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合议工作制度1

案件合议工作制度1
案件合议工作制度1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合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查办的食品药品处罚案件,依法需要合议的,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合议,是指在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中,按照“一般程序”有关规定,在案件调查终结之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之前,由案件合议人员对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集体讨论的一种案件内审制度。

第三条××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具体承办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工作。县局各股室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工作。

第二章合议层级

第四条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工作,按照案件性质、涉案货值、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分层级进行合议。

第五条案件合议层级分为办案机构组织合议、县局分管领导组织合议、县局案件合议委员会组织合议三个层级。

办案机构组织合议是指根据案情需要,在稽查大队队长、镇所所长的主持下、或者委托他人主持,由本单位在案件合议环节进行的合议。具体组成人员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当组织3名以上有关人员参与。

县局分管领导组织合议是指根据案情需要,在县局分管稽查大队的领导的主持下,由办案机构、有关股室在案件合议环节进行的合议。具体组成人员由县局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县局案件合议委员会组织合议是指根据案情需要,在县局局长的主持下,由县局案件合议委员会各委员在案件合议环节及其他必要环节进行的合议。

第六条县局案件合议委员会由县局领导、稽查大队队长、各股室负责人组成。案件承办人员列席。

县局案件合议委员会是本部门审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以下案件由办案机构组织合议:

(一)拟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上50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拟对公民处以没收50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没收10000元以下数额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案件;

(三)虽然适用“简易程序”,拟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但是案情较为复杂、或者具有一定典型性的行政处罚案件。

第八条以下案件由县局分管领导组织合议:

(一)拟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拟对公民处以没收5000以上100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没收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数额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案件;

(三)拟处以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案件;

(四)应当由办案机构组织的合议,但因为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合议争论较大,没有形成合议结果的行政处罚案件。

第九条以下案件由县局案件合议委员会组织合议:

(一)拟对公民处以10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拟对公民处以没收10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没收30000元以上数额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案件;

(三)拟处以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案件;

(四)重大疑难案件,上级督办案件,涉外案件,被中、省媒体曝光的本地企业违法案件,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

(五)对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案件;

(六)应当由县局分管领导组织的合议,但因为案情极为复杂、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合议争论较大,没有形成合议结果的行政处罚案件。

第三章合议程序

第十条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调查终结之日起5日内组织合议。由案件承办人员向符合相应层级的案件合议主持人提出,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案件承办人员在按照“一般程序”对案件调查终结后,应当撰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违法事实及证据、调查经过、拟给予行政处罚建议及所适用的依据等,供案件合议讨论适用。

第十二条相应层级的案件合议主持人,应当根据案情和本制度有关规定,确定合议人员范围。

案件合议人员与本行政处罚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合议公正的,必须进行回避。

第十三条案件承办人员受案件合议主持人的委托,组织召集案件合议人员进行合议,并做好合议记录和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合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宣布合议会议开始,并提出合议议题;

(二)案件承办人员介绍案情、报告调查取证及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并答疑;

(三)合议人员发表意见;

(四)主持人对合议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拟处罚案件的合议结论和建议;

(五)参加合议的人员对主持人的归纳意见表态;

(六)参加合议的人员核对《案件合议记录》并签字。

第十五条案件承办人员在合议中应当如实陈述案情和证

据材料,不得隐瞒事实。参加合议的每位成员必须依照法律、法

规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及程序进行审核,充分陈述意见,独

立行使表决权,不徇私枉法。

第十六条合议会应当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分别提出如下合议结论和建议:(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的,依法提出行政处罚的意见;

(二)对有可以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情节的,提出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的意见;

(三)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程序缺陷的,提出补充有关证据材料或者重新调查的意见;

(四)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依法提出撤案意见;

(五)对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提出移送意见;

(六)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提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

第十七条在合议案件时,全体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核、

评议,共同对案件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

第十八条案件合议记录应如实记录合议人员意见。参加合议人员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也应当写入合议记录。

第十九条合议决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合议后3个工作日内,由案件承办人员按程序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第二十条当事人在陈述申辩期,所陈述申辩内容或提供的新证据,能够证明与本案事实有较大出入的,应该按照相应层级再次召开案件合议会,重新合议处罚意见。

