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合集下载

交通肇事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尊敬的法官、尊敬的评委、女士们、先生们:我是被害人王小明的代理律师,今天我代表王小明向法庭提交附带民事诉讼词,就交通肇事案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我方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希望法庭能给予公正的审理和裁决。

在这起交通肇事案中,被告张某驾驶车辆与王小明发生碰撞,造成了王小明的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张某的交通肇事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依法,被告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应当依法赔偿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

根据侵权责任法,被告张某的交通肇事行为已经给王小明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车辆损害,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王小明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以及车辆的修复费等经济损失,并给予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根据法院的有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合并审理,被侵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我们请求法庭对本案的刑事和民事诉讼进行合并审理,以便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还要求法庭能够依法判决被告赔偿王小明的经济损失,并根据其交通肇事的行为,对其做出相应的刑事判决。

尊敬的法官、评委,我们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地审理本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也希望被告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承担起应尽的责任,积极配合法庭的审理,做出诚实的陈述。

谢谢法庭的审理!第二篇示例: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今天,我作为被害人(或原告)的代理律师,站在这里,为您奉上一份关于交通肇事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词。

交通肇事案件中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并存,我们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和勇气,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司法公正得以体现。

在此,我将简要陈述本案的事实、我方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判决,给予被害人(或原告)应有的赔偿和补偿。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代理词范文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代理词范文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代理词范文#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原告[原告姓名]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经过详细的调查了解、认真分析案件事实与证据,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事故责任认定方面。

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那可是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

就像一场足球比赛,裁判的判罚得公正准确才行。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指出被告[被告姓名]承担[X]%的责任,原告承担[X]%的责任。

这个认定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出来的,那是交警叔叔们经过了详细的现场勘查、询问证人、查看行车记录仪等一系列工作后得出的结论。

被告可能会在庭审中对这个责任认定提出一些异议,但是啊,他们得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来。

就好比你说这个菜不好吃,那你得说出到底是咸了还是淡了,不能光凭嘴说。

被告如果没有足以推翻责任认定书的证据,那这个责任认定就应当被法庭所采纳。

这就好比比赛规则已经定好了,不能随意更改,否则这比赛可就乱套了。

二、关于原告的损失赔偿方面。

# (一)医疗费。

原告因为这次交通事故那可是遭了大罪了,身体受伤后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这医疗费就像流水一样,蹭蹭地往上涨。

从受伤到现在,已经花费了[X]元的医疗费,这每一分钱可都是救命钱,都是为了让原告能够恢复健康的必要支出。

这些医疗费用都有医院出具的正规发票为证,就像超市的购物小票一样,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可不是能随便编造的。

而且,后续原告还需要进行康复治疗,这就好比一个破损的机器,虽然暂时修好了一部分,但还得进行后续的调试和保养,那还得花费不少钱呢。

根据医生的预估,后续康复治疗费用大概还需要[X]元。

被告应该为这些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医疗费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毕竟是被告的过错才导致原告受伤,这治病的钱总不能让原告自己掏腰包吧,那可太不公平了。

# (二)误工费。

原告原本有一份好好的工作,每天辛勤地工作赚钱养家。

最新-交通事故民事代理词 精品

最新-交通事故民事代理词 精品

交通事故民事代理词
交通事故民事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原告的委托,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理,现就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和被告的抗辨理由,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在其答辩中提出本案原告的伤害,是因为其横穿马路,逆向行使撞在被告的车上造成的。

事故发生后,被告曾经三次拨打电话报案,但无人接听。

事后交警队即没有到现场勘察,又没有询问在现场的知情人,而是仅凭原告的叙述就做出了责任认定,据此认为交警队的责任认定是违背事实的,错误的,进而要求法院裁判该责任认定无效。

对此,本代理人认为,被告的抗辨理由不能成立。

理由如下
第一、交警队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行政机构,因此,其对交通事故所做出的责任认定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对该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认定无效。

由于被告对该认定没有提起行政诉讼,而审理本案的是民事审判庭而非行政审判庭。

因此,被告请求法院裁判该认定无效的抗辨理由即不符合法定程序又不属于民事审判处理的范围。

第二、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民事审判中只能作为证据,因此,本案对交警队做出的责任认定,只能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这三要素审查该证据的效力,进而决定是否采信该证据并据以认定本案事实。

