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认定条件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产业政策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产业政策一、享受政策扶持的服务外包企业需符合的条件:1、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园区的独立法人企业;2、企业服务外包业务年收入达到100万美元以上;3、服务外包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4、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50%以上。
二、税收优惠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3、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有关优惠政策。
三、资金扶持1、在园区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服务外包企业,享受苏州市《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优惠政策。
2、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上市企业,地方财政对每个新上市企业奖励300万元,按比例分步兑现。
3、对服务外包企业利用银行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给予新增贷款利息20%补贴;由园区担保机构办理出口信贷担保的,给予实际支付的新增贷款担保费50%补贴。
4、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知名国际组织评选的软件出口、信息服务、服务外包、出口品牌、重点物流企业、国家实验室等荣誉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10-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经批准可享受办公用房购租补贴。
购房补贴不超过购房额的20%,租房三年内给予租金50%的补贴,人均办公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
四、人才引进1、上年度外包业务收入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中,年收入超过12万元(含12万元)的技术和管理骨干,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财力部分50%进行奖励。
2、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引进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紧缺专业人才经批准可享受薪酬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以上学历3000元/月,硕士以上学历2000元/月,学士以上学历1000元/月。
《宁波市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
宁波市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我市服务外包,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关于加快宁波市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市计划到2012年,培育10家千万元收入以上的重点服务外包企业,100家百万元收入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
为规范有关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发挥最大效用,特制定本办法。
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优先享受国家及我市服务外包相关扶持政策。
一、服务外包企业认定范围1、从事下列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服务外包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①信息系统操作服务企业:包括银行数据、信用卡数据、各类保险数据、保险理赔数据、医疗/体检数据、税务数据、法律数据等数据(包括信息)的处理及整合;承接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管理、桌面管理、应用程序开发与维护服务;②信息系统应用服务企业:包括信息工程及流程设计、管理信息系统服务、远程维护等;③基础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包括承接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或整理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以及动漫设计、游戏设计及周边产品设计开发、信息技术研发等;④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包括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资福利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管理等其他内部管理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银行数据、信用卡数据、各类保险数据、保险理赔数据、医疗/体检数据、税务与法律等数据(包括信息)中心的操作、数据处理及整合服务;⑤企业业务运作服务企业:包括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品售后服务(售后电话指导、维修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⑥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包括为客户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上述软件研发服务、产品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研发服务、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以及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的具体适用范围详见附件.2、企业的注册地及工作场所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山东省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数据库服务
为客户提供采购、物流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
类别
适用范围
3-1研发服务
3-2
知识产权研发服务、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服务、产品技术研发服务
3-2数据分析
研究服务
证券、金融、保险、市场、人力资源等研究和数据服务
3-3专业咨询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系统测试服务
1-2软件技术
服务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二)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类别
适用范围
1-3集成电路
设计
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1-4提供电子
商务平台
为电子贸易服务提供信息平台等
1-5提供测试
平台
为软件和集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三)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类别
适用范围
1-6信息系统运营维护服务
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1-7基础信息
技术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IT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类别
适用范围
2-1企业业务流
程设计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
2-2企业内部管理数据库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服务
2-3企业运营数
据库服务
双软认定
(二)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
1、首先要下载一个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协会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该软件)在本地进行安装后,然后可以在安装程序里进行产品登记、软件企 业认定申请表的填写及打印。 2、产品登记、企业认定要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的祥细说明可以在协 会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软件产品登记指南和软件企业认定指南里面都有祥细 的说明和清单及样表。 3、产品登记申请表填写有关注意事项:(下面我把表填写中需注意的 事项及具体操作进行一次演示和说明)
2、软件产品登记: A:必须是独立登记的法人企业。 B:必须具有自主产权的软件证明材料(经国家版权局登记的登记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理通知书”)。 C:必须具有经国家承认的评测机构出具的准和要求我们对双软认定工作进行流程如下:
D:工程承包(硬件和软件中的软件部份)
E:技术转让(把已登记过的产品连著作权一起转让给予别的企业)
以上是这一类软件企业的主要软件收入。 这类企业的自产软收入的界定: A:软件产品销售:在销售的产品中开具贷物销售发票,销售发票产品 名称同企业登记的软件产品名称一致,可作为自产软件。为别的企业定制开 发软件收入,开具贷物销售发票,并具有技术合同的也可以作为自产软件。 在销售的产品中开具服务业发票,发票上产品名称同企业登记的软件产品名 称一致,在第一年软件企业申报中可以照顾作为自产软件。 B:技术服务:定制开发的软件,双方签订有技术合同而产权不属于本 企业,开具的发票是服务业发票也可以作为自产软件相当于国内外包形式。 C:咨询培训费可以作为自产软件 D: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写明为系统集成费的可以作为自产软件。 E:技术转让(把已登记过的产品连著作权一起转让给予别的企业), 也可以一次性的作为自产软。 F:其他符合作为自软件的部份收入。 2、嵌入式软件生产企业: 这类软件企业,以生产和销售嵌入式软件为主,他们的软件收入主 要包括这几个方面: A: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 B:技术服务: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0.10.26•【字号】鲁商务服贸字[2010]842号•【施行日期】2010.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商务服贸字[2010]842号)为科学认定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队伍,规范企业管理,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联系。
