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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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与法规期末复习重点

新闻伦理与法规期末复习重点

一、我国当前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1.宪法原则2.社会效益第一原则3.依法行使言论出版自由原则二、新闻传播法的核心问题1.新闻传播法的核心问题:言论出版自由2.言论自由:公民享有【发表意见、实现交流、抒发感情、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干涉的自由3.出版自由:公民享有通过以【印刷】或其他复制手段制成的出版物公开发表和传达意见、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的自由。

三、新闻法律关系的类型1.新闻媒介与政府的新闻管理关系2.新闻媒介与新闻工作者的聘用合同关系3.新闻媒介与受众的新闻服务关系4.新闻媒介与法人的广告服务关系四、国际社会对表达自由的共识(表达自由的内涵)1【.表达自由的主体】:所有人,没有被排除的情况。

2.【表达的内容】:信息、思想和意见3.【表达的形式】:不论是口头的,书写的...还是艺术形式的或其他任何媒介4.【表达自由的限制】:其他公民权利、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五、知晓权指的是公众有了解其政府工作情况的法定权利六、信息权利链与知晓权的实质1.信息权利链:信息的产生,发送,传递,接受的整个过程中的权利关系2.信息产生的对应权利是思想自由3.信息的发送——表达自由4.信息的传递——通信自由5.信息的接收——知晓权。

因为公众只有能够合法的接收信息,并有权确定信息才能顺利完成信息传播的全过程,实现信息制造者和传递者的最终目的。

因此,【知晓权是广义的表达自由的一个组成部分。

】七、1.一般意义上说,接近权指的是一般社会公众利用传播媒介阐述主张、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和文化活动的权利。

2.同时,这项权利也意味着媒介向公众开放的义务和责任。

八、媒介接近权实践的进展1.【反论权】:社会成员或群体在受到传媒的攻击或歪曲性报道的时候,有权要求传媒刊登或播放反驳声明。

(如美国"红狮"案)2."观众和听众的权利,而不是广播公司的权利,才是压倒一切的。

九、1.【意见广告】:通过付费方式在传播媒介刊登声明、更正、抗议等意见性内容2.【公民新闻】:概念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的美国。

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重点解析

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重点解析

浙江省考研法学复习重点解析一、导言近年来,法学专业的考研热度逐渐上升,成为许多学子追求的目标。

对于浙江省考研法学的复习,我们需要明确复习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加以解析和分析,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备战考试。

二、新闻法学新闻法学是法学专业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涉及到媒体与法律的交融。

考生在复习新闻法学时,应着重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新闻法律制度:包括新闻法律的起源、发展和目标以及新闻法律的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熟悉我国相关的新闻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

2. 媒体责任与新闻道德:新闻从业人员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以及媒体在新闻采编、报道、评论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考生需了解新闻从业人员的行业准则,如尊重事实、维护新闻真实性等。

3. 传媒伦理与法律:包括媒介伦理与法律制度的关系、传媒伦理与法律规范的互动等。

考生应了解传媒伦理与法律之间的相互影响,深入思考如何平衡媒体的自由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三、刑法学刑法学是法学专业中的基础课程,对于法学考研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复习刑法学时,考生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刑法基本原理:刑法的定义、功能、作用以及刑法学的特点等。

考生要理解刑法学作为法学学科的特殊性和独立性。

2. 刑法犯罪构成要件:各类刑法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和特点。

考生需要掌握各类刑法犯罪构成要件的要点,如故意、过失、主观方面的要件等。

3. 刑法责任与刑事处罚:科学刑法的起源、发展与刑事处罚的种类。

考生需了解我国现行刑法对于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种类,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

四、民商法学民商法学是法学专业中的重要分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

考生在复习民商法学时,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民事法律关系:依法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所涉及的法律规范。

考生需要熟悉我国《民法典》中的法律关系,如法人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等。

2. 商事法律关系:商业活动中发生的依法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所涉及的法律规范。

新闻法复习

新闻法复习

1、我国新闻法治的现状是什么?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是什么?答:(1)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我国现行新闻传播法具有相当广泛的渊源,在新闻传播活动的许多问题上已经拥有明确的法律规范。

虽然我国至今还没有一步专门的规范新闻传播活动或规范某一类新闻传播媒介的法律,但是并不等于新闻传播活动现在还是无法可依。

我国新闻法治是随着整个社会主义法制发展而生长起来的。

新闻传播领域是我国最早启动立法工作的领域之一,新闻传播界对新闻立法的呼吁比其他各界都要高涨,然而专门的新闻传播法至今还未能出台。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各个法律部门日趋健全,新闻传播活动在事实上已经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地进入了法治轨道。

以没有专门的法律为由而以为新闻媒介不需要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是完全错误的。

当然由于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我国的新闻传播法还是不完备的,这也是实请。

有法可依,尚不完备,可以基本概括为我国新闻法制的现状。

(2)中国尚未形成与这些零散的新闻法律规定系统配套的新闻法律机制。

其缺陷是显而易见的。

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尚无专门的新闻法律,对媒体与政党及受众的关系,对新闻传播的性质与职能、权利与义务、侵权与救济等,尚无专门的法律界定和规范;二是尚无对于新闻信源的管理与开采、新闻作品的生产与传播、新闻侵权的构成与救济等环节协调一致而相互配套的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有些环节(如公共信源的管理与开采等)尚处于空白状态;三是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尚未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侵权必究的法律环境和法治观念。

