取的避让行动,只能依赖导航雷达进行雷达观测和雷达标绘,船舶避让不够直观,尤其是对于某些超大型船舶或者是拖带作业的船舶可能存在较大误差。
2.由于能见度降低,不能及时发现附近的物标及航标等,给船舶定位和导航带来很大困难。
3.根据避碰规则,雾航需要采用安全航速,安全航速往往较低,在低船速下,风流对船舶的影响随之增大,给船舶操纵带来了不利影响,尤其是舵效降低较大,船舶操纵灵活性下降。
4.很多港口的航道较窄,通航的船舶数量较多,通航密度较大。
很多船舶从海上四面八方向航道集结,港口里的船舶在航道末端向海上四面八方辐散,船舶之间航向交叉的机会就会增大,船舶转向的情况也会增加,加之航道末端渔船、疏浚船舶较多,情况更加复杂多变。
如何做好船舶雾航安全监管
20 0 7年 5月 1 2日韩国籍货船 “ 玫瑰 ” 金 轮与 圣文森特 籍 货 船 “ 盛 ” 在 烟 台 附近 海 域 发 生碰 撞 ,6名 船 员 死 亡 或 金 轮 1
唐 立
海 雾 历 来 是 海 航 行 安 全 的 大 敌 ,是 一 种 危 险 天 气 现 象 . 给 海 上 航 行 安 全 带 来 的 最 大 影 响 是 能 见度 下 降 , 致 其 导 船 舶 了望 、 陆标 定 位 困 难 , 而极 易 发生 海 上 交 通 事故 。 统 从 据 计 , 舶 碰撞 事故 有 6 %- 0 船 0 7 %是 由海 雾 引 起 的 。 威海 海 事 从 天 空 背 景 上 能辨 认 出来 , 些 辨认 不清 , 有 仍算 “ 能见 ” 只 有 当 。
能 见 距 离 要 求 是 05 1海 里 。 .—
雾 的 定 义 与分 类
气象 学 对 雾 的定 义 : 是 悬 浮 在 低 层大 气 中极 其 微 小 的 雾 小 水滴 或 者 小 冰 晶 . 能 见距 离 小 于 1 里 的现 象 。雾 在 种 使 公
类 上 分为 平 流 雾 、 面 雾 、 射 雾 、 发雾 。 开 阔 的海 面 上 . 锋 辐 蒸 在 8 %属 于 平 流雾 , 5 多发 生 于 春 末 和 夏 初 , 因 暖 湿 气 流 到 冷 是 海 面 上形 成 , 相对 来 说 , 流 雾 一旦 形成 , 不 易 消散 。发 生 平 就 在 秋 冬 季节 的 多 为 辐射 雾 和 锋 面雾 , 往 太 阳 出来 后 变薄 或 往 消 散 。 国际 上 根 据 雾 的浓 度 情 况 和 能见 距 离 的大 小 , 雾 分 将
入研 究 , 了解 它 的生 消 规律 和对 航 行 安 全 的 影 响 , 讨 有 效 探
船舶大雾天气航行安全分析
船舶大雾天气航行安全分析摘要:近些年来,大雾天气成为我国社会关注的焦点所在,大雾和雾霾天气不单单对陆地上人民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而且也对海上船舶航行安全产生巨大的影响。
为了保证船舶安全的航行,将海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降至最低,需要着重探究船舶在雾中航行的相关安全举措,帮助船舶驾驶员将有效的应对措施应用于实践中,以保证船舶航行安全。
本文在此方面进行了探究,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为广大航海同仁提供一些帮助和借鉴。
关键词:船舶;海雾;避碰;航行大雾天气存在着诸多不良特点,主要是天气多变、海况十分恶劣,而且会有许多灾难性事故发生,尤其是在北半球春季是大雾多发季节,船舶航行遭遇大雾天气的几率很多,因此需要船舶采取安全有效的举措,运用良好船艺,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避免船员操作失误,这样才能够避免存在着不良的船舶碰撞,以及不良的重大恶性事故。
因此要着重探究船舶在大雾天气中相关安全航行举措。
1、雾天对船舶航行的影响由于大雾天气的存在导致大气有浑浊现象,造成能见度不良,给驾驶员操纵船舶受到干扰,导致其视线模糊,不能及时有效的分辨海上他船的动态变化情况。
而且船舶在大雾天气对于周围船舶不能有效识别,即便辅助现代化的先进航海仪器,比如自动识别系统AIS,自动避碰雷达ARPA等设备,有时也很难对海上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预判。
还有,必须说明的是,近些年来港口附近形成的一系列产业链快速发展,许多炼钢厂、石化企业在港口附近建设,导致港口附近明显有严重的能见度不良现象存在,同样为船舶的安全航行产生了极大的干扰,因此可以明确的是雾天对船舶航行所产生的影响是十分严重的。
2、相关应对策略2.1正确判断能见度船舶在雾区航行时最直接的导致能见度不良,由于值班驾驶员的视线受到阻碍,导致船舶安全航行受到极大的干扰,驾驶员对于周围船舶不能形成动态化的有效预判,即便能够依据雷达对相关信号进行接收。
所以及早接收海上航行警告和气象信息,必要时提前规划计划航线。
船舶在海雾中如何航行