第二十一条合议人员必须对合议案件情况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合议内容。案件承办人员不得改变合议结果。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案件合议人员和案件承办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对按照规定需要依法进行听证的,依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制度》办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中的“以下”包括本数,“以上”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2014年月日起施行。

公司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公司督查督办管理 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单位)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单位)委托的督办事项; (七)各部门(单位)资金、资产清理; (八)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条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第四条公司其它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经过《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督察组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公司领导批示: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单位)实施。 (三)承办:相关部门(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单位)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或公司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承办任务,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自接到《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及时报告并由行政管理部进行协调。 (四)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 3 2020年4月19日

督查工作制度

督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提升执行力,促进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形成抓落实、抓督查的工作机制,根据《XX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XX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施细则》、《XX市行政效能建设责任制规定(试行)》、《XX市督查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提升执行力和服务、保障、发展能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促检查,不断增强全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更好地促进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XX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局调研员、副调研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办公室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系统内督促检查活动;通报有关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对督查事宜提出评议意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督查内容 (一)思想建设方面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情况。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学习、宣传、教育情况。 4.开展政治思想学习教育情况。 5.制度建设情况。 (二)业务工作方面 1.局布置安排的中心工作、重点业务工作的落实情况。 2.依法行政的执行情况。 3.局领导批办、交办及会议布置的事项。 4.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5.业务学习的开展情况。 6.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三)作风效能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和局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作风、效能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3.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4.服务态度、文明用语等优质服务落实情况。 (四)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下发我局的督查、督办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督查办理。 三、督查程序 (一)登记立项 凡需督查的事项,由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送局分管领导审定后立项。立项后由督查办公室按内容和时限要求填发《XX市XXXXX局督查工作通知

公司督察督办管理制度

公司督察督办 管理制度 (说明:本制度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 为加强各项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增强员工各岗位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察办公室的组织体制 1、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决定,设置督察办公室,代表总经理监查督办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各项工作。 2、督察办公室是总经理直接领导的监督部门。不行使行政指挥权,以避免防碍部门负责人的正常工作。 3、总督察负责全公司的督察系统,并以书面形式做好对真实情况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4、除总经理之外所有人的工作,都必须无条件自觉接受督察办公室的监督,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督察办公室的工作。 5、任何人不得阻挠督察办公室的明察、暗访工作,一经发现故意设防、故意阻挠的将给予严肃、从重处理。 6、督察办公室成员由下属各部、处的督察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督察随时召集相关人员安排督察工作任务。 三、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及范围 1、督察工作是总经理对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一种监督、控制、预警的手段。对公司的资产和各时期的目标、政策,进行阶段性的跟踪和综合分析。 2、在对各部门督察过程中,要对总经理下达的指令和布置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追踪、反馈。包括服务质量、工作质量、

经营管理质量等。查找管理中的漏洞、评价服务质量、监查督办工程进度,听取员工对公司管理的意见、建议等。 3、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或工程全过程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功能运行状况,以及经营计划、方针政策、工作指标执行情况督察和预警。特殊情况下,可协助部门负责人研究、处理重要事项。 4、做好安全生产的监查督办。 5、对公司各类资产的管理状况进行系统分析,并对其保全情况进行调查、追踪、预警。 6、做好与甲方(包括业主、甲方)的协调工作,包括意见的征求、情况的调研、工作的展望、有关要求等,为基层部门工作的开展打开方便之门。 7、做好对乙方(包括协作单位、租赁商、设备物资供应商等)的协调、跟踪调查、意见的反馈等工作。 8、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原则及重点 1、对公司资产负责的原则。 2、全局性的原则。应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站在公司的角度全面地分析问题。 3、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察工作是对经营“危机”进行系统防范管理,只有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才能保证管理决策不被误导,才能使“危机”管理得到较好的效果。 4、坚持日常监控与阶段性预警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各部门经营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