因此种种,中国的新闻传播活动现在大体上还处于由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甚至领导人的指示批示来进行调整的状态。

2、新闻报道侵害名誉权的具体方式有哪几种?如何避免新闻报道侵害名誉权?如果遇到名誉权侵权诉讼,媒体应如何为自己抗辩?答:(1)具体方式:诽谤和侮辱(2)如何避免:①从大局出发。

在侵害名誉权的诉讼中,如果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是以大局出发,就不构成“实际上的恶意”,就能处于有利地位。

新闻法重点复习

新闻法重点复习

新闻传播法:广义:就是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公法人的有关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的法律。

我国法律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我国参加或与外国缔结的国际条例和国际惯例等。

行政法规作为新闻传播法的渊源有三种类型:1.管理各类传播媒介的专门行政法规。

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对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某一具体事项进行单项管理的行政法规。

例:《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3.其他行政法规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规定。

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闻传播法与新闻职业道德的关系:治理国家,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也要法和道德并重。

首先是内容上互相吸收。

大多数法律规范都是从道德规范中提炼出来的,而法律规范一经确立又补充和发展了道德规范。

其次是职能上互相补充。

一是法律在总体上只能涉及人们的外部行为,而不能调整人的思想活动,而道德可以作用于思想意识领域;二是法律只能调整人们的部分行为,违法和犯罪行为都有一定的构成,对有些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行为,但并没有构成违法犯罪,就有靠道德来予以劝阻和谴责;三是法律的作用主要在于禁止那些具有社会危害的行为,若有发生既予以制裁,而道德除了禁止还有发扬。

第三是实践上互相促进。

道德需要法律提出一个起码的评价标准和一个基本的保障机制,法律需要道德促进整个社会对于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达到普遍的共识和信仰。

我国新闻事业和新闻传播活动的根本方针: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

对出版内容的约束和管理实行追惩和预防相结合。

预防制:就是出版物内容的事先检查制,即出版物出版前,由政府专门机构对出版物内容进行审查,以决定出版,不出版或者是删改后出版。

追惩制:就是政府对出版物内容事先不作检查,出版后如发现违法内容依法惩处。

新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复习

新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复习

新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复习新闻法律职业道德其伦理规范复习资料1、一个道德原则,若干条道德规范,有哪些原则?(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由哪些内容构成)P290-3121条道德原则和几条道德规范构成1条道德原则就是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是新闻传播行业及从业者在调整职业活动中各种利益关系时必须遵循的最重要的一把尺子。

(1)新闻自由原则(2)社会责任论(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几条道德规范1.新闻要真实、客观与公正。

①力求准确②尽可能交代消息来源①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反映事物②将事实与观点严格分开、避免主观倾向③保持平衡2.清正廉洁,以正当方式从事本职工作。

①坚持新闻传播职业的独立性,不屈服于邪恶势力,避免主观干扰②不受贿,不搞“有偿新闻”等行业不正之风③不得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大搞“广告新闻”3.自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利。

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团结②维护司法尊严与司法公正③不得伤风害俗,不得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④维护公民合法权利,不诽谤他人,不揭人隐私。

4.提倡公平竞争,加强协作与交流。

5.同情弱者,注意保护少年儿童等易受伤害者。

2、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新闻法律的主体和客体P14-17新闻传播法律关系定义:指新闻传播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权力与义务关系。

特点:1.国家意志的体现2.以法律上的权力和义务为内容3.由国家强制力做保障主体: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1.新闻传播媒体(最重要)。

具有法人主体资格2.记者、编辑等新闻传播从业者。

3.政府、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内容: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是指由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义务是指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行为行为的必要性。

新闻传播政策与法规复习资料

新闻传播政策与法规复习资料

传播政策与法规复习资料导论一、法的理解与特征(名词解释)理解:法是由国家创制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工具。

特征:1.法是行为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创制的行为规范。

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4.法是具有普遍性的行为规范。

二、法的主要内容(权力与义务的关系)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权利和义务关系。

任何法律都是以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对象的,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称为法律关系。

新闻传播的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客体就是新闻传播行为,其次是传播的信息和作品等精神产品。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话揭示了权利和义务关系对立统一的关系,包含了两层含义:1.任何权利主体在享有某一权利的时候,必须同时承担一定的义务。

2.任何权利主体的法定权利,对它在法律关系上对应的主体来说,就是法定义务。

还有些权利,所要求的义务承担者并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这称为绝对权,又称对世权。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我国执行、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行政机关依法行政5.实事求是,有错必究五、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6.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建立特别行政区以后,根据基本法规定,当地大多数法律继续有效,特区立法机构还根据形势的发展制定新的法规,这些法规中涉及新闻传播的内容也属于我国新闻传播法的一部分。

7.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参与的国际条约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内容,也属于我国的新闻传播法源。

