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实施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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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学分制下高等教育学制的实施。

第二章学分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业实践活动量的单位。

学分是指定数量的学习任务完成所需的工作量和时间。

第四条学分的分类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1. 必修学分是学生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所对应的学分,是获取学位的必备条件。

2. 选修学分是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兴趣选择的学习任务所对应的学分,不是获取学位的必备条件。

第三章学分的获取与认定第五条学分的获取方式学分的获取通过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及学术研究等方式完成。

第六条学分的认定标准学分的认定应符合下列标准:1. 学生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

2. 学生经过合理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工作量,完成学习任务。

3. 学生的学习成果能够得到专业教师认可。

第七条外语学分的认定外语学分的认定应符合下列标准:1. 学生通过外语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的能力要求。

2. 学生完成外语学习课程,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

第四章学分互认与转换第八条学分互认学分互认是指不同高等教育机构之间对学分的认可和接纳。

第九条学分转换学分转换是指将某个高等教育机构的学分转化为另一个高等教育机构学分的过程。

第五章学分管理与监控第十条学分管理的主体学分管理的主体包括学校、教师和学生。

第十一条学分管理的内容学分管理的内容包括学生学分的统计、记录、查询和考核。

第十二条学分监控学分监控是指对学生学分获取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管理。

第六章学分制度评估与改进第十三条学分制度的评估学分制度的评估是指对学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学分制度的改进学分制度的改进是指根据评估结果,对学分制度进行相应的改进和优化。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高等教育机构共同承担。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管理的教育制度。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对学分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步骤的详细说明。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包括学分的定义和计算、学分的获取途径、学分的转换和认定、学分的管理和监控、以及学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

一、学分的定义和计算:1.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表示,通常以学时为单位,代表学生完成某一课程或者项目所需的学习时间和努力程度。

1.2 学分的计算方法:学分可以根据学时来计算,普通规定1学时等于1周的学习时间,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和自主学习等。

1.3 学分的分值:学分的分值可以根据课程的难度和重要程度来确定,普通分为1、2、3、4等级,高级别的课程分值更高。

二、学分的获取途径:2.1 课程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修读正式课程来获取学分,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学分要求,学生需要达到要求才干获得相应的学分。

2.2 实践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实践活动来获取学分,如实习、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这些活动需要与学校或者教师进行确认和评估,学生完成后才干获取相应的学分。

2.3 自主学习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自主学习来获取学分,如独立完成研究项目、参加学术竞赛等,学生需要提交相应的学习成果和评估报告,经过学校或者教师的审核后才干获取学分。

三、学分的转换和认定:3.1 学分的转换:学生在不同学校或者不同学科之间转学或者转专业时,学分可以进行转换,普通由学校的学分转换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转换方式和比例。

3.2 学分的认定:学生在完成学分后,需要由学校或者教师进行学分的认定,确认学生是否达到了相应的学分要求,认定后学生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四、学分的管理和监控:4.1 学分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制度,包括学分的登记、查询和统计等,确保学分的准确记录和管理。

4.2 学分监控机制:学校应建立学分监控机制,对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学分管理中的问题,确保学分制度的顺利实施。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XXXXXX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我校2011年9月从2011级学生开始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和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和资格的弹性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XXXXXX本科各专业。

第二章学分与绩点第四条学分是反映学生学习课程量的计算单位。

第1款原则上以完成课堂讲授18学时的课程量为1个学分,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18学时为1学分。

专业实习、教育实习、专业见习、专业考察等按周计算,每周为1学分。

具体安排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规定为准。

第2款学生修读总学分实行附加学分制。

学生在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外,还应修满规定的附加学分方能毕业。

各专业应修读最低学分:文科类专业为145学分,理科类专业为160学分,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165学分。

附加学分:非艺术类专业附加学分10学分,艺术类专业附加学分8学分。

第五条平均学分绩点是反映学生学习总体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学生学业与学籍管理的依据。

第1款总评成绩采用等级制记分。

考试课程期末先由教师根据学生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给出百分制的总评成绩。

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其等级成绩直接转化为F;百分制成绩大于等于60分者,由电脑排序,然后按名次比例转化为等级成绩。

相同成绩者,取相同等级成绩。

转化办法如下:等级成绩名次比例(M)A M≤10%A-及以上M≤30%B+及以上M≤45%B及以上M≤60%B-及以上M≤80%C+及以上M≤90%C及以上M≤100%D补考及格F不及格注:名次比例=名次/及格人数对考查课程,由教师直接给出等级成绩,但要遵循上述比例。