由于交警队的责任认定在本案中属于关键证据,其是否能够适用于本案,直接关系到原告实体权益的实现。

因此非常有必要在此论证该责任认定是否能够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各方有条件。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代理词范文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代理词范文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代理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当事人姓名]在本次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中的代理人,今天站在这里,就像一个要把事情的真相和我当事人的委屈一股脑儿倒出来的讲述者。

咱们先来说说这起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吧。

这事儿就像一场毫无征兆的噩梦降临在我当事人头上。

那天,阳光可能还在照常照着大地,我当事人像往常一样正常行驶在路上,他/她可没想着要去招惹谁,就本本分分地做着自己的事儿。

可谁能想到呢,被告那边就像一个失控的莽撞者,突然就横冲直撞地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然后“砰”的一声,事故就这么发生了。

这一声响啊,可不仅仅是两辆车的碰撞声,那是我当事人平静生活被打破的破碎声。

接下来咱们谈谈责任认定的事儿。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像是这场混乱的“判决书”,明确指出被告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根据实际情况说)。

这个认定书可不是随随便便写着玩的,那是交警同志经过仔细勘查、调查取证后得出的公正结论。

就好比是一场比赛,裁判都已经判定你犯规了,你不能不认账啊。

可是被告呢,就像是一个想耍赖的小孩子,对这个责任认定还想找点歪理来反驳。

这怎么行呢?这就好比你在考试的时候,老师已经给你判定了答错的题,你还非要狡辩说你是对的,这不是不讲道理嘛。

再看看精神上的损害。

您想啊,好好地在路上走着,突然被撞了,这得有多吓人啊。

我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段时间里,晚上睡觉都睡不好,老是会想起那可怕的一幕。

就像一个阴影一样,笼罩在他/她的心头。

这精神上的折磨可不能不算数啊,这可比身体上的伤痛有时候更让人难受。

咱们再来说说被告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既然交警都认定你有责任了,那你就得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啊。

这就像你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就得照价赔偿一样简单的道理。

我当事人的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这些都是合情合理的赔偿要求。

被告可不能把自己的错误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要勇敢地承担起来。

这赔偿啊,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是一种对自己错误行为的弥补,是对我当事人的一种公正对待。

交通事故代理词(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代理词(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代理词(附法律依据)
尊敬的法官:
本人系×××路口某小区业主,因业务需要使用单位车辆,于××
年××月××日,行至××路口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造成我方车辆损
毁并造成一定人员伤害。

经了解,我方遵守交通规则,对于本次事故,他方负有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本人即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理赔,但由于赔偿款
数额较大,保险公司迟迟未能进行赔偿。

考虑到自己只是普通业主,在国家法律和相关条例领域缺乏专业知识,难以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于是本人便选择了请律师代为处理此事。

本人委托的律师,均具有执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对于
民事赔偿案件有丰富的处理经验,能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庭
上充分维护我们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
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律师代理诉讼暂行规定》的规定,律师代
理赔偿案件合法合规。

在此,本人维护合法权益的诉求,恳请法庭支持我们的独立诉讼权利。

请法院判定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我们的车辆损失及人员伤害费用。

此致,敬礼!
代理人:×××律师(律师执业证号:××××)
日期:××年××月××日。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代理词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代理词

被告人任某、李某交通肇事罪一案,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法接受费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本人接受受害人之亲属李、孙、姜的委托,作为其与任某、李某交通肇事赔偿纠纷一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为维护委托人之合法权益,现就本案争议的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被告人任某涉嫌罪名的确定:我们认为,起诉书认定的被告人任某涉嫌的罪名错误,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有区别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在广义上都是过失致人死亡,但最大的区别在于,交通肇事是因为违反道路交通运输法规而发生事故,因此交通肇事罪是过失致人死亡的一种特殊罪名。

只有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比如在封闭的道路上、在小区里、在工厂院子里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的,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本案发生在费县北外环也就是327国道,明显属于公共交通道路,所以本案也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恳请法庭予以更正!二、关于被告人任某和李某的量刑:我们认为,对被告人任峰应当以交通肇事罪且具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在七年以上并且从重处罚;对被告人李某应当以交通肇事罪且具有“肇事逃逸”的情节在三年以上并且从重处罚。

1、被告人任峰之行为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本案中,根据被告人任某的供述可以看出,被告人任某是经常开车并且以开车为业从事运输的,那么在发生事故之后,没有履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立即报警的法定义务,而是为逃避法律追究,置受害人的生命于不顾,驾车逃逸,放任危害后果发生。