山东省商务厅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山东省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为科学认定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队伍,规范企业管理,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述服务外包,系指服务外包专业公司(以下统称“服务外包企业”),以信息科学技术为依托,利用其知识劳动力,承接服务外包发包企业(以下统称“客户企业”)所委托的技术性服务,以有效利用资源,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创造价值。
其中,提供跨境外包服务者,为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提供境内外包服务者,为承接在岸服务外包。
第二条服务外包的业务范畴,伴随服务外包新领域的不断出现而延伸扩展,现阶段对服务外包业务的界定范畴是:(一)信息技术服务外包(ITO)。
指服务外包企业根据客户企业的委托,向其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系统、应用管理、技术支持等。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服务外包(BPO)。
指服务外包企业根据与客户企业的合约,对从客户企业业务链中所剥离出来的部分重复性、辅助性、核心或非核心业务流程,进行运营、管理、服务,如业务数据处理、呼叫中心、财务税务、人力资源、供应链管理等。
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认定条件
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认定条件首先,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法定资格。
企业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实体,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企业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相关法规禁止的企业或行业不得从事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
其次,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需要具备较强的经营能力。
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稳定经营并具备风险规避能力。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健全地进行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企业要能够合理组织和配置人员,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客户管理能力。
第三,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需要具备项目管理和质量保障能力。
企业应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根据客户要求合理规划、组织和实施外包项目。
同时,企业还应具备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能够保证外包项目的质量和交付周期,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四,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
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关软件和服务外包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企业还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能够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和研发,提供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最后,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需要具备较强的信息安全能力。
企业应具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措施,能够保护客户的信息安全,避免信息泄露和被黑客攻击等风险。
企业应具备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的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条件包括企业的法定资格、经营能力、项目管理和质量保障能力、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信息安全能力等方面。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企业,才能获得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和扶持措施。
服务外包管理制度
服务外包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市人民政府《*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为加速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系统集成、业务流程外包、动漫游戏开发、工业设计和管理、互联网增值等业务的组织。
第三条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系统集成、业务流程外包、动漫游戏开发、工业设计和管理、互联网增值等业务具体含义如下: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是指服务发包商以服务合同的形式委托服务提供商为发包企业提供的部分或全部信息技术服务;以系统和应用的设计、开发、运营和维护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具体包括如下:银行数据、信用卡数据、各类保险数据、保险理赔数据、医疗/体检数据、税务数据、法律数据(包括信息)的处理及整合系统应用服务信息工程及流程设计、管理信息系统服务、远程维护等;承接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设计、基础技术或基础管理平台整合或管理整合等。
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等。
业务流程外包(BPO)业务流程外包是指服务发包商将基于信息技术之上的原本属于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或职能部分委托给服务提供商,由后者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的服务。
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数据库服务,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企业业务运作数据库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等外包。
具体包括如下:为客户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工资福利服务、会计服务、财务中心、数据中心及其他内部管理服务等;为客户提供技术研发服务、销售及批发服务、产品售后服务(售后电话指导、维修服务)及其他业务流程环节的服务等;为客户提供采购、运输、仓库/库存整体方案服务等。
动漫游戏开发是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游戏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电影、电视、音像制品、动漫游戏等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或游戏平台运营为经营业务。
服务外包相关政策介绍
摘自园区政策-苏园工 苏园工[2006]136号、苏园工 (摘自园区政策 苏园工 号 苏园工[2008]141号) 号
重点奖励
对当年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在100-1000 对当年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在 万美元之间、增幅超过30%且排名全省前 位的企业,经 且排名全省前20位的企业 万美元之间、增幅超过 且排名全省前 位的企业, 批准,给予50-100万元的分档奖励;对当年向境外客户提 万元的分档奖励; 批准,给予 万元的分档奖励 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美元的,经批准,给 万美元的, 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超过 万美元的 经批准, 万元的分档奖励。 摘自江苏省政策-苏政发 予100-200万元的分档奖励。(摘自江苏省政策 苏政发 万元的分档奖励 摘自江苏省政策 苏政发[2008]37号 ) 号 鼓励世界500强公司、全球服务外包接发包企业100强在苏 强公司、全球服务外包接发包企业 鼓励世界 强公司 强在苏 设立服务外包企业,每设立1家 给予人民币10-30万元的 设立服务外包企业,每设立 家,给予人民币 万元的 苏府[2009]40号) 资助。 摘自苏州市政策-苏府 号 资助。(摘自苏州市政策 苏府 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知名国际组织评选的软件出口、 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知名国际组织评选的软件出口、 信息服务、服务外包、出口品牌、重点物流企业、 信息服务、服务外包、出口品牌、重点物流企业、国家实 验室等荣誉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10-50万元的一次性奖 验室等荣誉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 万元的一次性奖 摘自园区政策-苏园管 苏园管[2010]18号) 励。(摘自园区政策 苏园管 号
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实施办法
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一、认定内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管理。
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服务贸易类。
二、设定依据(一)《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14﹞67号;(二)《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79号;(三)《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8〕44号。
三、认定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认定。
四、认定条件(一)依法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企业正常经营,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二)从事的业务应属于下列范围: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等;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包括: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等;4.服务贸易类包括: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文化技术服务、中医药医疗服务等。