个别课程可以采用P(合格)和F(不合格)进行记分,但不算绩点。

实习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采取A(优)、B(良)、C+(中)、C(及格)、F(不及格)记分,但实习成绩中A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毕业论文成绩中A 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学分制度是教育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它通过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取得的成绩进行定量评估和综合评价,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全面、公正、灵活的学习和评价体系。

学分制度的实施细则是对学分制度的具体操作方法和管理规定的详细说明,下面将对学分制度的实施细则进行探讨。

一、学分赋予与获取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评价,学分的赋予应符合一定的原则和标准。

学分可以通过课程和其他学习活动来获取,学生需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学分获取规则,根据学习内容和难度,计算出相应的学分。

1.课程学分:学校制定的每门课程应有明确的学分赋予标准,一般来说,学分应根据课程的学时、学习深度和难度来确定。

2.实践学分:实践是培养学生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实践学分获取规则,包括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

3.科研学分:科研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的重要方式,学校应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并制定相应的科研学分获取规则。

4.学业竞赛学分: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在学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

二、学分计算与转换学分计算和转换是学分制度的核心环节,它需要明确的规则和方法。

1.总学分要求:学校应设定学生须要达到的总学分要求,以确保学生的学业过程和学习质量。

2.课程学分计算:学校可以使用加权平均计算法或其他计算方法计算学生的课程学分,以保证学生在不同课程中的成绩能够综合起来评价。

3.学分转换:学校应设定不同课程间的学分转换规则,以保证学生在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程时,能够将已获得的学分得到合理转化。

三、学分管理与监控学分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管理与监控机制来确保其有效性和公正性。

1.学分管理机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分管理机构,负责学分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对学生的学分获取和使用进行管理和审核。

2.学分记录与查询:学校应建立学生学分的记录与查询系统,确保学生的学分信息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更新。

3.学分追溯与补充:对于误差产生的学分或由其他原因导致的学分缺失等情况,学校应设定相应的学分追溯与补充规定,确保学生的学分不因任何原因被遗漏或减少。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量化和评价的教育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具体规定学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学分制的有效实施。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学分制实施细则。

一、学分计算1.1 学分定义:明确学分的定义,一般指学生完成一门课程所需的学习时间和学术成果。

1.2 学分计算方法:介绍学分计算的具体方法,一般采用学时和学习成果两个方面进行计算。

1.3 学分转换规则:规定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如何转换为学分,如课程学习、实习实践、科研成果等。

二、学分要求2.1 学分总量要求: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需要完成的学分总量,以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2.2 学分分类要求:将学分按照不同的课程性质进行分类,如专业课、通识教育课、选修课等,以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2.3 学分修读要求:规定学生在每个学期需要修读的学分数量和比例,以保证学生学业的平衡发展。

三、学分认定3.1 学分认定标准:明确学分认定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如考试成绩、课程作业、实践报告等。

3.2 学分认定程序:介绍学分认定的具体流程和步骤,包括教师评定、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等。

3.3 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规定学分认定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以保证公平公正。

四、学分管理4.1 学分积累管理:建立学生学分积累的档案,记录学生每学期的学分情况,以便于学生和学校进行学业规划和管理。

4.2 学分转换管理:制定学分转换的具体规定,包括学分转换的条件和程序,以便学生进行跨专业或跨学校的学习。

4.3 学分互认管理:规定学分互认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便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进行学分的转换和认定。

五、学分监控与评估5.1 学分监控机制:建立学分监控的机制和流程,及时发现学生学分情况的异常和问题,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辅导。

5.2 学分评估体系:建立学分评估的体系和标准,对学生学分的积累和使用进行评估,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效果。

5.3 学分制度改进:根据学分监控和评估的结果,及时对学分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求。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量化和评估的教育管理制度,它在高等教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为了规范学分制的具体操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学分制实施细则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学分计算与积累1.1 学分计算方法:学分的计算通常基于学习时间和学习成果。

学习时间可以根据课程的学时来计算,学习成果可以通过考试、论文、项目等方式进行评估。

1.2 学分积累规定:学分积累要求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以便获得学位。

通常规定了每学期或者每年应获得的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学位所需的总学分要求。

2. 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2.1 课程设置原则: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需求,合理设置课程。

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等,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兴趣。

2.2 学分分配原则: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根据课程的学时、难度和重要性等因素,合理分配学分。

必修课通常分配较高的学分,选修课和实践课分配较低的学分。

3. 学分转换与认定3.1 学分转换规定: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在学生转学、跨专业、留学等情况下,对已获得的学分进行转换。