事故发生在国道上,车流密集,被告人具有法定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被再次碾压死亡,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被告人关于“怕遇到抢劫的所以没停车”的辩解显然不符合常理,不符合正常人的思维,也无法解释到家后为什么将车牌车棚都换掉这一毁灭证据的行为。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范文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范文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范文# 一审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原告姓名]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一审诉讼活动。

经过详细了解案情、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并参加今天的庭审,我现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从本案的证据来看,被告人[被告人姓名]的犯罪行为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咱先说说这案发的经过,[详细描述案发经过,如案发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行为等],这一系列行为,明明白白地就触犯了咱们国家的法律。

就好比在大白天闯红灯,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这种行为是对社会秩序、对他人权益的公然践踏。

再看看那些证据,证人[证人姓名]的证言就像一把利剑,直直地指向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证人]当时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了整个事情的发生,他的话那可信度就像金子一样珍贵。

还有那些物证,[列举物证],这些东西可不是会说谎的,它们就静静地躺在那儿,无声地诉说着被告人的罪行。

这就好比在一个拼图游戏里,每一块证据都是一块拼图,现在这些拼图已经完整地拼凑出了被告人犯罪的全貌。

二、关于原告所遭受的损失咱们原告可真是倒了大霉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就像一场暴风雨,把原告平静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

在身体方面,原告被被告人伤得那叫一个惨啊。

[详细描述受伤情况,如受伤的部位、伤势的严重程度等],就因为这伤,原告在医院里躺了好久,那病床都快被他躺出个坑来了。

每天都要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就像有无数只小虫子在身上咬一样难受。

这期间的医疗费就像流水一样,哗啦哗啦地往外流。

什么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等等,每一笔都是实实在在的损失,这些单据都在这儿呢,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像账本一样,不容置疑。

在精神上,原告受到的创伤那也是巨大的。

本来好好的一个人,经过这么一遭,整个人都变得消沉了。

晚上睡觉都睡不好,老是做噩梦,梦到被被告人伤害的场景,就像被恶魔缠身一样。

现在出门都变得小心翼翼的,看到陌生人都害怕,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尊敬的法庭:
我作为被告(或原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代表被告(或原告)就本案向法庭提出如下陈述和申请:
一、关于刑事部分:
1. 鉴于被告(或原告)在本案中被指控犯下某一刑事罪名,我们对指控提出异议,并要求法庭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和评估。

2. 我们认为,被告(或原告)对所指控的刑事罪名无罪,因为证据不足或证据存在矛盾之处。

3. 针对相关证据,我们要求法庭进行合法的调查和审查,确保被告(或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保证案件的公正和公平。

二、关于民事部分:
1. 除了刑事指控外,本案还涉及到民事纠纷。

我们代表被告
(或原告)在民事诉讼方面提出申请,以便解决涉及的民事问题。

2. 我们要求法庭对涉及的民事纠纷进行审理,并依法判决相关
权益的归属。

3. 我们将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相关法律依据,以支持被告(或原告)在民事纠纷中的主张。

综上所述,作为被告(或原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我们要求法庭充分考虑我们的陈述和申请,并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我们相信,法庭将依法公正地处理本案,并保护被告(或原告)的
合法权益。

谢谢法庭的审理和关注。

代表被告(或原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

上海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

上海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尊敬的法院:我是被害人的家属,在这起交通肇事案件中担任代理人,现向贵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张某提起公诉和民事赔偿。

一、案件基本情况:2019年7月15日晚,我家中的被害人小王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上海市某路口时,被被告张某开车违法超速行驶的小轿车撞上,造成小王严重受伤后不幸去世。

经过交警部门勘查和调查,确认该起车祸事故是由张某驾驶车辆过失引起的。

二、诉讼请求及理由:1、起诉被告张某的刑事责任:(1)被告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触犯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

(2)根据交警部门的勘查和调查报告,被告张某在肇事时存在过失行为,其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已经构成了犯罪。

现诉请贵院依据法律规定,对张某进行惩罚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2、对被告张某的民事赔偿(1)根据交警部门调查报告,被告张某的过失行为导致了本案车祸事故,并直接造成了我家中的被害人小王去世,给我家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巨大的精神伤害。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被害人的家属拥有对被告张某的民事赔偿权,现提出以下赔偿请求:a.精神损失赔偿金:认定小王的遇难给我们家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沉重的精神负担,因此诉请贵院判令被告张某支付我家精神损失赔偿金30万元;b.丧葬费:诉请贵院判令张某支付我家丧葬费5万元;c.经济损失赔偿:诉请贵院判令张某支付我家经济损失赔偿金25万元,包括因小王去世所产生的家庭收入缺失及其他经济损失。

