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诉讼由哪些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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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诉讼由哪些法院管辖
由于军婚的特殊性,法律对军婚诉讼的规定也与一般的婚姻诉讼有所不同,法律的这种特殊化规定,意在更好的保护军人的权益,维持军人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那么,关于军婚诉讼的一个前提——军婚诉讼的法院管辖问题究竟如何呢?下面,小编就为您答疑解惑。
由于军婚的特殊性,法律对军婚诉讼的规定也与一般的婚姻诉讼有所不同,法律的这种特殊化规定,意在更好的保护军人的权益,维持军人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那么,关于军婚诉讼的一个前提——军婚诉讼的法院管辖问题究竟如何呢?下面,小编就为您答疑解惑。
一、军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军婚因婚姻一方或双方是军人,具有相对特殊性。正确处理好军婚的问题有助于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部队的战斗力。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的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对于军婚的离婚诉讼,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您是军人或您的配偶是军人,那么您就一定要注意了。法律对军人的权益是保护的,但同时又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想了解更多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和规定,您可以登陆我们的网站进行咨询,我们有专业律师为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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