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037、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流程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各科室、办: 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经2017年8月31日医疗质量与病案管理委员会讨论,2017年11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此文件,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1、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按照规定,我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3、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4、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将病人分诊至感染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根据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我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的预检措施。 7、我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8、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进行消毒。 9、对分诊点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公司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效能建设,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重点工作开展,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安全运行和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督查工作必须依据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和评审公司的管理行为、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并针对性的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内部督查工作旨在监督公司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督查对象,包括各部门、项目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经营班子。 第二章内部督查工作职能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成立人事督察部,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1、制度及规范的建设及落实,首先,检查督导并协助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流程)的制定与确认。若还没有建立制度、流程,则牵头督导并组织制订,疏通渠道,快速报批,并检查执行。 2、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计划、目标有无,是否按照计划、目标开展工作,工作进展,人员与工作的匹配度和饱和度情况,制度执行情况,

团队协作及资源利用情况。催办及落实总经理会议精神、指示及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临时交办工作的节点、归口处理,协调并催办相关部门工作,跟踪并落实工作进程,组织汇总并结果上报。 3、督查督办的内容主要包括: 3.1核查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制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年、季、月、周),以及制度、计划、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并组织上报执行结果; 3.2公司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的推进和落实情况; 3.3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有关会议、文件等的落实情况; 3.4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目标责任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3.5参加对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检查,要求负责部门提交次月合同权利义务变更的报告; 3.6编制汇总检查每月合同的简报或提示表;对不按合同规定管理的行为及时报告;每月5日前将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内部通报,通报包含风险提醒及通报责任人。 3.7结合人力资源评优、先进、以及年终奖的评选措施,检查评定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年终奖的参考数据(经理级以上) 3.8结合总经理的指示、精神以及考核标准对公司部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导跟踪,同时协调工作的开展,并对工作中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态度、协作度以及成绩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年终奖等的参考数据; 3.9结合并对照各部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实时上报,并协同上级部门组织谈话和实施督导等; 3.10每月10日前按照公司年度分解指标,将上月各分子公司完成计划情况形成通报。 3.11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 第六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办公厅为归口管理部门,总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七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八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分子公司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总部各部门负责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同时需指定一名负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为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及各项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机关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工作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工合作、适时督办的原则。通过督办使机关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承办、有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督办的职责范围 (一)做好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交办事项及来文、来电落实情况的督促办理工作 (二)做好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做好同级机关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四)做好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协商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督促工作程序 (一)建立科学的登记制度

1、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及来文、来电交办事项和同级机关、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要逐个进行分类登记并根据领导批示情况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办理; 2、对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要进行认真登记并根据本局各部门工作情况及领导批示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完善督办手续 1、对各项工作在交付承办部门承办时应完善登记、签收手续文件转到何部门、应当何时上报结果应有明确记录; 2、对转交各部门承办的事项要分轻重缓急进行及时催办历次催办的过程及情况应有所记录; 3、注意反馈信息在督办中善于发现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对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的个别现象在查清情况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4、对办结事项要及时将办结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将办结事项资料(文稿)及时移交档案室归档; 四、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办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机密事项的承办过程和办复结果; (二)建立督办工作通报制度。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好的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典型的经验通报推广;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差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xxxx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 (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为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经营、行政各项事务督办工作。其他副职按照分工对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督办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董事长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具 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开展。 第六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做法,建立完善督查督办专员机制,董事长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开展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的督办工作联络人。 第七条董事长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体系。 (二)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组织开展督查督办调研、检查和考核活动。 (四)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加强成果应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5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本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上级机关和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招商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全局的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贯彻上级招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第七条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章 权限管理 第八条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督查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财务室的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督查考核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组织领导及其要求。 第三条适用范围:新疆昊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部一室”。 第二章督查考核小组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第四条督查考核小组的主要工作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各部门、财务室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拟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财务室委托的督办事项;、 (七)其他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八)负责绩效考核、监督奖励与处罚工作; 第三章督查考核小组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整体协作”和“督办工作有人做,紧急事项快落实”的原则,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以总经理工作部为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公司各部门、财务室配合的督查督办体系。 第六条督办部门要配备专人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公司其他部门、财务室要建立健全督查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落实督办事项。 第七条总经理工作部通过《总经理督办通知单》、《督办事项跟踪表》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督查考核小组的成员及其工作 组长:邱小平负责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副组长:拓宏前受总经理的委托,协助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组员:杨梅承上启下负责承办、督办、延期、催办、 反馈、审核、退办、 祁婷婷制定各种方案,计划、措施、报表 景志宏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章督查考核小组的工作形式 第九条督查考核小组分为总经理督办考核、公开(挂牌)督查督办考核、公开(日常)督查督办考核三种形式。 (一)总经理督办:督办部门根据总经理提出的公司重大决定或重要工作部署,通过向督办对象下发总经理签发的书面通知,告知督办事项及完成时限。通常属重大督办事项。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手足口发烧患者给予测温,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手足口发热门诊,与手足口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和手脚发现皮疹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情况,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经预检为手足口病的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手足口发烧患者给予测温,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手足口发热门诊,与手足口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和手脚发现皮疹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情况,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经预检为手足口病的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工作制度。 二、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 三、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热超过38以上伴流感样症状患者给予测体温,戴医用口罩,并询问病人有关情况,且做好资料登记,将病人门诊就诊。 四、经预检为传染病或者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使用后体温计用含氯消毒液500mg浸泡,晾干备用。 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预检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 二、办理挂号登记手续【危重患者应先通知医生抢救,后补办手续】。 三、认真接待和处置患者,按病情轻重缓急决定送入分诊室或抢救室,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 四、绿色通道的患者,要及时报告,呼叫有关人员增缓。 五、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参加会诊。 六、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

