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范本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便于市民群众了解办事流程和办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对市民群众提供的相关服务事项的告知工作。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公开为市民群众提供办事服务,在告知工作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杜绝触犯法律纪律和伦理底线的行为。
第四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告知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市民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办事流程和办理要求。
第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告知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告知内容第六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向市民群众告知有关办事服务事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办事流程和办理要求;(二)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三)办理时限和费用;(四)办理结果和权益保障;(五)咨询热线和投诉渠道。
第七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及时更新告知内容,确保市民群众了解最新的办事流程和办理要求。
第三章告知方式第八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向市民群众告知办事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公告栏公示;(二)网站发布;(三)微信公众号推送;(四)发放告知手册、宣传册等印刷品;(五)现场告知和咨询;(六)电话告知和咨询。
第九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根据不同的服务事项和市民群众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告知方式,并注意告知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告知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告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可以由上级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市民群众进行。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及时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一)未按规定告知市民群众办事流程和办理要求;(二)告知内容不准确或有误导;(三)不按要求更新告知内容;(四)不按规定告知市民群众的服务事项。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所负责办理的服务事项,全面了解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其它服务事项情况。
第二条接待办事群众相关业务咨询,应填写一次性告知单详尽告知办理要件、流程等,主动提供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并就咨询件做好记录。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服务事项时,对申请人递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查(对需代办的事项,需要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帮助审查的,应提请其远程网上审查)。
对申报材料存在的问题及补正要求,填写一次性告知单,并详细记录在材料审查记录栏。
服务大厅一次告知工作制度一、一次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应遵循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便民高效原则。
三、对申请人申请办理的事项,服务大厅窗口经办人员应当场受理,审核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四、申请人按要求补齐所需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申请人申请事项涉及多个处室或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向服务大厅或有关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不能一推了之。
六、服务大厅要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等印制成服务告知单,统一制作标准文本,方便申请人索取或参照。
七、凡需一次告知申请人的审批事项,除电话咨询一次性告知外,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推进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日期:2016-06-06来源:本站原创编辑发布: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是政务服务中心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指的是窗口工作人员向咨询群众一次性告知全部办理事宜,避免群众走冤枉路。
中心梳理了入驻大厅单位的办理事项,对业务所需的材料进行统一规范,并形成“一次性告知”内容。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第一条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心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单位或群众前来办事、来电来函咨询有关办事程序,或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被退回补办,或因故不能受理问询事项的,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的制度。
第四条一次性告知应坚持群众至上、创新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
各服务窗口要规范和健全一次性告知的内容,除口头告知外,还应填写《一次性告知书》,以便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窗口具体经办人员为一次性告知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中心主要负责人、窗口分管负责人为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的领导责任人。
第六条经办人要及时对问询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在法定时间内确定是否受理。
审查的主要内容:(一)问询事项是否属于本单位(本窗口)职权范围;(二)问询事项是否属于行政许可的事项;(三)问询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了必须的申请材料;(四)问询人提供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五)其他事项。
第七条一次性告知的责任和义务。
(一)问询手续齐全,且符合规定,应及时办理。
(二)对问询手续、材料不完备或因故不能按规定程序、受理时限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和时限。
(三)对问询事项,如果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不明确的,或情况比较特殊的,经办人员应当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请示领导,研究确定办理方法。
(四)对不属于经办人办理范围的事项,要按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及时告知有关部门窗口。
(五)经办人在接受服务对象电话咨询时,应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认真答复,直至咨询人明白为止,并做好电话记录。
第八条经办人员在一次性告知时,对需补充材料较多的,或问询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须填写《一次性告知书》。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范文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向居民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向居民提供服务的所有情况。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对居民提供的服务,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居民告知相关事项,确保居民了解自身权利与义务,并能够依法维权。
第四条驻扎在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本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服务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告知机制,保证告知工作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第二章服务内容告知第六条在为居民提供各类证件办理、咨询、申请等服务过程中,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向居民及时告知以下内容:(一)服务内容及要求:明确告知该项服务的具体内容、所需材料、办理流程、耗时、办理地点等相关要求。
(二)服务时间:告知该项服务的办理时间、工作日及节假日的办公时间,以及可能存在的延期情况。
(三)办理费用:明确告知该项服务的相关费用及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方式和应付款项。
(四)服务结果: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告知该项服务的结果、办理成功与否,以及可能存在的后续补充文件或程序。
第七条在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过程中,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向居民告知以下内容:(一)咨询服务范围:明确告知可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如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咨询。
(二)服务方式:告知咨询服务的形式,如面对面、电话咨询等。
