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国际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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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国际法主体 Subject of International Law
一 二 三 四 五
国际法主体的概念 国家- 国家-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国际法的派生主体 争取独立的民族- 争取独立的民族-国际法的过渡性主体 国际法上的个人(居民) 国际法上的个人(居民)
一,国际法主体的概念
(2) 固定的人口 定居的居民 固定的人口/定居的居民
permanent population 居民----居住于国家领土内的那些人 居民 居住于国家领土内的那些人
国家是由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 国家是由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居民是国家 行使权力的对象, 至于居民人口的多少,民 行使权力的对象, 至于居民人口的多少, 种族,宗教的异同,以及语言是否统一, 族,种族,宗教的异同,以及语言是否统一, 则无关紧要, 则无关紧要,如太平洋岛国瑙鲁共和国七千多 人
1. 国家的概念
"国家"具有双重含义 国家" 国家 可表示在政治上组织起来的社会, 可表示在政治上组织起来的社会,或者是法律 上组织起来的并且人格化了的社会 也可表示该国的政府, 也可表示该国的政府,以区别于该国的居民
2.国家的要素 国家的要素
应具备四个要素,用以区分与其他非国家实体: 应具备四个要素,用以区分与其他非国家实体: 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 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一定的政权组织和 主权
(4)微型国家(mircrostate)的问题
是近年在联合国论坛上提出的 联合国宪章》规定: 《联合国宪章》规定:会员国主权平等并在联合国大会 各享有一个投票权,不论其面积大小, 各享有一个投票权,不论其面积大小,人口多少和经 济能力如何 有的会员国由于其地域,人口, 有的会员国由于其地域,人口,人力以及经济资源的 匮乏, 匮乏,难于承担与其他会员国一样的义务 有人提议:采取新的成员国制度,对其权利给予某些 有人提议:采取新的成员国制度, 限制, 限制,如不能投票和任职
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主体,是指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直接在国际法 上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上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具有独立进行国际求偿能 力者. 力者. 三个条件: 三个条件: 一是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 二是直接承受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如履行条约义务, 直接承受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 二是直接承受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如履行条约义务, 偿还合法的国家债务, 偿还合法的国家债务,为外交代表提供外交特权与豁 免,在国际组织履行会员国的义务 三是直接享受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如管辖权,外交权, 直接享受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 三是直接享受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如管辖权,外交权, 缔约权,求偿权, 缔约权,求偿权,国际诉讼权
派生性) 三,国际组织(派生性) 国际组织 派生性
严格来讲是指国家间或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其一, 其一,国际组织在一定范围内有独立参与国际法 律关系的能力 其二,国际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具有国际上的权 其二, 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派遣和接受外交代表,缔结条约, 派遣和接受外交代表,缔结条约,享受外交特 权与豁免权等; 权与豁免权等; 联合国成立后,与国际电信联盟, 联合国成立后,与国际电信联盟,万国邮政 联盟等国际组织签订协定, 联盟等国际组织签订协定,使之成为联合国的 专门机构
瑞士----1815年 年 瑞士 奥地利----1955年 奥地利 年
选择题: 选择题:
位于非洲的甲国和乙国爆发战争,丙国宣布战时中立, 位于非洲的甲国和乙国爆发战争,丙国宣布战时中立, 丙国作为战时中立的国家,下列( 哪一项不是丙 丙国作为战时中立的国家,下列( )哪一项不是丙 国的权利或义务? 国的权利或义务? A.丙国必须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的义务 B.禁止甲国和乙的军舰在丙国的领海内进行拿捕和临检 等敌对行为 C.甲国和乙国不得以丙国口岸或中立水域为海战根据地 攻击敌人 甲乙两国的军舰及其捕获物,不得在丙国领海通过, D.甲乙两国的军舰及其捕获物,不得在丙国领海通过, 非因风浪,缺少燃料或损坏, 非因风浪,缺少燃料或损坏,不得在丙国口岸停泊
(b)中立国的权利 中立国的权利
中立国的领土主权应得到交战国的尊重; 中立国的领土主权应得到交战国的尊重; 中立国人员的权益应得到保护; 中立国人员的权益应得到保护; 中立国与交战国关系中的某些特殊权利
(c)国际法主体的地位 国际法主体的地位
由于承担永久中立义务而放弃的权利有限, 由于承担永久中立义务而放弃的权利有限,不放弃国 家的基本权利或国家主权; 家的基本权利或国家主权; 这种放弃是自愿的. 这种放弃是自愿的.