转换规定通常根据学校间的学分转换协议或者学分转换标准来执行。

3.2 学分认定程序: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建立学分认定程序,确保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得到合理认定。

学分认定程序通常包括学生提交学习成果的材料,由教师或者教务部门进行审核和认定。

4. 学分修读与进度管理4.1 学分修读规定: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学分修读计划进行学习。

学分修读规定通常包括每学期应修读的学分数量、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要求等。

4.2 进度管理措施: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建立进度管理措施,确保学生按时完成学分修读计划。

进度管理措施通常包括学生学分修读进度的监控、预警和辅导等。

5. 学分制改革与评估5.1 学分制改革目标: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制定学分制改革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效果。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第一条:为了推动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能力培养,制定本细则,明确学分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核心的教学管理体系,通过学分评价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根据学分的积累和学业指标,确定学生的毕业要求。

第三条:学分制实行学分计算、学分认定、学分转移和学分累积四个环节。

第四条:学分计算是根据课程的学时和难度进行量化,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值。

学分认定是通过考试、论文或其他考核方式评价学生对课程的学习成果,确定学生所得学分。

学分转移是指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或不同专业之间转学时,能够将已获得的学分在新的学校或专业中予以承认。

学分累积是学生通过学习一定数量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第五条:学分计算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结合实际情况,考虑课程的难度和学时,确定课程的学分。

学分认定应根据教师的评价和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学生所得学分。

学分转移应由学生提供相关学习材料和学分认定证明,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审核和转移。

学分累积应以学生在学期内完成的学分为基础,考虑课程的学分值,对学生的学分进行累积。

第六条:学分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对学分制实施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和学生对学分制的认识和理解。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分制的管理机制,建立学分课程库和学分认定库,规范学生的学分管理和毕业要求。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学分制的实施办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应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学分制的全面实施,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文(2)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学分制教育政策,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规范学分的获取与认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实施学分制教育的学校。

第三条学分制是指学生在学校进行学习和实践活动时,根据一定的制度和标准,根据学习成果和学业完成情况,获得相应学分,累计达到规定要求方可毕业。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条学分制是高等教育中一种基于学分累积和转移的教学管理模式,旨在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主动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学习效果。

第二条学分制的实施范围包括所有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机构,包括大学、学院、职业院校等。

第三条学分的计算方法为学时与学分的转换,一学时等于一学分。

第四条学分的获得方式包括课堂学习、实践实习、科研项目、社会工作等多种形式。

第五条学分的累积和转移应符合以下原则:
1. 学分应满足课程学习的要求,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等;
2. 学分应满足学科专业发展的要求,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等;
3. 学分应满足个人兴趣与发展的要求,包括跨学科选修课、自主学习等;
4. 学分可根据学生个人需求在不同学校和学科之间转移。

第六条学分制的实施应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包括学分认定、学分核算、学分转移等环节。

第七条学分认定由教务部门负责,学生需提交相应的课程作业、考试成绩等材料以供认定。

第八条学分核算将学生的学习成果与学分对应,具体核算方法由教务部门制定并向学生公布。

第九条学分转移应通过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和学分转移协议签署的方式进行,学分转移的具体操作由相关学校共同协商确定。

第十条学生有权查询和监督自己的学分情况,学校应提供相应的查询和监督机制。

第十一条学校应根据学分制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以确保学生能够按时毕业。

第十二条学分制实施的具体细则和调整需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以前有关学分制的规定。

细则制定机构:教育部
发布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学分制实施细则模版(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模版(3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模版一、引言学分制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管理模式,旨在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与积累,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和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

为了有效实施学分制,制定细则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学分制实施细则模版,以供相关管理机构参考。

二、总则1. 学分制的目的是通过鼓励学生实施个性化学习和提升自主能力,促进其综合素质的培养。

2. 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评价,通过学分积累达到毕业要求。

3. 学分制的核心理念是“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个体的发展与特长的培养。

三、学分获取与积累1. 学分获取的方式包括课堂学习、实践活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

2. 学分的具体计算标准由学校根据不同学科和活动制定,需公开透明。

3. 学生需通过参与学分积累项目来获取学分,完成项目后,经相关评审人员评定,并记录在学生学分档案中。

四、学分管理1. 学分管理机构是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学分的管理、审核和统计工作。