我国社会主义的新闻传播法制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新闻传播法制。

六、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其他行为规范的联系与区别1.新闻传播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由于我国新闻事业还处于改革的探索之中,新闻传播立法还不完善,因此规范新闻传播活动还需要政策作为有力的补充。

新闻学理论复习资料

新闻学理论复习资料

新闻学理论复习资料新闻学作为一门研究新闻活动、新闻事业及新闻工作规律的科学,其理论知识对于我们理解新闻现象、从事新闻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新闻学理论复习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门学科。

一、新闻的定义与特点1、新闻的定义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这一定义强调了新闻的两个关键要素:一是“新近发生”,表明新闻具有时效性;二是“事实”,说明新闻必须基于客观存在的真实情况。

2、新闻的特点(1)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新闻报道必须反映客观事物的原貌,不能有任何虚假成分。

(2)时效性新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最新的信息传递给受众,过时的新闻价值会大打折扣。

(3)准确性新闻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都必须准确无误。

(4)客观性新闻报道应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的影响。

二、新闻价值1、新闻价值的要素(1)时新性事件发生的时间越近,新闻价值越高。

(2)重要性事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越大,新闻价值越高。

(3)显著性涉及知名人物、著名地点或具有特殊意义的事件,新闻价值较高。

(4)接近性事件与受众的距离越近,如地理、心理、利益等方面的接近,新闻价值越大。

(5)趣味性具有新奇、有趣、富有人情味等特点的事件,能吸引受众的关注,具有一定的新闻价值。

2、影响新闻价值判断的因素(1)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会导致对新闻价值的判断标准有所差异。

(2)媒体定位不同类型的媒体,如党报、都市报、专业报等,其新闻价值取向也会有所不同。

(3)受众需求受众的兴趣、关注点和需求会影响媒体对新闻价值的判断。

三、新闻事业的产生与发展1、新闻事业产生的条件(1)社会对新闻信息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需要了解更多的外部信息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2)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为新闻事业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如印刷术的发明、交通和通讯的进步。

(3)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民主制度的建立为新闻自由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新闻事业的发展。

新闻法规知识点总结

新闻法规知识点总结

新闻法规知识点总结新闻法规是指对新闻行为作出规范和管理的法律规定。

它涉及到新闻的传播、发布、采访和报道等方面,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旨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新闻从业者的资格、采访报道的方式和方法、新闻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新闻媒体的组织和管理等。

本文将从新闻法规的一些重要知识点进行总结,包括新闻自由、新闻真实性、新闻采访报道和新闻媒体管理等方面。

一、新闻自由新闻自由是保障公民的表达和获取信息的基本权利,也是新闻行业的基本原则之一。

新闻自由的保障需要依赖于相应的法律规定,通常包括宪法、新闻法、传媒法等。

在这些法律规定中,通常会明确规定公民有权利从事新闻工作,新闻机构有权利履行新闻职能,保障采访报道的自由和新闻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新闻自由的保障也意味着新闻从业者在采访报道和表达意见时享有一定的权利,包括新闻采访的自由、新闻报道的自由、新闻刊登的自由等。

这些权利的保障通过刑事和行政法律手段实现,例如通过法律规定对媒体进行审查和监管来维护新闻自由的良好环境,也通过法律制定行政诉讼程序来保障新闻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二、新闻真实性新闻真实性是指新闻内容的真实和客观性,新闻机构和新闻从业者在采访报道时需要秉持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报道、歪曲事实、捏造事实等行为。

为了保障新闻真实性,各国在法律规定中通常会对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新闻虚假报道和新闻不实报道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新闻真实性的保障需要依赖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实施和执行。

例如,一些国家在规定了新闻真实性的基础上,还对虚假报道进行了相应的惩罚,例如通过新闻法对虚假报道和不实报道作出了处罚,同时对新闻从业者、新闻机构和相关人员也进行了相应的监管和处理。

三、新闻采访报道新闻从业者在采访报道时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和职业操守。

新闻采访报道需要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保持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立场。

新闻道德法规考试重点(名词解释和主要理论、观点)

新闻道德法规考试重点(名词解释和主要理论、观点)

新闻道德法规一、名词解释1、什么是法治?指依法治国,即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即“人治”),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和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都要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2、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一种。

指公民本身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

3、人身权:是以公民人身不能分离,而又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权利。

分为人格权、身份权。

4、新闻法制:是指新闻传播法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新闻传播法制的定义,就是掌握着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将本集团的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通过国家机关制定的调节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与制度的总和。

5、大陆法系:又称民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成文法系。

是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0《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

其中《德国民法典》为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6、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7、外国短期采访记者:6个月8、外国常驻记者:是指由外国新闻机构派驻中国6个月以上,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9、新闻统制:就是在“党化新闻界”、“以党治报”为出发点,根据各种新闻法令和条例建立各种新闻检查制度和各种新闻检查机构,对新闻传播业进行严格控制。

“新闻统制”实际上就是“新闻控制”。

10、新闻侵权:也称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11、国家安全:指作为政治权利组织的国家机器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与发展的保障。

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相关的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关的安全。

12、记者站(考):是新闻机构根据新闻采访业务的需要,在其登记地以外地区设立的从事采访、组稿、通联等新闻业务的派出机构。

《新闻法规与伦理》期末重点

《新闻法规与伦理》期末重点

《新闻传播法学》复习资料整理一、判断改错题1、P26-302、P60我国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新闻媒体、新闻记者、政府、公民和法人五类。