(三)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其中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以上;(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依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二条。
五、申请材料(一)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提供通过该认定管理工作网打印的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上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可免交)、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经市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上年度(或本年度)总收入、技术先进型服务总收入、离岸技术先进型服务总收入和明细、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等证明;(四)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论述,包括提供服务及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采用先进技术和开展研发活动情况、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主要客户及其对企业增值服务的评价等;(五)企业工作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六)上年度(或本年度)销售/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离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等证明(总额占企业当年总收入35%以上的票据)、在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销售或服务发票(与外汇收入核销证明总额总和占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七)企业员工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八)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九)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客户评价证明等)(加盖公章)。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2•【字号】镇政发[2007]112号•【施行日期】2007.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镇政发〔2007〕11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11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服务外包,是指国内外的各类公司和经济组织等服务发包商基于集中核心业务、节约成本等目的,通过签订服务合同的形式,将包括软件研发与技术、业务流程、创意设计在内的研发、运营和维护服务,委托给服务外包提供商处理的一种服务贸易形式。
为抢抓先机,加快发展我市服务外包产业,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国际服务外包,现提出如下政策:一、加大财政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一)设立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到201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
专项资金设在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管理使用,重点用于专业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国际资质认证,重点企业项目补助和奖励等。
二、鼓励规范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区(二)比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开发园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镇政发〔2006〕114号)的规定,服务外包示范区土地,其出让收入中除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含征地拆迁费用)和国家、省规定税费外的净收益部分,作为政府投入全部拨付示范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对服务外包示范区内道路、电、气、给排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厂房建设涉及的各类行政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除上缴国家、省规定部分外,一律免于征收。
北京市服务外包发展配套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实施细则
北京市服务外包发展配套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促进本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京办政函[2009]27号)、《北京市服务外包发展配套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一)服务外包企业本办法所指服务外包企业应满足下述条件: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际工作场所及相应外包业务发生地在我市;2。
与境外或境内企业签订中长期外包服务合同,且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一项或多项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外包服务的企业,且年离岸外包业务100万美元以上;服务外包业务的具体范围和类别参见附表1。
3.企业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
fwwb。
)内进行日常业务申报;4.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近二年在财务、税收、外汇、海关、统计管理等方面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二)骨干服务外包企业指符合上述服务外包企业基本条件,满足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位居全市前二十名,且年增长率在20%以上。
(三)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指符合服务外包企业基本条件,且业经市科委等相关部门认定,取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证书》的企业。
(四)培训机构和实习实训基地指经市商务委与市教委联合认定的北京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和北京服务外包实习实训基地。
(五)服务外包示范区指经市商务委认定的北京服务外包示范区.二、申报要求及报送材料(一)境外设点项目1.申报条件(1)满足服务外包企业基本条件;(2)有明确目标国际市场拓展计划;(3)2009年1月1日以后在境外(含港澳台)设立合法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
2。
支持标准每个境外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支持30万元。
采取分期拨付方式,首次申请拨付支持总额的50%,一年后上报运行情况报告,如经营正常拨付后续5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质 -回复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质-回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质是指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外包等领域从事商业活动所需的合法执照和证书。
在当前的数字化时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需求日益增加,因此拥有相关的资质是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开展业务的基本要求。
首先,对于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软件产品开发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资质证书。
该证书是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经过核准后,企业才能合法地开展软件开发业务。
它是企业从事软件业务的合法凭证,也是征税的重要依据。
企业在申请软件产品开发许可证时需向相关部门提交详细的材料,如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等等。
审核通过后,企业就能获得开展软件产品开发业务的资质。
其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
信息技术咨询是一种在企业中广泛应用的咨询服务,它包括系统规划与设计、软硬件选型、信息安全评估等方面。
为了保证咨询服务的质量和专业水准,相关法规规定对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商进行认证,也就是需要拥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公司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如企业的资质证明、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证明等等。
审核通过后,企业才能合法地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此外,在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技术外包领域,同样需要具备特定的资质证书。
信息系统集成是指将多个独立的系统整合成一个完整的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和资源共享,提高企业的信息化水平。
为了保证系统集成的安全和质量,相关法规规定对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进行审查和认证,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而信息技术外包是指将企业的信息技术业务委托给其他企业进行承接和处理。
作为承接方,企业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以证明其在信息技术外包领域具备合法开展业务的能力和资质。
总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质是企业能够在市场上开展业务的基本要求。