船舶在海雾中如何航行大家都知道船舶在海上航行,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恶劣天气,海雾历来是海上航行安全的大敌,是一种危险天气现象,其给海上航行安全带来的最大影响是能见度下降,那么大家知道船舶在海雾中如何航行吗?今天就由的船长应督促驾驶员对各种航行仪器、雾号和航行灯进行检查,以确保雾航中正常使用,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排水和水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2、及时抄收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海警告和雾航警报,船长对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汐潮流及通航密度等信息应做到充分的掌握,结合本船性能和特点,做好各种复杂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准备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3、轮机长应按船长要求备足供主机变速的燃油。
4、当视线恶劣、渔船密集、避让困难、航道复杂及船长对航行安全无把握时,为确保船舶雾航安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船长有权择地锚泊或滞航,切勿盲目航行。
5、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了望,悉心观察,从灯光、水天线、风向、目标等的变化中判断能见度是否正在恶化,是否正在进入雾区。
6、能见度小于5海里时,即认为能见度不良,应处于雾航的戒备状态,做好一切雾航准备工作,开启雷达并调整到最佳状态,注意守听VHF和加强了望等。
7、当能见度小于3海里时,即认为能见度严重不良,按规定施放雾号,通知机舱备车,进行系统观测,不论白天、夜间必须开启航行灯,同时应毫不迟疑地报告船长。
8、能见度严重不良时,船长必须立即到驾驶台亲自指挥,坚持在驾驶台值守。
值班驾驶员应将船位、四周环境和己采取的措施报告船长,船长应研究核实雾航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督促值班驾驶员认真了望,勤测船位。
9、机舱接到备车航行通知后,值班轮机员应立即做好操纵主机的一切准备,报告轮机长,并严格执行驾驶台的备车、用车命令。
10、全船应保持肃静,禁止喧哗,以免干扰驾驶员的听觉,驾驶人员必须利用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了望,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交谈,必要时打开驾驶台门窗,充分利用视觉、听觉观察可疑动向和音响。
雾航规则
雾航规则1、船长亲临驾驶台监督航行或亲自指挥2、轮机长督促机舱人员做好机舱雾航时的各项工作3、当值驾驶员应谨慎驾驶,若船长已明确亲自驾驶,则应加强瞭望,协助船长操车,观察雷达,监舵并做好相关记录4、GMDSS操作员及时收取气象报告,航海警告和通告报船长5、雾季来临之前,船长应组织,督促有关船员学习雾航中航行的有关规定和业务知识,掌握雾航操作技术,贯彻执行各项雾航安全措施,检查航海仪器特别是雷达、VHF、汽笛和雾笛、机电设备、排水系统、应急设备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6、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各港有关规定,认真瞭望,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驾驶7、进入雾区前尽可能及早开启雷达,分别进行远、近距离扫描,并进行雷达标会或与其相当的系统观察以便获得碰撞危险的早期警报和对能见度作出更确切的估计8、当视距小于5海里时,应立即备车,开启雷达并正确予以使用,迅速测定船位并记录,加强有效的瞭望,开启航行灯,打开驾驶台门窗9、当视距小于2海里时,应立即报告船长,使用安全航速,按章鸣笛,停用自动舵,改用手操舵,船长应立即上驾驶台指挥,必要时派人了头及备锚10、雾中航行,应注意风、流影响,确实掌握船位,不得盲目摸航,若有疑问,应立即把船停止住并择地锚泊。
11、在港口及其附近、狭水道、浅、险要航段,应特别谨慎驾驶,除瞭望人员外,还应增派水手长在船首值班备锚,做好应急准备。
12、雾航时全船应保存肃静,禁止发出会影响听觉的任何声响。
13、雾航中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应在16频道保持守听,定时插报本船船位、动态和雾情,并与附近船舶交换各自情况、动态,协调避让意图、行动等14、做好救生设备准备工作,使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必要时,船长可布置关闭部份或全部水密门窗。
15、随时与就近港口调度取得联系,听从调度指挥。
16、以上情况应及时记载在《航海日志》中。
雾中航行船舶应采取的措施
雾中航行船舶应采取的措施航行过程中,遇到雾天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雾天降低了能见度,给船舶的航行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和危险。
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船舶应采取以下措施:1. 预先做好准备:在出航前,船舶应根据天气预报,提前了解到雾天的情况,并做好应对准备。
