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火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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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火工艺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阀门零件、工具、模具等金属材料的退火工艺及常用的退火方法。

本标准的退火均指在箱式炉中进行,适用于阀门零件、工具、模具等金属材料的退火处理。

2技术内容

2.1退火的定义: 将钢件加热到所需要的温度(Ac1以上或Ac1和Acm之

间、或Ac1以下某一温度)保温一段时间,随炉缓冷到室温或缓冷到某一温度(如500~600℃)出炉,再在空气中冷却到室温以获得接近平衡状态组织的工艺过程叫退火。

2.2退火前的准备工作及操作要点

2.2.1 根据工件材料、技术要求尺寸、形状特征及数量等具体情况制定工艺方法,工艺规范相近的工件允许同炉处理。

2.2.2 为减少工件表面的氧化和脱碳,在无真空设备的情况下可采用木炭覆盖或装箱等方法。所用木炭或固体渗碳剂、铸铁屑等必须是用过的。

2.2.3 一般工件在箱式电炉中退火时,炉门附近应放盘木炭,以减轻氧化作用。

2.2.4 一般中、小件均可直接装入退火温度的炉内;宜可低温装炉,随炉升温。工件堆装时,主要根据装炉情况估定,一般取2~3小时。

2.2.5 保温完成后,一般停电关闭炉门缓冷至500℃即可出炉空冷。对某些合金元素含量较高的钢,按上述方法冷却后硬度偏高时,可采用等温冷却,

即在650℃附近保温2~4小时后再炉冷至500℃出炉。

2.2.6 对薄壁、易变形焊接件,退火温度应取下限。

2.2.7 要求保持原有硬度工件,去应力退火加热温度应比最后一次回火温度低20~30℃。

2.3 退火的分类及工艺规范

根据退火的目的、要求的不同常用的工艺有: 完全退火、不完全退火、低温退火。其目的、应用以及处理的规范如下。

2.3.1 完全退火一般用于中碳钢与中碳合金钢制工件。

2.3.1.1 目的

a.降低硬度,改善切削加工性。

b.消除锻、轧后的应力,稳定尺寸。

c.为淬火做好组织准备。

d.消除各种缺陷,改善组织(如枝晶偏析等化学成分的不均匀性)。

2.3.1.2处理规范

2.3.1.2.1 加热温度

a. 碳钢加热温度: Ac3+30~50℃,

b.合金钢加热温度: Ac3+50~70℃。

2.3.1.2.2加热时间

a.碳钢: 1.5~1.8分/毫米,

b.合金钢: 1.8~2.0分/毫米。

生产实践证明,完全退火时的加热速度每小时不宜超过200℃,最好在150~180℃之间。高合金钢以100~120℃/小时的速度加热至退火温度以后,保温2~2.5小时。

2.3.1.2.3 保温时间

一般以加热时间的三分之一计算,可根据装炉量不同适当增加时间,一般可增加0.5~2小时左右。

2.3.1.2.4 冷却规范

a.碳钢: 每小时100~200℃,

b.合金钢: 每小时50~100℃,

c.高合金钢: 每小时20~60℃。

2.3.2 等温退火

适用于处理大批中型工件、铸件及合金钢工具的退火。

2.3.2.1目的

a.用来代替完全退火,可以得到相同的机械性能,而退火过程的时间可

大大缩短。

b.能保证得到均匀的组织和性能,降低等温温度可得到细小粒状的珠

光体组织。

c.保证合金钢退火后得到足够低的硬度。

2.3.2.2处理规范

2.3.2.2.1 加热温度

退火温度: Ac3+20~40℃,

等温温度: Ar1-20~40℃。

2.3.2.2.2加热时间

a. 碳钢: 1.5~1.8分/毫米,

b. 合金钢: 1.8~2.0分/毫米。

高合金钢以100~120℃/小时的速度加热至退火温度以后,保温2~2.5小时。

2.3.2.2.3 保温时间

一般为总加热时间的三分之一。

2.3.2.2.4 冷却规范

以任意的冷却速度冷至Ar1以下的一个温度,在这个温度下经过一段时间的保温后,在空气中冷却。

2.3.2.2.5 等温持续时间:

a.碳钢: 1~2小时。

b.合金钢: 3~4小时。

等温冷却时,可另置一个等温炉中进行处理。

2.3.3 普通球化退火(不完全退火 )

主要用于共析钢、过共析钢的锻、轧件。

2.3.3.1 目的

a.使碳化物球化、渗碳体团聚成珠光体组织,可消除共析钢轻微的网状组织。

b.降低硬度、改善切削加工性。

c.淬火后得到适宜性能和最小变形。

2.3.3.2 处理规范

2.3.3.2.1 加热温度<Acm

a.加热到略高于Ac1,长时间保温后缓冷到小于550℃空冷。

b.加热到Ac1+(20~30℃),透烧后快冷到Ar1-(20~30℃)保温一段较长

时间,最后随炉冷却到小于550℃空冷。

2.3.3.2.2 加热时间

a. 碳钢: 1.5~1.8分/毫米。

c.合金钢: 1.8~2.0分/毫米。

高合金钢以100~120℃/小时的速度加热至退火温度以后,然后保温2~2.5小时。

2.3.3.2.3 保温时间

以加热时间的三分之一计算(钢中如有严重的网状组织,在球化退火前,必须经过正火处理、消除网状渗碳体。

2.3.3.2.4 冷却规范

以20~60℃/小时的速度,随炉冷却到小于550℃出炉在空气中冷却。2.3.4 低温退火

主要用来处理过共析钢、高合金钢的锻件,以及返修重新淬火的工件。

2.3.4.1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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