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2010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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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海事局工作报告
张同斌
同志们:
江苏海事局2010年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江苏省“两会”以及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安排部署2010年工作。
刚才,省政府史和平副省长在百忙之中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局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对史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严峻的宏观经济和航运发展形势给海事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和挑战。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和部海事局的统一部署,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务实创新,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在保稳定、促发展方面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效。在航运经济逐步企稳回升的形势下,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全年辖区进出港船舶183.11万艘次,船舶载货量7.5亿吨,危险货物运量1.02亿吨,同比去年分别增长48.9%、13.3%和43%。新开放码头17座,同
比去年增长70%。与此同时,仅发生一般以上事故50件,事故各项指标在上级控制目标数以内。省水上搜救中心和各分中心共组织实施水上救助行动233次,涉及遇险人员1486人,成功救助1394人,涉及遇险船舶251艘,成功救助165艘,救助成功率分别为93.81%和65.74%。推动省人大出台《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牵头编印出版《<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释义》,搜救法规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在监管工作量与日俱增的压力下,服务把关力度不减。全年政务中心受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158.11万次。完成和协助部局开展了江苏片区12家国际和95家国内航运公司审核130次,船舶审核373艘次。组织各类船员考试35627人次,核发各类船员证件7.29万本。实施PSC检查374艘次,中国籍海船检查1414艘次,内河船舶检查3939艘次。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审批10.26万艘次,办理船舶防污染作业审批6849次,核发船舶防污染文书1351次。在执法模式深化完善的基础上,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借鉴网格化管理理念,积极探索动态监管新模式。依托“海事通”技术,实现了后台指挥与现场执法的信息化联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7.97万人次,海巡艇5.60万艘次,巡航里程134.87万海里,纠正船舶违法行为14244万次,提供VTS信息服务119.65万次。排查安全隐患484项,消除安全隐患320项,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64项。查处海事违法行为7383件,扣留船员证书17件,吊销船舶证书1件。在规范财务审计工作的同时,开源节流取得实效。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对
江苏海事系统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局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均按国家有关要求实现了一定幅度下降。全年规费征收同比增长9.88%,超额完成部海事局下达的任务指标。回顾2009年江苏海事局的各项工作,主要体现了五个方面特点:(一)有效监管与优质服务有机结合。
巩固和深化船舶定线制,撤销了西新圩航行警戒区,在长江江苏段规范了船舶追越行为、划定了禁止船舶掉头区。加强对VTS运行管理模式及其法律定位、功能和作用的研究,实现了长江江苏段VTS运行一体化。加大区域联动执法和内部联动执法力度,推进了联动执法常态化。规范对水上巡航、VTS运行管理、应急值班等海事动态业务的督查管理,实现了动态督查经常化。做好行政政务受理工作,对新增的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申请、船舶保安员证书换发申请实施受理审批。优化了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工作流程。推广应用海事法制管理系统软件,从严控制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改变、撤销原决定和行政败诉案件。深入开展国际海事公约专题研究,推进了新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2001年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等新生效公约在辖区的贯彻实施。
助推“江海一体化”的国际海港区建设,扩大绿色通道船舶
适用范围,增加海进江资格证明培训班次和考试频次,推动海船在长江江苏段与海上航行实现“一证通”。全面启动服务沿海开发系列工程,根据江苏沿海大开发战略实施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编制了《江苏海事局“十一五”末暨“十二五”沿海监管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发展规划》;研究沿海通航水域实际利用状况,编制了《江苏沿海通航水域航路规划》;编写《江苏沿海港口进出港航行指南》,引导船舶安全进出江苏沿海各港口。服务先进制造业发展,全年办理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登记25艘,帮助造船企业融资33亿元。服务现代物流业发展,规范对超大型船舶的安全管理行为,积极为进江海轮进出港论证、审核、锚地协调安排提供便利服务,辖区接卸超大型船舶较去年同期增长23%。圆满完成了辖区重点水工工程施工的通航保障任务,泰州长江公路大桥、南京四桥、连云港30万吨航道、如东洋口港管线桥和LNG 码头建设等重点工程施工作业安全有序。促进口岸开发开放,牵头落实了省级口岸查验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完成了阜宁港等新开放水域的海事监管前期工作;积极参与省电子口岸建设,提出了拟在省电子口岸平台上运行的业务项目;明确了海峡两岸直航船舶安全监管的要求和程序。
(二)源头管理与现场监控全面加强。
巩固国际航运公司ISM规则实施成效,推进国内航运公司NSM规则的深入实施。贯彻落实《船舶签证管理规则》,进一步完善新版船舶动态2.0系统并在全局范围内推广使用。健全船舶
登记制度,实施船舶安检工作指标管理。试点运行船舶建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参与建立省船舶行业关于IMO造船新规范标准的应对机制。修订完善船员考评发证质量体系文件、船员培训教材和题库,规范船员实操评估程序和标准。完成了与上海、长江海事局船员档案交接工作。联合省船检局发文明确了汽车渡船载运危险品车辆的安全监管要求,提出了加强长江江苏段失控船安全监管的四项措施,起草了局《试航船舶航行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引航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实施江苏省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全省已有千艘油船、化学品船办理投保手续。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着重实施了沿海砂石运输船、施工船和长江非法采砂碍航专项整治、桥梁防碰撞专项整治、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渔船碍航堵航专项整治和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组织了多次夜间联动执法和4次长江江苏段巡航,2次江苏沿海立体巡航。实行危险品码头备案管理,加强对危险品新增品种的现场监管。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发现并推动整改了28个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预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灾害性天气防抗预案,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提出防抗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落实。组织开展了人命遇险救助、溢油防控、桥梁防撞等专项演练和综合演习73次,成功处置了连云港“利华6”轮船体破损等10多起水上重大险情,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装备建设与规范管理同步推进。
南京、南通监管救助综合基地进入竣工验收阶段,镇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