2. 学分管理机构要确保学分的公正、准确和权威性,对学分申请进行审查,防止学分作假等行为。

3. 学分管理机构要及时向学生提供学分积累情况的查询服务,并及时更新学生学分档案。

五、学分认定与转换1. 学分认定是通过审核学生学习成果,将其转化为学分的过程。

认定的主体可以是教师、专家组或学校的学分管理机构。

2. 学分转换是指将已获得的学分转化为学业成绩,用于评定学生的毕业资格或学业水平。

3. 学分转换的具体规则由学校根据学科特点和需求自行制定,需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六、学分考核与评价1. 学分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定量评价,通过考核结果来决定是否给予学分。

2. 学分考核可以采用考试、论文、作品、实验报告等方式进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考核形式和评分标准。

3. 学分评价旨在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学分互认与转移1. 学分互认是指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通过相应的程序和标准,在一定范围内使得其已获得的学分得到承认和转移。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基本单位进行学业管理和评价的教育制度,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学习动力。

学分制的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学分制的具体操作和管理而制定的。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单位,代表学生在特定学习活动中所获得的学习成果。

2. 学分的获取方式:学分可以通过课程学习、实践活动、科研项目等多种方式来获取。

3. 学分的累积和转换: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可以累积,并且可以按一定规则进行转换和抵免。

4. 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应该客观、公正、科学,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

5. 学分的有效期:学分应该有一定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学分将失效。

三、学分制的具体要求1. 学分的设置:学校应该根据专业设置和学生学习需要,制定相应的学分设置方案。

学分设置应该包括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活动等内容。

2. 学分的分配: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合理分配学分,并提供相应的学分管理系统,方便学生查询和管理学分。

3. 学分的转换和抵免:学校应该制定学分转换和抵免的具体规则,以鼓励学生多学科交叉学习和参与实践活动。

同时,学分的转换和抵免应该符合相关的学术标准和要求。

4. 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学校应该建立学分评价和认定的机制,明确学分的评价标准和认定流程。

评价和认定应该由专业教师和相关专家进行,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5. 学分的有效期管理:学校应该制定学分有效期管理的具体规定,对学分的有效期进行监控和管理。

学生应该在有效期内完成相应学分的要求,否则学分将失效。

四、学分制的管理和监督1. 学分管理部门:学校应该设立专门的学分管理部门,负责学分制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2. 学分管理系统:学校应该建立学分管理系统,方便学生查询和管理学分。

学分管理系统应该具备安全、稳定、易用的特点。

3. 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学校应该建立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学分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的教育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和评价,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为了确保学分制的有效实施,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单位,代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学习能力。

2. 学分的获取:学生通过参加课程、完成作业、通过考试等方式获取学分。

3. 学分的累积: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可以累积计算,用于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习能力。

4. 学分的转移和认可: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转学或转专业时,可以将已获得的学分予以转移和认可。

5. 学分的评价:学分制下的学业评价应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术能力的培养,包括考试成绩、作业质量、参与度等方面。

三、学分制的具体规定1. 学分的计算方法:a. 课程学分:每门课程设定一定的学分,学生修读该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b. 课程学时:每门课程设定一定的学时,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学时完成课程学习,并达到一定的学习成果才能获得学分。

c. 选修课学分: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和发展需求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并通过考核获得相应的学分。

d. 实践环节学分:学生需要参加一定数量的实践活动,如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通过评价和考核后获得学分。

2. 学分的累积和认定:a. 学生每学期的学分累积计算,用于评价学生学业的进展和学习能力的提升。

b. 学生在转学或转专业时,已获得的学分可以予以转移和认可,以减少学生的学业重复和浪费。

3. 学分的评价和等级:a. 学分制下的学业评价应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术能力的培养,不仅仅依赖于考试成绩。

b. 学分可以按照一定的等级划分,如优秀、良好、合格等,以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术能力。

4. 学分制的管理和监督:a.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分制管理机制,确保学分制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b. 学校可以设立学分制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学分制的规划、制定和监督。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来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学习进度和学习负担的教育管理制度。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明学分制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规定和要求的文件,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管理者都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学分获取规定:1.1 学分获取方式:学生可以通过课程学习、实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式获取学分。

1.2 学分计算方法:学分的计算一般以学时为单位,根据不同学科的难易程度和学分要求进行权重分配。

1.3 学分获取标准:学生需达到一定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要求才能获取相应的学分,如及格线、出勤率等。

二、学分使用规定:2.1 学分累积和转移:学生所获取的学分可以累积并在不同学期、不同学年之间转移,方便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和灵活学习。

2.2 学分认定和确认:学校需要对学生所获取的学分进行认定和确认,确保学生的学习成果得到有效记录和体现。

2.3 学分使用限制:学生在使用学分时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设置和学业要求进行选择和使用,不能随意挥霍学分。