不同类型的业务需要具备不同的资质证书,如软件产品开发许可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资质证书、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等。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5号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5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经贸局:为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扩大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适用范围各地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经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其中,对软件设计人员、技术研发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机动作业的职工,经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的职工,经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加强对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和服务(一)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由企业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批,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服务外包企业申报时,应提交有关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认定文件及复印件。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方便企业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各市外经贸局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对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各地要指导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服务外包企业依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完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的业绩考核评价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的工时考勤办法,科学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切实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宿政办发[2008]119号【发布部门】宿迁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5.23【实施日期】2008.05.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宿政办发〔2008〕119号 2008年5月23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推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宿迁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8〕37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宿发〔2007〕1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组织机构1.成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以下简称市软件和服务外包办)。
宿豫区、宿城区和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关推进工作。
2.市软件和服务外包办职能:统筹协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并督促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投资设立、资格认定、专项资金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载体建设、政策兑现、人才建设、舆论宣传、招商推介等工作。
第二条载体建设1.由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制订软件园、服务外包产业园发展和建设规划。
市软件和服务外包办会同市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推进载体建设。
2.市软件和服务外包办会同市科技、发改(信息产业局)等部门整合现有资源,在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选择一些有实力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加以重点扶持,帮助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形成示范效应。
陕商发〔2014〕116号(合发)
陕西省商务厅文件陕西省财政厅陕商发〔2014〕116号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陕西省服务外包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设区市(区)、韩城市、西咸新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为继续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9〕72号)和《陕西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商发字〔2014〕48号)文件精神,支持我省服务外包产业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服务外包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们制订了《2015年度陕西省服务外包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
各市(区)、西咸新区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产业园区、企业、培训机构和相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并认真审核,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资料上报。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
- 1 -省商务厅科技与服务贸易处联系电话:029 - 87294456廉政电话:029 - 87291619 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电话:029 - 68936064廉政电话:029 - 68936131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2014年11月20日陕西省商务厅2014年11月20日印发- 2 -2015年度陕西省服务外包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9〕72号)和《陕西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商发字〔2014〕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际,现就2015年度省级服务外包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5年度省级服务外包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重点(一)对新设服务外包企业奖励1. 鼓励国内外知名外包企业来陕投资落户;2. 鼓励省内新设服务外包企业。
(二)支持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1. 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和人才培训平台等;2. 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国际网络、特殊电力配臵、数据中心建设等。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促进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促进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3•【字号】徐政发[2013]33号•【施行日期】2013.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促进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徐政发〔2013〕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促进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4月13日徐州市促进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提档升级,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徐州实际,现就促进我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企业发展(一)对当年自营出口业务50万美元以上的软件开发企业、25万美元以上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经认定后按出口额1%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二)鼓励企业积极申请标准认证,对软件开发和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在认证当年分别给予每个认证企业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软件开发和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对在徐纳税的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软件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服务外包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20万元、50万元和8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宁波市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及管理规定
宁波市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及管理规定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宁波市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我市服务外包,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关于加快宁波市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市计划到2012年,培育10家千万元收入以上的重点服务外包企业,100家百万元收入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
为规范有关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发挥最大效用,特制定本办法。