船舶应配备好必要的导航设备和通讯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提高警觉性:在雾天航行时,船舶的船员应保持高度警觉,时刻注意周围环境的变化。
他们应利用雷达、声纳等导航设备对周围的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其他船只和障碍物。
3. 降低航速:在雾天航行时,船舶应降低航速,以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
降低航速能够提高船舶的操控性,减少船舶与其他船只或障碍物发生碰撞的风险。
4. 发出声音信号:为了提高航行的安全性,在雾天航行时,船舶应按照国际海上规则的要求,发出适当的声音信号。
这样可以帮助其他船只和附近的船舶了解船舶的位置和航行方向,避免发生碰撞。
5. 保持通讯畅通:在雾天航行中,船舶应保持与其他船只和岸上的通讯畅通。
船舶应不断与其他船只进行通讯,及时了解到周围船只的情况,并与岸上的通讯站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天气和导航信息。
6. 保持航行记录:船舶应保持良好的航行记录,记录船舶在雾天航行过程中的情况,包括航行速度、航向变化、通讯记录等。
这些记录可以作为事故发生后的证据,帮助事故调查。
7. 调整航行航线:在雾天航行时,船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航行航线。
船舶可以选择绕行或者停泊等措施,以减少航行风险。
8. 保持船舶的可见性:在雾天航行中,船舶应保持良好的船舶可见性。
船舶应保持船体干净,及时清洗船舶的灯光和船舶的标志,确保其正常工作。
船舶还可以使用反射材料,提高船舶在雾天的可见性。
9. 加强船舶操纵技巧:船舶的船员应具备良好的船舶操纵技巧,在雾天航行中能够熟练驾驶船舶并做好应对措施。
船舶的船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船舶的操纵技巧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10. 遵守相关法规:船舶在雾天航行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
雾航安全措施
雾航安全措施
雾航安全是船舶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特别对于频繁进出港口的拖轮来说尤为重要。
根据拖轮的工作性质及公司对拖轮港内航行的要求,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在船舶遇雾、雨、雪等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作业时,应严
格按照“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能见度不良的条款执行。
2、进入雾航季节前,应组织全船人员对本船现有的设备进行
检查,包括雷达、罗经、测深仪、雾笛和灯光信号以及锚机的应急使用情况。
3、在航行前应将雷达等相关助航仪器调试好,并在航行过程
中特别注意雷达回波的辨别。
4、雾天航行作业,应时刻保持安全航速,并安排水手加强瞭
望,并做好应急措施准备。
5、雾中航行,全船应保持肃静,切勿喧哗和发出敲击声,注
意收听他船雾号
6、在雾中航行时,当听到他船雾号显示在本船正横以前或者
正横以前不能避免紧迫局面时,应将航速减到能维持其航向的最小速度。
7、航行过程中,应注意9频道及6频道的收听,对航道和港
池内船舶动态全面了解。
施工船舶防雾应急预案
施工船舶防雾应急预案简介施工船舶是在海上进行建筑、技术维修和救援等任务的工程船舶。
在海上施工中,由于天气的变化,船舶经常会出现雾天情况,对船舶的安全和工作效率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份完善的“施工船舶防雾应急预案”,以保护施工船舶的安全和顺利完成任务。
预案内容预警机制为避免因雾天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施工船舶需要建立专门的预警机制。
具体要求如下:1.制定公告:提前发布公告,在每日航行指南等信号上发布与天气相关的信息,包括风速、能见度等。
2.开展巡逻:船员需要在岗位上全面开展巡逻,及时报告船舶周围的能见度情况以及周围船只、障碍物等情况。
3.打开雷达:开启船舶雷达设备。
根据雷达监控的情况,指挥官必须严密监测前方航道的情况。
4.通信设备:确保各通信设备正常运行,同时保持与岸上和周围船只的联系。
应急措施在应对突发情况的时候,我们需要制定一些特殊的措施,以保障船员和船舶安全。
下面是具体的应急措施:1.警报系统:在发现降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船舶必须及时启动警报系统,提醒所有船员注意雾天防范。
2.减速慢行:在雾天情况下,船舶应及时减速,慢行航行,确保船舶安全。
3.打开雾灯:开启雾灯,以便散发低频光线,提高能见度,有助于船舶在低能见度的情况下正常航行。
4.加强观察:船员需要做好巡逻,确保周围没有其他船只或障碍物影响航行安全。