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八、对突发事件,立即执行呈报制度并记录。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安培、针头、刀片等输液器、注射器等 放锐器盒内放锐器盒内 清洁员统一处理清洁员统一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塑料药瓶、棉枝、棉球 【各种引流管、敷料】 黄色垃圾袋内黄色垃圾袋内 清洁员统一处理清洁员统一处理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某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某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加强文商集团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管委会、**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督查工作制度,根据《****督查工作制度》和**集团《督查督办工作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 (一)公司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督查办),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行政人事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项目发展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负责人及具体承担此项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文件、会议责成事项以及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项目发展部负责目标责任及项目有关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 (三)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督查督办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将本部门承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进展按要求报送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 二、督查督办范围 (一)管委会文件、文化集团文件、公司文件及各类会议责成事项; (二)公司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分解计划;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公司项目开发节点计划; (四)管委会、文化集团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或关注的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督办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管委会、文化集团和公司领导关注的工作进行,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中心工作。 (二)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遇有问题要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及时排除阻力,督查督办事项进展上报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分工合作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在督查中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要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效率、求质量,通过督查督办,切实推动工作进展。 (六)督查督办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认真领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精神。

门诊预检分诊规章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LC—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 (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的医院可提供的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和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的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的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的去向: 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需急诊处理的病人——进入急诊程序; (二)门诊可处理的病人——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 (三)行动不便者——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 2011年8月6日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 度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某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加强文商集团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管委会、**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督查工作制度,根据《****督查工作制度》和**集团《督查督办工作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 (一)公司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督查办),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行政人事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项目发展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负责人及具体承担此项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文件、会议责成事项以及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项目发展部负责目标责任及项目有关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 (三)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督查督办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将本部门承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进展按要求报送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 二、督查督办范围 (一)管委会文件、文化集团文件、公司文件及各类会议责成事项; (二)公司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分解计划;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公司项目开发节点计划; (四)管委会、文化集团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或关注的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督办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管委会、文化集团和公司领导关注的工作进行,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中心工作。

(二)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遇有问题要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及时排除阻力,督查督办事项进展上报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分工合作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在督查中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要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效率、求质量,通过督查督办,切实推动工作进展。 (六)督查督办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认真领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精神。 四、督查督办事项的确认 (一)公司文件、行政办公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责成的事项,直接列入督办范围; 管委会、文化集团各类会议纪要、各种通知、来文及督办通知单责成公司落实的事项,直接列入督办范围; 1、公司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分解计划直接列入督办范围; 2、公司各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直接列入督办范围; 3、管委会、文化集团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由总经理审定后列入督办范围。 (二)凡列入督办范围的事项,应分别登记,并按照督办事项的内容、业务分工和领导批办意见,确定完成时限。