三、证据材料:1、被害人小王的丧亲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人和证据材料等;2、交警勘验报告、事故认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其他相关证人和证据材料等;3、其他有关本案的证人证言、相关调查报告和鉴定材料等。

四、代理人授权:作为被害人家属,我自愿担任代理人,授权律师代表我行使诉讼权利。

联系方式如下:代理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以上请求,敬请法院予以支持和裁定!代理人:XXX20XX年XX月XX日。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东鹏举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刘某某等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王某某交通肇事罪刑事法原告⼈刘某某的诉讼代理⼈,出庭参与附带民事诉讼,为严惩刑事犯罪,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望法庭予以采纳。

⼀、刑事责任部分1、代理⼈同意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被告⼈王某某的刑事责任。

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本案发⽣的主要原因是被告⼈王某某⽆视交通安全法规,导致本案⼆⼈死亡四⼈受伤的重⼤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请法庭依法对被告⼈予以严惩。

2、被告⼈在交通肇事后没有悔罪表现,事故发⽣⾄今,被告⼈及其亲属从未向刑事附带民事原告⼈表⽰歉意,被害⼈亲属也从未得到被告⼈及其家⼈的任何赔偿,⾜以推定被告⼈没有任何悔罪之意。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条:侵权⼈因同⼀⾏为应当承担⾏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侵害他⼈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出的合理费⽤,以及因误⼯减少的收⼊。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死亡的,赔偿义务⼈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款规定的相关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损失等其他合理费⽤。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被告⼈王某某及附带民事被告⽥某某、徐某某依法应当承担向被害⼈亲属赔偿的法定义务,具体赔偿项⽬为:(1)死亡赔偿⾦:166840元;(2)丧葬费:19057元;(3)抢救费:8600元;(4)误⼯费1420元;(5)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出的交通费:2000元;(6)⼫检费:1000元;(7)停⼫、运⼫费:600元;(8)精神抚慰⾦:50000元,以上损失共计⼈民币249517元。

最新整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刑附民代理词范文.docx

最新整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刑附民代理词范文.docx

最新整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刑附民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我接受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张某某、朱某某的委托,为其代理人,现结合证据事实与庭审情况依法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案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云公交〔〕90号通知印发的《 xxx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明确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的,其标准不应擅自改动,更不应降低,否则将达不到处罚犯罪,教育违法的作用! 二、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 )民他字第25号向xxx 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中指出的:“虽为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的复函,刑附民原告之子张玉才自初中毕业后就长期在xxx打工,因目前农民工在外打工,单位根本不会和用工者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故本案没有实质性的用工合同提交,但事实上死者在生前其经常居住地是xxx,如果我们不按城镇标准进行计算,这对死者是不公平的,也是脱离实际的,是与“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相违背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也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三、关于死亡赔偿金与精神赔偿金是否给予赔偿的问题,作为代理人,我的意见如下:1、《刑法》第36条关于“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的规定,我们知道在刑事案件中经济损失应该是实实在在的物质损失,那么一个鲜活的生命因本可以避免的过失而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对于生他养他的父母,对于供养他长大成人、供养他生存学习的这个家庭而言,其本身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物质性的经济损失,那么这部分经济损失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赔偿呢?依据 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第16条“.....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与 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应当一次性给付”的规定,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侵犯生命权,死亡赔偿金是必须赔偿的范围,而且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并列关系,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因此我们可以很清楚的认识到就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赔偿精神损害,但由被告人承担死亡赔偿金正是对该生命消失以前其父母、其家庭对死者的付出所做的物质性经济损失的赔偿。

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词例文

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词例文

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词例文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词的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词例文交通事故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词例文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六位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庭前我查阅了案卷,根据双方的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保险法》第6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28、30,《侵权责任法》8、13、48条,高院155文的相关规定,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一、本案被告李某应当在5年至7年判处刑罚,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