三、学分管理规定:3.1 学分管理机构:学校需要设立专门的学分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学分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3.2 学分管理流程:学分的获取、使用和管理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确保学分制的公平和透明。

3.3 学分管理责任:学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都有学分管理的责任和义务,需共同维护学分制度的正常运行。

四、学分评价规定:4.1 学分评价标准:学校需要制定明确的学分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4.2 学分评价方式:学分的评价方式可以包括考试、论文、实验报告、作业等多种形式,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4.3 学分评价结果:学生所获取的学分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其学业成绩和学位授予,对学生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学分制度调整规定:5.1 学分制度变更:学校需要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对学分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

5.2 学分制度公告:学校需要及时向师生公布学分制度的调整内容和原因,确保师生对学分制度的了解和接受。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二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二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实施学分制教育管理,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主管部门学分制的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院系教务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学分制的基本要素学分制的基本要素包括学分、课程和学分积累。

学分是评价学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的单位,一般以学时计算;课程是按照一定的学时和学习要求设置的,学生需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方可获得学分;学分积累是指学生进行学习活动后所获得的学分。

学分制实施应当依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具体化。

第四条学分的获取和使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根据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分可以用于获得学位、申请奖助学金、参加学术活动等。

学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

第五条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学校应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目标,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

课程设置应满足学生学习需求和学科发展需求,教学计划应明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完成的学习任务和获取的学分。

第六条学分认定和评价学分的认定和评价由教师和教务部门进行。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定期对学生进行考核。

教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记录和统计,确保学分的准确认定。

第七条学分管理和监督学校教务处应建立学分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学生学分积累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分制相关规定,确保学分的准确积累和使用。

第八条附则本细则由学校教务处制定,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正式实施。

本细则于发文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即为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学校教学改革和学生学习需求的要求。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二)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进行学业管理的教育制度。

为了落实学分制,制定实施细则可以确保学分制的顺利执行和管理。

一、学分的定义和计算方法1.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和学习负担的单位,一般以学时为基本单位,1个学分等于16学时。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的教育管理模式,旨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

为了确保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分制的基本原则、学分的获取与管理、学分的转换与认定等方面的内容。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制的目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2.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评价,包括课程学分和非课程学分。

3. 学分的获取:学生通过完成学习任务和达到学习目标获得学分。

4. 学分的管理:学校设立学分管理部门,负责学分的统计、认定和管理。

5. 学分的转换与认定:学分可以在不同学校、不同学科之间进行转换和认定。

三、学分的获取与管理1. 课程学分的获取:学生通过参加课堂教学、完成作业和考试等方式获取课程学分。

2. 非课程学分的获取:学生通过参加社团活动、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等方式获取非课程学分。

3. 学分的管理:学校设立学分管理系统,记录学生的学分情况,并定期公布学分排名。

四、学分的转换与认定1. 学分的转换:学生在转学或跨专业时,可以将已获得的学分转换为目标学校或专业的学分。

2. 学分的认定:学生通过参加学分认定考试或提交学习成果材料等方式,申请学分的认定。

五、学分制的评估与改进1. 学分制的评估:学校定期对学分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的学习成果、学分的获取与管理情况等。

2. 学分制的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可以对学分制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学分制的实施效果。

六、学分制的优势与挑战1. 优势:学分制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

2. 挑战:学分制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系统和评估机制,同时还需要培养教师和学生对学分制的认识和理解。

七、总结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的教育管理模式,通过学分的获取与管理、学分的转换与认定等方式,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

学分制的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系统和评估机制。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管理的教育制度。

它通过将课程划分为若干学分,学生根据学习的难度和工作量获得相应的学分,从而实现学生学业发展的量化和个性化管理。

本文旨在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明确学分的获取和管理规定,确保学分制的顺利实施。

二、学分获取规定1. 课程学分规定1.1 每门课程都应有固定的学分,学分应与课程的学习难度和工作量相匹配。

1.2 课程学分应根据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习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

1.3 学分应采用整数形式表示,不得设立半学分或者其他非整数学分。

2. 学分获取方式2.1 课程学分获取学生通过参加课程的学习活动,完成课程的考核和评价,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2 实践学分获取学生通过参预实践活动,如实习、社会实践、科研等,完成相应任务并通过评价,方可获得实践学分。

2.3 学术活动学分获取学生通过参预学术活动,如学术论文发表、学术竞赛获奖等,完成相应任务并通过评价,方可获得学术活动学分。

三、学分管理规定1. 学分记录与统计1.1 学校应建立学生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