5.防碰撞:船舶应该开启防撞装置,用高频声波感应器避免与障碍物和其他船舶的碰撞。
如果我们建立了完善的“施工船舶防雾应急预案”,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专门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提高船舶在雾天情况下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这个预案进行操作,并及时和分析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预案,确保施工船舶及其员工的安全。
船舶雾航规则
船舶雾航规则进入雾区前应采取的措施1、舶进出港口时遇有浓雾,可主动、及时与作业者协商,尽量避免浓雾时进出港口。
并将沟通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2、进入雾区前,值班驾驶员应利用一切手段测定一个实测船位。
3、掌握本船周围的船舶动态,对与本船有碰撞危险的船舶尽早取得VHF联系,协调避碰行动。
4、保持驾驶台的门窗开启。
全船保持寂静,以免扰乱当值人员的听觉。
5、改自动舵为人工操舵。
6、进出港口或通过密集渔船区或船长认为必要时应派人了头,并备锚。
7、值班驾驶员应通知机舱做好雾航准备。
雾中航行1、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十九条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的规定。
2、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三十五条能见度不良时使用的声号规定。
3、使用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
4、船长到达驾驶台后,值班驾驶员应将船位,周围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报告船长,船长应检查采取的措施是否适当。
5、船长在驾驶台值班时,并不免除值班驾驶员和水手的值班职责。
6、保持不间断的了望,经常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的僚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所有了望人员应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岗位,如发现有灯光,声音,回声,船影,气味,陆岸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船长报告。
7、航行中应注意掌握船位,应充分考虑到船速慢以后受风流的影响大,尤其是在狭水道或航道等受限水域,应用雷达和GPS核对船位。
8、及时使用甚高频等有效通讯手段与他船沟通,获取他船的动态以及协调避让行动。
9、充分熟练地操纵和使用雷达,进行连续的、不间断的观测,并注意掌握雷达设备的特性和局限性。
10在下列情况时,应将航速减到能维持其航向的最小速度。
必要时,应把船完全停住,而且,无论如何应极其谨慎地驾驶,直到碰撞危险过去为止。
10.1、当听到他船的雾号显似在本船正横以前;10.2、与正横以前的他船不能避免紧迫局面时;10.3、对雷达跟踪的近距离来船动态有疑问或近距离来船目标丢失;10.4、如有任何怀疑的情况时。
船舶雾航规章制度范本
船舶雾航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在雾天航行,确保船舶安全,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船舶在雾天航行时的操作和管理。
第三条船舶航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
第二章防范措施
第四条船舶在雾天航行时,应严格按照船舶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船舶安全。
第五条船舶在进入雾区前,应启动雷达装置,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第六条船舶在雾天航行时,应保持适当航速,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第三章船舶驾驶员要求
第七条船舶驾驶员应具备合格的船舶驾驶员证书,遵守相关法规和规章。
第八条船舶驾驶员应熟悉船舶操作规程,能够熟练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九条船舶驾驶员应加强自身训练,提高应对雾天航行的能力。
第四章船舶监管
第十条船舶管理者应加强船员培训,确保船员具备应对雾天航行的能力。
第十一条船舶管理者应定期检查船舶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船舶管理者应建立雾天航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船员的操作。