3、P65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包含物、行为、非物质财富三方面。

4、P84-885、P88二、简答题、名词解释题1、新闻的时代价值:P1①新闻的信息传递作用②新闻的记录历史功能③新闻的服务娱乐功能(A生活服务功能B娱乐服务功能C益知功能)④新闻的文化积淀功能⑤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2、中国新闻法治的现实困境:P9①法治国家建设的持续推进和新闻立法的滞后②新闻权利和新闻义务的严重失衡③新闻活动中法律是非界限的模糊(A新闻从业者在法律是非界限上的模糊B非新闻从业者在涉及新闻传播活动时法律是非界限的模糊C一些新闻从业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涉及操作违法)3、新闻法治的必要性:P16①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新闻活动的法律要求②新闻报道中的违法现象令人关注③新闻法治是新闻事业发展的自身要求④层出不穷的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要求新闻法治⑤世界范围内的新闻发展趋势要求新闻法治4、新闻法治的可能性:P20①新闻法治的良好社会环境②新闻法治的法学和新闻学基础③新闻侵权诉讼客观经验的积累④一大批专家学者已经开始新闻传播法学的拓荒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5、法律关系及其核心内容:P56①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②法律关系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归根到底是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生产关系或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③法律关系的产生以法律规范为前提,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法律关系,而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是将法律关系从诸多社会关系中区分开来的最为重要的标记。

④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6、新闻法律关系:P57①新闻法律关系是由新闻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当事人在新闻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②新闻法律关系有两个特点:第一,它是符合新闻法律规范的要求,并受新闻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新闻法复习重点

新闻法复习重点

新闻法重点一、新闻法的概念和特征广义:调整新闻传播活动各种社会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有关合法权益的总称。

狭义: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的法律,如“新闻法”、“报刊法”、“广播电视法”等。

我国目前没有狭义上的新闻传播法,但有广义上的新闻传播法。

新闻法的特征新闻法调整法律关系的广泛性,内容的复杂性。

二、我国新闻传播法的基本原则及渊源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原则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为人民服务原则和为社会主义服务原则)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渊源:1、宪法第22条第35条(言论自由)第41条(舆论监督)第47条(从业)2、法律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意外的其他法律。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防震减定法》《证券法》《气象法》等。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按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7、同外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内容三、中国古代新闻法特征①只讲人治,不讲法治②只准办官报,不准办民报③刑事化的新闻统制制度④只有禁止性规定,没有授权性规定四、危害国家安全的宣传煽动行为煽动定义:为了达到犯罪的目的,以书面,口头或者是其他形式,向不特定人或者是多数人实施宣传鼓动行为,使其产生犯罪的决意,或者是刺激,主张其已经产生的犯罪决意。

煽动特点:1、表达方式的非理性:浮夸,情绪性,蛊惑性;2、内容的非事实性:虚张声势,夸大其词;3、表现形式的公开性:直接面对公众,公开散布;4、目的的反常性:希望激起他人的狂热,不同于“书生空论”。

山东省考研新闻学复习资料重点理论与新闻写作技巧

山东省考研新闻学复习资料重点理论与新闻写作技巧

山东省考研新闻学复习资料重点理论与新闻写作技巧新闻学作为一门学科,研究着新闻的本质、原则和写作技巧。

山东省考研新闻学复习资料中的重点理论和新闻写作技巧是我们在备考过程中必须掌握的内容。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理论和技巧,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新闻学理论1. 新闻的定义和特征新闻是指通过新闻媒体传播的具有时事性、真实性、客观性的信息。

新闻要具备及时性、公共性、重要性等特征,以符合读者的需求。

2. 媒介与社会变迁新闻媒介的不断变迁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纸质媒体到互联网时代,传播速度和方式不断改变,新闻传播也随之发展和演变。

3. 传播与受众新闻传播的目的是将信息传递给受众。

传播者需要了解受众的特点和需求,采用适当的方式和语言来传达信息,以提高传播效果。

4. 新闻价值与新闻伦理新闻应该具备新闻价值,即具有社会意义、公共利益和时代特征。

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必须遵守新闻伦理,尊重事实、尊重人权、保护隐私等。

5. 新闻与公共关系新闻与公共关系密切相关,公共关系活动可以为新闻传播提供资源和支持,同时新闻报道也可以影响公众对某一事件或机构的认知。

二、新闻写作技巧1. 标题的撰写新闻标题应简明扼要,突出主要信息,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标题需要准确地概括新闻内容,避免使用夸张、不准确的词汇。

2. 新闻导语的编写新闻导语是文章的开头部分,需要精炼地概括新闻要点,吸引读者的兴趣。

导语应包含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的关键信息,同时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3. 内容的层次结构新闻文章应采用倒金字塔结构,将最重要的信息放在开始部分,随后逐渐降低重要性。