中国是单一的国际法主体, 中国是单一的国际法主体,省,自治区不是国 际法主体
b.复合国 复合国(composite state) 复合国
复合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组成的国 家或国家联合体,包括联邦和邦联两种形 家或国家联合体 包括联邦和邦联两种形 式
(a)联邦国家 )联邦国家(federation):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 成员单位根据联邦宪法组成的国家(主要形式) 成员单位根据联邦宪法组成的国家(主要形式) (b)邦联 )邦联(confederation):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 : 家由于特殊的目的, 家由于特殊的目的,根据它们之间缔结的国际条约组 成的国家联合体
a.主权的基本特征: 主权的基本特征: 主权的基本特征 完全的独立自主性 最高的权威性 独立自主性, 权威性和无可非议 完全的独立自主性,最高的权威性和无可非议 的合理性
b.主权与国家的关系 主权与国家的关系
(a)主权赋予国家独立的内外职能 主权赋予国家独立的内外职能 (b)主权要求国家建立庞大而又严密的由各种机 (b)主权要求国家建立庞大而又严密的由各种机 关和人员组成的组织体系, 关和人员组成的组织体系,即国家政权机构 (c)主权使国家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 主权使国家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
(a)中立国的义务 )
不得对他国进行战争或参加其他国家间的战争, 不得对他国进行战争或参加其他国家间的战争, 但有权对来自外国的侵略进行自卫; 但有权对来自外国的侵略进行自卫; 不得缔结与中立地位相抵触的条约,如军事同盟 不得缔结与中立地位相抵触的条约, 条约,共同防御协定, 条约,共同防御协定,不得参加任何军事集团 或同盟; 或同盟; 不得采取任何可能使自己卷入战争的行动或承担 这方面的义务, 这方面的义务,如不得允许外国军队过境或允 许外国在其境内建立军事基地和组织军队
比较辨析: 比较辨析:
前者一个国家,拥有一个国际法的主体资格; 前者一个国家,拥有一个国际法的主体资格; 后者是国家的联合,各成员国家分别保持独立, 后者是国家的联合,各成员国家分别保持独立, 分别是完全的主权国家, 分别是完全的主权国家,而邦联本身则不是国 不是国际法主体, 家,不是国际法主体,如1982年塞内加尔和 年塞内加尔和 冈比亚组成邦联
(3)政权组织
是指表示国家意志,为行使国家权力, 是指表示国家意志,为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 家职能,而确立的国家机关 家职能,而确立的国家机关 的组织体系 没有政权组织的领土不成其为国际法上的国家
(4) 主权
"主权"一词源于拉丁文, 意为最高权力; 主权"一词源于拉丁文 意为最高权力; 主权 后来变成法文souveraineté,指在自己之上 后来变成法文 , 没有其他权威的政治或其他权威 主权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 务(internal/external)的最高权力,是国家 )的最高权力, 根本属性. 的根本属性.