第五章处罚规定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船员和船舶管理者,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违规者一经查实,将被暂停驾驶资格或执照,严重者将被罚款或拘留。
第十五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原有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对本规章制度有任何异议,应当向船舶管理者申请,经审查后作出解释。
以上为船舶雾航规章制度范本,希望船舶在雾天航行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船舶雾航时的注意事项
船舶雾航时的注意事项
船舶雾航时,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安全:
1.加强瞭望:使用雷达、VHF、雾钟等设备,并派出瞭望人员加强对四周的观察,保持警觉。
2.调整航速:适当降低船速,保持较低的机动率,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3.保持安全距离:与前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尽量避免跟船行驶。
4.及时采取避让行动: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避让措施,如转向、减速、停车等。
5.打开航行灯:按规定开启航行灯,使其他船舶能及时发现本船。
6.开启雾号:根据情况开启雾号,提醒周围船舶保障安全。
7.保持通信畅通:使用VHF等通信设备保持与其他船舶的联系,及时了解周围情况。
8.注意桥区、狭水道等复杂区域:在桥区、狭水道等复杂区域应特别注意安全,谨慎驾驶。
9.备车航行:在必要时应备车航行,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10.及时报告雾情:发现雾情后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以便进行气象预报和航行警报。
总之,船舶雾航时应时刻保持警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航行安全。
舟山海域雾航安全对策
舟山海域雾航安全对策
舟山海域是一个重要的海上交通枢纽和渔业资源丰富的地区。
由于气候和环境等因素
的影响,舟山海域常常容易出现大雾天气,给船舶的航行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
为了提高
舟山海域雾航安全,以下是一些对策措施。
加强预警系统的建设。
在舟山海域安装先进的气象监测设备和雷达系统,实时获取海
域的气象信息和船舶位置,及时发出雾航警报,提醒船舶注意雾天的到来。
还需要加强天
气预报,提前预测雾天的出现,为船舶提供可靠的信息,让船舶提前做好防雾准备。
完善导航设备和航标系统。
在舟山海域安装更多的导航设备,包括GPS、雷达等,提
供准确的船舶位置和航向信息,帮助船舶正确判断航行方向。
还需要加强航标的设置,确
保船舶能够清晰地看到航向标和水深标志,避免误判航道。
加强人员培训和船舶管理。
船舶的船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了解如何在雾天下正确使
用导航设备和仪器,掌握应对突发情况的技能。
船舶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舶的监管,确保
船舶的安全装备和应急设施完备,做到防患于未然。
加强合作和信息分享。
舟山海域是一个繁忙的航运区域,船舶之间应加强合作和协作,及时分享信息,包括雾天的情况和航线选择等。
舟山海域的船舶管理部门应与其他港口和
海事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共享雾航安全经验和最佳实践,形成合力,提高雾航安全水平。
提高舟山海域雾航安全需要多方合作和系统化的对策措施。
通过加强预警系统、完善
导航设备、加强人员培训和船舶管理,以及加强合作和信息分享,可以有效提高舟山海域
雾航安全水平,保障船舶的安全航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何做好船舶雾航安全监管
作者:唐立来源:中国水运杂志日期:2008年10月07日点击: 1233
2007年5月12日韩国籍货船“金玫瑰”轮与圣文森特籍货船“金盛”轮在烟台附近海域发生碰撞,16名船员死亡或失踪,这是一起典型的雾中航行碰撞事故。
6月15日,“南桂机035”轮从佛山市开往顺德途中偏离主航道,触碰九江大桥非通航孔桥墩,造成大桥部分桥面坍塌,“南桂机035”轮沉没, 9
人死亡或失踪。
事故主要原因就是船舶航行中突遇浓雾,船长疏忽了望,采取措施不当所致。
海雾历来是海上航行安全的大敌,是一种危险天气现象,其给海上航行安全带来的最大影响是能见度下降,导致船舶了望、陆标定位困难,从而极易发生海上交通事故。
据统计,船舶碰撞事故有60%~70%是由海雾引起的。
从威海海事局多年来调查处理的海上交通事故统计看也能印证这一规律。