(三)咨询人员资质:告知咨询人员的资质、相关经验等,保证咨询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四)咨询结果:及时告知咨询结果及可能存在的补充材料或程序。
(五)调解程序: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告知调解的程序、调解员的资质,以及调解结果的约束力和执行情况。
第三章告知方式第八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向居民告知相关事项,确保信息传递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一)书面告知:通过宣传栏、通知书、告示等书面形式告知居民相关事项。
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文旅局窗口一次性告知材料模板.doc
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文旅局窗口 一次性告知材料窗 口 电 话:投 诉 电 话:受 理 时 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2:00—5:00 办事地址及办事窗口: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文旅局窗口(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事项名称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行政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及国家文物局文件规定:(一)建设项目获批准,并已编写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二)不得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造成破坏。
申报提交材料(一)申请人申请书; (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三))工程可能对文物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 (四)有关保护措施的具体方案;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受理→现场勘察→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一次性告知材料窗 口 电 话:投 诉 电 话:受 理 时 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2:00—5:00 办事地址及办事窗口: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文旅局窗口(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事项名称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行政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及国家文物局文件规定:(一)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残损情况,委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编制维修设计、实施方案; (二)维修设计、实施方案已经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相关专家初审通过;(三)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四)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部门批准。
申报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申请书;(二)勘察和设计方案;(三)施工技术设计方案;(四)现状实测图及设计图等(五)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相关专家初审意见书。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受理→现场勘察→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
阳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的概念是指在窗口服务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和时限、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
二、一次性告知的内容(一)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政策依据、条件和要求;(二)办理行政许可的全部申请材料;(三)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流程)和承诺时限;(四)办理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五)办理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相关程序;(六)不予办理理由。
三、一次性告知的方式(一)书面告知(二)口头告知四、一次性告知的要求(一)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发放资料完整,回答问题清楚。
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实行书面告知单。
(二)当实行书面告知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且告知信息应当准确、可靠、适用,书面材料应存档备查。
(三)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不需受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作出说明、解释;申请材料错误的,指出错处,要求更正;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
(四)遇到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并指点或带领至有关窗口申请。
五、一次性告知的责任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
如拒绝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或履行一次性告知但内容不明确,甚至变成“二次告知”、“三次告知”,经查实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一、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优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中心办事或来电咨询、举报、投诉、查询等有关事项时,第一个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等责任的制度。
三、第一个接待或受理来电、来信、来人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范文(二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范文一、背景与目标为提升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效能,保障居民权益,特制定本《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基本原则与规定1. 遵法守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禁止任何违法操作;2. 公正透明: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不得隐瞒或变相隐瞒;3. 及时通知:在服务开始前,应及时告知相关信息,确保居民充分了解;4. 规范操作:工作人员需按照统一的告知程序执行,保证服务的标准化;5. 保密与隐私保护: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守业务秘密,对居民的个人信息进行妥善保护。
四、告知内容与程序1. 告知内容:(1)服务项目:明确说明居民需办理的具体服务项目及流程;(2)办理条件:详细告知服务项目的条件及所需申请材料;(3)收费标准:明确相关服务的费用标准及费用构成;(4)服务期限:告知居民办理服务所需的时间期限;(5)补充材料:如有需要,说明补充材料的申请程序和截止日期;(6)办理结果:告知居民完成后的结果,并说明获取结果的方式;(7)异议申诉:说明居民如有异议时的申诉时间和地点;(8)其他相关事项:提供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如隐私保护等。
2. 告知程序:(1)工作人员首先向居民问候并确认服务项目;(2)工作人员依次详细说明服务内容,包括办理条件、收费标准、服务期限等;(3)工作人员应鼓励并解答居民的任何疑问;(4)在居民同意继续办理后,工作人员将信息记录在办理单上,并提醒居民保留相关单据;(5)办理完毕后,再次确认结果和获取方式,并告知申诉途径;(6)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需确认告知内容已充分传达,确保居民对服务内容有全面理解。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故意隐瞒或未告知信息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2. 如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通报,应按要求及时上报并执行;3. 若因工作人员失职导致居民投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范本(3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范本尊敬的市民朋友们,为提高我市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特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以使我们的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特此向大家宣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一次性告知制度,以确保我们的服务流程更加明确、规范。
现将制度的具体内容向大家介绍如下:一、服务对象和范围: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为全体市民,无论您的需求是办理证件、咨询政策还是其他日常生活事务,我们将全力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二、服务时间: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5点,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为市民朋友们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三、服务流程和要求:在办理任何业务时,市民朋友们需携带所有相关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办理流程。
如因市民未携带相关材料而导致办理失败,我们将无法负责。
四、服务态度:镇便民服务中心将坚持以市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每一位市民提供真诚、热情的服务,我们将尽最大努力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最好的帮助。