特征: 派生性 特征:1.派生性 2.局限性 局限性 3.差异性 差异性
四,争取独立的民族(过渡性) 争取独立的民族(过渡性)
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主体资格问题, 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主体资格问题,是 在民族解放和独立运动发展过程中提出来的. 在民族解放和独立运动发展过程中提出来的. 1,定义 代表一个民族从事反对殖民统治, 代表一个民族从事反对殖民统治,争取独立解 放斗争的政治实体 法律基础:民族自决原则-----一切被压迫民族 2,法律基础:民族自决原则---一切被压迫民族 均享有民族自决权,有权摆脱殖民统治, 均享有民族自决权,有权摆脱殖民统治,建立 民族独立国家. 民族独立国家. ——有些 与叛乱团体不同,不是对领土的控制—— 与叛乱团体不同,不是对领土的控制——有些 情况下这些争取独立的民族并没有控制多数甚 至部分领土
3.国家的类型 国家的类型
按照主权行使的状况, 按照主权行使的状况,可以分为独立国和附属 主权行使的状况 国 结构形式, 按结构形式,可以分为单一国和复合国 经济发展水平,可分为发达国家, 按经济发展水平,可分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 家和最不发达国家
(1)单一国和复合国
a.单一国 单一国(unitary state) 单一国 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制的主权国家 统一的中央集权,一个立法机关, 统一的中央集权,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 府,统一的宪法和国籍 内部划分若干行政区域, 内部划分若干行政区域,受中央政府统一领导 对外关系上是国际法主体, 对外关系上是国际法主体,由中央政府代表国 家
微型国家:一个地域, 微型国家:一个地域,人口和人力以及经济资 源都格外小, 源都格外小,却以独立国家出现的实体 我们认为,仍然是国际法主体,享有基本权利, 我们认为,仍然是国际法主体,享有基本权利, 不能否定其国际法主体资格. 不能否定其国际法主体资格.至于在国际组织 中的权利义务, 中的权利义务,应根据该国际组织的章程或依 该组织成员国的协议来决定
永久中立国与战时中立国的区别: 永久中立国与战时中立国的区别:
1.自愿承担永久中立义 自愿承担永久中立义 务外, 务外,还须得到有关国 家承认与保障 2.地位一般通过国际条 地位一般通过国际条 约确立 3.具有永久性质 具有永久性质
1.一国单方自愿行为的 一国单方自愿行为的 结果 2.地位可通过单方发表 地位可通过单方发表 声明 3.临时性质 临时性质
(3)永久中立国 永久中立国(permanent neutralized state) 永久中立国
简称中立国,是指根据国际公约或国际承认, 简称中立国,是指根据国际公约或国际承认,自 愿约束自己,除了抵抗外来攻击外, 愿约束自己,除了抵抗外来攻击外,永远不与 他国作战, 他国作战,不卷入战争或从事任何可能使其直 接或间接卷入战争的任何行为
二,国家——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国家 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是当代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能够直接, 是当代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能够直接,独立 和全面的参加国际政治,经济,法律, 和全面的参加国际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 会等关系, 会等关系,并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
原因是: 原因是: 国家是构成现代国际关系的基本要素 国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国际法本身就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 国际法本身就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其实施 也主要依靠国家
(2)特殊形式 特殊形式——既非联邦也非邦联 特殊形式 既非联邦也非邦联
英联邦( 英联邦(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 英联邦由英帝国演变而来, 英联邦由英帝国演变而来,其成员国主要是现在已经 独立的前殖民地或被保护国 现今,大约50 50个英联邦成员国各自都是独立的主权 现今,大约50个英联邦成员国各自都是独立的主权 国家,是单独的国际法主体, 国家,是单独的国际法主体,英联邦本身不是国际法 主体 至今,这些成员国之间不互称外国,它们之间相互 至今,这些成员国之间不互称外国, 派遣和接受的外交代表都称为"高级专员" 派遣和接受的外交代表都称为"高级专员"
(1)Leabharlann Baidu特定的领土 确定的领土 特定的领土/确定的领土 确定的领土defined territory
"领土"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有效的行使 领土"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 领土 排他性权利的空间 注意: 注意: 领土的大小不影响国家的有效存在 国家应该有确定的领土, 国家应该有确定的领土,并不代表国家的边界必 须确定无疑, 须确定无疑,领土是否连接成一整块陆地
一 二 三 四 五
