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学生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其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班级的稳定团结,影响到学院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院党总支的要求,结合学校“五个转向”的具体要求和学院自身特色,在学校《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的基础上制定本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思想政治道德素质

满分:18分

基准分:15.5分

1、加分内容:

注:1、同时为班干部、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的只按最高一项加分。

2、校学生会干部如果没有为学院做出贡献者降一级加分。

3、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最高记0.5分,义务劳动最高记0.3分。

4、宿舍卫生以学生会检查评分为准。

2、扣分内容:

注:1、班干部、学生会干部符合以上扣分内容,加倍扣分。

2、因为宿舍卫生扣分的,宿舍长加扣0.1分。

(二)、专业理论素质

满分:66分

注:专业理论成绩中参加补考的课程不论补考成绩如何,均按照补考前的成绩计算。

(三)、身心素质

满分:11分

基准分:9分

1、加分内容:

注:“体育成绩”指一、二年级的公共体育课的成绩,三、四年级的体育达标成绩。

2、扣分内容:

(四)、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满分:5分

基准分:3分

1、加分内容:

注:校报加分最多1分,院刊加分最多0.5分。

2、扣分内容:

加分后的综合测评名次不能与智育成绩名次相差1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