李某恶意逃避债务,悔罪态度极差,无法取得受害人的原谅。

1、李某涉嫌犯罪,造成两死四伤的严重后果,应当在5年至7年判处刑罚。

本案事故两死四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李某应当在3年到七年判处刑罚。

事故发生至今,李某仅仅支付了六位被害人1万余元,据被告的损失相距甚远,无力赔偿的数额也达到60万元,六位被告人认为应当在5年到7年判处李某。

2、李某伤情稳定,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

六位受害人及亲属人坚决要求对李某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

李某在事故也受伤,腿部骨折,软组织受伤等,伤情比受伤的两位受害人轻,这两位受害人王某,马某都可以行走或拄拐行走,而李某坚持称自己的不能行走,想以此拖延刑罚处罚,且其向法庭提交的诊断证明证实:李某仅骨不连,伤情稳定,不是处于急待就医的情形,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鉴于李某涉嫌犯罪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极差的悔罪态度,受害人恳请法庭变更强制措施,对李某执行逮捕。

郝某某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意见

郝某某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意见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和陪审员:山西泰一律师事务所受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的委托指派李靖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加了牛德喜机动车交通肇事一案的开庭审理,经过法庭举证和质证并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主要争议焦点即保险公司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予以采纳:一、关于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保险法第17条规定的提示说明义务的问题。

1、保险公司在本案开庭前以及庭审中提交了交强险保险条款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并在庭审中提交了保单、投保单和批单以及告知单。

在投保单的投保人声明部分和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上的均有被保险人刘俊峰亲笔签字,签名时间为2014年4月1日。

在投保人声明部分明确写着:保险人已向本人详细介绍并提供了投保险种所使用的条款,并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附则等),以及本保险合同中付费约定和特别约定的内容向本人做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此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本人自愿投保上述险种;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

同时,在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对保险人免责部分均做了醒目的黑体字提醒,保险公司进到了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也履行了在庭审中所负有的举证义务。

被告牛德喜的辩护人提出的该“字体幼稚像小学生书写”以及“不能证明其系刘俊峰本人书写”“保险条款免责部分未作明显提示”的观点代理人不敢苟同。

字体流畅俊美还是幼稚不能说明写字的主体?谁能说字体不好就不能认定是本人书写?同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被告牛德喜完全可以申请法院对此进行笔迹鉴定以确定是否是刘俊峰本人亲笔书写,被告辩护人不能举出任何相反证明,其主张不能成立;在庭审时,对保险公司提交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辩护人一眼就注意到了用黑体字打印的保险免责条款部分,却仍然强调不能保险公司未作明显提示说明,真是自相矛盾,不值一驳。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在郭XX交通肇事致被害人雷XX、许XX、白XX死亡一案中,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受三名被害人亲属之委托,指定我们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后,我们详细了解了本案的案情,并仔细查阅了本案的案卷材料,特别是通过参加本案的庭审,我们认为本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清楚,现依据案件事实与法律提出以下代理意见,敬请合议庭合议时给予考虑。

1、 被告人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有重大过错。

涉案肇事三马车车辆没有行车证,尾灯、转向灯、大灯也已掉了半年多了(见卷宗30页第9行)。

这样的车辆上路无异是一辆杀人的工具的。

被告人郭XX在庭审中供述:转弯时伸出左手打手示了。

显而易见打手示时必然是单手驾驶,这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结合其驾驶车辆突然转向的案件事实,我们认为被告人应负全部的法律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还将被撞碎的三马车倒车镜从现场拣起来仍到它处,破坏了肇事现场,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时还否认两车发生剐蹭的事实,企图逃避法律的追究,其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是显而易见的。

可谓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作出的安公交字(2012)第5XX号事故认定书,于事实于法律都严重不符,因此建议法庭不予采信。

3、庭审中被告人仅仅承认发生碰撞的部位是倒车镜,与卷宗第四组照片显示的两轮摩托车保险杠与三轮车驾驶舱左侧面发生剐蹭的事实不符;继续偷换概念,用丢了刹车后“溜车”的概念企图否认挪动肇事车辆的事实;用害怕碎玻璃扎了过往车辆的车胎的说辞掩盖其破坏事故现场、企图逃避法律追究的事实真相,这些都与已经查证的案件事实不符。

被告人这是在继续狡辩,为给自己开脱罪责而罔顾案件事实,可谓认罪态度恶劣,建议法庭依法从重量刑。

4、事故发生后,被告郭XX迟迟不予报案,不去积极抢救被害人,反而逃逸并破坏现场报案,最后在公安机关将其控制后的第二次讯问中,在铁的证据面前被迫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庭审中辩护人提供的一交通事故报案记录,显示的报案电话仅是一固定电话,并不能证明就是被告人报的案,且报案的内容仅是:“摩托车撞墙”,并不能证明被告人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自己交通肇事的案件事实,结合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时还否认两车发生剐蹭,代理人认为被告人是被动归案、不存在主动投案的情节。