这样可以让读者在阅读最重要内容后即可了解整个新闻。

4. 语言的简洁明了新闻报道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长句和晦涩难懂的词汇。

文章中的句子应该通顺,表达清晰,以免读者产生困惑。

5. 事实与观点的分离新闻报道要区分事实和观点,避免将个人观点融入到文章中。

报道应客观公正,让读者自行判断并形成自己的观点。

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教程复习提纲

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教程复习提纲

一、中国新闻信息传播法治的基本原则·中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源自《宪法》中有关的新闻传播活动的原则性规定,主要有三条:(1)言论出版自由原则;·沿路出版自由的原则有两层内涵: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不可滥用;(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为人民服务是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新闻传播事业只能以广大人民群众为自己的服务对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社会主义服务,是对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的政治性质和指导思想的规定;(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原则有两层内涵:国家传播发展传播事业+国家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对新闻传播事业实行行政管理;二、我国报纸创办流程、管理制度、主管与主办单位1、我国报纸创办流程:(1)主办单位提出申请;(2)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与否;(3)主办单位到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4)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出版许可证;我国报纸的创办实行批准登记制,设立报纸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新闻出版总署收到申请后做出批准或者部批准的决定;报纸主办单位收到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后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发放出版许可证;2、我国报纸管理制度(1)我国报纸实行责任编辑制度;(2)对于报纸的出版质量,主要进行:报刊出版事后审读制度;报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报刊出版年度核验制度;报刊出版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3、主管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报刊的创办者,被规定为报刊社的上级领导部门;·主办单位的职责和权限:报刊的内容+经济责任+人事制度;·主管单位:必须达到一定的行政登记主管单位不仅领导主办单位,而且可以直接施行对报刊的领导;报刊停办或变更,要由主管单位决定,并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三、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游戏的审批制度1、网络出版服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必要条件:(1)有确定的出版平台;(2)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3)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存储设备必须在中国境内;2、网络视听节目3、网络游戏的审批制度四、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限制性规定·驻地方机构:依法批准的新闻单位设立的从事新闻此阿扁活动的派出机构;·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业务范围:(1)批准的新闻采编活动,不得从事广告、出版物发行;(2)不得开办经营实体等与新闻采编业务无关的活动;·驻地方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1)编发虚假新闻;(2)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等;(3)利用职务影响和职务便利要求采访、报道对象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广告、定报刊、提供赞助等;(4)其他谋利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五、我国《广告法》的禁止性规定,广告播出时长、次数的限制性规定,哪些属于特殊商品1、我国《广告法》的禁止性规定(1)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和军辉;(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词语形容;(4)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邪路国家秘密;(5)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6)危害人身、财产安全,邪路个人隐私;(7)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8)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9)含有民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10)妨碍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保护等;(11)法律、行政法规归档禁止的其他清醒;2、广告播出时长、次数的限制性规定(1)时限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其中,广播电台在11点至13点之间、电视台在19点至21点之间,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

新闻法复习

新闻法复习

二、新闻传播法的渊源新闻传播法的渊源,即新闻传播法的各种表现形式,主要有法律、判例、习惯和条约等。

在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与法规、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等。

二、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二)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三)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三.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特色1、公民自由与国家参与相统一2、禁止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并重3、新闻传播侵权诉讼的重义轻利倾向四.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的基本关系1、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都是社会规范的表现形式之一2、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规范,新闻法规是一种权力性的社会规范新闻职业道德是一种非权力性的社会规范五、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的相互作用新闻法规能切实保障新闻职业道德的实现,是进行新闻职业道德品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可以用来维护和推行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职业道德对新闻法规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新闻法规的实施具有促进作用、对新闻法规的不足部分具有补充作用。

新闻发布会:指政府、企业或大型社会组织就重大事项向社会公布消息、发表意见并接受记者提问的信息发布活动。

(一)、新闻发布会的类型1、例行新闻发布会2、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4、宣告性新闻发布会5、首脑新闻发布会3、重大活动新闻发布会6.网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职责:1.阐明中国的立场和方针,政策,解答问题;2.树立维护社会主义中国的形象,3.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的了解网络新闻发布会(1)概念:网络新闻发布会是在一个虚拟的新闻发布现场,通过网络将无限分散的与会者组织起来,完成信息发布及交流的传播活动(2)特征:1.发布内容丰富、方式灵活2.受众面广,反馈直接3.组织工作避免繁杂,节约发布成本广告法的立法目:1、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广告业属于知识密集、技术密集、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高新技术产业。

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闻法规复习

新闻法规复习

1.法制和法规的概念法制:1)广义上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或执政者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用以维护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

2)狭义上说,法制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法治: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一种政治思想。

作为一种治国思想和治国方式,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

是指依法治国,即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的意志和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和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都要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2.新闻传播法规概念:即广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有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是指专门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一部法律。

3.我国新闻传播法治的基本原则①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②“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③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4.新闻传播与司法的关系P56-57①新闻传播与司法的一致性②新闻传播与司法的矛盾性③新闻传播媒体监督司法的必要性A.满足公众知情权B.监督公权力C.新闻传播媒体职责所在D.司法实践的需要5.新闻传播媒体监督司法所注意的问题(媒介审判)P58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新闻传播媒体监督司法应适度,要维护司法独立、尊重司法权威,不应发表有可能干扰司法审判的文章,更不能发表捕风捉影的信息误导受众,谨防“媒介审判”6.我国新传播媒体实施行政监督的中央机构是谁?主要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总局7.对外国常驻中国大陆的新闻机构工作者制度,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外国新闻机构派驻常驻记者和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实行申请批准注册制。