1.2 学生每学期结束后,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学分记录单,明确学生获得的学分和学分来源。

1.3 学校应定期对学生学分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学分管理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学分转换与认定2.1 学分转换学生在不同学校或者不同专业之间转学时,学校应按照像关规定对学生已获得的学分进行转换,确保学生的学分得到合理认定。

2.2 学分认定学生在完成学业或者申请学位时,学校应对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认定,确保学生达到毕业或者获得学位的学分要求。

3. 学分管理责任3.1 学校应设立学分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学分制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3.2 学校应明确学分管理的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学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学分管理培训,提高教师对学分制的认识和理解,确保教师正确评价学生学习成果,准确赋予学生学分。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进行学习和评价的教育管理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终身学习。

为了确保学分制的有效实施,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单位,代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2. 学分的获取:学分的获取需要通过完成课程、项目、实习、社会实践等学习活动,并达到相应的学习目标和要求。

3. 学分的转换:学分可以在不同学习领域、学科之间进行转换,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4. 学分的积累和累计:学生可以在不同学期或者学年中积累学分,并在学习过程中逐步累计,以便于评价学生的学习发展和成果。

三、学分制的实施步骤1. 学分规划:学生在入学时,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目标,制定学分规划,明确所需学分和学习路径。

2. 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学分制的要求,设计和开设符合学生需求的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跨学科课程等。

3. 学习活动认定:学生完成学习活动后,需要经过认定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的评估,确认学生是否达到学分要求。

4. 学分转换和认可:学生在不同学习领域或者学科之间转换学分时,需要经过学校或者相关机构的认可和审核。

5. 学分积累和累计:学生在每一个学期或者学年结束时,学校将对学生的学分进行积累和累计,以便于评价学生的学习发展和成果。

四、学分制的评价和管理1. 学分评价:学校根据学分制的要求,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包括考试、作业、实验、项目报告等。

2. 学分管理:学校建立学分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学分获取、转换、积累和累计等进行管理和记录。

3. 学分认定机构:学校设立学分认定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认定和评估。

4. 学分认可和转移:学校与其他学校或者机构建立学分认可和转移机制,方便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转移学分。

五、学分制的优势和挑战1. 优势:- 个性化发展:学分制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进行学业评价和管理的教育制度,它为学生提供了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学习路径和选课方式。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具体规定学分制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细节和要求的文件,它对学生和教师在学分制下的学习、教学和评价等方面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学分获取方式1.1 课程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选修课程来获取学分,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学分,学生修完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1.2 实践活动学分获取:学分制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实践活动来获取学分,比如实习、社会实践、学术科研等。

这些实践活动需要在指导老师的监督下完成,并经过评价和考核,学生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1.3 学习成果学分获取:学分制实施细则还鼓励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和研究来获取学分,学生可以通过完成学术论文、发表科研成果、参与学术竞赛等方式来获得学分。

二、学分要求和分配2.1 学分要求: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了学生需要获得一定数量的学分才能毕业。

一般来说,学士学位需要获得一定的学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需要获得更多的学分。

学分要求可以根据不同专业和学位的要求进行调整。

2.2 学分分配: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了学分的分配方式。

一门课程的学分通常由课程的学时和难度决定,学时越长、难度越高的课程获得的学分也越多。

实践活动和学习成果的学分分配通常由指导老师和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决定。

三、学分转换和认定3.1 学分转换: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了学分的转换规则。

对于已经修读过的课程和参加过的实践活动,学生可以申请将其学分转换为当前学校的学分。

学分转换需要学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认定。

3.2 学分认定: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了学分的认定标准。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并通过考核和评价才能获得学分。

学分认定由教师和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他们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来评估学分的获得情况。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分制实施的各项工作,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基于学生所学课程的学分数量和质量来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教育评价制度。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学分制的实施高等教育机构。

第三条学分制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高素质人才,使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第四条学分制的原则是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学习兴趣和需求的培养,兼顾学科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实现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制的管理与实施第五条学分制的管理与实施主要由教务处负责,成立学分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分制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分制的核心是学分,学分是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基本单位。

学分制按照学生所学课程的难度、学时和学习负荷等因素来确定学分。

第七条学分制的学习过程包括选课阶段、学习阶段、考核阶段和评价阶段。

选课阶段学生按照个人兴趣和需求选择课程,学习阶段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课程,考核阶段学生按照学分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并参加考试,评价阶段教师根据学生学习成果给予评价。

第三章:学分制的课程管理第八条学分制的课程设置根据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相应的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程。

