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装设计)领域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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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设计)领域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领域代码:135108授予艺术硕士学位)

一、专业简介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领域现有服装设计与产品化一个研究方向,强调专业的实践性与创造性,同时兼顾艺术理论与内在素养,为服装设计相关行业培养特定职业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依托本学院的设计学硕士点长期以来取得的成就,借助本学院设计学的教学力量和研究基础,开展符合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的教学工作。

二、培养目标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服装创意创新技能,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服装艺术设计专门人才。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服装设计相关研究方向的学术发展新动向,将理论与实践、文化与科技、专业与跨界相融合;具有从事本学科领域内形态装饰、文化态势、科技融入、时尚影像研究等课题的学术研究、专业创作与理论及应用设计工作的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及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同时具有对大设计理念的研究与实践能力;掌握一门外语,比较熟练地阅读专业文献。

本专业研究生应能够胜任设计单位、院校、研究及政府等部门所需要的艺术设计实践、管理、教学、艺术设计活动策划和组织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需求,并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服装设计与产品化

该方向定位于服装设计及设计作品的产品化、着重于服装市场需求,适应我国服装产业需求,将现代设计文化与系统设计方法与服装创意设计、产品研发、产品工艺技术、服装企业信息化及产业运营等方面的研究相结合,适应我国服装产业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迫切要求,培养兼具设计创意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课程学习的时间与设计研究工作和设计创作、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各占一半。在课程学习期间,安排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与应用设计活动。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由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组成。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学生的总体素质;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创意、设计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为其个性发展提供空间。

在学期间,专业实践环节一般应在设计实践现场或实习基地进行,可采取集中与分段相结合的方式。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学分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1学分大于等于16课时。

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学位论文、作品设计

本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1.服装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作品展示可根据具体选题、工作内容及作品形式区分为静态展和动态展,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静态和动态结合展示。

2.要求研究生以学位论文选题为方向进行毕业作品的创作设计,独立完成该设计项目。

3.毕业设计作品展示内容应包括:

(1)产品设计实物:根据研究选题和工作内容,可以以成衣、饰品、模型、图解、动画及视频演示等形式进行展示。

服饰相关设计应提供设计作品实物一个完整系列,包括6-8件套成衣或一定数量的饰品;摄影作品应至少提供15-20幅摄影作品;媒体或数字形式设计应提供完整方案或

相关媒体形式的演示;程序开发、数据优化或管理软件等形式应提供完整方案和详细说明、流程及具体应用演示。

(2)产品设计说明:设计文字说明,可以使用展板说明或动画效果演示等形式进行展示。

4.静态展示和动态展示均应根据具体安排向学院提出场地使用申请,提前安排场地、设备、人员、宣传及流程等。

(二)学位论文要求

1.专业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应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进行,选题应在本学科领域或交叉学科范围内,选择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应用研究问题,论文题目应来源于行业领域、市场和社会实践,保证达到学位规定的硕士生基本培养目标。

2.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求选题新颖、概念清晰、立论有据、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能体现研究生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独立创新能力及优良的学风。

3.学位论文初期应经过学院统一安排的开题报告会将选题方向、内容、工作计划等系统细致地向导师组陈述、答辩,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中期也应以答辩形式通过论文中期检查,接受导师组对论文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及评价。

4.研究生从事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期间需完成工作及任务参见《大连工业大学服装学院专业硕士学位管理工作流程》。

5.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字数应不低于5000字,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及要求参照《大连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及《大连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要求》。

6.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要求参照《大连工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服装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学位授予细则》。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毕业考核委员会由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和企业专家及评阅人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外聘1人,在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由导师、企业专家、评阅人根据研究生本人表现和学位论文及毕业设计情况进行评价。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学位论文及毕业设计作品评分由委员会成员打出,根据实际分数统计。答辩成绩是由7名专家给出的答辩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终平均分数而确定。

七、艺术实践

(一)艺术实践是专业型硕士培养中的重要和特色环节,研究生需通过所有艺术实践考核取得学分,不参加实践环节或在此环节中考核未通过者,不能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艺术实践环节应在学院指导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将学院教学与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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