五、办理时间:镇便民服务中心将尽力提高办理效率,以确保每位市民的需求能够及时得到满足。
在高峰期,我们将采取预约制度,预约者将有优先办理的权利。
六、服务质量:我们将严格要求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每位市民的需求都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解决。
七、投诉与建议:如果您在使用镇便民服务中心过程中有任何不满或建议,欢迎向我们提出。
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条投诉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八、其他事项:镇便民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引进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技术手段,提升服务水平。
在此,我们向所有市民朋友们再次承诺:镇便民服务中心将一如既往地以市民需求为中心,为大家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镇便民服务中心日期:XXXX年XX月XX日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对市民提供服务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便于市民了解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促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告知单
一次性告知单服务事项:申办幼儿园所需材料:1、申办人向乡镇学校出具申办报告,乡镇学校负责人实地考察,初审合格后通知申办人准备资料;(报告格式:举办者个人基本情况、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情况、股东股权情况等。
)2、乡镇学校向汨罗市教育局出具报告一份,详细说明该申办者所申办幼儿园的具体情况,以及初审意见,并送呈当地政府签意见盖章;3、办学章程;4、办学条件(将基础设施设备、器械、教具等列出表格备注金额);5、平面图;6、幼儿园用地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手续;7、举办者需开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8、幼儿园工作人员统计表格;举办者、财会人员、幼师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附后。
联系人员:窗口负责人:欧5244056一次性告知单服务事项:申办培训学校所需材料:名称:汨罗市╳╳╳镇╳╳╳培训学校1、申办人向乡镇学校出具申办报告,乡镇学校负责人实地考察,初审合格后通知申办人准备资料;(报告格式:举办者个人基本情况、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情况、股东股权情况等。
)2、乡镇学校向汨罗市教育局出具报告一份,详细说明该申办者所申办培训学校的具体情况,以及初审意见,并送呈当地政府签意见盖章;3、办学章程;4、股东组成人员名单及决策机构名单5、办学条件(将基础设施设备、器械、教具等列出表格备注金额);6、租赁合同;7、教学计划、三年建设规划;8、平面图;9、用地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手续(自建);10、举办者需开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11、培训学校工作人员统计表格;举办者、财会人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附后。
联系人员:窗口负责人:欧5244056。
窗口单位一次性告知制
XXX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为了真正体现政务大厅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管理,真正转变行政机关作风,政务大厅要求每一位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每位当事人办
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事宜。
二、当事人到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行政审批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
申报材料等,并提供相关规范性资料。
三、窗口人员在接受本职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地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以不了解情况或不熟悉业务为借口,要求当事人到部门去咨询或到部门去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如果发现,视为不称职并由部门换人。
四、任何一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时,应当热情地向当事人指示或将当事人带到有关部门的窗口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一推了之。
五、各个窗口要把本部门进入政务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内容、办理程序、申报条件(材料)、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按项目印成告知单,或按部门印成项目手册,便于办事群众查阅。
六、各窗口工作人员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和实施方便群众办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完善政务大厅的“一次性”告知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6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要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第三条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须知》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办事人自接受一次性告知后,若未补齐所需材料,则视为无效报件。
第四条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第五条凡被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的报件业务,应补齐材料方可收费受理,承诺时限按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说明退回的理由。
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若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便民服务中心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当事人道歉。
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二)理事项时缺少材料,现书面告知。
承办人:(签字)签收人:(签字)年月日-----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通知联)同志:你于年月日前往我窗口办理事项时,经审查,申请办理事项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以下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1、2、3、4、5、谢谢您的合作。
承办人:(签名)年月日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三)年月日村同志前来办理事项时缺少材料,现书面告知。
承办人:(签字)签收人:(签字)年月日-----拉揽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通知联)同志:你于年月日前往我窗口办理事项时,经审查,申请办理事项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以下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1、2、3、4、5、谢谢您的合作。
承办人:(签名)年月日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四)理事项时缺少材料,现书面告知。
承办人:(签字)签收人:(签字)年月日-----宝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一次性告知单(通知联)同志:你于年月日前往我窗口办理事项时,经审查,申请办理事项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以下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1、2、3、4、5、谢谢您的合作。
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一次性告知单【模板】
XX区XX街道计生窗口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二、审批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三、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已婚未育的夫妇:①双方户口薄、结婚证、本人身份证;②本人相片二张(一寸);2.已婚生育一孩的夫妇:①双方户口薄及小孩的户口薄或出生证;②双方结婚证;③本人相片二张(一寸);④小孩的生育证(准生证);⑤上环证。
3.已婚生育二孩以上的夫妇:①双方户口薄及小孩的户口薄或出生证;②双方结婚证;③本人相片二张(一寸);④小孩的出生证;⑤小孩的生育证;⑥节育证明;⑦属超生的要带已缴交的全部社会扶养费单据。
四、审批程序:在村(居)委会或计生办领表→填表后到村(居)委会审核盖章→到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审批→审批通过后领证。
五、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七、办公地点:XX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八、查询方式:;九、投诉电话:。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二、审批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列》三、申请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需提交的材料:1.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1份(社区居委会或街道计生办领取申请表)2.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3.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关系证明或公证机构的收养公证书)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2张。