向外交部新闻司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新闻机构基本情况、派遣记者的个人简况及常驻地、职业记者身份证件。

新闻法制考试复习要点重点

新闻法制考试复习要点重点

我国新闻法制的特点:(1)新闻法属于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极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新闻传播活动。

(2)新闻法制渗透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中,表现为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已基本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3)新闻法制对滥用新闻自由的法规比较详尽,而对保障新闻自由的法规相对不足。

(4)新闻法制与党的政策和新闻职业道德的关系十分密切,既要求严格的他律,也要求主动的自律,两者需要辩证地统一。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作为政治权力组织的国家机器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与发展的保障,它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相关的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关的安全。

根据宪法第三十八条和《民法通例》中的规定,受到侵害的人有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做适当的赔偿。

应用,案例1:某公司的专利权被另一个公司使用,向政府反映得不到解决,于是向报社反映,并表示如果解决问题将提供100万奖金。

①作为记者,是否要去采访?②如果去采访,该怎样采访才能公正、公平、合理。

③如果看到100万奖金?2武钢发言人白方咆哮女记者。

案例分析:首先对案例内容做一个简短的介绍,然后再分析。

林江到海关拍摄作品《跳帮》,辑私时情形,后被画册收录,被中国新闻用刊用作封面负面报道,林江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认为,林江是《跳帮》的作者,依法存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中国新闻社未经过林江许可,擅自使用图片,并配以不相符的文字,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歪曲了作品的内容,没有给作者署名,并多次在刊物广告页上使用。

中国新闻社侵犯了林江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中国新闻社理后承担侵权责任,一个停止侵权行为,向林江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名词解释:1.新闻法制,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用以调节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

2.新闻法律关系:是指新闻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新闻权利和新闻义务关系。

《新闻传播法教程》复习整理

《新闻传播法教程》复习整理

《新闻传播法教程》复习整理:一、导论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创制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的体系。

法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工具。

2,我国的政体: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保障社会主义制度和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工具。

4,法律和法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

狭义的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指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是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法并不仅仅表现为法律。

在我国,具有“法”的性质的还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种形式。

法的各种表现形式即是法源。

5,我国现有的7个法律部门:宪法与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6,新闻传播法:我国法律体系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

既不是单一的法律文件,也不是某一个法律部门,它跨越多个法律部门。

又叫领域法。

狭义的新闻传播法指的是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事业的专门性法律。

7,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行为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创制的行为规范。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4)法具有普遍性8,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法律关系的主体,又叫权利主体或权利义务主体。

权利主体有:公民和一般法人、新闻单位、设立新闻单位的单位、国家机关。

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

新闻传播的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客体就是新闻传播行为,其次是传播的信息和作品等精神产品。

9,权利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益。

义务就是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10,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对立统一。

任何权利主体在享有某种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任何权利主体的法定权利,对它在法律关系上对应的主体来说,就是法定义务。

11,相对权和绝对权。

12,法律关系的分类:公法关系和私法关系13,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新闻写作复习要点总结

新闻写作复习要点总结

新闻写作复习要点总结新闻报道的具体事实必须真实准确1)确有其事2)构成新闻的基本要素必须准确无误3)新闻中引用的各种资料必须准确无误4)新闻中所反映事实的环境、过程、细节、语言、动作必须真实。

5)新闻中所涉及的人物思想认识和心理活动等,必须是当事人所述。

用事实说话(名词解释)什么叫用事实说话:1)即通过报道事实来传递信息、思想或意见。

2)通过客观地叙述新闻事实及其背景来体现观点、发表意见3)记者把某种观点藏在精心选择的某些事实里,让受众通过事实自己领悟其中的道理。

理解:无论如何都离不开的两要素:“事实”和“观点”。

为什么要用事实说话:1)事实是新闻的本源。

2)事实胜于雄辩3)事实最符合受众的需要如何用事实说话:1)选择典型事实说话(筛选事实、显果藏因)2)通过再现场景说话(再现场景)3)运用背景材料说话(对比衬托)4)借用直接引语说话(注明来源、借花献佛)5)画龙点睛新闻性时效性:新鲜、快速、简短可读性:具体、生动、通俗针对性:信息、知识、思想导语的新闻性1)最新鲜的材料2)选择最重要、最具影响力的材料写作3)选用最有趣、最富有戏剧性报道使用的描写手法:白描与细描白描:在一定意义上,新闻语言是一种白描型语言,或者说是以白描为主要特征的语言。

原指中国绘画中的传统技法,此种技法能达到遗貌取神的艺术效果。

借借用到新闻写作上来是指,文字描写的具体方法,即不用或少用形容词渲染,以质朴的文笔力避浮华、做作,简练而直接的勾勒出事物的特征。

是直接叙述与描写的统一如何使用白描语言:1)多用动词,用准动词2)多用子概念3)多用大白话细描:文学创作中描写手法之一,是对事物的主要特征作细致入微的刻画。

这种描写,文字绚丽,色彩斑斓,有如镂金错彩,绚丽华美。

常运用对比、比喻、拟人、夸张等修辞手法。

白描多用于新闻消息,新闻素描,细描多用于新闻通讯、特写全知视角与限知视角:全知视角(名词解释):在小说创作常用的叙述形式。

一般以第三人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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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重点一、新闻法的概念和特征广义:调整新闻传播活动各种社会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有关合法权益的总称。