案件督办工作制度

案件督办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提高案件管理工作水平及案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案管统计分析工作的及时、准确。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案件督办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则”的原则;坚持严格保密制度的原则。 第二章督办的范围 第三条区纪工委自办的初核、立案案件。 第四条上级纪委及有关领导机关要结果或情况的信访案件。 第五条区纪工委向街道纪工委要结果或情况的信访案件。第六条街道纪工委承办的信访案件。 第三章督办的内容和方法 第七条督办的内容:1、信访转办件。2、领导直接批示件。 3、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

第八条督办的方法:派人督办、汇报督办、调卷督办、会议督办、跟踪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和通报案件报结情况。 第四章案件督办、承办部门要求 第九条需要交办的要结果或情况的信访案件由区纪工委分管领导按照主要领导批示,进行督办。 第十条区纪工委分管领导及时跟踪转办案件,适时提醒案件承办单位(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案件承办单位(部门)自收到要结果或情况案件的函文后(自办的案件,确定初核后),六个月内办结并上报结果;交办函另有时限要求的,按交办函确定的时限办结。不能按期办结的,可以向区纪工委申请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要向交办机关做出书面说明。 第十二条某些特殊案件,在立案之前不便上报的,必须报经区纪工委分管副书记同意,方可缓报,但立案时,报送《案件立案登记表》的同时报送《案件初核登记表》以及初核报告。 第十三条案件报结时,承办单位必须带档汇报。凡要结果或情况的信访案件,要必备以下材料(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的电子版):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公司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综合管理部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一、督办内容:xx和公司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公司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会议决定和紧急通知等落实情况;基地工作部署、生产例会、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等落实情况;文件的处理办理情况;公司下达的督办事项;基地领导交办的事项等。 二、督办工作原则: ⑴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工作要置于基地领导有效控制之下,坚持基地领导、综合管理部领导主管原则。督办事项(文件办理除外)要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立项。督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汇报基地领导,遇有重大问习题请基地主管领导出面协调。 督办结果上报前要经主管领导审核。 ⑵分流承办的原则。综合管理部主要是根据基地领导的指示、要求和意图开展工作,既不能直接处理问习题,也不能替代职能部、中心的工作,必须坚持分流承办的原则,对督办事项及时选行任务分解,下达有关单位详细承办。对于涉及几个部门的督办事项,要明确牵头负责的单位和领导,做好协调工作。 ⑶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办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较全面地了解和反映各项工作在施行过程中的情况,避免形式主义,要善于及时发现和反映问习题。 三、督办事项确定后,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按照领导负责、分流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详细单位和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贵,事事有部门承办。

四、对领导重要指示,重要决议、工作部署的落实、要制定催促检查工作方案。根据施行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检查。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没有落实的查原因。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问习题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五、各单位对基地下达的督办事项要在手册的时限内汇报落实情况,并根据要求写出专习题汇报。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检查并向基地主管领导汇报情况。 六、对各单位落实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重要指示的办理情况,基地将进行通报。对贯彻落实好的,要总结归纳经验,及时推广;贯彻落实不好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查有关单位领导者的责任,庄重处理。 七、督办事项要本着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的原则,做好情况反应工作,使领导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程。 八、督办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九、督办工作程序: ⑴拟办。综合管理部应提出督办事项拟办计划和意见。计划一般应包括督办事项、承办单位、时限和要求等。 ⑵交办。交办采取发《上海基地督(催)办单》的形式,交有关单位办理。交办应努力做到任务量化、时限详细化、责任明确化。 ⑶催办。《上海基地督(催)办单》发出后,要及时了解督办件的运行和办理情况,并适时加以催办。基地所属各单位在接到《上海基地督(催)办单》后,应明确主管领导,并指定专人承办,在手册时限内将落实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⑷总结归纳。综合管理部对承办单位报来的落实情况。要认真进行审查,整理后送部领导审阅。同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公司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建立有效的公司督查督办工作体系、规范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公司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实现科学决策,确保公司安全、平稳、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

(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四)加强协调,强化服务。整合力量,及时协调处理督查督办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努力为领导、本部和基层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为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党委、行政各项事务督办工作。其他副职按照分工对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督办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单位)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单位)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做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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