6.子女属违法生育的,需出具已缴纳社会抚养费发票复印件1份。
四、承诺期限:即时办结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办公地点:XX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七、查询方式:;八、投诉电话:。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生育登记二、审批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三、登记表对象:1.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的;2.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3.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生育两个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
钟山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
钟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办理事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登记及校验办理单位:钟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适用范围:钟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
审批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材料:(一)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3.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4.房屋建筑设计或业务用房平面图(装修后的平面图,包括诊疗场所平面图,设备、设施等平面布局图,要求电脑制图,标注朝向、尺寸、功能用途等);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6.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政部门的名称核准通知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7.非营利性国有医疗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附上级部门下发的任命文件)、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文件;8.与设置科目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书、原执业机构及原执业机构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各科室人员花名册;9.主要仪器设备名录清单;10.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11.与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签订的《医疗垃圾处理协议书》复印件;12.环保部门出具的医用污水、污物处理环评报告复印件;13.设置有放射科(X 光室等)的需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或《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复印件。
14.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校验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校验周期执业情况报告;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次性告知清单(政务中心)
一、项目名称: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核发二、申报材料:□申请书□户口簿复印件1份□复印件1份□残疾证复印件1份负责人:黄文礼联系:说明: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真实有效。
因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引致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在“□”中打“√”的项目为申请人需补交(或补正)的材料。
3.咨询:0 投诉:0。
一、项目名称:城乡医疗救助待遇审核二、申报材料:□申请书□审批表□单位证明(特殊困难户)□疾病证明□医疗结算依据□户口簿复印件1份□复印件1份□残疾证复印件1份□存折复印件1份负责人:黄文礼联系:说明: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真实有效。
因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引致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在“□”中打“√”的项目为申请人需补交(或补正)的材料。
3.咨询:0 投诉:0。
一、项目名称:城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二、申报材料:□申请书□审批表□家庭成员说明或者证明□家庭收入证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原因说明□户口簿复印件1份□复印件1份□残疾证复印件1份□在外打工收入证明负责人:黄文礼联系:说明: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真实有效。
因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引致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在“□”中打“√”的项目为申请人需补交(或补正)的材料。
3.咨询:0 投诉:0。
一、项目名称:再生育子女审查上报二、申报材料:□二孩证审批表□结婚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复印件1份□孕检证明□一孩准生证□女方相片一寸两□再婚者提供离婚协议书负责人:大章联系:说明: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真实有效。
因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引致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在“□”中打“√”的项目为申请人需补交(或补正)的材料。
3.咨询:0 投诉:0。
一、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二、申报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审批表□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计生服务手册负责人:大章联系:说明: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真实有效。
高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完整版
编号:TQC/K542高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完整版In the collective management, in order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enthusiasm and initiative, form a collective force and establish a system that conforms to the market rules, management principles, and fully embodies the modern moral concepts and behavior norms.【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高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完整版下载说明:本规章制度资料适合用于集体管理中,为使每一位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并形成一种集体合力而建立起符合市场规律,符合现代管理原理,并能充分体现现代化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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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高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为方便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业务,优化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材料、手续等全部内容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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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有关活动审批
申报材料:
□、提交书面申请书(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书);
□、建设项目所依据或者批准的文件;
□、占用河道管理范围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措施;
□、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行洪输水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对重要建设项目以及蓄滞洪区、洪泛区内建设项目,应当附具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并经市水利局组织审查的防洪与河势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对水质有影响的,应当附具有资质单位论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涉及取水的,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书;
材料提交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真实有效。
因申
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引致的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除制式表格外,原件应使用纸打印,复印件统一使用纸复印;本事项申请材料注明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出示原件,以供核对;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砚山县水务局
受理人受理日期
备注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