山东半岛的成山头至石岛一带海面每年4月至8月为雾季,年雾日平均超过80多天,最多的一年达96天,素有“雾窟”之称。
6月至7月最强盛,7月份海面的雾最多可达28天。
加强监管力度,有效避免雾航事故发生是我们海事部门的重要职责。
为此,有必要对这位“静悄悄的敌人”进行深入研究,了解它的生消规律和对航行安全的影响,探讨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保证航行安全。
雾的定义与分类
气象学对雾的定义:雾是悬浮在低层大气中极其微小的小水滴或者小冰晶,使能见距离小于1公里的现象。
雾在种类上分为平流雾、锋面雾、辐射雾、蒸发雾。
在开阔的海面上,85%属于平流雾,多发生于春末和夏初,是因暖湿气流到冷海面上形成,相对来说,平流雾一旦形成,就不易消散。
发生在秋冬季节的多为辐射雾和锋面雾,往往太阳出来后变薄或消散。
国际上根据雾的浓度情况和能见距离的大小,将雾分为0~5共6个等级,分别称为大雾、浓雾、中雾、轻雾、薄雾、能见度不良,能见距离分别为50米以下、200米以下、500米以下、1000米以下、2000米以下、4000米以下。
能见度与能见度不良的认定
能见度是指视力正常的人,在当时天气条件下,能够从天空背景中看到和辨认出物标的最大水平距离。
有些物标在天空背景上能辨认出来,有些辨认不清,仍算“能见”。
只有当物标完全与天空融合,连它的大概情况都看不出时,才算为“不能见”。
造成能见度不良的原因不仅是雾,还有霾、下雪、暴风雨等。
能见度一般分为0~9共10个等级。
那么,能见度不良如何认定?
(1)在《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的定义是:“任何由于雾、霾、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其他原因而使能见度受限制的情况”。
可以看出在《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内并未对能见度在量上定性规定。
(2)在国际雾级表中能见度不良的距离要求是4000米以下。
(3)在能见度等级中有一个“不良能见度”的定义,它的能见距离要求是0.5~1海里。
(4)现有的大多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对能见度不良时要求船舶的描述有:“2海里要求备车、开雷达、开航行灯、加强了望”和“1海里,应立即报告船长,上驾驶台指挥并派人了望”。
根据上述这些,结合航行实际,我们认为:
(1)当能见距离小于2海里时应认为“能见度不良”;
(2)当视线小于1海里时应按《能见度受限检查表》要求认真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3)能见距离为0.5海里以下时在港内宜停航或择地抛锚。
当然能见度是随时在变化的,对能见度的判定还与个人的能力和周围环境有关,因此能见度不良也只能是一个大概的估计值。
雾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据统计,海上交通事故80%以上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与人为因素有关。
而触礁、失火、爆炸事故中人为因素的比例高达90%,碰撞事故中人为因素的比例更达到95%。
人为因素是事故发生的当值驾驶员不仅仅要了解海雾的基本知识,还要做好雾航的应对措施。
在能见度不良时,应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交通部《海上雾中航行规则》,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船长,并测定准确船位,通知机舱备车,视通航密度和周围环境降低主机转速,使用安全航速;
(2)开启航行灯,鸣放自动雾号;
(3)自动舵改为手操舵,使用两部舵机,增加了望人员;
(4)开启二台雷达并调校到最佳工作状态,对雷达目标回波保持不间断的正规观测。
雷达观测时,适时变换距离档,以便获得避碰的早期信息。
同时,了解和掌握雷达性能的局限性,对一些有可能探测不到的小物标,海浪抑制会丢失细小物标的回波,必须加强目视了望,确保任何时候在驾驶台有目视了望。
(5)随时测定船位并了解周围在航船舶的航行动态,随时和VTS中心保持联系;
(6)VHF守听并及时发布本船航行动态,通过AIS等设备尽可能了解掌握他船态势,并及时与他船沟通避碰的具体措施,协调避碰动作,在多船会遇局面更应及早联系,细心查核避碰行动的有效性,采取的避让行动不致造成另一船舶的紧迫局面。
(7)驾驶台保持肃静,打开门窗,加强目视、听觉了望。
(8)在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簿和轮机日志上认真记录船舶采取的各项雾航措施。
(9)在采用安全航速时船长要有独立判断和决断能力,不能心有疑虑,因
怕影响航班、延误抵港时间而冒险全速航行。
(10)坚持“早、大、宽、清”的避让原则,坚决避免小角度,连续转舵避让措施。
船舶雾中航行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进入能见度不良的水域应保持高度戒备,尤其在夜晚,部分驾驶员没有意识到能见度变坏,未及时采取雾航措施,盲目高速航行;