交通肇事罪刑附民授权委托书范本

交通肇事罪刑附民授权委托书范本

交通肇事罪刑附民授权委托书范本委托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各位负责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士、亲爱的各位法官:您好!打扰了,我是委托人,正在为一件麻烦事儿处理些法律问题,眼下急需找到靠谱的法律援助,不得不说,这事儿真让人有点儿焦头烂额。

为了能让事情尽快得到处理,我决定委托某某某律师(具体名字在下文)来代我处理与交通肇事罪有关的刑事和民事事宜。

这份委托书是为了正式授权给他们,让他们能够代我行使相关的法律权利,并且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来帮我打这场“翻身仗”。

先说说情况吧!我,某某某,实在是没有想到,平时开车上下班那么平常的一件事儿,竟然变成了一场无法预料的“大风波”。

真的只是一时不小心,车子跟人家碰了一下。

没想到对方身体出了点问题,报警了,结果一堆人都来了——警察、交警、医生、检查员、记者(虽然我没见到他们)……事情搞得复杂得要命,弄得我心神不宁。

幸好有些法律常识,总算知道自己不是无路可走,所以我决定找个专业的法律代表来帮忙,免得自己做“瓷器店里的大象”,做点什么都不对劲。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付***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付**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代理人,根据本案的事实及相关法律现提出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切实的考虑。

一、***的伤残赔偿金计算系数应当以河南省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年的20%计算。

伤残赔偿标准参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公安部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并不具有强制性,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客观情况附加系数可以在1%--10%之间酌定,在2007年1月15日上海浦东区人民法院的季**诉孙**一案中,季正华是两个十级伤残,浦东法院在认定时最终以另一个10级为3%的附加数计算,实践中法院一般折中处理,例如两个十级算九级半。

(参见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3月第一版,雷敬祺《交通事故赔偿制胜攻略》第157页)所以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实际为3个十级伤残,按实际对以后生活的影响来说要高于一个九级伤残,所以本案以九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合理、合法的。

二、护理费、间接受害人抚养费应当以2010年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本案的开庭审理是在2011年4月6日所以应当以上年度即2010年的标准计算。

三、应当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2010年8月2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 8次会议通过《郑州中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指导意见(2010)》第二十条驾驶人员因交通肇事受到刑事处罚的,赔偿权利人仅对驾驶人员所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此处明确指出,在存在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情况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有被告仅起诉肇事司机一人的情况,法院应当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本案原告还起诉了肇事车辆所在的运营公司“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公司作为运营车辆的管理单位,应当对自己管理下的运营车辆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新中州公司”也完全具备支付能力。

故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原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2、新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也为精神损害赔偿提供法律依据
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其中第4条明确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第22条:侵权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最新的法律依据。

另外,关于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两个司法解释颁布的时间分别为:2000年12月4日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002年7月5日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
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

距今已有9年,并且与最新的《侵权责任法》相冲突,所以应当适用最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

四、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计算
2010年8月2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 8次会议通过《郑州中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指导意见(2010)》第十三条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住宿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0年7月《侵权责任法》中没有对间接受害人抚养费的表述并不等于排除了间接受害人抚养费这项赔偿费用,根据2010年6月3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第四条:“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与《郑州中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指导意见(2010)》相互印证,都明确说明接受害人抚养费是计入残疾赔偿金,现在的残疾赔偿金是以前的残疾赔偿金与被抚养人生活费之和。

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系并列关系,权利人可同时主张,最终的赔偿数额应为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
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之和,只是将其名称统括于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之中,故应支持原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张。

五、应当计算后续治疗费
“2010年8月2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 8次会议通过《郑州中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指导意见(2010)》第十六条受害人请求后续治疗费用的原则不予支持,该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另行处理。

但有下列费用之一的除外:(一)受害人体内固定物取出等必然发生的康复费用;”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取内固定的费用”等实际必然发生的费用应当支持。

***入院的诊断中:2、左侧胸部多发肋骨骨折3、右肱骨外科颈骨折4、右肩肩胛骨骨折等这些骨折的地方需要做内固定,并且在骨骼恢复后,拆除内固定是必然发生的费用,并且根据现在的医疗条件费用是可以基本确认的,等实际发生后再另行起诉无疑增加了受害人的讼累,受害人往往迫于程序繁琐放弃了这项权利,对受害人是不公平的,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综上所述,敬请合议庭充分考虑。

代理人: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
朱军律师
2011年4月14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