国际法主体的概念 国家- 国家-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国际法的派生主体 争取独立的民族- 争取独立的民族-国际法的过渡性主体 国际法上的个人(居民) 国际法上的个人(居民)
一,国际法主体的概念
(2) 固定的人口 定居的居民 固定的人口/定居的居民
permanent population 居民----居住于国家领土内的那些人 居民 居住于国家领土内的那些人
国家是由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 国家是由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居民是国家 行使权力的对象, 至于居民人口的多少,民 行使权力的对象, 至于居民人口的多少, 种族,宗教的异同,以及语言是否统一, 族,种族,宗教的异同,以及语言是否统一, 则无关紧要, 则无关紧要,如太平洋岛国瑙鲁共和国七千多 人
1. 国家的概念
"国家"具有双重含义 国家" 国家 可表示在政治上组织起来的社会, 可表示在政治上组织起来的社会,或者是法律 上组织起来的并且人格化了的社会 也可表示该国的政府, 也可表示该国的政府,以区别于该国的居民
2.国家的要素 国家的要素
应具备四个要素,用以区分与其他非国家实体: 应具备四个要素,用以区分与其他非国家实体: 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 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一定的政权组织和 主权
(4)微型国家(mircrostate)的问题
是近年在联合国论坛上提出的 联合国宪章》规定: 《联合国宪章》规定:会员国主权平等并在联合国大会 各享有一个投票权,不论其面积大小, 各享有一个投票权,不论其面积大小,人口多少和经 济能力如何 有的会员国由于其地域,人口, 有的会员国由于其地域,人口,人力以及经济资源的 匮乏, 匮乏,难于承担与其他会员国一样的义务 有人提议:采取新的成员国制度,对其权利给予某些 有人提议:采取新的成员国制度, 限制, 限制,如不能投票和任职
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主体,是指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直接在国际法 上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上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具有独立进行国际求偿能 力者. 力者. 三个条件: 三个条件: 一是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 二是直接承受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如履行条约义务, 直接承受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 二是直接承受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如履行条约义务, 偿还合法的国家债务, 偿还合法的国家债务,为外交代表提供外交特权与豁 免,在国际组织履行会员国的义务 三是直接享受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如管辖权,外交权, 直接享受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 三是直接享受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如管辖权,外交权, 缔约权,求偿权, 缔约权,求偿权,国际诉讼权
派生性) 三,国际组织(派生性) 国际组织 派生性
严格来讲是指国家间或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其一, 其一,国际组织在一定范围内有独立参与国际法 律关系的能力 其二,国际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具有国际上的权 其二, 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派遣和接受外交代表,缔结条约, 派遣和接受外交代表,缔结条约,享受外交特 权与豁免权等; 权与豁免权等; 联合国成立后,与国际电信联盟, 联合国成立后,与国际电信联盟,万国邮政 联盟等国际组织签订协定, 联盟等国际组织签订协定,使之成为联合国的 专门机构
瑞士----1815年 年 瑞士 奥地利----1955年 奥地利 年
选择题: 选择题:
位于非洲的甲国和乙国爆发战争,丙国宣布战时中立, 位于非洲的甲国和乙国爆发战争,丙国宣布战时中立, 丙国作为战时中立的国家,下列( 哪一项不是丙 丙国作为战时中立的国家,下列( )哪一项不是丙 国的权利或义务? 国的权利或义务? A.丙国必须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的义务 B.禁止甲国和乙的军舰在丙国的领海内进行拿捕和临检 等敌对行为 C.甲国和乙国不得以丙国口岸或中立水域为海战根据地 攻击敌人 甲乙两国的军舰及其捕获物,不得在丙国领海通过, D.甲乙两国的军舰及其捕获物,不得在丙国领海通过, 非因风浪,缺少燃料或损坏, 非因风浪,缺少燃料或损坏,不得在丙国口岸停泊
(b)中立国的权利 中立国的权利
中立国的领土主权应得到交战国的尊重; 中立国的领土主权应得到交战国的尊重; 中立国人员的权益应得到保护; 中立国人员的权益应得到保护; 中立国与交战国关系中的某些特殊权利
(c)国际法主体的地位 国际法主体的地位
由于承担永久中立义务而放弃的权利有限, 由于承担永久中立义务而放弃的权利有限,不放弃国 家的基本权利或国家主权; 家的基本权利或国家主权; 这种放弃是自愿的. 这种放弃是自愿的.