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优先享受国家及我市服务外包相关扶持政策。
一、服务外包企业认定范围1、从事下列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服务外包业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①信息系统操作服务企业:包括银行数据、信用卡数据、各类保险数据、保险理赔数据、医疗/体检数据、税务数据、法律数据等数据(包括信息)的处理及整合;承接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管理、桌面管理、应用程序开发与维护服务;②信息系统应用服务企业:包括信息工程及流程设计、管理信息系统服务、远程维护等;③基础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包括承接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或整理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以及动漫设计、游戏设计及周边产品设计开发、信息技术研发等;④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包括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资福利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管理等其他内部管理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银行数据、信用卡数据、各类保险数据、保险理赔数据、医疗/体检数据、税务与法律等数据(包括信息)中心的操作、数据处理及整合服务;⑤企业业务运作服务企业:包括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品售后服务(售后电话指导、维修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⑥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包括为客户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上述软件研发服务、产品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研发服务、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以及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的具体适用范围详见附件。
高新区软件企业界定及信息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区软件企业界定及信息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1-03-09 17:58西安高新区软件企业界定及信息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西安高新区促进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的积极作用,加强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安高新区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扶持政策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高新区软件企业的界定和信息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
第三条申请软件企业界定和信息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的企业,其主营业务须符合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的财税[2006]147号文件中界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范围”(附件3),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少于60%。
第四条申请软件企业界定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经过“双软认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或“系统集成资质认定”,且通过年检的企业(当年获得认定的企业不须年检);2、国内外知名企业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3、经过“双软认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或“系统集成资质认定”或通过CMMI3级(含3级)以上认定企业在高新区新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4、注册资金在10万美元以上的新办外资企业。
第五条申请信息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主营业务符合要求,员工人数超过30人的企业;2、主营业务符合要求的新办企业,自有业务收入之日起,即可申请认定。
第六条申请软件企业界定和信息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申报类型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申请界定或认定的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3、企业或投资主体获得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如软件企业认定证书、CMMI认证证书等);4、企业员工花名册及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支明细表、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社保缴款书(工伤、失业、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税收通用缴款书、陕西省社会保险专用缴款书);5、业务合同、银行进账单(新成立企业提供)。
企业提交上述材料时,须出示有关证件和证明类材料的原件供验证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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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3年度宿迁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认定条件
及所需材料清单
一、企业认定条件
(一)在宿迁市区内注册,具有从事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所需的人员、技术设备和经营场所,并在商务部软件出口与服务外包统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
(二)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统计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三)满足以上两条的同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在宿迁注册成立的企业获得以下认证中的一项: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集成(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
(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双软”认定;
2、着名离岸服务外包发包商设立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分支机构,并已与一家以上境内外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且年离岸外包执行金额15万美元以上;
3、从事境内外服务外包业务或软件着作权落户宿迁的企业,年签订软件和服务外包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执行金额比例超过50%,且从事技术及经营管理人员10人以上。
二、所需材料
(一)共性材料
1、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4)。
2、企业简介,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本年度企业软件和服务外包主营业务收入证明(营业收入汇总表、发票复印件、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收汇证明、财务报表)。
5、企业全员名单(包括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岗位),主要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10人以上)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办公照片。
(二)个性材料
1、符合企业认定条件第三条第一项的提供: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合同、认证发票复印件。
2、符合企业认定条件第三条第二项的提供:公司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签订的离岸外包业务合同、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外汇结汇证明等。
3、符合企业认定条件第三条第三项的提供: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或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能证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方面的证
明材料,业务收入汇总表、不低于200万元(年度内)境内外服务外包业务合同、营业收入发票复印件。
所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发票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
附件2:
2013年度宿迁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认定
承诺书
我区共有家企业申请宿迁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认定。
经审核,以上各企业具备《关于印发〈宿迁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宿外包办[2010] 6号)的要求和条件,企业正常开展符合文件规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单位已核对相关上报材料,上述各申报单位的上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以上保证内容如有不符,将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013年度宿迁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县区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二〇一三年月日
附件4:
附件3:
2013年度宿迁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主管部门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