第九条学分制的课程设置应兼顾学科前沿、社会需求和学生兴趣,结合学科交叉和实践能力培养。

第十条学分制的课程安排应合理利用课程资源,保证学生学习的连贯性和选课的灵活性。

第四章:学分制的考核评价第十一条学分制的考核评价采用定期考试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考试主要评价学生对课程知识和理论的掌握,综合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分制的综合评价包括学术成果展示、课程设计、实践报告和评价问卷等形式。

第十三条学分制的评价结果由教师按照学分要求给出,并形成学生学业档案,供学生和学校参考。

第五章:学分制的质量保障第十四条学分制的质量保障主要包括课程质量保证、教师培训和学生支持服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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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职教中心社区医学专业学分制实施计划一、教学计划本专业学制三年,以培养实用型中等社区医学防治结合人才,具有对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诊治和康复指导能力;对急重病症的初步处理能力;能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社区预防和卫生保健能力的人才为目的。

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及学分制相适应的实施性教学计划。

二、课程实施性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或采用公共必修课模块、专业必修课模块、实践模块和选修课模块。

(一)必修课与选修课1、必修课:必修课指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

包括文化基础课、主干专业课和实践课程。

必修课一般占总学分的70%。

2、选修课:选修课指学生可以选择性地修习的课程,选修课分限选课和任选课。

选修课一般占总学分的30%。

(1)限选课:指为深化、拓宽与专业知识和技能开设的课程,一般占总学分的20%。

(2)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开设的课程,一般占总学分的10%。

部分专业职业性较强、综合职业能力较高、主干课程较多的专业,可以增加必修课学时,相应减少限选课学时。

(二)课程模块:课程可分成公共必修课模块、专业必修课模块、实践模块和选修课模块。

三、学分(一)总学分:五年制高职总学分最低为280分。

其中必修课和限选课之和不少于总学分的85%。

(二)学分的计数:1、理论教学原则上以16~18学时为1学分。

2、独立开设的专业实践教学(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等)每周计1学分。

3、学校规定的活动课程,如值周实践、公益劳动、军训、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以32~36课时为1学分。

(三)计算单位:课程学分计算:最小单位为分,小数点后一位按“二舍八入三七计五”法计算。

学期学分为该学期所有课程学分之和,学年学分为该学年两学期学分之和。

(四)学分的取得:1、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内课程的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该课程相应的学分。

2、实践教学课程必须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全部实践教学活动,合格者方可获相应学分。

3、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课程及学校班级组织的重大活动等均可取得相应学分。

(五)奖励学分:1、具有专长、特长经社会考核取得等级或技能证书或为学校、班级取得荣誉、作出贡献的学生可获奖励学分。

2、奖励学分一般不计入必修课和限选课,可作为任选课学分;一般不超过总学分的5%。

四、课程的选修、免修与免听(一)课程的选择(选修)1、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一般只能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教师指导下选择选修课课程。

2、学校对新生公布专业所有课程、学分,并在每学期结束前6周公布下学期所开课程及相应学分,学生从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在教师指导下办理选修申报手续,经教务科审批后,在学期期末公布。

3、学生申请的选修课程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后,一般不得变动。

开课两周试听后拟改修同课程其他教师,或有特殊原因改修其它课程或退修的学生,应在开课后两周内提出改修或退修申请,经学校教务科同意后方可改修或退修,逾期不予办理。

4、学校教务科应编制好选课指南。

选课指南主要包括:课程目录;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内容;课时数;学分数;任课教师情况等。

5、选课要求:(1)学生应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按学期进行选课。

(2)选课应首先保证必修课、限选课,再选修任选课,有严格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必须按教学计划中课程顺序选修。

(3)限选课的修习应根据专业专门化方向课程模块选修,不得跨模修习。

任选课不受限制,可跨专业和年级选修。

(4)学生每学期修习的总学分数原则上与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期总学分相同。

学习能力较低或较强的学生,或有特殊原因的学生,经过批准可以适当少修或多修,少修不低于24学分(实习阶段除外),多修不超过40学分。

多修学分的学生前一学期每门课程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折合积分点3分以上。

(5)一个专业或一位教师选修的学生人数少于30人,原则上不开设。

(二)免修:1、学生在校期间一般需参加各门修习课程的正常教学活动,在未获得课程学分前,不得申请免修,学生通过自学,在课程开设的前一学期提出申请,经学校教学校长批准,考核合格后可以获得相应学分,考核不合格按正常考核不及格处理。

2、学生参加高一层次国家自学考试通过的课程,同专业可申请免修学校教学计划内的相同课程,经学校认定后可直接给予相应学分。

3、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不得免修。

4、学生因病因残,由学校认定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本人提出申请,在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免修体育课或部分体育项目。