狭义: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的法律,如“新闻法”、“报刊法”、“广播电视法”等。

我国目前没有狭义上的新闻传播法,但有广义上的新闻传播法。

新闻法的特征新闻法调整法律关系的广泛性,内容的复杂性。

二、我国新闻传播法的基本原则及渊源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原则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为人民服务原则和为社会主义服务原则)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渊源:1、宪法第22条第35条(言论自由)第41条(舆论监督)第47条(从业)2、法律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意外的其他法律。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防震减定法》《证券法》《气象法》等。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按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7、同外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内容三、中国古代新闻法特征①只讲人治,不讲法治②只准办官报,不准办民报③刑事化的新闻统制制度④只有禁止性规定,没有授权性规定四、危害国家安全的宣传煽动行为煽动定义:为了达到犯罪的目的,以书面,口头或者是其他形式,向不特定人或者是多数人实施宣传鼓动行为,使其产生犯罪的决意,或者是刺激,主张其已经产生的犯罪决意。

煽动特点:1、表达方式的非理性:浮夸,情绪性,蛊惑性;2、内容的非事实性:虚张声势,夸大其词;3、表现形式的公开性:直接面对公众,公开散布;4、目的的反常性:希望激起他人的狂热,不同于“书生空论”。

行为1、煽动分裂国家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分歧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5、煽动军人逃离部队五、国家秘密、公众人物的含义1、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公众人物是指在社会生活中有较高知名度,且其活动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人物。

六、新闻保密工作重要性由新闻工作的特点所决定:内容的广泛性、传播的扩散性、工作的时效性、社会的关注性七、加强新闻保密工作的措施1、实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新闻出版保密审查制度2、通过内部途径反应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3、采访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由主管机关批准制度4、新闻发布制度八、新闻泄密行为原因1、保密意识的淡薄2、保密常识的缺失3、保密制度的不严4、见利忘义泄密牟利九、新闻保密中应注意处理的三组关系1、新闻竞争与保密的关系2、新闻事实与保密的关系3、新闻保密与知情权的关系新闻的统一发布制度是一种义务性规范,它是以法律、法规或者与法规有同样作用的执政党文件,来规定某些新闻和信息职能由国家指定的部门统一发布,其他传播媒介不得擅自报道。

从大众传播及社会公共关系的角度来看,政府与媒体之间本来是相互依存、互相尊重的。

十、隐性采访问题透析如何看待记者暗访、偷拍等隐性采访行为?采取隐性采访应符合哪些条件?遵循什么原则?隐性采访有哪些禁忌?为了把隐性采访的害处降到最低,可采取哪些措施?隐性采访:是指作者采访受到阻碍或预计会受到阻碍时,隐瞒自己的身份,或者伪装成其他身份进行采访,采访的手段不只包括观察、记录,还有拍摄录音等,即偷拍偷录,一般用于负面报道,特别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揭露。

首先,暗访偷拍等隐性采访行为是涉及媒体伦理,是行走在法律边缘的一种极具争议性的采访方式,必须谨慎使用。

关于其正当性在业界学界也有很多讨论,支持者认为隐性采访能够获得最客观真实的新闻,有利于揭露负面现象,是媒体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但也不乏反对者,认为记者首先是公民,不具备警察的侦查权,不能突破法律界限。

其次,正如陈力丹教授所言,在中国90%的隐性采访都是不必要的,是为了获得戏剧性材料、博人眼球。

第三,隐性采访容易侵犯他人隐私。

第四,记者的人身安全也缺乏保障。

采取隐性采访应符合的条件,可借鉴央视四条原则:(1)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要采访的是严重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或现象;(2)没有其他途径搜集资料;(3)暴露记者身份就难以了解到真实的情况;(4)经制片人同意。

记者的隐性采访行为目的一定要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采访对象的行为严重侵害公共利益,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所做的欺瞒行为产生的害处远远小于采访对象违法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公共利益的损失,以小害换取大价值。

为了把隐性采访的害处降到最低,必须遵循以下原则,采取如下措施:(1)公开采访优先:如果是公开采访能获得的信息,优先采用公开采访,这需要加强记者新闻采访技巧训练。

(2)明确目的:一定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且问题报告政府部门不能得到解决。

(3)限制对象:只对准侵犯公共利益的人。

(4)限制场所:只在公共场合,不能侵入私人空间,以免侵犯隐私权。

(5)不得以采访为由进行违法行为,如贩毒等。

(6)严格区分两个阶段:在拍摄阶段不得已做出的侵权行为,在播出阶段一定要加以弥补,如打马赛克、声音处理等。

(7)制定记者隐性采访的相关事项的规范。

(8)记者应树立基本的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和规范,在隐性采访中也不能做出违背行业规范、专业精神的行为。

