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医疗纠纷是民事案件当中的一种常见纠纷,因为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的普遍适用性,所以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与其他民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差不多。下面赢了网小编将为大家列举部分省份地区的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仅供大家参考!如想了解更多省市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可到赢了网律师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了解!

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湖南省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5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4-5%;

10-50万元(含50万元) 3-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2-3%;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2%;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5-1%;

1000万元以上 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湖北省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6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 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免收;

100,001至1,000,000元 1~5%

1,000,001至5,000,000元0.5~3%;

5,000,001至10,000,000元 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0.2~1.5%;

50,000,000以上部分 0.1~1%。

黑龙江省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3000—20000元

2、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标的额收费标准速算公式

5万元以下部分(含5万元)免加收基础费用

5-10万元(含10万元)8%(标的额-5万)×8%+基础费用

10-50万元(含50万元)5%(标的额—10万)×5%+4000+基础费用

50-100万元(含100万元)4%(标的额—50万)×4%+24000+基础费用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3%(标的额—100万)×3%+44000+基础费用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2%(标的额—500万)×2%+164000+基础费用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1%(标的额—1000万)×1%+264000+基础费用

5000万元以上0.5%(标的额—5000万)×0.5%+664000+基础费用

小编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如需了解具体律师收费情况,可拨打律师电话进行咨询,也可咨询赢了网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fl/335163.html ∙仲裁代理人 /fl/666263.html

∙军婚诉讼应由哪个法院管辖/fl/666262.html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61.html

∙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哪些优点/fl/666260.html

∙劳动仲裁由谁来裁决 /fl/666259.html

∙法院调解指的是什么 /fl/666258.html ∙法庭规则 /fl/666257.html

∙二审诉讼中的新证据指的是什么/fl/666256.html

∙收到起诉书应该怎么处理/fl/666255.html

∙老年人被侵权起诉的诉讼费有哪些照顾/fl/666254.html

∙以奖券抵债,奖券中奖所得应归谁所有/fl/666253.html

∙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是否应该解除保全措施/fl/666252.html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fl/666251.html

∙我想要起诉,可是法院那么多,我该找哪个/fl/666250.html

∙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 /fl/666249.html ∙反诉 /fl/666248.html

∙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fl/666247.html

∙海事法院受理的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fl/666246.html

∙打医疗官司诉讼有技巧/fl/666245.html

∙对起诉的审查 /fl/666244.html

∙债务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43.html

∙几种常见纠纷案件的管辖/fl/666242.html

∙移送管辖 /fl/666241.html

∙债务人失踪的执行案件应怎样处理/fl/666240.html

∙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fl/666239.html

∙双方均在外地,离婚应如何起诉/fl/666238.html

∙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 /fl/666237.html

∙哪些案件适用于先予执行/fl/666236.html

∙公告送达指的是什么 /fl/666235.html ∙国际司法协助原则 /fl/666234.html

∙上诉状的书写方法 /fl/666233.html

∙不知是赃物而收购,损失谁负/fl/666232.html

∙买卖合同的诉讼如何确定管辖/fl/666231.html

∙起诉以后还可以撤回吗/fl/666230.html

∙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原告该怎么处理/fl/666229.html

∙裁判文书生效后,法院应主动强制执行/fl/666228.html

∙如何写答辩书 /fl/666227.html

∙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226.html

∙举证责任的分担 /fl/666225.html

∙怎样委托他人替自己打官司/fl/666224.html

∙送达的方式 /fl/666223.html

∙送达的效力 /fl/666222.html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理和判决/fl/666221.html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应由哪个法院管辖/fl/666220.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