(2)要对雷达进行系统观察,在未弄清来船动态的情况下,盲目转向,从而形成紧迫局面,或紧迫危险;
(3)部分驾驶员不能碍于情面认为有把握,能见度不良时不报告船长,不拉雾号,怕影响船员休息,采用雾航措施不全。
(4)不应只采用转向避让,而极少采用减速协助避让;
(5)应该概念清楚,能见度不良两船未互见时没有让路船与被让路船之分,片面强调本船是直航船,等待他船避让,而失去避让良机。
(6)对小船、特别是渔船的违章航行应有充足的认识,要进行连续有效的进行观测、提高警惕。
船舶雾航安全的监督管理
海事部门作为海上交通安全的主管机关,应抓住雾季船舶航行事故多发的特点,加强对雾区航行船舶的监督管理,多渠道多角度,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以减少雾航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雾航法规方面的建设,完善雾航有关规定。
我们知道关于雾航的法规现在只有一部就是《海上雾中航行规则》,这部法规是交通部于1957年6月11日颁发试行的,距今已五十年的历史了。
五十年的时间航海技术及海上航行的诸因素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部法规已远远满足不了时代的要求,难以适应海上雾航船舶实际情况,不能保证航海安全。
结合现代航海实际制定新的海上雾航法规是保证雾航安全的当务之急。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各港航单位制定雾航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船员雾航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船员雾航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加强对船舶有关设备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航行仪器和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在不良天气航行时发挥可靠的安全保障作用,保证船岸之间、船舶之间通讯畅通。
三是海事部门在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时进一步提高对雾航规定的要求,同时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以提高公司及船员对雾航安全的认识,执法人员对航经雾区的船舶在现场检查时要把雾航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汽笛、雾钟、雾号、VHF、雷达等主要设备要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航海图书资料齐备,航海日志雾航记录规范。
把雾航安全踏踏实实抓紧抓好。
同时加强对进出港船舶动态的控制,合理调度。
要求代理或港方及时将港口通航环境情况通告首次到港的船舶,避免发生雾航事故。
四是进一步加大海事监管设备的投入,充分利用VTS、AIS等高科技含量的监管手段,以对雾航船舶实施有效监管,及时提醒船舶保证雾航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另外由于海事部门难于对未发生事故船舶的船员遵守雾航规定进行有效评估,所以应加大对雾航事故的责任船员的处罚力度,提高海事执法的威慑力。
五是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确定雾情监测站点,建立雾情预报制度,提高雾情预报质量,建立雾况通报制度。
海事部门应主动与气象、海洋部门联系,建立有效的雾情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雾情警告,为雾航船舶提供及时有效的航海保障。
六是结合雾季特点,加大海上联合执法力度,开展有针对性地阶段性的专项整治活动。
自2007年以来,山东海事局在辖区组织开展了“行动起来,主动预防,努力减少海上交通事故伤亡”为主题的雾季百日安全会战活动,结合辖区特点,紧紧抓住预防雾航事故,整治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载运砂石、陶土等中小型船舶,取缔违法航行行为这一重点,联合海洋渔监、渔政等部门开展“雾季百日安全会战”海上巡查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协同作战、联合执法,达到了“把握辖区海上交通安全规律,提高事故预控能力,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活动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保证船舶雾航安全是船公司、船员的首要任务,更是我们海事部门的监管重点,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船舶安全,以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