十一、新闻报道中的人文关怀1.人文关怀的内涵现代意义上的“人文关怀”主要是由西方的“人文主义”延伸出来的。

人文主义的形态几经变迁,其核心却基本保持了稳定。

人文关怀的核心在于尊重人的人格、尊严、思想和情感;肯定人的价值和主体性,以人为目的;关怀个体的自我实现与自由,追求人性的完善,实现人的最大发展。

2.我国传媒为什么更应强调人文关怀历史原因:新闻传播存在着程式化、片面性等问题,普通民众的生存状态、精神处境往往被忽视。

媒体性质:媒体是党喉舌现实背景:崇尚经济利益、消费主义、物质主义盛行的年代。

2、新闻报道缺乏人文关怀的主要表现①忽视采访对象的感受②灾难性报道中的争夺和冷漠③二次伤害④侵权、泄露隐私⑤对弱势群体的不尊重、其实,无人情味的报道3、在报道苦难新闻时,记者应该做到:①资源共享,尽量对别人的不可避免的侵犯降到最低;②对采访要保持敏感,在采访过程中要谦虚谨慎、态度柔和③对看在的令人痛苦的题材无比要谨慎小心④派经验丰富的记者去采写报道⑤在采访中体现记者的人性十二、新闻侵权的特点和表现形式表现形式:侵权者是新闻媒体和新闻采访者;侵权行为是开展新闻活动时发生的;侵权行为损害的主要是公民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等。

特点:1、从形式上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造成伤害,其中以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最为多见。

2、从传播的方式上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

3、从后果看,传播面越广,受害程度越深,侵害最多的是公民的人格权。

十三、新闻审判现象分析“新闻审判”定义“新闻审判”又名“媒介审判”(trial by media),指媒体在报道一个尚未进入司法程序或正在审判中的“未决”程序中的集体时,已经到用报道、分析、评论的方式,令读者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形成“未审先判”,新闻报道超越法律规定,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

新闻审判的原因1、新闻监督行为缺少有效的约束机制。

2、部分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素质较低。

3、社会舆论对于新闻审判行为持相对宽容的态度。

新闻审判的两大负面影响1、亵渎了法治原则:新闻传播媒体占据道德制高点,逞一时之快,制造和引导一种“众情激愤”的舆论氛围,漠视了“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罪罚相适应”等法治原则。

2、导致新闻传播媒体角色错位:“媒介审判”使新闻传播媒体超越报道新闻、提供信息、引导舆论的职能,转而担当“民间审判”的角色,放大了自己拥有的权力。

新闻审判的规避1、客观、真实,不煽风点火,不添油加醋,防止泛道德化;2、理性,避免情绪化,要不偏不倚,忠实记录历史;3、公正、平衡,给原被告双方同等说话的机会,甚至于给犯罪嫌疑人发言或为自己辩驳的机会;4、维护司法尊严,在法治原则下监督司法:比如案件判决前不作定罪、定性报道,评论放在判决后进行等。

十四、如何预防新闻侵权(一)新闻侵权的工作预防1、与人为善,改进工作2、公正评论,不当裁判3、文风朴实,不违法律4、细节真实,事实清楚5、用词准确,切记浮夸6、严格审稿,兼听则明(二)新闻侵权的法律预防1、《宪法》层面的预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在这一方面规定了新闻传播活动主体的宪法地位;另一方面重点规定了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尤其是人格权利是一种绝对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2、《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的预防,新闻传播媒体的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在这些法律修改或制定出新的法律时,应组织新闻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学习3、司法解释、行业规定和宣传纪律的预防,各种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我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新闻宣传纪律,从可操作层面,从微观角度对新闻活动进行了明确规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知情权和隐私权在不同主体客体下的利益平衡知情权和隐私权均是公民重要的权利或自由,都不可或缺,两者存有一致、协调的地方,但也存在着相互冲突、矛盾之处。

所以不应简单的划分隐私权或知情权的优先位序。

对于新闻从业者来说,问题不是应不应该侵犯隐私,而是何时可以侵犯以及可以侵犯到何种程度?对隐私权的侵犯从合理到不合理的转折点在哪些地方?A状况下的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平衡在这种情况下,新闻活动指向的是普通公民的个人隐私并且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事。

此时隐私权更多的是与个人的人格发展密切联系,对隐私的侵犯会使个人的人格利益受到损害,而这种损害并不能带来其他的社会利益。

这时的隐私权受到法律和道德的最大保护,他人没有权利获知此范围内的隐私,同样的新闻记者也没有这个权利或权力。

如果记着以知情权为由介入,那么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是不允许的。

B状况下的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平衡在这种情况下新闻活动指向的是普通公民的个人隐私,但是涉及的隐私与公共利益有关。

由于涉及到公共利益,这时隐私权的享受就应有所限制。

毫无疑问,公共利益大于个人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体的介入就不需要负侵权责任。

C状况下的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平衡这种情况下新闻活动涉及到公众人物的隐私而且所涉及的内容与公共利益有关。

在这种情况下维护知情权和隐私权两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的原则,必然演进为对权力主体的隐私权保护适当弱化,对新闻媒介代为公众行使的知情权利适当宽容的原则,否则两权平衡就不易得到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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