中国是单一的国际法主体, 中国是单一的国际法主体,省,自治区不是国 际法主体
b.复合国 复合国(composite state) 复合国
复合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组成的国 家或国家联合体,包括联邦和邦联两种形 家或国家联合体 包括联邦和邦联两种形 式
(a)联邦国家 )联邦国家(federation):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 成员单位根据联邦宪法组成的国家(主要形式) 成员单位根据联邦宪法组成的国家(主要形式) (b)邦联 )邦联(confederation):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 : 家由于特殊的目的, 家由于特殊的目的,根据它们之间缔结的国际条约组 成的国家联合体
a.主权的基本特征: 主权的基本特征: 主权的基本特征 完全的独立自主性 最高的权威性 独立自主性, 权威性和无可非议 完全的独立自主性,最高的权威性和无可非议 的合理性
b.主权与国家的关系 主权与国家的关系
(a)主权赋予国家独立的内外职能 主权赋予国家独立的内外职能 (b)主权要求国家建立庞大而又严密的由各种机 (b)主权要求国家建立庞大而又严密的由各种机 关和人员组成的组织体系, 关和人员组成的组织体系,即国家政权机构 (c)主权使国家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 主权使国家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
(a)中立国的义务 )
不得对他国进行战争或参加其他国家间的战争, 不得对他国进行战争或参加其他国家间的战争, 但有权对来自外国的侵略进行自卫; 但有权对来自外国的侵略进行自卫; 不得缔结与中立地位相抵触的条约,如军事同盟 不得缔结与中立地位相抵触的条约, 条约,共同防御协定, 条约,共同防御协定,不得参加任何军事集团 或同盟; 或同盟; 不得采取任何可能使自己卷入战争的行动或承担 这方面的义务, 这方面的义务,如不得允许外国军队过境或允 许外国在其境内建立军事基地和组织军队
比较辨析: 比较辨析:
前者一个国家,拥有一个国际法的主体资格; 前者一个国家,拥有一个国际法的主体资格; 后者是国家的联合,各成员国家分别保持独立, 后者是国家的联合,各成员国家分别保持独立, 分别是完全的主权国家, 分别是完全的主权国家,而邦联本身则不是国 不是国际法主体, 家,不是国际法主体,如1982年塞内加尔和 年塞内加尔和 冈比亚组成邦联
(3)政权组织
是指表示国家意志,为行使国家权力, 是指表示国家意志,为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 家职能,而确立的国家机关 家职能,而确立的国家机关 的组织体系 没有政权组织的领土不成其为国际法上的国家
(4) 主权
"主权"一词源于拉丁文, 意为最高权力; 主权"一词源于拉丁文 意为最高权力; 主权 后来变成法文souveraineté,指在自己之上 后来变成法文 , 没有其他权威的政治或其他权威 主权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 务(internal/external)的最高权力,是国家 )的最高权力, 根本属性. 的根本属性.