5、免修手续学生,个人在上学期末以书面申请免修,并填写《免修审批表》,经教务科审核,教学校长批准后方可免修。

(三)辅修专业:1、为适应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学有余力的学生经学校综合考评批准后可以选修本专业其它专业方向(主辅兼修)或选修第二专业。

主辅兼修或选修第二专业的学生应交纳辅修费。

2、主辅兼修或选修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相应学分后。

方可获得主修与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证书。

3、修习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中止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的修习。

已修习的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的课程学分可以作为主修专业的任选修课的学分。

五、成绩考核(一)考核类型: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考试课程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查课程按五级制计分。

五级制和百分制按如下关系换算。

优秀取90分,良好取80分,中等取70分,及格取60分,不及格取60分以下。

理论课程考试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

(二)对一些难度较大的文化基础课,学校采取分层次教学,并实行两种评价标准考核。

参加A类考核合格者,成绩按实计算,所得学分为标准学分;参加B类合格者,成绩按60+(x-60)×计算(x为B类考核成绩)公布,所得学分为标准分的80%。

三)学分积点:为充分反映学生掌握知识和能力的程度,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采用学分积点来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作为评三好学生、奖学金的依据,其确定方法如下:等第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百分制100~90 89~80 79~70 69~60 60以下绩点分5~4 ~3 ~2 ~1 ~0学生在取得某一门课时学分的同时,取得相应的绩点分。

课程学分积二课程学分X课程绩点分每学期结束或学年结束应计算学生的平均学分积点,平均学分积点衡量学生学习的总体平均成绩的指标。

计算方法如下:(学期或学年)平均学分积=Σ课程学分积/Σ课程学分(四)补考:必修课和限选课学期考核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成绩合格注明补考字样,以60分记入成绩册,并取得该课程相应学分。

补考不合格必须重修,课程重修一般应在下学期或下一学年完成,重修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补考,必须再重修。

(五)任选课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允许重修或改修。

(六)缓考: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可由本人事先提出缓考申请,经教务科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与学期补考一并进行,成绩及格者可按实际成绩分计算并取得该课程学分,缓考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七)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1/3或作业、实验报告缺交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必须重修,学生未办理选课手续而自行听课的不得参加考核。

(八)考试作弊、旷考,其课程成绩为零分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该课程必须重修,重修合格者成绩一律计60分,学分按该课程标准学分的60%计算。

六、学籍管理(一)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习,考核合格,修满总学分,德育、体育等方面符合要求准予毕业。

(二)对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鼓励选习辅修专业、第二专业或有关课程。

经学校同意,可提前参加毕业实习,毕业实习合格可提前就业,或提前对口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

(三)学生在规定年限内未能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可以给予结业证书。

经学校批准,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延长时间至多为原学制后二年。

在延长学习期内,学生可在校继续学习,并按规定交费,修满规定学分换取毕业证书。

学生也可边工作边学习,在两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参加学校认可的培训和考核,修满规定学分并按规定交费后,换取毕业证书。

(四)对于获得必修课、限选课规定总学分70%以上,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暂停学业,先就业、创业。

暂停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累计不超过二年,期间也可就近到省、市所属卫校学习或参加社会自学考试,成绩合格,承认相应学分,学分修满获得毕业资格。

(五)实行学分制后,学生对所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而未获得相应学分者可以申请“留科”重修,也可以“留级”重修,但必须交纳该课程重修费,学生在补修未及格课程同时,可以选修原年级的其他课程。

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及格课程达到四门(含四门)以上,学校应动员学生随下届班级跟班学习,同时可选修高年级课程。

七.开设课程及学分分布列表1.第一学期:(25分)必修课:体育 1分德育 1分语文 2分数学 2分化学 4分人体解剖学 4分免疫学基础及病原微生物学 4分选修棵:生物学 3分生物化学 4分2.第二学期:(25分)必修课:体育 1分德育 1分语文 2分数学 2分生理学 5分病理学 4分药理学 4分选修课:解剖学 2分中医学概要 4分3.第三学期:(25分)必修课:德育 1分体育 1分外科学 5分诊断学 5分妇产科 3分传染病学 3分选修课:心理学 3分基础护理学 4分4.第四学期:(25分)必修课:德育 1分体育 1分内科学 4分外科学 4分儿科学 3分五官科 2分选修课:预防医学 3分中医内科 4分皮肤病学 3分5.第五、六学期:医院实习阶段,由医院和实习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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