特征: 派生性 特征:1.派生性 2.局限性 局限性 3.差异性 差异性
四,争取独立的民族(过渡性) 争取独立的民族(过渡性)
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主体资格问题, 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主体资格问题,是 在民族解放和独立运动发展过程中提出来的. 在民族解放和独立运动发展过程中提出来的. 1,定义 代表一个民族从事反对殖民统治, 代表一个民族从事反对殖民统治,争取独立解 放斗争的政治实体 法律基础:民族自决原则-----一切被压迫民族 2,法律基础:民族自决原则---一切被压迫民族 均享有民族自决权,有权摆脱殖民统治, 均享有民族自决权,有权摆脱殖民统治,建立 民族独立国家. 民族独立国家. ——有些 与叛乱团体不同,不是对领土的控制—— 与叛乱团体不同,不是对领土的控制——有些 情况下这些争取独立的民族并没有控制多数甚 至部分领土
3.国家的类型 国家的类型
按照主权行使的状况, 按照主权行使的状况,可以分为独立国和附属 主权行使的状况 国 结构形式, 按结构形式,可以分为单一国和复合国 经济发展水平,可分为发达国家, 按经济发展水平,可分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 家和最不发达国家
(1)单一国和复合国
a.单一国 单一国(unitary state) 单一国 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制的主权国家 统一的中央集权,一个立法机关, 统一的中央集权,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 府,统一的宪法和国籍 内部划分若干行政区域, 内部划分若干行政区域,受中央政府统一领导 对外关系上是国际法主体, 对外关系上是国际法主体,由中央政府代表国 家
微型国家:一个地域, 微型国家:一个地域,人口和人力以及经济资 源都格外小, 源都格外小,却以独立国家出现的实体 我们认为,仍然是国际法主体,享有基本权利, 我们认为,仍然是国际法主体,享有基本权利, 不能否定其国际法主体资格. 不能否定其国际法主体资格.至于在国际组织 中的权利义务, 中的权利义务,应根据该国际组织的章程或依 该组织成员国的协议来决定
永久中立国与战时中立国的区别: 永久中立国与战时中立国的区别:
1.自愿承担永久中立义 自愿承担永久中立义 务外, 务外,还须得到有关国 家承认与保障 2.地位一般通过国际条 地位一般通过国际条 约确立 3.具有永久性质 具有永久性质
1.一国单方自愿行为的 一国单方自愿行为的 结果 2.地位可通过单方发表 地位可通过单方发表 声明 3.临时性质 临时性质
(3)永久中立国 永久中立国(permanent neutralized state) 永久中立国
简称中立国,是指根据国际公约或国际承认, 简称中立国,是指根据国际公约或国际承认,自 愿约束自己,除了抵抗外来攻击外, 愿约束自己,除了抵抗外来攻击外,永远不与 他国作战, 他国作战,不卷入战争或从事任何可能使其直 接或间接卷入战争的任何行为
二,国家——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国家 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是当代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能够直接, 是当代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能够直接,独立 和全面的参加国际政治,经济,法律, 和全面的参加国际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 会等关系, 会等关系,并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
原因是: 原因是: 国家是构成现代国际关系的基本要素 国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国际法本身就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 国际法本身就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其实施 也主要依靠国家
(2)特殊形式 特殊形式——既非联邦也非邦联 特殊形式 既非联邦也非邦联
英联邦( 英联邦(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 英联邦由英帝国演变而来, 英联邦由英帝国演变而来,其成员国主要是现在已经 独立的前殖民地或被保护国 现今,大约50 50个英联邦成员国各自都是独立的主权 现今,大约50个英联邦成员国各自都是独立的主权 国家,是单独的国际法主体, 国家,是单独的国际法主体,英联邦本身不是国际法 主体 至今,这些成员国之间不互称外国,它们之间相互 至今,这些成员国之间不互称外国, 派遣和接受的外交代表都称为"高级专员" 派遣和接受的外交代表都称为"高级专员"
(1)Leabharlann Baidu特定的领土 确定的领土 特定的领土/确定的领土 确定的领土defined territory
"领土"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有效的行使 领土"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 领土 排他性权利的空间 注意: 注意: 领土的大小不影响国家的有效存在 国家应该有确定的领土, 国家应该有确定的领土,并不代表国家的边界必 须确定无疑, 须确定无疑,领土是否连接成一整块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